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训练指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
第七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使实习人员掌握以下技能:(一)庄重、耐心、礼貌地对待当事人,以关注与合作的姿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二)营造适宜的谈话气氛,促使当事人详细表述解决争议所需要的事实;(三)全面了解当事人的主要情况和真实意愿,了解相关事实情况,运用相关法律,解释、分析有关事实;(四)使当事人知晓律师的分析和建议是基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并非必然发生的结果;(五)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八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告诫实习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得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其具有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决定或者改变既定决定的能力。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
接待活动结束后,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九条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指导律师应当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关系,告知实习人员注意下列事项:(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注意利益冲突查证,避免出现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利益冲突代理行为;(二)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三)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四)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约定委托权限。
需要特别授权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五)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不得作虚假承诺。
律师依据事实证据和现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当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此种判断仅代表个人意见;(六)遇有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情况时,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加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
13级 财务会计实务实训手册(讲解)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财务会计实务》实训手册院系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实训任务一:应收款项的账务处理一、实训目标:掌握应收款项的业务处理;了解商业折扣及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掌握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流程及核算方法;二、实训要求:根据业务描述,进行账务核算,根据核算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写通用记账凭证。
三、实训内容:业务题一:2010年 12月1日,福达公司“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154 000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770元。
12月份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假定福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0日,向黄河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20 000元,增值税为3 400元,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黄河公司 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2)15日,有足够证据表明,2006年形成的3 200应收A公司的账款无法收回,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3200贷:应收账款——A公司 3200(3)18日,接银行通知,上年度已冲销的B公司8 800元坏账又收回并存入银行。
借:应收账款——B公司 8800贷:坏账准备 8800借:银行存款 8800贷:应收账款——B公司 8800(4)20日,有足够证据表明,2007年形成的5000元应收C公司的账款无法收回,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5000贷:应收账款——C公司 5000(5)25日,有足够证据表明,2008年形成的9000元应收D公司的账款无法收回,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9000贷:应收账款——D公司 9000(6)28日,收到2007年形成的应收E公司账款40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40000贷:应收账款——E公司 4000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54000+23400-3200+8800-8800-5000-9000-40000=120200(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20200*5‰+7630=8231(元)借:资产减值损失 8231贷:坏账准备 8231要求:(1)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计算201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 2010年12月份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及会计分录;坏账准备(2)坏账损失3200 (5)坏账损失9000 (4)坏账损失5000期初余额:770 (3)收回坏账8800借方合计数17200 月末余额:7630 贷方合计数:9570按照应收账款0.5%计算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应该是601,要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601,要提取8231的坏账准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实务训练指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实务训练指南一、导言本指南旨在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提供一系列实践训练的指导,以提高律师的实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需要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广泛的知识储备,同时还需要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和法律伦理的意识。
在追求个人发展的同时,律师应当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实务训练内容1.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律师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法律、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相关学科。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定期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帮助会员全面了解法律体系,并指导其正确运用法律常识解决实际问题。
2.案件分析与解决能力律师在实践中需要具备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的能力,包括收集、整理和研究相关法律和事实证据。
律师还需要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从多个角度思考并提出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组织案例讨论、模拟审判等训练活动,提升律师的案件分析和解决能力。
3.办案技巧培训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包括调查取证、辩论辩护、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邀请优秀的律师、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帮助会员提升办案技巧,提高律师的综合实力。
4.沟通与谈判能力提升作为律师,良好的沟通与谈判能力是必备的素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组织沟通技巧培训和案例演练等活动,帮助会员掌握有效的沟通方法和技巧,提高谈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5.团队合作与法律伦理建设律师在实践中经常需要与其他律师、法官、律师事务所等多方合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组织团队协作培训,鼓励会员加强团队意识,分享知识和经验,提高协作能力。
同时,协会还将进行法律伦理教育,强调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保持诚信和专业的形象。
三、实务训练方法1.内部培训2.外部培训3.社会实践四、培训评估与认证五、总结与展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不断完善实务训练指南,针对律师实践的需求进行优化和调整,努力提高律师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人身保险实务流程实训指导书
人身保险实务流程实训指导书人身保险实务流程实训指导书适用于金融保险及保险实务专业黄素编写一、实训目的和基本要求通过本实训,使学生在学习理论课的同时,增强对实务工作的了解。
使学生熟悉寿险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基本流程及主要职能,基本掌握各个环节涉及到的相关操作性技术,培养学生具有相应水平的寿险公司实务工作适应能力,达到将相关核保核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境界。
通过本实训教学环节,将理论学习与公司实务有效地加以结合,加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增强其日后的就业竞争力。
本实训要求学生了解寿险公司业务管理工作基本流程,以及客户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流程,掌握其业务要求。
二、实训的原理与方法(一)实训原理寿险公司各部门运营的基本职能和实务工作流程。
(二)实训方法1、教师对寿险公司各部门的基本流程进行讲解。
2、采用模拟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3、请实务专家介绍承保、理赔等具体实务事项。
4、组织学生到寿险公司或相关代理公司及经纪公司参观学习。
5、组织学生到相关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或模拟操作。
6、学生自已动手填具相关承保及理赔单证三、实训场地教室、院内实训基地(含实训机房)、院外寿险公司、其他院外相关实训基地。
四、实训设备及软件院内实训机房,软件为保险业务模拟系统。
五、实训材料人身保险各类险种的投保单、保险单、调查问卷、出险通知书、赔款计算书、现场查勘记录、现场查勘报告、拒赔通知书、赔款收据等单证,病人病历资料、体检基本设备、校内外实训标本等六、实训课时分配教师讲解10节参观学习6节动手操作12节实训一实训内容:介绍寿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步骤与方法(含注意事项):寿险公司的业务管理是整个公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规范新契约承保和客户服务各项管理流程、操作细则;2、规范核保、理赔人员的管理及培训,规范核保理赔业务流程;3、初审收银、保单录入;4、根据核保部室要求,对客户进行身体检查服务;5、个险保全、团险保全的受理及操作、批单打印;6、疑难案件的勘查与确认;7、对客户的任何疑问,提供解答和转接相关部门;8、承保、核保、保全、理赔业务的统计和分析,并报送相关业务和财务部门;9、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10、负责与分公司相关部门联络和沟通;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首先,该指南强调了实务训练的重要性和目标。
实务训练是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前必须经历的阶段,旨在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指南明确了实务训练的目标,包括熟练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司法实践和相关法规政策、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等。
其次,该指南规定了实务训练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指南明确提出了实务训练的课程设置,包括法律基础理论、法律实务能力、案件操作技能等方面,并强调要结合实际案例和实际操作进行培训。
指南同时规定了实务训练的方式,包括实地观摩、实地接触和实地参与等,要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实务训练中全面掌握和应用法律知识和技能。
再次,该指南明确了实务训练的机构和责任。
指南规定了实务训练的机构设置,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培训机构和司法机关等,要求这些机构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提供实践机会和培训资源。
指南还明确了相关责任,强调了实务训练机构和导师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职责,要求他们对实训过程进行跟踪和评估。
最后,该指南还对实务训练的考核和评价进行了规定。
指南要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实务训练后,需要经过考试和评估,以评估其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实务训练考核结果将作为申请律师执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并对不合格者要求再次接受培训。
总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是一项重要的培训指南,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务训练进行了全面的规
范和指导。
通过本指南的实施,将有效促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的提高,从而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质量和水平。
《国际货运代理与报关实务》实训指导书(40学时)
《国际货运代理与报关实务》实训指导书(40学时)实训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及货代人员如何更好服务于客户【实训目的】通过实训,使学生熟悉世界及中国(包括你的家乡)知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了解其业务范围和具体服务项目,使学生在从事具体货代业务前,对货代行业能有个整体的了解;使学生更清楚认识到货代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性,并较深入地思考货代人员该如何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实训内容和要求】要求上网查找以下资料(每组两个)1.世界排名前3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2.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3.你家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实训方法】1、网上相关资料搜集2、小组讨论【实训步骤】1、教师布置实训任务2、将学生分组,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实训课题。
各组组长要组织大家将查到的资料内容在组内进行讨论、筛选、分类整理,并形成报告。
3、教师现场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其提供辅助指导。
【实训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房【课时安排】8学时案例1某货运公司的A、B两名业务人员分别有一票FOB条款的货物,均配载在D轮从青岛经釜山转船前往纽约的航船上。
开船后第二天,D轮在釜山港与另一艘船相撞,造成部分货物损失。
接到船东的通知后,两位业务人员分别采取如下解决方法:A业务员:马上向客户催收运杂费,受到费用后才告诉客户有关船损一事。
B业务员:马上通知客户事故情况并询问该票货物是否已投保,积极向承运人查询货物是否受损并及时向客户反馈。
待问题解决后才向客户收费。
结果:A的客户的货物最终没有损失,但在知道事实真相后,客户对A及其公司表示不满并终止合作。
B的客户事后给该公司写来了感谢信,并扩大了双方的合作范围。
案例2某货运公司接到国外代理指示,有一票货物从国内出口到澳洲,发货人是国内的H公司,货运公司的业务员A与H公司的业务员D联系订舱并上门取报关单据。
D因为自己有运输渠道,不愿与A合作,而操作过程中又因航班延误等原因对A出言不逊,不予配合。
《公共关系实务》实训指导书
《公共关系实务》实训指导书王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2006年3月《公共关系实务》技能训练公共关系技能训练时秘书人员的一项基本技能。
秘书是领导的助手,承担着领导与群众或客户交际的桥梁,因此,秘书应该具有处理公共关系事务的能力。
秘书在其工作环境中,接触面很广,在组织机构的里里外外,必须兼顾到各个层面的人物,要考虑到各种状况,能策划、组织各类公共关系活动,圆满完成任务。
一般而言,公共关系基本技能包括公关演讲、公关调查、公关策划、签字仪式、危机管理、新闻发布会、庆典活动的组织等等。
一、公关演讲实训目的掌握演讲稿的写作方法和演讲技巧,学会在各种公开场合下发表演讲,并能利用演讲的手段宣传组织形象知识提示1.演讲,即在群众集会或会议上就某个问题说明事理、发表见解。
2.演讲稿,即人们在进行演讲之前所写的底稿。
写作演讲稿是命题演讲的第一步工作,写出高质量的演讲稿是演讲成功的基本保证。
3.演讲稿包括称呼、开头、主体、结尾等五个部分。
在写作过程中应注意:一是选题要得当,立意要新颖,给人以新鲜的感觉,引起听众的兴趣;二是选材要具有真实性与情感性;三是语调要亲切,句式多变化,应随着内容与感情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4.演讲可以分为命题演讲、即兴演讲、辩论演讲。
5.公关演讲时肢体信息、沟通关系是树立良好组织形象的有效手段,其特点是热情、简短明了,具有亲切感和凝聚力。
项目情景根据下面这段演讲辞,设计演讲者的动作:有鸿鹄之志的青年们,请首先确定你们前进的目标!有了目标,你就有同时间赛跑的指南针和动力了。
就像船具备了双浆和航标,可以乘风破浪;像汽车具备了马达和车灯,可以夜行千里;像大鹏具备了双翅和眼睛,可以展翅高飞。
望一切有志青年,对准目标,勤耕苦作,出力发光,发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把宝贵的青春献给伟大的祖国,伟大的民族!任务与要求1. 结合学校、班级及个人的实践写一篇竞选学校学生会主席的演讲词。
2.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设计几个论题,展开辩论,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公共关系实务实训指导书
班级:姓名:学号:教师: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与旅游分院前言《公共关系实务》是文秘专业的必修课程。
公共关系是以塑造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为最终目的的综合性经管艺术,广泛运用于各类社会组织的各个经管层面。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我们具备较强的公关理念和扎实的公关技巧,能以良好的公关意识指导职业行为,从而提高整体职业素质。
本课程通过组织形象塑造与CIS设计、公众关系沟通与协调、公共关系形象调查、公共关系活动策划、媒体关系与新闻传播、公共关系危机处理等六大实训工程,主要培养以下方面的能力:(1)能对组织的企业文化进行详细介绍,能进行简单CIS设计;(2)能针对公关任务开展公关调查。
能确定调查工程,针对调查目标设计访谈提纲、调查问卷并采用不同调查方式进行调查,能够整理统计调查数据并写出调查报告;(3)能根据公关策划原则与程序针对某一主题进行创意策划;能对专题活动效果进行较客观的预测评估;(4)能正确分析公众行为心理,妥善处理各种人际矛盾,能够与内外部公众进行有效沟通;(5)了解新闻传播的一般程序,能策划新闻事件,能制定新闻发布计划,主持新闻发布活动;(6)能根据危机经管计划开展危机预警工作,处理危机事件,控制危机事件过程中的信息传播,做好危机善后工作。
希望同学们在实训中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充分发扬团队合作精神,认真参与每个环节,圆满完成实训任务,从而提高自己的公关技巧,锻炼自己解决各种复杂关系和实际问题的能力。
祝同学们实训愉快,过程顺利,最终取得优异成绩!编者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目录前言 2 目录 3 实训工程1:组织形象塑造与CIS设计4实训工程2:公众关系沟通与协调实训工程3:公共关系形象调查实训工程4:公共关系活动策划实训工程5:媒体关系与新闻传播实训工程6:公共关系危机处理成绩汇总表实训工程1:组织形象塑造与CIS设计一、实训内容为自创公司设计体现企业文化、突显企业形象的MI 、BI 、VI。
二、实训目的通过实训,了解企业识别系统(CIS)的构成要素及设计流程,学会CIS的初步设计。
实习实务训练指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活动,促进律师事务所履行职责,发挥指导律师的作用,保障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质量。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概念界定(一)“实习人员”是指依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申报,经北京律协审查合格并频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人员。
(二)“律师事务所”是指依据《管理办法》规定接收实习人员,并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的律师执业机构。
(三)“指导律师”是指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安排,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的律师。
(四)“实务训练”是指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监督和实习指导律师的指导下,直接参与律师工作的实践活动。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职责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职责(一)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条件审核。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5.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6.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二)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对其基本素质进行如下考察:1.基本素养,道德理念,团队精神,责任意识;2.文字基础,语言表达,思维方式,分析理解和说服能力及反应判断能力;3.申请律师执业的动机,职业追求及价值观。
(三)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2.实习人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4.工作职位和工作内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障;8.工作纪律;9.合同解除;10.其他必要条款。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证实习质量,提高新执业律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
本指南所称实务训练,是指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本指南的要求,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实习人员通过直接参与实践的方式,培养实际事务处理能力,学习工作技巧,为正式执业打下基础的过程。
第三条通过实务训练,实习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
第四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本指南的规定,指定专门指导律师,结合具体法律问题,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四)全国律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务练习方案
训练方案一语气语调训练一、训练目的认识自己语气语调的特点,熟练常用的语气语调,使用正确的语气和语调,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同时,借此养成平时注意并打造出色语言艺术水平的好习惯。
二、训练导语在很大的程度上,心理咨询与治疗是一门语言的交流艺术。
语言是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内容载体,也是有效咨询与治疗的重要工具。
语言的修养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与人们各方面的人文素养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因此,一位出色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家,必须是一位平时非常善于积累和应用语言艺术的有心人。
在日常交往中,人们容易产生许多误解。
其中,重要的就是在语言本身的沟通上出现了麻烦。
事实上,谁愿意有意造成误解呢?看来,语言的沟通是人们社会交往中的一大难题。
要训练学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需要从许多方面进行训练。
应该说,我们整个心理咨询与治疗实验训练手册,都在从不同层面上训练学生的语言沟通技巧。
当然,就语言的语法修辞而言,最直接的就算这个语气语调训练了。
语气语调训练必须结合表情训练的成果,否则,被视为训练不合格。
同学之间相互举例进行下列练习:(一)陈述语气练习(二)疑问语气练习疑问:这美不美?(问而不答)反问:这难道不美吗?(问中有答)设问:这美不美?美。
(自问自答)(三)反问语气练习(四)感叹语气练习(五)祈使语气练习(六)复句语调练习(七)关键实词语调练习(八)语句节奏练习三、训练感悟训练方案二自我表露技术一、训练目的掌握自我表露技术的基本技巧,懂得利用自我表露技术,增进彼此的吸引力,增强信任感,加深咨询关系;鼓励当事人进一步吐露与探讨问题;产生示范作用;协助当事人集中注意力探讨问题的关键部分;协助当事人得到启示,对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
二、训练导语(一)定义:在适当的情况下,咨询员公开自己的类似经验与当事人分享,协助当事人对自己的感觉、想法与行为后果有进一步的了解,并从中得到积极的启示。
(二)内容:公开自己的类似经验、感受、想法、态度和主张。
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
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是一份针对物业管理实务的指导性文档。
在许多传统行业逐渐被现代化所取代的今天,物业管理这一行业依然是一个亟需人才的领域。
然而,在实践的过程中,许多物业管理人员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
因此,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的出现就有了不可替代的意义。
首先,这份指南可以帮助物业管理人员系统地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物业管理实务涉及的知识面十分广泛,包括物业法律法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设施维保、物业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物业管理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能够更加自信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形。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其次,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可以为物业管理实践提供指导性的参考。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许多实际问题需要面对,如小区居民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物业公司招投标等。
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复杂性,而且也常常涉及多个方面的知识,需要物业管理人员有较强的实操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而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则可以针对这些问题,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和建议,使得物业管理人员能够更加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另外,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也可以为物业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途径和经验分享。
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的变化也日新月异。
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物业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而这就需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学习和交流机制。
通过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获得更多的行业资讯和实践经验,也可以更好地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管理方式,从而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最后,物业管理实务综合实训指南还有助于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素质。
作为一个重要的服务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密不可分。
因此,需要物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为业主提供贴心的服务,推动行业标准的提升,减少各种不良现象的出现。
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
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嘿,朋友!想要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呀,听我给你好好讲讲。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
这就像搭积木,得有最基础的几块积木才能开始搭呀。
一般来说,你得是法学专业本科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但有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的。
我当时就是法学本科刚毕业就想着申请实习律师,差点忘记还有其他专业有学位也能申请的情况了。
还有啊,你的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得通过。
这个是非常关键的敲门砖,没有这个证,人家连门都不让你进的。
这就好比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得带钱一样,你没带钱,人家肯定不让你把东西拿走呀。
然后,你的品行得端正。
律师这个职业啊,是要和很多人打交道的,要是品行不好,谁还敢找你呢?二、实用建议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
我当时呀,把一份材料填错了两三个地方,又重新返工的,特别耽误时间。
要按照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要求的清单来准备材料。
材料可能包括你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等等。
而且这些证明最好多复印几份,记得要清晰哦,不然人家看不清楚,又要你重新弄。
这里有个诀窍,你可以把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好用夹子夹好或者装在文件袋里,并且在外面写清楚里面有哪些材料,这样人家查找的时候就很方便。
三、容易忽视的点有一个很多人都不太注意的地方,就是对自己职业规划的思考。
很多人就想着先申请上实习律事实务训练再说,但是你在申请或者面试的时候,如果能表达出自己清晰的职业规划,会给你加分不少的。
比如说,你是想成为刑事方面的律师,还是民事方面的。
这可不是小事,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觉得申请上再说,可是后来发现那些有明确规划的同学,别人就会觉得他特别有目标感,干劲十足。
还有,一定要注意细节,像你的申请表格的签字,有些地方要求正楷签字,就不能潦草对付,不然有可能人家觉得你不认真对待。
四、特殊情况也许你的学历有一些特殊情况,或者资格证取得的过程有些复杂。
比如说你是国外取得的学位或者是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又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资格证延迟发放之类的。
商场销售实务课程实训指南
商场销售实务课程实训指南课程简介商场销售实务课程是为了培养和提升学生在销售领域的能力和技巧而设立的一门课程。
通过实践和实训,学生将学习和掌握商场销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销售策划、沟通和谈判等方面的能力。
本文将为学生提供商场销售实务课程的实训指南,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实践学习。
实训目标商场销售实训的目标是帮助学生:1.熟悉商场销售的流程和环境;2.掌握销售技巧和沟通技巧;3.提升销售谈判和策划能力;4.培养团队合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训内容商场销售实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销售基础知识学生需要了解销售的基本概念和流程,包括销售的定义、销售的目标和销售的步骤等。
此外,学生还需要熟悉与销售相关的术语和概念,如市场调研、销售报表等。
2. 销售技巧学生需要掌握一些常用的销售技巧,包括如何进行销售洽谈、如何处理客户异议、如何进行销售演示等。
通过实践和反馈,学生可以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销售技巧。
3. 沟通技巧沟通是销售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学生需要学习如何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倾听技巧、提问技巧和表达技巧等。
通过实践和模拟,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
4. 销售谈判技巧商场销售中,经常需要进行谈判来达成交易。
学生需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谈判技巧,如设定目标、提出建议、让步和妥协等。
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谈判技巧。
5. 销售策划能力销售策划是销售成功的关键之一。
学生需要学习如何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包括目标设定、市场分析、竞争分析和销售预测等。
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提高自己的销售策划能力。
6. 团队合作和问题解决商场销售往往需要团队合作来实现共同的目标。
学生需要通过实践和合作学习如何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并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
实训步骤商场销售实训的步骤大致如下:1. 基础知识学习学生先通过教材、讲座等途径学习商场销售的基础知识,并进行基本概念和术语的掌握和理解。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计划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计划实习人员要写实现计划,这下愁了吗?别担心,那么,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计划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的内容吧!为使本次教育实习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任务,故制定以下实习计划:一、准备阶段:(1)认真完成“五个一”,熟读教材,钻研课标。
(2)积极参加试讲训练,练好师范基本功。
(3)多翻阅有关班主任工作的书。
(4)了解实习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二、见习阶段:(实习第一周)(1)主动迅速地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各种合理的方式了解和熟悉学生,同时要虚心向原任班主任虚心请教并提前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包括班主任工作目标要求,班级活动安排、主题班会的内容等)。
(2)听原科任老师的课,做好听课记录。
积极与指导老师沟通,请指导老师指点。
若条件允许,多听其他老师的课,学习各位老师的教学方法。
课后,积极跟队员进行讨论与总结。
(4)了解科目的上课进度,在原科任老师指导下进行备课、预讲。
(5)准备班会内容。
三、实习阶段:(第二周至第七周)(1)努力上好第一节课,实习队里的队员们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开好评议会,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2)积极跟指导老师沟通,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
积极争取上课的机会。
继续认真备课,写教案,预讲,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3)及时批改作业,了解教学效果,加强个别学生的辅导。
(4)做好班主任日常工作,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5)主动跟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
解决学生学习上的问题。
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尽自己所能帮助学生和为实习学校做多点好事。
(6)开展调查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收集资料,为做好总结作准备。
四、总结阶段:(第八周)(1)写工作总结和个人鉴定。
(2)准备返校更多的工作计划尚待进一步完善,预祝实习取得圆满成功!。
建筑实务训练方案
建筑实务训练方案建筑实务训练方案是指通过一系列实践与训练活动,培养学生在建筑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将针对建筑实务训练方案进行详细的展开。
一、培养目标建筑实务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设计能力:通过实践训练,培养学生对建筑设计原理和规范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使其能够独立完成一个建筑设计项目。
2. 工程管理能力:培养学生对施工过程的计划、组织和控制能力,使其能够有效地管理建筑项目的施工。
3. 建筑材料与施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学生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施工技术的运用能力,使其能够实际操作并完成建筑施工工作。
4. 场地调查与评估能力:培养学生对建筑项目场地的调查与评估能力,使其能够准确获取相关数据和进行现场勘测。
5. 问题解决能力:通过实践训练,培养学生面对问题的能力,帮助其培养科学分析问题、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1. 理论知识学习:建筑实务培训的第一步是学习相关的建筑理论知识。
学生需要通过课堂学习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规范要求以及施工管理的基本知识。
2. 实践操作训练:建筑实务训练的重点是通过实际操作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生需要参与到真实的建筑设计项目中,亲自进行建筑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工作,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各种决策与调整。
3. 建筑实习:建筑实习是建筑实务训练的关键环节。
学生需要到建筑公司或工地进行实习,亲身体验建筑项目的实际运作,同时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实践应用能力。
4. 实践课程设计:建筑实务训练需要设计一系列的实践课程,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场地调查与评估等课程。
这些课程应包含一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环节,使学生能够通过实际操作来巩固所学知识,并有机会解决实际问题。
5. 案例分析与讨论:建筑实务训练还需要安排一定的案例分析与讨论环节。
学生需要研究并分析真实的建筑项目案例,探讨其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并进行讨论与交流,提高问题解决能力。
企业会计实务能力实训指导书
"企业会计实务"能力实训指导书一、实训目标"企业会计实务"课程的先修课程是根底会计,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本课程处于的核心地位,是会计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职业核心能力课程。
根据会计专业相关的应职应岗能力的要求,本课程提供了从事会计职业的必备知识和技能,既是会计知识体系的主体局部,又是企业会计工作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容,并为后续专业课"本钱会计"、"税法"、"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和"审计实务"等课程的学习和今后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奠定坚实的根底。
根据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假设干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作为一门面向就业,学而有用的专业核心职业能力课程,"企业会计实务"课程容涵盖了对不同企业各种共性业务会计处理的理论和方法,是一门理论和实务并重的课程,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可操作性,因此,通过本课程的实训,学生能够识别和填制一般企业各类会计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相应的明细账和总账,并能够编制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从而对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流程有系统的感性认识并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同时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稳固、深化课堂教学容,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这是培养"就业能上岗、上岗能顶岗〞的会计专业人才所采取的关键措施。
二、实训工程能力模块一企业如何建账1.实训目标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
通过实训要求学生具有进展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效劳企业及其他企业建账能力。
2.实训地点带着学生到杭氧物资参观调查,让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下了解企业如何建账。
3.实训课时:2课时能力模块二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处理1.预习要求预习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相关总账和明细账的设置与登记。
快递实务实训教学指导书(14物流班)--0504分析
物流(室)快递实务实训课程教学指导书编号: 001 学习情境(课程单元)走近快递:快递企业调查。
实训时间 9 月 25 日共 2 学时实训班级14物流班目的要求1、加深对快递产生背景和快递的作用等知识的理解;2、总体把握快递的运作方式;3、认识快递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趋势。
重点难点总体把握快递的运作方式。
实训目标1、理解快递产生背景和快递的作用等;2、把握快递的运作方式。
主要实训教学内容(图纸另附)1、快递企业调查。
(1)调查本地有哪些快递公司或营业网点;(2)调查各家快递公司的经营理念、业务范围及其服务特色。
(3)调查各家快递公司在本市业务量的大小。
2、分析与建议。
(1)分析快递对本地经济和生活的影响;(2)给快递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教学反思与改进注:1、实训指导书按页填写,待实训项目完成后,整理成册。
2、实训指导老师做为实训指导书的作者。
物流(室)快递实务实训课程教学指导书编号: 002 学习情境(课程单元)认识快递与物流的关系:快递企业调查。
实训时间 10 月 16 日共 2 学时实训班级14物流班目的要求1、搜集快递公司类型;2、跟踪快件流程信息,记录要详细真实、完整;3、查找若干快递公司的联系名片和价目表。
重点难点掌握现有国内、国际主要经营者、价格及优势路线。
实训目标1、结合文件、包裹以及样品寄送要求,熟悉快递企业情况;2、熟悉现有国内、国际主要经营者、价格及优势路线;3、熟悉快递与物流的关系。
主要实训教学内容(图纸另附)1、将同学分组,每5-6人为一组,以组为单位进行模拟练习。
2、选择更多的快递公司进行网上和实地调查。
3、选择快递公司,亲自邮寄快件,并及时跟踪快件流程,做好详细记录。
4、请有寄件的同学在讲台上展示快递物流的情况,及时跟踪。
教学反思与改进注:1、实训指导书按页填写,待实训项目完成后,整理成册。
2、实训指导老师做为实训指导书的作者。
物流(室)快递实务实训课程教学指导书编号: 003学习情境(课程单元)熟悉快递物流管理系统实训时间 10 月 23 日共 2 学时实训班级14物流班目的要求登陆快递物流管理系统,熟悉各子模块功能。
物业管理实务实训手册
《物业管理实务》课程实训指导册/一.实训目的《物业管理实务》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主干课,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够使学生了解物业管理综合管理服务中的物业设备设施管理的基础知识,能够正确地对几个基本的物业设备设施进行使用、操作与维护,为学习后面的相关课程工打下基础。
因此,有必要要求学生在学本课程的理论知识时,进行一次模拟仿真系统的实操训练。
本智能楼宇实验室的实验系统共分五个部分:(1)智能楼宇模型及其配套的实验操作台(包括照明控制、智能IC卡车库管理系统及模拟电梯运行系统);(2)安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指纹门禁、感应式IC卡门禁、可视对讲门禁;防盗报警系统及四画面硬盘录像系统);(3)供电控制及远程抄表系统;(4)模拟空调系统;(5)PROFIBUS-DP主站监控系统;其中每个子系统都配有一套可编程控制器(PLC)。
因此,在具备了上述几套物业设备系统的基本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再通过在本实验室内的实操训练便可以将对各设备系统理性认识很好地上升为一种感性认识,还能够进一步地巩固所学的课本知识,从而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又强化理论的这一认知过程,对本课程的学习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另外,对于那些对计算机和自动控制感兴趣的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利用本实验室配套的PLC和组态王系统对各子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及监控程序的编程实验。
二.实训任务针对各实验子系统,本课程实践环节需完成以下实训任务。
任务一(智能楼宇模型及照明控制系统):1 .用人工输入来模拟供水管网用水流量或供水压力的变化,使变频器改变频率拖动模拟水泵(小型异步电动机代)运行,达到恒压或恒流量供水的目的。
2 .使用IC卡使楼宇模型上配有的地下车库出/入管理系统动作,并认真观察其动作过程,记录下三组IC卡读数。
3 .楼宇照明的灯光根据需要实现分时、分区控制及手动/自动控制。
任务二(安防系统):1 .指纹门禁的连接方式、功能设置及操作实验。
2 .IC门禁的连接方式、功能设置及操作实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律师向委托人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者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者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
(七)制作调查笔录,应当全面、准确地记录谈话内容,并交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有修改补充的,应当由被调查人在修改、补充处加盖印章或者按指纹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纹确认;
(八)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九)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形下,征得委托人同意后,代理其向公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在审判程序结束时,应当写出结案报告或者其他结案文书,依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整理案卷归档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都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
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二章 诉讼与仲裁
(五)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八条 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告诫实习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得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其具有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决定或者改变既定决定的能力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
第三条 通过实务训练,实习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
第四条 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本指南的规定,指定专门指导律师,结合具体法律问题,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九)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后,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十)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将委托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
(十一)非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因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十二)律师在办理受托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当主动将工作情况向委托人通报;受托关系结束后,律师应当及时把委托事务的完成情况告知委托人;
律师依据事实证据和现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当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此种判断仅代表个人意见;
(六)遇有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情况时,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加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
第十四条 指导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业务指引,指导实习人员掌握诉讼与仲裁的基本程序和技巧
第十五条 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协助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要求实习人员遵守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基本原则:
(一)不得伪造证据
2.非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运用来自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得到的信息牟取对委托人有损害的利益;
3.除依照相关规定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之外,不得与委托人争议的权益产生经济上的联系,不得与委托人约定胜诉后将争议标的物以出售等形式归自己所有,不得委托他人为自己或者为自己的亲属收购、租赁委托人与他人发生争议的诉讼标的物;
收集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复制、照相,或者收集副本、节录本,但对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应当附证词或说明;
(四)证据的收集,应当明确其来源;
(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表述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情况,并向其讲明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取得证人的同意;
指导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业务指引,具体指导实习人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指导实习人员掌握律师业务的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二编 分 则
第一章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和维护
第七条 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使实习人员掌握以下技能:
(十三)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委托关系的,律师应当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利益,并积极向委托人交还材料、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代理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返还委托人预付的律师费用;
(十四)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律师不得再以被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十五)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律师仍然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律师,不得接受该案委托或者继续担任该案的辩护人或代理人
指导律师应当结合法律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系统地向实习人员讲解并示范调查取证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必要时可以要求实习人员撰写学习体会或者学习心得
第十六条 在调查取证时,指导律师应当告诫实习人员注意下列工作规范:
(一)庄重、耐心、礼貌地对待当事人,以关注与合作的姿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二)营造适宜的谈话气氛,促使当事人详细表述解决争议所需要的事实;
(三)全面了解当事人的主要情况和真实意愿,了解相关事实情况,运用相关法律,解释、分析有关事实;
(四)使当事人知晓律师的分析和建议是基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并非必然发生的结果;
3.保密可能导致国家或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等严重事件发生;
4.依法可以公开的其他情形
(七)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八)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1.得向委托人索取财物,不得获得其他不利于委托人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全国律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第六条 实习人员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战略计划、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 并出示律师执业证,表明身份
向证人调查取证时,以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为宜;
(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事先告知法庭,以不公开方式举行,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三)收集书证、物证应当收集原件、原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形
遇有上述情形时,律师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因拒绝辩护、代理而解除委托关系的,律师可以保留与委托人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件的复印件,并应当制作备忘录,注明解除委托关系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解除委托关系的手续,整理案卷归档
第十三条 指导律师应当告知实习人员在办理受托法律事务时,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
(三)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
(四)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约定委托权限
需要特别授权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五)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不得作虚假承诺
(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出现上述情形时,律师应当立即向委托人发出通知,并协商对相关事宜作出安排
终止委托关系的,应当制作备忘录,注明解除委托关系的原因,并整理案卷归档
第十二条 实习人员应当掌握律师事务所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几种情形: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律师应当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确保其不遭灭失或毁损;
(六)律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保密信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律师可以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1.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
2.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
(十)应当从证据的来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及周围环境、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内容和形式、证据要证明的事实及其与本案的关联性、证据间的关系、证据提供者的基本情况、证据提供者与本案或者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证据的证明力等诸方面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三)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后,律师只能在委托权限内开展执业活动,不得擅自超越委托权限
委托权限不明确的,律师应当主动提示委托
(四)律师在办理受托事务过程中,发现委托人所授权限不能适应需要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或者办理有关的授权委托手续之前,律师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法律事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档来自网络,是本人收藏整理的,如有遗漏,差错,还请大家指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证实习质量,提高新执业律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严禁为达到诉讼意图或目的,改变证据的内容、形式或者属性;
(二)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应当以客观求实的态度对待证据材料,不得以本人的好恶选择证据,不得以自己的主观想象去改变证据原有的形态及内容;
(三)不得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四)不得妨碍他人合法取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