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研究
公民社会理论研究作者:左雅洁来源:《神州·下旬刊》2013年第07期一、公民社会的涵义近年来,随着公民社会这一问题讨论的深入,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应用日趋频繁。
现在,我们中国学者使用的“公民社会”是由英文词组 civil society 翻译过来的,这一译名是对 civil society 的政治学意义的强调,即公民民主参与的政治功能和公民社会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在分析范畴上是与政治国家互相对应的。
按照现代社会政治哲学的观点,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可以界定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文化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主旨的社会自主领域。
它是相对于政治国家而言,建立在现代化大生产和发达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成员的物质交往方式及社会自主的生存样式。
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公民社会是一种现代化的现象,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当中的,而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
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萌芽的,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壮大和趋于成熟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人。
与此同时,每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又因为市场经济的各种联系而连结成为一个遵守契约关系的社会整体。
其次,在公民社会当中,最基础的社会关系是独立的个体之间的自主交往关系,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就是这种最基础的社会关系的媒介。
在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也具有十分普遍的意义,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社会当中各种交往与交易关系的主要内容。
最后,公民社会作为社会自主领域,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
而且,它的主旨是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公民政府的政治环境是有限政府,公民社会的文化蕴涵是契约关系。
二、公民社会的理论基础公民社会是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到当代的哈贝马斯都阐释过既存在内在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公民社会理论,这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再到当代范式的转换。
社会学理论知识: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社会运作和感知
社会学理论知识: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社会运作和感知社会学理论知识: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社会运作和感知公民社会是由市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发展所构成的,它为个人权利、社会公正、政治民主等诸多社会价值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民社会的发展可以带来社会的改良与进步,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公民社会的构成包括政府、市民社会和私营部门三个主要部分。
在公民社会中,政府拥有最大的权力,其责任是管理公共事务、监管市民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市民社会则由市民自由地参与组织,表达意见,参与政治决策,维护自身权益。
私营部门则是经济社会活动的主体,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同时还要回应消费者和市民的需求,为公共利益提供贡献。
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组织是基于市民自发的组织,旨在达到各种不同社会目标的组织。
在社会组织中,市民自由结合,分享政治观点、文化信仰等,共同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具体措施。
社会组织是促进社区发展、协商民主、社会变革的有效途径。
社会组织通过促进公民参与社区工作,可以协助政府解决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社会组织可以为市民提供服务,传递信息,并维护市民权益。
社会组织也可以通过在公众领域发声,组建联盟来推动政策、规章、标准等,以维护公众利益。
通过社会组织的发展,市民的社会意识增加,并产生更大的公民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愿。
市民通过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但是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如组织之间的竞争,组织领导者的腐败,缺乏政策支持等。
由此,出现低效率、影响力不大、不可持续、管理混乱等问题。
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中,除了要增强自身组织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与合作,促进社会组织在政策制定和监督的过程中的参与和发言权。
政府应该欣赏社会组织的作用,保障市民社会的自由、稳健、和平发展。
总之,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对于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权益,推动社会变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 公民社会理论
社会背景
国内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认同: 接受国家-市场-社会三分法, 公民社会指介于二者之间 的组织及相关的价值原则 批判
关系的一般理论的研究)
NGO的兴起为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依据 。公民社
会理论过去主要被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 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加以运用。随着NGO的兴起,实证性研究逐渐凸 显,极大地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得公民社会的研究从理论转 向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问题的关注。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由市场经济、志愿组织和独 立的司法体系 三部分构成 其核心是文明社会中国家以 外的部分。强调了社会在国 家统治之外,有一个独立的 自主空间。主要包含经济自 治、社会自治、法律自治、 舆论自治等概念,
中国本土学者所接受的 “公民社会”概念
简单小结: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研究为NGO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
“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 “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 作的中文译名。但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带有一 定的贬义,传统上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资产阶级 社会。 “民间社会”是我国台湾学者的译法,它是一个 中性的称谓,但不少人认为它过于边缘化。 “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 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 约。
公民社会
CSI 钻石图
结构 Strucutre 4个维度 25个亚维度 72个指标 环境 Environment
3 2 1 0 强
价值 Value
影响
Impact
弱
CSI 的四个维度
• 结构: 公民社会的内部组成是什么?
• 公民参与的广度、公民参与的深度、公民社会多样性、组织层次 、内部关系、资源
• 环境: 公民社会生长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法律环境 是什么样的?
+290.1万
+1444.5万
+580.4万
30+男性择偶缺口大
《普查》显示:30-39岁男性中有1195.9万人处于非婚状态,而同年龄段女性中有582万人处于 非婚状态,男性在同年龄段择偶面临613.9万的缺口。这种情况必然造成30+的男性更倾向寻找低 年龄的女性为伴侣,同时会使80、90年龄段男性的择偶压力继续增大。
从古代得出的治国经验
社会 信仰
精英 约束
国家 大治
社会 团结
社会 流动
四、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的问题
分析视角 1.社会层级结构 2.社会收入结构 3.社会人口结构 4.社会思想结构 5.社会秩序结构
1.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社会上层 经理人员阶层
私营企业主阶层
社会中上层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办事人员阶层 社会中中层 个体工商户阶层 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社会中下层 产业工人阶层 农民劳动者阶层
私人领域 公共空间 志愿结社:核心成份 社会运动
现代“公民社会”的话语意义
“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的治理贡献 转型国家“公民社会”:集权秩序向自由秩序的转型
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引言公民社会理论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它关注的是公民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
公民社会指的是一个自由、平等和自治的社会,其中公民能够通过自主组织和参与社会事务,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民社会理论的概念、特征以及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公民社会理论的定义和概念公民社会理论是在社会学、政治学和哲学等领域中发展起来的,旨在研究公民与国家、市民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公民社会理论强调公民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自由行动和社会责任,并通过其自发组织和参与社会事务来实现社会进步。
公民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自由、平等和自治。
自由是指公民在合法框架内享有的自由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信仰自由等。
平等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和歧视。
自治是指公民自主组织和参与决策,通过公民团体和公民组织共同管理社会事务。
公民社会理论的特征公民社会理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自组织性:公民社会依赖于公民自发组织和参与社会事务,不依赖于国家或政府的引导和干预。
公民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等都是公民自发组织的产物,通过这些组织,公民能够自主地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进步。
2.公共性:公民社会关注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而不只是个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公民通过自发组织和合作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3.民主性:公民社会理论与民主政治紧密相关。
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民主政治制度的支持和保障,而民主政治制度又需要公民社会的活跃参与和监督。
公民社会理论倡导公民参与决策、公民监督政府的民主实践,为民主政治提供了基础和动力。
公民社会理论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公民社会理论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促进社会进步和改革:公民社会能够通过自发组织和参与社会事务,发挥监督和反馈作用,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
公民社会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它能够反映和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关于公民社会理论的思考
公民社会理念(idea of civil society) 是在西方社会中孕生并发育起来的,它长期为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在马、恩著作中也经常被使用。
"公民社会"于近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深,几近形成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公民社会思潮"。
当然,复兴者所要复兴的并非是同一的"公民社会",他们或援引西塞罗的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的观点,或诉诸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而国家受制于其对社会的承诺的观点,或采用将洛克和孟德斯鸩的观点融入其思想的黑格尔的观点,或引证马克思将黑格尔观点头足倒置而形成的基础(公民社会)决定上层建筑(含国家和意识形态)的观点等等。
近年来,公民社会理念也引起了国内政治学界的浓厚兴趣,一些学者相应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概念,(1)用以解说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的进程。
(2)本文旨在理清公民社会理念演进的脉络与在时下复兴的原因,探讨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渐进性改革之间相应的关系,以利于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公民社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渐进性改革一、公民社会理念的由来公民社会理念孕生并演进于西方社会,它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理性结构出现在社会理论中,既刻着时代进步的痕迹,又印有个人理性建构的倾向。
拉丁文Civilis Societas的含义在公元1世纪便由西塞罗提了出来,表示一种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
(3)古希腊的城邦大概可算作Civilis Societas,这个概念似乎表达了一种"文明之邦"的感觉。
14世纪以后,欧洲人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Civilis Societas以表示从封建体制外生长出来的商业城市文明,这继承了西塞罗的含义。
紧接着,洛克第一次将公民社会做为逻辑推演中的一个分析概念来使用。
他的公民社会等同于其政治哲学中从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形成的政治社会,这是人类发展逻辑中的一个阶段,即有政治的阶段。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陈鲲【该文章阅读量:3次】【字号:大中小】公民社会理论形成和流行于17―19世纪上半叶,在20世纪80年代重新复兴,特别是在“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之下,人们对公民社会理论的关注持续升温,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不断深入。
一、当代公民社会的概念几乎直到18世纪,公民社会这一术语还一直是国家或者政治社会的同义词。
公民社会就是一个公民社团,根据某一法律体系调节彼此的关系或解决争论,它是与普遍意义上的人际关系相对的一个概念,它所界定的是处于城邦、共和政体或非常有秩序的国家之外的“自然关系”的领域。
从18世纪开始,政治统治等同于社会的观念逐渐消失。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把公民社会视为与国家相对的一个概念,并在二分法基础上建构公民社会概念。
早期自由主义公民社会理论把自私自利的、但又享有一定自由和权利的个人当作公民社会的主体。
后来的自由主义公民社会理论家托克维尔等人把公民社会看作是各种志愿性结社的集合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当代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继承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二分法,有的公民社会理论家还进一步提出了国家——经济——公民社会三分法,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公民社会。
人们对公民社会概念的结构性要素又有了新的认识,公共领域、新社会运动进入到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之列。
同时,人们对支持公民社会结构性要素的文化要素的认识也更加清晰。
公民社会作为一种文明,包含着一系列价值和信仰,同时意味着人们奉行与这些价值和信仰相一致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三分法的观点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支持,其中,戈登?怀特的定义比较具有影响力,“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企业或经济机构同公民社会要分开来对待,前者作为经济社会或经济系统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
公民社会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造成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巨大转变,其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公民社会的兴起。
公民社会的培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
一、公民社会的概念与特征说到公民社会,首先涉及到“公民”概念。
最早的公民产生于古希腊城邦国家。
因此,在拉丁语中,“公民”的本意是“市民”。
但古希腊时代的公民,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还是有区别的,可以说是一种“不完全”的公民。
因为在古希腊城邦国家中,公民代表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种特权地位,奴隶、妇女和外邦人不能成为公民。
显然,当人民的一部分在国家中享有特权,而另一部分被列为奴役的对象的时候,公民的身份就不具有普遍性。
公民和公民社会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产物。
到欧洲封建社会末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再度崛起,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新生力量。
在中世纪一些欧洲城市中,公民概念被重新启用,但在当时实际上是指自治城市的市民,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
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国家赋予公民概念以新的含义,使之与封建社会的臣民概念区别开来。
首先,资产阶级国家用法律确定了公民这一概念,指的是国民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关系,任何人只要在一国之中生活,取得该国的国籍,就成为该国公民,而不再需要其他条件,这样就把公民的概念推及到所有国民。
其次,资产阶级思想家认为,公民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而不应像封建时代那样,在政治上处于从属或被动地位。
这一看似简单的观念,后来却成为各国宪政精神的最根本的要义。
人们认为,国家是由公民组成的,而公民又是平等的,所以国家的权力属于全体公民,没有哪一个人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政治权利。
在现代社会,公民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意味着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在宪法学上,公民的含义是:第一,作为统治的主体和主权的所有者,是国家权力的来源;第二,作为最基本的政治权力的行使者,享有选举、罢免和修宪等项权力;第三,作为构成国家的个人,受国家的统治与法律的管辖,是统治的客体。
关于公民社会理论的思考
关于公民社会理论的思考所谓公民社会理论,其雏形来源于十七世纪,并在那个时期盛行。
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勃兴和市民资产阶级崛起的时代,其政治思想的主题是在重商主义和专制主义国家的重压下解放社会和个人,通过限制和控制国家权力,争取社会的独立及其对国家的监控,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
但是,当时世纪政治哲学的表述方式,"公民社会"概念与”国家”概念基本上是重合的,所以有时它还被称为"政治社会"。
其定义可以从它与另两个概念的对照中来界定:一方面,在与"自然状态"相对立的场合,它指具有公共政治权力和法律的社会,也就是形成了国家的社会。
"自然状态"是无政府的社会,"公民社会"或"政治社会"是有政府的社会。
另一方面,在将"公民社会"与建基于其上的政府相对照时,"公民社会"是社会共同体本身,而政府是掌握其政治权力的机构。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民社会一词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思想里得到改造并获得新的意蕴,此时的公民社会与国家已经明显分离。
一个理论之所以能在两三百年之后依然为人所津津乐道并焕发出持久的生命力,一些研究者认为,公民社会及争取建设公民社会的运动在民主化变革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他们认为,极权主义体系更容易产生于公民社会的结构还没有充分形成的环境中,而阻止它们发生或促使其垮台的最可靠的途径就是培育公民社会的发展。
而我认为,人们在现代社会中所碰到的种种怀疑、失望和不满,比如最近几年面对国家的持续膨胀带来的社会重负和对个人构成的威胁(比如08年的金融危机),国家在解决大量社会问题时表现出来的无能(如日本地震后的表现)等,一些人在寻找救治的药方时不再把目光局限在国家本身,而是转向了公民社会,希望能在此找到最后和最大的希望,各种地方组织通过各种运动,來给政府施加压力,推动国家政策的改变。
公民社会名词解释
公民社会名词解释
公民社会是一个政治学术语,它是指社会的一种结构和一种活动,它将个人和社会的行动和权利联系起来。
概念可以追溯到17世纪法
国哲学家苏格拉底时代,但它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被细化,并于1960年代开始被更广泛的认可。
公民社会的基本定义是一个有共同目标、自愿参与以及提供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组织形式,它不属于政府或企业组织,也不是一种社会组织或一种公司形式。
公民社会的活动包括民族、税收和经济政策的改革,以及如劳工权利和环境保护的活动;它还涉及竞选活动、社会学习、金融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等方面。
这些活动可以通过个体行动实施,也可以通过组织形式实施。
公民社会允许人们直接参与社会改革,并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它在民主国家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有助于实现政治自由和全民权利,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公正和减少政治不平等现象。
此外,公民社会可以促进个人发展,增强个人的社会参与度和公民参与度,为政府提供重要的建议和反馈信息,提供可持续发展政策,以及加强国家的抗风险能力。
最后,公民社会的发展也有助于增强社会认同,帮助人们找到自己的价值观以及实现自身社会价值。
尤其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公民社会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在建立宪政民主体制的同时,促进社会发
展、帮助减少贫困和增加就业机会。
总之,公民社会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为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支持。
公民社会中的活动既可以通过个体行动实施,也可以通过组织形式实施,它不仅有助于推动政治变革和提高社会公正度,而且还可以增加个人的公民参与度,从而更好地发挥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中国公民社会_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
中国公民社会_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一、引言公民社会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理论和概念,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志。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分类以及制度环境,并分析其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挑战。
二、公民社会的概念公民社会是指在国家和市场之外,由自愿加入的公民组成的社会组织网络。
它是在法制框架内,独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第三部门。
公民社会具有自治性、公共性、多元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在公民社会中,公民可以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发表个人意见,维护权益,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
三、公民社会的分类根据公民社会组织的性质和功能,可以将公民社会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按照组织目标来划分,如慈善组织、专业组织、文化艺术组织等。
另一种分类方法是按照组织形式来划分,如非政府组织(NGO)、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这些分类方法体现了公民社会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四、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建立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公民社会组织,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公民社会。
尤其是在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公民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公民社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五、中国公民社会的挑战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政府监管的限制、公众参与意识的不足、社会信任度低、法律环境不完善等问题都制约了公民社会的发展。
此外,薄弱的组织能力、融资困难、人员培训等问题也是公民社会发展的挑战。
六、中国公民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参与。
政府应该加强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制度环境。
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公民社会的建设,增强公民意识,提高社会参与的能力和质量。
中国公民社会_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
中国公民社会_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引言公民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代表着个体权利的实现与社会公平的追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国公民社会在近几十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成就。
本文将探讨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分类及其制度环境,以期深入了解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概念:中国公民社会的内涵与特征公民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与文化中有不同的内涵。
一般而言,公民社会是指在政治体制内,个体与团体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承担社会责任和行使权利来实现自身利益及社会发展。
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
其特征包括民间组织繁荣、市民意识觉醒、公民参与程度提高等。
分类:中国公民社会的组织形式与领域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分为两大领域:政治公民社会和经济公民社会。
政治公民社会包括政治参与、维权和公共治理等方面,经济公民社会则主要涉及市场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在政治公民社会领域,民间组织如非政府组织(NGO)、基金会等为公民提供了积极参与政治及社会事务的平台。
在经济公民社会领域,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发挥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制度环境:中国公民社会的政策与法律保障政策及法律保障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法律,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
例如,2016年颁布的《公益组织法》明确了对公益组织的扶持、监督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公益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工会、共建股份制等措施,使得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更加平等和谐。
挑战与展望: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尽管中国公民社会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公民社会在行动自由、言论自由等方面仍受到一定的限制。
另一方面,公民社会组织的融资与资源缺乏仍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未来,中国公民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同时,公民需要增强自我意识、行使公民权益,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促进公民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第二章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 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 约。
“公民社会”概念演 变的三阶段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与公民 大会
主要指城邦文明,是与自 然(野蛮)相对立的文明 社会,是具有一定正式结 构、制度、政治文化的城 邦生活
4社会运动。西方左翼学者一般都把社会运动或新社会运 动看作是公民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要素。
概言之,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市场、政府
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而“公 民社会”包括人们以非政府形式的政治参 与所组成的公域和个人之间家庭生活、经 济和文化活动形成的私域,由公民团体组 成的公共领域成为公民社会的核心。
黑格尔(16-18世纪)-《法哲学》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由市场经济、志愿组织和独 立的司法体系 三部分构成
其核心是文明社会中国家以 外的部分。强调了社会在国 家统治之外,有一个独立的 自主空间。主要包含经济自 治、社会自治、法律自治、 舆论自治等概念,
哈贝马斯(1970s)
新权威主义 民主先导论
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成要素
基本理念:
公民权 公权与私权 民主观念 秩序观念
政治国家 ←----→┒┒
↑↓
↑↓
↑↓
|-----公民社会
(“我要管你”)
社会 --------| ↑↓
|-----私人社会
(“你别管我”)
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或原则 :“个人主义”、 “多元主义”、 “公开性”、 “开放性”、 “法治”原则
公民社会理论与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
精选课件
• 进行思想启蒙,培育公民意识,要和争取 与维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 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结合起来。
•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若不实现上述自由, 就不可能真正兴旺发达。
精选课件
(1)个人主义
• 个人主义的假设一直是公民社会理论 的基石。它主张个人是社会生活的主 体,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是为了保护和 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存在的。因 此,维护与发展人权是公民社会的首 要原则。
精选课件
(2)多元主义
• 它要求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 组织的多样性,思想的多元化。维系 这种多元主义的是提倡宽容和妥协的 文化。
精选主要得益于 德国的大思想家哈贝马斯。他认为, 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 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范 畴。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 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 和其它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 由的、理性的、批判的讨论构成这一 领域的基本特征。
精选课件
(1)私人领域(或称“私域”)
• 这种私人领域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各种 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的领域以及个 人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领域,个人在 这一领域中,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 应享有充分的自由,其隐私权应受到 法律的保护。
精选课件
(2)志愿者社团
• 这种志愿者社团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 缘联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或退出 是自愿的,并且不以赢利为目的。它 是团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 愿结成的团体,是一种非政府的、非 赢利性的社团组织。
• 如果上述自由得不到保障,则思想启蒙很 难进行,公民权利无从谈起,公民意识就 会成为水上浮萍。
公民社会理论
民主与科学D EMOCRAC Y &SCIENCE25基本概念辨析公民社会是一个外来词,是从英语的Civil Societ y 翻译过来的一种译法。
在汉语学术界,Civil Societ y 有三个流行的译名,即“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仔细分析其内容,就会发现,这三个译名分别指明和强调了作为一种特定社会现实的“Civil Societ y ”的不同侧面,在汉语世界里不仅没有与Civil Soci 2et y 正相对应的概念,也很难找到Civil Societ y 的对应事物。
据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历史系林毓生教授的研究,公民社会是“Civil Societ y ”的本意,源自希腊雅典的“城邦政治”。
因为雅典公民的社会范围与城邦政治的范围重合,公民社会其实是城邦政治的同义反复。
雅典公民不可能在城邦之外发展自己的公民性格、法治中国NOMOCRACY I N CHI NA村级如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程序性法律、法规方面,基本上是空白。
因此,要把立法建制摆在政府主导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首位,切实抓好。
这是关系到基层民主能不能扩大,能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大问题。
基层民主的立法建制,要体现社会基础性权力结构的特点,有利于扩大民主,要与代议制上的基层民主有所区别,遵循直接民主原则。
在机构设置上,要加大改革力度,逐步把分散的条条中的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权力统起来,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障机制。
目前,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权过于分散: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与监督机关,却从1983年起承担了行政执法任务,即承担了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领导与组织工作;民政部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移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只负责《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以及乡镇、街道建设的立法调研工作;农业部负责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工作;全国总工会承担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工作;党务部门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内民主工作。
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
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
换而言之,它是处于“公”与“私”之间的一个领域。
通常而言,它包括了那些为了社会的特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的组织,诸如指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NGO)、社区组织、专业协会、工会等等。
目录自然状态之中的,但这种自然社会由于缺乏和平、安全、人身保障等等,要通过权利让渡并订立社会契约的方式过渡到公民社会。
于是,“公民社会”获得了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含义,与“政治国家”是同义语,指的是人们生活在政府之下的一种法治的、和平的政治秩序。
从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到洛克、卢梭等的古典公民社会概念,与政治社会、政治国家相同一,这反映出了西方文明一直到17世纪的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状况,即国家与社会并未分离或者并未完全分离,整个社会表现为高度政治化的一元结构。
这一状况在中世纪达到顶峰--“中世纪的精神可以表述如下: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
”“市民等级和政治等级的同一就是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同一的表现。
”2.公民社会的现代发展以公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分离为特征的现代公民社会理论,是在二者在现实中实现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
以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18世纪的法国革命为标志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为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发展和私人领域的独立存在确立了根本的政治保障,极大地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其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进程。
作为对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社会现实的观念反映,现代意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形成。
他们应用“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两分法来分析社会的总体结构,把市场经济当作公民社会的核心部分,认为公民社会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主要由“需要的体系”构成的经济交往领域、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直接从生产和生活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所构成的不能与政治国家相混淆、不能为政治国家所淹没的非政治的社会自主领域。
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个好东西?由于政府统治的相对失效和市场经济的相对失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西方世界兴起善治的热潮。
公民社会是善治的基础1,是国家和市场之外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2。
要了解公民社会概念的演变情况,从传统意义上公民社会概念开始阐述,包括亚里士多德奠定公民社会理论基础,西塞罗明确传统意义的公民社会概念,阿奎那对公民社会概念的改造,契约论思想家对公民社会的重视,现代公民社会理论的提出和完善,包括黑格尔、马克思、哈贝马斯、阿托拉等的各种观点,理清公民社会概念在西方的发展历程。
要阐述公民社会对国家的制蘅、与国家的对抗、同国家共生共强、和国家互补等功能,强调公民社会和国家的相互依赖关系3。
公民社会由于它的特征:(1)非营利性,即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能将盈利分给组织的经营者,(2)中立性,即在政治上采取中立的立场,不与特定的政党结盟,(3)自主性,相对与政府的独立性,(4)使命感,组织成员特别是志愿者对所从事事业的执著和对所在组织的归属感,(5)多样性,数量众多,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服务需求,(6)专业性,高度专业化集中关注某个社会问题或者某个社会群体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7)灵活性,因为适应外部环境的需要而随时调整自身,(8)开创性,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善于开风气之先河,(9)参与性,依赖人们的志愿参与行为来维持运转,(10)低成本,由于依靠志愿者和官僚化程度低而形成“低成本运作”4,公民社会对民主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作用5。
因此,我试着研究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分析中国公民社会已经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探索中国公民的健康发展道路。
中国公民社会在西方公民社会的影响下,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得到了迅猛发展。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开始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渐进改革,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慢慢成长起来,并在80年代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这主要表现于以下四个方面:公民社会的数量迅速增加;公民社会的种类大大增多;公民社会的独立性明显增强;公民社会的合法性日益增大。
当代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影响
当代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影响第一章当代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基本内涵“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正如俞可平教授所指出的那样,这三种不同的中文译名之间存在着一些微妙的差别。
“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中文译名。
但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带有一定的贬义,传统上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
“民间社会”是台湾学者的译法,它是一个中性的称谓,但不少人认为它过于边缘化。
“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因而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学者喜欢这一新的译名。
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由此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公民社会定义。
这些定义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基础上,公民社会在此指独立于国家但又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生活领域及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社会价值和原则。
另一类则建立在国家-经济-公民社会的三分法基础之上,公民社会在此指介于国家与家庭或个人之间的一个社会相互作用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或原则。
进入90年代以来,以三分法为基础的公民社会定义逐渐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戈登-怀特的定义颇具代表性。
他指出:“当代使用这个术语的大多数人所公认的公民社会的主要思想是:它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
”他主张将企业或经济机构同公民社会分开来对待,前者作为经济社会或经济系统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
二、公民社会理论的基本架构公民社会理论主要致力于研究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以及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就西方学者已有共识的观点来看,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1、私人领域。
什么是“公民社会”?
什么是“公民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社会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那么什么是“公民社会”呢?公民社会是由一群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的个体组成的社区。
公民社会是一个独立于政府或市场的社会组织形态,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特点是自治、民主、平等和自由。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向大家介绍“公民社会”。
一、公民社会的历史渊源公民社会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民主制。
当时,雅典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参与,公民可以自由讨论和决策政治事务,参与城市的建设和治理。
这种公民参与的形式为后来的公民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民社会的组成成分公民社会由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的个体组成,这些个体的组成成分包括: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职业组织、学术界、媒体等。
这些组织都具有自治性,能够自行制定规则和决策,同时又与政府和市场有协调和互动。
三、公民社会与政府的关系公民社会与政府并不是割裂的两个部分,二者之间互相依存和互动。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而公民社会则通过自发的组织和自主的行动,补充政府的服务和监督政府的行为。
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是一个相互制衡和协调的过程。
四、公民社会的发展现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社会的作用和地位也不断增强。
在一些发达国家,公民社会已经成为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民社会的发展也将是未来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
五、如何建立健全的公民社会要建立健全的公民社会,需要多方努力。
政府需要提供法律、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公民社会组织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和监督,并且需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总之,“公民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组织形态,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建立一个自治、民主、平等和自由的公民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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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论过去主要被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 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加以运用。随着NGO的兴起,实证性研究逐渐凸 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加以运用。随着NGO的兴起,实证性研究逐渐凸 显,极大地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得公民社会的研究从理论转 向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问题的关注。
公民社会理论的特征
1,界定公民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格 2,公民社会的公共理性指导特征 3,公民社会理论强调非营利性、公益性 4,公民社会理论指明了社会发展的合作性
公民社会理论与NGO的关系: 公民社会理论与NGO的关系:
公民社会理论与非政府组织理论的融合是一个渐进的 过程(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行政管理学—NGO与政府及市场之间 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行政管理学—NGO与政府及市场之间
2003年中国NGO反对怒江修建大坝事件: 2003年中国NGO反对怒江修建大坝事件:
怒江事实:
丰富的水力资源;中国少数保有原始生态的江河之 一,在这里可以看到全球25% 一,在这里可以看到全球25%的物种(7000多种植物 25%的物种(7000多种植物 7000 种类,80多种稀有或濒临灭绝的动物和鱼类) 种类,80多种稀有或濒临灭绝的动物和鱼类) 2003年怒江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2003年怒江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
私人领域 志愿性团体
如非执政党组织,NGO等 如非执政党组织,NGO等
公共领域 社会运动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1私人领域:持第一类定义的公民社会论者认为,私人领 域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的领域。 其中市场机制和私人产权构成这种私人领域的两大要素, 它们保证个人能够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和追求特殊的私人 利益。 2志愿性社团。这种志愿性社团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缘联 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或退出是自愿的,并且不以盈利 为目的。它是团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 社团,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 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 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 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 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 4社会运动。西方左翼学者一般都把社会运动或新社会运 动看作是公民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要素。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由市场经济、志愿组织和独 立的司法体系 三部分构成 其核心是文明社会中国家以 外的部分。强调了社会在国 家统治之外,有一个独立的 自主空间。主要包含经济自 治、社会自治、法律自治、 舆论自治等概念,
哈贝马斯(1970s) 哈贝马斯(1970s)
公共领域 进一步分离了市场与社会 主张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 构成, 强调它的社会整合功能和文 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在政府、企业、社会三足鼎 立的框架下一个新型的公共 治理的部门、是对政府能力 的有限与不足,市场失灵的 反思下提出的“ 反思下提出的“第三种机 制”,体现了社会在公共秩 序中的自制力。
“公民社会”概念演 公民社会” 变的三阶段 (1)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政治学》
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与公民 大会 主要指城邦文明,是与自 然(野蛮)相对立的文明 社会,是具有一定正式结 构、制度、政治文化的城 邦生活
黑格尔(16-18世纪)-黑格尔(16-18世纪)-《法哲学》 法哲学》
。(1)“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假设一直是公民社会理论 (1)“个人主义” 的基石。它假定个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公民社会和 国家都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存在的。 (2)“多元主义”:它要求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组 (2)“多元主义” 织的多样性、思想的多元化。维系这种“多元主义” 织的多样性、思想的多元化。维系这种“多元主义”的是 提倡宽容和妥协的文化。 (3)“公开性”和“开放性”。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公共领 (3)“公开性” 开放性” 域的开放性是公众在公共领域进行讨论和进行政治参与的 前提条件,因此当代公民社会论者无不坚持公开性和开放 性的原则。 (4)“参与性”。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 (4)“参与性” 力,是公民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5)“法治”原则。“公民社会”论者强调要从法律上保障 (5)“法治”原则。“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在三分法的情况下还要保障它同 经济系统的分离。他们认为倡导法治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划 定国家行动的界限,反对国家随意干预公民社会内部事务, 从而保证公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
NGO发展的动力框架 NGO发展的动力框架 国家
改革
市场
增长 推动
NGO 社会
公民社会的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主张社会独立于国家而存在 的思想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的希 腊城邦制度就是公民社会思想的源头。 雅典民主制的领导人伯里克利推行民主政 体,公民有决定立法、司法以及国家重大 内政外交事物的权力,全体公民直接管理 国家,公民通过抽签选举官吏,轮番执政, 形式是公民大会,这是最早的公民社会的 雏形。
公民社会是NGO发展的理想架构: 公民社会是NGO发展的理想架构:
志愿主义、志愿服务 →地方草根性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的自主性 →公民主动参与释放社会力量,作为重要社会问题 的缓冲和解压阀。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NGO基于志愿主义的精神,积极从事社会 福利、慈善救助等工作,其不仅扮演监督 政府的角色,更积极进行社会变革;在长 期性的社会改革运动方面,更对整个社会 生活造成深远的影响。
NGO的兴起: NGO的兴起:
NGO与公民社会 NGO与公民社会
本讲主要内容: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与发展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与发展 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成要素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新权威主义 民主先导论
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成要素
基本理念:
公民权 公权与私权 民主观念 秩序观念
政治国家 ←----→┒┒ ↑↓ ↑↓ ↑↓ |-----公民社会
(“我要管你”)
社会 --------| ↑↓ |-----私人社会
(“你别管我”)
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或原则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 “多元主义”、 多元主义” “公开性”、 公开性” “开放性”、 开放性” “法治”原则 法治”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研究为NGO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研究为NGO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
“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 Society” “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公民社会” 市民社会” 民间社会” “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 作的中文译名。但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带有一 定的贬义,传统上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资产阶级 社会。 “民间社会”是我国台湾学者的译法,它是一个 民间社会” 中性的称谓,但不少人认为它过于边缘化。 “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 公民社会” 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 约。
讨论:
应当如何理解NGO之于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应当如何理解NGO之于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外界评论:
NGO影响公共政策的成功代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形 NGO影响公共政策的成功代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形 成。
成功背后的代价:
“绿家园”作为环保组织没有受到过多的“制裁” 绿家园”作为环保组织没有受到过多的“制裁” “大众流域”处境尴尬: 大众流域”
被指责为唆使民众 接受了当地政府部门10个月的调查 接受了当地政府部门10个月的调查 很多项目停止运作 原来的“主管单位” 原来的“主管单位”明确表示不会再继续与其合作(这意 味着“大众流域” 味着“大众流域”失去了通过年检的重要条件) 该组织在当地成为“烫手山芋” 该组织在当地成为“烫手山芋” 。
概言之,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市场、政府 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而“ 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而“公 民社会” 民社会”包括人们以非政府形式的政治参 与所组成的公域和个人之间家庭生活、经 济和文化活动形成的私域,由公民团体组 成的公共领域成为公民社会的核心。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2003年国家发改委通 2003年国家发改委通 过了在怒江中下游水 库修建大坝的方案
民间的反应:
出于生态保护的目 的,NGO反对修 的,NGO反对修 建大坝
主要参加者:
“绿家园”和“云南大众流域” 绿家园” 云南大众流域”
采取的手段:
向政协提交方案 在国内外会议及媒体上呼吁,给政府施压
结果:
大坝修建工程搁置
公民社会的理论内涵 公民社会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强调的重点是所有 社会成员有权利自由平等地管理自身并参与管理 公共事务。作为政治概念,公民社会同时也是一 个关系范畴,它强调与政府的关系,要求从这种 关系中去揭示和认识公民社会自身的特质。 公民社会是个人根据自己和彼此的物质需要自愿 结成的社会经济联合。它以个人活动和个人交往 为内容,既包括经济关系,也包括言论、结社、 迁徙和安全等社会行为关系。它看重的是公民对 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制约与监督的 积极作用。
中国本土学者所接受的 “公民社会”概念 公民社会”
社会背景
国内 国际--“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 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