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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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5]48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5]48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5〕4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四季如春的长效机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现有帮困资源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最大程度地帮助好每一个困难职工,促进帮困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根据2005年修订的市社会帮困基金会、市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帮困实施办法,结合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会系统帮困送温暖工作,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制订以下办法:一、帮困类型定向帮困:大病定向帮困、助学定向帮困、单亲定向帮困。

一次性帮困:一次性医疗帮困、一次性赈灾帮困、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帮困。

各类帮困形式中,以大病定向帮困、助学定向帮困为主。

二、帮困对象、帮困金标准及发放时间1、大病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患大病重病且收入低,家庭负担重,支付医疗费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帮困金标准:全年1500元,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分三次发放,每次发放500元。

2、助学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因长病假、协保、离岗等原因,造成收入低或无收入,支付子女学杂费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帮困金标准:小学全年400元,初中全年600元,高中、技校、中专全年900元,大学全年1000元,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全年助学金的50%。

3、单亲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因丧偶、离异、单身,收入低负担重,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深入持久地开展“创争”活动,努力把金融系统的“创争”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在全国金融系

深入持久地开展“创争”活动,努力把金融系统的“创争”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在全国金融系

号。通过开展“ 创争 ” 活动 , 进一步提高 了 金融系统广 大职工 的学 习能力 、创新 能 力和竞 争 能力 , 知识 型 、 创新 型 、 家 型 专
的情况进行现场观摩 。 首先 , 我代表 中国
金 融工会全 国委员会 向一贯关 心 、支持
金融 系统各项工作 的各位领导 表示热烈

各级党委 高度 重视 , 为金融系统
开展 “ 争 ” 动 提 供 了有 力 的 保证 创 活
印钞造币总公司石家庄印钞厂机修车 间 电工班 、中国进出 口银行总行营业部公
司业务 二处 、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营业部 、
金融 系统各级党委 ,特别是各总行 ( 、 ) 会 司 党委 , 坚持把开展“ 争” 创 活动作
学习型组织 , 争做知识 型职工 ” 活动的决
定》 ,研究 制定 了符 合金融 系统 实际 的 “ 争”活动评价体系 和评选 表彰办法 。 创
20 0 4年 1 , O月 九部委联合在 青岛召开 了 全 国的“ 争” 创 活动 现场推进会 。为进 一 步把 活动 引向深入 , 同年 1 2月 , 中国金 融工会全 国委员会也在 全国“ 争” 动 创 活
展“ 创争 ” 活动发表了重要讲话 ; 这几天 ,
l 个 单位 、 组和个人 还将做经验介绍 , 4 班 就 如何 开展“ 创争 ” 动进行 交流 ; 活 各位 代 表还要 到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鞍 山营业 部 , 对营业 部开展 “ 创争 ” 活动
下发 了《 关于在金融 系统:力开展“ 建 赶 创
示范单位 国家开发银行 山东 省分行 召开 了全 国金 融系统 “ 创争 ”活动现场推 进 会, 授予 中国人 民银 行西安 印钞厂 、 国家 开发 银行 山东省 分 行等 l 1个单位 为全 国金融 系统 “ 创争 ” 活动示 范单 位 , 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 山西省晋 中市分行 、中国 工商银行 福建省莆 田市分行 等 5个 班组 为全 国金 融系统 “ 创争 ” 活动示 范班 组 , 并在 会上 学 习和推广 了他们 的做 法 , 在 金 融系统 掀起 了 “ 争 ”活动 的热 潮 。 创 20 0 5年 9月 ,中国金融工会全 国委 员会 评选表彰 了第一届 全 国金融 系统 “ 习 学 型组 织标兵单 位” O个 、学 习型组织标 1 “ 兵班 组 ” 0个 和 “ 识 型职 工标 兵 ” 0 1 知 l 人 ,并分别授 予全国金融 “ 五一劳动 奖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6.27•【字号】沪工总经[2012]161号•【施行日期】2012.06.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沪工总经〔2012〕16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总工发〔2012〕23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本市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促进职工技能素质的提高,本市将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现就本市各项赛务的组织工作通知如下:一、参赛工种上海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车工、铣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7个工种的全部比赛。

二、组队方式将根据近年来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的情况,选择并委托部分局、集团公司组成有关工种代表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全国比赛。

三、赛务组织各工种组队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选拔或推荐等形式,抽调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于6月组织开展赛前集训,并根据决赛时间安排参加全国比赛。

组队、集训、参赛等全部赛务工作由组队单位负责落实,上海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

四、表彰激励全国大赛组委会表彰激励:根据国家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和全总关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规定,对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20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获各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各工种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8.20•【文号】总工发[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8.2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2007年8月20日总工发[2007]30号)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十四届十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现就在全国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主力军。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不畏艰险、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甘于奉献,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既为工人阶级实现自身利益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为工人阶级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

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争当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排头兵,是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

多年来,各级工会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效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在全国创争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

在全国创争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
科 学 发 展 要 求 深 层 次 的 突 出 问题 , 把
应对 当前 国际金 融危机 ,要求我 们 必须深化创 争活动 ,激发职 工劳动 热情 和创造 活力 , 高职工 素质 , 提 为企 业 摆 脱 困境 提 供 人才 保 证 和 智 力 支 持。当前 国际金融危机对 我 国经 济发 展 的影响不 断显现 ,只有 着力提 高职 工 的思想道德 素质 、 技术技 能水平 、 竞
织 , 做 知 识 型 职 工 ” 动 中 作 出突 出 争 活
届领 导班子成 员和 工会十五 大部 分
贡献 的先进 单位 、先进 班组 和优秀 职
工 , 对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创 争 活 动 、 入 这 深
代表座谈 时强 调,提 高包括广 大职 工 在 内的全 民族 文明素质 是实现 中华 民 族伟 大复兴 的百年大计 ,要充 分发挥
言。 他们 的发 言很精 彩 、 经验 很 生动 , 集 中反映 了创 争活动开 展五年 来取得
的显 著 成 果 。 践 充 分 证 明 , 争 活 动 实 创
为提 高职工素质 、增强 企业核 心竞争 力、 建设创 新型企业服 务 , 在全 面建设
略的高度 , 分认识深 化创争 活动 、 充 提 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意义 。 开展深 入学 习实践 科学发 展观活 动,要求 我们着 力解决 不适应 不符合
预 报 室 班 组代 表 廖 晓农 先 后 作 了发
求非常迫切 ,要求我 们进一 步推进创
争 活 动 ,旗 帜 鲜 明地 倡 导 社 会 主 义 核 心价值观 , 占领 文 化 和 舆 论 制 高 点 , 更 深 层 次 影 响职 工 的 思 想 观 念 和 行 为 方 式 , 满 足 职 工 群 众 日益 增 长 的 精 神 文 化 需求。

上海工会 活动奖金标准

上海工会 活动奖金标准

上海工会活动奖金标准
上海市总工会规定了基层单位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的最高奖品金额标准。

个人项目最高奖品金额标准不超过500元,团体项目最高奖品金额标准不超过人均200元。

此外,上海市总工会还规定了“看上海”活动的支出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

关于上海工会活动奖金标准,根据2023年3月15日的消息,“沪工总财〔2022〕82号文件”指出基层工会在组织在职会员开展“看上海、品上海、爱上海”等主题工会福利活动中,工会福利活动经费标准是不超过1200元/人/年。

其中特别提到“品上海”的工会福利活动经费不超过500元/人。

请注意,这指的是工会可用于组织集体活动的总经费额度,并非指单次活动或单项奖金的标准。

具体的活动奖金发放应按照工会内部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确保符合上海市总工会对于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工作计划

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决定及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创争”活动),市总工会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各地、各单位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点,教育和引导职工建立共同愿景,形成团队学习,改善心智模式,提高系统思考,实现自我超越,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营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运行机制,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条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

争取用5年时间,推动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面达到60%以上,建设2000个以上学习型班组。

三、开展“创争”活动的实施步骤1、宣传启动阶段(2004年)。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普及理论,使“创争”活动深入人心。

省总今年将“创争”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列入考核,下达我市今年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考核数为247个、创建学习型班组的考核数为370个,并将开展培训教育、知识竞赛、典型试点等活动。

市和各区县都要按照省总的要求,对“创争”活动制订规划,精心部署,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试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开展活动的单位达到30%。

开展“争创”活动的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组的具体标准由省统一制定。

各区、县,市直各局、公司今年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组的创建数附后。

2、全面推进阶段(2005-06年)。

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争取每年增加20%的单位启动。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上海工会年鉴(2007)》组稿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上海工会年鉴(2007)》组稿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上海工会年鉴(2007)》组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11.09•【字号】沪工总办[2006]219号•【施行日期】200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上海工会年鉴(2007)》组稿工作的通知(沪工总办〔2006〕21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部室及直管单位:2006年,上海工会在市委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认识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工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精神上来,把工人阶级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上来,团结带领职工参与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做出了新成绩,展现了上海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展现了工会工作的新成果和新经验。

为此,市总工会决定,继续组稿编纂2007年《上海工会年鉴》。

2007年工会年鉴的编纂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围绕工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工会年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充分反映工会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更好地实现年鉴“承载历史,奉献精品”的目的。

2007年工会年鉴的组稿工作的重点:一是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世博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活动,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

二是进一步深化职工素质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2024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题库(200页)

2024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题库(200页)

2024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1800道)题型选择题:1187道填空题:123道判断题:270道简答题:148道多选题:30道必答题:30道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管理条例 (3)二、一般职安健问答题 (10)1、体力处理操作 (10)2、工场整理 (12)3、安全管理 (16)4、建造业安全 (23)5、个人防护 (27)6、消防安全 (31)7、饮食业安全 (42)8、电力安全 (44)9、办公室安全 (51)10、烧焊操作安全 (54)11、机械操作安全 (59)12、职业健康 (65)13、化学品安全 (78)14、其它 (84)工会法 (89)劳动法 (104)三、判断题 (113)四、简答题(一) (130)五、必答题 (145)六、多项选择题 (149)七、填空题(一) (155)八、综合类单选题 (16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管理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a)全面负责(b)负全部领导责任(c)负领导责任答案:a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a)劳动行政部门(b)各级人民政府(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答案:c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什么?(a)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第一、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答案:b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方针是什么?(a)防火为主、防消结合。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答案:c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哪方面的合法权益?(a)职工福利(b)安全生产(c)劳动卫生答案:b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有多少的时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300人以上(b)100人以上(c)不论从业人员有多少答案:c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下列哪些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a)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2014.7.3 (全国总工会:“职工正常福利有哪些”? )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全国总工会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模范【发文字号】沪府发[2006]5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2.19【实施日期】2006.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根据市政府每三年评选一次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的规定,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评选将于今年底至明年初进行。

现就做好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评选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推荐评选范围是:2004年以来,本市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金融贸易保险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教育、科学研究、卫生、体育事业,中介服务、综合技术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股份制等各种所有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检法系统、科研院所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个体工商业者,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市从业的农民工等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厂。

2024年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四篇)

2024年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四篇)

2024年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2024年的上半年度已经过去,经过全体工会成员共同努力,我工会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

在这里,我将就工会上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一、组织建设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成员的凝聚力和组织力。

通过定期召开工会会议,组织工会成员进行交流和讨论,使大家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工会工作。

2. 加强新成员的培养和引进。

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和培养计划,为新成员提供更好的成长平台,并引进一些人才来增强工会组织的实力。

二、职工福利1. 为职工办理了一系列的福利事项,如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医疗补贴等,有效地提升了职工的福利待遇。

2. 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如篮球比赛、文艺演出、职工幸运大抽奖等,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职工之间的沟通和友谊。

三、劳动保护1. 加大了劳动保护的力度,积极宣传劳动保护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

2. 对工作环境进行了改善和卫生消毒,确保了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四、工会监督1. 对企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了监督,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 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企业,为企业的改进提供参考。

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1.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组织员工参与志愿活动,传递正能量。

2. 发起了募捐活动,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学校和孤儿院,用爱心温暖需要帮助的人们。

六、建设和谐劳动关系1. 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2. 与企业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总之,上半年工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工会组织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与企业发展战略的衔接还有待改进,以及工资水平与职工预期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

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不足,提高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谨以此报告,供领导参考和指导。

此致敬礼(你的姓名)2024年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二)____年是“____”规划的开局之年,省总宣教部根据省总____届四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和全总宣教部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安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地推进各项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作者:来源:《老友》2018年第02期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略)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4.03•【字号】沪工总宣[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沪工总宣〔2008〕8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按照全国总工会建设“职工书屋”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职工书屋”建设。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营造广大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一)建设对象。

“职工书屋”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

(二)建设目标。

根据全总要求和上海职工总数,本市将在3年内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120个,5年内自建“职工书屋”1880个(含示范点)。

其中,2008年将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自建“职工书屋”400个(含示范点)。

为确保年内完成建立400个“职工书屋”(含示范点40个)的建设目标,除示范点外,今年,各区县总工会要自建10家“职工书屋”,局(产业)工会要自建2-5家“职工书屋”。

(三)建设标准。

“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3.10.09•【字号】沪工总办[2003]251号•【施行日期】200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沪工总办〔2003〕251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工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盛会,是全国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工会十四大的召开,对于团结动员全国亿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在结合实际,并落实到上海工会各项工作中去。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上海新一轮发展的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新发展,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把全市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

全市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作为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的重要内容。

要把胡锦涛同志在与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和部分工会十四大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温家宝同志所作的经济形势报告、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四大开幕式上的祝词迅速地传达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去,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

要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入学习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工会十四大上做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的重要意义,明确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3.07.31•【字号】沪工总法[2013]184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工总法〔2013〕18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进一步服务基层工会,方便基层工会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切实做好本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市总工会对2008年下发的《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总工会2013年7月31日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工会组织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工会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取得、变更、转移、注销工会法人资格,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市工会组织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工会主席(主任)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副主任)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工会组织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二)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三)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工会法人资格的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按照本市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

(一)隶属于市总工会的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由市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二)隶属于局(产业)工会的工会组织,由市总工会委托局(产业)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三)隶属于区、县总工会的工会组织,由区、县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四)隶属于街道(镇、乡)总工会的工会组织,由街道(镇、乡)总工会审核,并报区、县总工会核准、登记、发证;(五)隶属于市总工会的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由市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隶属于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工会组织,由市总工会委托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

最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争活动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最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争活动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争活动经验材料(精选多篇)第一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争活动经验材料自去年年初开始,市总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安达实际,从促进市域经济建设出发,着眼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形式不同、方式各异的“创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深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全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安达市这个面积仅3586平方公里,人口50万的农牧业县级市,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3.58亿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面发动,推动“创争”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开展“创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自接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下发的文件后,市总工会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创争”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职工素质工程推进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创争”活动的统一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具体指导、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形成了“创争”活动由市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落实的合力攻坚局面。

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全年活动计划,下发了“创争”活动评估体系,市委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乡镇工作会议上都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动员布置,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不但写进了年初市委工作报告,还下发了工作要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市形成了由市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一个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单位)、学习型班组(科室),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氛围逐步形成。

目前,我市已有95以上企事业机关单位开展了“创争”活动,有98以上的职工参加到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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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班组和个人的通知》和做好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沪工总宣[2006]19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6.10.09
【实施日期】2006.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班组和个人的通知》和做好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宣〔2006〕19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简称“创争”活动),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是上海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基础工作和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现将全国总工会、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班组和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的推荐申报工作。

同时,也将有关上海市推荐申
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总工会分配给上海的名额为:40个全国学习型班组(其中含4个学习型班组候选标兵班组),40个全国知识型职工(其中含4个知识型职工候选标兵)。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全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学习型先进班组和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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