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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精选ppt课件

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精选ppt课件

2023/10/20
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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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款违规行为
✓违反存款自愿的原则,强行客户存款 ✓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吸收存款
✓擅自泄露存款人情况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代为查询 冻结、扣划存款的
✓未按规定要求开立个人存款帐户的客户出示身份 证件并进行核对登记
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 对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等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 ,贷款质量反映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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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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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违规行为
✓ 违反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 ✓ 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 ✓ 违反规定为客户开立结算帐户; ✓ 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票据;
✓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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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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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
近些年,“依法合规”一词在我国商业银行监督管理工作中经常使 用。但是,许多人对“合规”概念的理解却是表面化的,有的将“合 规”理解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行为必须符合银行(总行) 制定的规章制度,有的将“合规”简单地理解为就是符合规定,不 符合规定就是违规。显然,这些理解与国际银行业对“合规”的理 解是不一致的。
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来看,银行的合规
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至于银行的行为是否符
合银行自己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不属于合规及合规风险的范 畴,而是需要通过银行内部审计监督去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 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对合规的含义也进行了如下明确:“是指使 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法律、规则 及准则主要是指与银行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则及标准,主要 包括反洗钱、防止恐怖分子进行融资活动的相关规定,以及涉及 银行经营的准则(包括避免或减少利益冲突等问题),隐私及数据 保护以及消费者信贷等方面的规定。此外,依据监管部门或银行

关于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2 提 高员工 素质 , 化 升级 现有 的风 险预 警体 系 . 2 优
预警系统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 ,随着外部实际情况的变
化 ,要不 断 的在 实 践 中对 金融 风 险预 警 体 系进 行调 整 和优 化 , 升
级、 改造现有系统, 进一步完善现有风险预警机制 , 强化风险预警。
丰文凤 , 本科 , 农 艺师 。 助理
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风险保障和监测反馈
二是对于市场风险 , 将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走势的研究, 加强
机制, 对经营活动实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 形成有力的内 对金融市场的监测 , 在宏观调控中抓住机遇 , 积极调整经营指导思
麦 6新麦 1 、 、 8豫麦 5 ; 薄地 产 田 , 2等 旱 应着 重选 用 适应 性强 、 干 子 。 耐
旱、 耐瘠薄品种, 如矮抗 5 、 8宝丰等。
5选 用 的种子 须经 过试 验 、 . 示范 。 个优 良品种都 有其 自身的 每
2根据 不 同的耕 作 制度 选 用种 子 。不 同的耕 作 制度 对 小麦 品 品种特性和适宜种植范围 , . 若盲 目大面积引种 , 往往会因不适宜当
化情况 , 对贷款质量做出预警 , 依据预警 , 果断采取措施。 并通过社
农村 信用 社根 源于 农村 ,对 风险 的监 管和 治理 处于 相 对落 后 会监督 , 促使信贷人员照章办事 , 合规放款。 对新发放的各项贷款, 借 担 财 的状态,一方面淡漠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得对风险的防范主要以事 必须 保证 借 款合 同 、 款借 据 、 保意 向 、 产抵 押 和 有关 凭证 符
后补救为主 , 形成风险或者出现了问题才去治理 。 另一方面没有一 合法律程序和规定 , 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健全信贷资产管理责任 个相对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 , 无法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价 , 制 。 另外对于风险的处置方案缺乏弹性 , 管理手段过于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9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为加强对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监管,促进其审慎经营、稳健发展,银监会制定了《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

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银监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报银监会备案。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为加强对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统一法人社)的监管,促进其审慎经营、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意见。

一、监管原则和目标(一)监管原则。

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对统一法人社实施审慎、持续有效监管,促进其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对统一法人社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

在对统一法人社进行综合评级基础上,依据不同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二是明确目标、逐步提高的原则。

督促统一法人社对照监管目标制定计划,使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逐步达到监管要求。

三是合规监管、风险监管并重的原则。

要以合规监管为基础和抓手,努力在规制上充分体现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逐步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监管目标。

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根据当地统一法人社的实际情况,督促统一法人社制定资本充足率和贷款拨备覆盖率持续提高、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的规划。

到2007年底,统一法人社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评级应不低于B级;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8%;不良贷款比例按四级分类计算不高于15%;贷款拨备覆盖率多数应达到要求;法人治理架构健全,治理机制稳定有效运行;建立了制度完善、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提高准入质量(三)机构准入。

监管员管理制度

监管员管理制度

监管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管员的管理行为,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监管员职务的人员,包括政府监管机构、企业自律监管组织等单位的监管员。

第三条监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公正、保守所知悉的企业秘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奉公、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管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管员的基本规范、职责和权利、管理体制、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基本规范第五条监管员应当遵守行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利益的诱惑,不得利用行政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监管员应当严格保守企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的经营计划、业务策略等敏感信息。

第七条监管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得对企业进行任意打压、滋扰和干预。

第八条监管员应当保持公正、客观、公平,不得对企业进行歧视和偏袒。

第九条监管员应当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不得懈怠、敷衍、怠工。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监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二)依法对不合规的企业进行制止和处罚;(三)依法协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指导;(四)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管理规范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监管员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调查、询问、质询等;(二)依法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三)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和制裁。

第十二条监管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企业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四章管理体制第十三条监管员的管理体制采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性的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地方监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的企业进行监管。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方案优化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方案优化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方案优化三、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通过7年的实践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从历年经营情况看,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业务的发展和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随着内外部经营情况的变化,原有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幵始不能完全适应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章首先介绍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目前现状,其次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强调了甘肃农信优化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现状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1)简介农村信用社是甘肃省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从1952年第一家农村信用社——皋兰县石洞信用社诞生到现在已走过了60年的历程。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 号),决定加快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2004年9月,甘肃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经过积极筹备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于2005年9月16円创立,11月22 FI JH式挂牌幵业。

省联社成立近7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JH确领导下,在甘肃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科学监管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始终坚持审慎经营的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体,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1235”战略,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止2012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88家,其中县级农村合作银行18家、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69家、结算服务中心1家,营业网点2246个,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的50%。

监管员管理制度

监管员管理制度

监管员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监管员的管理,确保监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营。

监管员承担着监督、调查、执行和报告等职责,他们的工作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制度。

2. 职责与权限2.1 职责1.监督企业各部门的运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2.检查企业内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3.调查涉及企业利益的投诉、纠纷及违规行为;4.监督监管员自身的行为和工作质量。

2.2 权限1.进入企业各个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2.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证据和文件等资料;3.参与制定改进企业内部制度的建议。

3. 聘任与选任3.1 聘任程序1.企业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拟定监管员的聘任计划;2.按照拟定的计划,通过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等途径公开招聘;3.完成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监管员的聘任结果。

3.2 选任标准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2.具备扎实的法律、商务及业务知识;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4. 培训与考核4.1 培训1.新任监管员入职后,企业职能部门将组织相应培训;2.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内部制度的了解、法律法规的学习、调查技巧的掌握等;3.培训形式可以是课堂培训、案例分析、实地操作等。

4.2 考核1.在职期间,监管员将定期接受内部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3.考核结果将作为分配奖惩、晋升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5. 工作流程与规范5.1 工作流程1.监管员收到分配的工作任务后,需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2.遵守相关程序,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并记录相关信息;3.按照规定时间汇报调查结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4.监管员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工作,并保持良好的沟通。

5.2 工作规范1.监管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制度、职业道德等规范;2.保护和妥善处理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声誉;3.严格履行保密责任,非法泄露企业机密将依法追究责任;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泄露、篡改、销毁证据及相关文书。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4.13•【文号】监发[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监发〔2007〕29号2007年4月13日)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现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

各银监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既要认识到实施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加强审慎监管,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又要充分估计到实施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摸清非信贷资产风险底数。

二、加强领导。

各银监局和省级联社要分工协作,银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省级联社负责组织实施。

各银监局要高度重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

各省级联社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推进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认定准确。

三、认真准备。

培训是做好非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银监会将在今年4月中下旬举办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培训班。

各银监局和省级联社要在银监会培训的基础上,各负其责,做好对监管人员和非信贷资产分类人员的培训。

各银监局要加强对分类前准备工作的指导。

各省级联社要尽快制定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并报银监局备案;组织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认真学习《指引》;组织各县(市)联社结合实际,做好非信贷资产账户清理,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按期完成。

各银监局和省级联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人员培训、账户清理、分类操作等工作。

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

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

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

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

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工作,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农村信用社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和制度规定,结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网上银行业务是指我省农村信用社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账户信息查询、存款管理、转账汇款、代理业务、网上支付等银行业务。

第三条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是指在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过程中对网上银行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涉及的对象包括:农村信用社、客户和第三方。

其中,农村信用社是指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客户主要指企业客户、个人客户;第三方主要指服务提供商和业务合作伙伴等。

- 37 - 第五条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一致性原则。

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为业务发展提供安全健康的运行环境,必须确保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的内容应涉及网上银行业务的各个部门、岗位、业务运行环节和相关方。

(三)系统性原则。

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应具有系统性,包括准确的风险识别机制、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的风险补救机制和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

(四)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原则。

风险管理的模式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做法。

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安全风险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各办事处、市联社对辖内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五)成本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应与网上银行业务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定(试行)模版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定(试行)模版

xx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有效识别、分析、评估、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明确事后监督职责和作业流程,促进事前、事中质量的规范和提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xx农村信用社各级法人机构及所辖营业机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事后监督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对运营部门及营业机构柜台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是会计核算的延伸,也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和减少业务差错、防范结算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遵循原则(一)独立性原则。

事后监督与前台运营业务实行时间、空间、人员严格分离。

(二)时效性原则。

坚持每日及时完成规定的运营事后监督业务并按规定保管监督资料。

(三)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监督基础上,加强对重大金额、重要业务、重要交易、重要账务环节等重点内容监督,提高监督效率,重点防范案件和内部舞弊,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机构设置(一)省联社会计运营部为运营事后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运营事后监督机构系统管理和业务管理,决定重点监督业务的新增或减少,以及常规监督业务比例。

(二)市州办事处、法人机构根据辖内营业机构布局、地域条件、人员配备和业务量等,可选择设置集中扫描、集中监督模式或设置分散扫描、集中监督模式事后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后督中心),主要负责对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及辖内清算中心和营业机构运营业务实施独立事后监督。

第六条主要职责(一)审查运营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规有效,监督处理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审核资金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监测会计核算政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是否充分有效,实现对需要重点监控的营业机构、柜员、高风险业务及特殊时段和关键环节业务处理的持续监督。

(二)规范事后监督人员作业行为,组织落实事后监督作业流程,真实、客观、连续记录和反映被监督机构作业质量和制度流程执行情况,按月整理、分析、通报事后监督数据、事实、问题及整改结果。

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规程9.11(1)

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规程9.11(1)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防控风险,依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员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个人影像声记录实施办法》等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行)风险监管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规程。

第三条风险监管员负责信贷业务重要环节操作、参与派驻社查库、核对派驻社银企对账。

信贷业务重要环节操作包括:审核贷款资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核)、采集影像声、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以下简称一审三操作)。

第二章一审三操作第四条一审三操作基本流程。

接收经调查、审查、审批的信贷业务资料→审核信贷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信贷业务资料的合规性→采集影像声记录信息→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移交信贷业务资料。

办理抵质押登记的, 在采集完影像声记录信息并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后,按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待办妥后,客户经理将他项权证或止付手续交风险监管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

第五条信贷业务资料接收。

客户经理将调查、审查、审批完毕的信贷资料移交给风险监管员,办理交接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交接登记表(附件1)。

第六条贷款资料完整性审核。

风险监管员对照信贷资料目录(附表2)对所接收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目录所列资料必须齐备,各县级联社如认为有必要,可增加其他资料。

对信贷业务资料不齐全的应退还客户经理,待补充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核。

第七条信贷业务资料的分类及内容。

信贷业务资料按客户群体划分为: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个人信贷业务资料、农户信贷业务资料三类。

按资料用途划分为:基础类资料、担保类资料、管理类资料、合同类资料、权证类资料五类。

其中:基础类资料、管理类资料、合同类资料是信用社办理贷款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料;担保类资料、权证类资料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别提供。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10.08•【文号】银发[1999]335号•【施行日期】1999.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中宣布:银行业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时,不再适用此文件*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10月8日银发[1999]33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现将《关一呼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进行检查和规范。

附: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聘用的业务代办员(农村信用代办站、农村信用服务站)在筹集支农资金、改善支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对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员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区农村信用社聘用代办员把关不严,聘用人员数量超过实际需要,且分布不合理,违规经营和管理混乱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案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和规范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信用代办站设立条件。

农村信用代办站作为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支农服务范围的延伸和补充,在方便农民、为农服务、筹集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2.11•【文号】银监发[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7〕14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现将《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社评级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用社评级指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其中对定性因素的评价主要依靠评级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以及对监管评级要素、评级原理和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存在较多人为因素。

各银监局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确保监管评级结果客观、准确,避免出现评级尺度掌握不一和评级结果缺乏可比性的现象。

二、为保证监管评级工作质量,《信用社评级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

各银监局要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评级工作。

三、各银监局除按照《信用社评级指引》要求做好评级机构的评级工作外,还要对辖内农村信用社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对县、乡两级法人的农村信用社,银监局要督促、指导银监分局在做好以县为单位评级的基础上,还要对每个法人机构进行评级,以便进一步掌握辖内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

四、各银监局及评级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滥用和误用。

五、各银监局要认真做好2007年监管评级信息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实施时间、软件使用等要求另行通知。

六、各银监局要严格执行《信用社评级指引》,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各银监局要及时将《信用社评级指引》转发至银监分局。

二○○七年二月十一日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级要素第三章评级操作规程和职责分工第四章评级结果的运用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依据为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我国现行的监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借鉴商业银行内部监管评级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国际通用的骆驼(CAMEL)评级体系,并充分考虑我国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指引。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用社的安全保卫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信用社的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条信用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权益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信用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节安全监控第五条信用社应当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对信用社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第六条安全监控设备应当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严禁人为破坏、篡改监控内容。

第七条信用社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八条安全监控设备的录像资料应当保存至少三个月,并按照规定保存证据。

第三节出入管理第九条信用社应当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进出。

第十条信用社应当制定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和访客的出入程序和权限。

第十一条进出信用社的员工和访客应当经过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二条信用社应当设立临时访客登记制度,对来访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发放访客证。

第四节防火管理第十三条信用社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维护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信用社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

第十五条信用社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的防火巡查和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信用社应当建立火灾报警机制,并进行定期的火灾应急演练。

第五节抢劫防范第十七条信用社应当制定抢劫防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信用社应当加强员工的抢劫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九条信用社应当配备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员工在遭遇抢劫时能够及时报警。

第六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信用社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恢复工作。

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由信用社的安全保卫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实施和演练。

第二十三条信用社应当配备应急设备和装备,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信用社(银行)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规则

信用社(银行)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规则

信用社(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理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职能,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夯实风险控制基础,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联社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建立并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就是要建立正常交易控制机制,树立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经营理念,坚持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的有机统一,建立一套风险预警、化解和控制机制,实现联社的健康、高效、稳步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理事会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审议联社大额交易风险控制,对各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对信贷资产、风险投资等风险敏感度较高的项目实时监控,并及时、准确的报告理事会。

第四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为理事会风险决策提供主要依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㈠研究拟定大额交易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㈡审查、决定理事长对主任授权以外的大额贷款和重大投资项目;㈢对大客户的授信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授信失控;㈣审议年度风险管理目标计划,指导和监督风险管理目标计划的实施和年度计划的重大调整;㈤审议信贷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评估信贷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的效力,修订有关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管理规定;㈥监督并检查联社风险管理工作,调查有可能出现风险的经营活动;㈦听取联社风险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将汇报内容及相应评价报告理事会;㈧对内部稽核部门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㈨理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决策事项。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通过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开展活动。

第六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五至七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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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市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重要岗位相互监督制约,突出信贷业务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在基层信用社设立风险监管员岗位,将抑制经营风险关口前移,提高基层信用社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农信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风险监管员是指县级联社派驻到基层信用社,根据授权权限要求独立从事信贷业务重点风险点业务操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风险监管员数量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原则上每个基层信用社派驻1名,派驻基层信用社的风险监管员由县级联社公开选拔、聘任,人员编制在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接受风险管理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

信用社原委派会计不再由县级联社派驻,变更为基层信用社坐班主任。

县联社要设置备用风险监管员,原则上10个(含)以下基层社的县联社设置2名,10个以上基层社的设置3-4名,旺季期间,可向业务量及工作压力较大的基层社临时增派兼职
风险监管员,必要时风险管理部全员承担风险监管员职责;无贷款业务的机构不设置风险监管员。

第四条风险监管员依法依规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其他任何人指使和干预,派驻地信用社不得对其个人下达存贷款等业务营销任务,但工作作息时间要严格遵守信用社的相关规定。

基层信用社要支持配合风险监管员工作,包括列席基层信用社会议,风险监管员具有文件知情权和传票调阅权。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五条风险监管员不但要有丰富的专业经验,而且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具体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掌握金融、经济、法律领域专业知识和各项信贷、会计结算基本制度、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三)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熟悉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

(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风险识别和独立判断能力。

(五)在前任岗位业绩优良。

(六)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七)在信用社工作1年以上。

第六条县级联社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首要原则,严把人员准入关。

风险监管员采取公开考试竞聘方式,原则上从优秀的委派会计及参加农信社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优秀的女大学生中选拔产生。

风险监管员产生后,要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七条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借款申请→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查(审查岗)→审议与审批(超权限的上报审批或咨询)→风险监管员操作重点环节→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风险监管员主要负责对完成信贷审议审批、进入放款环节,进行放款前重要环节的审查和操作,概括为“一审三操作”,审查要点为:
“一审”:主要是审核申请、承诺、合同是否成立。

审核的要件包括: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三证”、有缺席的要出具缺席原因证明、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质押
贷款的止付通知书。

借款申请审批表:主要审核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用途是否填写;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是否签署意见。

借款合同:主要审核借款人和担保人“三证”是否齐全,重点看身份证号和夫妻关系是否与三证一致;是否有承诺书,财产共有人是否作出承诺;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是否填写;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是否签字同意;合同要素有无空白、填写是否正确。

“三证”:主要审核是否为本人二代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操作”:主要是进行影像声系统采集、打印放款通知书、审核授权柜员放款。

影像声系统采集:主要操作标准化问答;视频下《借款申请审批表》面谈面签记录栏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和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栏内签字处签章并按手印;存储和回放检验影像声系统信息采集的质量。

打印放款通知书:监管员打印放款通知书,暂在“信贷员”栏处签字。

审核授权柜员放款:监督借款人在借据上签字,审核是否为借款人本人领款,是否转入本人存款账户(卡),受托支付的还要监督是否转入受托账户,审核无误后风险监管员
进行授权。

贷款档案的转移顺序:客户经理→审查人→客户经理→审批人→客户经理→风险监管员→客户经理→扫描上传后交贷款档案保管人。

在归档前贷款档案的完整性由客户经理负责,归档后由保管人负责。

第八条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明确
1、关于面谈面签一方不能到场的问题
农户贷款因夫妻一方因故无法录制影像声信息的,必须由借款人本人提交《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

《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须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客户经理签字确认,此类情况可由借款人独自进行影像声信息录制,但是《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必须做为信贷档案要件管理。

稽核部门将对此类贷款进行重点检查。

对于城镇居民贷款,必须双方到场采集。

2、关于借款人单身或结婚证缺失的问题
借款人为单身、已婚、无结婚证或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九条按月8日前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上报派驻社风险分析报告,全面分析派驻社风险变动情况,对风险防控
提出针对性的化解意见并监督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

第十条风险监管员每月8前要对银企对账情况进行核对,保证对账真实有效。

重点账户对账率按月达到100%,非重点账户对账率按季达到80%。

同时要抽查10%账户进行真实性核对,查看对账单盖章与企业预留印鉴是否一致,对账单余额与客户实际余额是否相符。

风险监管员要在检查核对的对账单上签字。

第十一条定期(两周一次)参加派驻信用社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检查,要在查库登记簿上签字。

查库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库存现金、实物保管状况,账款、账实是否相符;
(二)检查金库钥匙、转字密码锁使用、交接、保管情况;
(三)检查出入库手续、结库规定执行情况;
(四)检查金库账、表、凭证的记载、核对及保管情况;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风险监管员聘任期为1年,到期根据其工作实际履职情况决定续聘或者解聘。

续聘的风险监管员要实行异地轮换,但不能两个社对调,且同一风险监管员三年内所轮换的信用社不重复。

任职期满后续聘的,可不再进行资格认定。

各联社必须坚决执行“风险监管员异地任职”和定期岗位交流制度。

第十三条风险监管员直接对风险管理部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按规定履行职责与工作内容,信用社主任无权干涉,风险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风险监管员进行考核评价,每半年至少考核一次,年末进行总评分确定相应履职等级。

风险管理部要按月对风险监管员上报的风险分析报告进行整
理分析,定期对风险监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末考核监管员的基础。

各县联社风险部要于每月10日前将监管员工作开展情况及对风险监管员的管理考核情况向市
联社风险部报告。

第十四条风险监管员的薪酬待遇: 原委派会计转岗的,基本薪酬待遇月薪系数按2.0执行,由其他岗位选聘的,基本薪酬待遇月薪系数按1.8执行,连续三年工作表现良好,评为优秀的月薪系数可调升至2.0执行;绩效薪酬根据风险
监管员的业务量确定,具体可在所在信用社信贷客户经理绩效薪酬的平均标准适当上浮一定比例执行。

第十五条风险监管员因故不能到岗上班,应提前向风险管理部请假,由风险管理部另行派人临时顶替,并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由所在信用社人员顶岗。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解聘风险监管员: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在上级审计、信贷检查中发现因个人履职不力致使违规问题频发的;在贷款操作、监督中把关不严,或在明知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同意发放贷款,致使发生较大风险损失的。

第十七条因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以及因道德风险而被解聘的风险监管员,解聘后不得再聘任风险监管员岗位。

第十八条风险监管员对所操作的重要环节承担经办责任,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和工作失职的,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信贷业务因难以预测的不可抗拒因素,出现风险或造成损失,若风险监管员严格按规定履行了工作职责,勤勉尽职,无主观故意,没有道德风险,经核实可按规定免除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ⅩⅩ市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
XX信用社X月风险分析报告
XX联社风险部:
本人为XX信用社风险监管员,现将XX信用社X月风险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贷款审查情况。

XX信用社本月新增贷款?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万元,抵押贷款?万元,其他贷款?万元。

具体审查情况为:
(二)银企对账核实情况。

XX信用社重点账户X个,非重点账户X个。

经检查核实,本月重点账户对账率为?%,非重点账户对账率?%。

本人对X个账户对账真实性进行了核对,核对情况为:
(三)查库情况。

本月分别于X日、X日与XXX共同进行查库,具体情况为:
(四)其他工作
包括本人落实联社风险部安排,参与其他方面工作、学习、会议等具体情况。

二、XX信用社总体风险情况(重点汇报信用风险情况,主要指新增贷款风险情况,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简要汇报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整体风险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
附件2:
风险监管员请假报告单
驻地社:日期:年月日
说明:1、请假性质:A婚假 B事假 C病假 D其他
2、经风险部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岗。

附件3:
联社审查中心审查贷款登记簿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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