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海域使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分析_翟伟康
* 基金项目:中国海域使用现状调查研究 (908-ZC-I-11) .
第3期
翟伟康,等:我国海域使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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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海 域 使 用 分 类 体 系 比 较
分类体系
一级类
二级类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渔业用海
养殖用海 增殖用海
人工鱼礁用海
2002 版 海 域 使用分类体系
工矿用海
盐业用海 临海工业用海 矿产开采用海
人工鱼礁用海
盐业用海
船舶工业用海
现行海域 使用分类体系
工业用海
固体矿产开采用海 油气开采用海
电力工业用海
海水综合利用用海
其他工业用海
造地工 程用海
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
了细分,渔业 用 海 的 二 级 分 类 进 行 了 归 纳; 另 外,造地工程用海的二级类 差 别 也 较 大。 “908” 专项调查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主要作用基本局限
2.3 海 域 使 用 空 间 分 布 不 平 衡 我国海域 使 用 无 论 在 沿 海 岸 线 方 向 上 还 是
在垂直海岸线方向上都呈不均衡分布。在沿海 岸线分布 上,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的 地 区 包 括 珠 江 口 海域、长江 口 海 域 和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等 海 域 开 发 和利用程 度 比 较 高, 海 域 使 用 程 度 已 超 过 其 资
1 全 国 海 域 使 用 现 状 调 查 概 况
1.1 调 查 方 式 本次海域使 用 现 状 调 查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以下简称 《海域 使 用 管 理 法》)实施以来第 一 次 全 国 性 的 调 查, 所 获 得 资 料是掌握 海 域 使 用 现 状、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海 洋 和 有效地管 理 与 保 护 海 洋 的 基 础 数 据。 海 域 使 用 调查采用 资 料 收 集、 调 访 和 实 地 勘 测 等 相 结 合 的方法,原则 上 对 已 经 确 权 的、 界 址 清 楚 的 用 海只收集 资 料、 未 经 确 权 以 及 界 址 不 清 楚 的 用 海采用实地勘测的方式进行 。 [1]
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问题及制度完善浅谈
陈培雄 ,李欣 瞳 ,周 鑫 ,相 慧
( 国家海洋局 第二海洋研究所 杭州市 3 1 0 0 1 2)
摘 要 :海域 使 用权 招拍 挂 制 度是 将 海域使 用 权 作为 一种 特 殊商 品 ,采 用市 场化 的运 作 模式 ,达 到 资 源 合理 配置 的 目的 。海域 资 源市 场化 配 置 的起 步较 晚 ,市场 化配 置 制度 体 系还 不 够成 熟 , 在 实 施
题 的配套完善 ,对于一些海域 出让涉及的专题纲 要应给予进一步的修改 ,要去 “ 审批”重 “ 出让 ”
海洋管理主体在实施招拍挂工作的时候 , 海域 出
让金是以县 ( 区) 一级为基本单位 ,而土地 出让 在实施时却有可能是市级 国土局在县 ( 区) 的分
也需要抓紧完善 “ 招拍挂” 制度 , 海域出让所需专 局为主体实施 , 这在财政 的归 口上一个是地市财
( 1 ) 完善海域出让所涉及的涉海专题的纲要 编制工作。如前所述 , 海域的 “ 出让”与 “ 审批” 具有完全不同的特殊 } 生, 出让时项 目尚未立项 , 建 设单位没有落实 , 因此 , 在海域论证报告 中应更多
的侧重海域的 自然属性 以及根据这些属性所衍生
面积和填海形成土地界址 的确认文件等材料 ,向
2 海域资 源市场化 配置 目前存在 的
不 足
2 . I 海域 “ 招拍 挂制 度” 的配 套不 够完 善
海域 因水体 的流动性 ,致使用 海海域 与周
边 海域具有 系统联 动性 ,这种 系统性包括 水动 力 、生态和 环境系统 的一体性 。 由于水动 力的
目前在一些地区海域资源配置 的市场化工作
低 下 、海域 市 场化 出让 不 够 完善 等 问题 仍 然 十 分突 出 。 因此 , 急需 强化 海域使 用效率 和效 益 的 综 合管 理 ,特 别是 通 过健 全 海 域 资 源市 场 化 配 置 配套 制 度 ,发 挥 海 域使 用金 对 海域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指的是将海域使用权划归市场进行交易,以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益。
在实际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探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问题之一是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当前的海洋法律法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导致市场运行不规范。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完善海洋法律制度,明确界定海域使用权的产权和使用权利益,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公平公正。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海域使用权的市场交易不够透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公开,提供全面准确的海域使用权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是权益保护不足。
由于缺乏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资源开发商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市场交易流程中的纠纷处理也存在难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机制,明确海域使用权的边界和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以及加强对权益受损方的赔偿机制,确保资源开发商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还面临着民众意识和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参与门槛较高,民众缺乏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了解和参与,也无法有效监督海域资源的利用情况。
为提高市场参与度和民众意识,应加强对海洋资源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宣传和教育,提供参与渠道和机会,加强民众组织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设,增加民众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了解和意识。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包括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权益保护不足以及民众意识和参与度不高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和交易平台、加强权益保护机制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和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实现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良性发展。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国家通过向市场主体出让或租赁海域使用权,引入市场机制来调节海域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机遇,但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策方面展开探讨。
一、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1.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壮大,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正在成为海洋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不少地方陆续推出了海域使用权出让的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进入海洋产业领域。
2.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除了传统的港口、航道等涉及海洋交通运输的领域外,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涵盖了海洋旅游、海洋渔业、海洋能源等多个方面。
3.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模式更加多样化。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不再局限于出让或租赁海域使用权,还涌现出了股权合作、合作开发等多种合作模式,促进了海域资源的更加有效利用。
1. 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导致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层出不穷,影响了市场秩序。
2.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一些地方在海域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价格不合理等问题,导致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一些投资者望而却步。
3. 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虽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机制,导致海域资源的利用效率并不高,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
4. 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
一些地方在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海域资源利用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三、对策研究2. 推进信息公开。
通过加强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3.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政府可以通过鼓励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不同领域的企业与科研院校、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世界人口和经济的迅速增长,水产养殖、沿海旅游、海洋能源和矿产开发等领域对海域的利用需求不断增加,而传统的海域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因此,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但是,在市场化进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及对策。
1. 市场开放不足目前国内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开放程度相对较低。
由于制度限制、地方保护等原因,有些地方对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开放不够,导致海域资源无法得到最大化利用。
2. 监管体系不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需要完善的监管体系来保障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效。
但目前由于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问题,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存在缺失。
3. 手续繁琐、费用高昂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手续繁琐、费用高昂是市场化进程中的难点之一。
有些地方海域使用权的申请流程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
二、对策建议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应该在政策制定中加大市场化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市场的开放。
同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强化市场竞争,激发各类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在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过程中,应该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
同时,加强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职责划分,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信誉。
3. 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在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过程中,应该简化申请流程,优化申请指南,降低对市场参与者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市场的良性循环。
4. 建立市场信用体系海域使用权市场是一个相对特殊和复杂的市场,需要依靠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约束和监管体制的监督。
因此,应该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的信用体系,建立市场参与者的信用档案,实现市场活动的自动监控和控制。
总之,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我们应该站在全局的角度,积极参与市场化改革,摸索出适合中国海域特点的市场化道路,为海域资源的高效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一、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一)海洋权益的定义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空间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的总称。
在内容上一般体现在海洋政治利益,海洋经济利益,海上安全利益和海洋科学利益等方面,其重要性关乎国家发展、繁荣和安全。
(二)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一、政治利益。
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
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政府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二、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
三、安全利益。
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
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
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在东海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对周边各国来说都是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的极大问题。
三、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一)和朝鲜的争端朝鲜濒临北黄海,虽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对《公约》确定的海里领海宽度和海里专属经济区规定持赞同态度。
但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年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海里的海域时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
(二)和韩国的争端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两国间没有岛屿和领海主权争议,但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一种将国家海域资源逐步向市场开放的改革措施,也是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现状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是利益分配不公。
在市场化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强势地位的存在,一些大型企业或者特定利益集团往往能够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公平竞争受到损害。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督,确保所有的参与者都能够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进行竞争。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是生态环境破坏。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使得更多的海洋资源被利用,但随之而来的是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一些企业在使用海域时不合理地进行排污、过度捕捞等行为,严重危害了海洋生物的生存繁衍。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海域使用企业的环保监管,完善环境评估制度,促使企业使用海域时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是政府监管不到位。
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非常重要,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政府部门往往存在监管资源不足、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导致一些企业能够逃避监管,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现状问题是经营主体能力不足。
市场化需要市场主体自主运作,但由于一些经营主体缺乏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导致其在使用海域时难以进行有效的经营。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其在市场化环境中的竞争力。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有利益分配不公、生态环境破坏、政府监管不到位和经营主体能力不足等方面。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督,加强对海域使用企业的环保监管,完善环境评估制度,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并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海域配置市场化:实践、问题与对策——基于江苏如东县海域招拍挂的实例分析
第30卷 第5期 广东海洋大学学报V ol.30 No.52010年10月 Journal of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Oct. 2010收稿日期:2010-08-13作者简介:周 承,男,1982年生,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海域配置市场化:实践、问题与对策——基于江苏如东县海域招拍挂的实例分析周 承(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江苏 掘港 226400)摘 要:海域配置市场化是以市场为基础对海域资源进行相关出让、出租等的支配行为,是提升海域使用价值、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但是市场化有利也有弊。
以江苏如东县的初次海域配置市场化实践为视角,阐述海域市场化配置的做法、面临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以进一步规范海域市场化配置行为,保护海域资源的同时,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海域;市场化;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159(2010)05-0010-04Marketization of Sea Area Allocation: Practic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 of Sea Area Allocation in Rudong JiangsuZHOU Cheng(Bureau of Ocean and Fisheries of Rudong , juegang , 226400, China )Abstract: Marketization of sea area allocation, though imperfect, is an effective measure of raising the using value of sea area and preventing corruption by allocating (including transferring, renting, etc) sea area resources based on the market. This article tries to expound some practic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arketization of sea area allocation based on the first marketization practice of sea area allocation of Rudong, Jiangsu, so as to further regulate marketization of sea area allocation conducts, protect sea area resources and meanwhile maximize their use value. Keywords: Sea area ;Marketiz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海域配置市场化,是指借鉴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依据法律法规,经过科学合理程序,运用价格调节的手段,通过合法的市场竞争方式来配置海域资源的行为。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政府将海域使用权出让给社会公众,并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交易的一种机制。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已经逐渐成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仍然十分严峻,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一、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问题1. 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当前,由于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很多海域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导致了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一些海域资源被闲置或者低效利用,导致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浪费和损失。
2. 海域使用权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海域使用权的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是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对于海域使用权的交易标准、流程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影响了海域使用权交易的顺利进行。
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当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
国家在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对策研究为了提高海域资源的利用效率,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对海域资源的管理力度,推动更多的海域使用权转为市场化交易。
需要建立和完善海洋资源利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海域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以及对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海域资源的利用效率。
为了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发展,政府部门需要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和修订。
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时,需要充分考虑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保障各方利益,提高市场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发展对于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和利用海域资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促进海域资源的更加有效利用,实现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大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支持力度,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发展,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浅议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不足与完善对策【范本模板】
浅议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不足与完善对策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国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有了飞跃性的进展。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海域使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对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真正走上一条资源消耗小、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海域使用管理法问题措施一、《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随着人类海洋开发活动的增多,海洋在得到相应开发的同时也受到了一些破坏,因此,对海域的规范使用显得格外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在第一章第一条中说明了其立法目的,即:”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法。
”在立法目的上可以详细归纳为四个方面①:1、维持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立法目的终究是为了维持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海洋丰富的资源如今已被视为人类未来可持续的、可依赖的新支持系统,因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被赋予了双重意义,一是海洋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的保持;二是对人类未来可利用资源不断扩大和增强的支持作用.实践证明表面看似强大的海洋其实是一个比较脆弱的自然系统,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利用,使海洋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海洋也是需要人类小心地加以保护的。
反映到法律制度建设上,即是为了海洋的可持续利用。
2、使海域所有关系和使用关系得到规范通过研究发现,海域及其资源权属关系的不确定性关乎我国海域发生的各种环境与资源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尚无一部海洋法律法规对我国海洋及其资源的所有关系和使用关系进行全面规定,所以,通过海域法进行规范必然成为其立法目的.3、提高海域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在不破坏资源与环境的前提下达到最好最高的收益是海洋资源开发所最终追求的。
海域开发利用综合效益的提高应当既包括实现良好的可持续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也包括开发者能够获得最佳直接经济利益,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2012年第10期山东社会科学No.10总第206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206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陈书全(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摘要]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针对我国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坚持依法管海,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同时,积极培育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运行环境、完善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为核心的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海域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加快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进程,使有限的海域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公平高效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市场化配置;市场流转机制[中图分类号]F0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2]10-0146-03一、问题的提出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海域开始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制度转变,也是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开始。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首先,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审批性政府、管制性政府转化为服务性政府。
其次,市场化管理有利于海域公共资源的合理、高效、公平配置。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把资源转化为资本,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的过程。
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机制,能够最大程度的将海域资源交给最具有条件和资格的有经济和技术实力的使用者开发利用,使有限的海域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用。
实践中,我国沿海各地都在探索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模式与途径,但在整体组织、制度建设、操作规范、市场培育和实施保障等方面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与规范的政策设计。
因此,分析当前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不断完善我国市场化配置海域资源的制度框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将海域使用权变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
这种方式能够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增加海域经济效益。
但是,在市场化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现状问题,本文将探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近海海域的混乱开发问题
近海海域是指距离海岸线一定的范围内的海域,这个范围通常是12海里。
近海海域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但是由于国内海洋管理制度缺陷,导致近海海域的混乱开发,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对策:完善海洋管理制度,加强海洋权益的保障和管理。
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实行招投标制,提高海域使用权的效益。
二、海域开发难度大问题
海域资源的多样性以及深海等极端环境对开发者的技术要求很高,工程投资成本高,而且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这给海域资源开发带来很大的困难。
对策:在海域开发和利用上,要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环保标准,降低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三、多部门管理导致体制缺陷
海域资源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存在管理不充分的问题。
对策:建设海洋管理部门同步协调机制,强化监管力度,落实环保标准,保障海洋生态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总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但是必须认识到市场化面临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才能推动海域资源利用的高效率、合理化。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本文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提出新形势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海洋权益形势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海上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10年以来中日间围绕钓鱼岛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等一度使两国关系跌入低谷,也使日本加紧了对钓鱼岛从“实际控制”上升到“法理控制”的脚步,对钓鱼岛最终的归属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2012年以来,日本政府与极右翼分子公然挑衅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包括1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的4位议员的强行登岛;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开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入日本39个无人岛之列;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的自导自演的“购岛”闹剧,使国际舆论更加聚焦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及走向。
南海的岛礁归属争端以南沙群岛最为严峻和复杂。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在南沙群岛形成了6国7方的对峙局面。
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最终版]
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最终版]第一篇: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最终版]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从维护和发展海权的本质来看,维护海权是确保一个沿海或海洋国家和民族的安全权、海洋空间活动自由权以及生存与发展权。
如果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海洋区域的活动享有自由权的话,在和平时期就能够自由地在海上进行商业航行、经济开发、科学考察等活动,使本国的领海主权、海洋权益不受侵犯。
当前中国的海上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中国海洋国土受侵犯的情况日益严重,海洋权益和资源不断受到外国侵占。
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大力解决中国海权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中国开发海洋、发展海洋经济以及走向海洋强国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一、关于海权内涵的理解“海权”(Sea Power)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海军历史学家和战略学家马汉提出来的,“从其广义来说,涉及了有益于使一个民族依靠海洋或利用海洋强大起来的所有事情”,[1]1-2即一个沿海或海洋国家认识、开发、利用、管理、控制和保护海洋的实力与能力。
现代海权是指一个沿海或海洋国家运用各种海上力量经略海洋,捍卫海岸和海岛领土主权、领海主权、海域管辖权以及其它各种海洋权益,以确保国家海上安全和利益,进而成为海洋强国。
第一,从维护和发展海权的手段来看,包括海上军事力量和非军事力量。
海上军事力量是海权的支柱和后盾,它的主体和核心是海军,“一国海军力量及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与制约该国海权的运用与发展。
”海上非军事力量涵盖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与海洋有关的一切因素,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硬实力,如海洋经济、港湾条件、海外基地等;二是软实力,如海洋意识、海洋科技、海洋法制、海洋管理等。
第二,从维护和发展海权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海岸和海岛领土主权、领海主权、海域管辖权和其它各种海洋权益。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它国际海洋法的规定,一个国家在海洋上有广泛的权利:一是维护海洋的和平使用权。
海域使用与海底资源开发:海域使用论证的挑战与机遇
海域使用与海底资源开发:海域使用论证的挑战与机遇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对海洋资源的开发逐渐升温。
海域使用和海底资源开发在经济和环境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海洋资源的利用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保护和管理海洋生态系统。
本文将探讨海域使用论证的挑战与机遇,并分析这些挑战如何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海域使用论证在政府与商业利益之间存在平衡的挑战。
政府往往希望通过海洋资源的开发来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同时商业利益也希望获得更多的海洋资源。
然而,过度的开发可能导致资源过度捕捞、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海洋污染等问题。
因此,政府需要制定合适的政策和法规,以保护海洋环境,而商业利益也需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平衡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其次,海域使用论证还面临着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挑战。
海洋环境复杂多变,人类对海底资源的了解和技术手段仍有限。
在进行海底资源勘探和开发时,存在着地质条件、气象条件和生态系统的不确定性,这给项目实施带来了风险。
因此,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对于准确评估资源潜力和环境风险至关重要。
政府和商业利益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以降低风险并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海域使用论证还涉及到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商和冲突。
海洋资源的开发可能涉及到与渔业、旅游业、海上交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利益冲突。
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可能存在着经济利益、生态保护、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分歧。
因此,政府需要积极促进各方之间的协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达到共赢的结果。
这也需要更加透明和公正的决策过程,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平衡。
然而,海域使用论证也带来了许多机遇。
首先,海洋资源的开发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海洋经济已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包括渔业、海上交通、海底能源开发等。
通过合理的海域使用论证,国家可以利用海洋资源来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经济水平。
同时,海域使用的合理规划也有助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作者:方颖来源:《进出口经理人》2016年第02期摘要: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针对我国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坚持依法管海,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同时,积极培育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运行环境、完善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为核心的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海域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加快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进程,使有限的海域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公平高效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对策一、问题的提出海域是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开发的载体。
2002 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使用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海域开始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制度转变,也是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开始。
市场化配置是加强海域资源管理的必然趋势。
首先,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审批性政府、管制性政府转化为服务性政府。
其次,市场化管理有利于海域公共资源的合理、高效、公平配置。
实践中,我国沿海各地都在探索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的模式与途径,但在整体组织、制度建设、操作规范、市场培育和实施保障等方面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与规范的政策设计。
因此,分析当前我国海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不断完善我国市场化配置海域资源的制度框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海域资源市场化程度较低,影响了海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前,我国海域资源一级出让市场上,招标、拍卖等市场化配置方式在沿海地区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相较于海域资源市场化管理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
同时,海域使用二级市场发育缓慢,亟需健全市场化流转机制,以市场为手段,通过招标、拍卖、出租、转让、抵押等流转形式,实现海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海域资源价值评估工作尚不能满足海域有偿使用和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将海域使用权进行市场化交易,实现海域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增加国家收益的一种方式。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提出对策并进行研究分析。
一、现状问题1.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目前我国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存在着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不同海域、不同用途的使用权划分不明确,导致海域使用资源的混乱和浪费。
2.信息不对称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方面是政府对海域资源信息的掌握不足,另一方面是企业对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的了解不够,导致交易不公平、价格不合理。
3.缺乏有效监管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部门对于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乱象丛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海洋生态环境。
4.利益分配不公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公正地对待海域使用权市场参与者,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投资者不信任。
二、对策研究1.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立法工作,明确海域使用权的划分和管理机制,保障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
2.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制度,加强政府对海域资源信息的收集和统一发布,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海域使用权市场信息的监督和公开,确保市场信息的真实可靠。
3.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机构,加强对海域使用权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4.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打破利益集团的垄断,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指政府将海域使用权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主体进行出让,以实现海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最大化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
近年来,我国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一、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1. 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文件和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为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市场化交易成为主流。
2.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交易活跃度逐渐增加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交易活跃度也在不断增加。
各类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如海域租赁、海域承包、海域执照等的交易规模逐年递增。
各地政府也积极推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出让的海域使用权收益也不断提高。
3.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也变得日益多样化。
不仅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海域使用权的竞买,还有一些外资企业也开始加入进来。
一些中小企业、个体户也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取了海域使用权,使得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主体更加多元化。
1.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的不规范目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信息不对称、交易流程不透明、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
导致一些交易存在非理性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化交易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2.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监管不到位由于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监管部门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难以监管。
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监管不到位的漏洞进行违规操作,损害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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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OLLECTIVE ECONOMY摘要:在注重“蓝色经济”发展的21世纪,世界俨然已经进入了海洋大开发的时代,为顺应世界经济潮流,我国也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
如今,各项数据表明,海洋经济正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推动力。
但是反观目前我们国内的状况,海域资源的潜力尚未完全开发。
此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对现行海域使用权进行优化配置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优化配置海域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法定程序所取得的在特定海域使用海域资源的权利。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可以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经依法批准后颁发给相应的海域使用权证书。
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综上,获得允许之后在特定海域上从事海上航行、海底石油开采、海上养殖、捕捞等行为均属于海域使用权的范畴。
针对我国目前海域使用低效率的状况,我们亟需一种科学合理的解决方式。
从市场化进程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增加的推动作用来看,我们可以联系得出: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或许将会改善我国海域使用状况,海洋经济发展情况,进而推动整体经济发展。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将会成为提高海域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规范海域开发秩序的有效手段和引导海域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山东省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一直在不断地实施创新举措,其中就包括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建立。
本文将结合在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调研结果、相关论文查阅结果以及其他背景资料,分析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海域资源的特性及其使用局限(一)海域资源的自然特点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是指以市场化的方式配置海域,从而使得海域的使用效率及海域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效率得到提高,争取达到最优的结果。
但是海域与一般的陆地资源不同,具有其固有的、人类开发行为无法改变的自然特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进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海域资源流动性:在海域中,除了少数如矿产、岛礁等海域资源是几乎静止不动的之外,大部分海域资源(如渔业资源及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均在无时无刻的进行水平或垂直的移动。
由于海域范围广阔,深不见底,所以这种不规则的自由流动无法被人类行为所完全的干涉与掌控,这就造成了同一海域的海域资源的数量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海域价值评估的难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海域产权市场化的进展。
同时,这也意味着海域的共享性—没有一个主体可以完全独占某一海域的所有海域资源,导致海域的划分和产权界定面临许多问题。
因为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主要问题是价值评估与产权界定,因为其界定困难,所以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进程缓慢。
2.海域质量差异性:虽然海域具有流动性,不停流动,不同海域之间会相互会合、交融,但是由于海域自身的条件(比如地质、地貌、距岸远近程度等)以及相应的气候条件、水文条件的差异,不同海域之间具有自然的差异性。
这种差异性转化为海域价值的差异需要综合考虑许多因素,而且其中大部分因素无法进行客观考量(如海域内的海域资源数量及品质),这就为海域的价值评估增添了难度,进而影响了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
3.海域范围不稳定性:主要指海岸线的进退变化。
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岸线向陆方推移。
相反,海平面下降,海岸堆积,海岸线向海方推移。
由此造成海洋空间的动荡变化将会影响海域的划分。
为了保护海域承包者的利益,考虑这一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这种自然风险的处理也将会影响到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过程。
(二)海域资源的使用具有局限性使用主体具有局限性。
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中所提及的“海域使用权期满六十日前,海域使用权人可以依法申请续期。
”表明:确权的海域在使用权到期后,根据用海人意愿可进行续期。
这项规定导致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主体缺乏广泛性,范围局限,以及可供出让的海域存量不足。
使用用途具有局限性。
大多出让的海域都被用于海洋传统产业,如渔业、运输业等,用海性质比较单一,经营利润比较微薄,对个人与企业来说吸引力较小,阻碍了海域的创新性开发,影响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推广,多样化发展以及海域的最优化利用。
使用面积具有局限性。
由于长期实行“重陆轻海”政策,我国海域开发规模较小。
此外,我国海域开发仍处于粗放阶段,再加上海洋科技储备严重不足,致使海域的开发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未形成规模优势。
二、海域资源市场化的现状及问题(一)海域的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哪种市场化配置方式,价格及价值的统一评定标准应当是根本。
然而目前,海域资源价值的评估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的操作,不同的价值评估机构给出不同的评估价格,行业性中介组织的参与较少,这些都将引起交易的不便以及增大用海人寻租的可能性。
(二)海域出让的二级市场混乱二级市场流转缺乏统一的具体细则。
纵使《海域法》中已明确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姻周彦彤王涵杨佳欣陈红霞25法由国务院规定。
”多数地方政府也为了规范海域使用权的流转出台了系列文件,不过,迄今为止,国家层面尚未针对对海域使用权转让出台相关管理细则。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确实做出了较大的突破,但各地出台的相关文件纷杂不一,海域使用权的流转仍缺乏统一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级市场结构不平衡。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海域使用权抵押交易主要集中于交通运输用海、渔业用海、工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和造地、工程用海。
而海域使用权转让主要集中于渔业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
两者虽然需求稳步上升,但交易量仍然较少。
与土地资源相比,海域使用权抵押、转让等流转有待培育,海域市场成熟度不够。
究其原因在于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流转制度没有完全建立。
二级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系统和机构,用海人往往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从而进行海域使用权的私下交易,私自变更用海人,使得受用人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这样的违规操作极易诱发矛盾,难以保障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经营的顺利发展。
(三)海域使用权的相关法律不完善海域使用权的相关法律内容较少。
2002年颁布的《海域法》实施至今,虽然内容在保护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对海域使用者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但总体来说表述不多,不够精细,而较多的是对海域使用者的义务的规定。
另一方面,我国《海域法》在海域使用权的取得及内容方面的规定仍有较大不足,特别是在海域的配置方面仍然强调申请审批制度,对于招拍挂一笔带过,缺乏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在一些地方,虽然其法律有所改善,但仍然是招拍挂和申请审批制度并行,这样极易造成制度失约和权力寻租引起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配置,严重阻碍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进程。
海域使用权的相关法律内容缺乏更新。
海域法自2001年颁布以来至今从未修订,而对于如今变化巨大的海域市场情况,其中许多法律法规早已不适应,缺乏科学性,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管与约束作用。
海域使用权的相关法律受重视程度不高。
纵观我国关于海域使用权的法律法规,多数为地方性法规与管理办法和条例等缺乏全国性权威性法律,其法律与《土地管理办法》的地位相差甚远,进而间接导致其被人们所熟知和重视的程度远远不够。
(四)执法力量薄弱我国实行不统一的沿海地方政府海域行政管理机构,造成了全国海域监管的困难。
并且政府往往兼具了海域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难以确保其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而且由于海域面积大,海上情形复杂等海域的自然属性,海上执法本身就较为困难,而执法力量却由于海域各监管部门职权划定不清变得更为薄弱,由此导致各种违规现象滋生,大大降低海域的使用效率,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其公信度。
(五)法律更新具有时滞性市场的形势时时都在更新、变化,法律作为维护市场的一种工具也应根据市场的情况与时俱进,但是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议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阶段。
(六)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市场化的矛盾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愈发严重,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我们需要在推动海域使用的发展的同时兼顾对于海域及海域资源的保护。
但是市场化的配置方式的目标在于利用海域实现收益最大化,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海域的发展的可持续性,所以我们必须将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和市场化相结合。
这也就意味着,海域使用权不会实行完全的市场化。
那么宏观调控与市场化这两者截然不同的方式各自应占何种比例应该如何确定呢?由于宏观调控与市场化的程度不是具体的指标,以及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所以我们不能完全且及时的控制市场化的程度。
所以同时利用两种手段追求海域利用最大化和海域保护是十分困难的。
三、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对策及建议针对在以上所列举的种种问题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面临的阻碍,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一)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与时俱进针对我国海域使用权的法制不完善的问题,我们无法依靠企业和个人的力量,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
政府应针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不同发展阶段,针对其问题不停出台、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却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对于目前的情况,政府可以使用行政手段,出台法规规范海域市场上的主体行为,个人、企业和相关机构应该支持政府的决策,遵守目前的法规制度,不触碰法律底线,同时严守行业道德,不恶性竞争。
同时,也可以向政府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构建海域资源市场化的良好环境,推动其发展。
(二)鼓励海域使用的多元化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规模有限,究其原因是其自身是有限的自然资源这一属性。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政府不完全开放海域使用权是有其科学依据的。
这一点我们无法改变。
但是对于海域的使用途径单一这一问题,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个人或企业在这方面的创新尝试,大力支持一些新兴的、高科技的以及高回报率的有关于海洋的项目的实施,给予一些优惠性政策。
而作为企业主体也应该提升其自身创新意识,开创海域使用的新道路。
作为海域使用权的第三方交易机构也应大力宣传,加以引导,适当放宽门槛,一定程度上给予技术支持。
(三)完善价值评估体系作为市场化的前提和基础,完善价值评估体系在当前的形势下显得十分必要且迫切。
因为目前对于海域使用权不存在统一的评估标准,不同的价值评估体系对于同一片海域的定价有差异,而多家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就会对买卖双方造成困扰,所以海洋有关部门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以海域的用海产业类型和分类、用海的方式、用海的区位等条件对海域进行较为精准的估价,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提高海洋资源价值评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