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剥削现象的思考
生 产关 系一定要适合生产 力状况 , 有什 么样 的生产力就 要
求 有什么样的生产 关 系 与之相 适应 。马克思 指 出 : 无 论 “
一
、
消 灭 剥削 既 是社 会 主 义 的本 质 要 求 。 也是 哪一个 社会形态 , 它们所容 纳的全部 生产力 发挥 出来 以 在
物质条件在旧社会 的胎胞里 成熟 以前 , 是决不会 出现 的。 ”
使剥削 阶级 改造成 为 自食其 力 的劳动 者。社会 主义 改造 自由而全面 的发 展。 中国原 来是 一个经 济十 分落 后的 国
的基本完成 , 标志着社会 主义制 度在我 国的初 步确立 。剥 家 , 至今 还处在 并将 长期 处在社 会主义 初级 阶段 , 不可 能 削作为 旧的阶级社会 中固有 的一种 现象 , 丧失 了其 存在 的 制度前 提。 然而 , 由于 我 国社会 主义 脱 胎 于半 殖 民 地半 封 建社
同富裕 , 是走 向人 的 自由而全 面发展所 必经 的阶段。要实
现共 同富裕 , 了要解 决如何 解放 和发展 生产 力 , 断增 除 不
从 还 邓小平 在总结建 国以来正 反两方 面 的历 史经验 的基础上 , 加 社会 物质财 富 的问题 外 , 生产 关系方 面来 说 , 有一 消 使社 会生 产力发 展的成 果为 对我国国情进行 了重新思 考和再认 识 , 出我国正处 于并 个 消灭 剥削 , 除两极 分化 , 提
社会主 义 的现 实任务 和奋 斗 目标 、 建社 会主义 和 前 , 构 是决不会 灭亡的 ; 新的更 高的生 产关系 , 而 在它存 在 的
谐社会 的 必经途 径
。
收 稿 日期 :0 9— 6—1 20 0 8
作者简 介 : 秦光银 (9 4一) 男, 17 , 重庆城 市管理职业 学院讲师 , 重庆大 学技 术经 济及 管理专 业硕 士生 , 主要从事 思
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及其消灭
区别 之一 , 而今的 中国无疑是公有 制 占主体 地位 的 , 也 即公 有制垄断 了生产 资料 , 同理 , 按上述剥削概念 , 只有公 有制才 有 占有他人或集 团剩余 劳动的资格 , 才有剥 削的可能。这既 违反马克思主义常说 , 也违背社会主义实践 , 岂不荒唐 。 也许 上述 概念是 马克 思主义 的 , 但任 何真理都 是具体 的 , 都有 自
社会 公平 占有 , 社会 主义初级 阶段私有制 经济 的存 在 , 决定
级 阶段 的基本经济制 度是公有 制为主体 , 多种 所有制 ( 实 际 是私有制 ) 共 同发展 , 这就决 定 了私有 制在 中国经济 中的从 属地位 , 它不 可能垄断生 产资料 , 按上述 定义 , 那么 , 它不 可 能 占有别人或集 团的剩余 劳动 , 即私有制经济没有剥削 。这 当然与事实不符 。实际上 , 中国现 阶段私有制经济存 在的剥
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才会有剥 削。众所周知 , 中国社会主义初
社会 主义就是 要 消灭剥 削 , 不 消灭剥 削就 没有社 会 主
义, 更没有共产 主义在将 来的实现 。“ 共产党人 可以用一 句 话把 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 ,消灭私 有制 ” 【 】 】 , “ 共 产主义革命 就是 同传统所 有制实行 最彻底的决裂 ” [ 1 】 。因为 , 私有制是剥 削 的根源 , 只有消灭 私有制 , 才能 最终 消灭 剥削 , 实现人 的 解放 。这是马克思 主义 的一 条基 本原则 , 也是 马克思主义者 为之奋 斗的理想 。而现实 的社会 主义还未达 到生产 资料全
马克思恩 格斯对资本 主义剥 削进行 了无 情 的批 判和深
刻 的揭露 , 否定资本对 劳动 的野蛮侵 占 , 揭示 了无产 阶级在 资本 主义社会 中被 统治 、 被剥 削 、 被 奴役 的历 史命运 和历史 地位 , 论证 了推翻资本主义社会 的必要 性 、 合理性 和必然性。
对剥削的再认识
对剥削的认识摘要剥削与剩余价值并无直接的必然关系,剥削在历史上是有正当性和存在权的,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是历史的必然,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存在也是有一定根据的。
关键词剥削剥削制度剩余价值历史正当性历史存在权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以及有关文章的研读和课堂上的学习,我对剥削有了新的认识。
我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谈谈剥削:一、剥削与剩余价值《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这样解释剥削:“(1)压榨,侵夺。
(2)指社会上的一部分人或某一社会集团凭借私有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无偿地攫取另一部分人或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成果。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劳动已能提供剩余产品,这就导致私有制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对人的剥削。
”第一种解释无可非议,而对于第二种解释,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即占有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的私有者是否都“无偿的攫取另一部分人或其他社会集团的劳动成果”?第二种解释的理论根据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根据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的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剩余价值,它是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的他人劳动成果。
并由此揭开了所谓的“剥削的秘密”。
但是,我们从剥削的第一种解释知道,压榨、侵夺的基本义在于无偿占有,如果是无偿占有,毫无疑问就是剥削。
如果不是无偿占有,剥削之论就有待商榷。
从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资本所有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就是商业利润,这种商业利润并非都是无偿得来的。
首先,剩余价值的产生需要投入资本等,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资本、货币本身就是“物化的劳动”;其次,光投入资本还不能产生剩余价值,还要资本所有者投入管理和技术,而在今天,管理和技术不但是劳动,还被称为“第一生产力”。
由此可见,资本所有者所得的商业利润(剩余价值)并不是无偿得来的,而是投入了一定的劳动得到的成果,所以把通过资本运营所得到的剩余价值一概称之为剥削显然不妥。
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从原始社会末期人类能够生产产品开始,就已经存在压榨和侵夺,而这种压榨和侵夺所形成的剥削与产品是否有剩余,是否有剩余价值并无必然的联系,剩余价值不等于剥削。
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及其消灭
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总第185期2013年第3期Serial No .185No .3,201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剥削这种历史现象又回到现实中间。
其必然性有两个方面:其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足以消灭剥削,相反适度的剥削在现阶段还能刺激生产力的发展,所以通过剥削消灭剥削这是现实的选择;其二,允许私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这是剥削的制度根源,私有制与剥削相生相伴。
但剥削存在的必然性不等于剥削存在的合理性。
剥削与社会主义不相融,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而剥削的消灭既需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又需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这两方面条件的成熟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历史过程,因而,消灭剥削是过程性和必然性的统一。
一、消灭剥削的内涵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不消灭剥削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共产主义在将来的实现。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1],“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所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
因为,私有制是剥削的根源,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最终消灭剥削,实现人的解放。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为之奋斗的理想。
而现实的社会主义还未达到生产资料全社会公平占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决定了剥削的不可避免。
那么,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矛盾该如何解决,这里的关键是创新马克思主义剥削观,对剥削作出科学的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深刻的揭露,否定资本对劳动的野蛮侵占,揭示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统治、被剥削、被奴役的历史命运和历史地位,论证了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必然性。
但他们没有对剥削下过明确的定义。
人们对剥削的认识首先来自列宁对阶级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2]这一阶级定义,揭示了剥削的实质。
如何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资本剥削——兼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的剥削观
说成是 剥削者 , 们继续 接受道义上 的谴 责 。 让他 剥 削是对人类进 入文 明社会 以来关 于财 富分 配关 系 的一种 道德 价值 判断 , 它必 然 同一定 社会 的发展 阶段 相关联 。不 管是奴隶 主剥削奴 隶 、 封建 地 主剥削 农 民 , 还是 资产 阶级 剥削工 人 , 存在 都有 它暂 时 的 其 历史 正 当性 。因此 , 马克思 恩格斯从来 没有一般地 反对剥削 , 总是从 经济 的角度 去理解 和解 释这一 现 他们 象, 而不是仅仅从 道义 的角 度去批判 它 。同样 , 马克思 对资 本主 义社会 剥 削现 象 的批 判 , 是在 对其 理性 也
21 0 2年 5月
第3 O卷第 2期
陕 西 理 工 学 院学 报 ( 社会 科 学 版 ) Junl f hax U ie t o eh o g( oil c ne) ora o ani nv ̄i f cnl y Sca Si cs S y T o e
M a . 01 v 2 2 Vol3 No 2 _O .
自改革开放 以来 , 中国社会 发展过程所 面临 的各 种挑战和争议 就没有停 止过 , 高校思 想政 治理论课 而
程 中受到的最大的挑战是我们如何讲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的资本剥削。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 度之初就是 以马克思在《 资本论》 中所揭示的经济发展规律为指导 , 主观上为了避免资本剥削行为在中国 社 会 的出现 , 实行 了生产资料 的公 有制 。但人类 社会历史 的发展规律不 以任何 人 的主观 意志 为转移 , 胎 脱 于半殖 民地 半封建 社会 的新 中国不能跳 过任 何 民族 、 何地 区都 必须经 历 的商 品经济 的发 展 阶段 。历 史 任 上落 后 的生产关 系会 制约 、 阻碍一个 民族 国家 的发展进 程 , 于 中国现 实社会落 后 的生产力 而言 , 相对 以纯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
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剥削现象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伴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
剥削是把“双刃剑”,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影响。
因此,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我国当代社会的剥削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剥削现象中有利的一部分,也要以坚定的态度取缔威胁生产力发展的剥削,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剥削现象。
标签:剥削积极作用消极作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并发展生产力,摒弃剥削,拒绝两级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当前,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即一直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换言之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水平的角度而言,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仍然根深蒂固存在的私有制经济,决定着剥削的存在。
但是当前绝大多数的国家不能正确面对这一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首先就是正确对待、科学认识这一阶段所特有的剥削现象。
一、我国当代社会剥削现象的积极作用1.剥削现象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活力私人所占有的生产资料,通过结合雇佣劳动者而产生利润,即私营企业获得利润的主要渠道。
换言之即兴办工厂为私营企业带来了利润来源。
当然这也契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体现了经营资本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特别是对私人资本来说更是这样。
毋庸置疑在这一过程中为获得利润最大化必然需要雇佣劳动力,而这也契合了生产的最终目的,另外在这一过程中,雇佣工人就成为了受剥削的对象。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国内外私人企业资本都会选择到能够获得利润的地方投资建厂。
而这也决定著世界各地,都有可能迎来投资,而各方面均具优势的投资市场则是私营企业的最好选择,而这样即可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促进再生产,并优化劳动生产率,积累投资资本。
[1]因为有了雇主对生产利润率的不断追求,使得私营经济的发展有了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
当代社会私营经济中的剥削则体现在雇佣劳动上。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问题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问题金融091 杨学康200901801029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
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的,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而剥削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剥削的产生、发展和消亡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剥削存在的客观性和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的积极作用,就表明了它存在的历史正当性和合法性。
为了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历史正当性",需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因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
承认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剥削和承认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不矛盾。
有人认为,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能说在这些所有制经济中还存在剥削,如若说它们有剥削实际上是否定了它们的作用。
还有人认为,私营企业主没有把其所得的全部或大部用于个人消费,而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其资产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资产,因此,不能说他们剥削。
的确,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满足人民需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承认它们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同其性质的规定性是两码事。
不能因为承认其作用,就改变了这种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改变了在其中存在剥削的事实。
为什么当今社会还存在剥削现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 但不存在剥削制度, 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剥削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目前,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领域中,还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着剥削的现象。
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 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 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 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 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 剥削无处不在, 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 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 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 “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 。
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这样做, 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 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 国家可以得到税收, 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更重要的是, 从这些企业中, 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 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如何看待中国现阶段的剥削问题
如何看待中国现阶段的剥削问题一剥削的定义1 含义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超过社会公平允许的范畴,通过某种方式,强制地无偿占有别人产品,就叫剥削。
)2 剥削的本质剥削的本质就是人类主体之间(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不等价性。
3 剥削的根源生产力发展而发展水平不高是剥削产生的根源。
二存在剥削的历史必然性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等三种不同剥削社会。
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方式和程度上有所不同。
例如,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是以直接暴力的和对劳动力耗竭性使用的野蛮方式进行的。
大致从封建制开始,剥削已不再主要借助于暴力了。
封建制剥削主要是以人身依附为主要内容的超经济强制。
资本制剥削形式,主要借助于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借助于资本雇佣劳动的剥削方式。
从奴隶制到资本制,一方面反映了从局部私有、小私有到社会私有、大私有的历史演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剥削方式和手段的逐步经济化。
剥削形象和经济发展是很难分开的。
正像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既是取代平等的过程,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三存在剥削的现实合理性剥削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一定历史阶段,剥削对生产力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产物,是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
然而,剥削同样的起到了提高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作用,起到了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的作用。
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看,剥削是一种正价值。
允许私营企业主占有部分剩余价值,不仅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繁荣经济,增加国家税收,还有利于扩大就业。
这无论是个人、社会、还是国家,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
50年代初,刘少奇说:“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剥削是难以避免的。
雇佣关系的发展,可以使更多的人得到就业,更多的产品被生产出来,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雇佣劳动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剥削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剥削问题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问题存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剥削已经给我们社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我们必须扬其长避其短,最大限度抑制剥削并逐渐消除剥削现象所产生的消极后果。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剥削;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问题存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因为在多种所有制結构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剩余价值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客观的经济现实。
是否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存在的客观现实,是承认剥削是否存在的经济前提。
一、剩余价值的本质及其存在意义马克思在论述剩余价值时,更多的是强调剩余价值生产与资本的联系,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的唯一冲动就是不断追求剩余价值。
但马克思也在一般意义上对剩余价值作了一些论述,“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P.243,244)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可以理解为:剩余价值的本质就是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的产生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的历史阶段,即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前提;剩余价值是在价值移动过程中形成的“余额”。
因此,剩余价值首先是一个经济范畴,其次才是一个政治范畴。
因为马克思从剩余价值中揭示了阶级对立关系。
至于剩余价值是通过奴隶劳役、封建地租、资本利润还是公有制经济中的“纯收入”的不同表现形式,其内容就是“余额”,这个“余额”是一切社会形态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因此,马克思指出“如果我们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是它们的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
”[2](P.89)在当代中国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劳动以及作为其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剩余价值,也不可避免地要继续存在下去。
关于进一步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思考内容摘要: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其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但目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仍然存在认识上的种种疑虑。
因此进一步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对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认识思考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五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活跃市场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其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但目前对非公有制的认识上仍然存在种种疑虑,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思维。
这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应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其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问题,首先要弄清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然后才能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情况,分析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现阶段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问题,是近年来学术界争论的热门话题。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第二种观点认为,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笔者认为产生这样的认识,关键是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政策的片面和错误理解。
十五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非公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特别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是说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说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这些提法都只是就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并没有对其性质予以规定。
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依然由它们各自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并不因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改变。
剥削
一、剥削的种类。
剥削主要有四种类型:一种是个人对个人的剥削。
如私营企业主对单个工人而言的剥削。
一种是个人对团体的剥削。
如私营企业主对企业的全体工人而言就是个人对团体的剥削。
还有一种情况,如南方某些村庄,雇佣了大量外来民工,但对外来民工和本地村民采取了有较大区别的工资政策和福利政策,这种情况既体现了村民全体对单个外来民工的剥削,同时也体现了村民团体对外来民工团体的剥削。
上述情况包括了团体对个人的剥削和团体对团体的剥削两种类型。
社会中的剥削可根据不同途径,可分为“权削”、“资削”、“技削”这三种剥削类型。
首先从权削说起,所谓“权削”就是:“借肋不平等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可称特权暴力)直接略夺被剥削者的劳动果实,这也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主要的剥削方式,比如:奴隶主对奴隶,贵族对贱民,地主对农奴等。
只有当人类步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基本上逐渐实现社会政治权利的人人平等,但权削也并没完全消失,而是转入地下,以隐蔽的腐败行为或是不合理的体制得以延续。
所谓的“资削”就是“私人借肋其占有的非普遍垄断大资产,把资本在社会中的自然再生价值据为个人所得”。
资削是当前社会中最重要、占比额最大的剥削方式,是一种合法、但不合理社会分配方式。
众所周知,人的劳动生产离不开生产资料(资本),一个缺乏生产资料的人尽管其有怎样的聪明能干,其的生产能力也不会比一只猴子高多少。
比如生产某同一商品,持大资本的人所生产出来的商品总比持小资本的人成本要低利润要大。
私人占有不等的资本自身再生价值,扭曲了社会的劳动价值。
假如他们之间存在商品交换,大资本自然会形成对小资本的剥削。
所谓“技削”就是“借助个人持有的垄断性生产技术作为无形资本,通过索要高报酬或以高利润的商品交易来作为剥削的手段”。
技削是三种剥削方式当中唯一种社会带良性的剥削方式。
虽然技术垄断对社会发展是有害的,但技术创新却是对社会发展有利的,为达到鼓励个人技术创新目的,容忍一定程度内的技术垄断,作为技术创新奖励是可取的。
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大量私营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企业主凭借所有权占有雇工的剩余劳动, 这个不可回避的事实能否推理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存在剥削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是否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矛盾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的原因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与剥削不相容, 尽管我们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 但伴随着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剥削现象不但没有消灭反而有了扩大的趋势。
为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剥削现象?一方面,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
我国是从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逾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
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而且发展不平衡, 层次比较多。
虽然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但生产力水平远没有达到消灭私有制的程度。
因此,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根据生产力状况, 我们允许私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发展。
30多年来,我国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70%以上也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私营企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势力。
私有制经济的存在, 决定了剥削现象的不可避免。
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对物质利益仍然有着强烈的欲望。
“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例外。
怎样正确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和贫富分化问题(初稿)
贫富差距是正常的现象,这个社会每个人的付出不一样所以获得的也就不一样,因此贫富差距目前为止必然存在,在目前的情况下难以解决,如果真的要解决那就等到"共产主义"的到来吧剥削与两极分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们的存在与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与两极分化所赖以存在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还依然存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不相背.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我们应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又要根据我国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之路.如何看待我国的贫富分化究竟如何解决收入差距扩大这一难题,一种思路认为要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另一种思路认为关注社会公平的时机已经成熟。
其实,这两种思路存在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将效率和公平自然而然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
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收入存在6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拉大,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1倍左右;三是有些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达到4倍以上;四是行业内部一些企业经营者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超过了20倍;五是从城市财富分布来看,10%的财富多的人占有城市全部财富的45%,10%财富少的人占有城市全部财富的1.4%;六是从财政分配来看,我国的财政收入虽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工资占GDP的比例却逐年下降,14年时间下降了4个百分点。
怎么来看待这组数据?总体而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在不断提高,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以及财富差距明显扩大,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如果追究收入差距因何产生,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既要看到绝大多数人是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富裕起来的,也要看到确实存在因分配机制不科学等原因而产生了不合理的收入,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让学生客观看待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
让学生客观看待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摘要: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与阶级社会的剥削不同,它在局部范围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消亡将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学生要客观看待、正确认识。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非公有制生产力秋季学期,我还给学生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当讲到社会主义本质一章时,有学生提出了问题: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但身边的剥削现象仍然可见,比如,个体餐馆老板对雇员的剥削等等,我们该如何理解呢?应当肯定,这个学生提出的问题敏感而严肃,相信也是很多学生的不解吧。
作为教师,我也作了些思考,仓促写了这篇粗浅的短文,以期通过它能让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实,客观看待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从而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一、让学生明确剥削的概念和实质剥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从经济学本质意义上讲,剥削是协作劳动过程中由主客观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离而带来的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利益分割现象,是客观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凭借其所有权对部分或全部应归劳动主体的剩余产品的无偿占有,其实质是依靠对财产的私人占有从而无偿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一种经济关系。
剩余劳动,即是恩格斯所说的超出劳动者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时间以外的劳动,以及这种剩余劳动的产品被别人占有,即对劳动的剥削。
剥削现象,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剥削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社会形式的共同点。
原始社会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对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生产资料为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所有和支配,他们无情占有和掠夺他人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现象普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形成了资本主义剥削。
如何看待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_孙芹丽
“ 消灭剥削” 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 也是 源。原始社会末期, 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出 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 一个重要内容。 然而, 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社会经济 现了少量剩余产品,才为剥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其次, 私有制的形成, 或者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关
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所有制结构多元化, 非 系在一定程度、 一定范围内的存在, 使得对生产剩 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重 余产品所必需的一切生产资源, 包括对生产资料和 要组成部分; 二是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允许和鼓励 资本、 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三是劳动力 市场逐步形成, 劳动雇佣关系成为普遍关系。这些 变化无疑带来了许多问题, 如工人出卖劳动是否遭 受剥削,大量的非劳动所得是否属于剥削收入; 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允许剥削存在; 怎样认识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等。对这些问题, 必须作 出科学的回答。 一、 剥削的含义及其存在条件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剥削就是一部分人凭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剥削 在 +,3# 年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 改造以后, 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在我国已经不存在 了, 但剥削现象在现阶段依然存在, 它的存在具有 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 剥削 +9: 生产力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 劳动力乃至劳动者人身的占有成为现实。私有制决 定了剥削制度的产生和剥削行为的普遍化, 生产资 料私人占有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决定 了 剥 削 作为一种现象在一定程度、 一定范围内的存在。
由十五大提出并由新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包括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的合法地位从而肯定了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的合法性
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怎样正确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和贫富分化问题?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内确实存在着剥削,剥削的发展产生了贫富分化。
那么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和贫富分化呢?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剥削也一样。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剥削将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发展轨迹。
历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剥削从无到有;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资本主义必将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取代,社会剥削经历从有到无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也并不认为剥削绝对不好,例如认为有剥削的奴隶社会,取代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是一大进步。
实行社会主义的目的,在于更快更高地发展社会生产力。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展生产力是手段,其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剥削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目前,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领域中,还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着剥削的现象。
这一定范围内的剥削持续一段时间后,就产生了贫富分化。
一般地,社会主义是不应该有剥削的,但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殊的社会主义,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问题
有人认为,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能说在这些所有制经济中还存在剥削,如若说它们有剥削实际上是否定了它们的作用。还有人认为,私营企业主没有把其所得的全部或大部用于个人消费,而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其资产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资产,因此,不能说他们剥削。
2.要历史地评判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剥削制度和剥削现象
第一,不能从一般的道义原则出发抽象地评判剥削。对剥削印评判不能仅仅从道义原则出发,而应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待不同剥削形式的历史必然性。恩格斯在评价奴隶制度时曾经说过“讲一些泛泛的空话来痛骂奴隶制和其他类似的现象,对这些可耻的现象发泄高尚的义愤,这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但是,这种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为什么存在,它在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并没有因此而得到任何的说明。如果我们深入地研究一下这些问题,我们就不得不说——尽管听起来是多么矛盾和离奇,——在当时的情况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说过这样一段话:“在这里,同吉尔巴特一起说什么自然正义,这是荒谬的,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所以,对人类不同发展阶段的剥削,我们不能抽象地绝对地说“好”或者“不好”,也不能仅仅从道义角度评判“应该”或者“不应该”,而应把它放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其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为标准进行客观的解释和说明。
第二,历史上出现过的三种剥削方式在与其相应的历史阶段都起到过积极作用,并且不同剥削方式的更替具有历史进步性。在谈到奴隶制的历史作用时恩格斯指出:“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使古代世界的繁荣,使希腊文化成为可能。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力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成为必要、同样又得到公认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奴隶制的剥削无疑是非常残酷的,但“甚至对奴隶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成为大批奴隶来源的战俘以前都被杀掉,在更早的时候甚至被吃掉,现在至少能保全生命了。”
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特殊性
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特殊性提要:存在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无论是私有经济中的雇工剥削,还是公有经济中的隐性剥削,它们在剥削主体、剥削客体、剥削环境、剥削产生原因和存在形式、剥削者同被剥削者的关系等方面都具有不同于典型的私有制剥削的特殊性,是人类社会最后一种残存的特殊剥削。
关键词: 初级阶段剥削特殊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社会主义不存在剥削,没有剥削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是仍然存在剥削,还不具备消灭剥削的条件,也不能消灭剥削。
如何解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断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这种反差,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存在的剥削,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及其所指剥削的特殊性。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社会主义,是发达社会主义,而他们所说的剥削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剥削。
理所当然,这种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当然不再存在剥削了。
而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资本主义极不发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的,是一种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是处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存在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而且公有制经济还不发达、不成熟、不完善,这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存在产生私有制剥削的必然性,而且在公有经济中也存在产生剥削现象的可能性。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存在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无论是私有制剥削,还是公有经济中的剥削现象,都具有不同于典型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特殊性,是剥削的残存形式,是人类社会由剥削社会向无剥削社会转变的一种过渡性非典型的特殊剥削,它在剥削主体、剥削客体、剥削环境、剥削产生原因和存在形式、剥削者同被剥削者的关系以及政府对待剥削的态度与政策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的产生原因和存在形式具有特殊性我国现阶段剥削的产生原因和存在形式较为特殊和复杂,既有私有制经济中雇佣劳动引起的雇工剥削,又有公有经济中分配不公引起的变相剥削,也有国民经济领域中体制政策不合理引起的隐性剥削,还有社会经济活动中公权私用引起的权力寻租剥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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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
在社会主义这个漫长的过渡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还存在它所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新中国的建立特别是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为我们最终消灭剥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剥削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目前,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领域中,还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着剥削的现象。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呢?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
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更重
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利于更好地取信于民。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宣布了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这个政策的感召下,不少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不少过去的个体商贩用自己积累的资金投资办企业,当起了老板,雇了一些工人,也就是说,有了一定的"剥削"。
但是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致富不是罪过",而是党的富民政策威力的体现。
这部分人的致富,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带动人民的共同富裕。
因此,在对待私营经济的问题上,必须保持党的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为看到剥削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就随意改变党的政策。
允许剥削是为了最终消灭剥削。
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在中国建立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
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要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才能实现。
我们消灭了封建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但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又不得不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剥削现象的存在。
这里也有一个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关系问题。
我们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正是实现最高纲领的必要步骤。
我们之所以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因为它在现阶段还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最终消灭一切剥削创造条件。
继续坚持扶持、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是为了正确地对待它,也就是要正确对待存在剥削现象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主。
在这方面,要继续坚持扶持、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一要扶持。
即帮助外资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我们既然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那就要给非公有制企业以国民待遇,一视同仁地予以支持,不能因为存在剥削就将其打入另册。
要认真落实十五大报告关于"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的政策,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帮助私营企业主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要规范。
即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要使私营企业健康地发展,使其发展真正对社会主义有利,这种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列宁在领导俄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时候曾经明确指出,"国
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
他要求通过若干措施,使无产阶级国家中的国家资本主义无法越出也不敢越出无产阶级为之规定的范围和有利于无产阶级的条件。
我们要做到这样,就必须完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用法制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主的行为,使之能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在攫取自己应得的利润的时候,做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不致损害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
三要限制。
这里讲的限制,不是说要限制其发展,而是说对其剥削收入要有所限制,不使他们的收入与一般劳动者收入的差距过大,以防止出现两级分化那样的局面。
目前,特别要注意防止企业主与工人的收入差距过大。
国家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适当限制其剥削量。
要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所得,特别是非劳动所得的税收调节。
要加大征管力度,强化所得税、遗产税、利息税,特别是消费税的征管;开征个人财产税;对这些方面的逃税者予以重罚。
同时,要加大打击非法收入的力度。
对于走私贩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获得的非法收入,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要引导。
即引导其向有利于社会主义和人民的方向健康发展。
私有制是滋生个人主义的土壤,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很容易在这块土壤上滋长。
因此,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人们的思想、行为引导不仅十分必要,而且相当迫切。
当前,要根据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引导先富起来的人们"致富思源",不断增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用更多的资金回报社会,坚定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决心;引导他们"富而思进",把积累的资金更多地用于扩大再生产,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三个代表"研究中心王进《人民论坛》 (2002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