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思想历程与研究方法的考察邓宏炎【专题名称】政治学【专题号】D0【复印期号】2000年02期【原文出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武汉)1999年06期第42~51页【作者简介】邓宏炎(1968—),男,湖北松滋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硕士,主要从事哲学及编辑学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79【内容提要】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是一个科学发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从《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包括经验假设、理论论证和经验确证三个阶段。
在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中,理论知识与经验知识相互交织,逻辑方法与实证方法被同时运用,但文章着重论述了经验知识的重大作用,并强调指出在这一理论形成中马克思运用了实证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黑格尔/市民社会/国家/逻辑方法/实证方法一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是相对独立的一个阶段。
拉宾在他的《马克思的青年时代》一书中,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就是作为第二阶段出现的①(p18)。
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为《莱茵报》撰稿,在该报从事编辑工作,后来又担任主编,为该报撰写了一系列文章。
因为《莱茵报》被查封而退出该报后,着手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并在这一过程中研究欧洲主要国家近25个世纪的历史和马基雅弗利、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著作,写下了未完成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和《克罗茨纳赫笔记》。
笔者认为,马克思思想发展中这一阶段的主题就是创立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认识环节,决不是马克思单纯运用费尔巴哈的“颠倒法”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念的简单的、逻辑的否定。
作为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决定性起点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实际上是一项科学发现,它的形成轨迹完全符合科学发现的逻辑,就像自然科学上的任何一项真正的科学发现一样,它也决不仅仅是抽象思辨的产物。
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最早由黑格尔提出。
他在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区分开来。
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
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是对黑格尔相关理论的批判和继承。
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本文将通过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概念进行分析,辩证分析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结构性关系。
(一)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早期所确立的这一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它确立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坚决反对国家决定社会的观点,他通过艰苦的理论探索而建立了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从而为科学的研究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唯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基础。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化。
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其实质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化。
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是国家把权利(经济权利)逐步还给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来看,政治和经济相对分开,是政治和经济充分发展的前提。
(三)社会与国家的重新统一。
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性内容,是从过程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的必要性,同时又揭示了国家自行消亡的历史趋势。
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理论,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
三.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研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市民社会研究于本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学界展开以来,取得了一些严肃而认真的研究成果。
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张雨薇
【期刊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年(卷),期】2018(000)002
【摘要】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从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发端,经由批判政治国家、批判市民社会以及扬弃市民社会这三个主要理论发展阶段,逐步成为奠定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础.从《莱茵报》时期到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早期马克思是一位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支持者,使用的是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而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人的解放\"思想构建了一个对市民社会批判的一元框架,并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市民社会将会被真正的共同体所扬弃的观点,完成了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唯物史观建构.
【总页数】8页(P37-44)
【作者】张雨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宁译锐;胡皓月
2.家庭与国家之间--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王磊
3.市民社会与国家:浅析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J], 常征
4.究竟是“社会国家化”还是“国家社会化”?——从马克思“国家—社会”结构
理论看当代中国“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J], 白立强
5.重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张翠;王友刚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一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演进逻辑
民社会 决定 国家 理论是从 黑格 尔 的市 民社会 与 国
家关 系理 论 的架 构 中“ 脱 胎” 而来的, 其 形 成 过程 经 历 了一 个外部 思想 交锋 、 内在 自我批判 、 不 断绵 延 提升直 至最 终 导 出唯 物 史 观之 创 建 的 逻 辑 进
程 。
一
发展, “ 市 民社会 ” 的话 语体 系 日趋 炽盛 , 逐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为 当前学术 界研究 的重 要范式 。在 这股方 兴未 艾 的
文中, 马 克思 明确地描 述 了“ 普遍原则 ” 与“ 特殊 利 益” 的 冲突 : “ 应 该 为 了保 护林 木 的利 益而 牺 牲 法
与 国家关 系的研 究 , 提 出 了市 民社 会 决定 国家 的
重要 命题 , 找 到 了人类 历史 的真 正发源 地 , 推开了 通 达唯 物史 观 的大 门。毫 无 疑 问 , 马 克 思 的市 民
第 1 5卷 第
期
武汉 科技 大学学 报 ( 社会 科学 版)
J .o f Wu h a n Un i .o f S c i . & Te c h .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Ed i t i o n )
Vo 1 . 1 5 , NO . 4
决 定 国家 理论 的 萌发 契 机
当代 意义等 问题 进 行 了深 入 持 久 的探 讨 , 并 且 取
得 了 比较 丰硕 的研 究 成 果①。然 而 , 在 一些 基 本
问题 的认识 上 , 学 者们 仍 长期 争 论 不休 , 比如 , 市
民社 会决定 国家理论 与经济 基础决 定上 层建筑 理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2 9
政治学 国家与市民社会
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
——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
问题的设定
1、为什么中国论者在研究中国发展问题是采取上述倾向? 2、为什么中国论者在上述取向下运用西方理论及概念研究中 国问题时会发生上述问题?
为什么是这些问式?
1、被西方的光芒所震慑。 2、向现代社会转型诉求西方。 ——“示范—接受” 启发意义 1、中国论者采用的那种框架,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西方观念。 2、在研究问题时无助于分析整个思想框架。
市民社会不存在?
西方传统: 1、中世纪社会观——社会不等于政治组织; 2、基督教社会——教会是一个独立社会; 3、法律观念——主体性权利、采邑; 4、自治市、二元君主制„„
反君主专制
洛克 社会先于政府。社会契约。市民社会是公众社会生活的一种方
式。 “洛克学派”:1、(市民)社会是一个经济实体。2、公共意见 推动政府尊重社会。
”
市民社会——生活空间的制度层面——包括所有制度和交往形式 权力、货币成为牢固确立的中介: 权力 货币 组织行政管理 协调经济关系 在生活空间中制度化 公域 私域 系统 生活空间 政治子系统(国家) 公域 经济子系统 私域
采用以经验为根据,对上述融合的形式或反分化形式都开放的 模型。 自上而下的政治化趋势和自下而上的社团主义对社会整合的威 胁确实存在,但市民社会的制度化资源和文化资源给他们以潜在的 回击,语言文化基础也没有破坏。
梯泡特圆丘丑闻:机构和它们的交易合法性只能依据他们与市民余 式的准则体系的关系来确定。
政策上的对立
对政策的理解受民主和非民主准则体系的影响。
美国市民语式的当代形式
——上述语式继续支配美国社会 尼克松——约翰逊 伊朗门——梯泡特圆丘丑闻
结论
相互争论的群体之间的意见分歧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不同亚文化 和价值系列的自然结果,一部分是个人层次和群体层次上的按准则 体系概括事件时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行动关键 取决于将意外事件和人物对照符号化的事件和人物并对号入座—— 为理解市民社会中市民资格、包容和排除问题提供帮助。 要理解美国政治,就必须理解美国市民社会的文化以及理解这 种政治文化的最佳方式,就是理解它的符号性准则体系。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
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的观点。
这是他早期对政治经济学的思考,倡导对民众保护以及社会
改革的理念。
《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是他倡导共同财富分配机制
的重要作品。
马克思在该著作中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是他创立的社会理论:“市民社
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也就是说,国家的社会状况取决于其民众的社
会结构。
马克思通过对德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分析,认为德国近代史
上发生的大多数政治、经济问题可以归因于当时德国公民社会不发达,缺乏公民权利和社会进步。
在马克思看来,唯有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才能够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他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他主张政府应该采取
改革措施,加强公民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全面的公民社
会中,国家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1843年马克思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至今仍是
关于国家政治分析与改革的基石。
他强调公民参与与发展,多年来一
直是重要的社会观念之一。
人民大2024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 PPT第四章 国家与市民社会
第一节 马克思与黑格尔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家理论
❖ 社会结构和国家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是从人们 的物质生活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 一、黑格尔所理解的社会和国家 ❖ 黑格尔反对这样一种社会契约论的杜撰,在这方面,他的主要观
点有: ❖ 第一,他从家庭开始,根据当时的观点将家庭想象为一夫一妻制的
家庭。 ❖ 第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11
❖ 三、“人的社会”和“市民社会” ❖ 马克思明确指出“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 本区别:“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 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 ❖ 社会是指人们有目的、有意识地集合起来,去享受一定精 神和物质利益的场所。
12
❖ 国家的制度之所以被认为应该消亡 ❖ 首先,由于它是强加于自主的个人身上的,而个人是利 用自己欲望的自发性和能动性来体现自己的天性的。 ❖ 其次,“由于国家制度使其成员仅仅成了另一组概念的 抽象‘人为’角色的表达”,服从制度的权威就是服从等 级制度,就是不自由。
5
❖ 在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如果需要借助作为第三方的、独立的 中介因素来使它们达成统一的话,那这本身说明它们彼此是相互 分裂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处于分裂与对立状态,国家只是在符合 自己的尺度的形式之下才能容忍市民社会的存在。这是欧洲近代 社会的一种现实,同时也是黑格尔国家学说的重要前提。正因为 特殊性和普遍性在推理中是相互对立的,它们甚至是这个推理被 提出来的前提条件,所以,中介因素无论是发挥着积极作用,还是 消极作用,都不能根本地消除这种对立,而只能使特殊性和普遍性 的关系被不断地复杂化,认为等级要素能够统一市民社会和国家, 这不过是“立宪国家批准的法定的谎言”。
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对马克思的影响
在 黑 格 尔看 来 , 国家就 是 由一 系列 制度 和 法 律所 构 成 的 理念 , 由于 国家理 念 发展 的范 围和 相互 关系不 同 , 由
此也就产生 了法律的层次性和种类的不 同。具体来说 , “ 国家的理念具有 :. 1 直接现实性 , 它是作为内部关系中的 机体来 说 的个别 国家 —— 国家制 度或 国家法 ;. 推移 到 2 它 个别 国家对其他 国家的关 系——国际法 ;. 3它是普遍理 念, 是作为类和对抗个别国家的绝对权力——这是精神 ,
和 物质 利益 的相互 满 足 为 中介 的 , 因此 , 市 民社 会 中 , 在 “ 因为这 种满 足会 无止 境地 引起 新 的欲望 , 而且 它完 全依 赖 外在 偶 然性 与 任性 , 同时 它又 受 到普 遍 性 的权 力 的限 制 。市 民社 会 在 这些 对 立 中 以及 它 们 错 综 复 杂 的关 系
摘要: 市民社会是西方传统政治哲 学和社会理论 中的一 个重要概念 , 在西方哲学 史上 , 多哲学 家都对 市民 很 社会 有过深入的研 究。从 西方思想家对政治 国家 , 市民社会和法律 发展理论 的历 史延传关 系来看 , 对国家最为推
崇的是 黑格 尔 , 同时第一 个在 近现代 意义上 予以市民社会概念 以丰富的 内容 , 他 并从 它与 个人 、 国家的 关系方面
它 在世 界历史 的过 程 中给 自己 以它的现实 性 。 冽 ”
黑 格 尔认 为 , 管 国 家是 由法律 制 度 和设 施 所构 成 尽
出生和幸运的偶然性都 自由地活跃着 ; 又在这一基地上 切激 情 的巨浪 , 汹涌澎 湃 , 仅 仅受 到 向它们 放射 光 它们 由于市 民社会是 以商品交换
芒 的理性 的节制。 n ”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要义
会 关系 , 在 交 换 和 消 费 形 式 产生 并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 “ 就 会 有 相 应 的社 会 制 度 、 相 应 的家 庭 、 等 级 和 阶 级 组织 , 一句话 , 就会有 相应 的市 民社 会 , 有 一 定 的 市 民社会 , 就 会 有 不 过 是 市 民 社 会 的 正 式 表 现 的 相 应 的政治国家 。 ” ① 可见 , 马克思 运用历史 唯物主 义 , 辩 证 地 揭 示 了 国家 的 产 生 、 国家 和社 会 的 关 系 , 堪 称 国 家 与社 会 关 系 理 论 的经 典 。
持其 阶级统 治。同时 , 被压 迫 阶级也会 利用 这一 管
理 社 会 的 机 构 表 达 自 己 的 利 益 诉 求 和 争 取 阶 级 利 益, 此 时 国家 无 形 中 充 当 了 缓 和 阶 级 冲 突 , 维 持 社 会
既 定 运 转 秩 序 的角 色 。
基 于 以上 认 识 , 马克 思 、 恩 格 斯 对 国 家 冠 以 了 “ 虚 幻 的共 同 体 ” 这 一 概 念 。不 得 不 承 认 在 这 里 马 克 思 主 义 者 即 暗含 了 国家 的 阶级 性 又 承 认 国 家 具 有
二、 国家脱离 、 驾 驭 社 会 的理 论
阐释 马 克 思 、 恩 格 斯 国家 脱 离 、 驾 驭 社 会 理 论 的
逻 辑 思 路 不 得 不 从 国家 的起 源 谈 起 。
在 生 产 力 发 展 的一 定 状 况 下 , 私有财产产生 , 导 致原始社会公有财产解体 , 阶级 随之 产 生 , 社 会 内部 由此 形 成 了不 同 的利 益 集 团 。在 不 同利 益集 团 相 互 之 间 的矛 盾 不 断 加 剧 的状 态 下 , 社 会 需 要 并 呼 吁 能
初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初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随着生产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进步,一定地域里的人群逐渐在整体上被划分成几个大块或者说等级、群体。
当中一部分人占据着财富资源总量的大部分,对社会其他成员能够起到重要的影响,(范围是固定的,所以这种影响无法逃避也不能忽视)。
于是前者更有地位,分量和话语权都很强大。
为了巩固既得利益和支配权,建立起政府和军警,推行利于该阶级的法律,宣扬为其阶级利益辩护的理论和思想。
一方面进行社会管理与控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另一方面为其利益作辩护,为其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作宣传,把自己特殊利益说成是社会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使人们在心理上、观念上得以接受和认可这阶级的权力。
就像我们如今看到的那样,那一个个地方乃至中央政府机关对相应社会地域(行政区域)呈现辐射与涵盖的形态,表现为一个覆盖全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体现为一对多的关系。
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人们的生产生活造就了一个独立于他们之外的异己的力量,他们反而受到这种力量的控制和支配。
社会和政府是分离的、有区别的,这意味着你是你,我是我,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阶级终究只是社会的一员,要促进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从其他成员比如公民、企业组织那里得到所需物质资料的源源不断的供应,包括财力、物力、人才、技术,例如政府各种建筑的修建、公务人员与后勤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制服、办公所需的文件纸张和电脑、军队警察的培养训练等等,于是政府也得考虑财政收支问题,不得不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分配和交易中去。
我们常常说国富民穷或者国穷民富,其实表明的是公家集团和私人集团在物质资料占有与消费上的差距。
古代皇室和官府的奢华享受往往都是通过对老百姓实行赋税、徭役和专营专卖某些行业来实现。
农民起义的爆发就是因为政府从农民阶级那里强行拿的太多,超过了老百姓所能承受的生存底线,于是揭竿而起,至于为什么一个王朝灭亡了另一个又起来,这不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
在现代,政府获取资源时,强制的办法比如税收、罚款、罚金、没收财产、办公收费(收到的都是货币即钱,这与前面的物质资料并不矛盾,因为按照我个人的肤浅认识来看,货币本身是一种等价物,具有流通手段职能和价值尺度职能,自古以来,很多东西都可以被量化因而能够用钱来交换,有钱就意味着有资源,购买力变动、通货膨胀等情况不在讨论之列),自愿的办法有采购、创办营利性国有企业、发放政府债券。
国家
三、组织观点。 最广义上将国家界定为政府机器,也就是一套被认可 “公共”机构,因为他们对社会存在的集体组织负有责任并且得到公共财 政的支持。这一定的优点是它明确区分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国家有各种政 府机构组成:官僚组织,军队,警察,法院以及社会安全体系等等,可以 同等于“实体政治”。这使得我们得以从15世纪和16世纪的澳洲寻到现代 国家的起源。当时出现了一种中央集权的统计制度,它成功地使其他所有 机构和团体---不管是精神的还是世俗的---都纳入其控制之下。事实上, 现代主权国家观念在161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中才有系统的阐 述。再有,组织取向也使我们能够讨论国家的“前伸“或“后缩”也就是 指国家所承担责任的扩张或收缩以及国家机构的增加或减少。
社会——民主国家
区分:发展型国家干预经济是为了促进 经济的发展,社会——民主国家干预的 目的是为了推广更为广泛的社会重构, 通常与公正,平等和社会主义等原则相 一致,试图消除贫困和降低社会不平等
特征:凯恩斯主义和社会福利政策 经典的凯恩斯战略以调整财政政策 来实现“需求管理”,也就是调整公共 开支和税收的水平; 社会福利政策国家的责任已延伸到提升 其公民的社会福祉方面
国 家
国家为何物
国家理论 国家角色 全球化时代的国家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当前,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似乎与法团主义理论的制度设计相似,然而源自西方的法团主义其内在要求——市民社会,却与中国大陆现实不符。
由此提出行政吸纳理论从宏观和微观重新界定中国大陆中央与地方基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但是,国家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回归法团主义所强调的独立且合作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标签: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行政吸纳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关于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本文将描述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为三种:市民社会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和行政吸纳理论,其中行政吸纳理论包含行政吸纳社会理论和行政吸纳服务理论。
本文结合中国大陆现实,通过对三种理论评述,认为行政吸纳理论是法团主义在中国大陆的延伸,它从中央(宏观)和地方基层(微观)来描述当今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
一、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公民社会,它源于西方的自由多元主义理论,是指一种不受国家控制的经济、社会和伦理秩序。
市民社会有两大特征:首先是强调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们能够自由结社,社会组织能够公平多元竞争;其次在国家与社会的权利资源分配中,社会战胜国家,占主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对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社会经济自由逐步放开,带来社会空前活跃。
因此,市民社会论者认为中国大陆正在经历国家与社会的分化过程,表现为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逐渐减弱。
认为这种分化就会导致市民社会的出现。
但是这种分化并不彻底,因此也有学者提出“半市民社会”等概念。
很明显,市民社会理论在解释国家与社会时,从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角度出发,描述一种“公民社会对抗国家”甚至“公民社会反抗国家”的状态,似乎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式的天然对立关系。
然而现实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与国家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对社会的许多领域仍保持着强劲的控制力。
因此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演变的特点是,国家与社会开始分离,但在很多领域仍有联系,并没有形成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一本早期著作,也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著作。
马克思的青年时代追随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后来根据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念来批判黑格尔的哲学思想。
费尔巴哈从宗教问题出发,阐述了一个重要思想:人的本质就是人自身。
宗教的产生是人性异化的后果。
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
由此批判人的异化。
而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异化的社会原因。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
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但是,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
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
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
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马克思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和政治问题上。
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把被他颠倒了的逻辑观念和现实事物的关系颠倒过来,指出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批判黑格尔把市民社会从属于政治国家的观点,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著名结论;批判了黑格尔主张君主、官僚决定国家制度的英雄史观,阐明了人民创造国家的思想;批判了黑格尔在国家发展问题上否认有质变的缓慢进化论,提出必须经过真正的革命来建立新国家的观点。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分析了宗教的本质,提出了把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的任务;阐明革命理论、革命暴力的作用,指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_法治的基础和界限_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马长山X内容提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治运行的基础,即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导致了法律至上;多元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与制衡提供了权利保障;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
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关键词:市民社会 政治国家 法治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在当代西方史学界,已实现了由西方文化中心论到人类文化多元论的重大转向,然而,他们的归宿却都趋于全球文明或总体史观,因为/人类历史自始便具有一种不容忽视,必须承认的基本的统一性0。
112这表明,人类历史演进固然是丰富多姿而非单一线性的逻辑进程,但它毕竟呈现一种总体性的走向和趋势,122也即是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的统一。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正是这种演进的根本表现。
应当说,无论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这对范畴的真正确立,还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的真正分离与对立发展,都是近代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
但是,这一对分析范畴一旦从现实中升华出来,就因其对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个体价值与整体价值等等人类历史轴心脉动的深层关怀和广角涵摄,而赋有了超越于东方与西X 112122[美]E #R #塞维斯:5文化进化论6,黄宝玮等译,华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日]富永健一:5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6,董兴华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5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6,吴家婴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55页。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为笔者承担的国家/九五0规划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之一。
个人与国家的矛盾与和解--试析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理论
个人与国家的矛盾与和解--试析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理论孙恺临【摘要】Hegel tried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society and the state from the as‐pects of particularity and universality .He regarded civil society as an intermediate stage from the family to the state and argued that the state was formed by people who pursued particular inter‐ests and were restricted by universality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tradiction and reconciliation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the state though the analysis of Hegel ’s view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vil society and the state ,and examines the rationality and deficiency of Hegel’s theory of the civil society with the help of Marx ’s critique of Hegel’s law philosophy .%黑格尔法哲学试图从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角度分析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
他将市民社会看作是从家庭到国家的一个中间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追求特殊利益的个人因为受到普遍性的约束而结合形成国家。
文章通过解析黑格尔有关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论述,分析个人与国家在这一关系中的矛盾与和解。
新市民社会背景下的国家与社会治理_对基于市民社会的国家理论的考察_张康之
文史哲JOURNAL OF LITERATURE,HISTORY AND PHILOSOPHY 2011年第1期(总第322期)No11,2011(Serial No.322)新市民社会背景下的国家与社会治理)))对基于市民社会的国家理论的考察张康之张乾友摘要:近代以来,在政治领域中的一切理论探讨和实践方案设计都可以说是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入手的,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以及如何根据市民社会的要求去规划国家和社会治理过程,是近代以来全部政治学研究的重心。
在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分析中,理论分歧主要表现在是从市民社会中的/市民0出发还是/社会0出发。
黑格尔提出的是另一个方案,他把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然后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寻找中介因素和环节。
但是,黑格尔的理论与现实相去甚远,他所发现的中介因素是不可靠的。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过程中阐发了一种通过消除市民社会中的异化去建构国家的设想。
20世纪后期开始的新市民社会运动证实了马克思的设想的科学性。
关键词:黑格尔;马克思;市民社会;国家;新市民社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后工业化进程的启动,由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自治力量构成的/新市民社会0也迅速成长了起来。
在这样一次历史性社会变革中,/新市民社会0将会对变革的进程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它本身的历史前景将是怎样的?都应当纳入到变革行动的规划之列。
因此,回顾在近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市民社会曾经发挥过的作用,可能会对今天的社会变革行动有着积极的启发意义。
尽管后工业化运动与工业化运动在性质上完全不同,工业化运动是人类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而后工业化运动恰恰是一场告别工业、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运动。
但是,它们都属于人类社会的伟大变革运动,表现为人类的一个历史阶段对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超越。
如果说工业化进程中的市民社会成长以及它对社会变革的影响是自发性的话,那么,在后工业化的进程中,我们是可以通过研究历史上市民社会所发挥的作用而在新一轮社会变革中汲取其经验的,从而把自发的过程转化为自觉的过程。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的新探索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的新探索【原文出处】长白学刊【原刊地名】长春【原刊期号】20062【原刊页号】42~46【分类号】D0【分类名】政治学【复印期号】200606【作者】仰海峰【作者简介】仰海峰,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仰海峰(1969—),男,安徽潜山人,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
【内容提要】从自由资本主义向福特主义的资本主义转变这一历史语境出发,葛兰西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思考,都与他对福特主义以及由福特主义所造成的社会变化的思考联系在一起。
正是福特主义造成了现代国家的组织、管理与控制特征,并使国家的控制与市民社会的建构联为一体,国家统治的合法性与霸权的获得联为一体。
在这一基础上,葛兰西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将市民社会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构成部分,并指出革命的策略必须从传统的运动战转向阵地战,才能颠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
【摘要题】国家研究【关键词】福特主义/国家/市民社会/运动战/阵地战【责任编辑】赵连君【参考文献】[1] Nor berto Bobbio, …Gramsci and the conception of civil society‟, in Gramsci and Marxist Theory, ed. By Chautal Mouffe, London, 1979.[2]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 Antonio Gramsci, 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ed. and trans. By Quintin Hoare and Geoffrey Nowell Smith.[4] Max Weber, …Politics as a V ocation‟, in From Max Weber, ed. by H. H. Gerth and C. W. Mills. London, Routlidge and Kegan Paul, 1970.[5] 新黑格尔主义论著选辑(下卷)[M].张世英,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6] Antonio Gramsci, Further 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Derek Boothman, London 1995.[7]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第11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8] 军事辞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9] 葛兰西文选[M].中央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78(2006)02—0042—05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是从实践哲学走向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理论中介,体现了葛兰西关于这一问题的理论独创性。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kdh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邹闰华李小辉(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摘要]黑格尔以现代社会主义的权利和自由如何同客观的社会秩序相和谐为理论核心。
以主体的自由和权利为出发点,结合市民社会由于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互动形式的市场自发秩序的脆弱性,而提出了系统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这一理论已经成为社会的政治理论的研究热点,并对现代国家社会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市民社会;伦理国家;主体自由一黑格尔所处的时代,正是传统社会结构解体和新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形成的时期,与这一历史变化相适应,传统的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哲学在向现代自然法理论转变。
传统的政治理论没有区分国家与社会、政治权力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
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商品交换已经形成了同政治统治秩序相分离的、相对自主的经济领域,同时,国家受传统政治秩序的宗教和道德束缚,形成以形式法和官化为特征的现代国家。
黑格尔是最早强调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人。
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就意识到市民社会问题的重要性。
在《自然法的科学模式》(1802年),已开始把市民社会理解为财产和权利系统。
市民社会能通过劳动交换形成了一个掊离人们的伦理生活背景,以利益的相互依赖性为基础的物质系统。
正是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命名他意识到不可能在现代市民社会基础上重建希腊城邦社会。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提出了系统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
这一理论已经成为当代社会政治理论研究的热点。
~~~~~~~~~~~~~~~~~~~~~~~~~~~~~~~~~~~~~~~~~~~~~~~~~~~~~~~~~~~~~~~~~~~~~~~~~~~~~~~~~~~~~~~~~~~~~~~~~~~~~~~~~~~~~~已被割去三郡,不构成危险;淮南王从小无母,随吕太后长大,与吕太后关系一向较为亲近;代王则“愿守代边”,不为吕太后疑,因而,此三人终得以保全。
可见,吕太后王诸吕、诛刘姓王并非仅为了自己个人的私欲,而是为了维护汉王朝的长治久安,为了社会的安定。
葛兰西与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传统
学术月刊 2004 . 1 .
葛兰西与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传统
李佃来
内容提要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确立了一种既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和 西塞罗从政治意义上规约市民社会、又不同于黑格尔和马克思从经济意义 上界定市民社会的考察理路,民社会的全新理论传统。这一理论传 统经早期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帕森斯等人的理论发展, 最后在哈贝马斯那里 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理论综合。它代表着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主 流, 反映出 20 世纪以来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研究重心的转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
摘要:
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最早由黑格尔提出。
他在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区分开来。
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
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是对黑格尔相关理论的批判和继承。
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本文将通过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概念进行分析,辩证分析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结构性关系。
(一)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早期所确立的这一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它确立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坚决反对国家决定社会的观点,他通过艰苦的理论探索而建立了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从而为科学的研究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唯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基础。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化。
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其实质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化。
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是国家把权利(经济权利)逐步还给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来看,政治和经济相对分开,是政治和经济充分发展的前提。
(三)社会与国家的重新统一。
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性内容,是从过程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的必要性,同时又揭示了国家自行消亡的历史趋势。
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理论,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
三.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研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市民社会研究于本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学界展开以来,取得了一些严肃而认真的研究成果。
这些研究成果可以说在为解释和认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亦即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视角,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我们认真检讨和反思的问题。
此处需要再一次强调指出的是,无论是因简单地套用西方市民社会模式而没意识其作为实体在中国的建构的种种问题,还是因为作为实体的市民社会在中国建构存在种种问题而否认市民社会解释模式所具有的可能的正面意义,都不是解决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所存在的问题的路径。
(一)构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市民社会建构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目前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主要表现在社会自主性缺乏和国家权威性不足两方面。
根据历史经验,在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上,我们需要警惕两种倾向:一是无视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盲目追崇国家权力,导致国家权力向社会过度扩张,甚至取代国家取代或吞并社会的集权和极权主义模式;二是片面强调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过分凸显国家的消极作用,鼓动社会对国家的盲目抵制反抗,这样最终会导致无政府主义和社会动荡。
因此,中国市民社会建构的目标模式是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建立国家与社会间相互制约又彼此合作,相互独立又彼此依赖的有机统一关系。
中国近期社会事件频发,例如李刚事件,郭美美事件,广东乌坎村群体事件等频现报端,“官二代”“富二代”等字眼也不时撩拨群众敏感的神经。
这些在显示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的加剧的同时,也为中国政府敲响警钟。
过多的群体事件容易使政治国家失去其权威性及民众的信任。
中国政府需要汲取历史经验,放低自身姿态,建立于民众的和谐互信关系,构建良性的互动。
同时,政府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提高民间组织的自主性,独立性和自愿性。
公民社会的兴起对社会政治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治理状况,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善治,尤其是对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公开化、公民自治、政府的廉洁与效率、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在兴起的中国民间组织成为沟通政府与公民的一座重要桥梁,是社会走向善治的必要环节。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制衡与共存发展。
国家权力的负面影响是官僚主义。
市民社会的积极参与可以起到很好的制衡作用。
市民社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政治事务的讨论和协商,对各种政策方案进行审视、检查和批判,准
确地表达社会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借助公共讨论和协商的力量,说服政府接受公民和公民团体的建议,能够对政府决策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力。
市民社会的建言献策无疑会改善决策质量,促进执政党以及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其更加符合公民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更能够得到公民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和支持。
中国市民社会基于自身力量的弱小需要主动寻求与国家的合作,支持并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而国家也应主动放弃对市民社会的全面控制,自觉革除政治体制中的弊端,积极回应市民社会的民主要求。
这种既合作又制衡的新型结构关系将保证中国政治发展始终沿着渐进式道路稳步向前推进。
市民社会的行动者必须避免出现两种极端的态度,一种是犬儒主义,即当公民社会处于压制状态时,消极忍让,不敢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利;一种是激进主义,即一旦政治气氛宽松时,又走向激进,坚持毫不妥协的立场。
这两种极端的态度既不利于巩固和维护市民社会自治的领域和空间,也不利于市民社会与国家建构协作式的互动关系,对民主政治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市民社会必须努力培育出负责任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才能为国家制度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国家也应该创建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平公正公理的生存环境,为市民社会的健康生存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注民生与政治国家的相互影响。
政府需要构建成高效而简约的机构,以便更好地行使其职能,民怨宜疏不宜堵,关注民生民意,提高市民社会的质量。
能有效缓解消除社会阶级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促进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共同发展。
“市民社会”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理论,这里的“市民”当然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与“村民”相对应的概念。
按照《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的解释,市民社会是“表示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和经济安排、规则、制度”,是指“当代社会秩序中的非政治领域”。
该理论对法学、法制有重要的影响并且具有重要的工具价值,比如现代以来人类法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对传统“公私两元”的法律分类形成的颠覆性冲击,就表现在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形成。
这种最新的法律部门类划分,即与市民社会理论有关。
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
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而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
它的特点是非交换性
公共领域涉及到网络公共领域,以商业机制建构的大众媒体公共领域,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