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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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等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等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等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监察部(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10.27•【文号】安监管管一字[2003]152号•【施行日期】2003.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3〕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精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总结两年来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制定了《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精神,针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低,小矿多、分布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的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为提高整治工作效果,2002年,国家安全生并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六部(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肥城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肥安监发[2011]7号)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2011年度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通过企业自查和组织专家排查,对所有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摸清辖区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二)深化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建档管理,要落实责任和资金,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落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答非工作机制。

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下矿山。

二、检查工作安排(一)节后恢复生产矿山的安全检查。

春节后露天矿山由肥城市安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开工。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企业要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指南》中列出的有关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见附件1),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检查。

汛期前,镇安监办、国土所对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非煤矿山防汛和汛期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严密进行监控。

对重特大隐患未进行有效监控和治理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检查工作重点(一)节后恢复生产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台阶、边坡浮石、边坡稳定性及铲装运输设备、爆破器材等。

(二)汛期前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是防汛物资准备情况、汛期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汛期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一、背景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外的开采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建筑用石料矿及其他非金属矿的矿山。

由于非煤矿山的开采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迫在眉睫。

二、目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是:1. 了解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2. 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3. 强化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发生。

三、检查范围本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范围包括矿山主井口、矿山内部开采区域、矿山管理办公区等所有与生产、管理有关的区域。

四、检查内容1.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2. 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煤层赋存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矿区是否采取有效的爆炸、火灾防范措施;3. 给水、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隐患是否存在;4. 矿井内导线、电缆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 矿井主要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6. 矿工劳动保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职业卫生检查;7. 未经许可进行的违规开采、超期运行等是否存在;8. 矿顶、矿柱、矿墙等是否存在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9. 矿山区域内的爆破、盗采、非法驾驶车辆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10. 矿山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理解情况及落实情况。

五、执法对象1. 非煤矿山矿山公司、矿山管理部门等相关企业;2. 矿山管理单位及从业人员。

六、执法要求1. 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检查意见或执法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整改;2.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3. 对于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将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有关单位:《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6日肥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安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整治、控制源头、重点突破、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清洁能源与清洁煤替代、建设清洁煤生产配送基地、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推广先进民用炉具等措施,逐步开展城区、农村地区的散煤治理,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散煤使用量,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推动各领域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生态肥城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清洁煤推广使用试点工作。

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清洁煤推广使用试点区域,推动区域内居民生活、冬季取暖以及个体经营业户使用清洁煤,积极实行煤改气、煤改电。

自2017年6月30日起,城区高污染禁燃区范围内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点,禁止燃烧劣质散煤。

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格控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

(二)加快推进城区散煤治理。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鲁应急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应急管理局:为认真落实5月12日全省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和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事故发生,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省应急厅决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现将《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5月21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鲁安发〔2021〕11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省应急管理厅《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21〕1号)等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施策、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全省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贯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用实际行动推动非煤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9日肥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进一步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有效遏制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工作内容(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1.全面摸排风险。

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和城镇燃气使用等环节和领域的安全风险,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认真落实《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肥政办字〔2016〕15号)要求,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步”执法检查方案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措施》,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

(一)检查时间:2月—3月。

(二)检查内容:1.非煤矿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与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报安全监管部门立案;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与否经审查批复后动工建设;3.建设工程竣工后与否经验收批复后正式投产;4.承担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状况;5.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与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履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步”手续;6.各地打击违规建设状况。

(三)检查方式:省局抽查:六安市、巢湖市。

(四)有关规定:1.各地对辖区内旳所有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进行排查;2.发现安全专篇未经审批私自动工建设以及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私自投产旳,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整改;3.马钢罗河铁矿及付冲沟尾矿库、马钢霍邱张庄铁矿、安徽金日盛矿业企业周油坊铁矿、安徽金德盛矿业企业重新集铁矿等5个国家审批旳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进行全面自查,项目所在市重点督查。

4.各市局于3月10日前将专题督查状况材料书面报省局。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专家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时间:4月—7月。

(二)检查内容:1.贯彻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布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状况;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步”制度执行状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状况;3.生产矿井持证生产状况;4. 采空区治理及防止采空区塌陷措施贯彻状况;5. 矿井及其各生产水平(中段)、各采区安全出口状况;6. 矿井提高系统运行管理及有关设备设施检测检查状况;7. 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及主扇风机检测检查状况;8. 矿井排水系统完善及水灾防备措施贯彻状况;9. 矿井火灾防备措施贯彻状况;10. 矿井顶板边帮管理措施贯彻状况;11.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状况;12.企业安全管理及安全原则化建设状况;13.各地复产验收状况“回头看”。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作业环境安全舒适、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企业安全管理: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对企业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作业现场管理:对非煤矿山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包括作业人员是否穿戴防护用品、作业环境是否整洁有序、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等。

安全生产设施:对非煤矿山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等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危险源管理:对非煤矿山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整治工作。

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企业档案。

分类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掌握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

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立即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立即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立即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6.18•【字号】合安监管[2013]114号•【施行日期】2013.06.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立即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合安监管〔2013〕114号)有关县(市)、区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及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考虑到季节和区域特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6月中旬至9月底,全市非煤矿山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即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各县级安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工作调度、市安监局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范围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检查范围包括:全市生产、基建的地下矿山及坑探和防治水企业、露天矿山、尾矿库、轮窑企业。

三、检查内容(一)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是否制订夏季(雨季)重点设施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及尾矿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情况;(三)“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肥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肥城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肥城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3日肥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1总则1.1预案编制目的1.2预案编制依据1.3预案适用范围1.4危险目标的确定1.5事故分级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体系2.2机构组成及其职责3预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警3.3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与处置4.2应急救援程序4.3应急结束5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6.2社会救助6.3保险理赔6.4总结与评估6.5事故调查7保障措施7.1通信与信息保障7.2队伍保障7.3装备保障7.4物资保障7.5经费保障7.6医疗卫生保障7.7交通运输保障7.8治安保障8监督管理8.1宣传8.2培训8.3演练8.4奖惩9附则9.1预案管理9.2发布实施1总则1.1预案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和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概述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和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矿山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规范、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方案目标•确保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率;•构建起安全风险管控体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方案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失职必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会审的制度。

3.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山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设备、工作流程和现场作业。

2.制定和完善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全面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生产记录制度。

安全监管1.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起完整的隐患整改台账和督查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1.确定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明确应急救援方案和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援队伍培训,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备品备件。

强化宣传教育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倡导安全文化,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2.提高媒体监管力度,及时曝光和公布安全事故信息,引导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实施步骤1.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制。

2.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作业流程和劳动保护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之外的各类采矿作业,包括金矿、铜矿、铁矿、有色金属矿、石灰石矿、花岗岩矿等。

为了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非煤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下面是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详细描述了该方案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步骤。

一、目的:通过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二、范围:本次非煤矿山专项检查适用于全行业非煤矿山(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涵盖开采、运输、破碎、炼制、贮存等全过程。

三、内容:1.检查矿山的规划设计文件,包括矿山的布置方案、开采工艺、岩石力学参数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检查矿山的生产许可证以及各项安全证书,查验证件的有效性。

3.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班组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4.检查矿山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工作面支护等设施的运行情况。

5.检查矿山的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包括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火等情况。

6.检查矿山的人员培训情况,包括矿工的安全培训、防灾避险演练等。

7.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事故分析等。

8.检查矿山的应急救援能力,包括应急预案、应急设备的准备情况等。

9.检查矿山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安全标识、操作规程等。

四、检查步骤:1.召集检查组,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

2.收集矿山的相关文件及证件,宣读检查要求和目的。

4.与矿山的管理人员、工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对矿山的安全记录进行全面检查,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措施。

6.对矿山现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危险源辨识、安全标识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总结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8.将检查报告发给矿山的相关部门,并要求整改。

五、检查结果处理:1.对存在问题的矿山,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XXXX五彩龙金矿“卜10”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统一部署,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和1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的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安排,紧紧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即日起到3月底,以严防坍塌垮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坠罐跑车、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一)地下矿山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防范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4.防范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5.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6.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7.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8.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

(一)露天矿山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9.防范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0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11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

(三)尾矿库1.防范溃坝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2防范尾矿库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3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

(四)基建矿山1.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14.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五)生产矿山采掘施工单位1.“九统一”安全管理落实情况;15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安监管〔2018〕172号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安监管〔2018〕172号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安监管〔2018〕172号各相关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伤亡事故仍有发生。

为认真贯彻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皖安监一〔2018〕2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完成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定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设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及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企业(不含砖瓦轮窑、地热、矿泉水等企业)。

督查覆盖近3年来所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企业。

二、督查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督查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年终岁尾工作措施情况。

(二)尾矿库“头顶库”整治、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情况,省局组织的头顶库、采空区风险评估以及100万吨及以上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核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2018年芜湖市督查合肥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庐江县、巢湖市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非煤矿山构建“六项机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市级试点非煤矿山企业推进情况。

(五)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情况及执法处罚情况。

(六)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一、背景介绍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之外的采矿场所,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和半金属矿山。

由于非煤矿山是一种高风险、高危险的生产环境,为了保障矿工和环境的安全,确保矿山合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生产活动,需要进行定期的执法检查。

本方案旨在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检查效果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检查目的1. 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设施设备及工艺工程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2. 查找和纠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问题;3.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4. 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检查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管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通风、排水、防尘、防爆等安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3. 安全生产工艺工程,包括采矿工艺、爆破工艺、巷道支护、运输等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4.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标识、安全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等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和近似事故的登记、记录和统计情况;6.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履行情况;7.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培训人员和培训资料等;8.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存在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9. 安全生产宣传,矿山安全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四、检查方法1. 抽查法:按照抽查的方式,选择部分非煤矿山进行检查,涉及不同矿种和地区,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2. 接待法: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安排接待人员陪同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3. 随机法:随机抽取部分非煤矿山进行检查,不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以增加检查的意外性和准确性;4. 逐级检查法:对属地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后,再逐级展开检查,包括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建立层级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的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一、背景与目的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3. 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不留死角;4.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工作内容1. 组织领导成立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监督指导安全检查工作。

2. 安全检查范围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等。

3. 安全检查内容(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4. 安全检查方式(1)查阅资料: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记录、台账等;(2)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实地检查;(3)专家评审: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

四、工作步骤1. 准备阶段(1个月)(1)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3)组建安全检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4)制定安全检查方案。

2. 实施阶段(3个月)(1)按照安全检查方案,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整改;(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3. 总结阶段(1个月)(1)汇总安全检查情况,形成安全检查报告;(2)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提出整改建议;(3)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3. 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检查队伍业务水平;4. 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重点任务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

2.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制定非煤矿山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和流程,健全相关培训体系,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3.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对非煤矿山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危险预防能力。

5.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加强非煤矿山的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6.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7.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明确非煤矿山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责任人的安全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实施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制定详细计划: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落实。

4.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5.配置专项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考核1.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考核机制,对各地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先进、警示后进,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非煤矿山是指不开采煤炭的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和建筑材料矿山等。

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因此,对非煤矿山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其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和范围1.目的: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对非煤矿山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生产操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1.检查内容:(1)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岗位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4)生产现场的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情况;(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有效性;(6)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程度;(7)安全生产信息记录、统计和报送情况;(8)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2.检查方法:(1)查阅企业的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资料;(2)现场勘察,观察生产设备、操作过程和环境的安全状况;(3)查看安全生产记录和统计报表,了解事故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与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职工进行座谈,了解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5)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和设备安全评估。

三、检查要求1.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核实相关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有效。

2.重点检查岗位安全培训情况,查看相关培训记录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查看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和定期检测报告。

4.检查现场环境,排查可能的安全隐患,如高温、有毒气体、积尘等,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核实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

6.检查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机构、预警设施、应急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非煤矿山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资源,但安全生产隐患时常存在,为了保障矿山工人的安全,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一是排查不安全因素,二是加强隐患治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流程1. 抽组调研小组,全面了解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梳理出隐患排查重点。

2. 排查阶段,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设施、设备和人员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无遗漏。

3.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责任人。

4. 加强隐患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5. 定期检查,确保整改隐患有效推进,以及巩固成果。

四、注意事项1.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对未整改的隐患严肃追责。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矿山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五、工作成果通过以上工作流程,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科学排查和有效整改,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六、资源保障为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确保资源的充分保障。

首先,必须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同时,还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

七、加强安全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包括宣传海报、安全教育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个员工都明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1

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1

湖屯镇201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肥城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肥安监发[2011]7号)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2011年度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通过企业自查和组织专家排查,对所有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摸清辖区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二)深化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建档管理,要落实责任和资金,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落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答非工作机制。

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下矿山。

二、检查工作安排(一)节后恢复生产矿山的安全检查。

春节后露天矿山由肥城市安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开工。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企业要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指南》中列出的有关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见附件1),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检查。

汛期前,镇安监办、国土所对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非煤矿山防汛和汛期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严密进行监控。

对重特大隐患未进行有效监控和治理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检查工作重点(一)节后恢复生产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台阶、边坡浮石、边坡稳定性及铲装运输设备、爆破器材等。

(二)汛期前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是防汛物资准备情况、汛期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汛期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一)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所有矿山企业都要发动职工群众并组织精干力量,对本单位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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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肥安办发[2007]30号
关于印发《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
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新城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泰安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泰安监发[2007]6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检查方案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肥城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深入排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按照8月21日省、市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及泰安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整治检查活动,进一步深化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依法取缔、关停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建设项目,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非煤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水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情况,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情况,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爆破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露天开山放炮、分层开采、“五消灭”巩固情况,采石企业“五化”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

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9月5日),动员准备。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安全检查
组,把省、市部署开展的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非煤矿山企业。

第二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隐患排查整改。

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检查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时间、资金、责任人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所管辖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普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跟踪督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及排查确认的安全隐患跟踪督查。

第四阶段(10月16日至10月底),总结深化。

对安全整治检查进行“回头看”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四、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乡镇及有关部门全面普查、市安委会办公室重点抽查和督查三个层次,普查和督查采取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或者组织专家组开展“诊断式”全面安全检查的形式。

检查的重点内容:
1、贯彻执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22号)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汛物资器材配备情况、汛期领导
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3、井工开采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特别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4、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5、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以及措施落实情况。

6、检维修方案编制情况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情况。

7、排水系统的完善、运行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有效,风量能否满足生产实际要求,通风设备、设施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机械通风是否正常。

8、机电、提升、运输系统是否按照规定检测、检修,运转是否正常。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10、停产整顿企业重新开工生产是否经过了专家论证、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三到位”,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

各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要不间断地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起台帐;各级
各类安全检查要落实检查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需要限时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处罚。

检查要“横到边、纵到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检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各级各类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跟踪抓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整改到位。

(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方案和检查活动总结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221319)。

肥城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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