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锡人社发[2013]288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3.12.18
【实施日期】2013.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
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3〕288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及时掌握我市企业春季用工情况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全面分析就业及企业用工形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0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4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2014年度“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各市(县)、区选取本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包括用人规模在百人以上企业、用工量较大的新办企业,以及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服务企业用工“十百千”工程规划,2014年全市调查重点用工企业不少于1000户,其中:新区、江阴市各不少于240户,锡山区、宜兴市各不少于120户,惠山区、滨湖区各不少于110户,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各不少于30户。

为确保调查样本延续性,此次调查样本原则上应涵盖2013年春季用工调查企业,如有调查企业因关停或其他原因无法调查的,以行业相同、用工规模相近企业替代。

各市(县)、区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调查企业名单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2、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和宜兴市另需开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为返乡过年的外出务工人员或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以上四地各需调查250人。

二、调查时间
1、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分两期:第一期调查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8日,第二期调查时间为2014年3月3日至8日。

2、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时间:2014年1月8日至16日。

三、调查内容
1、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内容详见《第一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附件1)和《第二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附件2)。

2、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内容详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问卷》(附件3)。

四、调查步骤
1、各市(县)、区严格按照调查要求,及时布置落实,将调查表分配给相关企业和务
工人员认真填写。

2、各市(县)、区统一收集辖区内调查表,经核查无误后,将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录入《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汇总表》(电子版另行下发),形成本地区春季企业用工需求汇总情况。

2014年1月6日前将第一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需被调查单位签字盖章)以及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14年3月11日前将第二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以及汇总表上报,两期调查的企业样本应完全一致。

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表待省厅下发专用软件后统一组织录入,于2014年1月17日前将上报文件报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3、各市(县)、区在第一期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结束后要对调查企业用工需求以及人员流失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并于2014年2月13日前、2月27日前、3月14日前、4月1日前将《企业用工监测汇总表》(附件4)报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五、其他事项
1、此次调查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分解调查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请各地于12月23日前将调查工作小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各市(县)、区要向被调查企业和农民宣传调查工作的意义,确保他们的理解和配合,以取得翔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调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调查制度,规范调查行为,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查,严禁弄虚作假。

3、为切实提高调查积极性,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市人社部门将根据各地调查企业户数、调查效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请各地在调查过程中,做好各经办人员的调查数
量统计,控制好调查质量。

4、各市(县)、区要根据服务企业用工要求,继续做好重点用工企业走访工作,切实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手段,既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又要协助企业做好稳岗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市人社局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82411307,传真号码:85014489,电子邮箱:113877780@。

附件:
1、《第一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
2、《第二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4、《企业用工监测汇总表》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第一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表
问卷编号:-
填写说明:
本调查表调查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8日。

指标解释:问题M1、M2中,全额工资包括标准工资和非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指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天、5天/周)获得的月基本工资(如果是计件工资制,则按一般职工在8小时/天、5天/周条件下的平均工资水平);非标准工资指标准工资之外的收入,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