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的剥削现象
对剥削的再认识
对剥削的认识摘要剥削与剩余价值并无直接的必然关系,剥削在历史上是有正当性和存在权的,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是历史的必然,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存在也是有一定根据的。
关键词剥削剥削制度剩余价值历史正当性历史存在权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以及有关文章的研读和课堂上的学习,我对剥削有了新的认识。
我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谈谈剥削:一、剥削与剩余价值《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这样解释剥削:“(1)压榨,侵夺。
(2)指社会上的一部分人或某一社会集团凭借私有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无偿地攫取另一部分人或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成果。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劳动已能提供剩余产品,这就导致私有制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对人的剥削。
”第一种解释无可非议,而对于第二种解释,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即占有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的私有者是否都“无偿的攫取另一部分人或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成果”?第二种解释的理论根据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根据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的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剩余价值,它是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的他人劳动成果。
并由此揭开了所谓的“剥削的秘密”。
但是,我们从剥削的第一种解释知道,压榨、侵夺的基本义在于无偿占有,如果是无偿占有,毫无疑问就是剥削。
如果不是无偿占有,剥削之论就有待商榷。
从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资本所有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就是商业利润,这种商业利润并非都是无偿得来的。
首先,剩余价值的产生需要投入资本等,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资本、货币本身就是“物化的劳动”;其次,光投入资本还不能产生剩余价值,还要资本所有者投入管理和技术,而在今天,管理和技术不但是劳动,还被称为“第一生产力”。
由此可见,资本所有者所得的商业利润(剩余价值)并不是无偿得来的,而是投入了一定的劳动得到的成果,所以把通过资本运营所得到的剩余价值一概称之为剥削显然不妥。
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从原始社会末期人类能够生产产品开始,就已经存在压榨和侵夺,而这种压榨和侵夺所形成的剥削与产品是否有剩余,是否有剩余价值并无必然的联系,剩余价值不等于剥削。
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大量私营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企业主凭借所有权占有雇工的剩余劳动, 这个不可回避的事实能否推理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存在剥削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是否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矛盾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的原因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与剥削不相容, 尽管我们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 但伴随着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剥削现象不但没有消灭反而有了扩大的趋势。
为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剥削现象?一方面,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
我国是从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逾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
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而且发展不平衡, 层次比较多。
虽然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但生产力水平远没有达到消灭私有制的程度。
因此,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根据生产力状况, 我们允许私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发展。
30多年来,我国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70%以上也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私营企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势力。
私有制经济的存在, 决定了剥削现象的不可避免。
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对物质利益仍然有着强烈的欲望。
“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例外。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的分析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的分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在我国早就已经被消灭。
可是在某些领域中仍然存在一些剥削现象。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既然无法避免的存在了,我们就应当对其有正确的认知与理性的态度,首先,我们要对剥削的定义有所了解。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从狭义经济学意义上的解读,剥削就是一部分人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
还有一种广义的剥削,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广泛存在着法律上并没有所有权、而凭借对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权及政治权力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现象和行为,如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以次充好、侵吞国有资产,等等。
“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为什么会出现剥削现象呢?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理论,剥削产生有两大基本条件,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以及私有制的存在。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上述两个条件,因而剥削现象在当前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
我国是从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跨过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
因此我国生产力岁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卓越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而且发展非常不平衡。
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非劳动者私有制。
我国是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为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步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
因此剥削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
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与历史上的阶级剥削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仅仅是一种剥削现象,而而历史上的阶级剥削是一种剥削制度。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并不是处处存在而,是一种局部的现象。
毛概如何看待剥削
如何看待中国现阶段的剥削问题一剥削的定义1含义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超过社会公平允许的范畴,通过某种方式,强制地无偿占有别人产品,就叫剥削。
) 2 剥削的本质剥削的本质就是人类主体之间(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不等价性。
3 剥削的根源生产力发展而发展水平不高是剥削产生的根源。
二存在剥削的历史必然性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等三种不同剥削社会。
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方式和程度上有所不同。
例如,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是以直接暴力的和对劳动力耗竭性使用的野蛮方式进行的。
大致从封建制开始,剥削已不再主要借助于暴力了。
封建制剥削主要是以人身依附为主要内容的超经济强制。
资本制剥削形式,主要借助于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借助于资本雇佣劳动的剥削方式。
从奴隶制到资本制,一方面反映了从局部私有、小私有到社会私有、大私有的历史演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剥削方式和手段的逐步经济化。
剥削形象和经济发展是很难分开的。
正像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既是取代平等的过程,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三存在剥削的现实合理性剥削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一定历史阶段,剥削对生产力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产物,是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
然而,剥削同样的起到了提高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作用,起到了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的作用。
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看,剥削是一种正价值。
允许私营企业主占有部分剩余价值,不仅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繁荣经济,增加国家税收,还有利于扩大就业。
从研究劳动入手,正确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从研究劳动入手,正确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剥削现象在我国社会中逐渐浮现。
劳动力作为生产的主要要素,其合理利用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中,劳动者往往遭受到各种剥削,在保障其权益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从研究劳动入手,探讨现阶段我国的剥削现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剥削现象的现状1、职业技能被剥削在我国,有很多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员工培训看做浪费资源和成本,并不愿意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花费过多的资源,这种行为在很多行业都有体现。
如设备制造行业,很多企业连普遍的培训费用都不给,劳动者在工作中接受的是靠自学的方式,这就使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技能很难得到提升。
这些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不太注重人才的专业水平,工作经验也不是必要的条件,这就使很多员工只能呆在同样的岗位上,无法有所发展。
2、无保障的劳动者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小企业为节约成本,很多雇主转而雇佣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的劳动力卖到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劳动派遣公司就负责了员工的工作和福利问题。
劳务派遣的员工常由于雇主或者劳动派遣公司违反工资法的相关规定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社保、福利等权益。
3、加班成为家常便饭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和每周44小时,然而能否真正兑现这样的规定还颇具争议。
在很多企业,员工强制加班的现象非常普遍,有很多的零工经济在背后支撑了电子、物流、外卖等不同领域的业务,在给使用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雇主带来了高额的经济效益。
4、拖欠工资现象2018年1月,互联网流传一则中国四川绵阳多个企业工人长期没有拿到工资欠薪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类似的事件在我国已不是首次出现,拖欠工资对于员工不仅是资源的浪费,更是一种不可挽回的的损失,同时对于企业也是巨大的威胁,这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经营。
5、雇佣合同不规范中国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很多的企业并不重视该岗位,或者讨价还价,所以,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不仅会出现合同期限、薪资、社保等问题,而且也没有透明的标准计算。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剥削现象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伴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
剥削是把“双刃剑”,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影响。
因此,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剥削现象中有利的一部分,也要以坚定的态度取缔威胁生产力发展的剥削,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剥削现象。
标签:剥削积极作用消极作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并发展生产力,摒弃剥削,拒绝两级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当前,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即一直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换言之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水平的角度而言,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仍然根深蒂固存在的私有制经济,决定着剥削的存在。
但是当前绝大多数的国家不能正确面对这一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首先就是正确对待、科学认识这一阶段所特有的剥削现象。
一、我国当代社会剥削现象的积极作用1.剥削现象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活力私人所占有的生产资料,通过结合雇佣劳动者而产生利润,即私营企业获得利润的主要渠道。
换言之即兴办工厂为私营企业带来了利润来源。
当然这也契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体现了经营资本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特别是对私人资本来说更是这样。
毋庸置疑在这一过程中为获得利润最大化必然需要雇佣劳动力,而这也契合了生产的最终目的,另外在这一过程中,雇佣工人就成为了受剥削的对象。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国内外私人企业资本都会选择到能够获得利润的地方投资建厂。
而这也决定著世界各地,都有可能迎来投资,而各方面均具优势的投资市场则是私营企业的最好选择,而这样即可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促进再生产,并优化劳动生产率,积累投资资本。
[1]因为有了雇主对生产利润率的不断追求,使得私营经济的发展有了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
当代社会私营经济中的剥削则体现在雇佣劳动上。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问题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问题金融091 杨学康200901801029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
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的,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而剥削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剥削的产生、发展和消亡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剥削存在的客观性和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的积极作用,就表明了它存在的历史正当性和合法性。
为了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历史正当性",需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因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
承认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剥削和承认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不矛盾。
有人认为,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能说在这些所有制经济中还存在剥削,如若说它们有剥削实际上是否定了它们的作用。
还有人认为,私营企业主没有把其所得的全部或大部用于个人消费,而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其资产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资产,因此,不能说他们剥削。
的确,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满足人民需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承认它们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同其性质的规定性是两码事。
不能因为承认其作用,就改变了这种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改变了在其中存在剥削的事实。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摘要】剥削现象在我国当代社会普遍存在,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首先介绍了剥削现象的定义和分类,分析了其根源,具体表现以及危害和挑战。
然后提出了应对剥削现象的措施和建议,强调了正确认识剥削现象的重要性。
最后强调了建设更加公平公正社会秩序的迫切性,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应对剥削现象,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对待剥削现象,我们才能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实现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剥削现象、当代社会、正确认识、影响、定义、分类、根源分析、具体表现、危害、挑战、措施、建议、重要性、公平公正社会、社会秩序。
1. 引言1.1 剥削现象的普遍存在剥削现象的普遍存在指的是在我国当代社会中,各种形式的剥削现象无处不在。
无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剥削现象。
经济领域是剥削现象最为突出的地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和资本家通过压低劳动力成本、侵占劳动者权益等手段获取暴利,对劳动者进行剥削。
政治领域也存在着权力上的剥削,一些官员和权贵通过滥用权力获取私利,对普通民众进行剥削。
社会生活中,一些群体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剥削的现象,例如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对弱势群体进行勒索。
剥削现象的普遍存在带来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和人们心灵的伤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势在必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一严重问题。
1.2 剥削现象对社会的影响剥削现象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加剧。
在被剥削的群体中,往往是弱势群体占据多数,他们无法获得应有的权利和资源,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均衡分配,进而加剧了社会的阶级分化和社会不公平现象。
剥削现象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剥削现象会导致部分群体的生存压力增大,社会矛盾加剧,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而且,在一个存在剥削现象的社会中,公平竞争和创新精神受到阻碍,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潜力。
对剥削和两极分化的看法
对剥削和两极分化的看法
剥削是一种经济现象,它指的是一部分人占有了社会资源,而另一部分人则无法获得这些资源,从而导致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平等现象。
两极分化是剥削的结果,它是指社会上富有的人越来越富,而穷人则越来越穷的现象。
对于剥削,我们应该抱有反感和批判态度。
剥削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它违背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即人人平等、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剥削不仅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也削弱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防止和减少剥削。
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一个公正的法治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其次,我们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保障。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企业和富人的监管,防止他们利用权力和资本控制市场,从而产生更多的剥削行为。
在两极分化现象方面,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到它的危害性。
两极分化不仅导致社会不公平,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减少两极分化现象。
我们要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人们的技能和素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其次,我们要加强财富再分配,通过
税收、社会福利等方式来减少富人的收入差距,增加穷人的收入。
此外,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地区平衡发展,减少地区之间的差距。
剥削和两极分化是我们面临的严重问题。
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防止和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实现真正的社会进步和发展。
如何看待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_孙芹丽
“ 消灭剥削” 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 也是 源。原始社会末期, 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出 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 一个重要内容。 然而, 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社会经济 现了少量剩余产品,才为剥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其次, 私有制的形成, 或者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关
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所有制结构多元化, 非 系在一定程度、 一定范围内的存在, 使得对生产剩 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重 余产品所必需的一切生产资源, 包括对生产资料和 要组成部分; 二是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允许和鼓励 资本、 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三是劳动力 市场逐步形成, 劳动雇佣关系成为普遍关系。这些 变化无疑带来了许多问题, 如工人出卖劳动是否遭 受剥削,大量的非劳动所得是否属于剥削收入; 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允许剥削存在; 怎样认识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等。对这些问题, 必须作 出科学的回答。 一、 剥削的含义及其存在条件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剥削就是一部分人凭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剥削 在 +,3# 年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 改造以后, 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在我国已经不存在 了, 但剥削现象在现阶段依然存在, 它的存在具有 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 剥削 +9: 生产力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 劳动力乃至劳动者人身的占有成为现实。私有制决 定了剥削制度的产生和剥削行为的普遍化, 生产资 料私人占有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决定 了 剥 削 作为一种现象在一定程度、 一定范围内的存在。
由十五大提出并由新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包括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的合法地位从而肯定了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的合法性
剥削
• 怎样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参考答案: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 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 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什么是剥削? 现阶段剥削的表现:
2、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 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生产力还比较落后,财力有限, 只靠国家发展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 决就业和生计问题。因此,引进外资,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坚持扶持、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要求消灭剥削
社会主义的目标是消灭剥削,但不等于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就要消灭剥削。只要私营经济、外 资经济对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仍起着积极的作用, 只要资本和雇佣劳动方式还具有历史的正当性和 进步性,就非但不能取消它们,反而应鼓励其发 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三个有 利于"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志,正确对待剥削问题。
3、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 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 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承认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剥削和承认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 作用并不矛盾。 在内有追求剩余价值的动机、外有竞争压力的情况下,私营经 济和外资经济进行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改进技术和管理,是 企业的必然选择。这种选择的客观作用(其资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并不能够改变其资产来源的性质。应该明确,肯定私营经济、外 资经济的历史性贡献和它们是否存在剥削是两回事,既不能因
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存在的剥削现象,是为了正确地 对待它。我们要继续坚持扶持、 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肯定剥削可以合法存在并不意味着 剥削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1988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以后,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得以确 定。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以后,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所允许的剥削是指在 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正当经营所进行的经济剥削。除了那些阻碍生产 力发展、危害社会稳定的超经济剥削行为,如偷税逃税、制造假冒伪 劣产品、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非法公款消费等,是法律所不允 许的;那些在企业发展中,通过超范围经营、尅扣工人工资、肆意延 长工人劳动时间、忽视安全生产、雇佣童工等经营行为获取剥削收入 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只承认、保护资本 或者资产所有者通过正当经济行为获取合理的回报。我们讲“劳资两 利”,是指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的“劳资两利”。在我国的经济发 展中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资产者的利益,但更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劳 动者的权益。
剥削制度的再现
剥削制度的再现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与此同时仍然根深蒂固存在的私有制经济,决定着剥削的存在。
但是当前绝大多数的国家不能正确面对这一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首先就是分析剥削现象的危害。
1.剥削现象的存在导致劳动者的积极性降低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剥削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两面性。
一方面剥削结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能强化一定的生产力;另外一方面剥削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是为了他人劳动,还是为了自己劳动是有一定的差异性的。
其中差异最大的就是劳动的积极性了。
比如在被雇佣而劳动的过程中,雇主往往存在希望最大限度的强化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延长工作时间,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其劳动力最大化。
与此同时,雇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避免透支劳动力和被掠夺劳动力。
因为这样一来,如果剥削越大,那么就越会打击劳动者的积极性。
在任何生产生活中都是这样的。
2.剥削现象的存在阻碍劳动者自身全面发展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雇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意的“缩水”劳动者的工资,而这样,对于劳动者而言为了满足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就无法投入更多的金钱用于培训教育、再生产以及抚育下一代等。
特别是对于那些迫于生计,而收入却不高的劳动者而言,很多时候只能被动的,或者无奈的选择那些相对机械性的、简单的、重复性的工作,即意味着很难有时间再发展自我。
3.剥削现象的存在导致收入差距两极分化社会成员之间也会由于剥削的存在,而存在明显的收入差距。
特别是一些成功的私营企业其年收入更是相当可观的。
另外在资本不断积累,再转化过程中,剥削收入使其进一步变成投资,这就意味着剥削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而这对于其它社会成员而言,这种收入差距会越来越大。
如果不加予控制,而是任由这一种剥削制度的无限发展的话,那么必然会进一步加大贫富差距。
4.剥削现象给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由于剥削的存在而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剥削的资本为他们的私欲、奢靡等不良倾向提供物质基础。
小议我们社会主义下的剥削现象
小议我们社会主义下的剥削现象人类社会随着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出现并产生了剥削现象,剥削曾经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却又是其后期发展的阻力,是造成社会各成员收入不平等的主要根源之一。
社会主义里不存在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之所以出现剥削是为了最终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剥削现象。
通过学习,查找资料,认知社会。
我了解到社会主义下的剥削现象有三种:第一,资本剥削形式。
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各体户、专业户、承包户等经济成分中,尽管资本数量、质量不同,但是它们都是以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并且通过雇佣劳动来获得利润。
因此称之为资本剥削。
第二,产权空位造成的剥削。
有些人通过地位和权力占有实际的产权,这些人在产权空位的情况下并没有提供与其所获相等量的报酬,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不劳而获”。
当代社会权力常常变相可以获得财力第三,差别剥削。
因为人们的地位不同、所处的行业和地域不同、智力条件不同形成的剥削。
比如,当IT行业的CEO的工资比当清洁人员的工资高出不止百倍。
知晓了社会的剥削种类,我们会想,为什么在最高级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还存在着剥削现象呢?我们知道剥削在资本主义社会无处不在,而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剥削是由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化,资本家通过雇佣工人,按马克思发现的价值规律,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而形成。
生产资料私有制让整个社会的资料掌握在了大资本家手里,生产资料私有化了。
从人类文明开始,自从有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后,剥削便一直跟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长期存在着。
我们会疑惑,远远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中国社会主义,以共产主义为为最高追求的社会,怎么还会存在剥削呢?我们知道剥削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所有制中真真切切地包含有私有化: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专业户、承包户等等。
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之所以要以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那是因为,首先消灭剥削,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要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前提条件,而目前我们社会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的生产力还不发达。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问题?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是和剥削联系在一起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允许、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私人资本,由此引出初级阶段是否存在剥削以及如何看待剥削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究竟应如何看待呢?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剥削的基本观点现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关于剥削问题有很多争议,要科学地认识这一问题需要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剥削的基本观点。
?1. 剥削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也是生产力不够发展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出发,对剥削的产生和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剥削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进程,做出了科学的解释。
第一,剥削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存在是以剩余劳动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条件的。
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的全部劳动时间都用来生产维持生存所必需的产品,没有剩余劳动时间从而也没有剩余劳动,因而不可能产生剥削。
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这种剩余时间,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从而不可能有资本家,而且也不可能有奴隶主,不可能有封建贵族,一句话,不可能有大占有者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585页。
)在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产品出现了剩余以后,剥削现象也就随之出现了。
剥削作为一种制度的存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条件的。
生产资料为少数人所占有,劳动者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而也失去了对自己剩余劳动的占有权,使得生产资料所有者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为现实。
正如马克思所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272页。
)?第二,剥削方式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不同,剥削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消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中心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观点: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
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利于更好地取信于民。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宣布了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这个政策的感召下,不少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对剥削的认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对剥削的认识10国际人力谢新宇32010051338剥削由来已久。
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剥削就开始崭露头角。
现在对剥削的含义: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
而当今社会剥削的主要方式为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剥削在理论上是不应该出现的,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可是我们身边却充斥着“剥削”,在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大国里,为什么还存在着剥削呢?其实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人们的误会,其实在公有制的企业里,生产资料是归人民或集体所有的,不存在剥削。
二是,剥削确实存在于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体中的,当然这也有历史必然性。
首先,也是根本原因,是我们生产力状况决定的。
现阶段我国的生产力状况相对落后,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在我们的生产力没有得到充分的解放和发展的前提下,很难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
其次,是由我们现行的经济体制决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条道路是必经之路,也是一条捷径。
所以,剥削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所有的,而是其他所有制经济带来的,但是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不发达的前提下,这又是一种必然。
当生产力的到发展并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剥削自然会消失。
有人可能因为社会主义初期存在着剥削而对共同富裕产生质疑,其实剥削的存在也是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曾经我们犯过错误,片面的拔高生产关系,想同步富裕,可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由此可以看出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先富起来的人不可能靠着公有制来有所作为,所以必须允许私有制的存在。
最终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的本身不存在剥削,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是不可避免的,当生产力达到较高水平时,剥削便会消失。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存在剥削和剥削阶级问题的认识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存在剥削和剥削阶级问题的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今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实行的阶段,因此,是否存在剥削和剥削阶级的问题,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剥削和收入剥削。
像中国社会的许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他们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其实是受到政府施加的一种剥削。
同样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存在严重的收入剥削,即具有财富和地位的富人受到过度裨益,而穷人一无所有。
一方面,一般劳动力群体的收入远低于他们生产收入的水平;另一方面,农民和劳动力阶级在这种不平等的贫困情况下仍被剥夺权利。
其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机制给地方政府、剥削阶层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管理层创造了可缓解或剥夺贫穷群体权利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机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剥削社会格局。
一旦地方政府和政府机构利用官僚权力,从剥削阶级中获取利益,就会加剧现行的剥削社会格局。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机构也更倾向于将剥削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加深,以保证其个人的利益,而贫穷群体的利益受到了不利的冲击。
此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有一种新的“剥削”——资源剥削,是指一些少数势力垄断多数资源的欺凌行为。
这种剥削不仅表现在资源分配中,而且也体现在社区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中。
由于资源紧张,少数特权人群有可能占据优势,最终影响到贫困者的生活水平和发展机会。
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存在确实存在剥削和剥削阶级的问题,这一剥削的社会格局经过无数年的演变,已经深植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格局和历史文化之中。
为了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支持穷人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加强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投入,努力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并强制执行制度,抑制剥削,以保证穷人的公平参与和发展。
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私有制是剥削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及基础。
正因为如此,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宣布:“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剥削作为己任,并为之奋斗不息。
建国以后,党力图在这方面有所前进,几十年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限制、改造私有制,限制、进而消灭剥削。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剥削这一经济现象却又出人意料地出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生活之中。
对此,人们议论颇多,褒贬不一。
显然,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出现的剥削,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间题,从理论与实线的结合上探讨这一现象,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拟就有关剥削的几个问题谈点肤浅的看法。
一、剥削的内涵及现阶段剥削的主要形式1.剥削的内涵:理论界将剥削分为广义和狭义。
“广义说”将平均主义及一些非劳动收入都界定为剥削。
本文所要讨论的狭义的剥削,即剥削是指社会上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有对甚至是使用权)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的行为,称为剥削。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主要形式:根据以上对剥削的定义,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我认为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表现出来:(l)雇工:这是现阶段的主要形式。
雇工经营实质上是雇主占有生产资料听有权(或使用权),通过雇工的方式以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为目的一种经营活动。
(2)股金:在股份经济中,有些股东不从事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脱离企业经营活动,仅凭借股金分享高额利润。
(3)高利贷盘剥:特别是在私营借贷中,有些高利贷者以高出国家银行几倍、几十倍的利息借出。
(4)租赁:把生产资料承租给别人,从而占有他人剩余劳动。
(5)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国资本家凭借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而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有时甚至占有必要劳动。
二、剥削是让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必然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马克思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资本论》,第一卷,第263页).这里,明确地指出了剥削产生的经济条件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为我们分析现阶段存在剥期现象指明了方向。
社会剥削现象的分析与应对
社会剥削现象的分析与应对在当今社会中,剥削现象十分普遍。
从早期的奴隶制度,到现代的资本主义,人们总是试图通过剥削他人来获得更多的利益。
剥削不仅仅存在于经济领域,还存在于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中。
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使得剥削现象屡屡发生。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社会剥削现象的本质和应对方法。
一、资本主义下的剥削现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和工人的劳动力,在这种关系中,劳动力是商品,工人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从而获得生计。
然而,资本家获取的利润并非自己的劳动所得,而是工人的剩余价值。
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获得巨额收益,而工人则只能拿到微薄的工资。
这种剥削关系极其不公平,使得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资本主义下的剥削不仅仅局限于这一关系,还体现在市场中的不公平交易中。
一些公司和企业通过垄断和恶意竞争,获取了过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剥削了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和其他竞争对手。
二、社会关系中的剥削现象社会关系中的剥削不同于经济领域中的剥削。
它通常体现在权力关系和人际交往中。
举例来说,上级对下属的权力剥削,或是人们在感情关系中的利用和抽卡行为都属于社会关系的剥削范畴。
这种剥削同样是不公平的,因为它违反了人之间应有的尊重和平等相处的精神。
社会关系的剥削还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例如家庭暴力、欺凌和儿童虐待等。
对此,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提高警惕,并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三、如何应对社会剥削现象?要想应对社会剥削现象,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我们应该通过教育和普及知识,让人们了解剥削的本质和危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其次,政府应该制定并执行公平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此外,我们还需要鼓励公民社会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正和平等。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尊重他人的权益,制止和抵制剥削现象的发生。
总之,剥削现象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病态的表现,它对个人和整个社会都造成了危害。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从社会制度、社会关系和个体行为等多个方面入手,解决社会剥削现象,建设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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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
在社会主义这个漫长的过渡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还存在它所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新中国的建立特别是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为我们最终消灭剥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剥削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目前,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领域中,还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着剥削的现象。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呢?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
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利于更好地取信于民。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宣布了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这个政策的感召下,不少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不少过去的个体商贩用自己积累的资金投资办企业,当起了老板,雇了一些工人,也就是说,有了一定的“剥削”。
但是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致富不是罪过”,而是党的富民政策威力的体现。
这部分人的致富,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带动人民的共同富裕。
因此,在对待私营经济的问题上,必须保持党的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为看到剥削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就随意改变党的政策。
允许剥削是为了最终消灭剥削。
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在中国建立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
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
业,要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才能实现。
我们消灭了封建和资本主义的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