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案例解析资料
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案例解析二(续)
• 物业应对措施: • 1、共同侵权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应先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同时注意保护现场,确定实际侵权人。 • 2、通知涉嫌侵权的业主,收集、保存与此侵权事件无关的证据。 • 3、查看受损业主财产损失情况;提醒受损业主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照相,保留原始发票、单据,核算具体的损失数额。 • 4、组织涉嫌侵权业主和受损业主协商民事赔偿问题。 • 5、业主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 6、物业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解析一(续)
• 物业应对措施: • 1、侵害相邻业主财产权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首先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止损失扩大,通知相关业主,查看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 • 2、提醒受损业主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照相,保留原始发票、单据, 核算具体的损失数额。 • 3、组织侵权业主和受损业主协商民事赔偿问题。 • 4、业主因违规装修、水管爆裂、失火等原因侵害相邻业主财产权益 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 5、物业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纠纷
业主财产权侵权纠纷
纠纷发生的成因
• • • • 一、业主间侵害财产权纠纷。 二、第三人侵害财产权纠纷。 三、未知侵权人侵害财产权纠纷。 四、物业侵害业主财产权纠纷。
侵权基本知识和法律
• • • • • • 侵权法律法规: 1、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2、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3、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4、物业管理条例;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加害行为,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作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损害 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的损害;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 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 3、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 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前一Baidu Nhomakorabea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物业纠纷案例案例
2004 年 4 月 8 日,某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在小区内散步。当其行至道路拐角处时,被一辆蓦地浮现的转弯车辆撞翻。当时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小区明文规定的限速要求(现场有限速 15 公里/小时的标识牌),后来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物业管理单位迅速展开了救助、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并记录、协助调查等措施,肇事业主也很配合,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被撞老人的女儿 (业主) 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老人后事以后。于 4 月 19 日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管理不善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使业主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事实承担责任,赔偿人民币 1 万元。并声称已掌握了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已不能起到警示作用的证据。经法院审理查明,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已设置合理的限速标志,已有监控设施,且事发后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没有过错,故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关于道路的定义,未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实际上在各地类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行使属地管辖权。从本案例情节看,肇事者没有主观故意但有车速过快的过失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肇事司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的义务,设置的交通标识也并无不妥。交通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依法(条例)履行义务。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设置的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年久失修使标识失效(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同时证据证明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物管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反之则物管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事件1:业主财产失窃物业公司都要赔吗
2004年5月,陈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新房入住协议书。6月18日,陈下班后将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上班时,突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此事至今未破案。10月,陈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律师:《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陈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以及陈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但是双方并未就陈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也就无保管陈摩托车的义务。因此,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只是协助义务。
当前,由家庭财产失窃而引起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越来越多。由于上海属于一个特大型城市,外来流动人口激增,业主财产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业主把物业公司理解为“第二警力”,这是片面的。业主财产遭损,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事件2:空调外机乱装影响邻居怎么办
王先生与李先生系邻居关系,2004年7月,王未将其室外空调机安装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而是正对李房门的位置。空调启动后,热风吹进李的房门,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的休息。于是李一纸诉状将王告上法庭,要求拆除空调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物业管理常见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常见纠纷解析案例一:业主家中地板渗水怎么办
去年5月的一天,管理处接到某单元业主刘先生投诉,说家中所有木地板有水往外冒.管理处立刻派维修工前去查看,在其家所有水龙头关闭情况下,水表还在转,判定给水管有水渗入地板.管理处考虑到此木地板较贵重,估计损失在二万以上:业主的客厅、主人房、客房全部进水,已给业主生活带来不方便.虽说给水管道还在保修期水管安装保修期为二年,施工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费用.处理此类问题要相当慎重,不然夹在业主与施工单位中间二头受气一定要按严密程序去操作:
1、召集施工单位工头、装修负责人、业主、管理处有关人员到现场,由施工单位开凿寻找故障点;
2、故障点找到后,拍照留下证据,根据现场判断谁的责任.现在有些给水管用塑料管,装修时容易造成渗水事故经查是因为给水管接头处渗水,判定现在由施工单位负责;
3、由业主提出赔偿费用及维修方案只针对造成房间实际损失和施工单位拿木地板样板去调查一下安装木地板费用,然后开会提出各自理由及费用要求.管理处协调,三方签订一个维修赔偿协议,最终施工单位赔万元,木地板由业主自选安装,施工单位负责限期处理给水管维修;
4、管理处依据三方认可协议,督促各方认真执行,管理处作好跟踪回访.
有理有据,业主、施工单位对此次解决都表示满意.
点评:出现此类事情业主想的是两个问题:1、谁的责任及赔偿;2、尽快自理.管理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加上热情、真诚态度,既解决了问题又增加了业主对管理处工作的理解.
案例二:住户在楼层焚香燃纸怎么办
每逢清明、中秋等农历节日,深圳的许多人都有焚香、燃纸的习俗.住在高层住宅的往往贪图便利,就在楼层里烧来烧去.一方面缭绕的烟雾使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物业常见纠纷案例解析
常见纠纷案例
因房屋空置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表示自己房屋长期空置,没享用物业服务,因此不缴物业费。律师表述说道,物业服务具备公共性,它的价值是满足用户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至对整个定居环境品质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即使业主没采用房屋,但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更多的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
某业主因其房屋内部墙体存有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存有漏水情况,房屋存有质量问题而罚以物业费。
律师解释说,房屋内部墙体裂缝、开发商预埋的管道渗水问题的主张,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只要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就应由开发商负责修复。房屋质量问题维修的主张与物业服务纠纷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如该业主确有证据证明系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另行主张权利。作为业主,不因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车在小区被盗,物业严格执法吗?
“车在家门口被盗了,是不是该找物业赔?”
律师表述说道,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只存有车位采用关系,并没看管义务,除非存有证据证明车辆的损毁或被盗就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疏失或管理疏于导致的。比如说小区推行24小时保安警卫值守制,盗贼入门后,业主已连续求助违宪;或者小区推行电子监控,录像带上存有盗贼的头像,而当值保安却没辨认出,或辨认出盗贼没及时阻止等,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首层住户必须分担电梯费和吗?
物业服务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管理是指由专门机构或组织提供的对小区、住宅区或商业综合体等进
行管理和维护的服务。然而,物业服务纠纷时有发生,给业主和物业管理机构带来了不必要的纷争和困扰。下面将介绍一个物业服务纠纷案例,以探讨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案例背景:
A先生是一家居住在某小区的业主,小区由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近期,A先生发现小区的绿化带经常有杂草丛生,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停车位无序被占用等问题。他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和要求改进,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导致A
先生对物业公司产生了不满和不信任。
纠纷原因分析:
1. 信息沟通不畅:A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的问题可能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应和解决。这可能是因为信息传递存在问题,或者物业公司对问题处理的态度不积极,缺乏对业主的尊重。
2. 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环境,导致问题的
产生。可能是物业公司对维修和保洁人员的监督不到位,或者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
3. 监督机制缺失:小区内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业主无法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这可能导致物业公司对服务质量的不重视。
解决方法:
1. 加强沟通和合作:物业公司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业主的问题能够被
及时收集和解决。同时,物业公司也应主动与业主进行合作,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共同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的质量。
2. 提升管理和维护水平: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维修和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
保他们能够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合理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提升管理和维护水平,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物业纠纷案例
物业纠纷案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物业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给社区居民带来了诸多困扰。本文将以某小区发生的一起物业纠纷案例为例,探讨物业纠纷的成因及解决方法。
该小区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吸引了大量业主入住。然而,随着小区规模的扩大和居民数量的增加,物业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小区内部的公共设施维护不力,电梯经常出现故障,绿化带和健身设施的保养不到位,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其次,物业管理方面的收费问题也备受诟病,居民普遍感到物业费用过高,而且缺乏透明度,导致了居民对物业管理方面的不信任感。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们开始积极行动起来,他们组织了业主代表会议,与物业
管理方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然而,由于双方在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导致了沟通的困难。居民们要求物业方面提供更加透明的费用支出明细,而物业方面则认为他们的收费标准合理合法,没有必要向居民公开具体的支出细节。
随着沟通的持续,双方的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导致了一起物业纠纷的案件。居
民代表起诉物业管理方,要求公开费用支出明细,并且要求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改善。而物业管理方则提出,他们的收费标准合理合法,没有违法行为,拒绝公开具体的支出细节。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物业管理方同意对公共设施进行
全面维护和改善,并且承诺在费用支出方面提供更加透明的明细。而居民代表则同意撤销诉讼,并且承诺在未来的物业管理中,积极配合物业方的工作。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纠纷往往是由于双方在问题认识上的分歧
2024年物业典型案例解析
2024年物业典型案例解析
在2024年,物业管理行业可能会出现许多典型案例,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案例进行解析。
1. 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将迎来许多技术创新的案例。例如,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的应用将会成为典型案例。这些系统可以通过智能设备和传感器实现对物业设施的远程监控和管理,提高了物业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2. 可持续发展,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物业管理案例将会增多。例如,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可能会出现的典型案例包括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社区规章制度,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并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4. 安全管理,随着安全意识的提高,物业安全管理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案例。例如,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
对小区入口的监控,提升小区的整体安全水平。
5. 社会责任,物业管理公司的社会责任也将成为典型案例的一部分。例如,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支持当地教育和环保项目,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的来说,2024年可能出现的物业管理典型案例将会涉及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社区治理、安全管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这些案例的出现将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朝着更加智能化、可持续化、社区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物业服务问题。然而,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潜在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会影响到物业业主的利益。本文将针对一些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业主有所帮助。
案例一:业主维权续篇
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等问题。虽然业主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并未给予合理解决办法。最后,业主们组成了一个自愿的业主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业主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寻求了法律援助。
该案例反映出,对于物业管理方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是通过商议形成有效的维权委员会、提出明确的要求,并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讨回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
某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对小区的管理相对较好,但是一个业主非常不满。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清洁不力,导致风雨时变得非常滑。更为严重的是,业主在前段时间遭遇了一次留置,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尽管业主多次咨询,但物业公司未予有效解决。在律师的支持下,业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职责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该案例表明,物业管理方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时,业主需要通过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物业公司乱收费
某小区业主付款物业费时,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比周边区域高出很多。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私自制定费用标准,极度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例
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例
业主与物业纠纷是社区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一旦发生,往往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个实际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和警惕。
某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小区内的垃圾,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了业主们的生活质量。王先生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但物业公司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于是,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王先生向小区业委会提交了书面投诉,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改。业委会收到投诉后,立即召开业主大会,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调查。经过调查,业委会发现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于是决定对物业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在业委会的督促下,物业公司最终同意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清理工作。小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业主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高。通过业主和业委会的共同努力,成功解决了业主与物业纠纷的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业主与物业纠纷的解决需要业主们的积极参与和业委会的支持,同时也需要物业公司的配合和整改。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够有效解决类似问题,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会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要轻易采取激烈的手段,而是应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区管理更加规范,小区环境更加美好。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民法典》针对物业服务相关案例释解
《民法典》针对物业服务相关案例释解
《民法典》是我国民法典系列法律的总纲,其中包含了对物业服务方面的规定。本文将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法典》对物业服务的规定。
案例1: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未履行管理职责
在一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小区公共设施,导致业主生活受到影响。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5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若未能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导致业主受到影响的责任。
案例2: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收取违规费用
在一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了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物业服务费用,导致业主不满,并起诉物业公司。
根据《民法典》第129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应当向业主公示收费标准和内容。若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收取费用,属于违规行为。
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违规责任。
案例3: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未能保障物业安全
在一小区,因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导致
业主在小区内受到伤害。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物业的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业主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利益不受侵害。若未能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导致业主受伤的赔偿责任。
以上三个案例均突出了《民法典》对物业服务方面的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若未能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规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是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因素导致的争议和纠纷。下面将通过解析几个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例,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案例一:小区停车位纠纷
在小区,由于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业主停车需求大,导致停车位紧张。一些住户在停车位分配和使用上产生了争执和纠纷。业主认为小区物
业管理不公,未能正当分配停车位,导致无法停车。物业公司则认为停车
位的使用是根据小区规定和住户购房合同来进行分配的。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停车位资源有限和对停车位分
配方案的不满引起的。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明确停车位的分配原则和规定,如优先分配给业主、租户、访客等。
2.物业公司应完善停车位预约和管理机制,确保公平合理分配。
3.业主可以通过物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等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推
动停车位问题的解决。
案例二:小区门禁管理纠纷
小区的门禁管理不严格,导致非小区业主或租户的人员进入小区,引
发了安全问题。一些住户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力提出了投诉。物业公司则表
示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但由于技术或人员问题未能达到满意效果。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小区门禁管理不严格引发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物业公司应完善小区门禁系统,确保只有合法业主、租户及其授权
人员才能进入。
2.加强对门禁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业主可以通过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监督门禁管理的效果。
案例三:小区绿化维护纠纷
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绿化环境脏乱。一些住户对物
业公司的绿化维护不满意,认为其应加强绿化养护工作。物业公司则表示
2022年(物业管理)六大物业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区内人身财产损失该不该赔偿?
案例:孙某和沈阳三利物业管理 X 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
孙某在购买沈河区万泉家园小区房屋时,和辽宁三利房地产实业有限 X 公司签订壹份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2004 年 11 月,孙某以壹台价值 1950 元的助力自行车在小区内丢失,三利 X 公司安全防护管理不善为由,诉至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利X 公司赔偿其丢失的车辆损失1950 元。
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沈阳三利物业管理有限 X 公司赔偿孙某助力自行车损失 390 元。
法官评析: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 X 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应当明确,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保管合同,物业X 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财产丢失的责任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赔偿的额度应视其违约情况而定。
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拖欠物业费?
案例:滕某和沈阳巨龙物业管理有限X 公司物业合同拖欠物业费纠纷案 2000 年 1 月,滕某入住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三好家园壹套住房。此后,滕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上诉人的房屋过近,巨龙 X 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物业费和服务标准不相符。”为由,从 2001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03 年 11 月 3 日止壹直未交付物业费。
原审判决认为,巨龙 X 公司为滕某提供了大量的全面的物业服务,滕某应交纳相应费用。判决滕某给付巨龙 X 公司物业管理费 3802 元,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负担案件受理费270 元。沈阳市中法维持原判。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明德 重法 致公 救治肉体的创伤 慰籍心灵的痛苦 首页 法治之窗 法律家园 法治社区 法治视界 谈法说案 律吧咨询 网上委托 法律文库 法律博客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加入时间:2009-11-5 23:46:29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转)1、物业收费纠纷解析 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不久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物业收费纠纷中不得不注意的三个常识:常识一: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就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生活垃圾外运费、化粪池清淘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通常是指保洁、保安、绿化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确实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差距明显时,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但不能拒交,因为物业
物业处理投诉案例分析
物业处理投诉案例分析
最近,我们小区收到了一位业主的投诉,他对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表示不满,
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为物业管理方,我们需要认真对待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以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业主的利益。
首先,业主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他反映说,小区的垃圾桶经常满溢,导致垃圾随意堆放,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卫生情况。此外,小区的绿化带和公共场所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树木病虫害未及时处理、路灯损坏等,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业主的投诉问题,我们物业管理方面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首先,我们加强了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清扫工作。增加了垃圾桶的数量,并
定期安排专人清理垃圾桶,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小区绿化带和公共场所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树木病虫害,修复损坏的路灯,确保小区的安全和舒适。
其次,我们加强了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我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业
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建立了业主投诉处理的渠道,业主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物业办公室进行投诉,我们会及时跟进处理,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我们组织了环境卫生和安全
管理方面的培训课程,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我们也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其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成功解决了业主的投诉问题,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
全管理得到了明显改善,业主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的监管和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其次,设施设备维修问题也是常见的物业服务纠纷。例如,电梯故障、供水供暖问题、小区公共设施年久失修等。对于居民的维修需求,物业方
应该及时响应,派出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同时,物业应建立完善的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
运转状态,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此外,物业收费标准也是常见的争议点。例如,居民对物业费用的收
取标准不满,认为物业费用过高,与实际服务水平不匹配。对于这类纠纷,可以通过与物业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物业提供费用明细和收费依据。同时,居民也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促使物业方合理调整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最后,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的关键是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争议。物业方
应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居
民的投诉。同时,在争议调解过程中,物业方要保持公正和中立,听取各
方意见,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矛盾,避免冲突升级。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纠纷案例的剖析表明,解决物业服务纠纷需要各
方共同努力。物业方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居
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政府部
门应加强监管和指导,引导物业方和居民进行合理诉求的沟通和协商。只
有通过全方位的努力和改善,才能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提高小区居民
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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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进水车泡汤物业被判担责三成
暴雨来临时,物业若防范、抢险不到位,导致车库被淹,业主的车受损,需担责。
近期正是厦门暴雨多发的季节。停在地下车库的车子被淹,遭遇这样的倒霉事,业主们该找谁讨说法呢?昨日,思明区法院公布相关案例,法官也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尽到责任,否则就得按过错程度支付相应赔偿。
案情
车库已是第二次被淹,爱车维修费花了1.6万多元大半辆车泡在水中,而且已经是第二次了,许先生郁闷坏了,他认为物业准备的沙包、闸板都是摆设,根本不管用。在爱车修理恢复后,他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
2013年7月19日凌晨,雨水灌入了东浦路某小区的地下车库,等隔天许先生发现时,爱车已被泡坏。他为此花了1.6万多元的维修费。
许先生说,这已经是车库第二次被淹了,物业公司作为车库的管理人,在第一次车库被淹后,没有吸取教训排查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车库入口处的两块拦水铁闸板形同虚设,根本不管用,物业也未及时通知车主转移车辆,或者采用沙包堵漏、水泵排水等有效措施,导致水深达90厘米,给车辆造成了很大的损坏。
物业对此表示委屈,物业说,当时连续两次台风给厦门带来了暴雨,小区地势较低,又靠山,才会导致泥沙伴着雨水灌入车库,加上又发生在凌晨,很多业主都在熟睡中。“这是不可抗力。”物业还表示,台风来临前,他们已经分发了提醒业主的相关通知。
许先生又提出反驳,他说,监控录像显示,物业只通知了一部分车主挪车离开车库,而且事发时,水泵没有办法使用,防范措施不到位。
判决:物业防范、抢险不到位,承担30%赔偿责任。
思明区人民法院分析认为,小区的物业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小区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尽到维修、养护、管理等义务。面对台风将在短时间内影响厦门这一特殊情况,物业理应对可能发生的灾情进行一定的预判,并尽力采取相关措施,防范灾情的发生,并在灾情发生后进行有效抢险。
在本案中,物业除举证证明其曾发出一纸“台风警报”外,并未举证证明其事发前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事发时采取了哪些抢险措施以及是否及时通知了许先生。因此,物业存在防范、抢险不到位的过错。然而,也要考虑到强降雨引发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即使物业事发前防范到位、事发时抢险及时,也极可能无法避免地下车库被淹的后果。
最后,法院酌定物业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物业公司支付约4900元的赔偿。
说法:物业有义务预报暴雨,事先采取措施事后补救
法官表示,物业公司从业务和法律的角度上应履行三方面的义务,即日常暴雨预报和提醒义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对象将遭侵害有所预知,有事前通知相关业主的义务;发现车库进水后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如排水、拖车等,有事后及时补救的义务。
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物业企业应做好早期介入、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后期日常对车库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堵住地库进水的源头。同时,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准备与演练,做到暴雨前后有预防和应对措施,并及时与业主进行良好沟通,共同化解淹水问题,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业主家进水责任归谁?
进水原因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案例——业主家进水,以致装潢设施受损,其原因不是由房屋质量造成的。这里主要探讨的是:业主、相邻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这一案例中引发的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样由谁担责的答案不外乎有以下三个因素
1. 业主自己当初装修不当;
2. 楼上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
3. 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善。
狂风暴雨来临
那是一个台风肆虐的夜晚。整个小区、每幢楼宇都在接受着瓢泼大雨给予地无情冲刷和考验。
凌晨一点左右,已经入睡的501室业主陆先生忽然被天花板上掉下的滴水惊醒,他连忙查看房屋,发现天花板、墙面已有大量水渍,且还在不断加剧和蔓延。从现场分析来看,水源应该是从楼上601室流下来的。陆先生正好有楼上业主陈女士的手机,就立马打了过去。还好电话通了,但陈女士告诉陆先生,她不在家,她的家也不可能进水,因为她出门时都已检查过窗门房门,没有必要回家再查看房屋,随即挂断了电话。
此刻,才一会儿功夫,陆先生家的客厅也出现了渗水,这让他感觉事态远比想象的更为严重。见陈女士推脱,他连忙打电话给物业。物业维修人员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经分析,渗水确是因楼上601室所致,而现在601室家中无人,物业虽有应急预案,但在相关人员还没到场并确定方案的情况下,不能贸然进入601室。物业开始给陈女士打电话,但陈女士还是不相信家中会漏水,要等天亮才回来。情况紧急,陆先生只能拨打110。民警赶来来了,再次打电话给陈女士,要求其立即回家。
这时,陆先生的家已经水溢四处,家里所有能用来盛水的器具都用起来了,但是,依然赶不上水势蔓延的速度。周围邻居也赶来帮忙,拿来器具投入人水大战。同时邻居也打电话给陈女士,述说这里的情况。陈女士终于认识到了事态关系自己。答应马上回家。
几种原因分析
一场水浸房屋,把陆先生家的装修搞得面目全非,也把陈女士的家搞得伤痕累累。
征得陈女士同意后,物业把封闭的落水管打开,从水管的雨水斗里发现里面有大块的木头和其他杂物,可以断定,这是陈女士当初在装修房屋时,施工队“坼烂污”留下的。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
事发当天突发特大雨水,远远超出了正常水量;
水管的雨水斗里有异物导致无法排解如此特大的流水量,而封闭的雨水斗更造成排水困难。
地漏又被封堵,致使从水管的雨水斗处外溢的水无法正常排水。
各自辩解理由
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陆先生是无辜受害者,要求赔偿理所当然。
陈女士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该阳台就已经封闭了,因此属于内阳台性质,自己用橱柜封闭水管、雨水斗和地漏,也是根据内阳台的性质理所当然封闭的,并无不妥,且物业也没有提示不应该封闭落水管和地漏,自己没有过错。
要让物业公司承担责任,那就更是叫屈了。他们是中途接手这个小区的,整个小区当初就是全部封闭的内阳台,不少业主已经将水管、雨水斗及地漏都封闭了。物业再发整改通知已是不现实;陆先生家装潢受损完全是楼上陈女士家漏水所致,而漏水不又是她自己装修不当所致;再说,物业在她家装修时不可能派人日夜守候当监工,更无法知道水管的雨水斗处会有异物,而几年下来正常的雨水是不会造成水管、雨水斗堵塞的,而出事那天偏偏是几十年不遇的特大雨水。物业平时已经疏通了公共管道,事发当天也及时赶到了现场进行了处置,事后也为陆先生额外做了清扫等工作,因此物业只要尽职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起诉
些后物业协调了陆先生和陈女士处理后续事宜。陆先生很明确,要求物业和陈女士赔偿他的全部了装修损失。几次协调未果后,陆先生将陈女士列为第一被告,物业列为第二被告,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者共同赔偿其装修损失、误工损失等18000余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围绕责任的认定展开。为此,法院委托上海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部门上门查看、调取了有关资料,得出的结论为:601室阳台水管进入了垃圾杂物,影响了排水通畅,恰逢当天暴雨,以致来不及下泄的雨水从水管的雨水斗中泛出;且当初601
室业主在装修时,将该雨水斗和地漏全部封闭在自己自制的橱柜内,以致不能及时发现雨水从雨水斗泛出,水也无法尽快从地漏排出;而物业在管理小区过程中也有一定的疏漏。
至于修复费用,经过再次鉴定结论费用为6068元。
据此法院判决结果为:601室的陈女士承担本次进水事件的70%责任,承担的费用为4247元;物业公司承担30%责任费用为1971元。鉴定费用也按此比例各自承担。
后续报道
本案到此并未了结。
601室陈女士在赔付了楼下501室的损失后,认为既然法院判了物业有一定的责任,那么,对自己家的损失也应负有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又将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其装潢费、误工费及已经赔付给楼下501室的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35360元。法院按照程序也对陈女士家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修复费用在9385元。法院按照上次的法律文书,判决物业公司对陈女士承担30%的责任,赔付2815元及其他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驳回了其他的诉讼请求。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