_周易_名义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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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葛兆光,2001 年: 《中国思想史》 第 1 卷,复旦大学出版社。 古籍: 《周易》,《尚书》,《左传》,《礼记》,《周礼》,《仪礼》,《论衡》,《太平御览》,《说文》,《史记》,《潜夫论》,《朱子语
类》 等。 郭沫若,1959 年: 《由周初四德器的考释谈到殷代已在进行文字简化》,载 《文物》 第 7 期。 黄寿祺,1979 年: 《周易名义考》,载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第 2 期。 周法高 主编,1974 年: 《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
《周易》 名义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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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当定作益,是否为溢之初文,赐予是否为其引伸义,尚须进一步讨论。 部分学者即对郭沫若之说持有疑义。劳幹先生引李孝定 《甲骨文集释》 “易字后案语” 说: “郭
氏谓为益 ( 今溢字) 之简体,以所举 字之形及音言之,其说或是。然易益二字之义,又相去悬 远,了不相涉。且契文金文益字多见,除郭氏所举 字一文之外,余皆从 ,未见与 ( 契文) 、
因 《周易》 之易取易字的给予、赐予之意,以蓍草布卦的占卜方法也称为易。 《史记·礼书》: “能虑勿易”。《大宛列传》: “初,天子发书易,云 ‘神马当从西北来’”。 《汉书·西域传》 “易之, 卦得 《大过》。” 此几易字皆为动词,指用此种方法占卜。由此,以蓍草布卦的占卜之书,也皆可称 “易”。《周礼·春官·太卜》 载: “掌三 《易》 之法,一曰 《连山》,二曰 《归藏》,三曰 《周易》。” 《筮人》 亦载: “筮人掌三 《易》,以辨九筮之名: 一曰 《连山》,二曰 《归藏》,三曰 《周易》。” 相 传 《连山》、《归藏》、 《周易》 分别为夏商周三代的占筮之书,而通称为易。又因古代占卜之事有专 门职官掌管,故以其事名官,掌占卜之官亦可称易,《礼记·祭义》: “易抱龟南面” 之易即此职。故 《易》 为占卜之名、为职官之称,皆由其原始名义引申而来。而其他各家的 《周易》 名义之说,虽不 无道理,但为将 《周易》 皆傅以哲理后而生,已非其初义了。
( 作者单位: 山东东鲁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 罗传芳

《周易》 一书,本出于占筮迷信。在科学尚不发达、人们认识水平低下的古代社会,人们对未来 天时人事的吉凶祸福难以推测,故而只能借助于占筮来预测未来。 《史记·太史公自序》 云: “三王 不同龟,四夷各异卜。” 《龟策列传》 又云: “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 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 可见,占卜是在许多原 始民族中曾普遍流行的推测未来吉凶的方术。 《周易》 以蓍草占卦,只不过是众多占卜方式中的一 种。《周易》 一书的内容,也多为占筮记录。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说, 《周易》 只是一部有关占筮的迷 信典籍,而非哲学著作,即朱熹所云 “易本为卜筮而作”。( 《朱子语类》 卷六十六 《卜筮》)
《说文·易部》 对易字有两释,一曰: “易,蜥蜴、蝘蜓、守宫也。象形。” 一引秘书曰: “日月 为易,象阴阳也。” 然考之于甲骨文、金文中易字,此两说皆难成立。在甲骨文、金文中易字多见, 甲骨文作 或其反型,金文亦大致相同。多用作今之 “锡”、“赐” 字,为赐予、赏赐之义,如 “易 贝”、“易金”、“易田”、“易臣妾” 等等。无论在字形还是在字义上,与蜥蜴或日月阴阳之说皆相去 甚远。那么,作赐予、赏赐是否为易字本义呢? 仅凭上引甲金文字形亦难看出。所幸的是,传世的三 件周初德器 ( 《德簋》、《叔德簋》、《德鼎》) 和 1957 年发现的 《德方鼎》 铭文,为我们探讨这个问 题提供了绝好的材料。四件德器器主为一人。 《德方鼎》 铭文中, “王易德贝廿朋”,易字作 。而 《德簋》、《德鼎》 “王易德贝廿朋”,《叔德簋》 “王易叔德臣台十人,贝十朋,羊百”,三易字则分别 作 、 、 。郭沫若先生曾著文对之进行考释,认为 《德方鼎》 之易字为其余三德器之易字的简 化字,当定为 “益”,而 “益乃溢之初文,象杯中盛水满出之形,故引伸为增益之益。益字既失其本 义,后人乃另创溢字以代之……益既引伸为增益,故再引伸为赐予。赐予即是使无者有之,有者多 之。” ( 郭沫若,第 623 - 624 页) 我认为,郭沫若所云 乃 之简体,应是毫无疑问的,但此字是
总之,卜筮所问的对象虽然不一,但皆被认为是具有超越人类能力、能够预知未来吉凶祸福的神 灵; 卜筮的目的就是向他们请示所不能预知的问题; 而卜筮的结果,则是神灵通过龟甲蓍草所呈现的 一定状态。这就是 《周易》 的本来作用和性质。《周易》 的名义,也当与此有密切关系。

日本学者加藤常贤说: “文字中的考古发掘”,可以 “解释出比经典更原始的或经典未表现出来 的意义”。( 转引自葛兆光,第 123 页) 这里对 “易” 字作一番 “考古发掘”,以探求其初义以及与 《周易》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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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名义新解
梁方健
《易》 何以名 “易”,《周易》 何以名 “周易”,历代学者多有阐释,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黄 寿祺先生曾作 《周易名义考》,胪列诸家之说,于 《周易》 之 “易”,有 “生生谓之易”, “易者象 也”,易为 “逆数”,“易一名而含易简、变易、不易三义”,“易为占卜之名,因而以名其官” 等说; 于 《周易》 之 “周”,则有周为朝代之名说,周乃周普之义说,周兼有周代及周普二义等说。 ( 参见 黄寿祺,第 59 - 65 页) 而黄寿祺先生认为: “《周易》 之名义,宜从其本义与后起义分别观之。一切 事物发展,皆由简而繁,由粗而精,由低级而高级。 《易》 在最初,原为卜筮之书,繇辞简朴无华, 后始渐次傅以哲理,而内容亦日趋繁复,此即经、传之所攸分。 《周易》 名义,当亦如此。周为代 名,易为变易,盖其始义。” ( 黄寿祺,第 64 - 65 页) 即认为, 《周易》 之周的初Fra Baidu bibliotek乃指朝代; 易的 初义,本为变易,其余各说,皆由此发展而来。黄先生所云各家对 《周易》 名义的多种解释,乃是 将 《周易》 傅以哲理后而生,其说确为的见。但其 “周为代名,易为变易,盖其始义” 之说,似仍 值得商榷。本文认为,欲明 《周易》 之初始名义,尚须由 《易》 的本来作用和性质以及 “易” 字的 本义进行探讨。
( 金文) 形近者。此字之初形朔宜,盖已蒙昧难求矣。” 又加案语曰: “今按孝定先生不信郭氏, 其言甚是。郭氏所举益、易二字,在韵部上虽同属支部,但在声纽上则益字属于影母,而易字则古音 当属定母,故二字在音理言之,亦未可通。至就形言之,则益字之器为平放者,而易字之器为斜倾; 益字之水点为自下向上溢出,易字之水点则为自上向下向旁倾倒。则易字不象水自器满溢出,当不难 指定,惟其形所象何物,迄难判断。” ( 周法高主编,卷九 “易” 字下)
用蓍草占卜与用龟甲兽骨占卜的目的一样,在于解决疑惑,预知吉凶。 《易·系辞》 曰: “定天 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淮南子·要略训》 曰: “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 《尚书·洪范》 曰: “稽疑: 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 庶人,谋及卜筮。” 即所谓 “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左传·桓公十一年》) 当然,用来卜筮的甲 骨或蓍草本身并不能对吉凶作出判断,它们只是被视为通灵之物,起到一种媒介作用; 卜筮者通过钻 灼甲骨或蓍草布卦的方式,求助于超现实的神秘力量给予指示。至于是向何方神圣请示,并未确指。
《礼记·祭义》 曰: “昔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 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 前一 “易” 指以八卦占筮之法,后一 “易” 指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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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2011 年第 5 期
筮之官。孔颖达疏曰: “ ‘必进断其志焉’ 者,言天子虽有显明哲知之心,必进于龟之前,令龟断决 其已之所有为之志,示不敢自专,以尊敬上天也。” 《论衡·卜筮》 又曰: “俗信卜筮,谓卜者问天, 筮者问地。” 此则明言筮卜是求取地的指示。当然上所言天、地都是指具有人格、意志的超现实的天 地之神。有时卜筮所请示的是鬼神、神明、神灵。《易系辞下》: “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韩康伯注 曰: “人谋,况议于众以定失得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凶吉也。” 孔颖达疏曰: “圣人欲举事之时, 先与人谋,图以定得失。又卜筮于鬼神,以考其吉凶,是与鬼谋也。” 《太平御览》 卷九百九十七引 刘向 《洪范五行传》 曰: “蓍之为言耆,百年,一本生百茎,此草木之寿知吉凶者也,圣人以问鬼 神。” 《周礼·春官·天府》: “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 郑玄注曰: “凡卜筮实问于鬼神,龟筮 能出其卦兆之占耳。” 《论衡·辨崇篇》 曰: “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以决卜筮,示不专 己,明与鬼神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 《仪礼·特牲馈食礼》 曰: “筮人取筮于西塾,执之,东面 受命于主人”,郑玄注曰: “筮人,官名也。筮,问也。取其所用问神明者谓蓍也。” 《潜夫论·卜列 篇》 曰: “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 以上所说的鬼神、神明、神灵,虽是泛指,但 在具体卜问之时,当有确指。有时也通过先祖卜问或直接向先祖卜问。 《白虎通·筮龟》 曰: “筮画 卦所以 必 于 庙 门 何? 托 义 归 智 于 先 祖 至 尊,故 因 先 祖 而 问 之 也。” 陈 立 《白 虎 通 疏 证》 解 释 曰: “ 《易·彖辞》 云: ‘人谋鬼谋。’ 《礼疏》 引郑注云: ‘鬼谋为谋卜筮于庙门’ 是也。 《冠义》 云: ‘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不敢自擅重,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这是说通过先祖而向鬼神 问之,以示在处理重大问题之时,尊重先祖。而 《左传·成公十六年》 载晋楚鄢陵之战时,晋人 “虔卜于先君”,则是直接向先祖卜问。
虽然劳幹先生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但指出了郭说的不足,而其对易、益二字字形所作的分析, 亦有助于探讨易字的本义。在甲骨文、金文中,益 ( 溢) 作 ,与易字确为形义皆不相同的的两 字。益 ( 溢) 字像器中水满流出之形,其义自明。而德器中未简化之易字,作水点自上向下向旁倾 倒于器中之形,其义亦由此而来。即以将水注入另一器中表示给予、赐予,这当为易字的最初义。另 外甲骨文中又有 、 二字,《甲骨文编》 收录入尚不能辨识的 “附录” 之中。前一字从双手持容 器将水倾入另一器中会意,后一字则省去二手形,皆有给予、赐予之义。德器繁体之易,殆由其简化 而来。果如是,易字本意则更为明了。要之,易字本义为给予、赐予,由会意字逐步简化而来,后因 假借为它义,则又加偏旁 “金” 或 “贝” 作为义符为 “锡” 为 “赐”,成为形声字矣。
综上,“易” 字初义为给予、赐予,《周易》 之易也当由此而来,即神灵给予、赐予的指示,这 是与 《周易》 本来的作用性质相符的。至于 《周易》 之 “周” 字,当取周遍、周密之意 ( 《说文》: “周,密也”。《广韵》: “周,徧也。”) ,因卜筮向神灵请示的问题都能给予指示,故称周易。这也是 与 《周易》 本来的作用性质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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