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绩考核及奖励制度(17.9修订)
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
二、奖励机制
1. 教学成果奖:对于在教学评估中表现优异的教师,根据评估结果给
予奖金奖励。
2. 教学创新奖:鼓励教师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对于有效提升教
学效果的创新实践给予奖励。
3. 学生满意度奖:根据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满意度高的
教师给予奖励。
4. 教学贡献奖:对于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如编写教材、开展教研活动等,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教学事故: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
学习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的处分。
2. 学生投诉:对于学生投诉并经查实的教师,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降级等处罚。
3. 教学评估不合格:连续两个学期教学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将进行培
训或调整教学任务,仍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 违反教学纪律:对于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
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教学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提出,并报学校
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奖罚,可由学校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试行稿)为了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在家长、社会的信度和效度,从本学期开始,试行科任教师奖惩制度,具体办法如下:一、教育教学质量奖(一)教育质量奖1.班级评为校级“模范班集体”的条件(1)班主任被评为模范班主任。
(2)本班各门主科在期末镇质量测评均在前三名。
2.被评为校级“模范班集体”,班主任奖励400元(4分),其他每位主科教师奖励200元(2分),副科教师奖励50元(分)。
(二)教学质量奖1.镇质量测评奖(1)学校所有教师有教学效果分,均采用在学区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的学生均分除以学区所有班级均分,再乘以量化考核中的教学效果的标准分。
(超出标准分以外的分数以奖励分计算。
详见《量化考核方案》。
(2)学校科任教师,在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中所任学科单科排名第一,奖800元(8分);排名第二,奖600元(6分);排名第三,奖400元(4分)。
代双班的教师都获奖,奖最高名次加下一名次的一半。
包班领导奖励所包班级主课都前三名的最低奖,双班主课都获奖,算法和双班教师一样。
排名倒所第一,罚科任教师200元(2分),连续两学期排名倒数第一的教师,不担任该学科教学工作。
(3)每学期科任教师在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中所任学科单科成绩与上学期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相比,每上一个台阶奖励50元,多个台阶递加(乘1、2、3……)。
(4)镇教育办班级团体奖金的分配办法:(每学年将一次,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每学期奖金按一半来分配。
)只奖励取得前五名的任课教师。
班级团体第一名的班级,获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2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0元。
班级团体第二名的班级,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9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75元。
班级团体第三名的班级,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6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50元。
班级团体取得前三名的班级,任课教师奖金的分配,用镇教育办总奖金减去第四名、五名任课教师的获金,剩余的奖金由取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任课教师,分别按4:3:2的比例发放。
教学成绩奖罚制度
教学成绩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
整体教学水平。
2. 奖罚制度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位教师的努力得到合理评价
和相应的回报。
二、奖励机制
1. 成绩优异奖:每学期对教学成绩排名前10%的教师给予奖金奖励,
并颁发荣誉证书。
2. 进步显著奖:对于教学成绩提升幅度最大的教师,给予特别奖励,
以鼓励持续改进。
3. 创新教学奖:鼓励教师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对于有效提升学生学习
兴趣和成绩的教学创新给予奖励。
4. 学生满意度奖:通过学生评价反馈,对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成绩落后惩罚:对于连续两学期教学成绩排名后5%的教师,将进行警告并要求提出改进计划。
2. 教学事故惩罚:对于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的严重教学事故,将根据
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记过、降薪、解聘等。
3. 学生投诉惩罚:对于学生投诉较多的教师,经调查属实后,将给予
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
1. 成立奖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
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每学期结束后,根据教学成绩、学生反馈等综合因素进行奖罚评定。
3. 奖罚结果将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制度
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制度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制度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
(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
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
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
(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
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
教师教学成绩奖罚制度
教师教学成绩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为了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
奖罚制度。
2. 原则:公正、公平、透明,以教学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
二、奖励制度
1. 教学成绩优秀奖:每学期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教学评估,评选出优
秀教学成绩奖。
2. 教学创新奖: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上的创新,对有显著
成效的教师给予奖励。
3. 教学贡献奖:对在教学、教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教学成绩不达标惩罚:对于连续两学期教学成绩低于标准线的教师,将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改进。
2.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的严重教学事故,将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教学不端行为处罚:对于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将
给予严厉处罚,并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评价标准
1. 学生考试成绩:占评价标准的50%。
2. 教学评估:包括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占评价标准的30%。
3. 教学创新与贡献:占评价标准的20%。
五、奖罚实施
1. 每学期结束后,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评选。
2. 对于获奖教师,学校将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对于受罚教师,学校将记录在个人档案,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教师教学成绩奖惩制度
教师教学成绩奖惩制度为鼓励教师认真搞好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巩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特拟定本制度。
(一)成绩的认定与计算:1、县抽评科目获奖,获奖科目实行对等奖。
2、升位奖:如果接替他人所教学科,且接替后在县抽评中获奖奖金分配按时间长短进行分配。
获奖证书与时间有关:如接替他人上课超过两个月(包括两个月),获奖证书由最后一人所得。
(若在学校获奖奖金分配按以上规定执行)。
3、统考非抽评科目获奖:(基础学科,按平均分计算)(1)a、获校级第一名者奖200元+超年级平均分(0至5个百分点*10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15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20元;20个百分点以上*30元)=最后奖金。
b、获第二名者平均分在第一名的95%以上奖150元。
C、反之低于年级平均分惩(0至5个百分点*5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7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10元;20个百分点以上*15元)=最后罚金。
(2)非基础学科,按平均分计算a、获校级第一名者100元+超年级平均分(0至5个百分点*5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7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10元;20个百分点以上*15元)=最后奖金。
b、获第二名者平均分在第一名的95%以上奖80元。
C、反之低于年级平均分惩(0至5个百分点*3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4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5元;20个百分点以上*7元)=最后罚金。
非基础学科平均分百分制不得低于40分,低于40分不设奖,惩该科教师50元。
基础学科是: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九年级政治、历史。
非基础学科是:初中七八年级历史、政治,生物、地理。
小学英语。
平均分以开学初人数为准。
中途学生生病转学或其它情况,有医院住院证明,急珍证明,转学证明或其它情况证明不计算成绩,反之,作为流失的学生,以零分计算,计入该班成绩,计算平均分。
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是根据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的一项制度。
具体的办法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教师的授课效果、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实施、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等指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学生评价考核: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了解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同行评议考核:由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对同行进行评议,评估教师的教学技能、教育教学理念、团队合作能力等指标,根据评议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4. 教学研究成果考核:评估教师在教育研究领域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教育研究项目、获得教育研究成果奖等,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5. 专业能力考核: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方法与技能等,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6. 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之间的良好关系等,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通过上述考核内容的综合评定,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务提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以激励教师
积极进取,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需要建立规范的考核程序和评价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合理。
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
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一、考核目标和原则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可操作的评价体系,以激励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升。
考核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多元化评价、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安排1. 教学成果(60%)(1)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业进步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成绩优秀的教师将得到高分。
(2)教学质量:通过学生的日常表现、作业质量、听课评价等多个方面综合评定教师的教学质量。
优秀的教师应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2. 教育贡献(20%)(1)学生素质教育:通过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创造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价。
第1页/共4页(2)学校管理与文化建设:对教师在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价。
3. 师德表现(10%)(1)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2)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关系:评价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关系是否和谐。
4. 个人发展(10%)(1)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学习和提升: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学习和提升方面的表现。
(2)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评价教师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情况。
三、奖励机制1. 教学成果优秀奖:(1)优秀教师奖: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水平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教学成果突出个案奖:评选出突出个案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 教育教学创新奖: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3. 教育贡献奖:对在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师德表现奖:对教师的师德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
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制定了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励对象。
本奖励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
二、奖励内容。
1. 学业奖励,对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 课堂表现奖励,对在平时课堂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老师的表扬、校长奖状等。
3. 学科竞赛奖励,对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包括奖金、奖状、奖杯等。
4. 学习进步奖励,对在学期内取得明显学习进步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包括奖金、学习用品等。
三、奖励标准。
1. 学业奖励标准,一等奖要求成绩排名前5%,二等奖要求成绩排名前10%,三等奖要求成绩排名前20%。
2. 课堂表现奖励标准,要求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听讲、作业完成情况良好等。
3. 学科竞赛奖励标准,要求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4. 学习进步奖励标准,要求学生在学期内成绩有明显提高。
四、奖励管理。
学校将成立奖励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的执行情况,保证奖励的公平公正。
五、奖励效果。
通过实施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培养未来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总之,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的出台,不仅能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还能够提升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努力,实现教学成绩奖实施方案的目标,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是为了展现学校对学生在中学学业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同时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该奖励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学业奖励:对在学业成绩上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奖励,如奖学金、学习优秀奖等。
奖励可以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学科竞赛成绩等进行评定。
2. 品德奖励:重视学生的品德培养,对表现出品德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如道德模范、优秀班干部等。
奖励可以根据学生在日常行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社会实践奖励: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在实践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奖励,如暑期社会实践奖、社会公益奖等。
4. 学科竞赛奖励: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如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科学竞赛等。
奖励可以根据学生在竞赛中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
5. 学科能力提升奖励: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能力提升项目,对完成学科提升任务的学生给予奖励。
奖励可以根据学生参与学科能力提升项目的时间和能力提升效果进行评定。
6. 课外活动奖励:对在课外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如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
奖励可以根据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和成绩进行评定。
以上奖励制度能够激励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上取得更好的发展,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也能够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促进全体学生的进步。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是指针对中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定和奖励的制度。
一、奖励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奖励激励教师和学生在初三年级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2. 原则:公平公正、市场化竞争、激励鼓励、多层次奖励。
二、奖励内容
1. 教师奖励:
(1) 教学能力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学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2) 教研成果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3) 教学创新奖:评选在初三年级教学中创新教学方法、有效提高学生成绩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2. 学生奖励:
(1) 学科竞赛奖:评选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2) 学业进步奖:评选在初三年级学业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3) 优秀班干部奖:评选在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三、评选和奖励机制
1. 评选机构: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教师和学生家长组成。
2. 评选依据:评选依据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教学创新、学科竞赛成绩、学业进步、班级管理等方面。
3. 奖励形式:可以采取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进行奖励。
四、奖励的政策保障
1. 资金保障:学校将保证奖励资金的充足,并确保公平分配。
2. 政策支持: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3. 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教师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教师教学质量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提升教师教学质量,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教师。
二、奖励制度1. 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期结束后,根据学生评价、教学成果和教学创新,评选出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教学创新奖: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方法和内容的创新,对于有显著创新成果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学生满意度奖: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高的老师给予奖励。
4. 教学成果奖:对于在教学竞赛、学生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教学质量不达标惩罚:连续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低于标准,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教学事故惩罚: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教学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等。
3. 教学态度问题惩罚:对于教学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的教师,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4. 教学内容错误惩罚:对于教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的教师,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
四、考核与评价1. 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价由教务部门负责,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评价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学成果、教学创新等。
五、申诉与复议1. 教师对奖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2. 教务部门负责受理申诉,并组织复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教务部门所有。
七、其他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2.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是为了激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的一项奖励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初三年级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面发展。
具体的制度安排如下:
1. 奖励对象:初三年级学生
2. 奖励标准: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参与课外活动等方面。
3. 奖励评定方式:学校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 奖励内容: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可以是奖学金、奖品、荣誉称号等。
5. 奖励公示:学校将公示获奖学生的名单,并在校园网站、公告栏等地方进行宣传。
6. 奖励发放:学校将在学年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进行表彰。
通过这项奖励制度,中学可以激励初三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习兴趣和动力,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同时,也能够树立起学习典范和表率,对其他学生起到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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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为体现按劳取酬、按绩取酬的分配优越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期末统考(一)统考学科对期末统考(含地生、信息技术等八年级结业考试学科)的学科,设立均分、总分名次和单科优秀数奖惩制。
对非统考学科(音、体、美及非结业毕业考试学期的信息技术等),设立综合考核奖惩制,具体奖惩办法:1、总分名次奖:期末统考各科总分名次,在学校的该年级学生总数前5%的,奖班级教师40元/生;前6%—15%的,奖班级教师25元/生;前16%—20%的,奖班级教师15元/生(以上计算均四舍五入)。
奖金由班主任根据本班实情,按劳、按绩公正、公平分配(分配方案由班主任报到教导处,教导处将奖金分解到学科教师个人,以下同类情况方法相同)。
2、期末统考学科优秀数奖励标准:按期末统考常规要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进行的考试,以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取前20%的学生作为优秀人数,并确定相对优秀分,按优秀人数奖励该任课教师,奖励标准:语数外学科每个优秀数奖励10元,理化学科7.5元,政史学科6.5元,地生及信息技术学科每个优秀数奖励5元。
3、小学毕业考试、期末抽测等视具体情况比照执行,具体措施由教导处拿出。
(二)非统考学科奖对音、体、美及非结业毕业考试学期的信息技术等非统考学科设基本奖100元。
但该科教师只有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片、县及以上级别的相关竞赛、汇演等,才可享受基本奖。
对于学生参赛获奖的,学校另外对任课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见下文的“三、竞赛辅导奖”。
二、中考1、重点高中录取奖励:(1)凡中考等级分达旌德中学正招线(不含分解指标线),奖班级600元,另奖班主任100元;(2)参与分配的对象:凡学科考分计入当年中考总分的任课教师;(3)奖金分配办法由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协商制定,学校建议:计算奖金兼顾课时和分值,若计算课时分享奖金,则在初二阶段终结性考试的学科,如地理、生物信及息技术等,应按当时终结性考试时的周课时数计算。
教务处考试奖罚制度
教务处考试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成绩奖:对于在期末考试中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2. 进步显著奖:与上学期相比,成绩提升超过20%的学生,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 单科状元奖:每门课程成绩最高者,授予单科状元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4. 全勤奖:学期内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记录的学生,颁发全勤奖,并在期末给予一定的奖励。
5.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根据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 缺考惩罚:未经请假而缺考的学生,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且需在规定时间内补考。
2. 作弊惩罚:在考试中发现作弊行为的学生,取消该科目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迟到早退惩罚:学期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次数的学生,将受到警告,并可能影响其评优资格。
4. 成绩不达标惩罚:对于学期内某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需参加补考或重修,直至成绩达标。
5. 学术不端惩罚:对于在学术活动中存在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监督与执行1. 考试监督委员会:成立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试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考试的公正性。
2. 奖惩公示:所有奖罚结果需在校内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3. 申诉机制:学生对奖罚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需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其他规定1. 奖罚制度更新:教务处应根据教育发展和学生需求,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2. 奖罚记录管理: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教学成果嘉奖制度_规章制度_
教学成果嘉奖制度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加分:1、教学技能:一等奖:全国级4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校级3分;二等奖:全国级32分,省级16分,市级8分、校级2分;三等奖:全国级24分,省级12分,市级6分;2、经验成果:(1)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或主办的刊物)中,论文获奖或发表均按以下标准计分:(其中“论文发表”均算该级别的一等奖)一等奖:全国级10分,省级6分,市级3.5分;二等奖:全国级 8分,省级5分,市级3 分;三等奖:全国级 7分,省级4分,市级2.5分;3、荣誉称号(凭证书原件)(1)个人荣誉称号指“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2)奖励办法:全国级8分,省级5分,市级4分、局级2分、校级1分(3)个人单项奖(指在某次活动中获得的荣誉,如“优秀”、“优秀师德论文”等)按以上奖励办法的一半计算。
4、交流展示:(1)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安排,教师承担校级及以上教研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展示课堂教学水平,但未评等级(或未发证书)的,每次按“教学技能”的一等奖加分,即校级3分、市级10分、省级20分、国家级40分。
(2)由本人独立备课、撰稿并担任某专题的培训、交流的(必须是上台发言),每次均按“教学技能”的一等奖加分,即校级3分、市级10分、省级20分、国家级40分。
(3)在学校迎接检查、验收工作中,被挑选来参加测试、座谈且表现良好、为校争光的,根据重要性和难易度,每人次加0.5—2分。
二、发放奖金:1、对于正面宣传学校新人新事登报入刊的文章,对作者给予奖励。
在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全国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500字以下每篇分别奖给作者20元、50元、100元、200元。
500字以上的每篇分别奖给作者30元、60元、150元、300元。
2、对各类竞赛的奖励如下: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竞赛,可获以下奖金。
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计划
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计划本次工作计划介绍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计划旨在建立一个全面、公正和高效的评价体系,以激励教师和学生,提高教学质量。
本计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收集并分析国内外教学成果评价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奖励制度。
二、实施阶段:1. 开展教学成果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学生给予奖励。
3. 组织培训和研讨会,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三、监测与调整阶段:1. 建立监测体系,实时了解评价与奖励制度的运行情况。
2.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评价指标和奖励标准。
3. 确保评价与奖励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总结与推广阶段:1. 总结经验,形成案例,推广优秀实践。
2. 完善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使之成为长效机制。
本计划以提高我国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激励教师投身教育事业,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贡献力量。
以下是详细内容一、工作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Z府高度重视教育质量,明确提出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在此背景下,本计划应运而生,旨在建立全面、公正、高效的评价体系,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内容1.开展教学成果评价:结合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活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教育政策、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特点,确定评价指标,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制定奖励制度:设立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等,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学生给予奖励。
4.组织培训和研讨会: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分享优秀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5.监测与调整:实时了解评价与奖励制度的运行情况,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评价指标和奖励标准。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1.目标:建立全面、公正、高效的评价体系,提高我国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期末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期末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教学成果奖: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教师所带班级平均分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水平的,给予一定奖励。
2. 教学创新奖:鼓励教师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如翻转课堂、项目式学习等,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给予奖励。
3. 学生满意度奖:通过学生评价系统,对获得高满意度的教师进行奖励。
4. 教学贡献奖:对在教学研究、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5. 优秀团队奖:对团队合作良好,整体教学质量高的教研组或团队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1. 教学事故处罚:对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教学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2. 教学成绩不达标处罚:教师所带班级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水平的,根据差距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
3. 教学态度问题处罚:对教学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的教师进行处罚。
4. 教学内容问题处罚:对教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或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严重不符的教师进行处罚。
5. 学生评价低处罚:对连续多次获得低学生满意度评价的教师进行处罚。
三、奖罚实施细则
1. 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3. 教师有权对奖罚结果提出异议,学校应设立相应的申诉机制。
4. 奖罚结果与教师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挂钩,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四、其他规定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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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考核赋分及奖励制度
(2019年9月修订)
一、成绩统计
1、成绩来源
以中心小学组织的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作为统计依据,如果教育局组织某个年级全员期末检测,该年级成绩以教育局组织的检测成绩作为统计依据。
2、统计人数的确定
按电子学籍人数的90%作为统计数据,把各科检测成绩按合计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去掉后10%(四舍五入法),但保证每班至少去掉1人。
3、成绩折合
成绩登记表中学生各科的成绩都是100分,只是在计算合计时,按语文、数学各100分,科学40分、英语30分、品德与社会30分进行折合。
4、以班级为单位的成绩统计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得出各科平均分,合计按第三条中的折合办法进行统计。
二、考核赋分
1、学校年度综合考核赋分
以学校为单位统计的成绩统计,作为学校年度综合考评中“教学成绩考核”项目赋分依据,赋分办法:本校平均分
/各校平均分的最高分×项目标准分。
2、任检测学科的教师量化考核赋分
赋分计算方法:本学科平均分/本学科平均分的最高分×40,任两个及以上检测学科取平均值。
3、学校领导干部(教导主任以上)考核赋分
(1)本校平均分/各校平均分的最高分×40×0.5+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考核赋分(计算方法同任课教师)×0.5;(2)本校平均分/各校平均分的最高分×40×0.5+本校检测学科教师的平均分×0.5,两种计算方法,取二者最高分。
4、无检测学科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及奖励办法
(1)纯专职专用室教师(如:专职音体美卫教师、信息教师、心理教师、大队辅导员、报账员、专用室管理员)教学成绩的考核赋分取本校检测学科教师的平均分。
(2)非专职教师不担任统考科目的教师考核赋分为取本校检测学科教师的最低分。
(3)常年病休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教师教学成绩考核赋分直接定为0分。
5、任教科目数调控分
以任两个检测学科为标准,任三个检测学科加1.5分;任四个及以上检测学科加3分,只任一个检测学科减0.5分(领导干部除外)。
三、奖金发放
1、基层学校教学成绩奖励
奖励校长和分管教学的领导。
基层学校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奖励前六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
校长和分管教学的领导按6:4比例分配。
2、班级教学成绩奖励
奖励班主任和检测学科教师。
班级总平均分达到全街道同年级总平均分及以上,并按同年级部班级总平均分排名奖励前十名,分别奖励一、二年级200元、160元、130元、110元、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三至五年级分别奖励300元、260元、230元、200元、180元、160元、140元、120元、100元、80元;六年级按三至五年级的 1.2倍计算。
班主任和英语、科学、品社学科教师按3:1:1:1比例分配。
3、教师单科教学成绩奖励
奖励任课教师。
单科平均分达到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总平均分及以上,并按同年级部同学科班级平均分排名奖励前十名,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分别奖励180元、150元、130元、120元、110元、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三至六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分别为150元、130元、110元、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40元。
4、中心小学奖励
以基层学校教学成绩奖励总额为基数,按校长、书记各14%,分管教学副校长、教研员各12%,少先总队辅导员、会计、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妇委会主任和信息员各8%的比例分配。
柳城街道中心小学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