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已编)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追究责任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和外来劳动力。
任何人在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主体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主体分为两类:一是管理责任主体,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工作责任主体,即员工和外来劳动力。
第四章管理责任的追究1.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负总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程序,监督落实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如发现管理失职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工作责任的追究1. 员工和外来劳动力应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2. 员工和外来劳动力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如发现违规行为不报告或者包庇他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追究责任的程序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应给予被调查人合理的辩解权利,并充分听取相关证据和意见。
3. 在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后,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追责。
第七章追究责任的结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追责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停职、开除等。
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签字)(日期)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进行追究和处罚的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旨在强化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促进企业形成科学、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
1.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消除,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档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如果企业或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行政或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____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____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明确追究责任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所有部门、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院校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以提升工作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条各级主管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指导,严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主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各级主管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典型事迹进行表彰,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员工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安全生产,设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分工、权责的明确、追究责任的机制,以达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或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设定的具体目标,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伤亡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
通过设立目标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有利于监督、评价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在责任追究制度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确保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手段,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它也是维护企业或组织形象和保障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规定和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它包括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定目标实施计划、监督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和问责规定和机制。
它包括明确责任主体、界定责任范围、规定责任追究程序和强化责任追究措施等内容。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点:1.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具体、可量化的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目标指标。
2. 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责任的层层落实和分解。
3. 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分配相关资源和人力。
4. 监督目标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的责任追究,合用本制度。
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 (降) 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即将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
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即将汇报值班领导和有关科室值班人员。
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并即将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汇报内容:(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三)事故伤亡情况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事故汇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在要即将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1)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部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 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进行。
(3)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 复查并落实上级通知的安全生产要求,推动相关工作的完成。
3. 员工(1) 必须在工作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向上级报告,并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3) 在工作中必须佩戴或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4) 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 在安全生产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或者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玩忽职守、过失造成事故的员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员工,将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2) 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敷衍塞责的;(3) 未按要求佩戴或使用相关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的;(4) 违反工作岗位的安全规定,妨碍或者拒绝他人的安全检查、监督;(5)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公司社会信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
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动摇;履行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不动摇;把安全生产列为经济运行工作的首要组成部分,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控及综合治理不动摇。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副总兼任;成员由各副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部门领导兼任。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二)分析研究生产作业场所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协商部署具体解决办法,批准落实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三)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作出处理意见、结论或批复;(四)研究批准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对在安全生产和工程创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一)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责任;(二)负责年初审定工作安排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项审核并提出决策性意见;(三)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听取经理层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及其决定性事项汇报;(四)负责代表企业同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公司将安全责任状目标指标分解后,代表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五)督促检____理层全面实现公司控制目标;(六)督促经理层确保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资____障制度;(七)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布置实施,下达各部门(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是实体指法律矛盾主体对违反法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履约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有关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一、安全生产承担责任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亦称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相应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
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生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有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区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
如果规章制度由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免予执法机关将开除公职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文娱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六项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运营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者超过三百人的,应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商企业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主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4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它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事故责任追究: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追责。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者经济赔偿责任等。
2. 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力、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这表现为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培训和教育等方面的不合规行为进行追问和惩处。
3. 法律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规范生产安全行为的基本指导文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可以使责任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追究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的追究对象包括下列情况:1.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事故隐患由于某一责任人的失职行为造成的。
2. 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
3.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
4. 未履行安全生产培训职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
5.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况,本单位将根据责任人的职务和责任程度,采取如下措施:1. 轻微失职者,将予以口头警告。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追究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其次,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企业还需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对于事故责任人员,企业要依法相对给予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同时还要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的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追责。
此外,企业还要主动向公众和社会公布事故的相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能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注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司、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负责人是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在施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
一旦发生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或投诉、反映,对不听劝告者要追究其责任。
3、凡谎报事故真相或隐瞒事故不报,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损失。
并要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对因措施不力造成不必要伤亡和损失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5、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对发生安全等级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的辖区负责人,除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视情况不同作如下处理:(1)所属项目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未给集团公司造成影响的,对辖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所属项目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虽经所属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全力处理,仍给集团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对辖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降职处理。
(3)所属项目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经所属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全力处理,仍给集团公司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招投标或单位被当地清出建筑市场的,对辖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撤职处理。
1.2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集团公司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
依据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凡在本企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活动,均应遵守本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追究的责任机制,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三、责任主体1.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最高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 生产经营责任人生产经营责任人是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由企业指派或聘请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生产经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4. 员工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责任追究机制1. 追究方式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的责任主体,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岗位调整、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追究原则(1)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沟通协调原则在对责任主体追究责任前,应进行事故调查和情况了解,听取责任主体的陈述和解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公正公平原则责任主体的追究工作应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评估企业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补充,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以上所述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请各相关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目录一、总则二、责任主体三、责任内容四、责任追究程序五、责任追究措施六、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七、附则一、总则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明确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序。
二、责任主体1.企业领导层企业领导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效果负责。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企业内部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对本部门及其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
3.各级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各个层级的主要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负责在本职岗位上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要求。
4.员工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要求,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报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
三、责任内容1.企业领导层的责任:(1)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3)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6)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外部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责任:(1)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监督;(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及时报送相关部门;(5)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与相关部门和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追究责任的原则
第二条依法追究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式。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主体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内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内容包括属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责任、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等。
第五章追究责任的方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警告、处罚、行政拘留等。
第六章追究责任的程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调查取证、听证、公示、裁决等环节。
第七章追究责任的强制执行和救济措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施应采取强制执行和救济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停工、吊销执照等。
第八章追究责任结果的公示和通报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和通报,提醒公众和相关单位引以为戒。
第九章追究责任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公正、公平、严肃和有效。
第十章追究责任制度的完善
第十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发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结束】。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进展的基础和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紧要构成部分,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紧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进行认真的阐述。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利,并实行追究制度,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
这一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部过程和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起到强制性、监督性、管束性作用,最后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保障。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1.保障员工安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加强企业内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和掌控,从而降低生产过程的不安全性,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保障员工的安全。
2.维护企业形象在现代企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一旦发生重点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对企业的经营和声誉造成极大的影响。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对企业积极应对和合理处理事故具有紧要意义,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
3.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引导企业从灾祸防范、责任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自律性管理,提高企业的危机应对和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从而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2.订立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过程,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最后实现安全生产。
3.加强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让员工了解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责任心,削减员工的错误操作和不当行为,防范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分为全面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三个层次。
第四条全面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内容:1. 全面负责人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有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
2. 全面负责人必须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全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4. 全面负责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内容:1. 部门负责人是企业各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负有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责任。
2. 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5. 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做好本部门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第六条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内容:1. 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每位员工都要带着安全意识工作。
2. 员工要认真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护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3. 员工要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4. 员工要积极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不得隐瞒或者掩盖存在的安全问题。
5. 员工要积极参与本部门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做到心中有数、能够迅速反应。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生产全面安全、稳定和完成目标,真正实现我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全面安全。
2.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层级管理,明确职责,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3.任何人都要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
4.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第一责任人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并视情况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和总部企业报告。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相关负责人要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岗位负责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经理。
二、一般违规情形
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
2.对有现实危险的不停止作业,不消除隐患。
3.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安全文明生产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
5.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
6.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8.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9.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
10.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11.其他违规情况。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发现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其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1. 对公司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
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时,迟到、早退的。
3.安全会议、安全文件或通知内容未按时下达或因传输内容不全面、不准确,造成工作停滞延后、误传误用以及导致重复、浪费的。
4.不能按期按要求传输安全信息,迟报、漏报安全报表的。
5.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重新上岗、转岗,从事存在风险的作业的。
6.部门负责人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或未授权他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严重程度扣发相关人员安全绩效奖金或按相关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1.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
2.对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3.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4.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应急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5.对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不加制止,导致事故发生的。
6.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7.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9.其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公司将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标准等严格执行。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