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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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管理实施方案

工时、考勤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第一条工作时间

(1)集团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2)管理人员工作时间:

上午8:00--12 :00,下午(冬季)14:00--17 :30

(夏季)14:30--18 :00

(3)生产、经营一线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时间。

第二条考勤打卡(签到)制度

1、未使用考勤机打卡的,采用签到本签到,部门填写考勤表。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00 以前,下午下班17:30 以后打卡,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集团总裁、副总裁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可不按规的定的工作时间打卡,实行以工作和任务目标为中心的弹性工作时间制,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 小时。每月打卡的次数不能少于公司规定应出勤天数。

2、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5 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5 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未打卡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为旷工。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6次按旷工1天处理。连续旷工5 天或年度累计旷工15 天,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3、员工考勤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签到或签退),

如发现替代行为,被替代人按旷工1天处理,替代人扣发20元/次。

4、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类别项目处罚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下2次/月警告

5分钟以下3次/月罚款20元

5〜10分钟罚款20元

10分钟以上〜30分钟罚款3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

记旷工半日并扣除半日工资

1小时以上

记旷工一日并扣除一日工资

缺勤1日记旷工一日并扣除当日工

资的200%

连续3天或月累积旷工

5天

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额工资

因公不能正常到岗回岗事前不请示或逾时报

警告

考勤异常反馈异常出现后2天后才申警告

第三条加班

1、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

不计加班。

2、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每个工作日8 00以前或18:30以后、节假

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才能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3、加班时间一般以补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补休形式补偿

的,由部门部长(经理)或公司副总裁批准方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第四条休假种类

1、法定节假日、例行假日

(1)元旦:每年元月一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三。

(3)三八妇女节:妇女休息半天。

(4)国际劳动节:每年五月一日到五月三日。

(5)国庆节:每年十月一日到十月三日。

2、婚假

(1)达到法定婚龄且司龄满一年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且司龄满一年的员工(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 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 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期间待遇不变,费用自理。

3、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司龄满一年的女员工享受产假,满三年的享受带薪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 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员工产假为90 天,达到晚育年

龄的增加产假15 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 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 3 个月以上流产

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 天,假期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15 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9)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 1 小时,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 小时

4、探亲假:员工入司满一年后,可视乘车距离享受探亲假。探亲假须在

年度内一次集中使用,并与年休假相折抵。凡在法定长假期间能够往返的不享受探亲假。

(1)无配偶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 天。

(2)有配偶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15 天

(3)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5 天。

5、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5 天假期。非直系亲属去世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影响年终奖金。

6、事假:

(1)请事假须提前1 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1 天之内由部门主管批准,3 天之内由部门部长(经理)批准,4-7 天由公司副总裁批准,7 天以上由执行总裁批准。对于高层管理人员,7 天以内须经公司总裁审批,7 天以上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获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7、病假:

(1)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休病假审批权限为:1 天之内由部门主管批准,3 天之内由部门部长(经

理)批准,4-7 天由公司副总裁批准,7 天以上由执行总裁批准。高

层管理人员休病假,7 天以内须经公司总裁审批,7 天以上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获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对于集团正式员工,休病假1 个月以内,按基本日工资的70%发放工资,1-3 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超过3 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8、年度休假:员工入司满两年的,可享受年度休假。

(1)司龄满两年者,每年享受5 天年度休假。

(2)司龄司龄两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增加年休假1 天,最高不能超过15 天。(3)具备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每年享受15 天年度休假。休假时间由集团统一组织安排,年休假只在当年内有效。病、事、产、丧假超过本年可休年假的,不再享有年休假。

9、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10、所有休假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履地事先审批程序,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员工出勤考核规定

1、员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不计发当月出勤奖。

2、员工请事假的,每请增加一天,绩效考核工资系数扣除 4 个点(总点

数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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