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证券与证券市场案例
第二章证券投资与证券市场ppt课件
➢证券交易所 ➢店头市场(柜台市场) ➢第三市场 ➢第四市场
5、中介机构
➢ 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主要指证券公司(专业券 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部(兼营券商);
➢ 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 资产评估机构; ➢ 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一)证券市场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对于调 节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现有 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通常说来,人们的闲置资金大多是以存款或 储蓄的行是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银行再将 这些集中起来的资金以贷款的形式贷给企业或其 他经济主体。这种间接信用是最常见、最基本的 筹资方式。但是,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组 织形式的变化,这种方式己不能充分满足经济发 展的需要,必须开拓新的筹资方式和渠道。这就 是发行有行证券,建立证券市场,通过直接信用 方式筹集资金。
证券市场的行市变化,在很大程度是对证券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资本实力、未来发展前景和公众形象客 观而真实的反映。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仅就公司本身 的因素而言,一家公司股票、债券价格的上涨,一般可以表明 投资者普遍认为该公司有很强的竞争力,有广阔的经营前景, 有较高的股利分配和价差收益,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反之,如 果股票、债券价格下跌,则可能意味着投资者对该公司的信任 度减弱,认为公司竟争能力薄弱,前景暗淡或不明朗,盈利少 甚至亏损,股利分配难以保证。所以,证券市场行市变化在客 观反映企业实际经济状况、未来发展前景、资本实力和市场竞 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企业以强大的外部压力,从而有效地促进 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市场竞争力和树 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按组织形式不同划分
场内市场:证券交易所 场外市场:店头第 市三 场市 、场和第四市
证券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公司在2010年至2015年间,通过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误导投资者,使其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
2016年,甲公司的违法行为被揭露,引发了投资者集体诉讼。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2. 投资者是否因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3. 甲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法院认为,甲公司在2010年至2015年间,通过虚构业绩、隐瞒债务、夸大项目进展等手段,对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
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陈述。
2. 投资者因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
法院认为,投资者在购买甲公司股票时,是基于甲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
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误导了投资者,导致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未能充分了解投资风险,从而遭受了损失。
3. 甲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所遭受的损失,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同时,甲公司的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虚假陈述的认定虚假陈述是指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地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误导投资者。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虚构业绩、隐瞒债务等手段,对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构成虚假陈述。
2. 投资者损失的认定投资者损失的认定,关键在于证明投资者遭受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投资者在购买甲公司股票时,是基于甲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因此,投资者遭受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被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主要责任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示1.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调查和研究,避免因盲目跟风而遭受损失。
2.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投资的经典案例
证券投资的经典案例证券投资是一门风险与机会并存的综合性投资活动,也是许多人都想要掌握的一门技能。
在投资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经典案例来学习,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才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获取收益。
下面就来介绍一些经典案例。
一、巴菲特的低买高卖巴菲特被誉为证券投资的神话,他所创造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一直表现出色。
作为一个典型的价值投资者,巴菲特一直强调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
他买入的股票一般都是在公司处于困境或市场存在负面情绪时购入,因此价格相对较低。
等待市场情绪缓和后,其股价逐步回升,巴菲特便会及时卖出,从而赚取良好的收益。
二、彼得林奇的成长型投资彼得林奇是一位知名的成长型投资者,也是普通投资者中钟爱的创始人之一。
他强调在股票市场中要持续关注企业的成长情况,选取那些有良好前景、业绩不断增长的企业进行投资。
林奇反复强调“追随成长型公司,而非成长型行业”,强调企业的管理与团队是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之一。
三、索罗斯的空头交易索罗斯被称为“汇市大鳄”,他的一生都在从事各种市场的投资活动。
他对“空头交易”有独到的见解和经验。
索罗斯认为,股市泡沫的出现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好好把握市场动向,并且确定股市已经到达了顶部,那么放空市场并会赚取很好的收益。
四、蒋凡熙的妙手回转蒋凡熙是香港股市的创始人之一,他通过不断的观察和学习,悟出了独特的“技术分析”,这种方法强调“图表技术”和股票的历史交易数据,从而预测股票的走势。
同时,蒋凡熙在收益增长的时候,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通过卖出股票和买入其他股票避免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总之,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思路和方法都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和技巧,每个人都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
同时,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风险的存在,做好防范措施,寻求专业的投资建议,以达到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证券交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我国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A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分析1. 违规行为(1)虚增利润:A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通过虚构收入、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公司业绩虚高。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A公司在2018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A公司在2018年度内发生多起重大事项,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 违规原因(1)公司管理层利益驱动:A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业绩目标,不惜采取虚增利润等违规手段,以提高公司股价,为自己谋取私利。
(2)内部控制不健全: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违规行为得以发生。
(3)监管力度不足: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A公司的违规行为。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四、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A公司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依据虚假的业绩信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2.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A公司的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这种行为对其他上市公司也产生了不良示范效应,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劵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5年,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调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亿元,虚增利润3000万元。
2. 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披露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业绩产生误判。
3. 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调查过程1. 中国证监会调查组进驻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业务合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查阅。
2. 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公司虚假陈述的动机和手段。
3. 调查组调取公司关联方资料,核实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4. 调查组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其是否参与虚假陈述行为。
三、调查结果1. 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亿元,虚增利润3000万元,构成虚假陈述。
2. 公司未披露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构成虚假陈述。
3. 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四、法律责任1. 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
2. 对公司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3.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案件启示1. 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投资者应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4.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六、案例总结本案中,某公司因虚假陈述被查处,揭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通过本案,我们应深刻认识到以下问题:1. 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投资者负责。
3. 投资者应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投资。
证券市场有趣案例
案例名称:神秘的“金色交易员”在华尔街的一家大型证券公司,有一位神秘的交易员,人称“金色交易员”。
他的名字被保密,但是他的交易记录令人印象深刻。
在过去的几年里,他连续成功预测了市场的多次重大波动,使得他的交易账户持续增长。
金色交易员的策略很简单,就是利用市场情绪的变化进行交易。
他观察到,每当市场出现恐慌和不安时,他就会寻找机会进行买入。
他相信,当市场过度反应某些消息或事件时,价格会回归正常。
他的成功来自于他对市场情绪的敏锐洞察和冷静的决策。
然而,金色交易员的行为引起了其他交易员的注意。
他们开始研究他的交易记录,试图找出他的秘密。
有些人猜测他可能拥有内部信息,但金色交易员否认了这一说法。
他说,他的成功来自于对市场的研究和理解。
他每天都会阅读大量的市场数据和研究报告,同时也会关注社交媒体上的情绪变化。
随着金色交易员的名声越来越大,公司的高管们也开始关注他。
他们邀请金色交易员参加内部会议,讨论他的策略是否可以应用于公司的交易策略。
金色交易员提出了他的观点和建议,并得到了公司高层的认可。
他们决定在部分交易中尝试使用他的策略,看看是否能够获得更好的收益。
结果令人惊喜。
在尝试使用金色交易员的策略后,公司的交易收益有了显著的提高。
这使得公司高层更加重视金色交易员,并决定聘请他为公司的首席交易员。
金色交易员成为了公司的一颗明星,他的成功故事也成为了公司内部和行业内的热门话题。
这个案例说明了证券市场中的一些有趣现象和策略。
首先,市场情绪的变化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金色交易员成功利用了这一点。
其次,市场中的秘密和猜测经常存在,但真正成功的交易员往往能够保持低调并专注于自己的策略和研究。
最后,当公司高层认可并应用一位成功的交易员的策略时,这可以带来显著的收益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总之,这个案例展示了证券市场中的一些有趣现象和策略,以及成功交易员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证券法律经典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银广夏(000557.SZ)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天津市,主要从事饮料、制药、房地产业务。
2000年,银广夏涉嫌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查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个因虚假陈述被查处的大型上市公司。
以下是银广夏虚假陈述案的详细情况。
二、案件经过1. 虚假陈述事实2001年,银广夏被查实存在以下虚假陈述事实:(1)虚构利润。
银广夏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增了2000年至200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2)隐瞒关联交易。
银广夏与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进行了大量的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披露。
(3)隐瞒债务。
银广夏在财务报表中隐瞒了大量债务,导致投资者无法真实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2. 案件调查2001年,证监会接到举报,开始对银广夏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证监会对银广夏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以下处罚:(1)对银广夏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对银广夏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3. 案件影响银广夏虚假陈述案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提高了市场透明度。
银广夏虚假陈述案暴露了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促使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
(2)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案件查处后,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信心。
(3)推动了证券法律法规的完善。
银广夏虚假陈述案促使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
三、案例分析1. 虚假陈述的认定银广夏虚假陈述案中,证监会对虚假陈述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1)虚构事实。
银广夏虚构了销售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事实,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
(2)隐瞒事实。
银广夏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以及隐瞒了大量债务。
(3)误导投资者。
银广夏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误解,进而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操纵证券市场典型案例
操纵证券市场典型案例那咱就来说说徐翔操纵证券市场这个超有名的案例吧。
徐翔这人呢,在股市里就像是一个暗中操控棋局的棋手,但他这棋局可是违法的。
他有个“泽熙系”,听起来还挺高大上的吧?其实这里面猫腻可多了。
他经常会先大量买入一只股票,就像悄悄囤货一样。
比如说他盯上了某只股票,先偷偷摸摸地买了好多好多股,这时候股价可能还没什么大动静呢。
然后呢,他就会利用他自己的影响力,找一些媒体朋友啊,或者通过一些小道消息渠道,开始放风说这只股票有多好多好,就像给这只股票做超级夸张的广告一样。
这时候不明真相的小股民们就开始跟风了,都抢着去买这只股票。
随着买的人越来越多,股价就蹭蹭往上涨,就像气球被吹起来一样。
等股价涨到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就开始悄悄地抛售他之前囤的那些股票,大赚一笔。
可那些被他忽悠进来的小股民呢,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股价一落千丈,自己的钱就像流水一样没了。
他这种行为就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
证券市场本来应该是一个大家公平竞争,靠公司的真实业绩、发展前景这些来决定股价的地方,结果他这样人为地操纵,就像是在一个公平的赛跑比赛里,他偷偷给自己开了小灶,穿了火箭鞋一样,把其他老老实实比赛的人都坑惨了。
还有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事儿也很典型。
这家伙更离谱,他把多伦股份改名为“匹凸匹”,就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改名,你猜怎么着?股价居然就因为这个名字涨了好多。
他这就是在利用股民的一些心理,觉得名字带个新奇的概念就一定很牛。
他还通过虚假申报啊,自己挂单然后又撤单这些手段来误导投资者。
就像是在市场里放烟雾弹,让大家看不清真实的情况,然后他就趁机低买高卖赚钱。
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把证券市场当成了他自己的提款机,完全不顾其他投资者的死活,把市场搅得一团乱。
中国股市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例
中国股市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例中国股市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通过虚构或者传播信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等手段,干扰、破坏市场秩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下面列举了10个中国股市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例。
案例一:方某利用多个账户同时买入某只股票,制造了大量的买盘,人为推高了该股票的价格。
最终,方某通过大量卖出该股票,将其价格拉低,获得了巨额利润。
案例二:李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信息,声称某股票即将发布重大利好消息。
众多投资者受其影响纷纷买入该股票,导致该股票价格暴涨。
随后,李某迅速抛售手中股票,赚取非法利益。
案例三:王某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通过内幕信息交易的方式操纵股价。
他在公司即将发布重大利好消息前,通过亲友口头传递消息,使得他们纷纷买入该公司股票。
消息公布后,股价大涨,王某及其亲友获得了巨额利润。
案例四:张某通过多个账户交易同一只股票,制造了大量的买卖交易,营造了高交易量的氛围。
这种操纵手法会误导其他投资者,使得他们认为该股票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张某最终通过抛售手中的股票,以较高的价格获利。
案例五:某券商员工利用其职务之便,获取了大量客户的交易账户信息,并通过盗用客户账户进行操纵。
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这些账户进行大量买卖交易,制造了虚假的交易活跃度,从而操纵证券市场。
案例六:某投资公司利用庄家操纵股票价格。
庄家通过虚假宣传、散布谣言等手段,制造了大量的买盘,使得股票价格暴涨。
庄家最终通过大量抛售手中的股票,牟取非法利益。
案例七:某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即将发布重大利好消息前,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通过内幕信息交易的方式操纵股价。
他在消息公布前通过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使得股价迅速上涨。
消息公布后,他迅速抛售手中的股票,赚取非法利益。
案例八:某投资者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勾结,共同操纵股票价格。
他们通过大量买入或抛售某只股票,制造了虚假的交易活跃度,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
案例九:某投资公司利用高科技手段操纵股票价格。
证券法典型案例
证券法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开放与发展,证券交易活动也日益频繁。
然而,在证券市场中,存在一些不良的行为,例如虚假宣传、内幕交易等,严重影响了市场公正、透明的基本原则。
为此,我国不断加强证券监管,严打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一系列的诉讼案例,加强了市场的警示作用。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之一便是协鑫新能源。
2010年,协鑫新能源在香港上市,其净资产为34亿港元,但在2011年至2013年间,协鑫新能源通过虚构业绩、违规披露等手段,制造诱人上当的局面,引诱投资者参与。
直到2014年,协鑫新能源才因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处以50万人民币罚款,并撤回了IPO申请。
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证券市场诚信的重要性。
虚假宣传会误导投资者,损害市场公正性,而相反的,强调信息披露、公开透明,不仅能够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增强投资者信心,转化为市场信誉度的提升。
除此之外,有一些其他的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领悟。
比如,在万科事件中,宝能集团通过数次“抢筹”,取得了万科集团的34%股份,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而在上述收购交易中,宝能集团并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最终被证监会处以7000万元的罚款,并被责令整改。
这一案例的出现,提醒我们市场主体不仅要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也要意识到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责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证券信息全流程的披露与公开,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平稳发展。
总而言之,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与监管法规密切相关。
只有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与处罚,确保市场透明、公正、稳定,才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促进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违规案例
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违规案例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力度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的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违规案例。
首先,就是中国金茂。
2024年,中国金茂发布了一份不实信息,宣布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
这一消息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
后来,中国金茂被证券监管部门罚款500万元,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其次,就是中国人保。
2024年,中国人保因虚假陈述行为而受到罚款。
公司在其上市材料中虚报了几笔重大收购交易,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证监会对中国人保罚款100万元,并责令公司整改。
再次,就是格力电器。
2024年,中报期间,格力电器未披露其控股股东董明珠减持股份的情况,导致股价大幅下跌。
随后,证监会对格力电器罚款20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此外,还有中国平安等公司也曾因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这些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减持、虚假宣传等。
监管部门对这些公司进行了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
这些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信力。
在监管部门的积极执法下,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投资学第2讲证券市场
✓自由放任阶段
✓法制建设阶段
✓迅速发展阶段
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1990年12月19日,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营业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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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 证券市场提供风险管理的方法; • 有利于证券价格的统一和定价的合理; • 是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场所; • 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 是一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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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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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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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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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中的主要金融工具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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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的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
央行2月18日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稳健货币政 策不会改变。此举只是根据稳健货币政策意图来确保合理 的货币供应。
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短期的、可交易的、流动 的、低风险的债券;
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一些长期的、风险较大的 债券。资本市场中的证券种类要比货币市场中的证券 种类更多。因此,我们将资本市场分为四个部分:长 期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衍生工具市场中的期权 与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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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债券回购交易期限分类情 况(二)单位:亿元、%
经济学家赵晓:中国经济下探,放松性政策不断出台
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二月份物价回落,为阶段性放松和 资源价格改革提供了更大回旋余地;此次降准可释放流动 性约四千亿元,有利于缓解流动性状况并推低银行间市场 利率,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平稳;有利于缓解存贷比对部 分银行放贷能力的约束;下一步政策操作需重点观察外汇 占款波动状况,及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波动状况。
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与股票交易案例
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与股票交易案例股票交易是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交易活动之一。
在股票交易中,投资者通过购买和出售股票来参与市场,以期望获得资本增值或分红收益。
本文将介绍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过程,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阐述。
一、股票交易的基本流程1. 选择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参与股票交易前,首先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全球范围内最知名的证券交易所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2. 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在选择好证券交易所后,需要开立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的身份凭证,用于买卖股票、查询交易信息和资金结算等操作。
3. 资金准备:在股票交易前,投资者需要准备足够的资金。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券商转账等方式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中,以备购买股票使用。
4. 股票交易下单:在选择好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并准备好资金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股票交易下单操作。
下单包括买入和卖出两种操作,投资者需要输入股票代码、价格和数量等交易信息。
5. 交易撮合与成交确认:一旦投资者提交了股票交易订单,证券交易所会将买方和卖方的交易订单进行撮合,即使双方达成交易。
交易完成后,证券交易所会发送成交确认单给投资者,确认交易的价格、数量和费用等细节。
6. 资金结算:在交易完成后,买方需要将购买股票的资金从证券账户转入卖方的账户,并将股票划转到自己的证券账户中。
这一过程称为资金结算,通常在交易日后的 T+2 日内完成。
二、股票交易案例:北京汽车股票交易以北京汽车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交易为例,具体案例如下:1. 选择交易所:投资者李先生选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北京汽车的股票交易,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北京汽车是上交所的上市公司。
2. 开立证券账户:李先生前往中国银行开立证券账户,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账户开立手续。
3. 资金准备:李先生将20万元人民币转入证券账户,准备购买北京汽车股票。
第二章 证券流通市场案例(证券投资学-上海财经大学,霍文文)
第二章证券流通市场案例证券流通市场是与证券发行市场相对应的市场,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方便的变现场所,而且,其发展变化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动向的晴雨表。
本章重点介绍与证券流通市场相关的案例。
本章案例主要分成三部分: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和基金交易。
在股票交易中,首先介绍与股票交易程序有关的案例,然后介绍股票交易的信用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三种交易方式,最后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违规交易(包括股价操纵、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进行介绍。
在债券交易中,主要介绍了上市国债的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两种方式,而在基金交易中则介绍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不同的交易方式。
第一节股票交易案例案例1股票被盗卖,换成“银广夏”一、事件过程2001年9月10日,即“银广夏”复盘的第一天,长城证券阜成门营业部投资者付某的5只股票被莫名其妙卖出,同时买进了1300股银广夏,整个股票盗卖和盗买的过程仅为2分多钟。
在随后的几天里,类似的股票盗卖事件屡次发生,这自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这几起股票盗卖事件,有关专家指出,从技术操作上看有四种可能:(1)营业部内部人员窃取了用户的密码。
那么,他必须先清空记录,再修改柜台交易软件数据,这样一定会在数据库上留下修改的记录。
(2)营业部内部人员与软件开发商勾结起来做的手脚。
这样的话,销毁保存在数据库的修改记录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3) 黑客捣鬼。
(4) 被身边的亲朋好友盗取了密码。
2001年11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就一起股票盗卖案举行了听证会。
原告要求其所在的证券营业部返还被盗卖的股票,并赔偿相关的资金损失等。
而被告指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这四笔买卖行为不是自己或委托别人自愿进行的行为;而且,被告所用交易软件的软件开发商也出具证明,证明营业部系统的交易记录没有被修改的痕迹等。
被告最后得出结论,股票盗买盗卖事件是由于交易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交易者自己承担。
二、讨论题请问发生股票盗卖最可能的原因是什么?投资者和证券营业部应该各自承担哪些责任?如果你不幸遇到类似事件,你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以后的股票买卖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参考资料:①卢晓平.银广夏股票盗买官司,难打.上海证券报,2001年12月24日②卢晓平.银广夏股票盗买案昨日开庭.上海证券报,2001年11月14日案例2买PT股票,真难?一、事件过程王女士多次想买进某PT公司B股都不成交,她认为是证券营业部没有将其委托指令及时报入交易所。
第二讲证券与证券市场
公 司
金 融 机 构
政 府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证券市场的结构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即证券发行市场 主要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者、投资者和中介
证券市场的结构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即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市场的结构
场内交易市场
场内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 按一定的规则买卖特定种类的上市证券。 场内交易市场通常就是证券交易所
例:珠海港配股公告
本次配股价格为3.01元/股,配股代码为 “080507”,配股简称为“珠海A1配”。 本次配股向截止2013年2月27日(T日) 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珠海港全体股东配售。
补充知识:定向增发
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我国的规 定为:发行对象不超过10人;发行价不 低于公告前20日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 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大股东认购的36 个月不得转让)
证券投资的类型
股权证券投资与债券证券投资 直接证券投资与间接证券投资 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固定收入投资和不定收入投资
证券投机
证券投机是指甘冒风险而希望从证券价 格波动中获得高额利润的证券交易行为。
倒卖 套利 买空卖空
证券投机
证券投机具有的积极作用
平衡价格 有助于证券交易的流动性 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连续运行 有利于分担价格变动的风险
无面额股票
纯无面额股票:即股票和公司章程中均不载明票面金额 记载式无金额股票:即在票面没有但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有 金额的股票
证券投资学第2讲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的结构
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证券市场结 构图
发行人
中介机构 交易场所 投资者
公金政 司融府
机 构
证 会 审资 交 场 券 计 计信 易 外 经 师 师评 所 市 营 事 事估 市 场 机 务 务机 场 构 所 所构
个 机政 人 构府
证券市场的分类
证券市场
按职能分
按组织程度分 按交易对象分
发流 行通 市市 场场
资本市场的活熊取胆股民伤不起
2019年2月,对“活熊取胆”的争论将归真堂推到舆论 的浪尖
“活熊取胆究竟是为了治病救人,还是为企业谋取私 利”等各类质疑声不绝于耳。
将矛头直指资本市场,近年来国内的资本市场尤其是 创业板,正在成为“垃圾公司”的收容所,而身处这 鱼龙混杂的垃圾场中,股民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管 理层确实应该出来“管一管了”!
内公开挂牌买卖 2.终止上市(摘牌) 交易所停止该公司股票的交易,上市资格被取消 警告→暂停上市→终止上市 ST股票:2019年4月22日,深沪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
和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 异常情况指两种情况: ➢ 上市公司经常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 ➢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 注释:我国的证券公司的分类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 综合类证券公司
①承销: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
②经纪: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证券, 并以此收取佣金的行为,如江海证券
③自营: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 赚取买卖差价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行为。如国泰君 安。
拥有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社保基金,都是资本市场上 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为一级市场发行量和二级市场交 易量的扩大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为资本市场的稳 定发展起着积极意义。
第讲二期证券市场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39
Euclid 空间和 Hilbert 空间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40
Hilbert 空间的正交分解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41
Riesz 表示定理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42
Hilbert 空间
▪ Hilbert 空间是有限维向量空间的推广。它有 三个条件:1. 有向量空间的结构,即两个向 量可相加,一个向量可与实数相乘;2. 其上 定义了内积;3. 它满足完备性条件。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11
Bachelier 的观念
▪ Pascal-Fermat 的观念被 Bachelier 用到证券市场 的定价上。
▪ 如果证券的未来价值是 随机变量 x, 那么其当前 价值就是 p(x)=E[x], 或 者 x=p(x)+, 其中 E[]=0.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12
随机游走、布朗运动和鞅
未来未定权益空间 定价
当前确定价值 (实数域)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6
经济学使高维空间普及化
“商品空间有实向量空 间结构这一事实是经济学 数学化成功的基本原因。”
--G. Debreu 1983 年
诺贝尔经济奖演说
G. Debreu (1921-2004),
1983 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
《金融经济学》第二讲
18
无套利假设五个层次的数学表达
(未来价值确定情形)
1. (可定价法则) 存在定价函数
2. (正齐次定价法则) 是正齐次函数,即对于 任何正实数 和实数
3. (齐次定价法则) 是齐次函数,即对于任何 实数 和实数
4. (线性定价法则) 是线性函数,即对于任何 实数 和
证券投资学_第2讲
第2讲 股票市场和股票交易 参考教材-1 第2章 资产类别与金融工具 第3章 证券是如何交易的 参考教材-2 第2章 股票市场 证券市场 :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场所,一般分为 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发行市场:也称为一级市场,是将新发行的证券出 售给投资者的场所。
交易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是投资者对已发行的 证券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发行人 + 中介机构 + 投资者 + 监管机构发行人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投资者2发行人: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股票的公司,是证券市 场中资金的需求者。
投资者:公司股票的购买者,是证券市场中资金的 供应者。
中介机构: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它们的存在 保证了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以及投资者与投 资者之间的交易能得以顺利进行。
监管机构:为了保证各种交易要合乎一定的规则而 设立。
我国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是中国证监会 ()以及地方证监局,其任务是保 障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
3证券市场的监管 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受种种法律所制约, 主要包括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 1970 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和 2002 年的萨班斯 - 奥 克斯利法案。
在我国,最重要的是1992年开始起草、2005年通 过的证券法,证券法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正式施 行,对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等都有相关 法律规定。
4监管的重要内容——内部交易 禁止熟悉内情的人员交易是重要的规则之一。
任 何利用内部信息 (inside information) 参与证券交易 而获利的行为都被视为非法。
内部信息即指官员、经理人员或持股大户掌握的 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熟悉内情人是否在利用他们 的内情信息交易?在一定程度上答案似乎是肯定 的,有研究表明,那些对投资有用的信息在公开披 露之前可能就已经被泄露了出去。
例如,在公司公 开宣布并购重组、收入利润增长之前,公司的股票 价格通常会出现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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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证券与证券市场案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深化,证券市场的重要性日益
凸显。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的发展、企业的
融资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证券市场的特
殊性和复杂性,也不乏出现一些案例,给市场参与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
挑战。
本文将介绍一些典型的证券与证券市场案例,并分析其原因和教训。
案例一:中概股造假
中概股指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股票。
近年来,一些中概股被曝出涉
嫌造假,比如“新浪微博”、“阿里巴巴”等。
这些公司通过虚增营收、
虚假宣传等手法来欺骗投资者,使其股价虚高。
一旦真相大白,投资者的
利益也将受到严重损害。
中概股造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一些中国企业由于监管制
度不完善和监管层的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往往能够逃避监管,做一些不法
之事。
其次,一些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市场了解不深,往往容易被虚假宣传
和美好预期所迷惑,从而掉入陷阱。
这种情况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是保护投资者权
益的重要途径。
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增强风险意识,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选择高质量的公司进行投资,避免盲目跟风,控制风险。
案例二:股票操纵
股票操纵是指一些恶意投资者或市场参与者通过虚假宣传、大肆炒作
等手法,操纵股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特别是在薄利多销、管理不规范
的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股票操纵现象更加严重,给市场的秩序和稳定性
带来了极大的破坏。
股票操纵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不力、违法成本低和投机心理的刺激。
一些投资者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就会尝试一些不法手段来操纵股价。
而相
对来说,监管机构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慑。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健康的发展环境是
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基础。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对违
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风险意识,避免成为股票操纵的受害者。
案例三:股权质押风险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向金融机构抵押持有的股票,以获取融资资金。
股
权质押一度成为中国股市的热门投资方式。
然而,在去年的股市大跌中,
由于大量股票被质押,融资股东无法及时平仓,导致股价的恶性下跌,最
终引发了系统性风险。
股权质押风险的根本原因是中国股市对于质押的严管不利,监管部门
对于股权质押的比例、期限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和监管,导致股票被过度
质押,从而加剧了股市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股权质押的监管,明确规定质押
比例和期限,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市场风险合理的分散,从而降低
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证券与证券市场案例中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这些案例给
我们敲响了警钟,要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就需要加强
对市场的监管和监管制度的完善,同时也需要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
资能力,以避免成为市场的受害者。
只有这样,才能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创
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