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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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验收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宗旨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科学、公正、严谨、清晰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竣工质量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严谨和客观。

第四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竣工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

第二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组织第五条工程验收组织1.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由本单位设立专门的验收组织来负责组织实施。

2.验收组织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验收组织的人员组成1.验收组织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

2.验收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验收人员的职责1.验收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工作。

2.验收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保持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

第八条验收组织的工作制度1.验收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验收组织应当定期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流程第九条验收前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完成相关施工工作,并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验收组织应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范围、要求和标准。

第十条验收程序1.验收程序包括准备、召集、复核、查验、评审等环节。

2.验收程序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报告和评审1.验收组织应对验收结果进行报告和评审。

2.报告中应明确验收的情况、结果和意见,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四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标准第十二条验收标准1.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2.验收标准应符合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协助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配合验收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验收小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质量。

4. 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 验收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3. 工程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防水等方面。

4. 工程节能环保性能,包括节能措施、环保材料使用等方面。

5. 工程使用功能,包括空间布局、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手续,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质量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1. 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相关单位的技术鉴定等环节。

2. 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达标、工程图纸符合规范、工程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工程设备运行正常等方面。

3. 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由相关部门予以规定。

三、各方责任1. 施工单位应负责保证工程质量达标,按照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自检。

2. 监理单位应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监督并记录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3.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定。

4. 相关单位应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提供专业评估意见。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施工单位在竣工前应自行开展工程质量自检,记录并整理相关信息。

2. 监理单位在竣工前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达到要求。

3.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自检和监理情况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5. 验收合格的工程需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颁发相应的竣工验收证书。

五、工程质量保证及追责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

3.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相应处理。

4.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完整内容。

> 注意:本文档仅为示例,具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竣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对工程进行的验收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1. 验收管理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2. 验收主体:验收主体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

3.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资料准备、技术交底、实地检查、验收会议和报告评审等环节。

4.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包括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5. 验收办法:验收办法主要包括实地检查、试运行、实测实量、技术交底、样品检验、现场记录等。

6. 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7.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合格的工程可以进行竣工结算和交付使用。

8. 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平和符合法律法规。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会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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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____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

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____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____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

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____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____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已完成全部设计和施工内容,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可以投入使用的一种行为。

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过验收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的组织和监督。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的确认和备案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工程竣工图纸和施工方案;(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工程竣工成果验收证书;(五)其他与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材料。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应提前60天办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应由验收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章组织验收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条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配合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二条 验收人员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验收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验收结果的确认和备案第十三条 验收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评审和确认。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予以备案,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第十六条 验收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通报,并公示于相关媒体。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委员会主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四)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签署。

(五)通过验收委员会的评审,形成验收报告,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整改不合格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验收委员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如不符合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整改。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五)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记录。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在实地查看工程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并记录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验收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工程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四)工程装饰装修的水平和质量。

(五)工程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性。

(六)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功能性。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定义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建设完工后,依法进行的质量评定、安全检查、环境评估等综合性验收活动。

2. 竣工验收单位:指由政府部门、技术机构等组成的验收组织机构。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和责任第四条竣工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程序包括资料准备、现场检查、质量评定、验收报告等环节。

2. 竣工验收程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

第五条竣工验收责任1. 工程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配合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2. 验收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

3. 验收结果应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和要求第六条竣工验收内容1.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定和检查。

2. 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评价。

3. 工程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设备的安全性等方面的检验。

4. 工程环境保护评估主要包括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善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第七条竣工验收要求1. 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工程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3. 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建设:指在规定地点上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的施工活动。

2. 工程质量:指工程完工后能够满足规定功能和使用寿命的程度。

3. 工程安全:指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风险。

4. 环境保护:指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控制和保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等进行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准确、严谨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和验收机构共同进行,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机构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第五条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备案申报、验收组织、验收条件、验收方法、验收依据、验收要求、验收结论等内容。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竣工前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申报竣工验收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七条验收组织应当由主管部门指定,验收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工程进行全面、严格的验收。

第八条验收条件包括工程竣工达到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标准、安全符合要求、使用性能满足需求等方面。

第九条验收方法包括现场实地查验、工程资料核查、检测分析等方式,全面检查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各个方面。

第十条验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内容。

第十一条验收要求包括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应当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验收结果。

第三章竣工验收责任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文件,配合验收组织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验收机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担负责任。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准确进行。

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规定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而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完成,并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必须按本办法组织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考核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工程质量的确认和提出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处置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的控制及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和工程整改计划。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验收文件的整理、立卷和不合格的整改。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的审查和竣工工程的预验。

第七条物业部参与景观、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的日常质量控制执行《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程序》。

第九条由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按《工程项目考核办法》组织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和项目基础管理进行分段考核,兑现奖惩。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条达到下列要求的工程方可申请竣工验收: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均已施工完毕;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证明及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包括可行性报告、规划定点、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3.国家最新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达到第十条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标准,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提供合格的使用环境。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质量始终是首要考虑的重点。

第七条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工程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结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准备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技术交底记录等。

(二)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组织验收过程。

(三)验收材料审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资料等。

(四)现场验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五)验收报告编制: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验收文件归档: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详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状况和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审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原则是真实、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一)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评估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状况;(三)确定建设工程能否投入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委托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监理材料。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验收审查、验收评定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60日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三)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四)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材料和检查报告;(五)其他与竣工验收相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审查主要包括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检查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验收评定是针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工程的功能、结构、设备和防火等方面的评定。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是对竣工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书面总结,包括工程的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二、竣工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

(2)收集并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工程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验收阶段(1)召开竣工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2)验收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3)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3. 结果评定阶段(1)验收结果由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评定。

(2)验收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承包方。

三、竣工验收责任1. 验收人员是竣工验收工作的核心责任人,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定。

2. 项目部门负责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总经理是最终的评定和决策责任人,负责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四、竣工验收报告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

2. 工程质量情况,包括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评价。

3. 工程安全情况,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

4. 工程进度情况,包括工期计划执行情况、延期原因等。

5.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五、竣工验收后的处理1. 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进行评定和记录。

2. 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3. 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责令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4. 完成竣工验收后,将相关文件和资料归档存档。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重新审查并修订。

以上是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程序并最终交付使用方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1. 验收委员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过程中,成立一个验收委员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工程的验收和评估。

2. 竣工验收标准:制定一套全面的竣工验收标准,包括结构、装修、设备、材料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技术指标。

3. 验收程序: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现场勘测、测试和试验、验收报告等环节,保证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验收报告: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以供后续工作参考。

5. 问题整改和复验: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完善。

6. 交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的交付程序,包括编制交付清单、签署交付单、办理交付手续等,确保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方。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书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五章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六章竣工验收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规范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项目从建设实施转入生产或交付运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的必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主要设备材料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果,总结工程建设阅历的重要步骤。

第三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环保、消防、劳动平安卫生、工业卫生、职业平安卫生、档案、审计、统计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规范的要求。

依据项目特点,满足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要求。

其次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竣工验收小组,实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五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符合验收条件的,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因故不能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应经董事会核准,方可适当延期。

第六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一年内,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七条竣工验收应依据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施工图纸、有关修改文件及专业验收确认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已按设计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工程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达到设计实力,并能够正常投入运用。

2.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2)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及国家相关标准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验收包括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

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三条工程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条工程验收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初步验收第五条初步验收应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二)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进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四)投资控制: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六条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条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初步验收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专项验收第八条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卫生、交通、水利等方面的验收。

各相关专业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第九条专项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参加。

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向相关专业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第十条相关专业部门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明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项目法人应立即整改。

四、竣工验收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应在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后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二)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进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四)投资控制: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五)环境保护: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使工程按时按质竣工,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防范工程质量风险,维护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应用范围适用于全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工作程序1. 筹备阶段(1)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和验收范围。

(2) 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 形成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4) 确定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5) 配置验收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资料。

2. 准备阶段(1) 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完成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 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程序和步骤。

(4) 联系相关主管部门,预约验收时间。

3. 竣工验收阶段(1) 根据验收方案和验收范围,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工作。

(2) 验收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

(3) 发现问题和不合格项,及时记录和整改。

(4) 完成竣工验收报告,汇总工程的验收结论和意见,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 结算阶段(1) 根据验收结论和意见,进行工程结算。

(2) 对结算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竣工验收证书等手续。

五、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2) 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竣工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对验收结论和意见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 施工单位:负责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整改,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5) 验收人员:负责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验证意见和建议。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3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3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检查和验收的目的、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程序、检查和验收的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检查和验收的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2. 保证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3. 有效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风险;4. 提高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促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和验收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公正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3. 严谨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效益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实际意义,能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5. 推广性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经验和成果应该推广和运用到其他工程中,形成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

三、检查和验收的程序1. 提前准备:制定检查和验收计划,确定检查和验收的对象、内容和标准;2. 材料准备:收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3. 检查和验收:根据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4. 结果处理: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检查和验收报告;5. 整改措施: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6. 后续跟踪: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检查和验收的职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要求;3. 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等;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的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5. 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6. 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和验收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进行监督和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查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是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应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的质量和使用;(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三)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四)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查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工程质量检查组制定。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查应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第十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结果进行检验,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完成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二)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情况;(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四)工程质量的具体标准是否满足;(五)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的一致性;(六)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验收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工程质量验收组制定。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形成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果,并将验收报告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对于合格的工程项目,可正式交付使用;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必须整改到达合格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与质量管理规范

工程竣工验收与质量管理规范

工程竣工验收与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建设中,竣工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竣工验收的定义、意义以及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竣工验收的定义与意义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规范,经过各种检测、检验和试运行等程序后,由建设单位检查、鉴定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时的质量、数量、技术、安全等情况的过程。

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并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竣工验收的意义在于,可以通过各种检测手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评价,发现和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的可运行性和可维护性,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的程序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

1. 准备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资料、技术文件进行整理和备案,准备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检测设备和人员。

2. 实施阶段:包括对工程各项设施的检测、试验以及运行,确认工程的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

3. 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鉴定,包括对工程质量、数量、技术、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三、质量管理规范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各级政府和建设单位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范。

下面将介绍几个常见的质量管理规范。

1.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是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通过建立规范的流程和程序,确保质量的可控制性和持续改进。

2. GB 50300《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是我国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标准,详细规定了工程厂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环保工程等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要求。

3. GB 5020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规范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技术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

四、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然而,实际的竣工验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验收流程不规范、验收标准不统一、验收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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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而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完成,并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必须按本办法组织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考核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工程质量的确认和提出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处置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的控制及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和工程整改计划。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验收文件的整理、立卷和不合格的整改。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的审查和竣工工程的预验。

第七条物业部参与景观、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工程项目的日常质量控制执行《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程序》。

第九条由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按《工程项目考核办法》组织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和项目基础管理进行分段考核,兑现奖惩。

第四章竣工验收
第十条达到下列要求的工程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均已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证明及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包括可行性报告、规划定点、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最新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达到第十条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进行预验;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明确意见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

第十四条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全面审查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对竣工验收资料全部审查合格后,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主管人员进行工程实体竣工初验,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竣工初验合格后,工程管理部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第十七条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档案验收的认可文件后,报请质量监督站进行竣工验收,或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请业主或业主代表参加)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1. 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对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责令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合格;
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工程管理部或公司档案室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部通过后,由项目部负责整理全部技术文件、竣工资料送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条已竣工验收的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按《工程交接管理办法》向物业部办理移交。

相关文件:《工程项目考核办法》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验收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郭宪龙
组员:陈峰
王华玲
刘喜臣
陈进新(负责日常工作)
相关项目经理
项目部技术人员
竣 工 验 收 流 程
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____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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