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SOP(动态浊度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SOP(动态浊度法)1.目的为规范细菌内毒素含量测定的操作,特制定本SOP。
2.范围本SOP适用于细菌内毒素含量测定的操作。
3.定义3.1.动态浊度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浊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浊度增加速度的方法。
3.2.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3.3.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3.4.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 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 EU/ml (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4.职责4.1.QC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培训及执行。
4.2.QA、QC组长、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本规程的审核。
4.3.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4.4.QA负责本规程执行的监督。
5.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
6.材料6.1.仪器设备细菌内毒素测定仪、漩涡混合器、干烤箱6.2.试剂及溶液6.2.1.鲎试剂6.2.2.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国家标准品或经过国家标准品标定的工作标准品。
6.2.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内毒素含量应小于0.005EU/ml。
6.3.使用的器具移液器、无热原稀释管和反应管、无热原枪头。
7.流程图无8.程序8.1.原理细菌内毒素能激活鲎试剂(TAL)中的酶系统,使凝固酶原变成凝固酶,进而凝固酶再激活其中的凝固蛋白原变成凝固蛋白,呈现凝胶反应,动态浊度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浊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计算内毒素浓度与反应时间关系的双对数标准曲线,利用标准曲线对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进行定量测定。
8.2.试验前准备8.2.1.采样管用硅胶塞塞口,经180℃干烤2小时,除内毒素备用。
细菌内毒素测定技术—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
知识点:光度测定法
四、结果判断 若供试品溶液所有平行管的平均内毒素浓度乘以稀释
倍数后小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定供试品符合规定;若 大于或等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定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注:本检查法中,“管”的意思包括其他任何反应容 器,如微孔板中的孔。
技能点:凝胶限度试验操作规程
检验供试品中的内毒素含量是否小于限值的定性方法,按下表制 备溶液A、B、C和D。使用稀释倍数为MVD并且已经排除干扰的供 试品溶液来制备溶液A 和B。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3、如果供试品溶液的所有平行管均为阳性,应记为内 毒素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最大的稀释倍数乘以λ。
4、若内毒素浓度小于规定的限值,判定供试品符合规 定。若内毒素浓度大于或等于规定的限值,判定供试品不 符合规定。
知识点:光度测定法
一、方法
光度测定法分为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浊度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的浊度 变化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可分为终 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 显色基质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产 生的凝固酶使特定底物释放出呈色团的多少而测定内毒素 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显色 法。
试。复试时,溶液A需做4支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定供试品 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技能点:凝胶限度试验操作规程
4、阳性对照结果出现阴性,可能是由于内毒素工作品效价标 示不准确或效价衰退或失败;稀释内毒素没有使用旋涡混合器或 稀释操作不当;鲎试剂效价标示不准确或效价衰退或失效;反应 试管放入水浴保温前试管中内容物没有摇匀造成。阴性对照出现 阳性结果可能是由于鲎试剂或者水污染,试验器具污染,试验过 程操作不当污染造成。
A:没有超过MVD并且通过干扰试验的供试品系列稀释液。 B:供试品阳性对照。(为确证不存在干扰作用) C:标准内毒素系列。(为确证本次试验的操作和环境都符合要求。)D:阴性对照。
药典三部(2015版)-通则-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药典三部(2015版)-通则-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兰阴性菌产⽣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供试250℃、30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复溶、稀释或在⽔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必要时,可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般供试品溶液和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为宜,可使⽤适宜的酸、碱溶液或缓冲溶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细菌内毒素检查⽤⽔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扰因⼦。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般按以下公式确定: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般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K为⼈每千克体重每⼩时最⼤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注射剂K=5 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h),鞘内⽤注射剂K=0.2 EU/(kg·h);M为⼈⽤每千克体重每⼩时的最⼤供试品剂量,以ml/(kg·h)、mg/(kg·h)或U/(kg·h)表⽰,⼈均体重按60kg计算,⼈体表⾯积按1.62㎡计算。
注射时间若不⾜1⼩时,按1⼩时计算。
供试品每平⽅⽶体表⾯积剂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剂量(M)。
按⼈⽤剂量计算限值时,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产和临床⽤药实际情况做必要调整,但需说,当L毒素检查⽤⽔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制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
取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
其中16管分别加⼊0.1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个内毒素浓度平⾏做4管;另外2管加⼊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作为阴性对照。
药典三部版通则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药典三部版通则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本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内毒素的污染。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1EU与1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相当。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其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耐热器皿常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去除,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
若使用塑料器皿,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具。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必要时,可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一般供试品溶液和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为宜,可使用适宜的酸、碱溶液或缓冲溶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 简述1.1 本规范适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
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实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1.2.1 药典中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 g•h)表示。
其中注射剂,K=5EU/(k 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 /(k g•h);鞘内用注射剂,K=0.2EU/(k 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1/(k g•h)、mg/(k g•h)、U/(k g•h)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参阅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等权威著作,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l小时的按l小时计。
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计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计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MVD=CL/λ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
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1或U/m1。
作业指导书指导书编号TYFDC-SOP-FF-07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第2页共18页第二版批准李忠华初审吴雅凝起草吴雅凝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D取1,可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稀释浓度C:λ/L。
药典三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本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内毒素的污染。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1EU与1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相当。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其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耐热器皿常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去除,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
若使用塑料器皿,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具。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必要时,可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一般供试品溶液和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为宜,可使用适宜的酸、碱溶液或缓冲溶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式确定:L=K/M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一般以EU/ml、EU/mg或EU/U (活性单位)表示;K为人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注射剂K=5 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h),鞘内用注射剂K=0.2 EU/(kg·h);M为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g/(k g·h)或U/(kg·h)表示,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人体表面积按1.62㎡计算。
中国药典2021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1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凝胶法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在本检验方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凝集的内毒素最低浓度为鲎试剂的标记灵敏度,以EU/ml表示。
当使用新一批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应进行鲎试剂的灵敏度审查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制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
取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支,其中16管分别加入0.1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做4管;另外2管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轻轻地从恒温器中取出,并缓慢地翻转180度。
如果凝胶是在管中形成的,则凝胶不会变形,也不会从管壁上滑落。
形成或形成的凝胶不牢固,变形,并从壁上滑落。
在保温和取试管的过程中,应避免因振动引起的假阴性结果。
当最大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
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λc=1g-1(∑x/4)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
反应终点浓度是指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标记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干扰试验按表1制备溶液a、b、c和d,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药典三部(2015版)-通则-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本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内毒素的污染。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1EU与1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相当。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其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耐热器皿常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去除,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
若使用塑料器皿,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具。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必要时,可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一般供试品溶液和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为宜,可使用适宜的酸、碱溶液或缓冲溶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一般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K为人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注射剂K=5 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h),鞘内用注射剂K=0.2 EU/(kg·h);M为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g/(kg·h)或U/(kg·h)表示,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人体表面积按1.62㎡计算。
中国药典2021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1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凝胶法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去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注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熔化,在旋涡混合器上搅匀15分钟,然后做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吸收一步均应当在旋涡混合器上搅匀30秒钟。
抢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水溶性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两支,其中16管分别重新加入0.1ml相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搞4管;另外2管重新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做为阴性对照。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搅匀后,半封闭管口,横向放进37℃±1℃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缓倒转180°,若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
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当最小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高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率。
按下式排序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量值(λc).λc=1g-1(∑x/4)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
反应终点浓度就是指系列递增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阻碍试验按表中1制取溶液a、b、c和d,采用的供试品溶液应属未检验出来内毒素且不少于最小有效率吸收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为丛藓科扭口藓核试验项下操作方式。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 简述1.1 本规范适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
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实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1.2.1 药典中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
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 /(kg?h);鞘内用注射剂,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1/(kg?h)、mg/(kg?h)、U/(kg?h)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参阅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等权威著作,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l小时的按l小时计。
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计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计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MVD=CL/λ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
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1或U/m1。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D取1,可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稀释浓度C:λ/L。
1.4 在使用新一批号的鲎试剂前,必须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实验。
1.5 药典中已有规定的品种或有其他内毒素检验标准的品种,可直接进行内毒素检查,如在检验中出现干扰的情况需再进行干扰实验的验证;其他未建立内毒素检查的品种需先进行干扰实验,确定不干扰浓度后再进行内毒素检查。
药典三部(2015版)-通则-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结果为准。
本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内毒素的污染。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1EU与1个内毒素国际单位(IU)相当。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干扰试验及检查法中编号B和C溶液的制备、凝胶法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光度测定法中标准曲线可靠性试验。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其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耐热器皿常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去除,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
若使用塑料器皿,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具。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必要时,可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一般供试品溶液和鲎试剂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为宜,可使用适宜的酸、碱溶液或缓冲溶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一般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K为人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注射剂K=5 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 EU/(kg·h),鞘内用注射剂K=0.2 EU/(kg·h);M为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g/(kg·h)或U/(kg·h)表示,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人体表面积按1.62㎡计算。
2020药典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2020年的药典中有多种方法可用于检测细菌内毒素,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方法:
杂交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ELISA是一种常用的定性和定量检测方法,可以用于测定细菌内毒素的存在和浓度。
该方法利用特异性抗体与目标内毒素结合,并通过酶标记来检测反应的产物。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LC-MS是一种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的分析技术,可用于细菌内毒素的检测和鉴定。
该方法将样品通过液相色谱分离,然后与质谱仪相连,通过质谱仪的检测来确定内毒素的存在和浓度。
生物学方法:一些生物学方法也可用于检测细菌内毒素,如小鼠致死试验和细胞毒性试验。
小鼠致死试验通过注射待测样品到小鼠体内,观察小鼠的生存情况来判断内毒素的存在。
细胞毒性试验则使用细胞培养体外模型,通过观察细胞的存活情况来评估内毒素的毒性。
凝胶凝集试验:凝胶凝集试验是一种常用的定性检测方法,通过将内毒素与抗体反应,在凝胶中观察反应的凝胶凝集情况来判断内毒素的存在与否。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85-细菌内毒素检查法u s p37(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85>细菌内毒素试验USP37装置将用于验证过程的所有玻璃器皿和热稳定性材料置于干热灭菌箱中以除去热原。
最小灭菌时间和温度一般为30min,250°。
若需使用塑料器皿,例如微孔板或自动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
【注:在本章中,“管”的意思包括其他任何反应容器,如微量滴定管】试剂及试液阿米巴溶解产物(鲎试剂)——鲎试剂是一种由寄生于鲎(中国鲎或美洲鲎)中的阿米巴虫的溶解产物(白血细胞)获得的冻干产品。
该试剂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注:鲎试剂会对一些除内毒素外的β-葡葡聚糖起反应。
可利用鲎试剂不与葡聚糖反应,通过移除阿米巴溶解产物中会与葡聚糖反应的G因子或抑制阿米巴溶解产物的G因子反应系统和用于存在葡聚糖的内毒素试验。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BET)——用注射用水或其他不与鲎试剂反应的在灵敏限度内的水。
溶菌液供试液——在缓慢搅拌下,阿米巴溶解产物(鲎试剂)溶于BET检查用水或鲎试剂生产商建议的缓冲液中,根据生产需要贮存重组的鲎试剂,冷藏或冷冻。
溶液的制备:标准内毒素储备液——标准内毒素储备液是根据包装上的说明书,制剂标签上标准内毒素储备液的储存和制备,用现行的WHO国际标准校准过的USP内毒素标准品制备的。
内毒素用EU表示。
【注:1EU=1IU】内毒素标准液——将内毒素储备液混合均匀,再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对其作适当的系列稀释。
尽快使用稀释液,以避免因吸附而失去活性。
供试液——供试溶液是通过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稀释药物制备。
某些物质或制剂可能在其他水溶液中被更适当地溶解、稀释。
如有必要,调节待测溶液的pH值,使鲎试剂和样品的混合物pH在由鲎试剂生产者定的pH范围内。
通常使用于pH范围在的产品。
pH的调节可以用鲎试剂生产者推荐的酸、碱或适当的缓冲液。
2024版中国药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验证方案
2024版中国药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验证方案嘿,各位同行,今天咱们来聊聊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验证方案,这可是咱们药界的大事儿。
作为一名有着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就来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2024版的验证方案。
一、概述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是一种用于检测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中细菌内毒素含量的方法。
它主要是通过检测细菌内毒素与鲎试剂发生凝集反应来实现的。
此方法具有简便、快速、灵敏度高、特异性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药品质量控制。
二、验证目的1.验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可靠性、准确性、重复性。
2.确定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适用范围。
3.为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的细菌内毒素限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验证方法1.鲎试剂法:采用鲎试剂与细菌内毒素发生凝集反应,通过比色法或浊度法测定凝集程度,从而计算出细菌内毒素含量。
2.酶联免疫法:利用细菌内毒素与特异性抗体结合,通过酶联免疫反应测定细菌内毒素含量。
四、验证步骤1.验证实验材料:准备鲎试剂、细菌内毒素标准品、待测样品等。
2.验证实验方法:按照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验证实验数据:记录实验数据,包括细菌内毒素标准品、待测样品的凝集程度、吸光度等。
4.数据处理:计算细菌内毒素含量,进行统计分析。
5.结果判定:根据细菌内毒素限量标准,判断待测样品是否符合要求。
五、结果判定及处理1.结果判定:细菌内毒素含量小于等于限量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大于限量标准时,判定为不合格。
2.处理: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下面,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个验证方案。
假设我们要验证某药品的细菌内毒素含量,我们需要准备鲎试剂、细菌内毒素标准品、待测样品等实验材料。
然后,按照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记录实验数据。
计算细菌内毒素含量,与限量标准进行比较。
如果细菌内毒素含量小于等于限量标准,那么该药品判定为合格;如果大于限量标准,那么该药品判定为不合格,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课件
结论
根据实验结果得出结论,对样品中是 否存在内毒素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和改进措施。
报告实例分析
实例一
某药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报告,通过采用鲎试剂法进行实验,得出阴性结果,证明 该药品中不存在内毒素。
实例二
某注射用水细菌内毒素检查报告,通过采用鲎试剂法进行实验,得出阳性结果, 证明该注射用水中存在内毒素,可能对使用者产生毒性作用。
内毒素可刺激机体产生炎症反 应,导致发热、白细胞反应和 组织损伤等。
内毒素还可诱导机体产生细胞 因子、补体成分和急性期蛋白 等生物活性物质。
内毒素的检测原理
细菌内毒素检测基于鲎试剂与内 毒素的凝集反应,通过检测凝集 反应的产物来反映内毒素的浓度
。
鲎试剂是一种天然的生物试剂, 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操作
简便等优点。
检测原理基于鲎试剂与内毒素反 应后产生的凝固酶,通过比浊法 或显色法测定其浓度,从而推算
出内毒素的浓度。
0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流 程
样品采集与处理
样品采集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确保样品无菌,避免外界污染。
样品处理
将采集的样品进行稀释、离心、过滤等处理,以去除杂质和 干扰物质。
试剂与器材准备
特点
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好、操作 简便、快速等特点,是国际上普 遍采用的检测方法。
历史与发展
历史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自20世纪初开始 研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 一种成熟的检测技术。
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细菌内毒素检 查法不断改进和完善,检测灵敏度和 特异性不断提高。
应用领域
01
02
03
04
在生物制品领域,细菌内毒素检查可以用于检测疫苗 、抗体、细胞培养物等生物制品中是否存在细菌内毒 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灵敏度有:0.5EU/ml; 0.25EU/ml; 0.125EU/ml ;0.06EU/ml ,0.03EU/ml 灵敏度是能使鲎试剂产生坚实凝胶的标准内毒素 的最低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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鲎(hòu)亦称马蹄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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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又称马蹄蟹,但不是蟹,而与蝎、蜘蛛 以及已绝灭的三叶虫有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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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试验材料及器具:
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由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 我们一般使用的是60EU/支或80EU/支。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凝胶法:内毒素含量<0.015EU/ml的灭菌注射用水 光度法:内毒素含量<0.005EU/ml的灭菌注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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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试验材料及器具:
漩涡混匀器
供试品 确定样品的内毒素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D 溶液 阳性:供试品内毒素含量≥灵敏度X稀释倍数
阴性:供试品内毒素含量<灵敏度X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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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结果判断
结果判断 符合规定
溶液A 阳性 对照
++
溶液B 阴性 对照
--
溶液C 供试品 阳性对照
++
溶液D 供试品
--
不符合规定 + + - - + + + +
0.1mlBET水+0.1mlE2λ
B
阴性对照
0.1mlBET水+0.1mlBET水
C 供试品阳性对照 0.1mlBET水+0.1mlSMVDE2λ
D 供试品溶液
0.1mlBET水+0.1SMVD
平行管数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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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2005年一部)附录ⅩⅢD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两种方法,即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
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的灭菌注射用水。
光度测定法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试验所用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250℃干烤至少60分钟,也可采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的适宜方法。
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
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
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鲎试剂生产厂家推荐的适宜的缓冲液调节PH值。
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
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内毒素限值的确定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以下公式确定:L=K/M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 或EU/U(活性单位)表示;K为人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kg.h),鞘内用注射剂K=0.2EU/(kg.h);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g/(kg.h)或U/(kg.h)表示,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若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按人用剂量计算限值时,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和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做必要调整,但需说明理由。
确定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最大有效稀释倍数是指在试验中供试品溶液被允许稀释的最大倍数,在不超过此稀释倍数的浓度下进行内毒素限值的检测。
用以下公式来确定MVD:MVD=CL/λ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当L以EU/ml表示时,则C等于1.0ml/ml,当L以EU/mg或EU/U表示时,C的单位需为mg/ml或U/ml。
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D取1,可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稀释浓度C=λ/L;λ为在凝胶法中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EU/ml),或是在光度测定法中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上最低的内毒素浓度。
方法1 凝胶法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15分钟,然后制成2.0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
取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 *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支,其中16管分别加入0.l 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做4管;另外2管加入0.1 ml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的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缓倒转180°,若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
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当最大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
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ΣXλc=lg<-1>───4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反应终点浓度是指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干扰试验。
按表1制备溶液A、B、C和D,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只有当溶液A和阴性对照溶液D的所有平行管都为阴性,并且系列溶液C的结果在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范围内时,试验方为有效。
按下列计算系列溶液C和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Et)。
Es=1/lg(ΣXs/4)Et=1/lg(ΣXt/4)式中 Es、Et分别为系列溶液C和溶液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当Es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及Et在0.5Es~2Es(包括0.5Es和2Es)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无干扰作用。
若供试品溶液在小于MVD的稀释倍数下对试验有干扰,应将供试品溶液进行不超过MVD的进一步稀释,再重复干扰试验。
表1 凝胶法干扰试验溶液的制备───────────────────────────────────────────────────编号内毒素浓度/配制稀释用液稀释所含内毒平行内毒素的溶液倍数素的浓度管数───────────────────────────────────────────────────A 无/供试品溶液2────────────────────────────────────────────────────B 2λ/供试品溶液供试品溶液 1 2λ 42 1λ 44 0.5λ 48 0.25λ 4────────────────────────────────────────────────────C 2λ/检查用水检查用水 1 2λ 42 1λ 44 0.5λ 48 0.25λ 4────────────────────────────────────────────────────D 无/检查用水 2─────────────────────────────────────────────────────注:A为供试品溶液;B为干扰试验系列;C为鲎试剂标示灵敏度的对照系列;D为阴性对照。
可通过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或通过其他适宜的方法(如过滤、中和、透析或加热处理等)排除干扰。
为确保所选择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排除干扰且不会使内毒素失去活性,要使用预先添加了标准内毒素再经过处理的供试品溶液进行干扰实验。
当进行新药的内毒素检查试验前,或无内毒素检查项的品种建立内毒素检查法时,须进行干扰试验。
当鲎试剂、供试品的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检查法(1)凝胶限量试验按表2制备溶液A、B、C和D。
使用稀释倍数为MVD并且已经排除干扰的供试品溶液来制备溶液A 和B。
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表2 凝胶限量试验溶液的制备──────────────────────────────────────────────编号内毒素浓度/配制内毒素的溶液平行管数────────────────────────────────────────────── A 无/供试品溶液 2───────────────────────────────────────────────B 2λ/供试品溶液 2────────────────────────────────────────────────C 2λ/检查用水 2────────────────────────────────────────────────D 无/检查用水 2─────────────────────────────────────────────────注:A为供试品溶液;B为供试品阳性对照;C为阳性对照;D为阴性对照。
结果判断保温60分钟±2分钟后观察结果。
若阴性对照溶液D的平行管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B的平行管均为阳性,阳性对照溶液C的平行管均为阳性,试验有效。
若溶液A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阴性,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溶液A的两个平行管均为阳性,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若溶液A的两个平行管中的一管为阳性,另一管为阴性,需进行复试。
复试时,溶液A需做4支平行管,若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判供试品符合规定;否则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2)凝胶半定量试验本方法系通过确定反应终点浓度来量化供试品中内毒素的含量。
按表3制备溶液A、B、C、和D。
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结果判断若阴性对照溶液D的平行管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B的平行管均为阳性,系列溶液C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在0.5λ~2λ之间,试验有效。
系列溶液A中每一系列平行管的终点稀释倍数乘以λ,为每个系列的反应终点浓度,所有平行管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浓度[按公式CE=lg<-1>( ΣX/2)]。
如果检验时采用的是供试品的稀释数,则计算原始溶液内毒素浓度时要将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如试验中供试品溶液的所有平行管均为阴性,应记为内毒素浓度小于λ(如果检验的是稀释过的供试品,则记为小于λ乘以供试品进行半定量试验的初始稀释倍数)。
如果供试品溶液的所有平行管均为阳性,应记为内毒素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最大的稀释倍数乘以λ。
表3 凝胶半定量试验溶液的制备───────────────────────────────────────────────────编号内毒素浓度/配制稀释用液稀释所含内毒平行内毒素的溶液倍数素的浓度管数───────────────────────────────────────────────────A 无/供试品溶液检查用水 1 2224282────────────────────────────────────────────────────B 2λ/供试品溶液供试品溶液 1 2λ 2────────────────────────────────────────────────────C 2λ/检查用水检查用水 1 2λ 22 1λ24 0.5λ28 0.25λ2────────────────────────────────────────────────────D 无/检查用水 2─────────────────────────────────────────────────────注:A为不超过MVD并且通过干扰试验的供试品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