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慈善组织的认定流程图
【民政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民政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第四条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慈善社会组织认定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已经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2016年8月31日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第四条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附申请表、承诺书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申请条件:《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办理流程:(一)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二)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决定;(三)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办理材料: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和《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请见附件1);(二)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请见附件2):(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省级民政机关慈善组织认定办理流程
慈善组织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民政部令2016第58号)
办理条件
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民政厅审批办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资格确定。
2、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决定。准予认定的,出具批复文件,核发《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申请书,需载明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
2、申请表,需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
3、书面承诺书,旨在说明本本组织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4、会议纪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另附参会人员签到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
5、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加盖印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不提供。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存量办事指引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存量)办事指引一、受理范围1.《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三、实施机关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五、申请材料1.网上申报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
2. 资料准备网上表格填好后A4纸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
3.递交资料网上预受理通过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存档纸质材料。
七、办理流程社会组织内部程序: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流程:1.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表格,上传资料,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A4纸打印申请表格,经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将全部有效材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5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内容,退回申请人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2023年慈善组织备案流程
2023年慈善组织备案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慈善事业在各个国家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发展的责任。
为了确保慈善组织的合法运营和管理,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备案流程与要求。
本文将介绍2023年慈善组织备案的流程与事项。
一、备案前准备工作在2023年备案慈善组织之前,首先要确保组织的合法性和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慈善事业发展计划和项目规划。
2.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团队支持,能够履行组织的慈善使命和目标。
3.财务状况稳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支持慈善事业的开展。
4.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声誉。
二、备案申请材料准备1.组织名称及核准文件。
准备组织名称和核准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组织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准备组织章程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3.财务状况证明。
准备组织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如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4.慈善项目及计划。
提供详细的慈善项目和计划说明,包括项目名称、目标、预算等。
5.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
提供组织结构图和人员名单,包括管理人员和专业团队等。
三、备案申请流程1.提交资料申请。
将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到相关政府部门或慈善监管机构。
申请材料要求完整、准确、真实。
2.备案审批。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包括组织的合法性、项目合规性、财务状况等的审查。
3.备案登记。
经过审核和审批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备案登记,并颁发相应的备案证书或文件。
四、备案后的相关事项1.慈善组织年度报告。
备案后的慈善组织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社会影响等。
2.定期检查和评估。
备案后,相关部门将对慈善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按照规定开展慈善事业。
3.信息公开与透明。
备案的慈善组织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公开组织的基本信息、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增加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解读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民政部,民政部,民政部•【公布日期】2024.09.0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解读9月5日,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修订情况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办法》自2016年9月施行以来,为细化慈善组织认定条件和程序,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该修改决定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慈善法第十条第二款删去了“本法公布前”的表述,取消了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特定时间限制,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可以在登记成立时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也可以在登记成立后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认定条件,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修改和完善慈善组织认定条件。
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办法》第二条作相应修改,删除“慈善法公布前”表述。
根据慈善法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增加“章程符合慈善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的表述。
二是完善不予认定慈善组织情形。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把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列为不予认定慈善组织的情形。
三是修改完善有关文字表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明事项改革的决策部署,将第七条第三款的“证明材料”修改为“书面材料”。
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在第七条、第十条中的“民政部门”前增加“办理其登记的”,并对第一条、第十二条作了文字修改。
慈善组织认定条件
慈善组织认定条件
1. 慈善组织得有明确的公益目的吧!就像希望小学是为了让孩子们有学上一样,没有清晰的公益目标怎么行呢?
2. 它得是依法设立的呀!你想想,要是随随便便就说自己是慈善组织,那不乱套了嘛,就像开车得有驾照一样理所当然啊!
3. 要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呢!这就好比一个团队,得有合理的分工和管理,不然怎么能高效运作呀,对不对?
4. 资金的使用得透明公开吧!不能像个黑匣子似的,这和我们去超市买东西要看清楚价格不是一个道理吗?
5. 得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呀!就如同医院要有医生护士,慈善组织也需要懂行的人来做事呢,这不难理解吧?
6. 活动得持续稳定开展吧!总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呀,好比每天要吃饭一样得有规律呢!
7. 要接受社会监督哦!这就好像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事,大家都看着呢,可不能乱来呀!
8. 得和其他组织良好合作吧!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才能把慈善做得更好呀,是不是?
9. 对捐赠者得负责呀!人家把爱心给了你,你就得好好对待,就像朋友信任你,你不能辜负人家一样!
10. 自身得有一定的影响力吧!不然怎么能号召更多人来参与呢,就像明星能带动粉丝做公益一样呀!
总之,慈善组织的认定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得满足这些条件才行呢!。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某年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某年慈善事业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国近年来的发展中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加强慈善事业管理和监管,我国《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的认定办法,进一步保障慈善组织的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该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管理,确认其为合法的慈善组织,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诚信形象。
其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慈善组织的定义和范围。
慈善组织是指为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社会福利等非营利性事业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包括基金会、公益组织、慈善会等不同形式的组织。
此外,该认定办法还列出了不属于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如政治团体、宗教组织等。
其次,该认定办法还提出了慈善组织的认定程序和条件。
对于申请认定的慈善组织,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国家民政部门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有效开展慈善活动、资产来源合法、运作纪律优良、公开透明等方面。
只有经过审核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才能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除此之外,该认定办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的公示信息和后续监管工作。
认定的慈善组织需要按照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如资助项目、资产收支情况、组织结构等。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对慈善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其运作合法、透明和规范。
这些规定的实施对于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和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慈善组织的认定,可以有效保障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和诚信形象,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
对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认定办法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一些慈善组织在申请认定时难以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
此外,一些不良的慈善组织也可能利用认定办法的漏洞来逃避监管,造成慈善事业的损失。
面对这些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管和管理,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高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
湘潭市中小学教育捐赠工作审核流程图
根据国家有关捐赠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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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接受捐赠书面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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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承办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送主任审核,提出意见,呈主管副局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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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捐赠项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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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承办人汇总接受捐赠人上报的相关数据
湘潭市中小学教育捐赠工订捐赠协议受赠人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接受捐赠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心承办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送主任审核提出意见呈主管副局长审核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捐赠项目指标中心承办人汇总接受捐赠人上报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