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粉末冶金零件企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范文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范文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通过购买或者销售期货合约来锁定某种特定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未来价格,并将其与实际商品或金融资产的现货交易相配对,从而有效降低价格波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中广泛应用,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和规避风险。
一、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1 风险规避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企业面临着多重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期货合约的交易,帮助企业锁定利润和价格,有效规避价格风险,降低经营风险。
1.2 利润保障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保护利润。
在市场价格波动大的环境下,企业经营活动的利润往往难以稳定,甚至存在亏损风险。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锁定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未来价格,帮助企业降低利润波动,保护企业利润稳定。
1.3 降低融资成本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在金融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企业融资成本会随之增加。
通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企业可以锁定利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原则和要求2.1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套期保值的策略和操作流程。
制定明确的套期保值政策和目标,确保企业在套期保值过程中能够合理有效地管理风险。
2.2 设置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设置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通过市场研究和数据分析,提前预判市场价格波动的可能性和程度,为企业的套期保值决策提供参考。
2.3 优化套期保值策略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套期保值策略。
考虑市场行情、企业产品特性、竞争对手行为等因素,灵活调整套期保值策略,使其更适合企业资金和经营风险管理需求。
2.4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企业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期货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也日益复杂。
为了有效管理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与意义在国际市场中,原材料、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这给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通过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国有企业可以锁定原材料或产品的价格,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然而,境外期货市场具有高风险性和复杂性,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是确保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中稳健运营的关键。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主体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境外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明确适用范围和主体有助于确保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
三、业务开展的基本条件与审批流程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明确的套期保值策略、风险评估机制、交易决策程序等。
其次,企业应当拥有具备期货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团队,能够熟练掌握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
在审批流程方面,国有企业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套期保值方案、风险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等材料。
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虑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套期保值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企业开展业务。
四、套期保值策略与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应当遵循“风险对冲、套期保值”的原则,严禁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套期保值策略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合理确定套期保值的品种、规模和期限。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而采取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战略。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运作和风险控制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一、制度建立的目的1.保护企业对冲外汇风险2.确保套期保值交易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3.提高套期保值交易的执行效率4.减少操作风险和人为错误5.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二、制度内容1.制定套期保值政策和操作手册套期保值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手册,规定套期保值的范围、标准、流程和操作方法等。
2.设立套期保值委员会设立套期保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风险管理专家等。
委员会应定期开会,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进行审查和批准。
3.授权和职责-明确套期保值决策的授权和责任,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执行者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控制目标和准则-明确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立套期保值交易的报告和监督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报告4.套期保值交易的流程控制-建立完善的交易授权和验证机制,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限额管理和控制机制,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可控-设置交易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衡量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审批和控制5.风险管理和控制-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流程-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控制指标和临界值,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可控6.内部审计和监督-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审计机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和业务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错误和违规行为-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准确性7.人员培训和教育三、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1.风险识别: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2.风险评估:建立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对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3.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套期保值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控制、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审计和监督等4.信息披露:做好套期保值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向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和风险5.合规管理: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6.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1. 介绍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或个人用于管理风险的工具,旨在通过对冲金融风险来保护企业或个人免受市场波动和价格风险的影响。
该制度通常应用于商品交易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通过建立相应的套期保值策略,可以有效地限制可能的损失,并提高资金的可预测性。
2. 套期保值的原理套期保值是通过同时进行两个相互交叉的交易来实现的,一方面进行实物市场的交易,另一方面进行衍生品市场的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锁定价格差异,从而保护企业或个人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3. 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选择适合的套期保值策略对于成功的套期保值至关重要。
常见的套期保值策略包括:a. 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套期保值是最常见也是最直接的套期保值策略。
它通过在期货市场上建立与实物市场交易相反的头寸,从而实现对冲风险的目的。
b. 期权套期保值期权套期保值是一种更为灵活的套期保值策略。
通过购买或出售期权合约,可以对冲市场风险,同时还可以利用期权合约的杠杆效应来获取更大的收益。
c. 互换套期保值互换套期保值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套期保值策略。
它通过与其他交易方进行互换,通过相互交换资产或现金流来达到对冲风险的目的。
4.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要素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需要考虑以下要素:a. 风险评估与管理在建立套期保值策略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分析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价格波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b. 套期保值政策与流程制定一套明确的套期保值政策与流程,明确套期保值应用的范围、流程、责任与权限,确保套期保值的执行符合制度要求。
c. 套期保值限额与风控设定套期保值的限额和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最大持仓限额、最大损失限额等,以确保套期保值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d. 套期保值记录与报告建立完善的套期保值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套期保值交易的信息和结果,并进行定期报告和分析。
5. 套期保值管理的优势和风险a. 优势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可以提供以下优势:•降低市场风险:有效地对冲价格波动和市场风险,保护企业或个人免受不利市场波动的影响。
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是指公司利用期货、外汇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以降低未来收入或支出的波动性。
为了规范和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1.风险控制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控制风险为前提,不能盲目追求利润。
2.公平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遵循市场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非法操纵价格或垄断市场等行为。
3.合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1.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2.管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执行和监控。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操作流程1.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套期保值交易之前,必须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2.套期保值策略制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套期保值策略,明确交易的目标、范围和限制。
3.交易执行:将套期保值策略转化为具体的交易操作,包括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工具、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等。
4.交易监控: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控制,及时调整套期保值仓位和策略,以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变化。
5.交易记录和报告:对每笔套期保值交易进行详细记录,编制交易报告,包括交易金额、对冲效果、市场行情等信息。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1.止盈止损原则:设定明确的止盈和止损点位,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止盈或止损,避免过度扩大风险。
2.分散投资原则:合理配置套期保值仓位,降低单一交易对手和工具的风险集中度,保证风险的有效分散。
3.资金管理原则: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必须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避免因资金不足而无法履约或产生违约风险。
4.风险预警机制: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和机制,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进行预警和预防,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6.03•【文号】汇发[2013]25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为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外汇管理,简化操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境外期货业务)是指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所开展的相关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持证企业境外期货业务相关的外汇登记、资金汇出入、结汇及购汇等实施监督管理。
二、持证企业应在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重新办理境外期货业务外汇登记:(一)填写完备并加盖公章的《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及核定的年度风险敞口批复文件;(三)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依据中国证监会批复的企业年度风险敞口确认企业对外付汇额度,并向企业出具相关业务登记凭证。
三、持证企业年度风险敞口及其他登记事项(如机构名称、机构代码、许可证号等)发生变更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批复文件或说明材料等,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
持证企业境外期货业务终止的,应在业务终止2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1.08.22•【文号】汇发[2001]150号•【施行日期】2001.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01年8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1〕150号)各有关企业、各相关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外汇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项下的外汇收支,完善外汇管理,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本操作规程:一、登记(一)凡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已经证监会核定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持下列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1.登记的申请报告,基本情况登记表;2.证监会核定的当年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的批复文件;3.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外汇局审核持证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后,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对其当年度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予以确认。
二、外汇账户管理持证企业开立期货项下境内外外汇账户需经外汇局批准。
(一)境内外汇账户1.持证企业开立境内期货外汇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境内期货专户”),应当向外汇局提供开户申请报告。
2020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2)第三章审批权限 (3)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 (3)第十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4)第五章保密 (5)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 (6)第十九条风险处理程序 (7)第七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
第三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
第二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第四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实际生产经营中同类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头寸规模、合约持有时间原则上应与实际生产需采购的同类原材料的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间相匹配。
第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第六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的最高余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doc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进行的期货操作以及为规避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汇率波动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操作。
上述业务只能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而进行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二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第二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亦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
(三)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亦需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三条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第五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者潜亏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在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第八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批后实施。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营运管理部、期货部、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内控部负责对所有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 (4)第三章授权制度 (6)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6)第五章业务流程 (7)第六章相关财务处理制度 (8)第七章风险管理制度 (10)第八章应急修正方案控制制度 (14)第九章报告制度 (15)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 (15)度15第十一章保密制度15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查同意,并出具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螺纹钢、线材、焦炭、铁矿粉四种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四条公司在销售部设立期货办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执行具体的操作。
第五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审核,小组成员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明确从事此业务的具体职责,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公司期货办负责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并及时向期货业务决策小组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第九条公司相关人员职责公司的期货业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
套保方案须经董事长最后审批执行;总经理领导的决策小组负责方案的讨论、审核以及预案修正、应急方案的审批;财务总监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资金的审批;销售部长负责指令的下达,对总经理负责;财务部长负责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流程的审核,以及结算单的确认;企管部长负责对整个操作过程的监控,向总经理负责;企管部副部长是决策小组指定的风险控制管理员,负责对交易风险的监督控制,向总经理负责;期货办主任负责方案的实施,上对决策小组、总经理、董事长组织汇报,下对交易员、盯盘员进行管理,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流程;交易员负责执行指令下达人的指令,以及交易情况的上报。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为保证交易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主要包括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职责分工、风险管理控制、内部审计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概述二、业务操作流程1.业务申请阶段:a.业务发起人填写业务申请表,说明交易目的、方案和预期收益等内容。
b.业务发起人提交业务申请表及相关文件给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业务审核阶段:a.风险管理部门审核业务申请,验证交易目的和合规性。
b.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并计算预期收益。
3.交易执行阶段:a.风险管理部门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洽谈和协商。
b.风险管理部门与交易对手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并明确交易的期限和结算方式。
4.交易监控阶段:a.结算部门按照合约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核对现金流入流出的情况。
b.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控和分析,以确保交易的合规和稳定。
三、岗位职责分工1.业务发起人:a.提出套期保值业务申请,并填写业务申请表;b.提供相关的市场情报和交易信息。
2.风险管理部门:a.对业务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制定套期保值方案;b.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手,进行洽谈和签约;c.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控和风险分析。
3.结算部门:a.按照套期保值合约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b.核对现金流入流出的情况,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四、风险管理控制1.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比例和期限都应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风险暴露。
2.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信誉和实力。
3.套期保值合约应明确交易的期限、结算方式和风险承担责任。
4.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风险应事先进行模拟和评估,以确保企业的风险可控。
五、内部审计和监督1.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评估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效果。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套期保值(Hedge)是企业为了减少来自金融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的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
借助外汇、利率和商品期货等金融市场工具,企业可以有效地管理其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作为企业创造利润的一种方式,越来越得到企业的重视。
但是在实践中,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套期保值策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实现预期效果,防范风险。
本文旨在就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帮助企业制定实用可行的制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随着市场的日益复杂,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越来越高。
如何应对来自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挑战,保护企业绩效和利润,成为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套期保值作为防范市场风险的方法之一,显得越来越重要。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明确企业套期保值的目的、范围、策略、授权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提高了套期保值业务的透明度,保障了套期保值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制度实施中的监管和管理措施,有助于会计、税务等部门合规、合法地处理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
制度的完善和及时修改,也可以帮助企业针对金融市场和自身变化,做出更合理和高效的风险管理决策。
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套期保值的定义和目的规定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定义、范围和目的,明确套期保值是企业防范市场风险的手段之一,是为了协调企业内外部经营效果、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而采取的金融管理手段。
套期保值的标准是根据营业收入、成本和贸易结构的变化,完善套期保值策略,降低市场波动对现金流和资产的风险。
2、套期保值管理的授权和责任明确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决策层和责任层次,规定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和条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保障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
3、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套期保值策略制定机制,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确保套期保值策略的执行,实现企业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套期保值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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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全部流程。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按照《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三条企业应该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有效的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
第四条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应对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负责,包括制定和执行企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其持续有效,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六条企业的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贯彻执行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企业的境外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应体现管理的垂直性、业务的相互制约性以及职责的分离性。
第八条企业应由一位副总经理或相当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主管境外期货业务。
第九条企业可专设境外期货交易部门,也可在原相关部门设置相应岗位。
第十条企业应设置交易、结算、资金调拨、会计核算、风险管理、合规、档案管理等岗位。
各岗位应职责明确,体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
除结算和资金调拨,其他各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交易、结算、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的报告路线应分开。
第三章授权制度第十一条与境外代理机构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风险管理政策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批准,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签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二条期货业务操作应实行授权管理。
期货业务授权包括交易授权、交易合同签约授权和交易资金调拨授权。
应保持交易授权、交易合同签约授权和交易资金调拨授权相互独立。
交易权必须与签约权、资金调拨权分离。
第十三条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合同签约授权书应列明有权签约的人员名单、可签约交易种类和限额;交易资金调拨授权书应列明有权进行资金调拨的人员名单和资金限额。
套期保值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套期保值,是指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通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进行的反向交易。
第三条套期保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审慎性原则;(四)市场化原则。
第四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三)有专业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四)有足够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套期保值交易第六条套期保值交易包括以下类型:(一)期货套期保值;(二)期权套期保值;(三)远期合约套期保值;(四)其他套期保值。
第七条套期保值交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与现货交易相关联;(二)具有规避风险的目的;(三)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四)不影响市场公平交易。
第八条套期保值交易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期货市场;(二)期权市场;(三)远期合约市场;(四)其他市场。
第九条套期保值交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交易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二)交易品种和数量应当与现货交易相匹配;(三)交易价格应当符合市场价格;(四)交易结算应当及时、准确。
第三章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第十条套期保值交易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和评估;(二)风险控制和监测;(三)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四)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套期保值交易主体应当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风险管理人员,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套期保值交易主体应当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三条套期保值交易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第十四条套期保值交易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风险信息。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进行的期货操作,以及为规避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汇率波动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操作。
上述业务只能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而进行,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二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第二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亦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
(三)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亦需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三条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第五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者潜亏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第八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批后实施。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营运管理部、期货部、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内控部负责对所有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1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抵御现货经营的价格波动,有效防范市场经营风险,公司决定充分利用已成熟的期货交易平台,谨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执行上海物资贸易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有效控制价格风险。
3、在公司指定的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平台上,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他交易形式业务严禁参与。
3、为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1、本管理办法所包涵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经营的可进行实物交割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除此之外的品种及期货业务不在本管理办法范围之内。
2、卖出套期保值业务单月累计的开仓数量必须小于该单品实时可销数量,卖出期内必须确保有生产厂到货资源作保障。
买入套期保值业务的开仓数量要根据该品种的销售量,控制在销售能力和库存定额范围内。
3、套期保值单品种单月业务数量控制在股份公司的批复数量之内。
4、套期保值业务的指令由总经理室发出,各相关部门协调运作,业绩计入经营期货的业务部门。
三、职责1、成立期货管理工作小组,由xx任组长、xx、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为组员,具体指导期货工作开展。
2、市场业务部负责制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并设定相关的业务操作流程。
3、财务资产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中的资金平衡、收、付、结算等管理。
4、经营期货的业务部门定期向市场业务部备案库存数量。
5、经营期货业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经纪公司套保业务的具体操作,负责交割仓库的落实以及相应的进货配套协调工作。
6、经营期货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交易商品买入卖出数量和单价的建议以及内部单据流转、销售等管理工作。
四、实施1、结合现货、远期市场的阶段性交易价格行情以及公司经营的定价原则,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意向,总经理室决策,在认为可行的情况下指定专人(总经理室指定的专门人员)生成远期《套期保值交易意向书》(样单详见附件),注明详细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数量、价格、交易月份等。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境外期货业务的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期货业务是指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合约交易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境外期货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境外期货业务资格的取得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对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
未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第六条申请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有进出口权;(三)进出口的商品或其他在境外现货市场上买卖的商品确有在境外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的需要;(四)有健全的境外期货业务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六)至少有3名从事境外期货业务1年以上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或境外期货监管机构颁发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其中应包括专职的期货风险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境外期货业务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申请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应当向审核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境外期货业务申请报告;(二)境外期货业务申请表;(三)境外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经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七)审核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申请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进行审核,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向申请企业签发批复通知。
通过审核的企业凭批复通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规定(定稿1)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规定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保证套期保值业务流程的各个节点职责清晰、流转顺畅,联系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1、原料采购及期货套保根据市场的大趋势,通过研判机构的行情分析及公司会议的统一意见,调整原料采购时间,控制库存铜数量和期货头寸。
当确认价格呈上涨趋势时,原料库存铜金属量最低限量为8000吨、最高限量为15000吨,期货头寸最高限量为4000吨;当确认价格呈下跌趋势时,原料库存铜金属量最高限量为8000吨,最低限量为6000吨,期货头寸最高限量为12000吨。
2、现货销售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每周为一期实行波段销售,逢高多售,逢低限售或不售。
二、操作程序(一)基础信息提报1、原料公司每日9:00前,由指定责任人李波将前一日采购的议价金精矿、铜精矿的干矿量、金属量、回收率、成品金、实际购买价格、未点价金属量等指标报送财务部。
2、销售公司每日9:00前,由指定责任人吕东将前一日的销售数量、单价等报财务部。
(附件1)3、对于购买合质金订价,当客户确定黄金销售价格时,财务部副部长孙磊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黄金交易中心,并以传真方式传递购入数量和单价。
4、黄金交易中心于每周五4:00前,由指定责任人将通过基本面和技术面两方面的分析,研判价格走势提交行情分析报告,提出操作建议报财务部,财务部转呈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议提供参考依据。
5、财务部由指定责任人宫晓明根据上述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日库存敞口变动表”作为拟定套期保值方案决议的依据,于每日9:30前,分别报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供销总监和黄金交易中心。
财务部要打印保存期货每日交易清单,并保存备份电子文档,登记当日现货月结算价格。
(附件2)(二)领导小组决议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每周六召开定期会议,讨论分析市场价格趋势,并制定套期保值决议方案,内容包括公司现货销售数量、最低价格、期货开平仓方案,进口矿粉的点价时间和数量,并形成书面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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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及付款预测或外币融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支的预测金额或融资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限相匹配。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分金额大小,一律报公司审批。
第十八条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严格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管理等事项。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一)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计划制订及业务操作。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二)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等。审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
(五)审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五章保密
第十二条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
第十一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为:
(一)公司财务部以稳健为原则,对拟进行的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具体交易计划,上报总经理。
(二)总经理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进行审核,并在权限范围内做出审批决定。对于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外汇业务,需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审批决定。
第四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及其他业务操作,并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登记每笔合约的成交日期、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等信息,并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持续关注,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的发生。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决定。
第九条对于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对于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三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
第八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决定。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按照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交易金额、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保证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发现可能出现风险的情况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同时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或降低汇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前述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第二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粉末冶金零件企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
2020年8月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3
第三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4
第四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4
第五章保密5
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6
第七章附则6
粉末冶金零件企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保证汇率波动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