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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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说明书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说明书

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人民币)甲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乙方: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支行为了维护甲方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细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向乙方咨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产品”,产品信息详见《个人结构性产品说明书》),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服务。

甲方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产品甲方面临的风险详见《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 乙方在运用存款资金进行投资时,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存款资金,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

3. 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存款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产品认购资金划转及资金兑付,甲方承诺持有本产品期间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4. 甲方在产品认购期内购买本产品时(本产品认购期的最后一天,甲方应在北京时间当日下午16:00 前认购),应同时向指定账户存入《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申请表》所认购的足额资金,并同意授权乙方于本产品起息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存款资金划转至乙方为甲方开立的指定结构性存款账户。

甲方认购的具体金额以乙方系统记载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交易回单》显示为准。

5. 由于甲方未存入认购资金或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认购本产品的,或者因指定账户挂失/换卡、甲方证件过期、账户睡眠或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冻结、处置等强制措施而无法扣划资金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 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产品《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已充分知悉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以上述存款资金投资本产品,同意乙方于产品起息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认购资金划转至甲方结构性存款账户,对此乙方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给予通知,无需在划款时以任何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篇一: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1、投资对象主要投向为评级为级及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政策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券类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主体评级为,债项评级可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标准化资产投资工具。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比例区间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2、投资团队资产管理人:XX有限公司XX银行成立于年月,目前辖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家,并控股成立青岛西海岸村镇银行。

成立以来,XX银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资本持续达标、管理机制灵活、经营效益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年末,全行总资产亿元,本外币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亿元,上缴税金亿元,经营规模、效益、发展质量和潜力已经位居全省城商行前列。

资金托管人:XX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理财托管账户,为单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组合进行管理,保管理财资金。

确认与执行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理财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三、理财产品成立1、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

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

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2、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3、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一、引言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本文档将为您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产品,为您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二、产品概述该理财产品是一种基于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的综合性投资工具。

其主要特点如下:1. 投资对象: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实现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2. 风险与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与所选投资品种及其风险相关。

高风险品种将可能带来高收益,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3. 投资期限: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较长,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期限。

三、投资要求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风险控制,投资该理财产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投资人资格:该理财产品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开放,投资者需符合法定投资人身份认定标准。

2. 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要满足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以及产品规定的递增金额要求。

详细的投资金额要求,请参见产品相关文件。

3. 风险评估: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

四、产品优势该理财产品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具有以下优势:1. 专业投资团队:产品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管理和运作,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收益。

2. 风险控制措施:产品设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以有效的方式管理投资风险,降低投资者的损失风险。

3. 透明度高:产品的投资组合和相关信息将定期向投资者公布,确保投资者获得透明的投资信息。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投资风险:市场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应关注市场波动,理性对待投资风险。

2. 投资期限:产品有固定的投资期限,不宜用于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计划。

3. 费用说明:投资产品可能涉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详细费用说明请参见产品规则。

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合同编码:X结构性存款非法定利率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XX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重要须知1. 本结构性存款与一般性存款存在明显区别,不保证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收益,具有一定的风险。

2. 本结构性存款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结构性存款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3. 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本结构性存款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本结构性存款投资的性质、结构及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4. 本结构性存款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内容进行操作。

客户若对本结构性存款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投诉。

一、产品要素(一)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二)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四)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USD 3M LIBOR)对于每一个观察日,利率应为指定期限内“USD-LIBOR-BBA”报价,它可通过XX系统的数据获得(XX代码: X Index)。

当所需利率在XX系统上不存在时,则观察日当天利率将由估值方通过市场化公允价格自行决定。

(五)产品风险评级:/(六)适合客户类别:本结构性存款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有投资经验客户及无投资经验客户投资,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风险承受度评级/ 级以上(含)的机构客户。

(七)投资金额:CNY5,779,200.00元(八)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RMB30,000,000.00元。

(九)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成立,则本结构性存款的成立日为2018 年11月8日。

(十)到期日:2019年11月8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十一)工作日调整规则●采用修正的下一工作日。

指在产品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若顺延后的日期为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则不进行顺延而改为提前至该日期之前最近的工作日。

银行客户经理考试:中国银行客户经理考试必看题库知识点

银行客户经理考试:中国银行客户经理考试必看题库知识点

银行客户经理考试:中国银行客户经理考试必看题库知识点1、多选中银智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产品基本信息应包括()等主要内容。

A.投资者类型B.认购起点C.预期年投资收益率D.投资收益分配方式正确答案:A(江南博哥), B, C, D2、单选中银“稳健增长”理财计划,投资组合类型()A.股票型B.债券型C.混合型(配置型)D.货币市场型正确答案:C3、多选核心银行系统中BGL账户操作风险分类主要有:()几大类。

A、业务差错风险B、IT系统风险C、内部欺诈风险D、系统信用风险正确答案:A, B, C4、多选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因客户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担,所产生的收益归()所有。

()A、客户B、投资人C、银行D、金融机构正确答案:A, C5、单选外汇做市商对客户的报价为EUR/GBP0.6125-35,该报价表示()。

A.客户能以0.6135出售欧元B.客户能以0.6125出售英镑C.客户能以0.6125买入欧元D.客户能以0.6125买入英镑正确答案:D6、判断题在BANCSLINK前端为客户签约注册快捷代发服务时,在“新建商户签约信息”中,“是否加密”栏应选择“不加密”,“是否使用内部账户”栏应选择“是”,“自动退划”栏应选择“是”。

()正确答案:对7、多选手续费隔日冲正时,冲正本金涉及核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包括:()A、如原交易为存款账户收费交易,选择“006030-倒推日无折直接贷记”交易B、如原交易为BGL账户收费交易,选择“020030内部账户贷记过账”交易C、如原交易为存款账户收费交易,选择“006050-倒推日无折直接借记”交易D、如原交易为BGL账户收费交易,选择“020050-内部账户借记过账”交易正确答案:A, B8、单选对于银行确未汇出的款项,汇款人申请撤销时,必须持公函、原电汇凭证的回单、本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应()原电汇凭证回单、A、查看B、收回C、复印D、核对正确答案:B9、单选根据相关BGL账户管理办法,以下哪个账户不属于零余额BGL账户。

结构性存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

结构性存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

结构性存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工商银行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黄金挂钩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产品概述①.关于本产品的风险评级及相关描述为工商银行内部资料,仅供客户参考。

②.若理财到期日、理财本金返还日、理财收益支付日等相关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③伦敦黄金定盘价由伦敦黄金市场定盘有限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td)五大成员银行每日分两次根据市场实际交易价格报价确定,分别为伦敦时间上午10:30和伦敦时间下午3:00。

该价格始于1919年,被黄金生产商、消费者和中央银行等市场参与方作为黄金现货交易的基准价格而广泛应用,也被广泛用于黄金衍生产品及相关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挂钩指标。

二、理财收益测算依据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我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与黄金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黄金兑美元价格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客户理财收益取决于黄金兑美元价格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即当日伦敦时间下午3点路透“XAUFIXPM=”页面显示的黄金现货价格进行观测,严格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客户理财收益。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三、收益情况分析以下情景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下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所列挂钩标的相关数据均为假设,并不反映挂钩标的未来的真实表现及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亦不构成收益承诺。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如果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97天,观察期天数为96天,客户购买100,000元人民币该产品且持有到期,边界水平为1395美元/盎司。

(一)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始终保持在边界水平之下(即1395美元/盎司以下),则客户获得的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55%+2.05%×N/M即4.6%(此时N/M=1),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1,222.47元人民币(100,000×4.6%×97/365≈1,222.47)。

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汇聚宝0904G)

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汇聚宝0904G)

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汇聚宝0904G)特别提示:投资者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符合投资者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结构性理财业务。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下面关于本产品的评级和相关描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评级 A 本产品到期认购资金安全,投资期限可变。

流动性评级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定期提供本产品的提前赎回报价,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1、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者类型个人投资者产品名称汇聚宝0904G-港币期限可变产品产品简称汇聚宝0904G产品代码HJB0904G投资收益起算日2009年4月17日到期日2009年7月17日(受终止条款限制)认购资金返还产品提前终止或到期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者全额认购资金投资收益计算投资收益按照认购资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和收益期以单利形式计算。

本产品从投资收益起算日至产品终止日或到期日共一个收益期投资收益率(年率)理财产品到期或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收益率为0.70%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币种港币/港币/港币收益期从投资收益起算日至产品终止日或到期日收益计算基础A/365投资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方式产品提前终止或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所有收益期累计投资收益和返还认购资金,相应的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即为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自动终止无终止条款提前终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提前终止日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日2009年6月17日工作日提前终止日、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香港和北京的银行工作日投资者资金到账日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

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计算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认购2.1 本产品认购期为2009 年4 月8 日至2009 年4 月15 日。

中银集富理财计划(92天)2012年第011期

中银集富理财计划(92天)2012年第011期
进行公告,调整后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以公告 为准,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若本产品提前终止,投资收益计 算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在本产品未终止前投资者不可提前赎回本 产品。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 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信贷市场出 现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2、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 管理人认为该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如遇
风险评级
3 中等风险产品 本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பைடு நூலகம்性
流动性评级
中 本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可能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 经中国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1、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产品类型 投资及理财利益币种 理财份额面值 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投资者认购起点及上限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销售服务费率(年) 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率 (年率) 产品管理费(年)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收益分配频率 理财计划管理人 产品托管行 销售机构
中银集富理财计划(92 天) 2012 年第 011 期 中银集富(92 天)
ZJJF1202A92D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人民币 1元
调整后的认购期以公告为准,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 2.2 认购期间募集资金累计金额接近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酌情停止接受认购,
认购期提前结束。 2.3 认购期间,认购申请日理财计划管理人营业场所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后不得撤销认购申请。 2.4 认购起点金额: 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以 1000 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 2.5 认购价格:每份理财份额人民币 1 元。 2.6 认购费:无。 2.7 认购期利息:认购资金在投资者购买产品后即在投资者认购账户中冻结,投资收益起算日当天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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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银进取”10005A)特别提示:投资者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符合投资者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结构性理财业务,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支付给客户的为准。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本期产品最不利情况是:如果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未达到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收益的条件,则投资者到期拿回100%本金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保底投资收益率。

下面关于本产品的评级和相关描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评级2、低风险产品本产品到期认购资金安全,投资收益水平有一定的波动性。

流动性评级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提供本产品的提前赎回报价,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评定为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

1、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中银进取10005A-人民币黄金挂钩产品产品简称中银进取10005A产品代码ZYJQ10005A产品类别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收益起算日2010年6月8日到期日2011年6月8日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认购资金返还产品到期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者全额认购资金投资收益计算投资收益按照认购资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和收益期以单利形式计算,实际投资收益率以观察期内投资收益率的观察结果为准。

本产品从投资收益起算日至产品终止日或到期日共一个收益期名称定义挂钩指标每盎司黄金价格(以美元计)彭博社(Bloomberg)“GOLDLNPM Index”版面公布的每盎司黄金定盘价期初价格基准日挂钩指标的价格期末价格期末观察日挂钩指标的价格条件投资收益率(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未发生本说明书定义的触发事件并且挂钩指标的期末价格大于或者等于其期初价格的105%(即期初价格*105%)6.00%投资收益率(年率)其它任何情况0.36%触发事件如果在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期初价格*14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基准日2010年6月7日期末观察日2011年6月1日观察期基准日到期末观察日(含)观察日观察期内每个工作日特殊价格调整惯例如果在基准日、期末观察日无法获得挂钩指标的价格,则以最近下一个可以获得上述价格的工作日所公布的该挂钩指标的价格为准收益期从投资收益起算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收益计算基础A/365投资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方式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所有收益期累计投资收益和认购资金返还金额,相应的到期日即为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自动终止无终止条款提前终止投资者与中国银行均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计算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观察日采用伦敦的银行工作日;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北京的银行工作日投资者资金到账日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

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2、认购2.1 本产品认购期为2010 年5 月20 日至2010 年6 月6 日。

2.2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的客户及无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产品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1千元人民币整数倍累进认购。

2.3 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活期一本通账户,该活期一本通账户是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扣划或冻结认购资金的资金账户。

投资者应在资金账户中预留足够的认购资金,预留资金不足的,视为认购无效。

投资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认购理财产品并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扣划或冻结相应认购资金。

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发生变更的,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支付投资收益或认购资金返还前收到的最后一份书面变更通知中的资金账户为准。

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认购日扣划或冻结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认购资金。

3、赎回和提前终止3.1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投资者不具有主动申请该产品赎回权利,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

3.2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3.3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理财产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理财产品终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4、投资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了投资收益率。

但该投资收益率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收益期内取得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最高投资收益率的承诺。

本产品到期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一次性支付投资收益,该日为投资收益支付日。

4.2 投资收益率及说明4.2.1投资收益率的测算依据:理财产品到期年收益率指在理财产品到期日,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产品投资人可以获得的相应实际投资收益年率。

本理财产品持有到期的年收益率以本产品说明书第一条规定为准。

4.2.2收益测算示例:以ZYJQ10005A产品为例,假设产品挂钩指标(即每盎司黄金价格)的期初价格为1000.00美元/盎司。

假定某投资者认购ZYJQ10005A产品100,000人民币,可能的投资情况如下:如果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从未大于1400.00美元/盎司,并且挂钩指标的期末价格为1050.00美元/盎司,则产品到期时该投资者拿回全额认购资金100,000人民币,并获得6000.00人民币的投资收益(100,000*6.00%*365/365=6000.00);如果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的收市价曾经大于1400.00美元/盎司,或者挂钩指标的期末价格小于1050.00美元/盎司,则产品到期时该投资者拿回全额认购资金100,000人民币,并获得360.00人民币的投资收益(100,000*0.36%*365/365=360.00);注: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不代表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

4.3 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为现钞的,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以现钞支付,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为现汇的,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以现汇支付。

投资收益和认购资金返还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

4.4 提前终止日、投资收益支付日、认购资金返还日如遇相关国家的节假日,调整方式为“延后”,即延后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管该工作日是否落入相同或不同的日历月份。

投资收益计算调整方式为“跟随调整”,即“延后”适用于当期投资收益的计算。

5、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以及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

6、理财产品的成立6.1 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理财产品在投资收益起算日成立。

6.2 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公告、或我行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将投资者认购资金连同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认购期间利息在认购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7、风险提示7.1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7.2 投资者认购该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7.2.1 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理财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7.2.2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7.2.3 信用风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7.3 除上述风险以外,投资者还应关注本产品的下述风险:7.3.1 对于外币理财产品,在产品提前终止或到期日之前,人民币汇率变化将可能影响投资者以人民币币值计算的实际收益率。

7.3.2 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或到期日之前,国际金融市场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投资者无法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率。

8、信息披露8.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披露事项的报告、报表或通知制作完毕后,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报告给投资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备查、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8.2 在发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不成立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必要的事项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向认购该款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8.3 投资者将及时登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浏览和阅读上述信息,或前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查询上述信息。

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原则9.1 如果发生市场中断事件,则:9.1.1 理财产品中某一挂钩指标在基准日、期末观察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并且该事件持续5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则中国银行有权在该第5个工作日(不论该日是否发生市场中断事件)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该挂钩指标的价格。

(此处至产品认购信息、签字与盖章前为空白处,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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