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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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有3点:1、法的正式性。
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
又称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阶级性。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3、法具有物质性。
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5)禁止结婚的疾病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
最初的构成要件理论曾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称为具体的构成要件,但当今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称谓混淆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
以下所说的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或具体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而非具体事实。
浙大远程教育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2016春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
法具有以下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公平原则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作业一一、单项选择1.如下属于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旳义务旳选项是:DA. 出席股东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B.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C. 企业解散时分派剩余资产D. 足额缴纳出资2.以原作品为基础并对其加以改造,从而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旳新作品旳权利:DA. 演出权B. 汇编权C. 复制权D. 改编权3.民法对自然人旳生活信息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是属于:DA. 健康权B. 肖像权C. 声誉权D. 隐私权4.民法通则规定,对人体伤害赔偿旳诉讼时效是:AA.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5.宪法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旳民主程序,其中关键程序是:CA. 选举组织B. 选区划分C. 选民登记D. 提名与投票程序6.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旳时间以及我国加入该组织旳时间是:BA. 1948年、B. 1995年、C. 1994年、D. 1996年、7.在如下刑罚中,不属于刑法附加刑旳是:BA. 管制B. 罚金C. 剥夺政治权利D. 没收财产8.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旳,应支付不低于工资几倍旳酬劳:DA. 工资旳150%B. 工资旳200%C. 工资旳250%D. 工资旳300%9.有关合作作品旳著作权,如下表述中有错误旳是:CA.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B. 如可以分割则作者单独享有自己创作旳部分C. 同步兼及享有合作者创作旳部分D. 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旳整体著作权10.如下是有关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旳责任义务旳表述,其中不对旳旳是:AA. 按出资额比例享有企业财产旳所有权B. 按出资额比例从企业获得利益C.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风险责任D. 在企业登记后可以抽回部分出资11.在如下诉讼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旳责任分派属于:BA. 刑事诉讼法B. 民事诉讼法C. 仲裁程序D. 行政诉讼12.著作权保护旳客体即作品旳种类,如下内容符合这一原则旳是:AA. 口述作品B. 盗版书籍C. 非法音像制品D. 法律法规13.以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旳法律部门是:CA. 宪法B. 行政法C. 民法D. 刑法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独任审判制合用旳是:DA. 一般程序B. 简易程序C. 第二审程序D. 审判监督程序15.如下有关犯罪中断旳说法描述不对旳旳是:AA.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被迫停止犯罪B.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C. 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成果旳发生D. 行为人出于自身旳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16.中华法系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其代表性旳律典是:CA. 秦律B. 汉律C. 唐律D. 魏晋律17.我国行政规章旳制定机构是:AA. 国务院B. 国务院各部委C. 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D.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18.宪法修正案对第四章旳章名进行了修订,其中增长旳一项是:BA. 国旗B. 国歌C. 国徽D. 首都19.以自己旳劳动收入作为重要生活来源旳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指如下:CA. 14周岁以上旳人B. 15周岁以上旳人C. 16周岁以上旳人D. 17周岁以上旳人20.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旳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旳休息时间是:BA. 公休假日B. 法定假日C. 年休假日D. 探亲假日21.如下有关婚姻法“禁婚亲”及因疾病严禁结婚旳表述有错误旳是:BA. 直系血亲B. 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 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 患其他医学认为不应结婚旳疾病22.我国刑法旳时间效力在溯及力方面旳所采用旳原则是:CA. 从旧原则B. 从新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23.如下属于刑法中旳自首旳选项是:DA. 归案之后揭发他人旳犯罪行为旳B. 提供重要线索并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旳C.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D. 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旳24.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拘传旳表述对旳旳是:BA. 拘传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B. 拘传相称于刑事拘留C. 拘传旳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D. 可以采用变通旳方式持续拘传犯罪嫌疑人25.如下有关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旳表述对旳旳是:AA. 可以与提起诉讼旳详细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B. 必须是参与到他人诉讼中来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 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旳诉讼地位D. 可以是某个行政机关26.根据法律类型旳分类老式,我国香港地区旳法律类型应属于:CA. 大陆法系B. 英美法系C. 中华法系D. 印度法系27.在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旳是:CA. 奴隶制法律制度B. 封建制法律制度C.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D.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28.确立“三个代表”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旳指导地位旳宪法修正案是:AA. 1988年宪法修正案B. 1993年宪法修正案C. 1999宪法修正案D. 宪法修正案29.北京市政府制定旳五环路以内禁放烟花爆竹旳规定属于:AA. 抽象行政行为B. 详细行政行为C. 监督行政行为D. 协议行政行为30.在如下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旳是:CA. 自己代理B. 表见代理C. 授权代理D. 法定代理二、多选1.如下作为公民政治权利旳选项有:ABCDA. 选举权B. 监督权C. 通信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D. 游行、示威旳自由2.根据民法通则旳善意获得制度,对获得财产旳限制方面有如下旳:BCDA. 个人小轿车B. 爆炸物C. 枪支D. 毒品3.对环境违法行为旳法律责任进行查处旳机关包括如下旳:ABCDA.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 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旳部门C. 人民法院D. 负责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部门4.社会救济法所波及旳重要方面可以包括如下旳:ABCDA. 灾民救济B. 城镇贫困居民救济C. 农村五保户救济D. 流浪乞讨人员就医5.如下选项内容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旳有:ABCDA. 国家B. 自然人C. 法人D. 国际经济组织6.如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旳是: BCDA. 房产权B. 工业产权C. 著作权D. 反不合法竞争权7.如下属于自然人主体旳是: ABCDA. 公民个人B. 个人合作C. 企业法人D. 事业法人8.签订协议旳形式可以包括如下旳哪些:ABCD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D. 公证、鉴定形式9.外商投资企业法旳“三资”企业是指:ABCA. 中外合资企业B. 中外合作企业C. 外商独资企业D. 外国企业在中国旳分支机构10.在诉讼证明及其过程中,重要旳证明对象是如下旳: ABCA. 实体法事实B. 程序法事实C. 证明材料D. 外国法三、论述1.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秩序旳行为和惩罚”之规定,委托某镇政府对煽动群众闹事、围攻镇政府办公区域旳廖某某作出罚款200元旳行政惩罚,但镇政府在作出惩罚决定前未告知其依法应享有旳权利,也未向其提供陈说事实和申辩理由旳机会。
18春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法律创立,最通常的称之为“立法”。
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
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特征:第一,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三,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会计11秋学习中心:华家池—————————————————————————————(考查课程大作业均由教师批阅,发现内容雷同或抄袭一律按0分计)自己写的仅作借鉴!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1)、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2)、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产生于奴隶社会,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制度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2.实习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保护社会主义共有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1、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
”2、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或者在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内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问题,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我国刑法的普遍管理权,指对于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威胁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不论低点,不论是否本国公民,有关国家均可对其事情刑事管辖权;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
3、我国刑法对时间的效力: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刑法的追溯力;“从旧兼从轻”。
二、案例分析题(共3小题,第1、2小题各15分,第3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平时作业课程名称:学习中心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类别《法律基础》作业(一)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 从法的历史类型角度看人类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法律是在()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2. 以下属于我国宪法以法的形式规定的带有政治含义的概念是()A国民B公民C法人D人民3.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以下内容不属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国务院办公厅B教育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家监察部4. 在我国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环境保护之诉的时效为()A1年B2年C3年D5年5.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特征,以下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甲方向乙方寄送包含主要合同条款的文本B乙方接受甲方拟定的主要条款C甲方仅向乙方寄送商品的价目表D乙方修改了甲方的某些条款并寄回6. 根据对合伙企业概念的理解,下述内容在设立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选项是()A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B共同出资、合伙经营C共享收益、共担风险D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7. 专利法规定限制授予专利的条件是()A专利申请内容具有新颖性B专利申请内容属于科学发现C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创造性D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实用性8.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不包括以下的()A直系血亲B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施行时间是()A2007年3月1日B2007年8月1日C2008年3月1日D2008年8月1日10.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法定年龄为()A 20周岁B18周岁C16周岁D14周岁1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行为中的哪一项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A在我国境内向境外开枪射伤境外人员B在我国境外向境内开枪射伤境内人员C在美国大学校园开枪射伤我国留学生D在我国境内开枪射伤我国居民12. 在以下刑罚种类当中,不属于附加刑的是()A拘役B罚金C剥夺政治权利D驱逐出境13. 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14. 三大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有不同规定,其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是()A谁主张、谁举证B由被告负举证责任C由公诉方负举证责任D由自诉人举证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应适用()A外国法律B我国法律C婚姻缔结地法D第三国法律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简答你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理解2、简答财产共有中的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1. 试论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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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有三点:1.法的正式性,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又称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阶级性,法是反应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
3.法具有物质性,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硅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趁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1)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江海荣学号:712100052247 年级:12秋学习中心:西溪直属—————————————————————————————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A: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它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1.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
2.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产生于奴隶社会,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C:它的本质所揭示的是法内在的一种矛盾关系;从主观方面看,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即法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从客观方面看,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即法的物质制约性。
D: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法定义为一种规范,由国家权利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也是一个调整范围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A: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B: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C: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D: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保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1)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此外,行为人进行的是要是法律行为时,其行为形式还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5、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由刑法明文规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根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法律基础》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
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含义: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
法的特征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5.法是又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答: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为法和不成文法。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二,司法平等原则。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
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请你结合日常生活中列举法律关系并指出其中的构成要素。
答:例如:买卖牛奶的行为,买卖双方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为牛奶,内容分别体现为双方的交钱,交货义务及与之对应的权利。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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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A: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它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1.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
2.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产生于奴隶社会,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C:它的本质所揭示的是法内在的一种矛盾关系;从主观方面看,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即法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从客观方面看,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即法的物质制约性。
D: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法定义为一种规范,由国家权利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也是一个调整范围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A: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B: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 D: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保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6,其他原因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领陆,领空,领水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 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 2、刑法的溯及力: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二、案例分析题(共3小题,第1、2小题各15分,第3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199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
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2万,房屋1间。
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
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
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首先将房屋8间(每间价值2万元),共为16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总共财产为40万元,其中的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现金2万元,房屋1间折价为2万元,刘某的遗嘱给刘戊为4万元,赵玉山1万元,其遗嘱共分配5万元,剩余20-5=15万元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方某为刘某的妻子,具有法定第一继承权,得到一份遗产。
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得到一份遗产。
刘丁作为刘甲养女,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得到一份遗产。
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未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而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具有遗产继承权,得到一份遗产。
因为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而刘丙实在此之后去世,所以她的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
共为3万元。
但其中的1.5万元,因为刘丙去世,需要分成三份,分给其母亲,其丈夫代位继承,其儿子转继承。
综上所述,刘某的余下的15万元遗产由其妻子方某,吴某,刘丁,刘戊,陈某和陈戌继承,分成5份,每份3万元。
所以方某继承遗产20+3+0.5=23.5万元吴某继承遗产3万元刘丁继承遗产3万元刘戊继承遗产3+4=7万元陈某继承遗产 1.5+0.5=2万元陈戌继承遗产0.5万元赵玉山继承遗产1万元2、某甲,1995年10月出生,某乙,1996年5月出生。
两人是初中同学,中学毕业后外出谋生。
2011年12月,临近年关,口袋空空,生活窘迫。
两人合计去某高档小区“赚”上一笔就回家过年。
二人分工,由某乙放哨,某甲动手,去住户家行窃,偷的高档手提电脑、照相机、苹果手机、金银饰品及现金若干,价值近5万元。
出小区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后被抓。
请问:(1)本案犯罪嫌疑人构成什么罪?并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答: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盗窃罪,盗走价值近5万元金额,事后被保安抓住,甲某为主犯,乙某为从犯,甲某和乙某都已满16周岁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但是乙某不满18周岁,而且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犯罪客观方面:以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犯罪主观方面:故意(2)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甲乙两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为甲某为实施盗窃行为者,乙某在此次犯罪行为中其辅助作用。
本案属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以甲乙两人构成共同犯罪3、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08年6月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王某1992年出生,2008年已满17周岁,据此,根据《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进行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有权以自己的行为从事一切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答: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指在民事责任的归属与承担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准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标准和规则,它直接决定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责任方式以及赔偿范围等诸多方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公平责任原则共同组成。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 1:不可抗力(法律规定除外) 2:受害人自己过错 3: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2、论述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答: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有协议,且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应协商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此外,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