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保险法真题案例分析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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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1. 案例背景2017年,某保险公司在广东省市场投保了一批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机械设备,投保金额为3500万元。

该批设备在2019年1月发生损坏,保险公司认为是由于使用不当导致的,拒绝赔偿。

2. 法律问题在该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以下法律问题:1.保险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2.如果有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3. 法律分析3.1 保险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首先,我们需要确认投保的保险种类和条款。

对于机械设备的保险,通常是属于财产险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对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保险合同应当合法,有效,诚实信用,如果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应当以有利于被保险人为原则进行解释,如果无法确定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则应当以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原则。

基于上述法律原则,如果该保险合同没有排除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并且在如此高额的保险金额下,保险公司也应该在更加细致的审核和风险评估后进行投保。

经查明,该保险合同并无排除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失的条款,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金额,需要参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

在该案例中,被保险人投保了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设备,保险金额为3500万元。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保险金的赔偿。

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应该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即保险金额/5000万 x 保险金。

因此,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原则,保险公司应该对被保险人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4.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1.在该案例中,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且应该对被保险人发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A. 保险人和投保人B.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C. 投保人和受益人D. 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基本义务?()。

A. 收取保险费B.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C. 提供保险咨询服务D. 承担保险责任答案:C3.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A. 支付保险费B. 履行告知义务C. 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D. 承担保险责任答案:D4. 根据《保险法》,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属于()。

A. 只有保险人B. 只有投保人C. 保险人和投保人D. 受益人答案:C5.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时限是()。

A. 24小时内B. 48小时内C. 72小时内D. 不限时间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6. 下列哪些属于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权利?()A. 收取保险费B. 要求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C. 要求投保人提供保险标的的详细信息D.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事故证明答案:A, B, C, D7. 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

A. 支付保险费B. 履行告知义务C. 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D.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答案:B, C, D8. 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权利包括()。

A. 收取保险金B. 要求保险人赔偿C. 要求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的副本D. 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答案:A, C三、判断题9.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投保人就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10.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1. 简述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答案: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收取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以及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自考法律保险法历年真题00258

自考法律保险法历年真题00258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保险法试卷(课程代码0025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1.德国全面建立保险法律制度是A.1731年的《汉堡保险及海损条例》 B.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C.1900年的《德国商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2.甲有一祖辈遗传下来的郑板桥字画,并欲以此字画作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

甲应当选择的险种是A.足额保险 B.定值保险C.超额保险D.不定值保险3.甲有一子、母亲及弟弟。

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未指定受益人。

某日甲因意外事故身亡,该保险金A.应由甲子、甲母、甲弟共同享有B.应由甲子、甲母共同享有C.应由甲子一人享有D.保险公司可不予以赔付4.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对象是A.被保险人 B.投保人C.保险人 D. 受益人5.甲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火灾保险,某日甲公司发生火灾损失l万多元。

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是甲公司工作人员使用电炉所致。

当地公安局曾多次通告:“公司的库房一律不准使用电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火灾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危险,故保险公司负有赔偿的责任B.因火灾是其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C.因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D.因保险事故系被保险人重大过失所致,保险公司可降低给付的保险金额6. 甲于2010年11月2日向A保险公司提出投保人寿保险的申请,ll月3日体检合格后A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甲于11月5日支付首期保险费,A保险公司于11月8日签发保险单。

该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

2010年11月2日 B. 2010年11月3日C.2010年11月5日D.2010年11月8日7.无须经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的保险合同是A.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B.雇主责任保险合同C.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D. 海上石油开发保险合同8.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交费的宽限期内未如约交付保险费,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部分无效C. 合同效力终止D. 授保人承担违约责任9.古罗马谚语:“有疑义应为表意人不利益之解释”。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02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答:在本案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2.衡阳市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02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上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判决结果如何答: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同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容.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尽管本案中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了保险金,但对广大投保人来讲,投保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尽量如实告知.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3.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点,家具等均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30000元.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李某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对“故意行为“的认定.根据法理解释,“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损害结果,仍然希望该结果发生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显然,故意总是与行为人的“明知“和“有意“有关.本案中行为人是刚8岁的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岁的儿童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谈不上故意或非故意的问题,对其行为后果不负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李某及其妻在出门之前将烟花爆竹藏起来,说明他已尽了责任,但将未成年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将有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对此,李某及其妻应该想到,但却因疏忽而未想到.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李某及妻子有过错,但决不是“故意“.结论:既然本案的财产损失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4.2003年4月,某乡政府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为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双方特别约定: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保险公司遂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来,保险公司曾多次向乡政府催讨保费未果.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淹没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乡政府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由于事关重大,乡政府上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该如何判决.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是否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财险合同属于承诺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合同双方就产生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承担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补偿的义务.《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法律保护,乡政府应按约定交纳保费,对投保人拖欠保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但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特别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故乡政府是否按约定交付保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特别约定:“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这样,即使投保人分文未交,保险人也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本案保险合同成立时,应视为合同签订时开始生效,保险人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例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先生,男,45岁,某公司员工。

2018年,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费为年缴,首期保费为2万元。

张先生在缴纳首期保费后,因工作繁忙,未能按时缴纳后续保费。

2019年,张先生因意外事故去世,其妻子李女士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经核实,确认张先生已去世,但认为其未按时缴纳后续保费,构成违约,故拒绝支付保险金。

李女士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张先生未按时缴纳后续保费是否构成违约?2. 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保险金?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张先生未按时缴纳后续保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张先生在签订保险合同后,未按照约定缴纳后续保费,构成违约。

因此,张先生未按时缴纳后续保费的行为构成违约。

2. 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案中,张先生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已缴纳首期保费,保险合同成立。

然而,张先生未按时缴纳后续保费,构成违约。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支付欠缴的保险费。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张先生支付欠缴的保险费。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投保人未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支付欠缴的保险费。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张先生支付欠缴的保险费,但无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拥有多年的市场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甲公司决定购买一份财产保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损失。

乙保险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口碑的保险公司,甲公司决定向其投保。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乙保险公司对甲公司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因遭受洪水灾害导致仓库内的货物受损。

甲公司及时向乙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乙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认为此次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然而,在赔偿过程中,甲乙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过低,未能充分弥补其损失。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2. 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3.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三、案例分析1.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甲乙双方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包括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

2. 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

本案中,甲公司仓库因洪水灾害导致货物受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乙保险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拒绝赔偿。

3.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赔偿金额。

”根据该约定,赔偿金额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 实际损失×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在本案中,甲公司实际损失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险费率为1%。

因此,赔偿金额应为:赔偿金额 = 100万元× 200万元÷ 1% = 2亿元乙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甲公司2亿元赔偿金。

自考保险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自考保险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自考保险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A. 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B. 法律上承认的财产利益C. 法律上承认的人身利益D. 法律上承认的任何利益答案:A2.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是()。

A. 合同签订之时B. 合同签订后24小时C. 保费支付之时D. 保险人同意承保之时答案:C3. 下列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基本条款?()A. 保险责任B. 保险期间C. 保险金额D. 投保人的信用评级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4.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A. 支付保险费B.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C. 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及时通知义务D. 提供保险标的的详细信息答案:A, B, C, D5. 根据保险法,以下哪些情形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A.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B. 投保人未支付保险费C. 保险标的违法D. 保险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答案:A, C, D三、判断题6. 保险合同一旦签订,投保人就无法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7. 保险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8. 简述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答: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要求双方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

这一原则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保险合同有效性的基础,确保了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案例分析题9. 李某为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

在保险期间内,李某的汽车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损。

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了事故,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车辆曾有多次违章记录。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赔偿?为什么?答: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根据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在投保时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

2024年4月 保险法 00258 自考真题

2024年4月 保险法 00258 自考真题

2024年4月保险法自考真题课程代码:0025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危害事件的发生与发展遵循一定规律,海啸、地震、水灾等自然现象多表现为重复的规律,这表明危险具有A.客观性B.可测定性C.损失性D.不确定性2.在保险产生历程中,中世纪之前偏重精神领域的与人的生命、尊严和平等相关的制度是A.海上保险制度B.经济补偿制度C.共济制度D.互助制度3.新中国成立以来调整保险关系的第一部基本法律——1995年《保险法》的立法体例是A.保险专业法与保险特别法合一B.民法与商法合一C.合同法与保险业法合一D.保险合同法与保险监管法合一4.欧洲大陆近代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中,陆上保险的主要类别是A.火灾保险B.水灾保险C.渔业保险D.船舶保险5.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包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是A.复保险B.重保险C.再保险D.多保险6.被保险人属于保险合同的A.当事人B.辅助人C.代理人D.关系人7.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核准机关是A.司法部B.银保监会C.市场监督管理局D.民政部8.保险实务中一般将保险人提供投保书的行为当作A.要约邀请B.保险承诺C.告知义务D.保险要约9.若保险合同没有约定保险费交付的时间和方式,则投保人A.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一半B.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分期交付C.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一年内交付D.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付10.关于保险合同终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保险合同的效力在终止后可以恢复B.保险人在合同终止前已收取的保险费不必返还C.终止前的保险合同也归于无效D.投保人对终止的保险合同有恢复原状的义务11.保险合同义务人违反告知义务,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A.应当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B.可以解除保险合同C.可以要求义务人补交保险费D.可以拒赔但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12.保险合同内容发生争议而条款文字表述很明确时,首选的解释方法是A.疑义不利解释B.目的解释C.专业解释D.文义解释13.在运输工具保险中,最为普遍的合同是A.火灾保险合同B.飞机保险合同C.机动车保险合同D.船舶保险合同14.地铁公司为站台内乘客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投保的责任保险属于A.职业责任保险B.公众责任保险C.产品责任保险D.第三者责任保险15.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基础费率,保监会进行审批的原则是A.不盈利不亏损B.不盈利略亏损C.微盈利不亏损D.微盈利止亏损16.收到被保险人合法的索赔请求后,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作出核定的法定期限是A.5日B.15日C.20日D.30日17.信用保险合同属于A.保证保险合同B.财产保险合同C.人身保险合同D.人寿保险合同18.船舶保险合同的特点是A.以运费为保险标的B.以海运货物为保险标的C.对船舶所有人在营救中因事故引发的损失予以保险D.保险责任以水上为限19.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是人寿保险合同的A.保险标的B.保险事故C.保险期限D.保险对象20.预存管理年金属于A.团体年金B.保证年金C.联合年金D.即期年金21.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是A.长期性B.灵活性C.保费具有储蓄功能D.保险费的厘定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有关22.一般采用费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只对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是A.补充医疗保险B.综合医疗保险C.普通医疗保险D.特种医疗保险23.意外伤害保险属于A.人身保险B.医疗保险C.健康保险D.人寿保险24.营利保险组织和非营利保险组织的分类依据是A.经营主体B.投资主体C.经营目的D.组织架构25.下列不属于保险监管内容的是A.偿付能力监管B.保险资金运用监管C.危险防范监管D.理赔程序监管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XXX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XXX经XXX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02年5月,XXX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XXX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XXX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XXX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答:在本案中,XXX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XXX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2.衡阳市某公司职工XXX,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XXX为其59岁母亲XXX投保8份重大疾病毕生险.XXX未对XXX 的身体状况进行讯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XXX也未要求XXX 做身体检查.2002年7月,XXX不幸病逝,XXX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XXX遂上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判决成效如何答: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推行如实告知任务的,或因过失未推行如实告知任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赞成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条约.投保人故意不推行如实告知任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条约解除前发生的保险变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一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条约,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约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讯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XXX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讯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容.事后XXX也未要求被保险人XXX做身体检查.不克不及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推行如实告知任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投保人是否推行如实告知任务,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尽管本案中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了保险金,但对广大投保人来讲,投保时,万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尽量如实告知.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讯问,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3.某年春节,XXX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某日,XXX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XXX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点,家具等均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元.所幸,XXX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XXX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1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XXX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对"故意行为"的认定.根据法理解释,"故意"是指行为人预感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损害成效,仍然希望该成效发生或者放任成效发生的心理状况.显然,故意总是与行为人的"明知"和"有意"有关.本案中行为人是刚8岁的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岁的儿童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谈不上故意或非故意的问题,对其行为成效不负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别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XXX及其妻在出门之前将烟花爆竹藏起来,说明他已尽了责任,但将未成年的孩子零丁留在家中,将有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不良成效,对此,XXX及其妻应该想到,但却因忽略而未想到.即便如此,也只能说XXX及老婆有错误,但决不是"故意".结论:既然本案的财产损失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家族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4.2003年4月,某乡政府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为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单方出格约定:保费分两次交付,XXX遂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来,保险公司曾屡次向乡政府催讨保费未果.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埋住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乡政府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由于事关重大,乡政府上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该如何判决.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是否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财险条约属于答应性条约,只要单方当事人意思透露表现真实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保险条约即告成立,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条约有出格约定的,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条约的出格约定履行.在通常情况下,保险条约一经订立,条约单方就产生了特定的权利和任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投保人负有领取保费的任务,保险人负有承担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补偿的任务.《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条约成立后,投保人依照约定交纳保费;保险人依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保险条约即告成立,条约所约定的权利和任务应受法律保护,乡政府应按约定交纳保费,对投保人拖欠保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但是,本案单方当事人并没有对条约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出格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故乡政府是否按约定交付保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出格约定:"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这样,即使投保人分文未交,保险人也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因而,本案保险条约成立时,应视为条约签订时开始生效,保险人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例XXX为其老婆XXX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XXX为受益人。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保险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张先生,男,35岁,某市居民。

2018年5月,张先生通过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健康人生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间为20年。

合同约定,若张先生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2019年6月,张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

张先生的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经调查后,认为张先生的死亡原因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符,拒绝支付保险金。

张先生的家属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张先生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2. 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调查、核实义务?三、案例分析(一)张先生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种类和条件。

在本案中,保险合同约定了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责任。

根据张先生的死亡原因,我们需要分析以下两个方面:1. 张先生的死亡是否属于疾病或意外伤害?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张先生的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伤害。

因此,张先生的死亡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2. 张先生的死亡是否属于全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全残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器官功能丧失,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劳动,且达到一定程度的残疾。

在本案中,张先生的死亡已属于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无需再判断是否属于全残。

综上所述,张先生的死亡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二)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调查、核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人收到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在本案中,我们需要分析以下两个方面:1. 保险公司是否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案件材料,保险公司收到张先生家属的理赔申请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出具了不予理赔通知书。

自考法律保险法历年真题00258

自考法律保险法历年真题00258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保险法试卷(课程代码0025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1.德国全面建立保险法律制度是A.1731年的《汉堡保险及海损条例》 B.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C.1900年的《德国商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2.甲有一祖辈遗传下来的郑板桥字画,并欲以此字画作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

甲应当选择的险种是A.足额保险 B.定值保险C.超额保险D.不定值保险3.甲有一子、母亲及弟弟。

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未指定受益人。

某日甲因意外事故身亡,该保险金A.应由甲子、甲母、甲弟共同享有B.应由甲子、甲母共同享有C.应由甲子一人享有D.保险公司可不予以赔付4.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对象是A.被保险人 B.投保人C.保险人 D. 受益人5.甲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火灾保险,某日甲公司发生火灾损失l万多元。

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是甲公司工作人员使用电炉所致。

当地公安局曾多次通告:“公司的库房一律不准使用电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火灾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危险,故保险公司负有赔偿的责任B.因火灾是其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C.因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D.因保险事故系被保险人重大过失所致,保险公司可降低给付的保险金额6. 甲于2010年11月2日向A保险公司提出投保人寿保险的申请,ll月3日体检合格后A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甲于11月5日支付首期保险费,A保险公司于11月8日签发保险单。

该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

2010年11月2日 B. 2010年11月3日C.2010年11月5日D.2010年11月8日7.无须经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的保险合同是A.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B.雇主责任保险合同C.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D. 海上石油开发保险合同8.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交费的宽限期内未如约交付保险费,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部分无效C. 合同效力终止D. 授保人承担违约责任9.古罗马谚语:“有疑义应为表意人不利益之解释”。

法律保险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保险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

然而,2018年5月,甲公司所在地的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称甲公司排放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当地环保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调查,确认甲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随后,甲公司被当地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

甲公司为规避此类风险,于2017年投保了一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然而,在此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甲公司发现保险公司对其索赔申请不予认可,理由是甲公司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风险防控,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甲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 甲公司是否尽到了风险防控义务,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2.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尽到了风险防控义务1. 事实分析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环境保护,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环保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然而,在此次环境污染事件中,甲公司未能尽到风险防控义务,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甲公司未能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隐患。

根据调查,甲公司在事故发生前,未能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部分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排除。

(2)甲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充分的环境保护培训。

部分员工对环保知识了解不足,操作不规范,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甲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

在事故发生前,甲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历年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历年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历年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保险法是研究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到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保险业的监管等方面。

以下是一份历年自考保险法试题及答案的示例:一、单项选择题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A. 保险人和投保人B.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C. 投保人和受益人D. 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答案:D2.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应遵循的原则是()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3. 下列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围?()A. 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损失B. 保险事故发生的间接损失C. 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损失D. 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的损失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A. 支付保险费B. 如实告知C. 及时通知保险人D. 索赔时提供必要证明和资料答案:ABCD2.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包括()A. 收取保险费B. 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C. 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D. 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评估答案:ABC三、简答题1. 简述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答案: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 主体资格: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 客体明确: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应当是确定的。

-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不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 形式合法:保险合同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等。

2. 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答案: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包括:- 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

-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先生为其爱车购买了车辆损失险。

在保险期间内,张先生的车辆因意外事故受损,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先生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车辆曾有过重大事故记录。

2024年下半年自考法学本科保险法考题含解析

2024年下半年自考法学本科保险法考题含解析
25、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向投保人合理提示和明确说明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义务的条款,则该条款______。
A.依然有效
B.效力待定
C.不生效力
D.有待追认
二、多项选择题
26、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代位权的功能在于______。
A.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补偿
B.避免轻慢与放纵第三人责任
C.通过减轻保险人的给付义务而降低保险团体的保费
A.暂保单又称为投保单
B.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
C.暂保单与正式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D.正式保单签发后暂保单自动失效
E.暂保单不是保险合同的必要凭证
三、简答题
31、简述保险合同转让的概念及其与保险合同变更的区别。
32、简述作为责任保险标的的赔偿责任的要件。
33、简述人寿保险合同中的法定除外责任。
区别:
(1)保险合同的转让是合同当事人的改变,而并不改变保险合同的内容;而变更合同是改变合同内容,当事人并不发生改变。
(2)保险合同的转让,可产生两个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
32、(1)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2)是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3)是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
(4)是过失行为产生的责任;
(2)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对保险格式条款中存在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提请投保人注意并予以明确说明。
(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公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
37、1.根据保险规定,张母的应履行的程序是: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2.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保险金应在张某和其弟之间平分。3.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法律保险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保险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男,35岁,某市一家私营企业员工。

2020年5月,张某驾驶自家车辆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其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然而,在索赔过程中,张某遭遇了诸多困难,最终未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张某遂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合理的赔偿。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金。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人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 案件分析(1)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车辆已购买交强险,且事故发生时张某在保险期限内。

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金额:……(二)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确定赔偿金额;……”本案中,张某的车辆价值为20万元,保险金额为15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确定赔偿金额。

(3)索赔失败的原因本案中,张某索赔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张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介入处理。

②张某在事故发生后,未保留充分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发票等。

保险法自考题-1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保险法自考题-1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保险法自考题-12(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1988年3月,______在深圳成立,结束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揽保险经营业务的历史。

• A.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B.中国财产保险公司• C.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D.中国人寿保险公司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解析] 1988年3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结束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揽保险经营业务的历史。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保险业法调整对象的是______• A.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 B.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C.保险公司相互间因合作竞争而发生的关系• D.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是对保险法调整对象的直接考查,考生应深入理解。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按照折衷说的分类标准,能够构成较为完整的保险法体系,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特别法。

本题中,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不属于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3.保险人对______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 A.人寿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 C.财产保险• D.疾病保险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解析] 根据规定,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其交付欠交的保险费。

而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

4.某公司为全体职员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额5000元,公司在提交被保险人名单时,在健康状况一栏中注明了刘某因肝癌病休的情况。

保险公司业务员接到名单后未严格审查,即办理了承保手续。

刘某在保险期间因肝癌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不符合团体人身保险的投保条件,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B.保险人应全额给付保险金• C.本案由于保险人一方有过错,保险人应部分给付保险金• D.本案是由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疏忽造成的,应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赔偿刘某的保险金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中某公司为其全体职员投保团体人身保险,故此时公司为全体职员的保险代理人。

最新保险法自考题案例分析题(07.412.7))

最新保险法自考题案例分析题(07.412.7))

案例分析题2007 年 4 月37.案例:A公司为防止其采暖锅炉发生爆炸造成巨额财产损失,遂于2003年 11 月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1亿元,相等于保险价值。

甲保险公司承保后,将保险金额的40%向乙保险公司再保险。

公司投保后,A担心甲保险公司赔付能力不足,又于2003年12月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仍为 1 亿元。

丙保险公司承保后,将保险金额的 20%向丁保险公司再保险。

A 公司在丙保险公司投保时,向其说明了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随后又向甲保险公司说明了向丙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甲保险公司与丙保险公司均未表示反对。

2004 年 5 月,A 公司的锅炉果然发生爆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于是,A 公司要求甲、乙、丙、丁四家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应当按他们各自承担的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向A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此后再依据各自的再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向乙保险公司和丁保险公司索赔。

答:(1)A公司与甲保险公司、丙保险公司之间订有财产保险合同,同时又与丙保险公司订有保险合同,A 公司分别于甲保险公司及丙保险公司有法律保险关系。

(2) A 公司与甲保险公司、丙保险公司分别订立的保险合同,是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公司投保,故属于重复保险。

(3)因为 A 公司已将重复保险的事实分别向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两个保险人告知,并没有遭到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的反对表示,故A公司与甲保险公司、丙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甲保险公司和丙保险公司无权单方解除。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也无权以A公司重复保险为由拒绝赔偿。

(4)甲保险公司与乙保险公司之间、丙保险公司与丁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再保险合同关系。

在再保险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为甲保险公司与乙保险公司、丙保险公司与丁保险公司,A 公司并非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因此,A 公司无权直接向乙保险公司或丁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法自考题-36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保险法自考题-36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保险法自考题-36(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不属于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险种是______SSS_SINGLE_SELA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险利B 新开发的人寿险种C 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D 除以上三种以外的其他险种分值: 1答案:D[考点] 保险合同的行政控制[解析] 我国《保险法》第136条第1款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新开发的人寿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2.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将保险可分为______SSS_SINGLE_SELA 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B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C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D 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分值: 1答案:B[考点] 保险的分类[解析] 保险的实施形式分为自愿购买和强制购买两种。

3.______是填补损失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道德危险发生的有力保障。

SSS_SINGLE_SELA 近因原则B 保险利益C 保险缔约制度D 保险理赔制度分值: 1答案:B[考点] 保险利益[解析]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填补损失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道德危险发生的有力保障。

4.关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SSS_SINGLE_SELA 保险人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才能视为成立B 只有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保险合同方可视为成立C 只要投保人按规定填写了投保单,保险合同即可视为成立D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即成立分值: 1答案:D[考点] 保险合同的成立[解析]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就成立了。

保险合同的成立原则上不受保险单是否签发以及保险费是否交付的影响。

而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仅仅是发出要约而已,只有在保险公司承诺后,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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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险法》真题之案例分析题汇总37.李某出差回家后,发现家庭财产被盗。

李某迅速到派出所报案。

经公安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有3万多元的财物被盗。

案件发生10多天后,案件没有告破,李某突然想起自己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

于是,他急匆匆持保单来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予家庭财产损失赔偿。

而保险公司则以李某出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履行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

问题:(1)何谓“及时通知”?(2)李某是否履行了“及时通知”义务?(3)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赔偿?为什么?答:(1)“及时通知”是指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

家财险案件应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2)李某并没有履行“及时通知义务”。

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属于履行了保险合同中的“及时通知”义务。

原因如下:李某在家庭财产被盗后,虽然及进向公安部门报了案,却忽视了向保险公司报出险通知,使本该履行的及时通知义务案件发生后10多天后才履行。

《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3)可以拒绝赔偿。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或伤亡事故后,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在能够告知却未履行通知义务时因此发生的损失,由投保人承担。

保险条款还规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在发生盗窃事故后。

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不予理赔。

本案中,李某在盗窃事故发生10多天后才告知保险人,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38.宋兵于2008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国庆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国庆6岁的外孙女宋彤(宋兵与李红之女),保险费由宋兵每月按时缴纳。

2009年9月21日,宋兵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红离婚,宋彤由李红抚养。

离婚后,宋兵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

2010年2月,李国庆病故,宋兵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

与此同时,李红也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理由如下: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是她女儿,她享有女儿的监护与抚养权,理应由她来领取保险金。

而保险公司却认为此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离婚后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故合同无效。

问题:(1)该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保险公司是否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为什么?(3)李红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这份保险合同有效,宋兵具有投保人的资格,可以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法》第十一条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从本案来看,宋兵在投保时与其岳父的关系,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有瞻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即对其岳父是有保险利益的。

虽然,宋兵后来离了婚,与其前妻之父不再有瞻养关系,但宋兵征得被保险人李国庆.同意,可以继续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

因此,这份保险合同在离婚后继续有效。

(2)宋兵完全履行了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宋兵签了合同,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交纳保费,尽管保险期间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导致了亲属关系的改变,但其义务的履行从未间断,直至被保险人病故。

宋兵既然履行了义务,保险公司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即给付保险金。

(3)李红的主张成立。

宋彤是被指定为这笔保险金的惟一受益人,只有她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虽然宋彤是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但是因其未满10周岁,属民法中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保管。

37.一家商贸公司购进一批粮食,委托一家仓储公司代储。

仓储公司收货后向当地B保险公司就该批粮食投了财产险。

几天后,商贸公司也就该批粮食向A 保险公司投了财产险。

后在保险期(两个保险合同均有效)内,发生了火灾,该批粮食受损。

请回答以下问题:(1)成立在该批粮食上的保险是不是重复保险?8-197(2)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8-199/200(3)该案应如何处理?答: 1、不是重复保险。

2、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有:(1)基于同一保险利益订立合同(2)保险事故相同(3)订立两个以上保险合同(4)保险期间具有重叠性(5)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3、A公司先向商贸公司赔付,B公司向仓储公司赔付。

然后A公司有权向仓储公司索赔。

38. 2002年5月,郭先生所在单位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了总金额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填写投保单时,业务人员详细讲解了受益人填写要点,并说明,指定受益人时必须标明受益份额。

但是,郭先生当时考虑,一旦自己不在了,可以给父母和妻子留下一笔钱,让他们都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在填写投保单时,他选择了法定受益。

但是,投保以后,郭先生的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家庭争吵不断,矛盾逐渐升级,2003年9月郭先生和妻子张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同年11月郭先生与刘女士另外组成了一个新家庭,2004年7月他们喜得贵子。

全家人沉浸在幸福生活之中,不幸的是,2004年8月2日,郭某不幸车祸身亡。

郭先生身故后,其父母健在。

问:(1)什么是受益人条款?13-271(2)郭先生的前妻张某是不是受益人?为什么?(3)保险公司应向谁支付保险金?具体数额是多少?为什么?13-264答:(1)受益人条款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的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

(2)张某不是受益人。

因为郭先生没有指定受益人。

(3)郭先生选择的是法定受益。

其父母、妻子刘女士及子女为郭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向郭先生的父母、妻子刘女士及子女支付保险金。

刘女士及儿子和郭先生的父母各得12.5万元。

因为:当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时,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人,这时保险金归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37. 2011年3月15日,张某以14万元购买了一辆小轿车。

同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其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包括机动车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并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为140000元,赔偿限额为50000元。

同年4月20日,张某驾驶该车外出游玩途中,该车被三名持刀抢劫犯抢走。

案发后数日,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发现被劫车辆,遂租用一辆吉普车追击堵截。

罪犯发现被追捕后,加速逃跑时,驾车坠入20米高的大桥下,造成车损人亡。

后经保险公司现场勘验核实,此案中形成如下损失和费用;(1)被保险车辆的直接损失31000元;(2)租用吉普车费用(公安局破案用)1000元;(3)案发后,公安部门为了吊、拖受损机动车辆支出的费用800元。

问:本案中,保险公司应赔偿哪些损失和费用?答:本案的损失大致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二部分为公安部门破案费用,即租车费用;第三部分为施救费用,即吊、拖车费用。

第一部分损失属盗抢险保障的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付;第二部份保险公司可不予赔付;第三部分费用属于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并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故保险公司要赔付31000+800=31800元。

38. 2011年1月17日晚8时左右,大学生吴某由市内返回学校,突然一辆中巴车从后面将他撞倒,吴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经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此次事故是由于中巴车刹车系统出了故障而导致的,车主负全部责任。

吴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计27500元,车主已全部承担,吴某由于被撞还落下轻度残疾,车主又另行支付了残疾补助金2万元。

吴某所在的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已为在校的全体学生投保了学生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每人保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0元。

问:(1)在车主已经支付了伤残金和全部的医疗费后,保险公司是否还要履行赔付义务?为什么?答:保险公司要向吴某给付伤残金,但不需支付医疗费。

吴某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致残,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车主已经付了伤残金而拒付,而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伤残程度在保险金额限度内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必赔付医疗费,因为医疗费用是一种费用损失保险,属补偿性质,不允许被保险人额外受益。

吴某的医疗费用已从致害方如数获得足够补偿,保险人就不用再支付。

(2)假设车主因经济困难而分文未付时,吴某同情车主而承诺对其免于追究,这时保险公司是否还要履行支付义务?为什么?答:保险公司要向吴某给付伤残金,但不需支付医疗费。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吴某的医疗费用未从致害方获得补偿,他本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的,但由于他对车主承诺免于追究,使保险公司丧失了向第三者即车主请求医疗费的追偿权,故保险公司对些不予支付。

37.张某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其子张晓为受益人。

半年后张某因飞机失事意外身故,经保险公司核实,认为属于责任范围,决定全额赔付。

就在此时,保险公司接到某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划拨10万元保险金用于偿还张某生前所负债务。

问:(1)什么是保险受益权?受益权的性质是什么?答: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享有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性质:受益权是基于合同而产生并行使的权利,受益权是期待权。

(2)本案中保险金能否用于偿还张某生前所负债务?为什么?答:不能。

理由:保险收益人为张晓,保险金为其所有而非张某,不用于偿还张某的债务。

38.某药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足额企业财产保险。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该药店门市房施工质量差,药店的顶部预制板突然发生断裂塌落,砸坏货架及30多种药品,保险财产损失达91500元。

就在保险公司准备赔付的时候,收到一封匿名信,检举该药店出售假药。

经保险公司核查,该药店出售的螺旋霉素为假冒产品,该部分损失为19515元。

保险公司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决定对于该项损失不予赔偿。

药店认为,药店购进药品时并不知道是假药,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并未审查,因此应赔偿全部损失91500元。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问:(1)什么是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权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损失的权益。

构成要件:(1)保险利益具有适法性,即须为适法利益或为法律所允许的利益。

(2)保险利益具有可估价性,即其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3)保险利益具有可确定性,即可保险的利益须为确定的利益或可得确定的利益。

(2)药店对该批螺旋霉素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为什么?答:不具有保险利益。

理由:不符合保险利益适法性的特征。

(3)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答:保险公司应赔付除假冒药品外的损失71985元。

41.2003年5月10日,某商贸公司从东北购得一批粮食,委托当地的粮食储运公司储存;该粮食储运公司将粮食运入粮仓后,于2003年5月11日将粮食向当地的B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2003年5月13日该商贸公司也以此批粮食为标的向当地A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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