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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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领导部门对学校饮食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的要求,经学校班子成员研究,决定对米、面、油、肉、食用盐实行集中采购配送。为规范管理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米、面、油实行招标、议标、集中采购,由后勤处完成。饮食服务中心设专职保管
员验收、发货。质量平时由后勤质检员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二、招标、议标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采购物资必须由四人组成;
其中专职采购员一人、付款一人、后勤主任一人、食堂代表一人。
三、饮食服务中心汇总各食堂需求,及时上报采购计划,采购组必须确保食堂的物资供
应。
四、采购物品的流动资金,由采购组向学校财务预支,当月账在次月5日前结算。若出
现差错,由借款经手人负责;运输工具由采购组负责调配。
五、按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实行索证采购,进货时索取产地、生产经营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票及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严格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对所进物品做到“二杜绝”;杜
绝三无产品;杜绝霉烂、变质、过期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退款,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运输工具、资金由采购组组长负责。
七、保证计量器具的绝对准确,发现不合格产品和缺斤少两,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后勤处负责检查核算各食堂米、面、油用量,杜绝各食堂自行采购。
九、对清真餐厅的食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定点,食堂承包人索证进货。如发现违
反规定的行为给予2000元的罚金,责成承包人及时纠正,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十、各食堂严把肉禽类食品质量关,肉禽食品必须有检疫部门的检疫印章,杜绝采购未
经检疫部门的肉、禽类食品。
十一、努力提高采购环节的服务质量,按计划及时采购、及时进货、保管员做到帐、物相符,按月结算财务账款。
十二、遵循市场价格规律,采购物品必须货、价比三家,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
十三、采购组和饮食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公布饮食物资的市场价格,每月向校长和后勤主任汇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