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公安局创新服务举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罗县公安局创新服务举措
构建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今年以来,平罗公安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口,积极创新服务举措,探索建立各部门配合协作、资源共享、问题共管、矛盾共同化解的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新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分级管理、强化服务,探索建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一是以配强软硬件系统为基础,实现实有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年初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平罗县实有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方案》。争取资金17万元,为11个派出所配备了实有人口管理服务系统硬件设备,其中上网笔记本20台、二代身份证读卡器20部,结合工作实际,招聘了35名户籍协管员。利用PGIS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与民政、城建部门联系确定了各住宅小区的标准名称,绘制编辑各小区地理位臵和楼宇分布简图,为实有人口信息化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以联动机制为保障,实现实有人口管理的社会化。建立了由社区民警牵头,户籍协管员负责,居委会、物业等人员联合,扎实开展“查、核、登、建、采、录”工作,全面采集社区内实有人口数、实有房屋数、居住人口数、人户
分离数、实有房屋出租数、租赁人员数等基本信息,同步开展网上录入,及时更新数据。三是以分级管理为抓手,实现实有人口管理动态化。在实有人口等级化管理上,采取网上网下同步管理,将实有人口分为一般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实现动态升降管控。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立流动人口“虚拟宾馆”管理新方式。
针对我县实际,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管理措施,相继在太沙、崇岗、红崖子三个工业园区和城关派出所创建“虚拟宾馆”系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创建“虚拟宾馆”信息管理服务站。依托公安局域网优势,以太沙、崇岗、红崖子、城关派出所为基础,创建流动人口“虚拟宾馆”信息管理服务站。即利用装有“虚拟宾馆”信息管理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将辖区每家企业、行业场所、货运物流、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学校等分别设臵为虚拟宾馆和房间号,采集辖区每个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对号入房”,并自动与公安网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其身份,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抓获违法犯罪人员,从而实现“信息灵、轨迹清,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不漏管、不失控”的工作目标。二是实现“虚拟宾馆”信息无线传输。将辖区录入“虚拟宾馆”系统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信息经安
全处理后通过无线传输方式传回信息服务站进行管理,实现了信息比对及时,准确,有效。三是强化督导确保管理系统高效运行。积极协调辖区党委、政府、工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定期联合督察,加大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力度,推动“以屋管人,以人查屋”新模式良性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已创建“虚拟宾馆”信息管理服务站4个,“虚拟宾馆”1087家,采集录入流动、暂住人员信息14276人,并通过该系统抓获上网逃犯12名、网上布控人员79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以人为本、综合矫治,构建特殊人群服务工作新机制。
一是借助目前开展的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和公安机关“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之机,深入走访重点管控人员及其家属,真心帮教。截至目前共走访重点管控对象、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等600余人次。二是在全区首家实行戒毒人员新型康复疗法。针对吸毒人员因毒致贫的实际,采取公安局为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对戒毒治疗费实行“以奖代补”等措施,彻底解决他们服用戒毒药物美沙酮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县复吸毒人员明显减少,涉毒违法犯罪现象大幅下降。三是通
过联系企业或招商引资方式,集中安臵大部分康复人员实现再就业,彻底解决戒毒康复人员生活经济来源问题。四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管得严”的目标,最大限度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机率。
四、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实现综治信访维稳联调联动新格局。
一是树立作为意识,变“被动化解”为“主动化解”。组织国保、治安和各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定期组织治保组织召开座谈会,加强信息沟通及线索收集,拓宽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渠道,全力推进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的工作目标实现。二是树立联动意识,变“专职化解”为“多部门联解”。整合社会资源,多部门联动,实现矛盾纠纷“联排”、“联调”,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三是树立回访意识,变“职责化解”为“满意化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在调处成功后,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调解结果的满意率和认可程度,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树立重点工作意识,提升维稳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出重点问题定期进行形势分析,定期组织排查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