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架原本是地理学上的概念
第十章 大陆架
3在大陆边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 200海里的情形下,沿海国应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200海里的情形下,沿海国应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划定大陆边的外缘:以最外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 每一定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 最短距离的1%;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 最短距离的1%;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 里的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 形下,大陆坡脚应定为大陆坡坡底坡度变动最大 之点。 之点。 4按照上述方法划定的大陆架在海床上的外 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 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 500米深度各 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 500米深度各 点的2 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点的2 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
依照《海洋法公约》 依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大陆架上的自然 资源“ 资源“包括海床和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 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即在可捕捞阶段在海床 上或海床下不能移动或其躯体须与海床或底土保 持接触才能移动的生物” 持接触才能移动的生物”。 (一)油气资源 (一)油气资源 (二)固体矿物资源 (二)固体矿物资源 (三)定居种生物资源和生物机体残骸堆积的资源
三、我国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一)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一)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根据东海大陆架的具体情况,参照《 根据东海大陆架的具体情况,参照《海洋法公 约》的有关条款,以及国际法院和仲裁组织的判 例和各国的实践,在“自然延伸” 例和各国的实践,在“自然延伸”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原则协定划界以求得公平解决,应当作为东 海大陆架划界遵循的主要原则。 中日关于划分东海大陆架的不同主张,理应通 过两国政府的谈判协商加以解决,以达成公平合 理地划分各自大陆架的管辖范围。但是,日本在 东海却坚持按照中间线划界。
第十章 大陆架
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其他国家 在大陆架主要享有以下的权利和自由:
1 船舶和飞机在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 上空航行和飞越的权利和自由。
第十章 大陆架
第一节 大陆架概述
地质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是指邻接和围绕 大陆领土、坡度比较平缓的浅海地带,它 是陆地的自然延伸并被海水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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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大陆架概念通常包括陆架、陆 坡和陆基的海床和底土,包含着一个范围 更大的海底区域。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人们 认识的深化与需要,大陆架的法律概念也 经历了变化。
一、1945年以前
总的说来,在1945年之前,大陆架虽然 被提到,但并没有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 念来提出和确立,也并没有作为沿海国对 其领海以外的区域下的海床和底土提出主 权权利要求的法律依据。
二、杜鲁门总统的公告
1945年9月2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的《关于 美国对大陆架底土和海床自然资源的政策宣言》 是大陆架法律制度逐步确立的开端和标志。美国 政府宣布大陆架政策是同其近海捕鱼和近海石油 的发现与开采的重大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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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分
(一)自然延伸原则
自然延伸原则是指根据地质学上“大陆 架是国家陆地向海的自然延伸,海下陆架 和大陆,在形态上和地理上构成一个单一 体”的自然事实,从法律上确认“海底区 域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沿海国已经享有统治 权的领土的一部分”,从而理应属于沿海 国的管辖范围。
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资料提交给一个国际机构来 审定。但是,这个机构不是联合国,而是“大陆 架界限委员会”,它是根据《海洋法公约》建立 的,有21名委员,由《海洋法公约》全体缔约国 从各国推荐的专家中选出来。委员会是独立的国 际机构,不是联合国的下属机关。
海洋法08第八章 大陆架
第八章大陆架一、大陆架的概念1.大陆架的地理学定义大陆架:是指从陆地向海自然延伸的一个地形坡度平缓的海底区域,其边界为倾斜度变大的转折点。
2.与地质学上大陆架的区别(1)起始处不同地质学上起于低潮线,法律上起于领海基线(2)终止处不同地质学上终止于大陆架与大陆坡的转折处,法律上终止于法律规定处。
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关系☆在200海里区域内,两者重叠。
☆对大陆架的权利可以在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行使。
4.大陆架范围的协商(1)58年大陆架公约规定大陆架是指“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200米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开采其自然资源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两个标准:200米水深标准;可开发性标准缺陷:这一标准给大陆架的范围带来了不确定性,且只对拥有先进技术的海洋大国有利。
(2)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情况宽大陆架国家主张:按照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原则确定大陆架的范围;窄大陆架国家主张:以200海里界限作为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反复磋商结果:确认大陆架是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定义。
5.大陆架的范围为了照顾窄大陆架国家的利益,并考虑到已经确立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现实,确定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
a.不足200海里,扩展到200海里b.超过200海里,由一些定点连接而成的线确定6. 大陆架外部界线定点的确定定点应同时满足下列的要求:(1)定点间距离不超过60海里(2)定点距领海基线不超过350海里(3)定点距2500米等深线不超过100海里。
(4)每一定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1%;或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六十海里。
(5)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形下,大陆坡脚应定为大陆坡坡底坡度变动最大之点。
7.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按公平原则划界☆按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划界☆按特殊情况划界特殊情况:特殊形状,岛屿和航道的存在。
浅析国际海洋法的大陆架划界原则
前言随着陆地资源日益枯竭和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陆架作为蕴藏资源丰富及开采相对便利的海域,加之其所具有的重要军事意义,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在海洋中争夺的焦点之一,也随之出现了大陆架划界问题,产生了诸多的划界争端。
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大陆架如何划定界限,事关沿海国的国家主权和切身经济利益,国际社会对此尚存较大分歧。
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划界的原则和方法。
而在亚洲,一直未能解决的中国和日本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更因近年来的油气开发而呈激化,并直接与我国的国家利益及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相互影响,成为目前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
本文通过对一系列国家海洋划界实践的分析,认为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是大陆架划界的最基本的原则,并从国际法角度提出解决中日东海之争的原则和具体方法。
目录摘要 (1)1. 大陆架的概述 (1)1.1.大陆架的概念 (1)1.2.大陆架的法律制度 (2)1.2.1.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 (2)1.2.2.其他国家对大陆架的权利 (2)2. 国际法上关于大陆架划界的原则及实践 (2)2.1.自然延伸原则——大陆架划界的重要依据 (3)2.1.1.自然延伸原则是划界的基础 (3)2.1.2.自然延伸原则在划界实践中的适用 (4)2.2.中间线(等距离线)原则——不可强制适用的划界方法 (5)2.2.1.中间线原则不具有国际习惯法的地位 (5)2.2.2.中间线原则在适用上也只是一种划界方法 (6)2.3.公平原则——可强制适用的国际习惯法准则 (7)2.3.1.公平原则具有国际习惯法规则的特征 (7)2.3.2.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使公平原则在大陆架划界中取得显著地位 (8)2.3.3.此后主要的国际司法实践对公平原则的适用 (9)3.大陆架划界原则和实践对解决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借鉴意义 (10)结语 (12)注释 (13)参考文献 (14)致谢 (16)浅析国际海洋法的大陆架划界原则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各国对海洋权益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对大陆架资源的争夺也呈愈演愈烈之势。
《自然地理学》名词解释第五章:地貌
《自然地理学》名词解释第五章:地貌第五章:地貌风化作用:地表岩石与矿物在太阳辐射、大气、水和生物的作用下,其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颗粒细化、矿物成分改变,从而形成新物质的过程,叫风化作用。
风化是剥蚀的先驱,对地貌的形成、发展与地表夷平起着促进和推动作用。
可分为物理风化、化学风化和生物风化。
风化产物:风化作用的残留矿物、次生矿物及可溶性物质统称风化产物。
它是土壤形成的物质基础,某些风化产物还可形成风化矿床。
风化壳:地球表层岩石风化与剥蚀后,由残留在原地覆盖于母岩表层的风化产物组成的壳层,称为风化壳。
其形成有两个基本条件:①有利于风化作用持续进行的气候、岩性和构造条件。
如高温多雨,温度差较大,岩石多节理、裂隙、构造破裂显著。
②有利于风化产物残留原地的地貌、植被、水文与水文地质条件。
地势起伏和缓较稳定,植被覆盖度高,地表流水侵蚀较弱,地下水流动显著且地下水位较低。
坡面重力地貌:是指斜坡上的岩体、土体,主要在重力作用下,在其他各种自然地理因素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发生滑动和崩塌,而形成滑坡和倒石碓地貌。
滑坡:由岩石、土体或碎屑堆积物构成的山坡体在重力作用下,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或地震的影响下,沿软弱面(滑动面)发生整体向下滑落的过程,成为滑坡。
滑坡只有在由重力引起的下滑力超过软弱面的抗滑力时才能发生,因此,坡体滑落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因素和诱发因素。
流水地貌:地表流水在流动过程中,侵蚀地面,形成各种侵蚀地貌,并将侵蚀的物质搬运到山前谷口,在河流下游或河口进行堆积,形成各种堆积地貌,凡由流水作用形成的地貌,成为流水地貌。
流水具有侵蚀、搬运和堆积三种作用。
流水的侵蚀作用:流动的水一方面侵蚀岩层,溶解岩石;一方面摩擦床底和两岸谷壁,同时又推动泥沙、石块,撞击坡面和床底,使岩屑崩解,为流水所运移。
流水侵蚀的方式有四种:片状侵蚀、下切、侧蚀和溯源侵蚀。
溯源侵蚀:又称向源侵蚀,是指线状水流向分水岭方向的侵蚀。
它是河流下切侵蚀作用的结果,是河床、谷地不断的向源头方向伸长。
第六讲 大陆架
这些问题说起来都涉及到海洋权益。首先要 弄清“外大陆架划界”和“国家间划界”的区别。 外大陆架划界说到底是个技术问题,要由大陆架界 限委员会的专家来定。国家间划界,则需要当事国 来谈判解决。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委员是科学家, 不是法官,没有授权裁决国家之间的海洋争端。委 员会实际上审议的只是那些没有争议的划界案,凡 有争议的划界案,委员会就不予审议了。
《海洋法公约》放弃了1958年的《大 陆架公约》所采用的深度标准,确立了 以自然延伸为核心的大陆架概念,并采 取综合了距离、深度和地质地貌的大陆 架界限标准。
《海洋法公约》中大陆架的概念
《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1款明确的规 定了大陆架的概念:“沿海国的大陆架 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 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 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 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 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第六讲 大陆架
6.1 大陆架概述 6.2 大陆架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6.3 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6.4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6.1 大陆架概述
6.1.1大陆架的概念 大陆架(continental shelf)这一概
念,最初起源于地质学、地理学和海洋 学。
1.地理上的大陆架概念
在地理学意义上,大陆架指从海岸起 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个地势平缓的海
2.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1)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不 应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 地位,即其水域或上空的法律地位受专属 经济区的法律地位的支配。
(2)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权利,不应 对《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 有所侵害或造成不当干扰。
第六讲 大陆架
“为了本公约各条款的目的,‘大陆架’ 一词是指: (1)邻近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 200米,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 许开采其自然资源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 土;(2)邻近岛屿海岸类似的海底区域的 海床和底土。” 该公约为大陆架的界定给出了两个标准: 一是200米的深度标准,规定200米等深线为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二是可开采的标准, 即技术上存在开采该区域内自然资源的可 能性。
《海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公约》中大陆架的概念 海洋法公约》
条第1款明确的规 《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 款明确的规 海洋法公约》 条第 定了大陆架的概念: 定了大陆架的概念:“沿海国的大陆架 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 然延伸, 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 的海床和底土, 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 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 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海里,则扩展到 海里的距离” 海里 海里的距离
6.4.2 1958年公约和 年公约和1982年公约对大 年公约对大 年公约和 陆架法律地位的规定 1.1958年《大陆架公约》的规定 年 大陆架公约》 沿海国对其大陆架的权利已明确地 确立下来, 确立下来 , 一是对其大陆架自然资源行 使主权权利, 二是经济性的, 使主权权利 , 二是经济性的 , 三是专属 性的。 性的。 与此同时,《大陆架公约》规定,大 与此同时, 大陆架公约》规定, 陆架的上覆水域具有“公海的法律地 位”。
6.3.1 大陆架的划界原则 1.自然延伸原则 自然延伸原则 2.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原则 中间线( 中间线 或等距离线)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 6.3.2 大陆架的划界实践
6.4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6.4.1 大陆架地位的重要性 大陆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之所以被 关注, 关注 , 主要是因为它影响国家管辖的海 域的确定以及国家间海洋界线的划定。 域的确定以及国家间海洋界线的划定。
第05章 大陆架
第三节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一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P119)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的规定,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 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这种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即:如果沿海 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 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 动。 这种主权权利是固有的,并不取决于有郊 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五) 中国政府的观点 1.海洋划界应当由有关国家根据公平合理的 原则,顾及到一切有关情况,通过协商共同 决定,达到有关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2.中间线或等距离线是在某些情况下的一种 划界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更不应把这 种方法作为划界原则,中间线或等距离线方 法只有符合公平原则时才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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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关系请参考专 属经济区一章。
三 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P111) 最重要的是海底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另 外还有其他矿物资源以及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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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大陆架的界限
一 大陆架的内部界限 法律上领海的外部界限就是大陆架的内部界 限。
二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P115)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重新审议了大陆 架外部界限的规定,考虑到距离、深度和地 质地貌特点,并且考虑到窄大陆架国家利益, 对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包 括: 1.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 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 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 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 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2.大陆边包括沿海国陆块浸入水中的延伸部分, 由陆架、陆坡和陆基的海床和底土构成。它 不包括深洋洋底及其洋脊,也不包括其底土。
3.在达成协议之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 作的精神,尽一切力量作出实际性的临时 安排,并在过度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 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排应不妨碍最后界 限的划定。 4.如果有关国家存在现行有郊的协定,关于划 定大陆架界限的问题,应按照协定的规定 加以决定。 (请对照关于专属经济区划界的有关规定加 以掌握)
浅谈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个对当事 国权利发生重叠 的区域加 以公平划分 的过程 。 因此 , 海洋划
界 的 对 象 是 “ 利 重 叠 区 域 ” 权 。
所谓“ 权利重叠区域” 是指有关各 国依据国际法规定的权利基础 , 所能主张 的最大海域 界限之 间的重叠区域。由于国家对 大陆架有距 离标准和 自然延伸原则两个权利基础 , 因此大陆架划 界中的“ 权利重
叠 区域 ” 比较 复 杂 。在 有 关 国家 海 岸 相 邻 或 相 向 时 , 们 之 间经 常不 它 可 避 免 地 发 生 大 陆架 划 界 问题 。 《 合 国海 洋 法 公 约》 有 明确 规 定 联 没 适 用 于 大 陆架 划 界 的任 何 具 体 原 则 , 其 争 论 主 要 集 中 在 自然 延 伸 原
关键 词 大陆 架 划界 自然延伸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9 5 22 0)430 1 10- 9 (0 90-6- 0 0
主 张 之 间 发 生 重 叠 是 导 致 产 生海 洋 划 界 问题 的 原 因 。海 洋 划 界 是 一
中 图分 类号 : 9 D9
海 洋与人类社会 的发展有着 密切 的关系, 在国际法 中海洋被划分 为不同的区域 。 陆架就是其 中之 一, 大 再有如 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底 区域, 这使得原先 的领海 以外是 公海 的体系发 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主 要表现 为各国间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 陆架重叠海域增加, 引发 了多起 海域划界争端 本文就这一 问题予 以阐述 。
益后采用 了一个折中方案, 给大陆架作 出了新 的定义 , 为世界上绝 并
大 多数 国 家所 接 受 。 依 据 《 合 国海 洋 法 公 约》 7 联 第 6条规 定 ,沿 海 国的 大 陆 架包 括 其 “ 领 海 以外 依 其 陆 地 领 土 的 全 部 自然 延 伸 , 展 到 大 陆边 外 缘 的 海底 区 扩 域 的海 床 和 底 土 。 如 果 从 测 算 领 海 宽度 的基 线 量 起 到 大 陆边 的外 缘 的 距 离 不 到 2 0海 里 , 扩 展 到 2 0海 里 的距 离” 0 则 0 。 可 见 《 合 国海 洋 法 公 约》 联 给大 陆架 的外 部 界 限 确 定 了新 标 准 : 一
名词解释 大陆架
名词解释大陆架
大陆架是一种广泛分布在地理位置较低的大陆块之上的大型地质构造, 也叫做陆内架或陆
壳架。
大陆架是全球地质构造高度划分的最大单元,是包括大陆块和最大印度洋岛屿在内的地质实体。
大陆架由深海缓层、上地壳块、古山脉和一些隆升带,例如,欧亚大陆架、北美大陆架、南美大陆架组成,其中欧亚大陆架覆盖了欧洲、亚洲、中东以及俄罗斯全部地区。
除了欧亚大陆架,还有南美、非洲、北美、澳大利亚和南极洲五个大陆架。
它们均形成多条纬度上的构造带,部分带的形态可以弯曲,形成内曲折的构造沟。
大陆架位于海底,广泛地分布在世界各个地区,它们的几何形状对这些地区的地质演化有着重大的影响,它们也在総形貌上表明了地层的发育,更加把各地理区域联系起来,使洋流得以发育。
大陆架也为洋底温度以及陆地形貌提供了重要依据,重要地形特征也出现在大陆架上,例如,火山、断层、河流、山脉、克拉瑟。
大陆架的形成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构造形态、岩石复合性、火山活动等,它有助于探索地球内部物质的分布以及形成大陆块构造变化的过程。
大陆架也为地质学家提供了参考,他们把它们看作是大陆和海洋拉结联系的桥梁,并以此来理解世界各地质构造带和地球垂直分布的影响。
大陆架为地质演化过程提供了关键性信息,从而为人类更深入地理解地质构造演化过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和丰富的实践基础。
海洋概览 名词解释 大陆架
海洋概览名词解释大陆架大陆架:海洋底部相连接的较浅的区域。
包括岛屿以及由于陆地向海洋的自然延伸而扩展到大陆边缘的区域。
大陆架的形成是板块构造学说解释不同,生物礁发育、全球性的沉降、再加上海水的侵蚀作用所形成的海底高地。
潮汐运动:在月球引力作用下,地球表面的海水受到月球和太阳的万有引力的共同作用而周期性的围绕地球作圆周运动。
月球引力与太阳引力的合力方向在天球上投射的夹角叫合力。
月球引力的大小与太阳引力基本相等,但地球和月球间距离相当远,所以合力只有太阳引力的1/6左右。
潮汐现象与潮差和潮流有关,其原因是月球和太阳对地球的引力场以及地球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的变化,都会引起潮汐。
潮汐类型分为规则潮汐和不规则潮汐两种。
中潮区是指平均每天涨落两次的潮波都可能出现的水域;低潮区是指平均每天只有一次涨落的潮波出现的水域。
全日潮区的潮差很大,潮差一般在1。
2米以上,半日潮的潮差一般只有1。
8-3。
2米。
潮汐在各地并非一致,主要与月球和太阳的引潮力、地球的自转偏向力、大气环流、地理纬度位置等因素有关。
位于低纬的沿岸或河口处的海区,多受夏季风影响,海面上升,涨潮也较早较高,故在低纬度地区的河口处还常发生溯源侵蚀,这就是所谓的“赶潮”现象。
中国东部的沿海地区正处在冬夏风的交替控制之下,因此沿海各地的潮汐特点也有明显差异。
黄海、渤海地区属季风型半日潮,辽东湾、莱州湾、胶州湾和辽河口外海域属于不规则半日潮,山东半岛南岸属于全日潮。
黄海北部的盐城、连云港以及辽东半岛南岸的长山列岛附近属于不规则全日潮。
在杭州湾附近海域,属于不规则半日潮。
我国渤海的中部及山东半岛的北部属不规则半日潮,中部属规则半日潮。
秦皇岛至京唐铁路一线以北的冀东沿岸属于规则半日潮,该线以南属于不规则半日潮。
除了季节、洋流、潮汐的影响,不同的地理纬度还决定了沿海和内陆的海洋动力性质的差异。
在低纬地区,尤其是在沿岸,潮汐属于规则潮汐。
大陆架:位于大陆边缘与海岸之间的过渡区域。
浅析大陆架划界原则
浅析大陆架划界原则
大陆架是由欧洲大陆提出的一种国际政治思想,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的界限进行划分的一种国际关系。
它的原则在于,国家的界限应当建立在地理上的国界,由国家的国土和海洋边界组成。
这种划分的原则可以说是现代国家主权的基础,它为各国牢牢把持自己的领土,维护各国间的和平与稳定奠定了基础。
一般而言,大陆架划界原则主张将大陆上现存国家的界限划分在比较狭窄的地方,以此来确保每一个国家有独立的领土。
这就是所谓的大陆架原则。
它的传播和执行主要来源于欧洲,也可以说正是由于这一原则的实施,才使得欧洲这一地区的宗族融合变得更加容易,从而形成了今天欧洲各个国家的独立性。
同时,大陆架原则还承认各国在领土和海洋间的划界所确定的范围,以及实行国家间政治关系的自由和平原则。
它认为,每一个国家都应该独立行使主权,不受外来干涉,拒绝强制性的外交行为,以及实行任何形式的对其他国家的侵略与侵犯。
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好的保障国家的安全,以及同其他国家地区保持和平与友好关系。
此外,大陆架划界原则还倡导多边主义,以确保每一个国家的独立性。
它主张国家之间应该根据其共同利益和相互尊重原则,维护各国的安全和繁荣,建立起国家间的良好关系。
最后,大陆架原则还呼吁实行民族自治,以鼓励每一个民族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在国家间建立充分的民主自由。
总之,大陆架划界原则是国际政治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它
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基础,使得国家之间能够进行各种自由的政治交往。
它的划分原则,既保护了每一个国家的独立性,又为各国之间的和平和友谊打下了基础。
它对现代政治领域中所有国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学习。
地理地形知识:大陆架是什么?对海洋生态系统有什么影响
地理地形知识:大陆架是什么?对海洋生态系统有什么影响大陆架是从海岸线向外延伸至海底海脊的浅海区域,其面积广阔,可达到海平面以下200米以内,包括一定面积的陆地、河口平原和浅海海底地形。
大陆架周围都是深水海域,是海底地形上相对平坦的地区,是海洋种类最为丰富的区域之一。
大陆架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海洋生态系统具有很大的影响。
大陆架的形成是与地球历史长河中的地壳运动和海平面变化密切相关的。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南北极的冰川消融导致了海平面的上升,进而扩大了大陆架的范围,为海洋生态系统提供了更丰富的栖息和繁殖条件。
在大陆架内,营养物质含量丰富,光照充足,流速较慢,水体温度较稳定,这些优越的水生生境为繁衍生息的海洋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环境。
大陆架上生存着许多种类的海洋生物,从微小的浮游生物到巨型底栖动物,包括藻类、鱼类、甲壳类、贝类、柔软体动物、珊瑚等等,是世界海洋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物种间存在着各种相互作用,如食物链、共生等关系,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食物网,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生物能量。
大陆架有着重要的经济价值,因为它不仅为许多海洋生物提供了一个繁殖和生存的空间,同时也是各国重要的渔业资源。
许多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都与大陆架密切相关,特别是那些依赖渔业和旅游业获得经济收入的国家。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大陆架生态系统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大陆架上生活着许多物种,当家庭和工业废水排放到大陆架中时,它们的生存环境就会被严重破坏。
油污和塑料废弃物也严重影响了大陆架的生态系统,导致许多海洋生物死亡和归化物种的出现。
大陆架的滥捕和捕捞也对海洋生物的生存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为了保护大陆架的生态系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对污染源的控制、禁止滥捕和捕捞、建立保护区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够合理地利用大陆架资源,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保证人类能够永续发展。
总之,大陆架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变迁、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大陆架在地球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日韩东海大陆架划分
Sds绝对是假的
中韩两国在东海还有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 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与其划界,而韩国则主张按和划分 黄海大陆架相同的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两线之间便 形成了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1974年1月30日,韩国 与日本政府签订东海《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开发石 油和天然气等。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指出上述协定是 非法的、无效的。
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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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大陆架公约》对大陆架法律地位 作了规定:“沿海国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 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上述权利是 专属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采 其自然资源。任何人在未经沿海国明确同意时, 均不得进行这种活动,或是对大陆架提出权利 主张。”但是,条文中的“主权权利”与“主 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权权利”并不意 味着国家在内水和领海内所具有的那种权利性 质,它仅指沿海国为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 目的而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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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概况 东海是中国大陆东岸与太平洋之间的一个半封闭海,西接中国,
东接日本的九州,北邻黄海和韩国的济州岛,南以台湾海峡与南海 相通。东海南北长约550-750公里,东西宽约260-520公里,总面积 达752,000平方公里。东海海底地势与中国大陆一致,自西北向东 南逐渐倾斜,直至冲绳海槽。大陆坡东部的冲绳海槽,把大陆架与 琉球群岛隔开,因此在地质学上一般认为冲绳海槽是构成中日两国 大陆架的自然分界线。 东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1969年5月美国海洋学家埃 默里发表了题为《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的研究报告, 认为东海大陆架是世界上油气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这份报告引起 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随后,在1969年,埃默里又发表了《东海和黄 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的研究报告,明确指出在中国台湾与日 本之间的这片浅海海域存在一个世界规模的石油产区,认为东海大 陆架是世界上油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甚至有可能是另一个 “波斯湾”。1969年日本政府的一个考察团估计,钓鱼岛周围的大 陆架地区石油储量可达150亿吨。据此,东海地区对于我国来说是 深具能源战略地位的。
大陆架 名词解释
大陆架名词解释
在地理学意义上,大陆架指从海岸起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个地势平缓的海底地区的海床及底土,在大陆架范围内海水深度一般不超出200米,海床的坡度很小,一般不超过1/10度。
大陆架,是指大陆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
在过去的冰川期,由于海平面下降,大陆架常常露出海面成为陆地、陆桥;在间冰期(冰川消退,如现在),则被上升的海水淹没,成为浅海。
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
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
它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
大陆架含义在国际法上,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沿岸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大陆架有丰富的矿藏和海洋资源,已发现的有石油、煤、天然气、铜、铁等20多种矿产;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储量是整个地球石油储量的三分之一。
地理一人一个知识点高二
地理一人一个知识点高二地理是一门以地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涵盖了广泛的领域。
在高二地理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本文将针对地理中的一个知识点进行论述。
知识点:板块构造理论地球的板块构造理论是现代地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揭示了地球表面的构造与动力学活动。
据此理论,地球的外部硬壳被分为几个板块,这些板块不断相对移动,给地球带来地震、火山等地质灾害,并形成了地球上的山脉、大陆和海洋等地貌。
板块构造理论最早由德国地质学家阿尔弗雷德·魏格纳提出。
他在20世纪初观察到,地球上的大陆似乎可以拼合在一起,而且南美洲和非洲大陆的岩石类型和化石种类非常相似。
魏格纳通过研究地质地形、岩石、动物和植物化石等资料,提出了“大陆漂移”假说。
他认为,大陆是在远古时期相对移动的,并且原本曾是一个超大陆。
然而,由于当时没有充足的科学证据,魏格纳的观点遭到了当时地质学界的质疑。
直到20世纪60年代,古生物学家海弗勒和棱堤等人收集了大量的海底地形和地震活动的数据,并发现了地球表面存在对称的磁性条带。
这些发现使得板块构造理论重新受到关注,并被广泛接受。
如今,板块构造理论已经成为地质学和地理学的基础理论之一。
据板块构造理论,地球的外部硬壳被分为7个大型板块(包括欧亚板块、印度洋板块、太平洋板块等)以及一些小板块。
这些板块以“板块边界”为界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边界冲撞型、边界交汇型和边界扩张型。
边界冲撞型指的是两个板块向内挤压,形成造山带,例如喜马拉雅山脉的形成就是因为欧亚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冲撞。
边界交汇型则是两个板块相互滑动,产生地震活动,如旧金山附近的圣安德烈亚斯断层。
边界扩张型则是两个板块之间产生拉开的力,使得熔岩上升形成火山喷发,如大西洋地中海脊。
板块构造理论的发现与应用对于地理学的研究和人类生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它解释了地球上的大陆漂移现象,揭示了地球表面变化的规律。
其次,地震、火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都与板块构造有关,研究板块构造理论可以帮助人们预测和应对这些灾害。
【高中地理】高中地理常识积累:大陆架
【高中地理】高中地理常识积累:大陆架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
它的范围是从海岸线起,直到海底坡度显著增加的陆架坡折处为止。
陆架坡折处的平均水深为130米,也有把200米等深线作为陆架下限的。
其宽度大小不一,坡度缓和。
全球大陆架总面积为2710万平方千米,不到海洋总面积的10%。
大陆架是地壳运动或海浪冲刷的结果。
地壳的升降运动使陆地下沉,淹没在水下,形成大陆架。
海水冲击海岸,产生海蚀平台,淹没在水下,也能形成大陆架。
它大多分布在太平洋西岸、大西洋北部两岸、北冰洋边缘等。
大陆架海域随处可见陆地痕迹。
泥炭层是大陆架上有茂盛植物的证据。
泥炭层含有沉积物,以及尚未完全腐烂的植物枝叶,有机质含量非常高。
黑色或灰黑色泥炭可用作燃料。
贝壳层经常出现在大陆架上。
许多贝壳被压碎并堆积在一起,形成厚度不均匀的沉积层。
除了沉积物,陆地上的有机物也不断地被带到大陆架。
点击查看:更多高中地理常识分享由于陆地上营养丰富,大陆架已成为最肥沃的海域。
大陆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
已发现石油、煤炭、天然气、铜和铁等20多种矿物。
其中,已探明石油储量占地球石油总储量的1/3。
大陆架的浅海区域是海洋植物和海洋动物生长发育的好地方。
世界上大多数海洋渔业分布在大陆架海域。
还有海底森林和各种藻类。
有些可以加工成各种食品,有些是很好的医药和工业原料。
这些资源属于沿海国家。
上述内容就是《高中地理常识积累:大陆架》,相信大家在掌握了这部分知识点后,我们的知识储备会更及完善,从而帮助我们解决更多的地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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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原本是地理学上的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的距离”(联合国海洋公约法76条)
专属经济区是指临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00里。
因此,其既不领海,也不是公海,而是特殊的一类由国家来管辖的区域。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200海内是一个重叠的区域,因此造成其相应权利也有重叠和混同。
但作为相对独立的概念,两者还是有所所不同:
第一,权利形成的依据不同。
大陆架的权利取得,是国家固有的权利,是依照地理事实的依据而产生,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必须经过宣告而存在。
例如除去全封闭式的渤海、黄海的大陆架,我国在东海的大陆架最大宽度为325海里,最小出为167海里,一般宽度为216海里,依照我国中央政府网站()由国家测绘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东海北起长江北岸至济州岛方向一线,南以广东省南澳到台湾省本岛南端一线,东至冲绳海槽(以冲绳海槽与日本领海分界),正东至台湾岛东岸外12海里一线,面积77万平方千米。
南海的海底是一个巨大的海盆,海盆的山岭露出海面就是我国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这些海底山岭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
南海总面积350万平方千米”。
而对于专属经济区,我国则在98年颁布的《中华XX 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明确予以宣布。
第二,区域的范围不同,作为标准的200海里,对大陆架而言是最小的宽度,而专属经济区则作为上限来看待。
因此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就地域而言是一个包容的关系。
第三,权利的内容不同。
国家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仅包括矿物、非生物以及定居生物的开发利用权利,相对于专属经济区则为这一区域的所有资源。
例如鱼类的巡游活动,如果在大陆架巡游的渔业资源,国家一般不能设立专属捕鱼区,而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的巡游渔业资源,国家则可以独享。
再例如,在专属经济区开发矿物资源,国家独享权利,在大陆架超过200海里以外时,应当向国际海底管理局缴付实物或费用。
事实上,大陆架的划分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对亚洲而言并不合理。
首先基于中国古代一直以来镇压自己人民而不愿意积极对外扩张的政策,导致亚洲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如果我们一开始在古代就能够将亚洲其他部分的原住民统统消除掉便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然而我们没有这么做,使得现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方法我国与其他各国重叠现象时有发生。
划分方式的本身导致了亚洲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纠纷不断,如苏焦岩之中韩之争,东海之中日之争,南海的中越之争,中印尼之争等等。
其次,合作固然重要,但是由于没有充分的军事力量,使得我国在划分上并不处于较有利地位。
我国的武力威慑尚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再次,当前的国际社会舆论并不支持我国采取强硬的方式处理此类问题。
我国为此开战尚无完善的准备和充分的补给。
最后,国内的诸多问题,很有可能牵制了外交方面的努力。
例如执政党的腐败等等。
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我不知道,也无从回答,我只知道,为了遇到那个人,我等待了很多年,甚至快要忘了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
是心灵的寄托还是真实的感受,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执着于这份寻觅,我也不怕世事沧桑,更不怕容颜老去,哪怕还有一丝微弱的光,我都会朝着光芒勇敢的追逐。
爱情的世界里,究竟是什么样子?我曾经问了自己无数遍,我想象着,却给不出任何答案。
我只知道:我要遇见你,我渴望见到你,我要把全部的爱给予你!我为什么如此渴望爱情?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爱情早已命中注定。
都说,住在爱情世界里的人会变傻,她的欢喜和忧愁都会牵动着你的心,她哭了,你会心疼不已;她高兴,你会开心一整天。
因为你怕她生气,怕她伤身,怕她不够幸福,你只想把全世界的爱都给她,这样的吵架让你更心疼、更深爱她。
而他也和你一样,小心翼翼的呵护你们的爱情,都愿意为对方付出,都愿意对方是那个被爱多一点的人。
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对与错,只有爱与被爱,两个人都想多爱对方一点点,都想做那个爱的最深的人,她会把你放在心底,让你聆听她想你时的心跳,让你感受连呼吸的空气都有你的味道。
有人说,爱情有保鲜期,哪怕两个深爱的人,也逃不了魔咒。
还有人说,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动情,也更容易放弃爱情,甚至移情别恋,而我却笃定爱情的世界里只有你和我 .
还记得吗?你曾经无数次问我,什么时候去看你,而我何尝不想时刻在你身边!或许我们的爱情就是适合天南海北各居一方,也许这才是我们爱情保鲜的秘籍,静静的欣赏,悄悄的守望,深深的爱着 .
最美的爱情莫过于,一起漫步夕阳西下,看岁月写满人世繁华,一起欣赏落日余晖,听时光吟唱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