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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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处置和回收等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已报废、闲置、不再使用的设备、器材、材料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

(二)组织协调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处置和回收等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二)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标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按照规定程序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置和回收。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第六条废旧物资收集(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收集。

(二)废旧物资收集应按照分类、整理、标识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整理(一)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二)对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修复、清洗、检验等处理。

第八条废旧物资处置(一)对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二)对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回收。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一)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分类、整理、标识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再利用或处置。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_4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_4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仓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生产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成立以公司工会主席为组长、公司纪委、服务中心、计财科、技术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

第二条服务中心是公司物资主管科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上缴工作,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措施。

第三条公司纪委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业务的监督。

第四条公司计财科负责上缴集团废旧物资返还资金的管理,参与对废旧物资的鉴定与确认。

第五条公司技术科负责报废机械设备、外委修理设备、工具、配件手续的审批,参与对修旧利废物资的鉴定与确认。

第二章范围与分类第六条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设备更新换代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分类(一)按用途分类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二)按回收种类分类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2、电器、仪表、仪器类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4、交电、五金、水暖类5、机械设备和铁路配件类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7、车辆配件类8、备品备件类9、其它类(如废油等)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八条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设备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技改、基建工程物资经技改项目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第九条计财科、服务中心、各站段、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十条公司服务中心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场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的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方法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促进煤矿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推动煤矿可持续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煤矿企事业单位、煤矿相关企业以及相关煤矿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活动。

第三条煤矿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煤矸石、矿渣、煤灰、废矿井木材、矿用石粉、废水渣胶、废砂浆等。

第四条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回收机构应具备煤矿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合法合规的营业执照、回收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其次章回收机构的义务和权益第六条回收机构有权对煤矿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加工等相关业务。

第七条回收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煤矿废旧物资的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回收要求。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八条回收机构应当保证回收过程中的平安生产,实行相应平安措施,避开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回收机构有义务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煤矿废旧物资的回收量、处理方式、利用状况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回收机构应当依据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合理定价,确保回收机构的合法利益。

第三章回收管理机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岗位,负责煤矿废旧物资的分类、储存、清理、回收等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加强与回收机构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回收合作关系,保证回收的顺当进行。

第十三条回收机构应当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络机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回收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废旧物资的清理和分类,做到准时处理,避开废旧物资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特地的储存设施,对废旧物资进行合理储存,确保其平安、洁净。

第十六条回收机构应当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可回收的物资分类精确,并实行相应措施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第四章违规行为和惩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煤矿报废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报废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报废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报废物资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根据《矿业权管理法》、《矿业权出让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单位对报废物资的管理,包括报废设备、报废零部件等。

第三条煤矿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对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清理、处置和利用,严禁随意丢弃、私自买卖、污染环境等行为。

第四条煤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报废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报废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报废物资管理第五条煤矿单位应当对报废物资进行定期清理和检查,区分报废物资的性质和价值,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第六条煤矿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报废物资台账,对报废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报废物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煤矿单位应当建立报废物资处置和利用的程序,包括报废物资的拍卖、处置、修复、改造等方式,并积极开展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报废物资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第八条煤矿单位应当对报废物资的处置和利用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障环境安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煤矿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报废物资的监控点,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煤矿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报废物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煤矿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督促整改。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煤矿单位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报废物资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煤矿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煤矿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煤矿单位负责解释并报煤矿主管部门审批。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为强化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建立建全废旧物资处置制度,强化对废旧物资回收,强化对回收的废旧物资修旧利废工作开展,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程序,真实反映废旧物资的处理信息和经营情况,理顺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接口关系,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减少基本建设矿井的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1、组长:2、副组长:3、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材设部,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材设部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回收工作。

二、回收和复用矿设立材设部,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对生产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经矿相关领导和工程部相关人员鉴定后按可复用、可修理复用、不可复用分类堆码、保管、建立统计台账并负责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对可复用的材料、设备进行修复备用;当各施工连队在物资供应部新领用材料时物资供应部严格按照《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以旧换新,并负责分类堆码、保管、建立统计台账。

三、处置矿不可复用废旧物资达到一定数量需处置时,经公司专家组鉴定后由材设部和物资供应部以书面报告公司监察部和相关领导,经批复后报古叙公司生产部、监察部和供应备案,然后按上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废旧物资处置时间原则上为物价上涨期间(处涨不处落);物资供应部必须会同审监部、综合部、生度部材管组、资产财务部按物资类别、属性合理设置包件,明确底价(保密)。

处置方式采取邀请竟价,邀请竟价的单位原则上单一包件不得低于五家,且必须打破地域界限,防止围仓围价;各单一包件竟价单位竟价前必须先在资产财务部交纳竟价保证金;竟价成功单位必须签署购买协议方可装车、计重,装车、计重时物资供应部、审监部、综合部、生度部材管组、资产财务部都必须安排人员到现场,车装好计重后必须先到资产财务部交足货款后门岗方可放行。

四、纪律要求和处罚规定矿闲置资产、废旧物资的处置权统归物资供应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本单位闲置资产、废旧物资,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后,按出售物资所得3~5倍对违反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罚款;各单位要加强闲置资产、废旧物资的回收和保管工作,如由于单位自身管理不善造成闲置资产、废旧物资被盗、丢失,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被盗、丢失的闲置资产、废旧物资价值大小进行处罚,价值在10000元(不含10000元)以上的按价值的20%进行处罚,价值在10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的的按价值的30%进行处罚,价值在5000元至xx元(不含xx元)的的按50%进行处罚,价值在xx元(含xx 元)以内的按100%进行处罚;另每经查实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建设节约型矿井的要求,为规范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增加企业收入,特制订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专业副总、部室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实、实施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严格按照集团及矿有关规定办理,将废旧物资分类,可以再次复新使用的挑选出来,其余种类由企管部、机电
部等有关部室共同鉴定,然后由销售部申请集团审批,批准后按照程序比价竟标出售。

第四条为避免恶意报价、压价等不良干扰,将实行不公开、不定时、不集中组织,直接通知客户实地察看所要处理的物资后,将报价直接投入报价箱,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室共同开箱收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原则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位。

企管部、销售部联合制定出销售协议并将结果报分管矿长、主管矿长,并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矿物资。

关于印发《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队:为保证煤矿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煤矿财产物资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产,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神华国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非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属于列卡登记的低值易耗品;废旧材料及零配件等。

基建时期的包装物、剩余材料、工余料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物资供应科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二)负责汇总、统计、分析废旧物资处置信息;(三)负责提出库存物资报废申请;(四)负责编写废旧物资处置计划;(五)负责组织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六)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工作;- 2 -(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力通设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二)负责审批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三)负责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财务科主要职责;(一)负责废旧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账务处理工作;(二)指导和监督废旧物资处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进行财审监督。

第七条综合科职责(一)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过程监督;(二)负责受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三)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置程序第八条报废申请及鉴定(一) 固定资产、设备、配件发生报废时,由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提供有关技术数据并详细说明报废原因,报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前言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3. 废旧物资分类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其他废物。

3.1 可回收物指废旧物资可以安全地再次利用,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纸张、玻璃、金属、塑料等。

3.2 有害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或放射性,以及其他可能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旧物资。

3.3 其他废物指不包括可回收物和有害废物的其他废旧物资。

4. 废旧物资管理4.1 废旧物资的收集收集废旧物资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确保废旧物资不污染环境和损害他人健康。

收集废旧物资的单位应当定期向煤电(集团)公司报告废旧物资的收集情况。

4.2 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废旧物资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物资的类型进行分类,并压缩、打包、标识等处理,以便于后续处理。

4.3 废旧物资的处置废旧物资的处置应当依据废旧物资的类型和数量、地理位置、处理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经煤电(集团)公司批准后,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中不污染环境和损害他人健康。

4.4 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可回收的废旧物资应当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以减少消耗自然资源、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

4.5 有害废物的处理有害废物应当经过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保证不污染环境和损害他人健康。

5. 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5.1 煤电(集团)公司煤电(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并定期组织开展废旧物资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废旧物资管理的有效实施。

5.2 相关责任部门煤电(集团)公司各单位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废旧物资管理的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3 收集单位收集废旧物资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确保废旧物资不污染环境和损害他人健康。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XXX矿井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废旧物品的回收管理,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提高,采空区储水水质及环保需求,向矿区供应合格的生产、生活用水,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井下废旧物品是指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主要包括铁器、垃圾、废旧、废弃的制品、破损工器具、残次第三条各区队根据管辖区域,落实相关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铁器及杂物的检查、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在矿内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了加强管理,矿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副组长:经营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成员:机电信息中心主任及主管经营办主任及主管区队队长及核算员第六条各单位职责(一)机电信息中心是全矿废旧物资回收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更新工作;负责各队废旧物资回收的验收、接收、统计及奖励考核工作;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经营办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根据机电信息中心提供统计表兑现奖励工作。

(三)生产办质量组负责各区队现场文明生产、杂物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四)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回顺超前70米、运顺至拉移变列车绞及其范围内的联巷等地点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五)连采队负责本队在掘巷道及联巷(搬家倒面后未移交签字前巷道),与主运搭接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六)运转队负责胶运大巷及顺槽胶带机巷道(联巷至密闭及材料硐室)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七)机电队负责综采两顺槽辅运巷沿线、井下设有配电点、水仓的联巷、连采移交巷道及新启封巷道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八)准备队负责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联巷、调车硐室、垃圾回收点以及砼底板、挂网、锚杆支护等施工的区域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九)车队负责井底停车场、洗车点、排矸巷等地点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十)通风队负责风障、密闭施工点,风桥内、设有调节风窗的联巷以及进、回风立井井底至风桥段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旧物资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降低企业成本,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原则,如负责任管理、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等。

2. 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规定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如设立废旧物资管理专职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3. 废旧物资的分类与处理:制定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和处理流程,包括可回收物、危险废物、可再利用物等的分类方法和处理方式,如回收、垃圾分类和处置等具体措施。

4. 废旧物资的收集和运输:规定废旧物资的收集方式和收集点,以及废旧物资的运输要求,包括包装、标识、装卸和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要求。

5. 废旧物资的处置和利用: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置、自行处理或其他利用方式,确保废旧物资的环境友好处理。

6. 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废旧物资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以保证废旧物资管理的有效执行。

7. 废旧物资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废旧物资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意识,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废旧物资管理的专业能力。

此外,还需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物物质利用总量控制制度管理办法》等。

具体的制度和法规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
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煤矿废旧利用管理制度

煤矿废旧利用管理制度

煤矿废旧利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和利用煤矿废旧资源,推动煤矿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回收利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煤矿废旧利用管理委员会煤矿废旧利用管理委员会设立在煤矿企业,其主要职责是对废旧资源的管理、回收、处置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

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立办公室,具体职责由办公室负责。

2. 煤矿废旧利用管理部门煤矿废旧利用管理部门为煤矿企业的专门机构,负责具体的废旧资源管理工作。

部门主要由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废旧资源的种类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回收。

三、废旧资源分类管理1. 固体废弃物管理煤矿废弃物主要包括矸石、煤矸石、煤矸石煤泥、煤矸石尾矿、破碎板块和瞬时泥等。

煤矿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废弃物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方案,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2. 液体废弃物管理煤矿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矿井排水、砂石排水、煤泥水、循环水等。

煤矿企业应加强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废水处理方案,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 废渣管理煤矿废渣主要包括煤灰、矿渣、煤泥等。

煤矿企业应根据废渣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废渣的处理方式,对可回收的废渣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废渣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废渣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四、废旧资源的利用和回收1. 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煤矿企业应根据废旧资源的性质和用途,优先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方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可以通过资源材料回收、资源能源回收等方式进行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再生率和经济效益。

2. 废旧资源的再利用煤矿企业应积极开展废旧资源的再利用工作,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

可以通过资源循环再利用、资源再生加工等方式实现废旧资源的再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废旧资源的弃置处理对于无法利用和回收的废旧资源,煤矿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处置方案,进行科学的弃置处理。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煤电(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推进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和环保回收,加强管理和节约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分类废旧物资主要分为四类:金属、纸张、电子产品和其他。

其中,金属包括铁、钢、铜、铝等;纸张包括书本、报纸、办公用纸、废弃包装箱等;电子产品包括电脑、手机、平板电视等;其他包括玻璃、塑料、木材等。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收集1.公司内部收集:每个部门负责收集自己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集中放置在指定的废旧物资储存区域。

2.外部收集:委托专业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对其余的废旧物资进行收集和回收。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储存1.所有储存区域应设置防火设施及消防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储存区域内应设置醒目的废旧物资分类标志牌,便于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及监测。

3.在废旧物资储存区域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废旧物资不会造成任何有害污染。

第五章废旧物资的利用1.废旧物资应进行适当的分类,分门别类。

2.废旧物资应采用资源化综合利用方式予以再利用,如金属可以进行熔化再造;纸张可以进行回收造纸;电子产品可以进行回收后拆解再利用等方式。

3.利用废旧物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保证废旧物资的利用过程规范和安全。

第六章废旧物资的处置1.废旧物资整合时间到达指定时间,应及时委托专业废旧物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处置废旧物资应建立健全相关程序,确定处置单位和需要进行支付的金额。

第七章废旧物资的监督1.公司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2.废旧物资的处理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保证废旧物资的处理过程规范和安全。

第八章环保措施1.公司应制定废旧物资管理与环保联动计划,执行环保措施,以保证废旧物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不会过度。

2.环保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环保设备的运转稳定和有效,以保证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达标。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废旧物资分类管理:规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可再加工利用的废品和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分别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理。

2. 废旧物资收集与储存: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储存规程,包括规定物资收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储存的场所和设施要求等,确保废旧物资能够有效集中、储存和保管。

3. 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理流程,包括废旧物资的清理、拆解、分离和包装等环节,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废旧物资处置方式:规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再利用、再加工、储存和交由专业机构处理等,避免废旧物资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废旧物资监管措施: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监管措施,包括建立废旧物资台账、增加监测和检测频率、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单位的考核和监管等,保证废旧物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6. 废旧物资处罚措施:规定煤矿对废旧物资管理不到位或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吊销许可证等,切实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力度。

以上就是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和法规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xxx矿井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废旧物品的回收管理,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提高,采空区储水水质及环保需求,向矿区供应合格的生产、生活用水,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井下废旧物品是指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主要包括铁器、垃圾、废旧、废弃的制品、破损工器具、残次品等。

第三条各区队根据管辖区域,落实相关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铁器及杂物的检查、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在矿内施工的所有单位.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了加强管理,矿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副组长:经营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成员:机电信息中心主任及主管经营办主任及主管区队队长及核算员第六条各单位职责(一) 机电信息中心是全矿废旧物资回收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矿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更新工作;负责各队废旧物资回收的验收、接收、统计及奖励考核工作;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经营办负责各队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根据机电信息中心提供统计表兑现奖励工作.(三)生产办质量组负责各区队现场文明生产、杂物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四)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回顺超前70米、运顺至拉移变列车绞及其范围内的联巷等地点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五)连采队负责本队在掘巷道及联巷(搬家倒面后未移交签字前巷道),与主运搭接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六)运转队负责胶运大巷及顺槽胶带机巷道(联巷至密闭及材料硐室)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七)机电队负责综采两顺槽辅运巷沿线、井下设有配电点、水仓的联巷、连采移交巷道及新启封巷道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八)准备队负责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联巷、调车硐室、垃圾回收点以及砼底板、挂网、锚杆支护等施工的区域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九)车队负责井底停车场、洗车点、排矸巷等地点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十)通风队负责风障、密闭施工点,风桥内、设有调节风窗的联巷以及进、回风立井井底至风桥段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十一)外委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七条拆除管路的连接螺栓、检修更换下的废旧螺栓及其它铁件、废旧橡胶、密封件、接地棒、电气焊作业产生的边角料等,均需全部回收。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_规章制度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_规章制度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_规章制度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依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x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一、成立xxx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成员:供应科、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财务科、武保科、行政办企管等相关人员。

二、各部门职责1、供应科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种废旧物资要单独建帐、立卡、单独存放,收支手续要完备、齐全,帐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车间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对外出售。

2、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行政办企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废旧物资的处理进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

4、财务科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5、武保科负责核对出矿废旧物资与出门证是否相符。

三、处理范围1、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材料、配件及设备。

2、回收后不能复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帐外报废物资。

四、审批程序处理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由供应科召集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后处理;处理价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六、其它规定1、本矿职工由于特殊原因购买板皮,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矿长或总会计师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2、本矿职工家庭烧煤户购买劈材,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3、购买锯末子的人员,到供应科坑木场直接办理购买手续,坑木场负责人根据本矿实际需用情况,在保证矿使用有余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

煤矿开采专业毕业生求职信模板_求职信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工程技术大学应用技术学院XX届毕业生,主修煤矿开采专业,平时我非常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严格要求自己,我相信能够适应公司充满挑战和快节奏的工作环境,并能很好的完成工作,故此我向您推荐我自己。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储存及处置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经营期间淘汰和报废无再利用价值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等可回收处置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系统全资、控股公司及专业化管理煤炭企业(以下简称“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公司本部废旧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监督、指导和检查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三)组织处置废旧物资的鉴定和审查;(四)审批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参与处置废旧物资专业性鉴定和审查工作。

第六条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是各单位废旧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储存、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回收管理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各单位在生产、技术改造过程中,不构成产品实体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橡胶、木材、原材料以及棉纱、废油脂等,加工过程中的剩余边角料、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材料、构配件,损坏或报废的机电设备残体等,凡有回收、利用、修复价值或可出售的废旧物资(详见附件《废旧物资管理配套表单》)。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前应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由各单位生产区队、部门整理并登记造册,经生产区队、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移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对回收物资要认真核对、准确计量和签字确认。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废旧物资储存场地,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废旧物资储存安全。

第十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准确登记入库种类、数量、材质、移交部门、日期、报废审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分类存放,对可造成环境污染及危险化学品应做好安全储存措施。

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处理、回收和利用等环节。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分类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1. 各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收集,并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2. 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全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分类:1. 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用途和回收价值,分为以下几类:(1)可回收利用物资:如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2)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废油漆、废化学品等;(3)不可回收利用物资:如废布、废木材等。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处理与回收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处理:1. 可回收利用物资应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2. 有害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3. 不可回收利用物资应作为垃圾处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1. 公司应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制度,明确回收流程和责任;2. 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提高回收率;3. 回收的废旧物资应及时交由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利用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利用:1. 公司应优先考虑将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降低采购成本;2.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再次使用;3. 公司应定期对废旧物资的利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利用方式。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2. 回收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

第九条奖惩:1. 对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或环境污染的个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总则1.1根据永煤公司有关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明确各成本管理科室的职责,搞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修理及复用,降低生产成本,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我矿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责任2.1成立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成员:企管科长党群科长供应科长保卫科长各成本管理科室、材料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企管科长兼。

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帐、卡、物的管理监督;负责报表编制的审核;负责每季度向龙门煤业公司报送废旧物资存量报表;负责废旧物资日常管理的监督及考核,按季度填报废旧物资管理动态表;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管理工作等。

2.2责任划分2.2.1企管科负责井下废旧物资回收期间的督促管理工作;负责废旧物资出售期间监督人员召集、监督工作;负责销售期间与购买人联系装车工作、与煤场协调过磅等工作;负责“出门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统计工作;负责与矿财务科办理结算工作。

2.2.2供应科负责废旧物资入库日常管理工作(堆放、日常管理),可修复物资(不含机电配、备件或部件)的委托修理及修复后的验收及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每季度向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废旧物资存量报表,按季度填报废旧物资管理动态表等;负责废旧物资销售期间的监督工作。

2.2.3财务科负责对废旧物资销售账款进行收缴、结算及监督工作,配合企管科办理押金及退还押金管理工作。

2.2.4保卫科负责废旧物资出售期间的监督装车及对出矿废旧物资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出门证”的校验工作。

2.2.5党群科负责对废旧物资管理状况、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监察;处理废旧物资期间的监督工作。

2.2.6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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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保卫科、矿领导签字。

保卫科要严格检查出矿废旧物资的种类,出门证签字齐全方可放行。

第十条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限内拉完指定物资,否则按不低于100元/天在抵押金中扣除,材料科、设备科传递扣款单,驻矿财务室办理。

第十一条
所有废旧物资出售时,要求买方在废旧物资现场看定货物,售出货物出门后概不退换,概不承担物资质量、安全的等义务。

第十二条
在废旧物资装车时,材料科要安排装卸队人员在现场重新挑拣一遍,把有修复价值的物资捡出来,尽量减少材料浪费。

第十三条
根据界沟矿情况,公司对废旧物资每半年招标处理一次。

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价格下浮维持原招标价格不变,价格上浮每季度调整(招标)处理一次。

第五章
监督与奖罚
第十四条
由矿材料科负责废旧材料处理台账、矿设备科负责废旧设备处理台账建立、机电科负责炉渣处理台账的建立。

第十五条
公司招标办应根据界沟矿上报废旧物资情况,及时安排处理,避免积压场地。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若发现有违背本办法规定者,公司有权中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经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资产流失者,公司纪委、财务、监察等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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