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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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是指规范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行为的制度,旨在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
1. 招商引资的目标和原则:制定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目标,并明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原则,如公平竞争、信息公开、优化资源配置等。

2. 招商引资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招商引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招商项目的申报、评审、备案、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招商引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招商引资的条件和政策:确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条件和政策,包括给予优惠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财政补助政策等,以吸引投资者和企业在园区内投资和发展。

4. 招商引资的专业服务:建立招商引资的专业服务,如提供项目咨询、投资环境评估、融资支持等服务,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和提高园区的竞争力。

5. 招商引资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和违法行为,同时对招商引资的效果进行评估,为工业园区的发展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6. 招商引资的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招商引资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惩罚,以提高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可能包括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具体内容和条款可根据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政府为了扩大投资和发展经济,采取种种措施,吸引国内和国外的投资者到本地区投资、创业、开办企业的一种法规。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是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提供最佳信息和优惠政策的桥梁,是国家政策的执行细则。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说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一、招商引资的特点招商引资是一种主动吸引外来资本的经济活动,其特点如下:1、针对性强,区别于一般的市场拓展;2、大力宣传,包括广告宣传、招商推介、财经媒体宣传等等,吸引广大投资者的眼球;3、政府在引进企业和资本时具有相当的话语权和关键作用,政策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4、目标明确,引进一定形式和门类的企业和项目;5、与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规划密切相关。

二、招商引资的流程1、项目审批首先需在政府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经过审核同意后才可落地。

2、市场调查拓展为了招募符合要求的投资者,需要做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拓展工作。

3、招商推介确定投资领域后,吸引投资者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站、展览、社交媒体等),进行招商推介。

4、投资者交流一旦达成合作意向,开始与潜在投资者建立联系,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咨询服务,让他们更加深入认识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5、合作谈判此环节中,需双方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详细事项,并明确项目投资的具体计划。

6、合同签署项目商议后,需签署商务合同,明确各项协议内容、责任法律关系等。

三、招商引资的优势1、形成良性循环引进优秀企业或项目,既能引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各类资源,又能形成一定的产业链,使本地区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等发生相应变化,促进各类影响因素、条件因素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有序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2、促进就业引进的企业和项目,能够带来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和高端服务业,对降低城镇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有着积极意义。

3、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活动是基于地方条件和优势展开的,招商引资活动也将使得本地区的资源、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优势能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是指对于招商引资活动在工业园区内进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该制度旨在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活动,提高园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招商引资目标:明确工业园区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以及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

2. 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有利于招商引资活动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如税收优惠、土地优惠、资金支持等。

3. 宣传推介:确定招商引资的宣传推介方式和内容,包括制作宣传材料、组织招商推介会等。

4. 招商条件:明确招商引资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企业注册资本、产业需求、科技创新能力等。

5. 招商流程:规定招商引资的流程和程序,包括信息发布、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合同签订等。

6. 招商管理:建立招商引资的管理机制,包括招商团队组建、资金审批、项目管理等。

7. 奖惩措施:制定招商引资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鼓励有良好招商业绩的企业,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招商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制定。

平坝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平坝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平坝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平坝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黎阳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黔中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经济贸易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审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投资促进局,由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审定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第二章入驻程序第三条项目接洽。

客商到平坝考察洽谈,引资单位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报告,由领导小组会同引资单位牵头组成洽谈组,负责跟踪洽谈工作。

重大项目的引进,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条项目资料审查。

与客商进入实质性洽谈前,必须对洽谈的项目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投资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项目属特许行业类的,需提供行业许可证。

第五条项目初审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初选址;重大项目或重要地块的选址需提交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方能确定。

第三章入驻条件第六条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政策,符合我县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符合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循环经济和各类强制性指标的有关要求(煤矿等采掘业除外)。

第七条项目投资企业应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且在平坝县境内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

第八条入驻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除外),年销售收入应在2000万元以上或项目年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或每年亩均税收2.5万元以上。

第九条符合行业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

第四章合同约定第十条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制作招商引资规范合同文本,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招商引资规范性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规范性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规范性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性管理制度。

第二条招商引资的政策依据招商引资工作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行政管理的规定,保证招商引资工作合法、合规。

第三条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招商引资工作以吸引高质量、高效益、高技术含量的外部资源,推动本地经济发展为目标。

同时,要尊重市场规律,维护招商引资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四条招商引资主体的范围招商引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招商引资机构和相关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第五条招商引资程序1. 确定招商引资的目标和规模招商引资工作应当结合地方的产业优势和特点,确定招商引资的目标和规模。

同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合理确定招商引资的方向和重点。

2. 制定招商引资的规划和政策招商引资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地方的发展实际,制定招商引资的规划和政策,明确引资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措施。

3. 开展招商引资的宣传和推介招商引资主体应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和展会,广泛宣传地方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

4. 开展招商引资的项目论证和评估招商引资主体应对拟引资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市场可行性和经济效益,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信息。

5. 开展招商引资的洽谈和协商招商引资主体应与投资者或合作方进行洽谈和协商,就具体的合作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签署招商引资的协议和合同招商引资主体应在双方经过洽谈和协商后,签署招商引资的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7. 实施招商引资的监督和管理招商引资主体应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的实施顺利进行。

8. 完成招商引资的验收和评估招商引资主体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完成项目的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是指在实施招商引资工作中,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管理的一种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度的内容:
1. 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和指标,包括引进的投资金额、项目数量、就业增长等方面。

2. 招商引资工作机构:设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明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和组织架构。

3. 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制定招商引资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宣传推介、洽谈对接、项目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4. 招商引资政策支持:明确相关政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以吸引投资者和项目。

5. 项目评估准入标准:制定项目评估准入标准,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环保合规等方面的要求。

6. 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和项目动向。

7. 招商引资人员培训和考核:对相关招商引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8. 招商引资成果评估:定期评估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度的框架,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引进更多符合发展需要的投资项目和资金,并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招商引资,发挥经济发展的潜力,提高本地区、本机构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机构和下属各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第三条招商引资首先应以“开门红、招牌企业、重点项目”为宗旨。

第四条招商引资应坚持“加速、整合、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

第五条招商引资应具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和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引资第六条招商引资的重点是指本机构、本地区希翼吸引的优质企业。

第七条招商引资的主要渠道是指各类商会、中介机构、海外代表机构、国、内外企业联谊会、企业家协会等。

第八条招商引资的方式主要采用洽谈合作、投标、招标、租赁等方式。

第九条招商引资应根据对外经济业务开展工作重点和各种政策,确定未来招商引资的计划。

第十条招商引资需要对各种渠道及合作企业的信息进行评估,并对合作企业进行审核与审批。

第三章尽职调查第十一条在确定项目前,需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度、市场潜力、资本实力、经济收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第十二条尽职调查需严格遵守对外经济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开展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需要将所有资料、材料、文件都做好记录、保存,并将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四条对于不能进行尽职调查的项目,需撤回或者调整,避免不良影响。

第四章监管第十五条招商引资需要建立完善的节点监管体系,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避免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风险。

第十六条全体参预招商引资的人员,都应具备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学习和实践。

第十七条招商引资的监管应具体明确,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对参预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

第十八条招商引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妥之处,应及时向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汇报,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激励第十九条对于优秀的招商引资项目及人员,应赋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肯定其为机构做出的重要贡献。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以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招商引资的规章制度

招商引资的规章制度

招商引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招商引资是指政府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本地区或本企业,并引导外商投资,以促进经济发展的活动。

第三条招商引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四条招商引资的任务是引领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招商引资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第六条招商引资工作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各地方政府应当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第八条招商引资工作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加强对各类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招商引资工作应当注重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规定和发展需要。

第三章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第十条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措施,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第十一条政府应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提供优质项目信息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政府应当设立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和审批等服务。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政策支持。

第四章招商引资风险防范第十四条招商引资涉及的各类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确保项目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对于引资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项目进行处罚处理。

第五章招商引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对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风险进行检查评估。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进更多的投资者,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活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程序实施。

第二章招商引资范围第四条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国内外投资者的企业、项目,技术引进与转化,投资合作等。

第五条工业园区可以通过向社会发布信息、参加各类展览会、组织招商推介会等方式进行招商引资活动。

第三章招商引资程序第六条各工业园区应制定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计划,并报审批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业园区需要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组,负责具体招商引资工作。

第八条招商引资工作组需要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制定招商引资的具体目标,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和方向。

第九条工业园区可以通过组织各类招商推介会、参加投资合作洽谈会、招募代理机构等方式来实施招商引资活动。

第十条工业园区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需要先编制招商推广资料,并由审批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需要根据招商引资的实际需要,确定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并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接受投资者的注册申请后,需要对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资质和信誉。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需要按照程序对投资者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签署招商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应定期对引进的投资者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

第四章投资保障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应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确保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应加强与农村、城市等各级政府的联系和合作,解决招商引资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八条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章风险防范第十九条工业园区应加强对投资者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控,减少投资风险。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提高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是指通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进符合工业园区发展方向、有实力、有经验、有技术的企业和项目,以促进工业园区的升级和转型。

第三条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化原则,即依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的意愿,确定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方式。

第五条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

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是优势互补。

工业园区应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寻找与园区产业链相匹配、互补发展的投资项目。

第七条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是风险可控。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招商引资的程序第八条工业园区应组织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投资者意愿,明确招商引资的方向和目标。

第九条工业园区应制定招商引资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第十条工业园区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自身优势和发展潜力,吸引潜在投资者的关注。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工作机构和队伍,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应与投资者进行接触和洽谈,详细了解其需求和意向,提供相关信息和政策支持。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应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应与投资者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应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及时掌握招商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招商引资的政策支持第十六条工业园区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措施,包括优惠税收、用地出让、资金扶持等方面。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可以派出专门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包括项目前期咨询、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

招商引资项目规章制度

招商引资项目规章制度

招商引资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吸引外部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第三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第四条招商引资项目应当遵循市场规律,根据项目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引资方案。

第五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招商引资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

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透明度,规范管理。

第七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

第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政府政策确定招商引资项目的主题和方向。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利润预期和投资周期,并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确定招商引资项目的目标群体和市场战略,制定营销推广方案。

第十四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与项目相关方协商确定项目的合作方式和合作细则。

第十五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六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在项目立项阶段就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

第十七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确定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第三章项目推进第十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二十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潜在投资者的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意见。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范文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范文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范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管理,推动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投资主体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中的管理。

第三条招商引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合作、优化环境,实现互利共赢。

第四条招商引资管理应强调风险防控,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五条各级招商引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立项与评审管理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和目标。

第七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应明确项目类型、规模、投资方向、技术要求、地理位置等关键信息,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应经过层层审批,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保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的评审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合规合法。

第十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和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章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与合作管理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应采取多种方式,如组织投资洽谈会、参展参会、发布项目信息等,吸引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合作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的跟踪和对接,推动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合作应遵循市场主体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鼓励合作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章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督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督应加强对项目资金和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安全性,防范各种风险。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提升本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招商引资工作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和资源,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第二章招商引资目标第五条招商引资的目标是吸引优质项目和资金,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升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改善民生。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重点是吸引有创新能力、技术先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七条招商引资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选取最适合本地区发展的项目。

第三章招商引资机制第八条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指导。

第九条设立招商引资专职机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执行和协调。

第十条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网络平台,提高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十一条建立招商引资的信息化平台,提供相关的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和服务资源,便于投资者了解和参与。

第四章招商引资的程序第十二条招商引资工作应立足于全面调研和分析,确定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和项目要求。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招引方案,包括项目必要的政策支持、产业配套、用地规划等。

第十四条招商引资应组织项目推介和洽谈活动,邀请投资者和相关企业代表参观考察本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潜力。

第十五条招商引资应加强项目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六条招商引资活动涉及到的政策优惠和资源支持,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执行,杜绝不当行为和腐败现象。

第五章招商引资的服务第十七条招商引资应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窗口。

招商引资项目管制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项目管制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项目管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和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和管理。

第三条招商引资项目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分类指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管制制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五条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投资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四)项目资金来源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

第七条招商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项目监管与管理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批准后,投资者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投资建设。

确需变更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申报。

第九条投资者应当依法办理项目登记注册、税务、外汇等手续,并按照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第十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和监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投资者应当定期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章优惠政策与保障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招商引资项目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干预项目的正常运营。

第十四条投资者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和求助,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试行)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工作,并保证招商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制定该制度:1、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各党组成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招商引资日常工作。

2、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委党组经研究确定招商引资目标,办公室按照目标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确保完成。

3、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招商洽谈会、恳谈会、投资说明会及相关活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广泛参与,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4、注重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所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投资意向、招商工作进程及遇到的难题等,定期向委员会第一负责人汇报。

5、加强信息交流,对收集到的投资信息和资料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对协调联系的情况要做到一人一登记、一电一登记,投资意向者提供的各类项目情况及报表等,力求做到及时、准确。

6、严格财经纪律,招商所产生的费用,要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控不合理开支。

7、对已经签署或有签署意向的投资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认真做好相关衔接服务工作。

对投资方提出的要求要及时向委员会第一负责人汇报,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资方。

8、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树立项目意识,在参加各类会议时,主动了解项目投资信息和意向,并积极联系,向委办公室反馈。

办公室定期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完成。

9、不断完善招商管理机制,重视各项制度的落实:掌握招商的真实全面情况,及招商工作的疑难问题,定期向领导汇报。

第二篇:得胜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模版]得胜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镇招商引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经镇政府确认的镇外投资商或企业回乡创业的个人或企业适用本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和意义本招商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能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效率和成效,吸引更多优质投资项目,推动企业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包含招商计划的订立、项目筛选、投资协议的谈判和签订、项目过程的监管与协调等方面。

3. 基本原则•公平公正:招商工作必需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不得以私利行事。

•风险可控:招商决策应尽量避开和减少风险,确保招商项目的可连续发展。

•依法合规:招商工作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招商引资管理流程1. 招商计划订立•设定招商目标:订立明确的招商目标,包含吸引投资金额、财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等方面指标。

•分析市场需求:对所在行业的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为招商工作供应依据。

•订立招商方案:依据市场需求和招商目标,订立招商方案,明确招商的重点领域和策略。

2. 项目筛选和评估•收集招商项目信息:广泛搜集招商项目信息,包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方面内容。

•进行项目初审:对收集到的招商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招商政策和要求的项目。

•进行项目评估: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含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风险掌控等方面因素。

3. 招商谈判和协议签订•招商谈判:与潜在投资者进行面谈,认真了解其投资意向、条件和要求,并与其协商投资合作事宜。

•准备投资协议:依据招商谈判结果,帮助起草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投资规模和投资回报等方面内容。

•投资协议签订:确保投资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合法授权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加盖公章。

4. 项目过程监管与协调•项目建设进展监管: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协调内外部关系:协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资源的支持和搭配。

•监测项目回报情况:定期监测招商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确保投资者依照协议履约,并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层。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招商引资成为了各个地方政府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招商引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背景招商引资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和管理招商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招商引资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目标1. 提升招商引资的效率:通过制度的规定和流程的优化,加快招商引资的进程,提高审批效率,减少时间成本。

2. 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筛选出具备实力和潜力的投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

3. 保障招商引资的公平公正:建立公正的招商引资机制,避免一切形式的不公平竞争,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引进外来投资,带动产业升级,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制度内容1. 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流程:明确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 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与选择: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具备优势和潜力的项目进行引资。

3. 招商引资合同的签订与履约:规定招商引资合同的签订流程和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并要求各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 招商引资过程的监督与评估:建立招商引资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监管,并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 招商引资项目的退出与终止: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的退出和终止机制,明确退出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制度实施与管理1. 制度宣传与培训: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和开展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制度执行与监督: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长沙天心工业园区
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并保证招商任务的完成,结合本部门及各方面实际,制定该制度。

1、结合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特点和科技发展水平,根据本地区产业进步的要求,科学筛选招商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招商活动。

2、制定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并参省、市组织的各类招商洽谈会、恳谈会、投资说明会及相关活动,原则上园区招商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参加。

3、做到境内外招商并举,国外主要是带着项目有针对性地举办洽谈会或与大公司大财团联络;国内主要是吸引已在华设立办事机构的跨国公司、财团等前来投资。

4、在原来各类招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要以电子商务网为依托,全面实行园区项目的网上招商;同时根据需要,不断创新招商方式。

5、坚持“高层次、专业化、小团队”的原则,实行“领导重视、政府牵头、企业为主、高效精干、专业化强”的招商引资策略。

6、对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客户对项目的意见、招商工作进程、招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等,定期向领导汇报。

7、督促招商人员收集客户资料并及时汇总、保管;积极组织参加市里举办的招商培训活动;关心招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

8 、客户的来电、回电,要做到一人一登记、一电一登记,定期汇总;意向客户统计表、签约客户统计表,及各类报表,力求做到及时、准确。

9 、招商费用方面,按照园区财务管理制定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控制不合理开支。

10、招商人员要依法进行合同、协议、意向书的签订,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签定合同时,要自觉维护并保证本单位利益。

招商引资管理规定

招商引资管理规定

招商引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效益,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强化公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鼓励和促进骨干员工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豹群成员及产品总经理团队。

3 组织管理
3.1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董事、监事
成员:豹群成员及产品总经理团队
3.2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的方向、重点、任务、目标和计划,定期审核研究项目准入、洽谈、落地、投产见效及政策兑现等问题。

3.3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协调服务。

工作办公室由董秘办成员组成。

4 管理规定
4.1 项目范围
内资重大项目(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
重大项目(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园区周边企业合作、托管企业合作等。

4.2项目准入条件
符合产业政策原则:引进的项目需符合公司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

遵循环境保护原则:对拟引进的项目严把环保关,符合环保及规划条件方可引进。

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引进的项目要满足一定的经济效益指标,优先考虑投资规模大,产出高的项目。

4.3激励机制
说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激励,由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根据项目竣工投产、外资引入、人员贡献(项目信息提供、项目推进)进行激励,激励适合于每个小组和每个人。

5 附则
5.1本办法由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平坝县20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暂行)

平坝县20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暂行)

平坝县20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暂行) 平坝县20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暂行)平坝县20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暂行)为充分调动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积极性,根据平坝县重点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20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拿出100万元对向上争取项目进行奖励。

为切实开展我县项目攻坚年活动,牢固树立抓项目、抓投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项工作,强化考核,兑现奖励,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202*年是我县“三个攻坚年”,为切实发挥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在“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中的重大作用,在全县营造齐心协力抓项目抓投资、全力以赴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考核对象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

三、考核的范围、依据(一)考核范围纳入兑现奖励考核的项目资金是指202*年实际下达投资计划或到位的以项目形式争取的中央、省、市部门、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投资的无偿资金。

政策性补助、财政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融资资金、招商引资资金、上级补助的工作经费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考核依据1、争取项目资金兑现奖励以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和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为依据。

无资金文件的以到位资金为依据。

2、对积极配合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单位按照主次分明的原则,合理确定分成比例。

原则上由两个部门共同争取的项目,按照主要单位和配合单位64的比例分成;由三个部门共同争取的项目,根据配合单位所付出的多少,按照主要单位和配合单位532的比例分成,也可由各单位协商确定。

3、如果上级部门项目资金下拨的设备器材和物质,按照计划文件确认金额。

4、认定争取资金的时限为2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办法成立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领导小组,由县向上争取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争取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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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平坝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黎阳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黔中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经济贸易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审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投资促进局,由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审定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第二章入驻程序
第三条项目接洽。

客商到平坝考察洽谈,引资单位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报告,由领导小组会同引资单位牵头组成洽谈组,负责跟踪洽谈工作。

重大项目的引进,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条项目资料审查。

与客商进入实质性洽谈前,必须对洽谈的项目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投资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项目属特许行业类的,需提供行业许可证。

第五条项目初审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初选址;重大项目或重要地块的选址需提交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方能确定。

第三章入驻条件
第六条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政策,符合我县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符合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循环经济和各类强制性指标的有关要求(煤矿等采掘业除外)。

第七条项目投资企业应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且在平坝县境内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

第八条入驻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除外),年销售收入应在2000万元以上或项目年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或每年亩均税收2.5万元以上。

第九条符合行业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

第四章合同约定
第十条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制作招商引资规范合同文本,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招商引资合同应明确以下具体内容: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建设内容、投资强度、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前,除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预审外,需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应报县投资促进局审核,合同签订后报县投资促进局备案。

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应由县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

第五章土地出让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用地的出让可根据不同的出让年限采用招拍挂方式。

第十五条用地企业应在实际供地之日起半年内开工,一年半内试投产,二年内投产。

若未按此时间建成投产,可按照投资协议有关条款终止协议。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约后先交纳每亩5万元土地征用费(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在办土地证时再补交6万元办证费,企业最终地价以自企业投产之日起5年内纳税平
均数计算,即: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的,实行零地价供地(由县财政结算后返还,下同);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10—12万元(含10万元)的,土地价格按3万元/亩收取;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7—10万元(含7万元)的,土地价格按6万元/亩收取;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5—7万元(含5万元)的,土地价格按10万元/亩收取;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在5万元以下的,土地价格按15万元/亩收取。

第十七条在平坝县境内新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年稳定就业人数25人/亩以上且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实行零地价供地;年稳定就业人数20人/亩以上且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7—10万元(含7万元)的,土地价格按3万元/亩收取;年稳定就业人数15人/亩以上且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5—7万元(含5万元)的,土地价格按6万元/亩收取;年稳定就业人数10人/亩以上且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达到3—5万元(含3万元)的,土地价格按10万元/亩收取;年稳定就业人数10人/亩以上且平均每年每亩土地纳税在3万元以下的,土地价格按11万元/亩收取。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国企(央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上市公司等新建工业项目,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在竣工后半年内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1、新建企业与申请填报的情况是否相符。

2、实际投资额与审批确认的投资额是否相符。

3、是否达到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是否存在虚假欺瞒行为。

第二十一条验收程序:
1、由项目单位(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原则上所提供材料为原始凭证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2、对达到合同约定的企业,由领导小组提出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九章服务保障
第二十二条实行“项目联系制”。

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坚持用“五个一”抓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即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名县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套督查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第二十三条实行“限时办结制”,“一站式”办公。

由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协助投资者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只要申报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本级各类手续,需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督促有关部门对口上报,并跟踪办结。

第十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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