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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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工程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工程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工程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

保证金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有的,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那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这个违约情况是很常见发生的,下面是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及相关资料。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该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要等合同预付款金额,以体现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二、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投标保证金无关。

四、根据国务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2一、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比例是多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理由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标合同金额的10%。

二、履约确保金收取标准应该遵从的准则1、履约确保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躲避可能存在的危险;2、履约确保金的数目要与投标确保金相等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收购人带来巨大丢失的项目,要恰当进步履约确保金数额;三、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实践中履约保证金一般是在合同完成后退还的,如果给付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按合约要求履行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拦弊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条款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条款

附件1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指依法向建设工程招标人投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投标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依法向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招标人。

第四条投保人不得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设定担保。

保险责任第五条本保险合同责任包含三个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以及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选择全部投保或部分投保,保险责任应当在保单或批单中载明:(一)投标保证(二)履约保证(三)支付保证第六条投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二)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三)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四)中标后未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履约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一)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二)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三)投保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的;(四)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被保险人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五)因投保人原因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六)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人员管理义务的规定的;(七)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的;(八)投保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无正当理由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的;(九)投保人未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其他有关履约实质性主要义务的;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履约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凭证
编号:
致:(招标人名称):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已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的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自至。

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

一、保证保险金额
我方承担的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证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招标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程竣工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银行账号,并附被保证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证保险责任。

四、生效时间
本保险凭证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保险承保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附:《XXX保险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X款)条款》及保单
保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
年月日。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二)2024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二)2024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二)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为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在前文中,我们介绍了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基本概念、作用以及申请和理赔流程。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该保险的相关内容,包括保险费率、责任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根据承包商的承包工程所在地、工程的规模、工期和工程类型等因素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然后给出一个相应的保险费率。

对于承包商而言,他们需要根据保险费率来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并在投保时按照约定缴纳保费。

同时,保险费率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有所不同,因此承包商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注意选择适合自身工程类型的保险产品。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约定的责任情况下导致的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二是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内无法完成合同工程造成的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保险可以帮助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商的责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资金损失得到补偿,减少潜在风险。

最后,我们要谈一下在购买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承包商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并确保自己对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条件等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其次,承包商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在施工过程中保持合理的安全措施、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等。

同时,承包商在购买保险前应当与保险公司充分沟通,了解保险条款和费率,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保险产品。

最后,承包商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保险合同,保证其与施工项目的变动相适应。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为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保障的重要保险产品。

通过购买该保险,承包商和业主可以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一、保险合同基本信息保险单号:[填写保险单号]投保人:[填写投保人名称]被保险人:[填写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期间:[填写保险起始日期]至[填写保险结束日期]保险金额:[填写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填写保险费率]保险费用:[计算并填写保险费用]二、保险责任范围1. 若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 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施工合同中的支付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赔偿。

三、除外责任1. 甲方故意违约或欺诈行为导致的损失;2. 乙方未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而导致的损失;3. 法律法规或政府命令禁止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4. 其他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的责任。

四、保险赔偿1.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 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将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确认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后,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付。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保险费用应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并由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给保险公司。

六、争议解决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1. 合同主体1.1 投保人(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投保人(被保证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履约保证保险。

2.2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遵守工程安全规定等。

3. 权利义务3.1 投保人(被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投保人(被保证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12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相关的重要信息。

3.13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14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时缴纳保险费。

3.2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被保险人有权在投保人(被保证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3.22 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进行调查和理赔工作。

3.23 被保险人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损失。

3.3 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3.31 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证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32 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

3.33 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投保人(被保证人)进行追偿。

4. 违约责任4.1 若投保人(被保证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人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投保人(被保证人)应向保险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保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2 若被保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提供虚假索赔材料等,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并要求被保险人返还已支付的赔偿金,同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

成都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险合同编号: [编号]合同日期: [日期]甲方(发包方): [全称]乙方(承包方): [全称]保险人: [保险公司全称]鉴于甲方需要在成都进行建筑工程,并希望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建设义务,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履约保险合同。

第1条保险目的本合同旨在通过保险机制,确保乙方履行其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义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保险范围2.1 本保险合同覆盖乙方在履行建筑工程合同过程中的履约风险。

2.2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工程延误- 工程质量问题- 合同违约第3条保险金额3.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

3.2 保险金额是针对乙方履约风险的最高赔偿限额。

第4条保险期限4.1 保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保险期限相应顺延,但不超过 [具体期限]。

第5条保险费用5.1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时间] 内支付给保险人。

5.2 保险费用为保险金额的 [百分比]%。

第6条索赔程序6.1 甲方在发现乙方履约风险时,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

6.2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并在 [时间] 内给出答复。

第7条责任免除7.1 保险人对以下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战争、恐怖主义行为- 自然灾害- 甲方故意行为第8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 提起诉讼。

第9条其他9.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保险人代表(签字):_______签订地点:成都签订日期:[日期]请记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实际合同应包含更详细的条款,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保险费用。

根据不同的建筑项目类型、风险等级和保险公司的政策,费率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1. 建筑工程一般责任保险费率:这是最基本的建筑工程保险,主要保障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误工、损坏、人身伤亡等责任纠纷。

费率通常以每万元工程造价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2. 工程财产保险费率:这种保险主要保障施工过程中工程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等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费率通常以保险金额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3. 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这种保险主要保障施工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或过失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费率通常以保险金额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4. 现场施工担保保险费率:这种保险主要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保险担保,以满足业主或投标方的需求。

费率通常以保险金额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费率仅为参考,具体费率还需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政策进行确定。

此外,建筑工程保险费率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区域、行业、工程规模等因素有所调整,因此在购买建筑工程保险时,建议与专业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进行详细咨询。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的制定和适用,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费率制定原则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充分考虑保险风险的大小、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成本和市场状况等因素。

第三条费率构成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由保险基本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一)保险基本费率是指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施工期限、工程质量等因素确定的保险费率。

(二)附加费率是指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特定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以及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的保险费率。

第四条费率制定程序(一)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保险费率。

(二)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费率审批制度,报请相关监管机构审批。

(三)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风险的变化和市场状况,适时调整保险费率。

第五条费率适用(一)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适用相应的保险费率。

(二)保险费率的适用应当遵循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得擅自调整保险费率。

(三)保险费率的适用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费率调整(一)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变化,适时调整保险费率。

(二)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时,应当与投保人进行协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管机构(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费率的制定和适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费率的监管,确保保险费率的公平、合理和科学。

第八条法律责任(一)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本规定的,由保险公司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当事人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资项目2.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店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投入3.1 甲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一、保险标的及保险期限1. 本保险适用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2. 保险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保险责任范围1. 本保险承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2. 工程履约保证金指为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责任而支付给甲方的一定金额的固定保证金,作为工程履约的保证和赔偿乙方违约行为的重要依据。

三、保险金额及费率1.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百。

2. 保险费率根据甲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费率计算,具体费率不在本条款范围内。

四、免赔额1. 本保险的免赔额为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二。

2.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以超过免赔额的部分为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处理1.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工程建设缺陷导致甲方要求支付保证金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甲方发出的要求支付保证金的相关证据材料。

2. 保险人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证据,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3. 乙方应积极配合保险人进行理赔处理,并提供保险人要求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和资料。

六、保险条款变更和解释1. 本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人所有,如有需要变更条款的情况,应经保险人与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

2. 本保险条款与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相抵触的,以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为准。

七、其他约定1.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保证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 涉及本保险的索赔事项,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配合保险人的调查和处理,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证明。

3. 保险人、甲方和乙方三方应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沟通和解决相关问题。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相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

第四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得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设定担保。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若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一)非因投保人原因,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解除的;(二)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三)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恶意串通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损害保险人利益的;(五)被保险人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义务的;(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七)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情形。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四)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第一部分: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保险条款1. 保险对象:本保险涵盖建设工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设备、材料以及第三方责任。

2. 保险金额:根据工程预算总额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写入保险单。

3. 保险期限:自工程施工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工程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由丙方提供详细费率表供甲乙双方参考。

5.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等。

6. 除外责任:战争、核辐射、故意破坏等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7. 保险赔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时,丙方应按照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信息,协助乙方和丙方进行风险评估。

2.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3. 丙方负责审核保险申请,及时出具保险单,并在发生保险事件时按约履行赔偿责任。

第四部分: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未经其他两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方应协商解决。

第五部分: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部分: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是一份简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范本,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各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方案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在保险期限内承担施工单位因未按合同约定交工、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损失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责任:1. 承保范围: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未按合同约定的合理质量要求施工,且在投保前无任何致灾因素的预示或发现等风险。

2. 免除责任: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不承担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应根据项目规模、承包人的信誉等因素确定,一般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承包工程合同价款的10%至20%。

2. 如果发生责任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至90%进行赔付。

三、投保条件:1. 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不限于国内外承包商。

2. 投保前需要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图纸、承包合同、施工方案等。

3. 承包人的信誉和施工能力是评估是否能够承保的重要因素。

四、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用根据建筑项目的规模、施工周期、承包人的信誉等因素确定。

2. 保险费率一般为合同保险金额的0.5%至1.0%。

五、理赔程序:1. 在发生责任事故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保险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确认损失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经过调查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的80%至90%进行赔付。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不仅能够保障建设单位的利益,也能够提高承包人的信誉和施工能力。

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提高施工质量,降低发生责任事故的风险。

3. 建设单位在选择承包人时应注意考察其信誉和施工能力,选择有能力承担责任的承包人进行合作。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建设单位的利益,提高承包人的信誉和施工能力,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2024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条款

2024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率第二条投保人及保险人2.1 投保人信息2.2 保险人信息第三条保险期间3.1 保险开始日期3.2 保险结束日期第四条保险责任4.1 保险事故范围4.2 保险赔偿限额4.3 保险赔付流程第五条保险费用5.1 保险费支付方式5.2 保险费支付时间5.3 保险费退还条件第六条保险理赔6.1 理赔申请材料6.2 理赔处理流程6.3 理赔结果反馈时间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解除条件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诉讼解决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投保人违约责任10.2 保险人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条件12.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13.2 附件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信息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所指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合同款支付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进度风险等。

1.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双方约定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金额的80%。

1.3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保险金额的0.5%。

第二条投保人及保险人2.1 投保人信息投保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县)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2 保险人信息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县)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保险期间3.1 保险开始日期保险开始日期为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

3.2 保险结束日期保险结束日期为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交付日期后30日。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合同文档示例: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名称: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鉴于甲方为保障其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履约责任,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包括但不限于:1.1 合同正文;1.2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费收据等。

第二条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甲方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履约责任得到保障。

第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之日终止。

第二章保险条款第四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第六条保险费: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和计费方式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费率。

第七条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甲方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履约责任。

第八条保险除外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下责任:8.1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8.2 因战争、敌对行为、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8.3 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其他除外责任。

第三章保险理赔第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进行理赔。

第十一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理赔款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在保险期间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在保险期间内,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doc附件2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一、基准费率保险类型调整系数投标保证3.0‰履约保证 1.0%支付保证 1.2%二、保险期限系数保险年限1年 1.5年2年 2.5年3年 3.5年4年 4.5年5年保险年限系数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注:保险期限超过上述各档保险年限,超出的期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收,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例如,若保险期限为3年零两个月,则按3.5年计收。

三、风险调整系数(一)投保人资质等级调整系数施工资质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分类调整系数0.5-1.0 1.0 1.0-1.1 1.0-1.2 1.2-4(二)建设工程项目性质调整系数项目性质调整系数公共建设项目[0.5,1.0]非公共建设项目[1.0,2.5] (三)建设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建筑、市政、公路、装修、机电、古建筑、[0.8,1.0]园林绿化[0.9,1.0]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水利、港口与航道、电力、矿山、石化、通信钢结构、幕墙、电梯、空调[1.0,1.2]BT、BOT、PPP项目[1.2,1.5]BT是Build Transfer的缩写,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意为建设-经营-转让的项目。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公私合营模式。

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宁波费率表

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宁波费率表

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宁波费率表
摘要:
1.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2.宁波地区的费率特点
3.费率表的具体内容
4.费率表对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市场的影响
正文:
一、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维护业主、承包商、供应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这种保险制度能够确保工程在遇到意外情况时,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降低各方的风险。

二、宁波地区的费率特点
宁波地区的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费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承包商的资质等。

一般来说,宁波地区的费率相对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宁波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工程建设活动频繁,因此,保险市场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三、费率表的具体内容
宁波地区的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费率表,详细列出了各种类型工程的保险费率。

例如,住宅建筑工程的费率为0.5%,商业建筑工程的费率为0.8%,高速公路工程的费率为1% 等。

这些费率是根据历史数据和风险评估设定的,
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费率表对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市场的影响
宁波地区的建筑工程履约综合保险费率表,对于保险市场的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费率表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定价依据,使保险产品的价格更加合理。

其次,费率表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了参考,使他们在选择保险时能够更加明智。

最后,费率表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保险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保险条款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保险条款范本:---建筑工程一切险(Contractors All Risks Insurance)甲方(业主)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110%,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该保险应涵盖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损坏以及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

第三方责任保险(Third arty Liaility Insurance)乙方(承包商)需为其施工期间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投保第三方责任保险。

保险金额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潜在风险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Construction ersonnel Accident Insurance)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施工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

保险金额应符合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保险索赔与赔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单的要求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理赔。

---以上保险条款范本仅为示例,实际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可能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双方的协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甲乙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保险责任,确保保险覆盖范围全面,保障额度充足,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争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还应留意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选择有良好口碑和高效理赔服务的保险公司,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得及时的保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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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费率
一、基准费率
二、保险期限系数
注:保险期限超过上述各档保险年限,超出的期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收,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例如,若保险期限为3年零两个月,则按3.5年计收。

三、风险调整系数
(一)投保人资质等级调整系数
(二)建设工程项目性质调整系数
(三)建设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
BT是Build Transfer的缩写,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意为建设-经营-转让的项目。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公私合营模式。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在我国施工行业PPP模式中,资金来源由项目子公司通过融资落实,在PPP模式中,实质的融资行为更多时候由社会主体完成。

(五)资产负债率调整系数
(六)投保其他相关保险产品情况调整系数
(七)续保优惠系数
注:各风险调整系数相关风险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该系数取1.0。

四、保险费计算公式
投标保证保险费=投标保证保险金额×基准费率×风险调整系数之乘积
履约保证保险费=履约保证保险金额×基准费率×保险期限系数×风险调整系数之乘积支付保证保险费=支付保证保险金额×基准费率×保险期限系数×风险调整系数之乘积总保险费=投标保证保险费+履约保证保险费+支付保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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