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管理使用办法
《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解读
《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解读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是指针对铁路运输中使用的无线电设备进行规范管理的办法,其主要作用是确保铁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并且保证无线电设备的合理利用。
一、主要内容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设备标准管理。
铁路无线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标准,同时应按照国家或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质认证和检测。
2.无线电频率管理。
铁路无线电设备应按照有关频率的规定进行使用,确保其频率合法、规范。
3.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铁路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设备调试管理。
铁路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调试,保障设备的稳定性和优良性。
5.无线电频谱监测管理。
铁路部门应及时进行频谱监测,保证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干扰和安全风险。
6.设备安全保障管理。
铁路部门应注重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维修,保障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解读内容以上是主要的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的内容,下面将对每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1.设备标准管理: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保证其正常使用的前提。
社会发展到现在的时代,无线电设备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必备之物,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铁路无线电设备应该有国家或铁路部门认证,并且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以保障其质量和可靠性。
2.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通信受到很多的因素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频率。
在铁路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场合,应严格遵守国家电信管理局和铁路部门的频率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法或规范的频率。
这样才能保证无线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3.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铁路无线电设备类别繁多,涵盖范围广,使用人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
因此,设备使用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
在使用过程中,要防范安全隐患,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
4.设备调试管理:无线电设备是高科技类产品,其建设和调试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涉及到交流、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铁路调度命令无线传送操作流程规定
铁路调度命令无线传送操作流程规定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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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办法
附录6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概述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由五个分系统组成,分别是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TDCS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和列车防护报警系统(LBJ)。
GSM-R系统能实现列车无线调度通信、无线车次号传送、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等功能,是对传统模拟制式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的数字化改造。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是上述各功能的集成,安装于机车或动车组上,兼容模拟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和数字通信功能。
一、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分模拟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和GSM-R数字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
模拟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由无线列调总机、车站电台、车站语音记录仪、机车电台(或CIR)、助理值班员电台(便携电台)、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电台(便携电台)等组成。
GSM-R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系统由数调台(FAS台)、移动交换系统(MSC)、基站子系统(BSS)、分组数据无线系统(GPRS)、移动终端设备(CIR或GSM-R手机)等组成,可实现调度所调度员、机车司机、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之间通信。
GSM-R系统通常情况下采用点对点的通信方式,使用者需注册本岗位的功能号,可使用功能号、短号码(12XX,13XX等)或直接用预分配的号码(11位电话号码)进行呼叫。
当遇紧急情况需向其他移动台或相关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发布紧急事项时,可采用“紧急呼叫”或“组呼”功能进行呼叫。
二、TDCS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TDCS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能实时显示列车运行位置。
该系统由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组成。
车载设备由无线列调机车电台(或CIR)、车次号编码器、TDCS接口适配器和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箱)(由电务段维护)组成;地面设备有车次号无线接收机、车次号解码器、TDCS系统(由电务段维护)组成。
每当列车通过某一车站的进站信号机和出站信号机时,车载设备向地面接收设备发送车次号信息,地面设备收到信息后在车站、调度所TDCS系统的显示终端上显示该次列车的车次信息,并标注当前的列车位置。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运用管理办法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下称CIR设备)是保障列车运行安全、提供调度通信业务等功能的行车通信设备。
为规范CIR设备的运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CIR设备主要由GSM-R、无线列调、列车防护报警(以下简称LBJ)、卫星定位、数据记录等功能单元和操作显示终端、送受话器、打印终端、天馈系统等组成,并与TAX或动车组DMS装置连接,获取速度、公里标等。
第三条 CIR设备用于司机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车辆乘务员等作业人员进行语音通信,接收和显示调度命令和列车进路预告信息,发送和接收显示列车防护报警信息,操控列尾装置、显示列车尾部风压信息,并向CTC/TDCS系统发送车次号校核信息、调度命令签收。
第四条上线运行的机车、动车组和独立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均应加装CIR设备,根据需要配套GSM-R话音和数据模块、SIM卡。
对于非GSM-R区段独立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既有的无线列调机车电台可继续使用至报废。
第二章主要功能第五条 CIR设备主要具备以下功能:(一)具有通用式无线列调机车电台和GSM-R调度通信的功能;(二)传送车次号校核信息,接收(显示)CTC/TDCS系统发送的调度命令和列车进路预告信息;(三)接收(显示)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列尾装置")传送的信息,控制列尾装置辅助排风;(四)发送、接收(显示)列车防护报警信息;(五)接收(显示)道口无线报警信息和施工无线防护报警(六)自动发送列车接近预警信息(七)通信模式自动/手动转换和语音提示;(八)对调度通信话音、接收的调度命令信息和操作状态进行记录。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六条机车、动车组上装备的CIR设备由电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装备的CIR设备,属于电务部门资产的,由电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属于其他部门资产的,可由电务部门代维护。
第七条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CIR设备技术履历,机车、动车组调拨、转属、入驻时,CIR设备技术履历和设备配套的各部单元模块(SIM卡除外)应随车调拨,不得拆解。
铁路轨道无线wifi覆盖通信调度解决方案
地铁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南京中科智达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背景在地铁建设及运营中,人们常把地铁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称作运营无线通信系统或无线通信系统,更简称为无线系统或无线专网。
地铁无线通信作为地铁地下施工时的唯一的通信手段,担负着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使命。
因此,地铁无线通信系统的设计,应该确保语音及数据通信功能、调度管理功能的实现以及保证全线场强覆盖、提高通信质量为最终目标。
为满足这类需求,必须提供地下的高速数据无线传输通道。
这个无线传输通道必须同时具备高数据容量和快速移动性两个条件同时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部门的统一协调。
只有不断加强施工的管理力度,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国家当前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
南京中科智达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运用无线传输技术提供的行业解决方案,不仅突破了行业本身的管理限制,而且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专门的研究。
可满足业务及安全的双重需求。
二、无线覆盖设计原则当前系统建设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综合性平台,通过统一的无线网络接入,实现功能丰富、自动路由、全透明传输、全面的无线业务等一体化的处理与管理。
同时,系统需要最佳的性价比。
主要的一些系统设计原则如下所列:系统的先进性采用最新的无线网络技术,使其在无线领域具有较高的水平。
结合业务实际,建立高可用性的无线系统。
功能的丰富性系统应该具有丰富的无线应用功能,满足应用要求。
系统的可扩展性扩充方便,设置修改灵活,操作维护简单,系统构筑时间短,能够适应业务的快速变化,整个系统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规模上的扩展,扩展后所有功能和管理的模式保持不变。
实用性系统将充分考虑实用性,以用户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充分满足(用户)使用方便、系统管理方便的原则。
系统的可靠性可靠性、稳定性是本系统一个非常重要的设计原则,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稳定运行,并充分做到的全天候服务,关键的设备和功能模块要做到双备份,实现多级的冗余设计,保证系统无单一故障点,达到电信运营要求水准,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用户投资。
车务段列车无线对讲通信设备使用、管理、维修办法
车务段列车无线对讲通信设备使用、管理、维修办法列车无线对讲通信设备(以下简称“无线列调对讲设备”)是保障列车运行安全、提供列车调度通信功能的行车通信设备。
为规范我段对讲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依据《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路局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无线对讲通信设备管理办法》、《铁路局GSM-R手持终端、SIM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无线列调对讲设备主要为分为无线列调对讲机(简称列调电台,下同)、GSM-R手持终端(含SIM卡)两种,其他附属设备由电池、充电器、天线、数据采集线等组成。
一、设备管理1.电务部是集团公司无线点频率归口管理部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私自修改对讲设备频点及相关功能。
2.无线列调对讲设备必须遵守统一办法、统一归口的原则,由技术信息科归口管理,车站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管理,车站无线列调对讲设备实行定置管理,作业完毕后及时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3.车务段技术信息科根据本单位运用需求,向集团公司运输部提报无线列调对讲设备的采购或申领计划,按照无线列调对讲设备的产权性质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4.职教科负责组织开展全段无线列调对讲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
5.车站负责做好作业人员无线列调对讲设备操作使用培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保管、使用制度,建立、建全本站无线列调对讲设备管理台帐。
每月对本站全部设备质量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6.配置现场使用的无线列调对讲设备由所属岗位作业人员负责保管交接,车站备用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并办理交接。
车站发生设备故障应及时送修,发生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须立即上报技术信息科设备主管人员,并落实责任人。
二、设备使用1.无线列调对讲设备使用范围按《行规》以及接发列车车机联控相关规定执行。
2.出务作业前,按规定提前进行试机。
确认无线列调对讲设备信道为自己所在线别的信道,确认能监听到当前的列调语音信息。
对讲设备通信信道选择固定后,作业人员不能随意调整。
【VIP专享】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管理使用办法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以下简称无线列调)用于铁路运输作业中指令的传递和通话联系,是无线技术在铁路运输作业中的重要运用,是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改善作业人员劳动条件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保证设备稳定、可靠工作,进一步规范无线列调设备的使用,保障列车运行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备特点及功能简介第二条无线列调设备主要包括:调度总机、车站电台、便携式手持机、通用式机车电台、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车次号车站解码器和机车解码器等主要设备。
第三条无线列调采用458.2MHz频段B1制式同/异频半双工工作方式。
列车调度员与司机之间采用双工通信方式;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司机、运转车长之间采用双工、半双工、单工通信方式;移动用户之间采用异频单工通话时,由车站台、区间设备转信;机车台与调度指挥中心设备、车站台之间的数据传输采用双工通信方式。
第四条无线列调在现有通讯设备(固定电话、闭塞电话、无线台机等)的基础上增加了调度指挥中心、车站、机车任意两方相互间的直接通话功能。
其中列车调度员采用选站后群呼方式呼叫司机并通话,车站台占用时,向调度台示忙。
在紧急情况下,列车调度员可优先与司机通话。
第五条调度指挥中心可通过“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下达调度命令,司机则通过“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接收调度命令,其下达方式由原来的“通过车站转抄”改为“通过无线设备直接向司机下达”。
第六条车站可使用“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传送路票、出站调车通知书,司机通过“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接收路票或出站调车通知书,其传递方式由原来的“人工交接”改为“车站通过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发送”。
第七条车站台、机车台、便携台之间采用信令方式呼叫,也可以采用话音直接呼叫便携台。
第八条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司机与便携台用户间的通话分别由调度指挥中心、车站和机车上的录音设备进行录音。
无线列调、机车信号管理办法
无线列调、机车信号管理办法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以下简称无线列调)、机车信号是保证行车安全、防止行车事故的重要手段。
无线列调、机车信号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是保证无线列调通信全程畅通、机车信号运用状态良好和行车安全的有效措施,各段应保证无线列调和机车信号设备的可靠运用。
为此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关于统一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技术规范和调整管理职能的通知》(铁运〔2009〕145号)、《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维护管理办法》(运基信号〔2010〕48号)、《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技术规范》(运基信号〔2009〕635号),《乌鲁木齐铁路局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维护管理办法》(乌铁总〔2012〕10号)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管理1、各段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配属的无线列调电台、机车信号机必须是有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并经所在铁路局通信、电务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2、为了保证无线列调、机车信号设备状态良好,使用单位要与路局通信、电务相关部门或有检修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协议。
3、各单位应建立无线列调、机车信号设备台帐并做好相应的检测维护记录。
4、无线列调、机车信号设备每季度由路局通信、电务部门检测鉴定发放检定合格证。
5、每台自轮运转设备应配备无线列调车载电台一套、便携电台一台、电池两块、充电器一台,机车信号机一套。
5、各使用单位自轮运转设备司机每天运行前对无线列调、机车信号设备进行日常检查。
二、使用管理A、无线列调使用管理1、无线列调设备每天使用前进行自检、日常检查保养并与车站进行试通话。
2、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中无线列调设备应保持全过程开机状态。
3、无线列调设备使用时各司机应熟知各种模式、工况、频组选择和按键的操作,运行中根据不同情况正确选择频组、模式以保证通信全程畅通。
4、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配属使用部门要正确认识无线列调使用的严肃性,无线列调的使用者为出勤司机和与行车组织调度有关人员,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第一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及设备维护铁路无线列车调度通信系统以铁路运输调度为目的,利用无线电波的传播,完成列车与调度中心之间或列车与列车之间通信的系统。
简称无线列调。
这是一种铁路专用的移动通信系统,是铁路调度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系统设备包括:调度所设备、沿线地面设备、移动电台设备、传输设备。
调度所设备:包括调度总机、调度控制台、录音机以及监控总机等部分,供调度员与机车司机、车站值班员进行通话,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数据通信。
沿线地面设备:包括与传输设备相连的控制转接部分、收信机、发信机、双工器、传输线和天线,以及调度分机等设备。
移动电台设备:装载于运行列车上的无线通信设备,包括机车电台和车长电台。
传输设备:用于把调度设备和沿线各地面固定电台连接起来,为信息传输提供音频通道。
制式: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分为A,B,C 3种制式,采用150 MHz 或450 MHz 频段,除个别呼叫采用数字编码外,其他呼叫信令均为模拟信令方式。
为了解决弱场强区段通信问题,采用异频无线中继器。
为了解决隧道中通信问题,采用150 MHz或450 MHz 频段漏泄同轴电缆。
A制式系统:适用于装设有调度集中设备的铁路干线,以调度员直接指挥司机为主的作业方式调度区间。
采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组网方式,基站电台与移动电台间的通信采用无线方式,调度所至基站电台的通信采用四线制音频话路构成。
基站电台按场强覆盖合理设置,并具有跟踪功能以保证通信连续。
调度员可以个别呼叫指定的司机,也能够识别司机的呼叫,还能够向调度区间内所有的机车司机发出呼叫(全呼)。
调度员与司机之间除了话音通信外,还可以传输数据和指令,并能在调度所内打印和显示,以便及时掌握列车运行状态。
为了保证系统正常工作,调度所设备应能对各基站电台进行集中监测和检测。
在紧急情况下,机车司机可以向调度员发出紧急呼叫。
B制式系统:适用于繁忙的铁路干线,以车站值班员办理行车业务为主的方式,也采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组网方式。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
第一章
1、目前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包括:铁路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和利用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承载的列车调度通信系统。
既有线路上大多数采用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在高速铁路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无论是语音还是数据业务,都是由GSM-R网络系统承载。
2、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是为了解决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和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兼容而设计的。
3、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的构成:
调度总机、车站台、机车台、便携台业务、区间设备、系统监测设备、机车出入库检测设备、列车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传送设备和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设备。
4、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的特点
小功率多设台方式每一调度区段设置一套(带状移动通信)
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组网方式
除了语音通信,还可以进行数据通信
5、“大三角”: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机车司机
“小三角”:车长、车站值班员、机车司机
6、单工通信:数据传输只支持在一个方向上进行传输。
(如:卫星接收电视信号)
半双工通信:允许数据传输在两个方向上进行传输,但是某一时刻只允许数据在一个方向上进行传输。
(如:早期对讲机)
全双工通信:允许数据同时向两个方向传输。
(如:手机通话)
7、根据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的组网方式及设备功能不同,可以将系统分为A、B、C
三种制式,当前B1制式通信方式在目前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中应用最为广泛。
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
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无线列调通信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列车运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
二、无线列调通信操作规范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无线电通信操作资质,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擅自操作无线设备。
2. 工作人员在使用无线电设备进行通信时,应确认设备状态正常,频率正确设置,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呼叫,不得随意发射无线电信号。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无线设备的电池电量,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及时更换电池。
4.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信语音标准进行无线通信,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或干扰信号的背景音乐。
5. 工作人员在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信时,应注意通信内容的保密性,不得透露敏感信息或泄露安全机密。
6. 工作人员在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信时,应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擅自改变列车运行计划或其他列车的运行状态。
7. 工作人员在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信时,应确保通信频率的畅通,避免频率占用冲突和相互干扰。
如发现通信异常,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处理。
三、无线设备管理规范1. 无线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并进行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电源、天线等是否完好,设备与调度台之间的通信效果等。
2. 无线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机柜中,保持设备的整洁、防尘和防潮,并配备合适的防盗设施。
3. 工作人员在使用无线设备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设备的损坏或碰撞。
4. 无线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以便追溯问题和维修情况。
四、应急处理规范1. 工作人员在发现无线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确保通信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当通信中断或无线设备发生故障时,工作人员应立即使用备用的无线设备进行通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 工作人员在应急处理时,必须按照预定的应急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决策或采取不规范的处理方法。
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
无线列调通信安全操作规程为了确保无线列调通信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行车安全、保障列车运行正常和人员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无线列调通信的定义和目的二、责任与权限1.无线列调通信工作由专门的通信调度员负责,按照运行指令履行职责,确保通信工作的安全可靠。
通信调度员应具备相关业务和操作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2.列车驾驶员在完成相关培训后,具备操作车载设备的权限。
三、操作流程与规范1.通信调度员在进行无线列调通信前,需先进行身份认证,确保操作的安全可靠。
2.通信调度员应注意列车无线通话的时间和地点,避免途中出现通信中断或干扰。
3.在进行无线通信时,通信调度员应使用规定的通信频率和信号参数,严禁私自调整频率和参数。
4.列车驾驶员应按照通信调度员的要求,准确、清晰地报告列车位置、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不得进行与列车运行及通信无关的话题。
5.通信调度员在接收到列车驾驶员的通话后,应妥善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传达指令,确保指令的准确性。
6.在接收到通信调度员的指令后,列车驾驶员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向通信调度员报告执行情况。
7.在通信过程中,若发生规定的紧急情况,通信调度员应立即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8.通信调度员在交班时应将相关工作情况做好交接,并保证交接过程的规范和准确。
四、安全与应急措施1.通信调度员应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的安全可靠。
2.通信调度员和列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个人通信设备,严禁私自携带、使用无关设备,防止信息泄露和通信干扰。
3.在遇到设备故障或无法正常通信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4.所有参与无线列调通信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严禁擅自操作无线通信设备,如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无线列调通信操作规程的人员,将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
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入网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入网管理办法【法规类别】铁路运输无线电【发文字号】铁运[2000]55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0.05.09【实施日期】200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入网管理办法(2000年5月9日铁运〔2000〕55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铁道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以下简称“无线列调”)技术标准,加强铁路专用通信技术管理,把住设备源头质量,提高运用质量,充分发挥无线列调在提高运输效率和保证行车安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无线列调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第3条上述各类无线列调系统设备,必须按本办法要求,在取得“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入网许可证”或“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试用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后,方可在铁路销售、使用或试用。
第4条许可证由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审查、颁发和管理。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无线列调系统工程的设计、采购、进口和维护管理。
第二章入网基本条件第6条无线列调系统设备入网基本条件:第7条凡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无线列调系统或设备,一律不受理其入网申请。
第三章办理程序第8条申办无线列调设备入网的程序,一般为提出申请、文件提报和审查、技术检验、复核、颁证。
第9条国内无线列调生产企业可直接向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提出入网申请。
进口设备应由国外生产企业或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或委托的国内代理机构向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委托办理入网申请时,由代理机构出具有效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10条提出入网申请的生产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表格格式和内容,详细填写《铁路无线列调系统设备入网认证申请书》,并承诺有关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一)。
第11条生产企业在向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提交入网申请时,应同时提报如下文件和资料:第12条申请单位应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的技术文件或相关材料。
列车司机通信设备使用管理
列车司机通信设备使用管理一、无线手持对讲机的使用1、无线手持对讲机的发放(1)车辆段/停车场出勤的司机在运转值班室,向当班运转值班员领取。
(2)担任调车任务的司机,领取《调车作业通知单》时向当班运转值班员领取。
(3)司机领取无线手持对讲机时与运转值班员共同确认外观、通话良好、对讲机电量充足、频组为相应车辆段/停车场频组、音量在 12 以上,在《运转值室司机出退勤登记本》上签字确认2、无线手持对讲机的归还(1)车辆段/停车场入库退勤的司机在运转值班室,向当班运转值班员交还。
(2)担任调车任务的司机,调车作业完毕后向当班运转值班员归还。
(3)司机归还无线手持对讲机时与运转值班员共同确认外观、通话良好,在《运转值室司机出退勤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3、无线手持对讲机正线交接规定交班电客列车司机将无线手持对讲机对口交接给接班司机,接班司机确认外观、通话良好、对讲机电量充足、频组为“调度组”,音量在 12 以上。
4、无线手持对讲机使用中注意事项(1)无线手持对讲机必须随身携带,行走时不得手提无线手持对讲机天线。
(2)正线司机交接无线手持对讲机时务必确认外观、通话是否良好,如发现问题与交接对象共同确认后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登记。
(3)电客列车司机相互间不得使用无线手持对讲机私密功能。
二、车载台的使用操作规范(1)开机:首先打开车载台主机的电源开关,然后按下前面板上的电源开/ 关按钮,车载台将执行开机自检和系统登录。
车载台成功登录之后,车载台将进入工作状态(激活列车后开机)。
(2)关机:如果车载台当前处于开机状态,按一下车载台前面板上的电源开关,电源开关将会弹起,电源开关按键支持延时关机功能,车载台将会在 3 秒后关闭,如果此期间再按下电源开关,关机操作将取消(收车分蓄电池之前关机)。
(3)集群模式的选择:车载台开机启动成功后,按模式键选择集群CZ001(T1 车)、CZ002(T2 车)、CZ003(T3 车)。
铁路无线调车设备使用管理维修办法
铁路无线调车设备使用管理维修办法一、使用1.利用无线电台指挥调车作业必须使用灯显设备。
各使用单位的电台主机和电池数量及备用数量必须满足现场作业的实际需求(含故障维修周转)。
无线电台应达到调车人员人手一机、固定使用的配置要求,暂达不到要求或因客观原因需轮流交接使用时,必须建立检验交接制度。
2.调车作业必须执行单一指挥,除调车指挥人外其他作业人员均不准使用带有指挥信令的电台。
在固定作业区域范围内,必须使用规定的频率,如频率因受到干扰等问题确需更换时,由运输分处统一安排。
3.不能正常使用无线电台指挥调车作业时,应改用调车手信号进行作业。
机控器发生故障时,严禁通话指挥调车作业,调车组人员之间确需使用无线电台进行作业联系的,由站段制定实施办法和安全措施报运输分处批准。
4.调车作业时,调车组人员使用的无线电台必须置入皮套并扣好,佩带方式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安全、便利的原则自行规定。
5.新职工或未使用过无线调车设备的调车人员(包括机车乘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管理1.路局应加强对维修中心、维修站的管理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加强对站段无线调车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
站段应加强对维修日常工作及现场保管、使用的检查,以确保无线调车设备正常使用。
2.各无线电台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铁路有关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路局、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调车无线电台配置、报废制度和程序。
3.调车无线电台应实行统一编号集中管理方式。
设专用箱(柜)分班次或个人分别保管。
在作业岗点应设电台固定放置处(架、柜等),作业完毕后,电台应立即归位,实行定置管理。
4.驻站调机使用的机控器及附属设备由司机负责保管,机车入段检修前,由机务段通知车站拆除机控器及话盒,其他固定在机车上的附属设备暂由机务部门保管。
机车厂修前,机务段应提前通知车站,车站应及时拆除所有无线调车设备并在机车出厂后按原位安装调通。
5.各应根据管内各机务段备用调机的运用情况,配齐固定替班调机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控器除外),并指定所属机务段管理,以保证替班调机能使用灯显设备进行调车作业及发挥机车监控装置的作用。
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STP)运用维护管理办法
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STP)运用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以下简称STP)设备的运用维护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管理及受委托管理的铁路集中联锁车站安装的STP设备的运用维护管理。
第三条 STP是调车安全防护的辅助设备,其地面和车载设备采用无线通信方式传送信息,将获取的集中联锁车站调车作业相关信号、道岔、轨道电路区段信息进行处理,通过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实现对调车机车信号显示和车列速度监控。
第四条 STP设备的功能、性能、结构、接口,以及车地无线通信设备等,应满足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五条 STP的运用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站段分级管理。
电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车务、机务部门负责运用管理。
第六条 STP设备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维管理、工程验交管理、变更以及科研试验管理等。
其中车载设备参照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的有关规定管理,STP无线通信设备应符合国家及铁路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按照合同约定,STP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对软件正确性终身负责。
第八条电务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和履历,涉及设备变化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STP供应商也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九条 STP运用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须经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总公司STP设备的技术和维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组织完善STP设备控制功能。
调度部和机务部是STP设备的运用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STP设备的技术和维护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铁路行业标准、总公司STP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牵头制定STP运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STP设备维护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管内STP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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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以下简称无线列调)用于铁路运输作业中指令的传递和通话联系,是无线技术在铁路运输作业中的重要运用,是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改善作业人员劳动条件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保证设备稳定、可靠工作,进一步规范无线列调设备的使用,保障列车运行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备特点及功能简介
第二条无线列调设备主要包括:调度总机、车站电台、便携式手持机、通用式机车电台、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车次号车站解码器和机车解码器等主要设备。
第三条无线列调采用458.2MHz频段B1制式同/异频半双工工作方式。
列车调度员与司机之间采用双工通信方式;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司机、运转车长之间采用双工、半双工、单工通信方式;移动用户之间采用异频单工通话时,由车站台、区间设备转信;机车台与调度指挥中心设备、车站台之间的数据传输采用双工通信方式。
第四条无线列调在现有通讯设备(固定电话、闭塞电话、无线台机等)的基础上增加了调度指挥中心、车站、机车任意两方相互间的直接通话功能。
其中列车调度员采用选站后群呼方式呼叫司机并通话,车站台占用时,向调度台示忙。
在紧急情况下,列车调度员可优先与司机通话。
第五条调度指挥中心可通过“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下达调度命令,司机则通过“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接收调度命令,其
下达方式由原来的“通过车站转抄”改为“通过无线设备直接向司机下达”。
第六条车站可使用“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传送路票、出站调车通知书,司机通过“调度命令机车装置终端”接收路票或出站调车通知书,其传递方式由原来的“人工交接”改为“车站通过TDCS设备直接向司机发送”。
第七条车站台、机车台、便携台之间采用信令方式呼叫,也可以采用话音直接呼叫便携台。
第八条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司机与便携台用户间的通话分别由调度指挥中心、车站和机车上的录音设备进行录音。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要求
第九条无线列调设备的主要使用场所为调度指挥中心、车站、机车(含调车机)。
第十条无线列调准许列车调度员、机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信号员、机车司机、大型养路机械及轨道车司机加入通话;允许车站值班员、机车司机直接与列车调度员、机车调度员通话;允许救援列车主任在执行救援任务时,临时加入通话;允许道口看守、防护人员和巡守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加入通话。
其他需要使用的部门或工种报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但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无线列调设备发出或接收到的所有信息(包括打印信息和语音信息)均视为有效。
第十二条通过无线列调设备下发的调度命令范围和原有模式下达的调度命令范围一致。
第十三条列车调度员向机车下达调度命令、车站通过TDCS设备向司机发送的路票、越站调车通知书等凭证时,除通过设备签收
回执以外,关系车站须主动和司机乘务员联系,确认已收到调度命令。
第十四条调度指挥中心临时向在途列车下发区间限速等调度命令时,为确保行车安全,至少须提前一个区间向司机下达;不能保证一个区间时,列车须在进入关系区间前的车站停车接收调度命令后,再进入区间;对于已进入关系区间的列车,列车调度员首先使用无线列调的通话功能拦停列车后再行传达调度命令。
第十五条机车在出库前应确保无线列调设备能正常使用,否则机车不得出库。
第十六条对神朔、东乌、呼铁局等外单位所属机车在调度管辖范围内运行时调度命令的传递,维持原人工传递方式。
第十七条因设备的原因,调度员通过无线列调设备向司机发出的调度命令,受令处所涉及到的机车号、列车车次,只填写机车号,列车车次用7个大写字母“XXXXXXX”代替。
第十八条公司所属机车牵引列车进相邻铁路局、铁路公司时,机车乘务员将无线列调设备频点调整为相应的频点;返回包神线时,再调整为包神线管内使用的频点。
第十九条在呼唤应答时,听到正常呼唤后,必须立即应答,如正在忙于其它重要事情,须应答稍等并回呼,如呼叫一方有紧急情况时,必须在呼叫的同时简要说明情况的重要性。
第二十条调度命令、路票及越站调车通知书的传递以通过无线列调传输为主,仅在无线列调设备故障时,由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人工办理调度命令、路票、越站调车通知书等的交递。
无线列调故障时,调度指挥中心将包头-万南站间的有关行车指示、命令下达给万南站,由万南站负责转抄。
万南站必须在旅客列车由包头站开车前20min转达给包头站,由包头站值班员向旅客
列车司机抄交书面指示、命令。
第四章 设备维修管理分工
第二十一条 无线列调属电务段固定资产,由电务段负责管理和维修。
使用携带式电台由使用单位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并应制定保管、使用、充电、交接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无线固定设备故障为现场维修,无线便携台由使用单位组织送修,设备维修完毕后,由电务段负责回送。
维修人员应查验使用单位(或个人)送来的故障设备,如属人为损坏应由使用单位和电务段技术室共同确认,并填写《设备损坏赔偿签认单》和《故障设备记录本》。
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二十三条设备交接时,双方应确认后办理签认手续。
使用前,使用人员相互间应进行通话试验,作业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不能正常使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电务段,电务段应在保证有备用机的情况下,从收到回送故障设备时起3日内维修完毕并返回送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无线列调的增设、调移、封存、起用、丢失或报废,应按《无线电管理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无线通信设备丢失,应立即报告电务段,并按有关赔偿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十五条 无线列调在机车上安装的电源铁架、电台的铁座、天线的铁架、电源闸刀引入线属机辆段并由其负责维修。
以电源开关为界,电源引出线及接入配线、设备均属电务段并由其维修。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证无线列调的正常使用,加强管理工作,设备应定单位、定工种配发和更换,每一电台均应标明单位和编号,双方均应建立设备台帐,以便分析每一电台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进行故障情况的比较。
第二十七条 无线便携设备使用满6年后,由电务段报公司申
请报废。
第五章 机车检修时无线列调拆装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机车入段定修前,由机辆段技术室通知电务段调度,电务段进行无线列调月检查试验。
第二十九条内燃机车中修、大修时,机辆段必须提前两天将机车号、入库日期通知电务段调度,电务段按通知日期在库内将机车
无线列调全部拆除。
未执行以上要求,造成设备遗失或损坏的,应
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内燃机车修竣后,由机辆段通知电务段调度。
电务段从通知之日起,最迟在次日18点前恢复机车无线列调,并将设备检测合格证交给机辆段技术室验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