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通知
2024年送戏下乡活动方案
2024年送戏下乡活动方案活动名称:____年送戏下乡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和目的:____年是我国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和推广,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加强农村地区文化建设,使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也能享受到优秀的戏曲艺术,特举办“____年送戏下乡”活动。
活动旨在通过戏曲艺术的普及、传承和推广,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地区的文化底蕴和文化自信。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时间:____年5月至7月活动地点:全国各省份农村地区三、活动内容和安排:1. 预热阶段(2月-4月):-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让农村群众了解到送戏下乡活动的信息和意义。
- 设立活动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定期发布活动进展和相关信息,以及邀请农村群众进行互动交流。
- 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具体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
2. 活动准备阶段(4月-5月):- 积极联系和邀请各地优秀的戏曲演员、剧团和戏曲艺术家,为他们提供演出机会。
- 筹备演出场地和设备,确保演出的基本条件和品质。
- 开展戏曲培训班,邀请专业戏曲艺术家为当地演员和群众进行戏曲表演技巧的传授,提高他们的艺术水平。
3. 活动实施阶段(5月-7月):- 在各省份农村地区设立演出点,组织优秀的戏曲演员和剧团进行演出。
- 派出专业团队,对农村地区进行挂点帮扶,帮助他们组织演出活动,并提供演出指导和技术支持。
- 安排戏曲演出的巡回演出路线,确保广大农村地区能够有机会观看到不同类型的戏曲演出。
- 针对年轻人和儿童,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和进社区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和兴趣爱好。
四、活动评估和总结:活动结束后,将对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了解活动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将收集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文章等资料,制作成纪实性影片和书籍,进行推广和传播。
五、活动预算:活动预算将主要用于戏曲演员的演出费用、演出场地和设备的租用费、宣传费用等。
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文化资金”)由财政部门和文广旅体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全市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
第三条文化资金来源:1.财政预算安排;2.上级补助;3.体彩公益金分成;4.其他资金。
第四条文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均衡发展、专款专用、强化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文化资金的使用应当以绩效为导向,以资源共享、供需适应、管理协调、服务高效为目标,逐步加快我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六条文广旅体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一)文广旅体部门负责确定文化资金具体项目以及补助资金金额,检查、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财政部门负责审定、下达文化资金,检查、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七条文化资金主要用于文化建设、体育建设、文化惠民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等支出,具体包括:(一)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朱仁民艺术馆、非遗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文化驿站、城市书房等)、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礼堂)、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建设、渔农村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广播室、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每年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规模确定,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二)文化建设,包括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艺创作活动、文化产业发展及省级其他文化工作等。
1、群众文化活动,包括重大城乡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打造及宣传经费。
2、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长、村(社)文化员、文体骨干培训、全市优秀文艺人才库建设、乡土文艺人才建设、业余文体团队扶持培养及奖励,先进文化经营单位及举报奖励等支出。
浅谈农村文化市场开拓
( 四) 努 力提 高农民群众文化 消费 能力。提 高农 民群众文化消费能力的根
( 一) 加 大政 策扶 持 力度 。各 级 政 本措 施是提 高农 民收入 水平 。要 通过 文
较 多,但根 据相 关调 查 ,农 村 的文化 娱 府要 高度 重视农村文化建设 ,把衣村文 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 通
文化市场 ,建设农村先进文化,既是新 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民情的文化产品和文化设施 ,满足农 民
( 二) 建立文化下乡活动长效机制。
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有利于丰富农
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 三 )文化 消费载体建设滞后。近 群众 日 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度不断加 大, 如开展农家书屋建设 、 “ 三 文化 下 乡活动 是一 项 惠民 工程 ,体 现 了
口众多,农村对文化艺术市场的隐 } 生 需 貌。但长期以来农村文化设施投入 少、 众的需求,组织剧 团、文艺团体、文化 求十分 巨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 利用率低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农村文 企业,开展农民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 高度重视 下,农村经济呈现蓬勃发展 的 化 活 动场 所缺 乏 ,农 民的文化 活 动类型 文化节 目。同时,建立人才资源库 ,为
加 ,文化消费群体大量流失。
开拓农村文化市场的对策建议
味性有机结合起来,创作 出农 民群众欢
农村文化 市场是 新农村 建设 的重 迎的文化产品,以农 民群众喜闻乐的方
性 质 ,其社 会效 益 无疑是 巨大的 。在 开 用乡镇文化站这一平 台,加 强基层人 员
壮年农民工流入城市,农村外 流人口增 要阵地 ,农村文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 式,激发农民主动参与的热情。重视利 ( 二 )文化 消费比较单一 。由于农 拓 农村 文 化 市场过 程 中 ,政府 应 该发挥 的相关教育培训 ,有针对性开展一些农
送戏下乡演出策划
市电影电视戏剧家协会送戏下乡策划书2016年10月市文联开展“送戏下乡”活动的实施意见(草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切实把服务民生、文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丰富节日农村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扎实做好送戏“下乡”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根据市文明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意见精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艺素养为目标,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坚持统筹城乡、文化惠民原则,扎实开展送戏“下乡”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文联承办单位:市影视剧家协会三、活动安排:1、参与本次活动的戏曲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容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式丰富多样、村民喜闻乐见,贴近时代、贴近农村生活、适合农村演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每场演出时长不低于90分钟。
2、时间安排:自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
共演出15场左右。
3、活动地点:本市三县各乡镇、村、农村社区。
4、演出团体:本市获得“省百佳院团”的德馨剧社等。
四、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副书记王诚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兵,市政府副市长宏星为副组长,市文明办主任任林,市文联主席葛亚萍为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县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送戏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指导,精心部署,确保落实。
2、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市文联作为活动的总牵头单位,负责活动的容安排、统筹协调。
市影视剧家协会作为活动的承办单位,要做好剧团的组织、编创、演出和保障工作。
三县政府要负责演出地点和观众的安排工作。
三县文联要做好演出地点的确定和场次安排工作,并负责材料报送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繁荣舞台艺术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7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繁荣舞台艺术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繁荣舞台艺术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7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繁荣舞台艺术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27日关于繁荣舞台艺术的意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省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取得丰硕成果,但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和知名品牌还不够多。
为加快推动我省舞台艺术繁荣发展,打造更多舞台艺术精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34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繁荣舞台艺术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将繁荣舞台艺术作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重点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以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相结合,显著提升创作生产能力,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精品,进一步提升江苏在全国文化艺术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十二五”时期,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繁荣舞台艺术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舞台艺术演出市场,培育造就一批全国知名的舞台艺术品牌和团队,力争在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中获奖作品数量和质量均跃居全国第一方阵。
村上搞趣味活动,给村民通知内容
村上搞趣味活动,给村民通知内容各位村民: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文化礼堂的“五有”标准,加强“四型”建设,完善文化功能,努力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成为农村文化活动阵地、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着力打造农民群众精神家园。
经研究,决定建立农村文化礼堂“送文化,种文化”活动制度。
一、活动主旨:按照“文化礼堂、精神家园”的定位,农村文化礼堂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内容建设为核心,以文化活动为支撑,确保农村文化礼堂长效作用的发挥。
在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开放后,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平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根据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公共文化配送、文化艺术培训、乡村文艺汇演、传统民俗文化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文化,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农民群众对文化礼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农村文化礼堂的常态化开放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方式:“送文化”活动:1.送戏、送电影:组织开展重要节庆(如春节)、重要节点(如文化礼堂竣工)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
根据群众需求,每年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点开展送戏、送电影活动。
实施单位为县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站、县电影公司。
2.送讲座、送展览:组织开展文学、摄影、美术、书法等文化艺术讲座,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讲座、文明上网快乐阅读知识等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开展非遗展览、摄影、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展览活动。
每年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点送讲座或送展览不少于两次。
实施单位为县文联、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县图书馆。
3.送图书、送器材:根据需求,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点配送必要的图书、音响、健身路径等活动器材,为当地农民群众开展各项文体娱乐活动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单位为县文广新局、县图书馆、县体育中心。
4.民间文艺团体送戏演出:充分发挥民间文艺家协会、戏曲家协会等协会专长,编排特色文艺节目,以文艺小分队的形式,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点开展送戏演出活动。
实施单位为县文联及其直属协会。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苏财规〔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16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会同原省文化厅和原省旅游局分别设有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大类。
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上四大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一合并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联合制订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6月30日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扶持文化和旅游发展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择优遴选、统筹兼顾、注重绩效”的原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文规[2013]1号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文规〔2013〕1号)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根据文化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下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文化厅2013年7月1日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一、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一)距离要求娱乐场所不得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相毗连,距离医院或者机关周边30米范围内、距离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测量方法:以娱乐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物外沿与医院、机关、学校围墙或者边界的最近直线距离为准。
(二)面积标准城市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单个包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农村乡镇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单个包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平方米。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省辖市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0平方米,县(市)城市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农村乡镇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省辖市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县(市)城市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农村乡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必须是五星级宾馆、旅游度假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8个以上放映厅的影院或者政府规划的文体中心、商业街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的配套项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2•【字号】苏政办发〔2016〕148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发掘我省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江苏文化底蕴丰厚、文物资源丰富,加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让优秀文化资源“活起来”、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
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进行部署,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摆上应有位置,抓紧研究落实,努力开发更多具有创造性的特展临展、服务公众的社会教育项目和文化创意衍生商品,加快形成投入机制健全、品牌优势凸显、产业链条清晰、产业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
二、创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依托馆藏资源,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合作、授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独立开发等多种模式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文化文物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公益服务分开,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通知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通知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文化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进程,切实解决农民“看书、看电影、看戏难”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政府决定从20xx 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以下简称“三送工程”)。
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着力繁荣农村文化,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
但是,农村文化活动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与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农村文化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长期巩固阵地、正常开展活动、繁荣农村文化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少数地方落后文化充斥农村文化市场,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农民看书、看戏、看电影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这种状况已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
这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江苏的重要内容,是我省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让老百姓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省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简报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简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简报一:1月11日,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带着对偏远基层群众的深情厚谊,20xx 年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在中方县袁家镇启动。
来自文化、科技、卫生等 14个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一起,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相关知识,并送去文艺节目、书籍、苗木、粮油等。
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 . 幸福家园”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行动。
我市“三下乡”活动开展21年来,始终坚持传播先进文化、推广农业科技、倡导文明生活,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和惠民服务品牌。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扣市委、市政府推进“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顺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顺应农民生产生活新期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内涵,迅速掀起“三下乡”热潮,推动文化科技卫生等各项服务常下乡、常在乡,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传遍五溪大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各族群众心坎上,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怀化做出新的贡献。
在当天的启动式上,虽然细雨绵绵,但仍阻挡不了大家的热情。
活动现场,村民们喜领相关物资,感受着20xx 年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启动党和政府的温暖。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司法局、市红十字会、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围绕“走基层、送真情、办实事、惠民生”主题,为袁家镇广大群众送去了文艺演出、现金 19 万元和各类物资、资料价值 24 万元,市文联还组织了 5位书法家为袁家镇的父老乡亲们免费书写春联。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活动简报二: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西办事处翠园社区文化活动广场,由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文化旅游局、示范区城西街道党工委、示范区城西办事处联合主办的示范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活动在一片欢快的锣鼓声中拉开了帷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5项、转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有关收费项目取消后,相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取消、转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江苏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24日附件取消、转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收费项目名称征收部门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1.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 劳动能力鉴定费3. 卫生监督防疫收费卫生和计划生育(六)菌(毒)种、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4. 法定培训收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5. 省委党校收费省委党校(3)培训费二、转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1. 汽车过渡费交通运输——结束——。
论“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的重要性
2019-04文艺生活LITERATURE LIFE论“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的重要性陈裕红(广东省河源市文化馆,广东河源517000)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的具体含义文化惠民是党和政府近几年亲民政策、爱民政策的体现,也是"执政为民"理念在文化上的具体反映。
2009年两会上,温总理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包括文化项目在内的总额9080亿元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努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在今年的经济形势严峻,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又拿出包括文化项目在内的资金改善民生,“努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彰现了政府足够的魄力,反映了政府重视民生、服务民众,亲民爱民的惠民政策。
送戏下乡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完成好政府交办的民生实事,让基层百姓共享文化成果,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实现“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吉林省文化厅组织了“送戏下乡”公益演出活动。
二、送戏下乡中存在的问题1.节目形式老套,缺乏新意。
送戏下乡活动在开始初期,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反响,表演形式大都是送戏曲下乡,表演毫无新意,观众也随之失去热情,出现审美疲劳。
而固定的表演班子,固定的表演形式,广大群众只能作为看客,台上台下缺少互动,时间久了无法调动观众的热情,也就不能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
2.经费问题难以保障。
由于送戏下乡活动要求惠及广大民众,所以表演地点会深入基层,但在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送戏下乡的相关经费问题难以落实到位,造成演出活动难以正常开展。
比如演出服装、道具、音响、演出费用等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不便。
问题无法解决,进而造成演出人员的积极性下降,最终导致送戏下乡难以为继。
3.地方不够重视,影响演出质量。
某些地方领导对于送戏下乡的活动并不十分重视,将其看作表面工作,导致对待相关人员不关切,散漫的态度也会影响表演人员的情绪。
关于送戏下乡活动的函
关于送戏下乡活动的函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某县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我代表全体员工向您汇报我们近期筹备的一项重要活动——送戏下乡活动,并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指导。
送戏下乡活动是我们县文化局一直以来的传统,旨在推广优秀戏曲文化,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
通过将戏曲演出送到农村地区,我们希望能够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近距离接触和欣赏到高水平的演出,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和艺术鉴赏能力。
为了确保送戏下乡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计划:一、活动时间和地点我们计划于xx年xx月xx日在某某县的几个乡镇举办送戏下乡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当地居民的需求和方便性进行确定。
二、演出内容我们计划邀请某某剧团作为本次活动的演出单位,他们将为农村居民带来一场高水平的戏曲演出。
演出内容将包括京剧、评剧、黄梅戏等多种戏曲形式,以满足不同居民的口味和需求。
三、宣传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了解到本次活动,我们计划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包括在当地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方式,以确保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活动安保和服务为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我们将与当地公安部门合作,加强现场安保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志愿者提供现场引导和服务,为居民提供便利和帮助。
五、活动意义和效果评估我们将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意义和效果评估,通过调查问卷和居民反馈等方式,了解居民对活动的满意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我们诚挚邀请您亲临现场观看演出,并致辞给予指导和鼓励。
您的到来将极大地激励我们的工作人员和演出团队,也将为农村居民带来更多的喜悦和期待。
再次感谢您对本次活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您的回复,并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
谢谢!某某县文化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2.01.30•【文号】国办发[2002]7号•【施行日期】2002.01.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2002年1月30日国办发〔2002〕7号)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文化工作,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但也要看到,目前基层文化建设仍比较薄弱。
在部分农村,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生活还很贫乏;一些地方愚昧迷信活动抬头,腐朽思想蔓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滓泛起;少数地方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城乡阵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一)基层文化建设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
搞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基层文化建设。
(二)基层文化建设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摒弃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5•【字号】苏办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9]25号2009年6月15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为加快构建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电影工作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农村电影放映、“三送”(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等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电影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不断增加,农民看电影难问题开始得到缓解。
但也要看到,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优秀农村题材影片不多的问题仍较突出,农村电影发展水平、服务质量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使农民群众有电影看、看好电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农村先进文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电影改革发展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电影工作,推动农村电影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三送”工程,继续深化农村电影体制改革,大力繁荣农村题材影片创作生产,加快完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8.18
•【字号】苏财规〔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1 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财规〔2021〕3号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8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苏财农〔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扎实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3号)精神和省级衔接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其中,中央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省级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一、根据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2022年起中央衔接资金(包括提前下达部分)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市县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省级资金继续纳入原财政扶贫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维护和执行监控,确保与实际业务保持一致。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重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发展集体经济、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以及对2021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地区激励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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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文化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进程,切实解决农民“看书、看电影、看戏难”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以下简称“三送工程”)。
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着力繁荣农村文化,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
但是,农村文化活动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与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农村文化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长期巩固阵地、正常开展活动、繁荣农村文化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少数地方落后文化充斥农村文化市场,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农民看书、看戏、看电影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这种状况已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
这是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江苏的重要内容,是我省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让老百姓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省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三送工程”由各地政府组织开展,市、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省文化厅、财政厅对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给予扶持,其中:1、“送科普”。
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各乡镇图书室赠送科普书籍,标准为每年每个乡镇图书室送价值书1万元的图书。
2、“送电影”。
按照农村电影“2131”工程要求,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电影”活动,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3、“送戏”。
省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开展“送戏”活动,标准为每个乡镇每年4场演出。
全省其他地区要参照省文化厅、财政厅开展“三送工程”活动的目标任务,相应组织开展“三送”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自筹解决。
三、实施办法1、“送科普”。
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2、“送电影”。
“送电影”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实施,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所需电影拷贝由省集中采购、免费配送给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省文化厅建立省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3、“送戏”。
“送戏”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到所属各乡村给老百姓免费观看。
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扶持开展文化“三送工程”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3,其他地区可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三送”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文化厅备案。
四、组织领导组长:章剑华(省文化厅厅长)副组长:马宁(省文化厅副厅长)江建平(省财政厅副厅长)成员:倪道潜(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处长)韩红(省文化厅计财处处长)倪国强(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副处长)方标军(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徐循华(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副处长)谷峰(省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王秀云(省文化厅科教产业处助理调研员)“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承担“三送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
五、检查考核省“三送工程”由省、市、县文化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检查考核,以县为基本考核单位。
考核的方式主要是采取登记验收制度,即每放映一场电影、每举办一次送戏、每交流一次送书活动,均要登记统一的《“三送”活动回执表》(样式见附件4),一式四联,县文化局、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及本人(团)各留1联,《回执表》内容必须详实、全面,不得漏项。
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三送”活动回执表》审核,统计汇总后作为拨付补助经费的依据。
省文化厅、财政厅将组织巡查,建立严格的考核抽查制度,发现有一次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县(市、区)的省专项补助。
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实施“三送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创新农村文化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步伐,为构建和谐江苏、文化江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2、《江苏省“送电影下乡工程”实施计划》3、《江苏省“送戏下乡工程”实施计划》4、《县(市、区)“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文化下乡活动意见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2006年3月30日印发附件1:江苏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实施计划近年来,各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全国、全省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召开后,全省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改善。
但受经济条件制约,我省部分经济薄弱地区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室)购书经费短缺,藏书匮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省文化厅、财政厅决定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科普下乡工程”。
一、“送科普”的内容坚持健康性、可读性、实用性的送书原则,适合农村读者需要。
所送图书门类包括市场经济、法律、科普、农业科技、医药保健、文学艺术、生活百科、历史知识、体育娱乐等。
二、受赠图书乡镇文化站的任务(1)要提供保存图书和借阅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2)要有接受过县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流动送书员;(3)每年流动送书到所属的各村不少于2次/村,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4)要建立图书借阅、保管制度;(5)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实施办法从2006年起,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文学读物,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的图书馆,县(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所属各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流动送书员每交流送书到一个行政村,由该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由乡镇文化站核准盖章,并统计上报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建立登记考核制度。
建立省送科普下乡工程图书配送中心,配送中心设在南京图书馆,由南京图书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配送图书书目,做好统一采购和分编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受赠图书馆(室)名单,采取切实措施,保质保量、及时将图书送到接收单位。
为加强管理,所送图书由省图书配送中心统一分类、编目,并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
四、实施步骤1、4月初,省图书配送中心拟定配送图书名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省送书领导小组审定配送图书名录;2、4月底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根据确定的配送图书名录,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采购任务,并完成加盖(贴)“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送书下乡工程赠书”专用章或标签任务;3、5月15日前,省图书配送中心按照受赠的县(市、区)图书馆名单,将图书发运至有关县(市、区)图书馆;4、5月底前,各县(市、区)图书馆将受赠图书发运至各乡镇文化站图书室。
5、年底前,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将受赠图书借阅量和流动送阅量统计完成年度考核,并统计上报省文化厅。
五、经费预算省财政按照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数量和每乡镇1万元标准安排省“送书”专项经费,按照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出版社。
附件2:江苏省“送电影下乡工程”实施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要求,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06年起,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送电影下乡工程”(即“2131工程”)。
一、重要意义农村电影工作是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抵制愚昧落后、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蔓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办法“送电影下乡工程”是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公益放映活动,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具体实施,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所需电影拷贝由省集中采购免费配送,省文化厅建立省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农村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三、县文化局和乡镇文化站的任务(1)要提供或责成放映员提供放映设备;(2)要落实有放映技术的放映员;(3)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4)要建立电影拷贝租借、保管和交流放映制度。
四、实施步骤1、2月底前,省送电影领导小组审定送电影名录;2、3月底前,省文化厅根据确定的送电影名录,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电影拷贝统一采购任务;3、4月15日前,省文化厅将电影拷贝发运至有关县(市、区)文化局;4、4月底前,各县(市、区)文化局将受赠的电影拷贝发运至各乡镇文化站,实施交流放映;5、年底前,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将送电影放映量完成年度考核,并统计上报省文化厅。
六、考核办法每放映一场,由放映员拍摄一张放映时的实景照片作为凭据,由放映地的村委会主任填写《“三送工程”活动回执表》并签字盖章;乡镇文化站核准并盖章;县(市、区)文化局汇总审核签字盖章。
县(市、区)文化局汇总上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财政厅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认后按季拨付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