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注册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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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注册业务规则

一. 基本规则

1、销售范围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法人、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购买本基金。(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销售渠道

本基金通过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银行、券商的销售人进行代理销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直接销售。

3、交易时间

本基金开放日为法定工作日。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人按照交易所交易时间执行(基金管理人公告停止交易日除外)。代销人可在其正常工作时间接受交易委托,即周一至周五9:30——15:00间的交易申请为当日申请,15:00之后的委托视同次日申请,与次日数据一并传输处理;代销人在节假日、双休日均可接受委托,但顺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数据传输、处理。

如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则本基金交易时间将做相应调整。

4、业务内容

本基金的业务内容分为两类:交易类业务、非交易类业务。交易类业务指可以直接导致投资人可用的基金份额权益发生变动的业务,包括:认购、申购、赎回、质押、份额冻结、解押、份额解冻、分红方式变更、分红发放、非交易过户、基金转换、转托管。非交易类业务指只与客户资料、帐户状态有关,而不会导致投资人基金份额权益发生变动的业务,包括:开户、销户、帐户冻结、帐户解冻、资料变更。

5、交易方式

直销、银行代销方式下,投资人需本人到直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委托手续。券商代销方式下,投资人可通过券商的交易委托方式办理,具体委托形式包括:电话委托、自助终端、热自助终端。代销人可根据交易方式的改进增加基金销售的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

6、交易委托

非交易类业务以及交易类业务中的除认购、申购、赎回以外的特殊交易需投资人在销售人柜台办理,提交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机构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人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交易类业务中认购、申购、赎回可在销售人柜台办理,或通过其它交易方式进行。代销情况下,非交易类业务按照代销渠道的交易方式,需提供代销渠道的资金帐户文件与交易密码。直销情况下,投资人需在直销网点办理,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投资人委托的各项业务中,认购申请不允许撤单,其他交易申请可在委托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撤单后,该笔交易委托和撤单申请保存在销售人处,不上传到登记注册人,客户如需对该笔交易委托和撤单申请进行查询需到销售人处办理。

7、交易确认

对于认购、申购、赎回业务,投资人于委托日(T日)通过代销渠道、直销网点办理委托后,需经登记注册人于T+1日交易处理,并于T+2日将确认信息反馈至各销售人。投资人可于T+2日在销售人进行交割和柜台查询。经登记注册人确认后交易委托为成交委托。登记注册人确认为不成交的委托为无效申请。

8、登记存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登记存管的登记注册人,履行基金份额权益的登记和存管职能。销售人接受投资人后,经登记注册人确认后托管在该销售人处。登记注册人对投资人基金份额权益负有最终登记和存管职责。

9.交易费用

(1)费用收取形式

根据手续费金额计算形式,各项业务的收费形式分为按笔收取固定费用和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其中,认购、申购、赎回、质押、解押、非交易过户、分红再投资、基金转换按比例收取,其余业务按笔收取固定手续费。

根据手续费用资金来源,各项业务中的收费形式分为价外收取和价内收取两种,价外收取指投资人需为该笔业务额外交纳手续费,价内收取指手续费从成交金额中扣除。认购、申购、赎回、分红再投资、基金转换为价内收费,其余业务为价外收取手续费。

(2)费用收取标准

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需缴纳一定手续费。目前收取手续费的业务项目有:开户、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

①开户。开立基金帐户收取一次性手续费。机构投资人人民币120元/户,个人投资人人民币20元/户。开户手续费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人所有,按照一定比例在管理人和代销人之间分配。

②认购。认购份额在1亿份之下的,手续费率为每份额0.01元。认购份额高于或等于1亿份的,手

续费率为固定手续费上限100万元。基金面值部分进入基金资产。

③申购。申购费率按照投资人当日在该销售人已托管的本基金市值加计当日单笔申购金额确定适用的费率档次。应收手续费采用单笔申购金额与适用费率的乘积即为该笔申购应收取的手续费。申购费率表及计算公式见下表。

申购金额

2、申购手续费=有效申购金额*R

3、临界值500万元和5000万元适用较优惠档次。

④赎回。赎回按笔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率为申请赎回份额的市值的0.5%。赎回费在赎回金额中扣除。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手续费=赎回份额*委托日NAV*0.5%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委托日NAV-赎回手续费

⑤非交易过户。在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出时,按照过户份额的市值的2%收取手续费。

非交易过户手续费=非交易过户份额*前日NAV*2%

(3)费用归属及结算方式

①开户、认购、申购、非交易过户手续费归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人所有,按照一定比例在管理人和代销

人之间分配。

②赎回费收入在扣除基本手续费后,归基金资产所有。基本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在管理人和代销人之

间分配。

③除开户、非交易过户外,其它各项手续费由销售人代为扣款后,采取全额交收,划至托管行基金托

管专户。认购、申购、赎回手续费每日结算,开户、非交易过户手续费按月结算。登记注册人每日计算并下传代销手续费信息,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月由托管银行分别将手续费划至代销人和管理人帐户。

(4)其它税费项目

除交易过程需交纳的手续费外,管理人可以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基金营运费用,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代持有人缴纳其它税项,如印花税、所得税等,具体缴纳金额及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基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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