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015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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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一、修订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职业卫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修订目的1. 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2. 提高员工职业健康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修订内容1.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职业卫生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1)加强员工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意识。

(2)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3. 职业病危害防治(1)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排查,制定防治措施。

(2)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允许范围内。

4.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5. 职业健康监护(1)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对疑似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保障员工健康权益。

6.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3. 企业将定期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职业卫生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修订。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项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项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项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病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单位职工,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1.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监督职业卫生工作的落实。

3.各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按照要求进行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评价1.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报备相关单位。

2.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物种类、浓度以及对职工健康的影响等内容,并按时进行更新。

第五条职业卫生监测1.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对职业卫生风险因素的监测以及职工健康状况的跟踪监测。

2.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职工的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2.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更新,并按要求保存。

第七条职业卫生教育培训1.单位应当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向职工传达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职业卫生防护措施1.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向职工进行培训。

2.职工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九条职业病防治1.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落实相关措施。

2.发现职业病病例应当按规定报告,对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进行控制和治疗。

第十条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处理1.单位应当建立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急能力。

2.一旦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应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职工伤亡。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与评估1.单位自查制度应当健全,每年需进行一次职业卫生自查,并报告相关部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01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015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零一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5)第三章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度 (8)第四章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1)第五章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12)第六章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4)第七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6)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第九章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22)第十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 (27)第十一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29)第十二章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33)第十三章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7)第十四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第十五章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41)第十六章关于x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报告 (43)第十七章关于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44)第一章总则1.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1.3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1.4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1.5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篇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修订版)1.内容和范围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保证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本制度是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的,旨在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生产发展。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

1.4定义:1.4.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劳动者。

2.职责2.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工会依法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公司制度的修改。

2.3安全生产管理部2.3.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健康目标和方针。

2.3.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每年度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确认,对外协调联系检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存档,杜绝公司三、四级职业危害。

2.3.3负责指导各业务单元/中心正确识别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建立作业人员登记台账。

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和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3.4负责组织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观察治疗、诊断和处理。

2.3.5负责协调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负责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年度职业健康报告、职业病患者相关信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准文件门备案。

2.3.6配合工艺设计院实施公司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改项目,并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治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整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整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整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完整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劳动的职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工作内容和职责、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控制、职工培训和教育、职业病防治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由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并由各部门和各级员工积极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第六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有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专业水平的更新。

第八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应按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协助。

第九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档案,包括法律法规、工作计划和方案、相关的培训资料、职业卫生监测数据等。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职责第十一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

第十三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包括工作环境改善、职业病危害控制、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测活动,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全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全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全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促进生产环境的改善,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职业危害识别、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测、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企业应当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管理的知识和意识。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

第二章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价第六条企业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评价,明确各种职业危害的种类和程度。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档案库,及时更新职业危害信息,做好相关档案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各种职业危害的管理和控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职工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危害监测,及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物质的浓度和暴露情况。

第三章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保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进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的培训,提高职工的使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测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对职工的职业病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组织职业健康监测宣传,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章职业卫生培训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关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13项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各项规定和程序的概要描述。

1. 目的与适用范围:明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目标,即为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阐明该制度适用的范围,包括适用的部门、岗位或工作场所。

2. 职责与义务:详细描述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管理人员需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员工需遵守相关规定,相关部门需配合执行。

3. 职业卫生评价与监测:说明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价和监测的方法和程序。

包括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测量和采样,了解职业危害的程度和类型。

4. 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明确与不同职业危害相关的防控措施。

例如,对于化学物质的防控,可以包括适当的通风系统、个人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理措施。

5. 职业病防治:介绍对职业病进行预防和控制的措施。

包括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建立职业病病例报告制度等。

6. 事故报告与调查:描述事故报告和调查的要求和程序。

例如,要求员工及时上报事故,并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与分析,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员工健康监护:说明员工健康监护的内容和方式。

例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8. 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9. 紧急事件与应急处理:阐明应对紧急事件和应急处理措施的要求和程序。

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措施。

10. 职业卫生信息管理:介绍职业卫生信息的收集、存储与管理方式。

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数据统计和记录、职业病病例的管理等。

11. 监督与检查:明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程序。

例如,建立定期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合规性。

12. 记录与报告:强调必要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如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事故报告和职业病病例报告等。

职业卫生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2. 聘任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测、风险评估和危害防控工作;3. 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4. 定期检查、评估职业卫生状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5. 加强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6. 对违反职业卫生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处理。

三、职业卫生监测1.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噪音、震动等;2. 对岗位上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暴露史等;3. 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职业危害防控1. 采取技术措施,减少或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2. 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 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4.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口罩、耳塞等;5. 定期对防护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6. 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护措施。

五、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的基础知识培训;2.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危害防控、个人防护、职业病防治等;3.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4. 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和定期体检,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六、应急处理1. 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卫生突发事件;2. 对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要保护其个人隐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补偿;3. 对发生职业事故或疾病的员工进行及时的医疗救助和处理;4. 对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评估和处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进行内部审核;2. 企业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 对于不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4. 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职业病危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3. 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 协调解决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3. 定期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参与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第六条各岗位劳动者对本岗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自身职业卫生意识;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4. 发现职业卫生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

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单位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十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劳动者。

第十二条单位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工作,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卫生政策: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政策,明确职业卫生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2. 职业卫生目标:设定和达成职业卫生的目标,如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职业病防治效果等。

3. 职业卫生组织:建立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并确定职责和权限,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职业卫生工作。

4.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员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5. 职业卫生监测: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系统,定期对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工健康进行监测和评估。

6. 职业病防护措施:确定和实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改造、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的配置等。

7. 职业卫生教育: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8. 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职业卫生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9. 职业卫生评估:定期进行职业卫生评估,评估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职业病防治效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建立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和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一、总则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及相关领域。

二、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层(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分配经费,购买必要的职业卫生设备和器材;(3)指导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检测、评估和监测;(3)协助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

3. 员工(1)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定;(2)配合公司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3)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内容1. 职业卫生评估(1)定期对公司的工作环境、作业过程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估;(2)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数据库,及时更新和调整危害因素监测点。

2. 职业危害控制(1)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控制职业危害,如密闭设备、通风换气等;(2)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工作设备。

3. 职业卫生监测(1)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排查;(2)建立职业病病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患者。

4. 职业卫生培训(1)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2)制定员工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确保全员参与培训。

5. 职业卫生记录和档案管理(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按时记录职业卫生检测结果;(2)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保障数据的有效性。

四、职业卫生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1)每年对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绩效评价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持续改进(1)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2)加强与职业卫生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公司负责解释本制度内容,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员工;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2015)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2015)

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8)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9)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3)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5)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7)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9)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0)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一)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二)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5)(三)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6)(四)煤气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9)十三、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32)十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责任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有关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责任制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5、提取专项资金,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有效投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修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修订

一、修订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职业病危害因素日益复杂。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对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修订目的1. 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3. 提高职工职业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修订内容1. 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1)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识别。

(2)对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危害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4. 职业健康检查与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职业健康素养。

5. 职业病报告与处理(1)建立健全职业病报告制度,确保职业病报告及时、准确。

(2)对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妥善处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 职业卫生经费投入(1)企业应将职业卫生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职业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对职业卫生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四、实施与监督1. 本修订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修订制度,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修订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本次修订,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健康,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企业、服务企业等,对职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保障。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各项数据。

第二章职业危害评估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评估小组,进行职业危害评估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对所有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第三章职业卫生监测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系统,对工作场所的危害物质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危害物质的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记录监测结果,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职业卫生控制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控制措施,确保危害物质的排放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危害物质控制,减少对职工的危害。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

第五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向职工提供相关职业卫生知识,教育职工正确的防护方法。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意识考核制度,激励职工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章职业卫生管理考核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考核制度,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企业未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导致职工受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职业病防治活动的管理。

3职责3.1安全收发科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负责职工查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2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3.3安全收发科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负责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进行岗位调整;负责协调园区医务室提供各种职业病防治药剂和职工保健品的发放。

4职业卫生管理4.1培训教育4.1.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1.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4.2防护用品、应急设施4.2.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配备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各使用单位根据场所实际提报申请,经安全收发科同意后落实。

4.2.2各使用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2.3安全收发科负责夏季防暑降温保健品的发放,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放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等防暑保健药品。

4.3职业健康查体4.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每年外协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4.3.2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职业卫生措施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职业卫生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1. 定期对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

第八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2. 员工应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得擅自丢弃或损坏。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制度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治疗和赔偿。

第十条职业卫生培训制度1.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确保其掌握基本的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记录、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

2. 严格保密职业卫生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职业卫生措施第十二条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1. 采取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

2. 加强通风、防尘、防毒等措施,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1.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为员工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第七条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认可的业务范围在全国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项目。

全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全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职业性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负责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3. 监督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5. 收集、整理和报告职业卫生相关资料;6. 参与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所有从事职业性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章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护措施;2.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3. 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4.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十条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四章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第十一条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了解其浓度或强度。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情况,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危害。

第六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2.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记录;3.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4. 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

职业卫生各类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各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1.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设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1)定期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2)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预防措施等。

(2)员工应了解并遵守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为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员工应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4.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员工应积极配合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了解检查结果。

6.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1)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卫生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

四、职业卫生管理职责1.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3)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2.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本制度。

(2)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

(3)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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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告知
1、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十六、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七、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八、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十九、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
二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二十一、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二十二、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中直接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十、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
十二、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十三、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十四、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一) 红色警示线设置在紧邻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将污染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仅特殊专业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进入此区域;
三、本制度规定从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2、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九、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3、对生产、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一、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人事管理部门与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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