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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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温铁军

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温铁军

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2008-02-22我们做的事情反倒应该是主流玛雅:今年是改革30周年。

3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也有不少地区陷入困境,所以三农问题成为国家重中之重。

你是有影响的三农问题专家,有“温三农”的称呼,但是至少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你的观点并非主流,这是为什么?温铁军:我们今天学术界的主流是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全球化,或者比较中性些,是工业化、城市化、资本化、现代化。

非主流的则五花八门。

我们这些搞改良的人也可以被归类为非主流,是因为我们埋头搞新乡村建设,主张人民生计、联合协作与多元文化。

以往的发展主义主导的工业化和资本化过程到底怎么评价?农村还有什么本源性的东西留存下来可资利用?人们现在还缺乏最为基础的研究,拿来就说话容易浮躁。

比如按照现在的主流思想,似乎应该建设一套非常标准的西方制度,才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

然而,中国的现实是,仍然有大约8亿农民生活在分散的农村。

无论这个国家的大城市怎么变,乡土中国的村社还是村社,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传承的小农村社制度作为农村的一般经济基础,至今基本没变,还是2亿多小农户生活在380万个自然村,行政性地集中为60万个行政村。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农村地方性的差异非常大。

既然是数千年来形成的制度,既然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我们能不能简单化地把这种传统的村社制度直接和所谓的现代法治社会对接?中国执政党的中央已经清楚了,真正要让全国人民的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得到2050年前后。

然后再经过两三代人的努力,到21世纪末才有可能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那么,有没有可能今天就把发达国家的现行制度照搬来,那样就实现了现代法治啦?如果真是这样,哪一个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大国没有照搬?印度、巴西、墨西哥、印度尼西亚,还有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哪一个照搬得比中国不彻底?可哪一个不是30%以上的贫困率、严重的50%多?哪一个全面完成工业化了?而且甭管人均收入有多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靠大型贫民窟大量集中贫困人口。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今天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告诉人们:只有土地私有化,中国的农业才能参与国际竞争。

就我看来,你就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一万遍,也参与不了国际竞争。

我们的官员和学者们在美国考察农场,一般是去现代化大农场,看人家的GPS卫星定位、大机械作业。

他们没有一个像我那样,去考察中小农场的破产原因。

美国的农场主也破产,为什么破产?主要原因是规模不足!平均400公顷以上规模才有收益!那么我们中国农村土地户均规模0.5公顷,何年何月才能达到美国农场赢亏基本持平需要400公顷的水平?土地的“福利化”趋势与相关制度安排土地制度不仅是农村制度变迁研究的首要问题,而且无论其变迁形式是激烈的战争还是温和的改良,最终形成的制度内涵总之是相对稳定的。

人们如果对建国以来的土改、大包干、“延包”这三次有本质上相似之处的制度安排的认识不清晰,往往会把复杂的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简单化,进而对土地制度变革寄予急功近利式的过高期望,从而忽视更为艰苦细致的农村组织、制度的创新……一、家庭承包制=“均分制+定额租”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由内生性的因素决定的,与中国的“小农村社经济”这种经济类型高度相关。

1、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小农村社经济与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相辅相成。

上下5千年的农业中国,由于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在土地资源被高度开发的基础上,支撑了人口的不断增长。

早在13世纪初叶的宋朝,中国人口南北合计突破1亿,那时就已经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人口已超过4亿。

其后百余年人口数量稳居世界第一。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人口已经超过5亿,虽然也通过垦荒造田,一度使耕地面积增加,但50-60年代人口政策失误造成人口超过8亿,在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人口增加的绝对值过大的作用下,任何政策都已经不可能根本扭转人均耕地面积下降的趋势。

因此,令我们自豪的农业文明史给今人留下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可能解决、只可能缓解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农村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灵丹妙药吗

农村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灵丹妙药吗

集 体所 有权 。 可 以 说 , 收益权 不能实 现 , 侈谈农 村 土 地 集体 所有权 则 毫无意 义 。 收益权 的实 现是农 村 土 地 集体 所 有 权 的根 本实 现 。
( 3) 通 过 充 分 实 现 土 地 的 处 分权 , 从 而 可 以实 现 土 地 的集体所有 权 。 在 我 国 , 农 地 的 处分权包括 转 包 、 出租 、 互 换 、 转 让 、 人 股 、 抵押 、 继承 等权 益 。 中共 十 七 届 三 中 全 会 指 出 , 在 农 村 , 有 条 件 的地 方可 以发 展专 业大 户 、 家庭农 场 、 农 民专 业合作 社 等规模 经 营 主 体 。 但 是 需 要 注 意 的是 在 实 现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时 , 应始 终 坚持农 村土 地 的集体 所有权 , 即不 得改 变 农 村土 地 的 集 体所 有 性 质 , 不 得 改 变 土 地 用 途 不 , 得损 害农 民 土 地承包 权益 。 这实 际上涉 及到 了处 分 权 与所有 权 的关 系 。 实 际 上 , 农 村 土地 集 体处 分 权 的实 现 , 是收 益权 实现 的延 续 及集体所 有权 主体意 志 的表达 , 因此 它 的 实 现 也 体现 了所 有 权 的 实现 。 总 之 , 通 过农 村土 地 集 体使 用 权 、 收 益 权 、 处 分权 的 实 现 , 使 其所 有权 得 以 实现有 重大理 论及 实践 意 义 , 也 易 于形成 可操 作性 的政 策 , 从 而 为 中 国农 村 经 济 的改革 做 出贡献 。
一 72 一
量偏 低 , 从 而使 农业 投 资所 获 得 的 收益 率 要低 于 一 般产 业 的收益 率 , 这势 必 导 致 农业 对 外 部 资金 缺 乏 吸 引 力 , 大 量 资金 从 农业 中流 出 去 , 结 果 形 成 经 济领 域 内的“ 马太效 应 ” 。 因而 , 不 解决 农 业 的 比较 优 势 问题 或不 提 高农业 的 竞 争力 , 就 是 农 地 私 有 化 了 , 也 无 法从根 本 上解决农 业 融资问题 。

把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搞不得!

把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搞不得!

把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搞不得!未来30年将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保持中国发展中的稳定,就必须继续保持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优势。

1温铁军在全世界发展中国家调研,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规律,就是土地私有化必然导致土地的集中,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进入城市,却难以在城市体面完成劳动力再生产,落入到城市贫民窟中,成为反对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构成了这些发展中国家政治不稳定的基本力量。

温铁军甚至发现,诸如印度、拉美等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中国家,其国内竟然普遍存在以获得土地为目标的游击队在进行着武装斗争。

相对于这些发展中国家,中国政治稳定,城市没有大规模贫民窟,这多少要归功于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温铁军因此一再提醒,中国三农政策的底线是不能搞土地私有化,不能允许土地自由交易。

遗憾的是,温铁军的提醒却越来越被无视了。

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以及目前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认识,越来越倾向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而虚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显然不是要让农民固化在承包地上,也固化不住,而是要推动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土地流转给规模经营大户来种植,而且,国家为了保护规模经营大户愿意种田,而在政策上乃至财政上给大户以各种优惠补贴。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农村仍然有2亿多农户,户均只有几亩耕地,且农户通过两种方式有效应对了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的农业经营,一是以半工半耕应对,即缺少外出务工机会的老年人种田,因为老年人机会成本低,老年人种田就比较精细,他们一般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是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或无法离开农村的青壮年,他们仅仅种自己承包地显然太少,而愿意从外出务工的亲朋邻里那里流入他们的承包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

因此,农村适合于耕种的土地现在都被精心耕种着,而不是一般人想当然以为的无人种田,土地被抛荒了。

这种情况下面,外来的搞规模经营的大户要流转农民的土地,农民就不愿意,即使愿意,流转土地的租金也会很高。

温铁军:莫让私有化摧毁乡土社会

温铁军:莫让私有化摧毁乡土社会

温铁军:莫让私有化摧毁乡土社会作者:暂无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4年第7期文温铁军著名“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前院长关于土地私有化的问题,目前经济理论界呼声比较高。

显然,这个提法的依据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本身有其符合经济理性的一面,因为私有产权确实最能够平滑地在市场上交易;所以私有化是市场化的前提。

随之而来的,市场化会形成由“看不见的手”来促进土地的规模化,这就可能形成农业的规模效益,进而促使农业产生更高的收益,也就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的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否合理,那些盲目照搬西方经济制度,践行“私有化+市场化”教条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深陷于“发展陷阱”无法自拔,目前尚找不到能够单纯依靠土地规模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来成功解决本土贫困加剧和粮食危机问题的成功范例。

东亚土改的成功经验我们只要把整个亚洲大陆作为原住民人口大陆观察就会发现,亚洲各国到现在为止无论自称何种制度基本上还是小农经济,土地规模化的程度都非常低,以美国那种大农场模式运作的亚洲国家只有千岛之国菲律宾,那还是殖民地时代的遗留产物,并且由于本地原住民的土地权力不被外来殖民者承认,因此即便在全国形成了二三十个大的家族性农场,土地所有权也并不为本国原住民所有。

我们最近在做联合国支持的一个项目,专门研究为什么多数发展中国家始终走不出发展陷阱,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

拉丁美洲的农业资源非常丰富,但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控制的,不会给当地贫民提供粮食的安全保障,更多的是考虑在国际食物市场盈利,因此尽管大宗作物是在拉美当地种植,但收益却在华尔街。

例如,厄瓜多尔是世界著名的香蕉之国,但香蕉贸易、物流和结算都不在国内,农产品作为原材料都被跨国公司拿走了,也就没有当地加工业的发展条件,国内食品价格就高于国际市场;相关的另外一个后果是,跨国资本的收益在国外,厄瓜多尔老百姓几乎没有条件形成有规模的存款,当然也就没有金融投资能力;最终是国家金融破产,全国改用美元作为流通货币。

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观点

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观点

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观点温铁军是中国知名农业经济学家,长期从事农业研究工作,他对农业发展问题有着深刻的见解。

他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先导。

下面本文将从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看法和方法上进行详细阐述。

一、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看法1. 农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在温铁军看来,农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

因为农业是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与供应,它关系着全国亿万农民的生计。

同时,农业也是供给工业原材料和劳动力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国家工业和国防建设。

因此,农业发展必须放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

在过去的农业政策中,农业投资、税收和信贷倾向于支持城市,而忽视了农业,导致了农业水平普遍落后,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温铁军坚持防止“城市优先,农村后行”的错误导向,要把农业发展放在国家发展整体战略中的重要位置。

2. 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国家工业、城市化和全球化影响的不断深入,农业环境、生产方式、生态农业、科技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调整和更新农业发展的理念。

农业现代化需要实现科技与生产密切连结,优化低效农业,提高功效,推进农业智能化、数字化、生态化,推广科技创新及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只有完成农业现代化,才能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真正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 农业发展需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人口逐渐向城市聚集,而农村则出现了老龄化,青壮年人口流失等问题,需要加强农村振兴工作,以保证农业的快速发展。

农业发展需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这就要求我们在农村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安全感。

同时,要改善农民的待遇和尊重农民的价值,增加东西部地区的等价交换,减少资源的流动和贸易失衡,保障农民权益。

通过农村振兴,实现乡村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现代化。

二、温铁军对农业发展的方法温铁军认为,农业发展要坚持科学种植、环保植栽、可持续农业发展、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的方向。

温铁军观后感

温铁军观后感

温铁军观后感
温铁军是一位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他的观点和见解对于中国农村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观看温铁军的演讲或者阅读他的著作之后,我深感其思想的深刻和独到之处。

首先,温铁军对于农村问题的分析非常深入。

他认为,中国农村面临着诸多问题,如贫困、环境破坏、土地流转困难等,这些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

例如,贫困问题不仅与农民的收入有关,还与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密切相关。

只有全面地看待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找到解决之道。

其次,温铁军对于农村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

他认为,农村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

同时,农村改革必须注重公平和效率的平衡,既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也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只有这样的改革才能真正地推动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温铁军的演讲风格非常亲和、朴实。

他用生动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让听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他的观点。

同时,他也非常注重与听众的互动和交流,能够及时地回答听众的问题和疑惑。

这种亲和力和互动性也让他的演讲更加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总的来说,观看温铁军的演讲让我受益匪浅。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对中国农村发展的关注和热情,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中国农村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我相信,在温铁军这样的专家的引领下,中国农
村的改革和发展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农村土地私有化问题

农村土地私有化问题

本文的许多想法来自两位我尊敬的师长(其实就是汪丁丁和姚洋),在此致以谢意。

当然,文责自负。

一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论争已经持续了很久。

一般人们说的土地所有权改革,其实就是指土地私有化。

在介入土地私有化的讨论以前,有必要界定土地私有化的涵义。

我们现在所说的私有化,其实是相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言的。

在现行的农村集体土所有权下,农民对于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集体未分土地的要求权是不同的。

2000年以后,集体未分土地已经非常少了,而宅基地几乎完全自留地“属于”农户个人,村集体基本上无权收回。

在许多地方,中央的“生不增、死不减”政策已经得到落实,承包地的收益权也相当硬,;而在另一些地方,村民仍然根据人口变动调整承包地的归属权,但村民基本上可以名正言顺的转租自己名下的承包地,土地的收益权是得到保障的。

因此,我们说的土地私有化,其实是指在农民对土地收益权已经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进一步赋予农民处置土地的权利,主要包括转卖土地和将土地作为抵押品的权利。

土地私有化的支持者认为,私有化有利于土地集中,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私有化可以保护农民权益,避免地方政府强征强拆和村两委出卖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

私有化的反对者通常并不反对农民对于法律上集体拥有的土地的私人收益权。

不过他们认为,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必要的,因为集体所有制扮演了社会安全网的角色,在城市经济出现波动时,在城市打工的农民移民仍然有家可回、有地可种,不至于有大规模的流民滞留城市。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又都有缺陷。

在接下来的几篇博客里,我想说明:第一,土地私有化的辩论双方常常没有明确区分土地作为农业用地的价值和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

就土地的农业价值而言,土地私有化通过提高农业产出增进农民福利的空间可能非常有限,而且私有化对放松农户资金约束的效果可能也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大。

第二,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核心,其实是(1)如何让土地资源动起来得到有效的配置,以及(2)如何让农民分享城市经济发展收益。

最新-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温铁军博士答记者问 精品

最新-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温铁军博士答记者问 精品

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温铁军博士答记者问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温铁军博士答记者问今年以来,三农问题被提高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被强调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于是,社会各界便纷纷热炒“三农问题”。

此刻应该提示的是有关背景:十多年前就已经有了广泛讨论和相关政策研究。

兹摘要如下:1989-1991年出现了改革以来首次农民收入连续3年增长速度为负数的情况。

农业部范小建副部长曾经骑自行车考察20多个县,他关于农民负担过重的政策建议得到当时农业部刘中一部长的重视,中央十四大之前的十三届八中全会上,也有很多老同志提出过关注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意见。

1993年农业部刘江部长组织大批干部下乡蹲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司杜鹰司长通过安徽调研写出了“一个农业大省面临的困境”,也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

当年5月《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解决农业问题“功夫在农外”。

此后,由于中国经济进入高涨和“过热”,这些同志所提出的问题被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城市改革加快掩盖了。

1994-1995年粮食产量在需求拉动和价格政策刺激下大幅度增加的时候,少数坚持搞农村基层调研的人提出“新一轮粮食过剩”的可能,1995年有“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不同意见分析”,以及对过度紧缩影响就业和内需的不同意见,1996年则有“粮食问题不是粮食的问题”等文章引起讨论。

1996年秋季,以“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为标题的文章,发表在《战略与管理》上,明确分析了“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对三农问题的影响。

……综上所述,所有这些从基层调研出发、比较实事求是的政策研究工作,都发生在1997年再次出现“卖粮难”之前,对那以后的问题,确曾提前予以警示。

看来,不是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不到位,而是温家宝总理所强调的“科学决策”客观上没有条件实行;或云“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一、“三农”问题是怎样被提出的社会上一般误认为“三农问题是近年来才被决策层采纳的”。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今天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告诉人们:只有土地私有化,中国的农业才能参与国际竞争。

就我看来,你就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一万遍,也参与不了国际竞争。

我们的官员和学者们在美国考察农场,一般是去现代化大农场,看人家的GPS卫星定位、大机械作业。

他们没有一个像我那样,去考察中小农场的破产原因。

美国的农场主也破产,为什么破产?主要原因是规模不足!平均400公顷以上规模才有收益!那么我们中国农村土地户均规模0.5公顷,何年何月才能达到美国农场赢亏基本持平需要400公顷的水平?土地的“福利化”趋势与相关制度安排土地制度不仅是农村制度变迁研究的首要问题,而且无论其变迁形式是激烈的战争还是温和的改良,最终形成的制度内涵总之是相对稳定的。

人们如果对建国以来的土改、大包干、“延包”这三次有本质上相似之处的制度安排的认识不清晰,往往会把复杂的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简单化,进而对土地制度变革寄予急功近利式的过高期望,从而忽视更为艰苦细致的农村组织、制度的创新……一、家庭承包制=“均分制+定额租”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由内生性的因素决定的,与中国的“小农村社经济”这种经济类型高度相关。

1、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小农村社经济与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相辅相成。

上下5千年的农业中国,由于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在土地资源被高度开发的基础上,支撑了人口的不断增长。

早在13世纪初叶的宋朝,中国人口南北合计突破1亿,那时就已经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人口已超过4亿。

其后百余年人口数量稳居世界第一。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人口已经超过5亿,虽然也通过垦荒造田,一度使耕地面积增加,但50-60年代人口政策失误造成人口超过8亿,在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人口增加的绝对值过大的作用下,任何政策都已经不可能根本扭转人均耕地面积下降的趋势。

因此,令我们自豪的农业文明史给今人留下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可能解决、只可能缓解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土地私有化的改造弊大于利

土地私有化的改造弊大于利

77土地私有化的改造弊大于利张志燕( 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摘 要】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引发了有关土地私有化的呼声不断。

本文认为土地私有化在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率和促进城镇化方面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在解决人们的问题上也只是道德的乌托邦。

首先根据不同学者的观点论述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的好处;然后结合理论和实践总结土地私有化的经验和教训。

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的形势,结合分析土地私有化的利弊的结果,发现土地整体私有化产生的消极影响更大。

所以我们不能进行私有化的改造,依旧应该坚持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不断使其完善,从而农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关键词】私有化;集体所有;农村土地一、土地私有化的好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乡镇集体所有制、村农民所有制、村小组所有制。

然而,这三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楚,就容易导致土地所有权的虚位。

现实生活中,由于所有权的虚位,从而导致农民本身的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含混不清,这就为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能。

同时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有不公平的增值收入分配。

有的政府未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盲目扩张城市建设用地;有的开发商在对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土地的立体持续利用,也就不利于土地的高效利用。

因此有学者倡导进行土地私有化的变革。

倡导土地私有化的理由无非就是:一土地私有化有利于防止土地被随意的征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进行长期的投资,获得丰厚的回报;二土地权益的私有化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三利于土地流转之后,将进一步促进土地的集中,从而方便土地的规模经营,机械化耕作。

它不仅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而且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土地私有化才能更好的实现“耕者有其田”,维护农民自身的权益。

二、土地私有化的弊端土地私有化其实并不能必然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取决于多种情况,包括:科学的发展水平及其应用,工人技术的熟练程度,生产的规模以及自然条件等”这说明私有化只能保证私有者能产生获得净收益的最大动力,却不一定有能力去提高效率。

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龙源期刊网
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
作者:郭安祯
来源:《世界博览·中国卷》2011年第03期
中国特色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土地财富的分配体系,正在产生越来越多的麻烦。

近年来,各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钉子户和群体性事件,官商勾结征地,肥了少数人的腰包,却穷了广大农民和老百姓。

钱云会事件正是当前中国社会日益增多且渐趋尖锐的土地纠纷的缩影。

2010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专家研讨会。

就在钱云会惨遭横祸的当天下午,也就是12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为土地产权制度之争,有些学者认为私有化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最佳方向,有些则坚称当前的集体所有制是最合理的制度安排,不容更改。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贺雪峰是后一派的中坚,他彻底反对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在其近著《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中,贺教授提出了他的看法和论证。

贺教授认为,土地私有化不仅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提高农业效率,当前附加在土地制度上的道德话语和效率想象都是站不住脚的,是缺乏常识的表现。

作者说,目前学界和媒体无原则的好人主义,即将农民利益与政府对立起来的观点,实质上是一种无政府主义。

在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急速转型的时期,这种无政府主义尤其不合时宜。

温铁军原始出处: 三农中国

温铁军原始出处: 三农中国

作者:温铁军原始出处:三农中国我讲三个在研究上应该考虑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制约农村发展的基本国情问题。

我在1995年前后提出讨论性意见,试图把当时决策研究中占据主流地位的“农业问题”这个提法改变为“三农问题”的时候,是有所指的。

主要是顾虑中国有个重大的国情矛盾制约条件使得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无法改变,那就是人口与资源之间关系高度紧张。

反映在农村发展问题上就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中国国土面积虽然有960多万平方公里。

但是一般只有平原适合于农业、工业和城市的发展,而中国水土条件比较匹配的平原地区只占全部国土面积的9.4%;人口却长期居世界第一。

这对于制度变迁本来就是个明显的资源约束条件。

在这个约束条件之下是否可以有一个简单的推论:任何制度,都不过是在一定资源相对于人口比重的约束条件之下,诸要素结构变化的结果。

现在很多学者强调制度是起决定作用的,亦即“制度决定论”。

而长期以来我却不敢苟同。

我认为,制度不是因而是果。

当然,哲学上看因果之间是一个互变的关系。

但是,从现阶段的制度演变过程来看,制度是一定的资源约束的结果。

或者,是资源禀赋之下的要素结构变动的结果。

反之亦然,即:一定的要素结构和它内涵的利益结构所形成的制度,其实和它的资源禀赋存在高度相关。

所以,为什么强调第一个矛盾是基本国情矛盾,因为这个矛盾是不可逆的。

对此,我在《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副标题为“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一书中有所表述。

我把一百多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学者在农村调查结果排序,不问政治派别、不问背景,只按年代排下来以后,发现在人口不断增长,而土地资源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旧中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呈现集中的趋势。

随着人口不断增加,相对来讲土地所有权是呈分散趋势的。

这个结论就和大家长期以来在学校学的不同;教科书上讲旧中国地主集中占有了中国的大部分土地,因此导致地主阶级跟农民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是旧中国的主要矛盾。

我的结论与教科书有很大差异。

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现行土地分配制度,为什么农村土地不能私有化

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现行土地分配制度,为什么农村土地不能私有化

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现行土地分配制度,为什么农村土地不能私有化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发展也开始进入白热化阶段。

点击加载图片在此期间,农业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重要的呈现方式,尤其是耕地。

而对于城市化与耕地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第一、城市化发展大量占用耕地,导致耕地面积逐渐减少。

第二、城市化发展有利于土地资源集约化,可以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窘境。

点击加载图片不可否认,城市化是造成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之一。

在我国,占人口数量最大的是农民,而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只能依靠进城打工和返乡务农来创造收入,而这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缺一不可。

点击加载图片我国土地关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如果土地被允许私有化,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原就本小利薄的农民很有可能被地方权力以及商业资本所迫失去土地,而这部分失地农民又无法在城市中立足,很容易导致城市贫民化以及农村社会冲突现象加剧。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现行的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的土地分配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得出的方案,基本符合我国国情。

点击加载图片每个国家在“三农”方面都会出现问题,如果想要缓解我国在“三农”方面的问题,只能坚持长期改良路线,并以推动农民积极性来提高农业组织化的同时实现乡村自治。

保护耕地不能只依靠各级政府,农民必须拥有谈判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土地财产。

因此,在乡村自治过程中,必须确立和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自治体系中的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当前最有效的治理方式。

在这一方面,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可以寻求借鉴。

点击加载图片2009年6月,我国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实行全球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红线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的最低值,现行的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

为何我国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

为何我国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

方的理论逻辑 来套用于 国情不 同的本土 问题 。西方学术 界主 流 提出的“ 土地私有化 +流转市场化必然导致农业规模经营 ” 的思
想, 在 国 内得 到 普 遍 呼 应 , 除了利益集 团背景之外 , 部 分 原 因 是 其 在 理 论逻 辑上 确 实很 完 整 ;但 把 这 种 理 论 逻 辑 直 接 套 用 在 发 展中国家的 “ 三农 ” 问题 上 , 则 显 然 缺 乏 经 验 依 据 。反 而 是几 乎 所 有 人 口过亿 的大 型发 展 中 国家 , 在 继承 或采 行 西 方 制 度 之 后 ,
“ 三农 ” 困境 , 不 可 能 靠 某 个 外 部 引 入 的激 进 理 论 或 政 策 就 会 迎
刃而解 。
化 与 生 俱来 的社 会 转 型 压 力 ,形 成 了构 建 现 代 政 治 经 济 制 度 的 前 提 条件 。 而 在 那 些 主 要 由 欧洲 移 民新 建 立 的 殖 民地 国 家 , 因其 大 规 模 屠 杀 当地 土 著 人 口 、 剩 余 的被 圈进 “ 保 留地” 而 独 占 了广 阔 的 土 地和 自然 资源 ,其 内部 矛 盾 也 就 能 够 比仍 然 主 要 由土 著 人 口构 成 的 国 家 ( 如 中 国 和 印 度) 相对较缓和。
程 缓解 了人 口与 土 地 及 资 源 之 间 的 矛盾 , 缓 解 了 工 业 化 和 城 市
普遍 受制于耕 者无其 田和城市贫 民窟化 , 并由此造成社会动乱 。 因此, 国内主流学术界实际上是以西方的理论逻辑, 推 导形 成了对中国农 村土地制度 改革 的观点 , 并加以模型检验 。 需要提
醒 的 是 , 这 个 土地 私有 化 逻 辑 仍 然 需 要 在 经 验 层 次 得 到起 码 的 支持 , 不论任何主义 、 制度或政府 、 领袖, 只 要 发 展 中 国家 在 不 能 对 外 转 嫁 成 本 的 约 束 下 加快 工业 化 ,必 然 导致 农业 资源 和 生 产

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


二、贫民窟与流民
私有化后允许土地买卖,农民卖掉土地后,花完了钱又创业无成,会成为无地 、无业、无收入的“三无农民”,这样的“流民”可能导致城市贫民窟化以及 成为社会的负担,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一方面是地主和种植园主土地所有制 条件下有1/3 农民没有土地,另一方面出现了农村游击队和城市贫民窟。 ) 这种论调的逻辑前提就是“农民没有社会保障”,而这个前提本身就是不合理 的。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卖地后可能沦为“流民”,为什么不让农民也享受社
来源于其他 学者,网友
以市场名义大规模低价兼并土地的“圈 地运动”不可避免。土地兼并在中国历 史上一直是社会动乱的根源, 因为土地 兼并造就了大量的社会破坏力很强的流 民

三、争论之焦点
一、规模化、集约化,还是精耕细作?
土地私有就有了永久产权, 可以搞大农场, 降低成本, 就可以集约化经 营, 农场就可以升值;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
反对者观点
李昌平在《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一文中, 提出了以下观点:
一、中国农民中的绝大多数没有私有化的要求, 现在要紧的是国家还 土地权利给村集体;
二、只要落实现有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
三、精耕细作是中国农业的优势; 四、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 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 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很难推行公正的私有化; 五、土地是一个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蛋糕, 是不可以 多次分配的, 经济学的蛋糕理论是不适用的; 六、站在五千年历史的长河中看, 党对中国的最伟大的历史贡献就在 于完成了中国漫长的农民革命; 现有土地制度的问题不应该上升为全局的 土地制度问题。
任田” ) 二、农地私有化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产权明晰)

温铁军:贴近农民的“三农”专家

温铁军:贴近农民的“三农”专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农民大国” 。中国面对的最大问题是农村剩余劳 动力的就业问题。 当温铁 军作 为 20 0 3年 度 中国 经 济 人 物 之 一 , 站在中央电视台的颁奖台上时 ,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 吴敬琏 指着他动 情 地介 绍 说 : 中 国 的农 民 很不 容 “ 易, 而温铁军可谓中国农 民的一位代言人 。温铁军 ” 则表 白 :我不敢 称 自己是 农 民 的代 言人 。我 只不 “ 过是做了一点调查而已。 ” 每 年三分 之 二的 时 间在 农 村 句“ 而已”轻描淡 写, , 但温铁军的这“ 一点调 查” 却是他深入农村十数年的经历。 现任 中 国人 民大 学农 业 与 农 村 发展 学 院院长 的温铁军, 曾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经管学院 攻读过硕士 、 博士学位 。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温 自 称 是 一个“ 不懂理 论 的人 ” 。他 强 调 自己不 是 学 习农 业理论出身 。 他对农村问题的研究都来源于 自己的 感性认识 。 温铁 军 15 9 1年 5月 出 生 于北 京 ,98年到 山 16 西插 队 , 曾任知青 队长 。但 半年 过后 , 只抓 生 还 因“ 产而不抓阶级斗争” 被迫离开 知青集体 , 为农 民 成 的一员 。从 此温铁 军融入 到农 民中 间 , 农 民同吃 与 同住 , 了农 民的身份 , 有 更有 了农 民的感情。知识 分子家庭出身的温铁军说 ,那是我真正 了解农民 “ 的开 始” 。 中国内地恢复高考后 , 一直没有放弃 自学的温 铁军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95年 , 18 他调到中央农 村政策研究室工作 , 当时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开展得 如火如荼 , 温铁军经 过在农村 的大量 调查研究 , t8 年发表 了“ 98 危机论” 简述 了经济 危机周期对 , 中国农 业经 济的影 响 , 学术 界产 生 了反 响 。同年 在 他还通过 温州调查写 了《 地方政府 资本 的原始 积 累》 把资本原始积累的概念 引入 到中国经济的研 , 究之中, 这在当时是很鲜见的。 温铁军说, 他对农村的关注不是 自己的主观选 择, 那时的青年人不会像今天的青年人有 自己的主 观努力 目标 , 他是 因为 客 观 的一 系列 经 历 , “ ” 被 推 着 走上 了研究 中 国农 村这 条路 的 。 18 97年 , 铁 军赴 美 国 密 执 安 大 学社 会调 查 温

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温铁军谈三农问题:非不能也而不为也引言温铁军是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被誉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推动者之一”。

他曾多次谈到农村经济问题,并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学习温铁军谈三农问题时的一些见解。

什么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指中国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和农业问题的综合体。

在中国,农民人口占据了绝大部分人口,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这就导致了很多农村经济问题,例如农村贫困、土地问题、劳动力流失、环境污染等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一直在努力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

温铁军的观点温铁军在多次公开场合谈到农村经济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他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加强土地制度改革温铁军认为,土地问题是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他认为,当前土地制度需要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具体而言,应该加强土地承包制度和流转制度改革,使农民可以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温铁军认为,农村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他提出,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建设起一整套覆盖城乡的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使农村居民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贷款、理财等金融服务。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当前农村经济遇到的困境,温铁军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

这个战略的核心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通过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提升人才质量、挖掘乡愁文化和保护生态环境,来加速农村的发展和繁荣。

结论综上所述,温铁军谈三农问题的核心观点是: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我们应该在当前的政府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道路,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好的贡献。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农村经济问题的研究,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土地不能私有化

土地不能私有化

土地不能私有化——《地权的逻辑——中国土地制度向处何去》结语标签:土地私有化● 贺雪峰由于人们缺乏对国情的了解,多年不做农户调查,往往习惯于意识形态化地在两个极端上争论,可能会犯一些常识错误。

中国的国情决定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制度,如果没有大量的实地调查资料的积累和政策经验的积累,把各种理论概念套到三农问题的解释上,的确有可能帮倒忙。

其实我们现在遇到的复杂局面,在一定意义上也与长期照搬照套的做法有关。

所有从国外引进的学问,在今天复杂的三农问题面前的确都需要重新思考。

书斋里的学者尤应“慎言”三农[1]。

一、土地不能私有化最近几年,国内外学界和媒体发出强大的要求土地私有化的声音。

从学界情况来看,海外华人经济学家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呼声最高,也最为活跃。

这些海外华人经济学家一般都在西方名牌高校谋有一席教职,在某个专业领域内小有影响,他们有一定的学术声望,了解一些西方的理论,讲话又无所顾忌,因此敢于对中国的基本制度放言,如杨小凯、文贯中、陈志武等人。

他们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主要依据是私有化可以提高效率,又认为土地私有化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但在提高效率和保护农民利益的目标之间又有诸多暧昧不清的论述。

他们深受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影响,或就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信徒,他们习惯的论证方式是以“根据经济学的常识”这句话起头。

在他们言论背后弥漫着对政府的极大不信任,他们尤其反对或反感他们所谓专制政府。

他们已经找到了关于中国土地制度安排和中国社会发展的终极真理,或他们自认为是在西方取到真经的人,他们不再需要新资料,也不再需要论证或辩论,他们只需要宣传自己的主张。

他们有极强的道义优越感和学术自信心,他们要拯救中国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

与海外华人学者无所顾忌不同,国内部分学者虽然在私底下也是主张土地私有化,但在公开发表文章时则要含蓄得多,他们一般不讲土地私有化,而讲“永佃制”或“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国内学者之所以比较含蓄,是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即中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允许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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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摘要]有些经济学家们告诉人们:只有土地私有化,中国的农业才能参与国际竞争。

温铁军却认为:就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一万遍,也参与不了国际竞争。

考察中小农场的破产原因,主要原因是规模不足,美国平均400公顷以上规模才有收益!而中国农村土地户均规模0.5公顷,何年何月才能达到美国农场赢亏基本持平需要的400公顷水平?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由内生性的因素决定的,与中国的“小农村社经济”这种经济类型高度相关,而小农村社经济与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相辅相成。

令我们自豪的农业文明史给今人留下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可能解决、只可能缓解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正是在这个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下,使得任何土地过分向少数人集中的制度安排都无法维持社会稳定,中国农业社会才不得不以“均平”为传统理念,逐渐形成了兼业化的小农经济结构和传统的子嗣间平分财产的内生性制度。

我国这种资源环境制约下的土地制度的实质内容,概括起来,也就是“均分制+定额租”。

(50人论坛·北京)今天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告诉人们:只有土地私有化,中国的农业才能参与国际竞争。

就我看来,你就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一万遍,也参与不了国际竞争。

我们的官员和学者们在美国考察农场,一般是去现代化大农场,看人家的GPS卫星定位、大机械作业。

他们没有一个像我那样,去考察中小农场的破产原因。

美国的农场主也破产,为什么破产?主要原因是规模不足!平均400公顷以上规模才有收益!那么我们中国农村土地户均规模0.5公顷,何年何月才能达到美国农场赢亏基本持平需要400公顷的水平?土地的“福利化”趋势与相关制度安排土地制度不仅是农村制度变迁研究的首要问题,而且无论其变迁形式是激烈的战争还是温和的改良,最终形成的制度内涵总之是相对稳定的。

人们如果对建国以来的土改、大包干、“延包”这三次有本质上相似之处的制度安排的认识不清晰,往往会把复杂的农村社会经济问题(亦即“三农问题”)简单化,进而对土地制度变革寄予急功近利式的过高期望,从而忽视更为艰苦细致的农村组织、制度的创新……一、家庭承包制=“均分制+定额租”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由内生性的因素决定的,与中国的“小农村社经济”这种经济类型高度相关。

1、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小农村社经济与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相辅相成。

上下5千年的农业中国,由于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在土地资源被高度开发的基础上,支撑了人口的不断增长。

早在13世纪初叶的宋朝,中国人口南北合计突破1亿,那时就已经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人口已超过4亿。

其后百余年人口数量稳居世界第一。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人口已经超过5亿,虽然也通过垦荒造田,一度使耕地面积增加,但50-60年代人口政策失误造成人口超过8亿,在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人口增加的绝对值过大的作用下,任何政策都已经不可能根本扭转人均耕地面积下降的趋势。

因此,令我们自豪的农业文明史给今人留下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可能解决、只可能缓解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2、小农村社经济条件下土地无限析分的财产制度必然导致人口过剩正是在这个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下,使得任何土地过分向少数人集中的制度安排都无法维持社会稳定,中国农业社会才不得不以“均平”为传统理念,逐渐形成了兼业化的小农经济结构和传统的子嗣间平分财产的内生性制度。

这种内生性制度的作用使农村在人口增长的同时,每个农户经营的农地规模越来越小。

从而形成典型的村社内部小农经济,而小农经济又必然带来人口过剩,加剧国情矛盾。

因为小农经济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资本的平均利润和地租都不会表现为经营的界限,只有在他扣除实际成本之后,付给自己的工资才是绝对的界限。

这使得在高度分散的农户经济条件下农民习惯以大量不计报酬的家庭内部劳动投入替代资本投入,由于这种不断追加劳动的“精耕细作”可以使农户的土地生产率提高,因此从每一个农户的角度并不计算人口增加的成本。

最终这个成本要由全社会来承担。

农民在资源约束下追求土地不断析分的制度,在解放前的集中表现是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三次“土地革命战争”。

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也被各种正规或非正规的制度安排所充分体现。

我们看到:无论50年代土改、60年代三自一包,还是70年代大包干及其以后各地普遍出现的“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甚至90年代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其实际内容在农村都被农民搞成只不过是按照村内人口平均分地。

而且大的调整基本上20-30年、即每隔一代人就进行一次。

不论以什么名义,什么政策、什么制度,其结果都一样。

除非能把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农转非”,否则这个现象就不得不继续下去。

3、两田制和两权分离在家庭承包制得到普遍推行的同时,村社内部还恢复了土地的公田与私田并存的“两田制”,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两权分离”,而这两种制度是存在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之中的长期制度。

解放前“两田制”中的公田占土地面积的6-7%(也有认为10-20%,我们在广东调查到的案例中,甚至有占80%以上的),现在允许集体保留的“机动地”占5%;这两种公田名称不同,实际作用一样,都出租或“发包”给农民,收益也都主要用于公益开支。

解放前的“两权分离”是所有权归地主,使用权向中农和富农集中;现在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平均分配。

由于规模细小、剩余太少,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至少试图维持“轻徭薄赋”,到近现代,则强调“减租减息”,或者“减轻农民负担”。

我们现在规定的农民负担不超过5%,就是国家强制规定了集体这个土地所有者的最低“地租”。

综上所述,我国这种资源环境制约下的土地制度的实质内容,可以被概括为“均分制+定额租”。

二、土地产权制度问题分析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家庭承包制的差别本文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俗称“大包干”的家庭承包制根本不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人民公社的基本体制框架内部对农业生产形式的改变,在大多数地区只在1978-82年农村改革初期实行过,那时的政策目标最初只是“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意指60年代的三自一包)”随着1982-1984年中央以政治手段大规模推行这种改革,各地矫枉过正地普遍落实了的,实际上恰恰是家庭承包制,即大包干。

只不过官方文件上的政策语言阈于80年代的意识形态,没有跟随这种客观变化而改变。

大包干这个让农民分户经营的制度实际上既不“联产”,农民也不对国家承担除了税费之外的“责任”,到1998年的15届3中全会,中央在文件中终于把早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联产”和“责任”取消,正式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为家庭承包制。

不过,从产权理论看,这种制度之下的土地产权,仍然是一种残缺产权。

但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人地关系越紧张,土地就越难以完全私有化。

因此,如果不能把土地上超载的农村人口减少,这种残缺产权就是可行的、合理的制度安排。

2、土地制度50年变迁中的产权问题和制度成本新中国历次土地制度变迁中形成了两个产权问题:一是以村为单位平均分配土地,等于按照社区血地缘关系形成对外排他的土地产权;二是国家以政治的行政的手段、而非市场的手段推行土地制度,在国家权利侵入的条件下造成土地产权残缺。

例如,土改时出于新民主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政治目标,国家规定农民在土改中得到的土地可以出卖,但一般不许出租。

又如,大包干以后为了发展规模经营,则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亦即有出租权,集体作为所有者只可以让国家征用土地但不许进入土地一级市场直接买卖。

这样的产权残缺是各级政府以国家权利为名侵犯农民利益的制度条件。

例如50年代推行合作化--集体化,现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都造成了惨重的制度成本。

50年代农民对集体化的直接反抗,发生在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阶段,表现为破坏生产工具、宰杀牲畜、砍伐林木。

在高级社完全剥夺农民的私有生产资料、并迅速转入人民公社之后,农民则从直接反抗变为间接反抗,具体表现为土地粗放经营、消极怠工。

于是,发生了上千万农村人口大规模死亡的“3年自然灾害”,引发了1959-1961年的农村政策调整:允许土地所有权“退回”生产队、亦即再次承认农村社区的血地缘关系是土地的产权边界;允许农民在“自留地”、“拾边地”上自由种植,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市场,亦即给了农民从集体化经济部分退出的权利。

现在的政府垄断征占土地则引发上访告状、包围政府,恶化了党群关系,例如广东1993-1994年46%的上访事件归因于征占农村土地;间接的社会成本则是加重了腐败这个最大的制度癌症。

各地在农民普遍反抗垄断征占土地的压力下的让步政策,表现为允许社队集体有15%的土地开发权、允许集体土地作股参与城镇化建设,甚至如广东,鼓励“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自行规划开发村社土地。

但这又导致企业从镇中心外迁,镇域经济“空心化”。

而且,由于这种让步政策的非规范制度特征,又连带产生政府寻租、滥用土地、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

3、土地的福利化问题在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资源约束条件下,经过长期反复的制度变迁过程,形成了所谓“均分制+定额租”的基本制度,这是中国当前以“家庭承包制”为名的农地制度的实际内容。

这种制度的客观结果,是土地的逐渐福利化。

在全国普遍推行大包干之后的1984年,农村劳均耕地面积约为0.3公顷,人均只有约0.1公顷土地(老口径)。

平均承包土地使广大农区、尤其是大多数传统农区,一个农户占有三五块、十几块,甚至几十块“远近高低各不同”的耕地成为普遍现象。

其后随人口增长,土地还要“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由此客观上造成土地无限细分的问题,小农经济的规模日渐细小。

到全国落实“延包政策”的1998年,农村劳均耕地面积下降为约为0.27公顷,人均只有约0.08公顷土地。

由于人地关系更为紧张,对农民而言,土地所承担的生存(社会保障)功能,已经重于生产功能。

因此,农民在落实“延包政策”中重新界定土地产权,所依据的仍是产生于古老的农业文明的“均平”理念,即70%以上绝大多数农业地区,仍然按社区内的人口而不是按劳动力把集体所有农地按肥力划等平分。

这种情况表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出现了福利化特征。

而土地既然成为社会保障的基础,就很难再完全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

此外,在中国农村资源不断减少的同时,劳动力绝对过剩是个长期现象,从目前的决策倾向分析,近中期内没有根本改变这种现象的可能。

据统计,我国已经有1/3的省人均土地面积小于1亩,1/3的县人均土地面积小于0.8亩;这个数据已经低于联合国确定的土地对人口的最低生存保障线。

亦即在我国1/3的地方,这样的人地比例关系,已经使土地连维持农民生存也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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