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司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 之时
B.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法律结果,但不为设立的必 然结果。
C.法律效力不同。公司在被核准登记前,只是设立中的公司,此时公司不具 备独立的主体资格。
• D.解决有关行为争议的依据不同:公司设立中,一般依据发起人订立 的设立协议来解决;但关于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由依据有关行政法规 (发起人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 ①公司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 • 什么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和国家等。 • ②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条件和程序。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 ③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 • ④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不同。 • 相对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无论在设立程序上,还是在设立行为的内容
• 3、施天涛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 4、肖海军主编:《商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版。
• 5、周林彬、任先行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0年版。
• 6、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7年 版。
• 7、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
上,比其他公司复杂。
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区别?
•
所谓公司成立,表示的是一种结果,是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法定条件,
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事
实。
• 公司营业执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⑴两者区别:
• A.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设立和成立体现公司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的连续、完整的过程。
(四)公司的分类
• ⒈按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的不同,公司通常 被分为五种基本形式:
• ⑴无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
• 有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织的、股东对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 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特点: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
•
(四)公司的分类
• ⑶两合公司:特点为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 股东组成。
– A.“财产”;“有财产才有人格”。 – B.“独立”; – C.“必要”。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二)公司的特征(重点理解)
• ⑴营利性—企业的生命和根本 不仅是指其自身的盈利,并且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 。
⑵社团性—公司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又称为公司的社团性。公司是 社团法人的一种,是通过成员的共同出资组成的。
• 2003年8月,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 棉纺厂供各种棉布共计400包,价款200万元,星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 需方,各提货200包,价款各为100万元,货到2个月后付款。
• 发货后3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万利棉纺厂的货款, 万利棉纺厂遂以兴盛集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公司的经济 责任。
• 兴盛集团辩称: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万利棉纺厂应 以星海公司为被告。而宏利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 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因此兴盛集团不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万 利棉纺厂的诉请。
• 〖问题〗
• 此案应如何处理?
• 〖法院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利棉纺厂和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的棉布购销合同 合法有效,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宏利公司为兴盛 集团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兴盛集团承担。兴盛集团 与张某在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条款,对 外无法律效力。
⒉英美法系国家(基本含义):数人出于共 同目的而进行的组合,并且是为了营利而经营 业务,本质上是法人和有限责任。
⒊我国: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依公司法的规 定出资设立,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法人。《公司法》第2、3条—本法所称公司是 指依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
对于“法人”概念的理解
• 法人是一种组织,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 那么,何谓“人格”?何谓“独立的法律人格”?
何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
①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 ②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 ③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⑴ •
母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
一定控制权的公司。
⑵子公司——其资本或股份的大部为另一公司控制,且其经营管理活动要
受其制约的公司。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四)公司的分类
• ⒊以公司的管辖关系为标准,可分为总公司和 分公司
• ⑴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从组织上、业 务上管辖其他公司的公司。受管辖的公司叫分公 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⑵分公司——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其他公 司管辖的公司。
• E.行为人不同。公司设立的当事人主要是发起人和认股人;公司成立 涉及发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有权批准公司成立的政府机关)。
• ⑵二者的联系:设立是成立的前提,成立是设立的继续或后果 。
二、公司设立条件
• (一)概念 • 所谓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指法律规定设立公司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 (二)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 • 1 、公司设立的人数要件(有限:1人及以上,股份:2-200人为发起人)。
⑶意志关系不同 • 子:独立意志 分:被本公司管理
⑷财产责任不同 • 子:独立承担 分:本公司承担
案例:
• 兴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星 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 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
• 2003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 长李某,李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 需棉布,遂给李某牵线介绍。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 (-)概念 • 【公司资本】(capital),又称股本,是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由全体股
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 (二)特征 • 1.资本是公司法人财产总额 • 2.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 3.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
“注册资本”解释
• 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股份公司——
包括两个问题: (一)公司设立成功 (二)公司设立失败
(一)公司设立成功
• 1、设立成功对公司的效力。 • ①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 • ②承担发起人设立行为的后果。 • 2、设立成功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②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因设立行为所
注:对一人公司(指股东只有一人,全部股份由一人拥有的公司)的承认
与否定。思考:一人公司对公司社团性是重大挑战。
⑶法人性—独立性 公司是企业法人,因此公司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依法成立;拥有独立的 必要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
例外: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案例
(三)公司的机制
• 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 特点: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⑸股份两合公司 • 它与两合公司的主要不同之处 是,股份两合公
司中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部分被划分成了股份, 且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而来的。
(四)公司的分类
• ⒉按公司从属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
2 、公司设立的资本要件。各国公司法均要求公司必须拥有与其生产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新法取消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年限限制。
3 、公司设立的组织要件。指设立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
名称,建立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机构,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生产经营条件。
新旧对比:
见单独课件
三、公司设立的效力(了解)
致,且得到公司认可,则最后应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设立失败
• 1、设立失败对公司的效力 • 公司不能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未成立。 • 2、设立失败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对设立费用和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 ②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 • ③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
•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承担。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法
• (一) 概念 1、公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说。
• ⑴ 狭义的指以“公司法”命名的法典或单行公 司法,如我国的。
• ⑵ 广义的不仅包括法典形式的统一《公司法》, 而且包括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其他法律、法规、 法令、规章、司法解释等,它们都属于公司法的 法律渊源。
• S市甲、乙、丙三家饮料厂共同发起设立华爽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制定了发起 人协议和公司章程,并且约定发起人分别承购 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经批 准之后,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 股。S市共有500余人按照招股章程应募并缴纳 了第一次的股金。但缴款之后,迟迟未见华爽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拟设的公司因发起 人内部矛盾及违反有关规定不欢而散。
• 含义: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 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公司法
• 2、调整对象 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和部分经营关系 3、性质 指公司法的主要属性,关于它的研究,我国学
者有不同观点,其中选取石少侠教授的观点: • 1)它是组织法。因为它确认了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的名称、住所和能力;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股 东的法律资格、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组 织性问题。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 三、公司法
本节包括三个问题:
(2)法人的分类:大陆法系
法人
公法人
私法人
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
公益性社团法人
营利性社团法人
一般意义的
依法成立的公司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一)公司的概念(理解) 1、大陆法系国家: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社团法人。
• 特点: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经营活动主要有赖于本公 司的意志。如商业银行下的营业部分支机构。
比较: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同异
• ⒈ 同——都属于基础公司的下属公司 ⒉ 异—— 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 ⑴主体资格不同 • 子:法人 分:分支机构,非法人
⑵财产关系不同 • 子:独立的财产 分:公司财产属于本公司
三、公司法
• 2)它是公法化了的私法。公司法属公法规范干预较多的一个私法,因为在公 司法中有一些公法规范的规定,例如关于公司审核登记的规定。还有刑法中 惩治公司犯罪的规定。
• 3)它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行为规范。
• 附:主要参考书目
• 1、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年版。
• 2、范健、王建文著:《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 法院判决,星海公司给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103.5万元,兴盛集 团给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共103.5万元。
评析:
本案涉及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主体资格问题。 • 本案中,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子公司,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其民事责任应由兴盛集团来承担。法 院在判决中对此进行明确区分是正确的 。
第二节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和特征 包括三个问题: • 1.公司设立的概念 •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何为发起人? 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不同?
1.公司设立的概念
•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案例】
• S市股民推举王某等五人为代表与甲、乙、丙 三家饮料厂联系退款。三个发起人互相推诿。无 奈,王某等五人代表500余名股民向S市法院起诉, 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股款。
• 问题: • 股民已缴纳的股款应否退还?应如何退还?
第三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 ☆本节包含三个问题: •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 二、公司资本的法律原则 • 三、公司资本的变动
B.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法律结果,但不为设立的必 然结果。
C.法律效力不同。公司在被核准登记前,只是设立中的公司,此时公司不具 备独立的主体资格。
• D.解决有关行为争议的依据不同:公司设立中,一般依据发起人订立 的设立协议来解决;但关于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由依据有关行政法规 (发起人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 ①公司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 • 什么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和国家等。 • ②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条件和程序。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 ③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 • ④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不同。 • 相对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无论在设立程序上,还是在设立行为的内容
• 3、施天涛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 4、肖海军主编:《商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版。
• 5、周林彬、任先行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0年版。
• 6、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7年 版。
• 7、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
上,比其他公司复杂。
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区别?
•
所谓公司成立,表示的是一种结果,是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法定条件,
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事
实。
• 公司营业执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⑴两者区别:
• A.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设立和成立体现公司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的连续、完整的过程。
(四)公司的分类
• ⒈按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的不同,公司通常 被分为五种基本形式:
• ⑴无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
• 有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织的、股东对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 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特点: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
•
(四)公司的分类
• ⑶两合公司:特点为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 股东组成。
– A.“财产”;“有财产才有人格”。 – B.“独立”; – C.“必要”。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二)公司的特征(重点理解)
• ⑴营利性—企业的生命和根本 不仅是指其自身的盈利,并且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 。
⑵社团性—公司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又称为公司的社团性。公司是 社团法人的一种,是通过成员的共同出资组成的。
• 2003年8月,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 棉纺厂供各种棉布共计400包,价款200万元,星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 需方,各提货200包,价款各为100万元,货到2个月后付款。
• 发货后3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万利棉纺厂的货款, 万利棉纺厂遂以兴盛集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公司的经济 责任。
• 兴盛集团辩称: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万利棉纺厂应 以星海公司为被告。而宏利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 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因此兴盛集团不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万 利棉纺厂的诉请。
• 〖问题〗
• 此案应如何处理?
• 〖法院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利棉纺厂和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的棉布购销合同 合法有效,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宏利公司为兴盛 集团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兴盛集团承担。兴盛集团 与张某在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条款,对 外无法律效力。
⒉英美法系国家(基本含义):数人出于共 同目的而进行的组合,并且是为了营利而经营 业务,本质上是法人和有限责任。
⒊我国: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依公司法的规 定出资设立,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法人。《公司法》第2、3条—本法所称公司是 指依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
对于“法人”概念的理解
• 法人是一种组织,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 那么,何谓“人格”?何谓“独立的法律人格”?
何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
①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 ②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 ③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⑴ •
母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
一定控制权的公司。
⑵子公司——其资本或股份的大部为另一公司控制,且其经营管理活动要
受其制约的公司。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四)公司的分类
• ⒊以公司的管辖关系为标准,可分为总公司和 分公司
• ⑴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从组织上、业 务上管辖其他公司的公司。受管辖的公司叫分公 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⑵分公司——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其他公 司管辖的公司。
• E.行为人不同。公司设立的当事人主要是发起人和认股人;公司成立 涉及发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有权批准公司成立的政府机关)。
• ⑵二者的联系:设立是成立的前提,成立是设立的继续或后果 。
二、公司设立条件
• (一)概念 • 所谓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指法律规定设立公司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 (二)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 • 1 、公司设立的人数要件(有限:1人及以上,股份:2-200人为发起人)。
⑶意志关系不同 • 子:独立意志 分:被本公司管理
⑷财产责任不同 • 子:独立承担 分:本公司承担
案例:
• 兴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星 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 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
• 2003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 长李某,李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 需棉布,遂给李某牵线介绍。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 (-)概念 • 【公司资本】(capital),又称股本,是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由全体股
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 (二)特征 • 1.资本是公司法人财产总额 • 2.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 3.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
“注册资本”解释
• 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股份公司——
包括两个问题: (一)公司设立成功 (二)公司设立失败
(一)公司设立成功
• 1、设立成功对公司的效力。 • ①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 • ②承担发起人设立行为的后果。 • 2、设立成功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②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因设立行为所
注:对一人公司(指股东只有一人,全部股份由一人拥有的公司)的承认
与否定。思考:一人公司对公司社团性是重大挑战。
⑶法人性—独立性 公司是企业法人,因此公司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依法成立;拥有独立的 必要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
例外: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案例
(三)公司的机制
• 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 特点: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⑸股份两合公司 • 它与两合公司的主要不同之处 是,股份两合公
司中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部分被划分成了股份, 且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而来的。
(四)公司的分类
• ⒉按公司从属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
2 、公司设立的资本要件。各国公司法均要求公司必须拥有与其生产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新法取消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年限限制。
3 、公司设立的组织要件。指设立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
名称,建立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机构,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生产经营条件。
新旧对比:
见单独课件
三、公司设立的效力(了解)
致,且得到公司认可,则最后应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设立失败
• 1、设立失败对公司的效力 • 公司不能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未成立。 • 2、设立失败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对设立费用和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 ②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 • ③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
•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承担。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法
• (一) 概念 1、公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说。
• ⑴ 狭义的指以“公司法”命名的法典或单行公 司法,如我国的。
• ⑵ 广义的不仅包括法典形式的统一《公司法》, 而且包括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其他法律、法规、 法令、规章、司法解释等,它们都属于公司法的 法律渊源。
• S市甲、乙、丙三家饮料厂共同发起设立华爽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制定了发起 人协议和公司章程,并且约定发起人分别承购 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经批 准之后,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 股。S市共有500余人按照招股章程应募并缴纳 了第一次的股金。但缴款之后,迟迟未见华爽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拟设的公司因发起 人内部矛盾及违反有关规定不欢而散。
• 含义: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 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公司法
• 2、调整对象 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和部分经营关系 3、性质 指公司法的主要属性,关于它的研究,我国学
者有不同观点,其中选取石少侠教授的观点: • 1)它是组织法。因为它确认了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的名称、住所和能力;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股 东的法律资格、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组 织性问题。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 三、公司法
本节包括三个问题:
(2)法人的分类:大陆法系
法人
公法人
私法人
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
公益性社团法人
营利性社团法人
一般意义的
依法成立的公司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一)公司的概念(理解) 1、大陆法系国家: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社团法人。
• 特点: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经营活动主要有赖于本公 司的意志。如商业银行下的营业部分支机构。
比较: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同异
• ⒈ 同——都属于基础公司的下属公司 ⒉ 异—— 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 ⑴主体资格不同 • 子:法人 分:分支机构,非法人
⑵财产关系不同 • 子:独立的财产 分:公司财产属于本公司
三、公司法
• 2)它是公法化了的私法。公司法属公法规范干预较多的一个私法,因为在公 司法中有一些公法规范的规定,例如关于公司审核登记的规定。还有刑法中 惩治公司犯罪的规定。
• 3)它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行为规范。
• 附:主要参考书目
• 1、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年版。
• 2、范健、王建文著:《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 法院判决,星海公司给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103.5万元,兴盛集 团给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共103.5万元。
评析:
本案涉及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主体资格问题。 • 本案中,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子公司,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其民事责任应由兴盛集团来承担。法 院在判决中对此进行明确区分是正确的 。
第二节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和特征 包括三个问题: • 1.公司设立的概念 •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何为发起人? 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不同?
1.公司设立的概念
•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2.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案例】
• S市股民推举王某等五人为代表与甲、乙、丙 三家饮料厂联系退款。三个发起人互相推诿。无 奈,王某等五人代表500余名股民向S市法院起诉, 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股款。
• 问题: • 股民已缴纳的股款应否退还?应如何退还?
第三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 ☆本节包含三个问题: •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 二、公司资本的法律原则 • 三、公司资本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