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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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发放医疗IC卡
•年度缴费(3-6月)
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一)办理单位全民医保登记(9月初)
为便于管理,增设新的全民医保登记户(纳税代 码尾数带Q),与在职人员的参停保管理的税务 登记号分离;
1、办理税务社保单位登记(并注明全民医保)
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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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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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每年3-5月(年度缴费)
8、未参保规定:未在规定的参保登记时 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只能在下一社保年 度的参保登记时间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 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流程
•1、学校办理全民医保单位 登记
•2、新生参保登记、收缴医保费 •代办医疗IC卡(9月至10月底)
n 不包含对象: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 (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
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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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6、财政补助与收费
n 190元的财政补助部分由财政局落实,各 高校仅负责收取个人50元费用。
7、参保受理时间
(1)每年9-10月(新生参保)
(五)停保申报(每月6-31日)
n 各学校应将3月底前将今年所有离校的学生 办理停保;
n 网站申报或柜台申报(填写《厦门市社会 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
(六)账目纠错(11月申报之前)
n 错误调整:停保、账目调整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在校大学生从入学之日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范围,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是切实
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
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大学生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大学生参保缴费,并统筹管理财政拨付的大学生日常医疗经费,继续做好本校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
大学生入学前原已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当年度保险期内可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相应待遇。
三、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段和缴费标准
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
新参保的大学生缴费时段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计一年4个月,个人缴费53元,政府补助107元)。
毕业班学生缴费时段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四、医疗保险待遇
2、门诊大病医疗的病种
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
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的排斥治疗、血友病、精神分裂症、
门诊危重病抢救。
3、门诊意外伤害
在校期间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疾病
伤害或伤残。
门诊医疗费补偿起付线为50元,封顶线为3000元,补偿
比例为90%。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8月15日。
厦门居民医保政策
厦门居民医保政策1、2009年7月起,在厦就读的12万多大学生,将与厦门本市中、小学生一样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并与中、小学生的缴费标准一致,总额度为240元,其中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50元,政府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9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同时,新生未入学前就可参加厦门医保。
2、2011年7月起,厦门将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
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3、2012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6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100元。
4、大病医保报销75%厦门标准远超“国标”欢迎发表评论2012年09月01日07:07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等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规定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民生,不断出台惠民政策,加强民生保障。
我市从2010年7月起开始首创实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现在所提出的“大病保险”,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发生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赔付75%,个人自付25%,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限额为21万元,远高于这次国家公布《意见》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规定,有效化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切实解决了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
事实证明,厦门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国家新政策框架完全一致,也说明厦门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符合国家医改要求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厦门解决大病医疗保障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手册
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手册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编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基本定义 (2)一、大学生医疗保险 (2)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2)三、学校补充医疗保障 (3)四、学校补充商业保险 (4)第二章参保学生范围 (5)一、参保学生基本范围的界定 (5)二、关于参保范围的特殊问题 (5)第三章就医医院范围 (6)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医院范围 (6)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障的就医医院范围 (6)三、注意事项 (7)一、转外就医的含义 (8)二、转外就医的办理程序 (8)三、转外就医的管理 (9)四、转外就医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 (9)第五章保险待遇 (10)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0)二、补充医疗保障待遇 (11)一、参保 (15)二、缴费 (16)三、制作社会保障卡 (17)四、停保 (18)五、续保 (21)一、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的报销 (22)二、补充医疗保障部分的报销 (24)三、特殊时间段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理赔 (27)第八章特殊问题 (31)一、社会保障卡卡面信息错误 (31)二、社会保障卡遗失问题处理 (32)三、免交制卡材料的相关条件 (32)前言2008年,国家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在此基础上,我校不断改革完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从2011年12月起,我校开始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学校补充医疗保障、补充商业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制度。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以学生为本,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范围涵盖了学生的门诊、住院医疗和寿险、意外残疾、重大疾病等,保障力度大,保障范围广,手续办理简便。
可以说,这是我校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
该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为方便同学们了解和处理医疗保险相关事务,学校编印了这本手册,详细解释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基本定义、参保范围、保险待遇、基本程序、报销理赔、政策制度及其他特殊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有关厦门大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事项的说明
~ 关于门诊即时理赔系统上线前厦门大学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事项的说明因目前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门诊即时理赔系统正在调整阶段,预计要到一月下旬泰康方能完成与医保系统的完全对接。
在该系统可以使用前,参保学生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医院门诊治疗的,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厦门市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其属于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仍须个人先行垫付,之后凭相关材料至泰康人寿办理理赔;系统对接后,门诊即可即时理赔,住院理赔仍须至泰康人寿办理。
寒假前理赔服务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本部,周四(1月14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漳州,周三(1月13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10二、地点: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三家村、自钦楼)一楼学长辅助室漳州,漳州校区学生会(北区超市旁)三、理赔所需材料:1、门诊理赔所需材料:1)门诊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3)门诊(急诊)病历(提供复印件的,病例封面也需复印);4)被保险人本人厦门本地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复印件银行账号信息不明晰的,须用黑色水笔将账号信息抄写清楚);5)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住院理赔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3)住院病历或住院志;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5)被保险人本人厦门本地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复印件银行账号信息不明晰的,须用黑色水笔将账号信息抄写清楚);6)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其他材料:1)意外事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提供交警处理意见,人身伤害提供报警回执,其他意外事故提供院系证明);2)被保险人病情较为复杂、住院时间较长的,须提供相应的检查报告、院系请假单复印件等必要材料(视情况另行通知)。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对象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3、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及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4、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参保登记(包括变更、年度审核) (一)城乡居民及非在校生●缴费流程2、缴费方式二:村居代缴部分村居无法采用上述一卡通方式扣费而由居(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每年的3至5月向参保人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向地税部门办理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农村在校学生可选择在居(村)或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由各居(村)与当地学校协商统一确定。
农村在校生如选择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参保登记表》。
(二)在校生(含大学生)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待遇一览表二、医疗保险待遇备注说明:1、对已参保满1年的城镇居民、未成年人连续参保的,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满1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多可提高5个百分点。
2、参保人员(未成年人和大学生除外)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在38家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部报销,并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3、户籍迁入厦门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50%。
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事务时间安排表
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事务时间安排表
1.在校全日制学生全年均可在校参保,参保申请须每月20日前提交,且7月-12月之间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6月,1月-6月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从参保之日起至当年6月底。
7月-12月参保的能享受本年度的学校补充医疗保险,1-6月参保的不能享受本年度的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2.新参保学生若在厦门未有过社保卡的,可在校提出参保的同时提交制卡材料,制卡周期为1个月。
3.社保卡生效后,学生就医时必须使用社保卡,且在结算时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刷卡享受。
未在指定医院就医的仅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4.符合学校医保报销条件的,可于指定时间到事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学校医保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厦门市社保中心报销,为期2个月)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完毕后再报销补充医疗保障部分,补充医疗保障部分报销由厦大医院负责),报销所需材料见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
5.涉及学生医疗保险事务的所有材料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里下载。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新生补充医疗保险生效,可在指定医院刷卡享受。
毕业生停保 老生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用
领取新生社保
卡
社保未启用前医疗费用报销
12.10新生医保卡生效。
寒假医疗保险报销
暑假医疗保险报销 新生网上参保,并提交制卡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问答一、大学生为什么一定要参加X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怎样提高您的医疗保障水平?答:本学年度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X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怎样参保?答: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
五、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自2020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含合并缴费的其他险种),待遇有效期从保险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学新生参保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2018至2019学年度大学生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31日。
六、本人缴费金额是多少?答:大学生参加2019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220元。
每次缴费只能缴一个学年度的费用。
七、家庭困难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补助?应提供哪些资料?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我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厦门大学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我校学生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为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现就广大同学普遍关注的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回答如下: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是什么?国家确定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包括:(一)属地管理原则。
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按照这一原则,我校学生纳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费用分担原则。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
按照厦门市的缴费标准,大学生每人每年由个人缴纳50元,由政府补助190元。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但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三、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校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两部分构成:(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这是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我校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我校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9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学校按每人每年58元提供全额补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厦门:大学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厦门:大学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佚名
【期刊名称】《当代护士:上旬刊》
【年(卷),期】2009()12
【摘要】厦门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将在该市就读的13万名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其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并按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总页数】1页(P33-33)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学生;厦门市;补助标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城镇居民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1;R151.4
【相关文献】
1.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J], ;
2.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及思考 [J], 黄玉玲
3.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 [J],
4.对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进低走"现象的分析与建议 [J], 牛帅; 王昕茹
5.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24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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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生参保
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参保对象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参停保流程1.参保申请新生于每年9月至10月集中参保期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错过集中参保期也可向学校申请参保。
2.参保登记学校通过地税网站(或填写《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缴费(1)学校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①一卡通委托代扣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参保新生于10月底前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用户号,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或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11月4-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的,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次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请采用一卡通委托代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确保有关银行卡里有足够的余额。
②健康账户代缴参保学生家庭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在地税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为该学生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社保系统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厦门地税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已链接厦门医疗保障“健康账户代缴”页面)。
地税系统收到社保系统反馈来的健康账户成功扣缴信息后,将不会再扣参保学生个人账户。
若社保系统从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譬如健康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地税系统将从参保学生一卡通委托银行卡上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或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关于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关于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各书院: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就医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就医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无故未刷卡者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开具证明)。
二、医保报销指南及流程1、医保报销指南及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指南》(即学生手册最后一页)。
2、报销流程图详见附件2《医疗费报销流程图》。
三、特殊情况需加附学校证明材料(医保全省联网定点机构均可刷厦门市医社保卡)(1)寒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具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2)新生入学后已参保但医保卡未办理下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具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4;四、医保报销比例详见附件5。
五、其他说明1、需要查询医疗保险全省联网定点机构请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wcm/servlet/ShowProvinceInsurance进行查询。
2、以上通知如有变更,具体以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的管理规定为准。
附件1:《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指南》附件2:《医疗费报销流程图》附件3:《证明-寒暑假期间》附件4:《证明-新生未领卡》附件5:《大学生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2014-2015学年)》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工处2014年11月18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指南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证明兹证明(学号,身份证号)为我校级系专业学生。
我校学年(暑假/寒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期间学生于医院就医,需申请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特此证明。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书院年月日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证明兹证明(学号,身份证号)为我校级系专业学生。
该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至医院就医,因当时医保卡未办理好,就医时未进行刷卡。
但其当时已参保,保险号:。
符合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相关条件。
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及理赔相关说明模版
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及理赔相关说明模版尊敬的居民:为方便大学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及理赔,在此特别向居民提供相关说明。
具体信息如下:一、参保对象及标准1.1 参保对象大学在校学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的常住居民。
1.2 参保标准每年的参保标准为280元/人,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保基金。
二、参保流程2.1 填写参保申请表学生需填写参保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和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文件。
2.2 缴纳医保费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医保费,具体时间及缴费方式请参照当地居民医保条例。
2.3 参保生效医保费用缴纳成功后,参保生效,学生及家庭成员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理赔流程3.1 患病或受伤因疾病或非故意事故导致患病或受伤的学生,可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
3.2 领取费用结算单学生患病或受伤后,可向医疗机构申领费用结算单。
3.3 提交理赔申请学生凭借费用结算单、有效身份证件和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理赔申请。
3.4 审核赔付社保机构审核并确认理赔申请材料无误后,及时进行赔付。
4、温馨提示为确保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理赔的顺利,需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4.1 参保前请仔细阅读和了解当地居民医保相关条例和规定。
4.2 缴纳医保费时,请仔细核对缴费时间和方式,并及时缴纳,以免影响参保生效。
4.3 出现患病或受伤后,请及时就医,领取费用结算单,并准备好相关理赔申请材料,以便顺利进行理赔申请。
以上是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及理赔相关的说明。
如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政策解读]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哪些人属于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答:本市就读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应按规定,以院校为单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缴费的标准是多少?答:个人缴费85元,政府补助85元。
低保及重度残疾大学生个人不缴费,由政策补助。
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所在院校(含分校区)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省和我市财政安排。
3、参保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各院校应于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统一为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对不参保的学生,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4、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答: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大学生所在院校代收代缴,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在该院校账户上扣取。
属本市财政承担的补助部分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30日内分别划拨到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和门诊统筹基金专户。
属本市财政承担以外的政府补助部分,由各院校按隶属关系向相关财政申请。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院校参保人数生成征收计划委托银行30日内在该院校账户上扣取。
5、大学生参保后从何时起可以享受待遇?答:大学生参保后其医疗待遇按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及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执行。
但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1)大学生每学年参保缴费(含本学年参保)后待遇享受时间从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201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参保的,其待遇享受时间从2010年的3月1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止。
6、大学生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大学生医疗管理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及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大学生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1)住院医疗:大学生在假期和休学、实习期间离开本市,因疾病需在家庭所在地或实习地住院治疗的,应选择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告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返校后凭学校确认其家庭所在地或实习地的证明、就医资料及相关费用单据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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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为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现就广大同学普遍关注的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确定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包括:
(一)属地管理原则。
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按照这一原则,我校学生纳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费用分担原则。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
按照厦门市的缴费标准,大学生每人每年由个人缴纳50元,由政府补助190元。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但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三、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
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校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两部分构成: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这是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我校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我校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90元;
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学校按每人每年58元提供全额补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五、学生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如何缴交?
学生个人缴纳的50元由学校统一代为收取后上解到地税部门。
代收方式为从参保学生一卡通中扣取,收取费用前学校将提前发布通知。
六、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如何?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都是针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承担部
例如:某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门诊费用100元,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5元,商业保险赔付52元,个人承担13元。
七、未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我校实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后,学生应首先参加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学校就无法提供补贴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学生今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八、原来在本市已经参加相关医疗保险的如何处理?
在此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已在厦门市参加相关医疗保险的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在厦门市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情况
已在本市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并且今年已经完成缴费的,其有效期可至2010年6月底,本次可不用申报。
明年需在原申报登记的地税部门申请停保后,才可在我校申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申报时,只需填写《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不必提交纸质版制卡资料。
学校也将为参加此项医疗保险的同学办理投保补充医疗保险。
(二)已在厦门市参加农村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
处理办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三)已在厦门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
已在厦门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学生本人需要联系原就业单位,并到原申报登记的地税部门申请停保后,才可在我校申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由学校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申报时,只需填写《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不必提交纸质版制卡资料。
九、大学生社会保障卡何时可以使用?
根据厦门市有关部门的说明,已经发放的社会保障卡要到2010年1月10日方能开始使用,请广大同学要特别注意。
十、参保学生的门诊医疗如何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学校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院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和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医院。
门诊医疗的费用结算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上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医疗的,首先持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在交费时当场实时结算。
(二)经定点医院书面同意转到我市其他医院接受门诊治疗的,首先持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三)自行到定点医院以外的我市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结算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自行承担。
十一、参保学生的住院医疗如何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对住院医疗不设定点医院。
参保学生到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社会保障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十二、如何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保险公司将我校本部和漳州校区分别设立服务中心,于每周四14:30—17:00派专人到校服务,接受理赔和咨询,具体地点另行公布。
十三、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应如何办理转院手续,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持申请材料、学校证明及本市二级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外就医审批表,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其在异地或回原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相关凭证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学生须在当地县(区)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返校后首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十四、参保学生进行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活动等需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费报销上有何规定?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高校在校生因进行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活动等需在异地就医的,应由所在高校先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到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同第十三点。
十五、参保大学生寒、暑假期间,以及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发生的医疗费,在医疗费报销上有何规定?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以及新入学参保大学生在其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即7月1日后至入学前,在原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凭相关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
保险周期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即从今年7月1日起算,到明年6月底止。
只要是今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均可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十六、今年7月1号到缴费办卡完成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今年7月1号到缴费办卡完成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先垫付可报销的费用,待成功缴费办卡后,持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门诊(急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二)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生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先复印:费用发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病历等材料(社保协助盖章),以备商业保险理赔。
其他详情,请登录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学生保险”栏目查询。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