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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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

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文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进程,切实解决农民“看书、看电影、看戏难”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以下简称“三送工程”)。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着力繁荣农村文化,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但是,农村文化活动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与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农村文化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长期巩固阵地、正常开展活动、繁荣农村文化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少数地方落后文化充斥农村文化市场,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农民看书、看戏、看电影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种状况已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这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江苏的重要内容,是我省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让老百姓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省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三送工程”由各地政府组织开展,市、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文化厅、财政厅对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给予扶持,其中:

1、“送科普”。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各乡镇图书室赠送科普书籍,标准为每年每个乡镇图书室送价值书1万元的图书。

2、“送电影”。按照农村电影“2131”工程要求,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电影”活动,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3、“送戏”。省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开展“送戏”活动,标准为每个乡镇每年4场演出。

全省其他地区要参照省文化厅、财政厅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的目标任务,相应组织开展“三送”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自筹解决。

三、实施办法

1、“送科普”。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2、“送电影”。“送电影”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实施,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所需电影拷贝由省集中采购、免费配送给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省文化厅建立省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数字电影,

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3、“送戏”。“送戏”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到所属各乡村给老百姓免费观看。

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扶持开展文化“三送工程”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3,其他地区可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三送”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文化厅备案。

四、组织领导

组长:章剑华(省文化厅厅长)

副组长:马宁(省文化厅副厅长)

江建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倪道潜(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处长)

韩红(省文化厅计财处处长)

倪国强(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副处长)

方标军(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徐循华(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副处长)

谷峰(省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

王秀云(省文化厅科教产业处助理调研员)

“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承担“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

五、检查考核

省“三送工程”由省、市、县文化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检查考核,以县为基本考核单位。考核的方式主要是采取登记验收制度,即每放映一场电影、每举办一次送戏、每交流一次送书活动,均要登记统一的《“三送”活动回执表》(样式见附件4),一式四联,县文化局、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及本人(团)各留1联,《回执表》内容必须详实、全面,不得漏项。

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三送”活动回执表》审核,统计汇总后作为拨付补助经费的依据。省文化厅、财政厅将组织巡查,建立严格的考核抽查制度,发现有一次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县(市、区)的省专项补助。

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实施“三送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创新农村文化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步伐,为构建和谐江苏、文化江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2、《江苏省“送电影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3、《江苏省“送戏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4、《县(市、区)“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化下乡活动意见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2006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1:

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

近年来,各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全国、全省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召开后,全省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改善。但受经济条件制约,我省部分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室)购书经费短缺,藏书匮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省文化厅、财政厅决定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科普下乡工程”。

一、“送科普”的内容

坚持健康性、可读性、实用性的送书原则,适合农村读者需要。所送图书门类包括市场经济、法律、科普、农业科技、医药保健、文学艺术、生活百科、历史知识、体育娱乐等。

二、受赠图书乡镇文化站的任务

(1)要提供保存图书和借阅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

(2)要有接受过县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流动送书员;

(3)每年流动送书到所属的各村不少于2次/村,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

(4)要建立图书借阅、保管制度;

(5)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实施办法

从2006年起,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文学读物,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的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所属各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流动送书员每交流送书到一个行政村,由该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由乡镇文化站核准盖章,并统计上报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建立登记考核制度。

建立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图书配送中心,配送中心设在南京图书馆,由南京图书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配送图书书目,做好统一采购和分编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受赠图书馆(室)名单,采取切实措施,保质保量、及时将图书送到接收单位。

为加强管理,所送图书由省图书配送中心统一分类、编目,并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

四、实施步骤

1、4月初,省图书配送中心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省送书领导小组审定配送图书名录;

2、4月底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根据确定的配送图书名录,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采购任务,并完成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任务;

3、5月15日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按照受赠的县(市、区)图书馆名单,将图书发运至有关县(市、区)图书馆;

4、5月底前,各县(市、区)图书馆将受赠图书发运至各乡镇文化站图书室。

5、年底前,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将受赠图书借阅量和流动送阅量统计完成年度考核,并统计上报省文化厅。

五、经费预算

省财政按照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数量和每乡镇1万元标准安排省“送书”专项经费,按照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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