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大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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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大邑县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7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和每人每年180元两档筹资标准,自愿选择。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选择80元档次: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为75%,一级医院为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92%;选择180元档次: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为82%,一级医院为8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92%。

按照《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支付标准为:〔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

成都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自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统筹比例自付1000元以上,按每次住院统筹比例自付费用所在的比例段标准进行报销,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至5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由35%提高到55%,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

谁缴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产假该有多少天?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到16周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到28周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产假15天。

休产假工资怎么算?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参保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参保人在外埠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也按此方法报销。

男职工需要参保吗?参保范围内单位的男、女职工都必须参保。此举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如有八种疾病将按项目报销。根据《标准》,

参保女职工的分娩医疗费将按两种标准报销。如果女职工有重度贫血、产科出血、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甲亢等8种情况,其分娩医疗费将按项目分别报销。如果女职工没有以上8种情况,将按分娩方式、医院等级的不同,分别以固定金额给予报销,报销标准从1700元至4000元不等,报销范围包括住院费、接生费等全部费用,但婴儿费和超出标准的床位费不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如果分娩时没有使用医保规定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疗项目,也不住单间高级病房,分娩费用将可以全额报销。按第二种标准,医院除婴儿费、超出标准的床位费以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职工主动要求另外收费的药品和医疗项目时,医院要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并与职工直接结算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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