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员工保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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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女员工在入职时,公司需对其进行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告知其工作环境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配备岗位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c)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禁忌岗位,具体参照国务院619号令《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女员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d)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b)招聘学生工时,必须确保学生是自愿的。
c)所招学生工安排工作时岗位需是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
d)学生工、学校、公司签订三方学生工就业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条款;
学生工人的全名
学生工人的紧急联系人信息
学生工人所在学校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负责该名学生工人的学校人员
b)负责保证特殊群体员工获得应有的福利待遇;
c)监督各单位确保特殊群体员工得到相应的保护;
d)处理特殊群体员工保护异常投诉事件。
4.2各单位
a)配合人力资源部识别公司特殊群体员工;
b)负责对在本部门工作的特殊群体员工实施保护;
c)特殊群体员工异常报告。
4.3特殊群体员工
a)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b)异常申诉。
1.2加强特殊群体员工的保护,减少特殊群体员工在工作中因生理问题造成的特殊困难;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所有女员工、残疾工、学生工、未成年工等保护相关工作
3.定义
3.1特殊群体员工:包括未成年工、女员工(怀孕女工、哺乳期女工)、残疾工、学生工;
3.2未成年工:年满使用的法定最低工作年龄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工人
q)当学生工实习期满,且不再是学生,其本人愿意继续从事该职位,可走正式流程将其状态变为正式工。
r)接收的学生工必须满16周岁以上,参照HR-3014《童工、未成年工鉴别作业办法》鉴别,若学生工未满18岁,需同时满足《拯救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程序》要求,且未满18周岁的学生到公司报到要向公司提交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g)学生工人在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自由终止其实习协议。不因终止学生工人协议而支付任何费用、罚款或受到任何其他惩罚。
h)工作时间不得与学生工人就读的时间冲突。(注明具体工作时间,能够安排工作的学生必须是技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专业相关,不接收技校一年级学生)
i)学生工人的工资水平至少应与其他从事相似或相同工作的初级工人相同。所有工资直接打到学生工人自行掌控的账户,不得延迟支付学生工人的工资。
i)对怀孕的员工,公司尽可能少安排加班及不安排夜班;
j)人力资源部门在《LHR-2008-001特殊群体员工清单》表单说明关于孕期妇女到怀孕7个月的时间,并在准备到怀孕7个月前一周通知员工本人及直属主管,怀孕7个月以上女工不能安排加班或上夜班;
k)7个月以上的怀孕女工,部门应安排其每两小时休息30分钟(原则上休息时间为上午10:00-10:30,下午15:00-15:30,若临时有特殊情况,则可由主管调整其休息时间,但不允许取消怀孕女工的休息时间);
特殊群体员工保护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LHR-2008
文件版本:B1
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行日期:2019-11-26
分发部门:
受控状态:
核准:审核:制定:

修(制)订履历一览表
No.
修(制)订内容说明
版本
修改时间
修改人
1
新版发行
A0
2017-2-9
1.
目的
1.1为维护特殊群体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特殊群体员工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
s)学生到公司实习的,公司安统一排学生住宿,住宿标准同正式工,但需缴交水电费,由公司从实习津贴中代扣。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5.3特殊群体员工异常/申诉处理
5.3.1特殊群体员工进行异常申诉时,不必担心遭到报复、恐吓和骚扰,特殊群体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门或打申诉热线进行申诉,人力资源部社会责任工程师需对申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具体依照《LHR-2005员工申诉及反打击报复控制程序》执行。
6.引用文件
a)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b)女员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c)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d)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e)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f)拯救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程序【编号:SA/OP-2065】
g)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控制程序【编号:OP-2047】
h)社会责任意见处理控制程序【编号:SA/OP-2068】
负责该名学生工的公司人员
开始工作和结束工作的日期
居住条件
工资与福利
食宿费
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
协议终止/辞职程序和条款
保险
学校提供的教育和培训
公司提供的教育和培训
e)学生工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前签订并接收到学生工协议,并有专门的学生入职培训。
f)学生工人顶岗实习不超过6个月,每周5天,共计40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工加班或上夜班或法定假日工作。
m)公司每年调查核实学校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或代表公司负责挑选或管理学校关系的部门,以确保商业关系正当合法。
n)使用学生工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o)工作现场必须安排员工指导学生工人完成实习计划。
p)学生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不符合此文件规定的对待时,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经理申诉,人力资源部必须保证学生工在申诉后不被打击、报复、恐吓和骚扰。
j)不得从学生工人的工资中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k)为学生投保意外险或责任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
l)公司应每年评审合作学校的合规性,若发现学校有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应立即要求其改正,若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应立即解除合作关系。
7.相关记录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归档部门
保存年限
LHR-2008-001
特殊群体员工清单
人力资源部
2年
LHR-2008-002
特殊群体员工适用岗位清单
人力资源部
2年
LHR-2005-001
社会责任问题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
2年
5.作业程序:
5.1特殊群体员工的识别
5.1.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文员识别公司特殊群体员工,;
5.1.2识别出公司的怀孕女工、哺乳期女工、未成年工、残疾工、学生工,将登记至《特殊群体员工清单》中。
5.2特殊群体员工的保护
5.2.1女员工保护规定
a)公司不得歧视女员工,不能因其性别、怀孕、哺乳期等因素拒绝录用女性员工,除不适合女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重体力劳动、高温、冷水、低温等);
o)女员工生育期公司正常发工资,不得扣押其工资到产假休完回公司后发放,工资发放标准为休假前的工资标准,不得减少;
p)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q)女员工妇女节放假半天,当法律法规有变更时依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参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r)不得对女员工性骚扰,一wenku.baidu.com有性骚扰投诉经查实,骚扰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s)其他法律法规对女员工保护的相关要求。
5.2.2未成年工保护依照《拯救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程序》执行。
5.2.3残疾工保护
a)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b)公司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安排残疾工工作时不得安排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c)残疾工入职时对其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告知公司对残疾人保护的相关政策。
d)工伤返岗的残疾员工保护执行《事故调查及处理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e)公司鼓励残疾人参加当地政府举办的残疾人相关文化活动、技能培训,当政府部门有相关活动/培训时,员工参与活动/培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前提是公司人力资源获取到政府部门开展相关活动/培训的通知。
e)不得因女员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f)女员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公司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g)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h)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l)怀孕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m)女员工生育享受生育假及哺乳假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执行;
n)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3哺乳期女工:从孩子出生到孩子年满一周岁的女员工;
3.4残疾工:持有残疾证的工人;
3.5学生工:在教育机构注册并被我司雇佣,参加教育机构安排的实习、勤工俭学或其他任何计划的16周岁以上的学生;
3.6性骚扰:
3.6.1难以接受的性冒犯、性服务要求以及其他性相关的言语或身体行为,确定其为性骚扰的条件:
a)明示或暗示顺从此类行为是个人受雇的条件;
b)雇佣决策是基于个人顺从或拒绝此类行为;
c)该行为旨在通过营造一个胁迫、敌对或性侵犯环境不合理的达到干扰个人工作绩效的目的或影响。
3.6.2冒犯性性评论、玩笑、讥讽和其他性方面的舆论;
3.6.3展示色情材料或色情照片。
4.责任部门
4.1人力资源部
a)负责特殊群体员工的识别;
f)公司非因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依法约定的原因,不得解除与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
g)其他法律法规对于残疾人保护的相关要求。
5.2.4学生工保护
a)公司在招聘学生工时,只能从学校处招聘,不得与第三方职业介绍所合作招聘学生工。选择合作学校时必须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运营单位都持有适当且当前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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