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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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办档案管理制度

创城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城办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创城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城办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其他形式的档案。

第三条创城办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密、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创城办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创城办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2. 创城办开展创城活动的各类记录、总结、报告等;3. 创城办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合作协议等;4. 创城办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5. 创城办所需的其他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做到:1. 完整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齐全,无遗漏;2. 准确性:档案资料内容真实,符合实际;3. 及时性:及时收集新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2. 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建立目录;3. 立卷归档:将相关档案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成卷,归档存放。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1. 专室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专人负责;2. 防潮、防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3.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利用工作应做到:1. 提供查阅:为创城办内部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2. 保密原则: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涉密档案进行管理;3. 有偿服务:对确需利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按照以下原则:1. 保留价值:保留具有查考、凭证、参考价值的档案;2. 鉴定程序: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鉴定意见,经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条档案销毁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销毁计划: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计划,经领导审批;2. 公示公告:在销毁前进行公示,确保知情权;3. 实施销毁:在监督下进行销毁,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使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是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原则,结合我省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实践和实施管理的经验制定的。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施本办法要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并力求有所创新。

第二章文明单位第五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过群众评议和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党委和政府审核批准、命名的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七条文明单位包括: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和被命名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居委会。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省级文明单位、地(市)级文明单位、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第九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按时完成党委和政府交付的任务。

(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成绩和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稳居于当地或同行业前列,事故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重视干部、群众素质的提高,经常进行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法律常识教育,有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好,文化教育设施比较完善,并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民主气氛浓厚,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较强,能够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管理。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第一流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计划外生育,大办婚丧和赌博、封建迷信现象能得到有效制止。

(六)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保护,坚持净化、绿化、美化制度,成效显著。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第十条凡符合文明单位基本条件的下列单位均可参加评选:(一)县城、乡、镇、行政村、党政群机关、企业(包括职工在百人以上、固定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乡镇办、村办企业和私营、大中型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二)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我省的军工单位;(四)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及所属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的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所属各支队、中队。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市级文明单位是指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文明建设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其行为举止应符合公共道德、法律法规和社会共识,为市民树立了可借鉴的榜样,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制定一份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立评选标准和机制为了确保市级文明单位的公平公正评选,首先需要建立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相关的评选机制。

评选标准可以包括单位的文明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及单位在文艺、体育、科技等领域的发展和贡献。

评选机制应由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通过层层筛选和公开透明的方式,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文明行为规范培训市级文明单位应当成为文明行为的表率,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文明行为规范。

为此,可以开展定期的文明行为规范培训,让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的规范和要求。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礼貌待人、文明用语、遵守交通规则、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加强员工的文明素养和意识。

三、打造文明单位品牌市级文明单位的文明形象是外界对其评价的重要指标。

为了打造文明单位的品牌形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单位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让市民满意。

其次,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不文明现象。

还应注重与社会的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区建设,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设立文明单位评估机制为了及时了解市级文明单位的建设情况,可以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可以由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负责,并邀请专家、学者等进行考核。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单位的管理制度、文明行为执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

评估结果可以通过公示和通报的方式进行,既对文明单位进行激励,也可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

五、加强市级文明单位的宣传市级文明单位的建设成果应该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可以通过举办文明单位展示活动、发布市级文明单位典型事迹等方式,展示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和贡献。

202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202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市在创建文明城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居民素质明显提升。

然而,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我市距离文明城市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指标1.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打造一流的工作环境,促进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形成全民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2.指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数量达到50个以上。

-市级文明单位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率达到80%以上。

-创建单位在城市文明评比中获得优秀成绩。

三、主要工作内容与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意义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和认同度。

-举办相关讲座和培训班,提升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素养和服务意识。

2.建立评估机制-制定市级文明单位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明确各项指标和权重。

-由专门组建的评估团队对申报市级文明单位进行评估,保证公正、客观、准确的评估结果。

-定期公布市级文明单位的评估结果,对成绩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倒逼其他单位加大改进力度。

3.推动单位改进-制定市级文明单位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鼓励单位积极改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规范,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鼓励市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单位与社会的互动与融合。

4.加强市民参与-开展市民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活动,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并提出改进建议。

-制定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的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市民进行表彰。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文明行为的认识和理解,倡导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开始,共同建设文明城市。

四、工作保障1.组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并建立市级文明单位的档案管理系统。

2.落实财政资金,给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定的经费保障。

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资料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二)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三)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四)规范性:档案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档案资料范围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范围包括:(一)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等文件;(二)创建活动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三)创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通知、通报等;(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奖牌、奖状等;(五)其他与文明单位创建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相关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对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备份,确保其安全性。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确保其有序存放。

第四章档案资料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资料保管:(一)档案资料应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的档案室;(二)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八条档案资料利用:(一)档案资料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借阅、复制;(二)借阅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三)档案资料利用过程中,应确保其安全,不得损坏、遗失。

第五章档案资料销毁第九条档案资料销毁:(一)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二)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鉴定、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文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秩序,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制定本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文明单位。

二、文明单位的定义文明单位是指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公正、诚信、友善的原则,具备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文化氛围的单位。

三、文明单位的创建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诚信友善:文明单位要求员工诚实守信,友好相处,不得恶意竞争或伤害他人利益。

3.工作秩序:文明单位要求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遵守工作流程和规定的工作时间。

4.文化氛围:文明单位要创造积极向上、互相尊重、多元包容的文化氛围,鼓励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文明单位的创建程序1.制定创建计划:文明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包括时间计划、人员安排等内容。

2.成立创建工作小组:文明单位应成立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创建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培训等。

3.全员参与:文明单位要求全员参与创建工作,每位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开展培训活动:文明单位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素养。

5.考核评估:文明单位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五、文明单位的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文明单位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午休时间为一个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

2.节假日制度:文明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安排休假时间,不得强制员工工作或安排加班。

3.加班制度:文明单位鼓励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避免加班。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经过单位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请假制度:文明单位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事假等请假权利,并规定请假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5.工作纪律:文明单位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如逾期不交工作报告、不按时参会等。

省市级文明单位档案整理规范

省市级文明单位档案整理规范

省市级文明单位档案整理规范总体要求: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要全面、准确、生动反映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凸显创建工作的过程、轨迹。

要紧紧围绕《文明单位现场考核表》中档案评分标准,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分门别类,条理清楚,目录页码齐全,不能缺项漏项。

一、领导重视1、XXX(单位)关于成立(或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单位领导分工安排或领导调整变化,以单位正式文件下发成立(或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2、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①会议记录要求:各单位要在党委会或班子成员会议记录本中,每年至少有2次以上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会议,会议记录要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会议人员、主要议题、发言记录(讲话或讨论的要点)等(检查时要备原始记录本,档案内要放复印后的会议记录)。

②会议内容(仅供参考):年初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规划;年中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委或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创建活动;年中研究安排文明单位自查、迎接市、县文明办检查等有关事项。

3、XXX(单位)XX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内容:一、指导思想;二、创建目标(新单位要明确提出申报的各级文明单位);三、创建措施(需要做的工作、开展的活动)各级文明单位每年初都要经过全体干部职工讨论、班子会研究等形式制定切实可行、有操作性的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用于指导全年的创建工作,在创建档案材料中要体现创建规划的实施、落实。

4、简报、信息基本要求: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的简报,对本单位开展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省级文明单位每月向市、县文明办报1篇信息县文明办邮箱:hxwmb4235@,市文明办邮箱aywmbcjk@),市、县文明办要统计各文明单位的报送及使用情况,当年的简报要搜集装订在一起。

写作要求:①选材要准。

注意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对最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报道。

②速度要快。

简报具有新闻性,要求编写迅速,对于工作中、会议中出现的新动向、新经验、新问题,要及时捕捉,并用最快的速度报道。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一、创建文明单位的宗旨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企业形象;2、提升员工文明素养,形成良好工作环境;3、巩固企业发展基础,创造卓越的经济效益。

二、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1、打造文明、和谐、高效的工作单位;2、营造积极向上、和睦相处的企业文化氛围;3、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促进全员自觉遵守。

三、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内容1、建设企业文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2、开展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文明素质;3、制定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工作;4、多措并举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创造整洁舒适的办公场所。

四、创建文明单位的管理措施1、成立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加强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文明素养;3、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激励全员参与;4、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创建文明单位的评估标准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经济实力等;2、企业文化建设:包括企业口号、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等;3、员工素质:包括员工文明、礼仪、素质等;4、办公环境:包括卫生清洁、装修情况等;5、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公益活动、环保贡献等。

六、创建文明单位的奖惩制度1、为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2、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或者惩罚。

七、创建文明单位的落实工作1、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教育活动;2、对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3、制定实施文明单位管理制度;4、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和总结,实现规定执行。

以上是一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希望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推动企业文明化建设。

八、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性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不仅要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更需要肩负起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文明单位建设,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员工的文明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等,均可参与文明单位创建。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是指通过一系列的评审程序,将符合一定评审标准的单位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并对称号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创建程序第四条单位向所在地区文明办或评审机构申请参与文明单位创建。

第五条文明办或评审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对单位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将合格单位列为候选单位。

第六条候选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进一步的评审,包括现场考察、评审文件审核等环节。

第七条完成评审程序后,评审机构将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向其颁发文明单位证书和证章。

第三章创建标准第八条文明单位创建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单位行业内的经济效益;(二)单位对员工的关怀和培养;(三)单位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四)单位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五)单位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六)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形象。

第四章文明单位管理第九条文明单位在获得文明单位称号后,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文明单位创建的长远规划。

第十条文明单位需定期向创建机构报送相关报告,如年度报告、改进计划等,并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文明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和倡导其他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

第十二条创建机构对文明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有权暂停或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

第十三条文明单位失去文明单位称号的,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创建管理办法的单位,相关创建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发出书面警告;(二)暂停单位的参与资格;(三)撤销文明单位称号;(四)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创建管理办法由所在地区文明办或评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文明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等。

第三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资料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序。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保密原则:严格保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四)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整理和归档。

(六)对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审查。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文明创建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通报、报告等。

(二)文明创建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三)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统计数据和报表。

(四)文明创建工作的总结、评估、表彰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程序:(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筛选和整理。

(二)对整理后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和编目。

(三)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护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措施:(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恒温、恒湿、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条件。

创城档案管理制度

创城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城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创城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创城工作中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文件、图片、视频、数据等。

第三条创城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创城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创城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创城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创城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创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3. 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4. 负责档案信息的查询、统计和上报工作;5. 负责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创城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1. 创城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2. 创城活动方案、总结、评估报告等;3. 创城宣传材料、新闻报道、图片、视频等;4. 创城工作数据、图表、统计报表等;5. 创城工作中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归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十条档案整理流程:1.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2.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目结果,进行归档;3. 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4. 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十二条档案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2. 库房温度控制在15℃-25℃;3. 库房湿度控制在40%-60%;4.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2. 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内容;3. 查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或携带出库;4. 查阅档案后,需及时归还。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文明单位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文明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检索、查询、复制和利用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六)负责档案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一)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二)科技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技术图纸、产品说明书、试验报告等;(三)人事档案:包括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表、奖惩记录等;(四)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形成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二)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三)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温度和湿度应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二)档案柜应整齐排列,标签清晰,便于查找;(三)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鉴定,对不宜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四)档案的借阅、复制和查询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尊重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档案利用应服务于单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创文档案管理制度

创文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规范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文”)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创文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3. 便于查阅、利用和传承。

4. 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创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各项目组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创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学校领导对创文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创文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创文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类别。

2. 文书档案包括:创文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会议纪要、活动方案、宣传材料、工作记录等。

3. 声像档案包括:创文活动照片、视频、录音等。

4. 实物档案包括:创文活动奖品、荣誉证书、文件袋、标识等。

5. 各部门、各班级、各项目组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创文档案。

五、档案保管与维护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创文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a. 通风干燥,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b. 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c.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保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六、档案利用与查阅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创文档案的利用和查阅工作。

2. 查阅档案应遵循以下原则:a.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

b. 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内容。

c. 查阅档案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整。

七、档案销毁与整理1. 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3. 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归档备查。

文明创建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定_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文明创建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定_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文明创建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定_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文明创建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定_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总则1、为进一步提高分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进分公司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文明创建档案指分公司开展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留下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声像、图片等。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文明创建档案由分公司文明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分公司各项活动,与各部室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分公司信息和工作动态,主动做好收集、积累、整理、归类、编目等工作,随时接受各级检查。

3、管理人员如调离岗位,必须与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

三、总体要求1、文明创建档案根据文件材料的分类和年份按时间顺序归类保存。

2、文字、图片、声像档案盒(簿)由分公司文明办统一统一制作封面标识。

3、文明创建档案以首次成立创建组织机构为起始时间,近3年的资料详细保存。

4、档案分类四、文字档案1、创建资料:指建立和调整创建组织机构的文件,创建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创建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文明创建各类申报材料、申报表及重要创建工作文件和资料等。

2、组织建设:指本单位(除创建以外的)各类分公司建立及调整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3、制度建设:指本单位(除创建以外的)各类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

4、思想教育:指本单位开展的重要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活动等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5、企业宣传:指本单位对外对内主要的交流信息、内部刊物等资料。

6、劳动竞赛:指本单位组织的评先评优、上级开展的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申报、职工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7、送温暖献爱心:指本单位开展各类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过程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8、重要会议资料: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会议、职代会(职工大会)、重要的专项工作会议、领导重要讲话等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XX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XX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XX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XX赶超发展进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遵循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的原则,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单位整体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条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经本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明办)考核审定,同级党委、政府命名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属同级命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进行,由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文明单位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由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命名,每两年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由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命名,每两年一届)、县级文明单位四个等级。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原则上实行逐级升格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条件符合的,均可申报文明单位。

二、文明单位条件第五条文明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领导班子坚强团结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干群关系密切,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

坚持四个文明一齐抓,创建工作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长远规划和短期工作安排,有检查考核措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中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窗口)的创建管理,第一条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窗口)创建质量和水平,规范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是指单位过去第二条和现在“文明单位”创建和保持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

)图表(各种文字、图片收集、创建档案资料的建立、(窗口)文明单位第三条整理和管理工作由单位负责精神文明文书档案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均应按照以下第四条项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一、基础工作卷、情况说明——本单位申报前两年内未有领导班子成1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员工发生刑事案件;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附结论性资料)策;有损于民族团结的事件情况说明。

组织领导——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2室,明确专人分管,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

年度创建工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31作计划、工作安排、大事记、责任书等,创建工作责任制度和考评办法。

领导讲话——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4话;专题会议的讲话;调研报告;相关会议的记录。

文细胞工程——在单位或系统内部开展的文明单位、、5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基层创建——参与文明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6明行业等创建工作情况;真实记录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及文字。

把社会主义核心道德建设——道德教育及道德实践,、7价值体系体现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活动,参与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相关活动以及社会各类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

、单位业务——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状8。

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办法1

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办法1

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窗口)的创建管理,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窗口)创建质量和水平,规范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是指单位过去和现在“文明单位”创建和保持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

第三条 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由单位负责精神文明文书档案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第四条 文明单位(窗口)创建档案资料均应按照以下项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一、基础工作卷1、情况说明——本单位申报前两年内未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员工发生刑事案件;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损于民族团结的事件情况说明。

(附结论性资料)2、组织领导——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人分管,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

3、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大事记、责任书等,创建工作责任制度和考评办法。

4、领导讲话——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专题会议的讲话;调研报告;相关会议的记录。

5、细胞工程——在单位或系统内部开展的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6、基层创建——参与文明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创建工作情况;真实记录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及文字。

7、道德建设——道德教育及道德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活动,参与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相关活动以及社会各类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

8、单位业务——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上级评定结果)。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文明创建活动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科学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三)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四)高效利用,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协调各部门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检索、利用、统计和上报工作;(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负责档案安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文明创建活动的文件、资料、图片、录音、录像等;(二)文明创建活动的总结、报告、表彰、奖励等;(三)文明创建活动的调研、评估、验收等;(四)其他与文明创建活动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范进行整理;(二)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确保档案的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库房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鼠咬等;(三)加强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等工作;(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制档案;(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要求:(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鉴定;(二)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创文档案管理制度

创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文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创文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创文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损毁。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防止档案资料错误、虚假。

3. 系统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便于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泄密、被盗。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创文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创文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创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3. 定期对创文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

4. 对创文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创文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负责本部门创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3. 定期对档案进行自查,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创文档案的收集范围:1. 创文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

2. 创文活动资料、照片、视频等。

3. 创文考核、评估、验收等相关文件。

4. 创文工作相关数据、图表等。

第八条创文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

2.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内容类别进行排列。

3. 档案资料应标明档号、件号、页号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创文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

2. 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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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档案
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文明单位建设的基础工作,使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创建档案是展示文明单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果的基本依据,是总结经验、提高创建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文明单位规划管理的重要体现。

我局必须高度重视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正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文明单位一般应建立、完善以下档案:单位概况包括资质所获荣誉等;创建活动中形成文件、资料,包括创建规划、申报审批表、自查情况和上级考核记录、创建工作总结、奖惩记录、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日常记录、群众和社会的反映记录等(如照片、图片和非纸质性的声、像磁带,计算机软、硬盘等)。

档案是本单位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原始记录,可供查考的各类原始料,是接受领导机关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

二、档案标准
文明单位档案可按下列分类法进行整理、立卷:
(一)资质、荣誉。

本单位的各种资质证书和历年来的荣誉
(包括锦旗、证书、奖杯、奖状等)的复印件或照片。

(二)单位概括。

包括单位名称、性质、规模、领导班子状况、机构设置。

党群组织、职工人数、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

(三)申报资料。

有申报报告、申报表和审批表,检查考评记录等。

(四)创建活动。

分成六大类:
(1)思想道德建设。

干部、党、团员的教育:职工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评选文明职工。

开展共建活动等,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弘扬新风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如新闻单位报道记录和企业自办的报刊等。

(2)领导班子建设。

包括学习规划、各种制度、规定、守则、岗位责任、工作目标,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状况。

(3)业务建设。

业务工作的内容以及达到的指标,收到的成效。

(4)民主法制和科学文化建设。

宣传教育,遵纪守法,发扬民主,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文化教育、智力投资、文体活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逐年投入和增长的状况。

(5)环境卫生建设。

绿化、环保、卫生工作情况及有关证书,群众生活福利、设施状况和计划生育工作。

(6)创建工作机制建设。

有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有重视精神文明建
设工作记录;“二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奖惩的材料。

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要有部署、过程、效果的证明材料;群众和社会的反映等(含缩微胶片、照片、图片和非纸性的声像磁带、计算机软、硬盘等)。

记录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各项活动的照片、声、像、磁带以及计算机软、硬盘等非纸质载体的档案一般列入上述各类,按类分时间、分专题编号,立卷存档。

各类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查阅。

三、档案管理
文明单位的档案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又有一定的独立性,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出条目,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文明单位专制、撤销或合并后,必须将文明单位的台账进行认真整理、转移。

单位合并或专制,其文明单位称号自然解除的单位,可移交上级主管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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