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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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规划工程建设类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渝三峡后续发〔2013〕20号)、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移发〔2013〕6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渝移发〔2013〕10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工程建设3000万元以下县级实施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参与单位确定(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及监理等参与单位的确定凡是纳入我县三峡后续工作年度计划的新建工程类建设项目,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及监理等工作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制定招标方案,经县发改委批准后实施。

单项合同估价2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业主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单位的确定。

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移民局配合,县监察局监督,建立参与三峡后续规划实施项目可研报告咨询单位库,以抽签的方式确定3家及以上咨询单位后,由项目业主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咨询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石柱府办发〔2020〕103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0日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为加强暴雨灾害风险管控,预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统筹片区、有序治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风险区划我县山地立体地形显著,县内中小河流众多,暴雨是我县汛期自然灾害最主要的致灾因子。

暴雨具有雨量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强的特点,常常诱发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我县近十年年均降雨量和暴雨出现的次数,确定致暴雨灾害危险性因子、孕灾背境、受灾体易损性等区划因子,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为单元,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进行暴雨灾害风险区划。

具体划分如下(详见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一)高风险区为:河嘴乡、临溪镇、大歇镇、龙沙镇、桥头镇、南宾街道、三河镇、六塘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新乐乡、黄鹤镇、龙潭乡、马武镇15个乡镇(街道)。

(二)较高风险区为:西沱镇、黎场乡、王场镇、王家乡、鱼池镇、石家乡、万朝镇、悦崃镇、中益乡、沙子镇、万安街道、下路街道、枫木镇、三星乡14个乡镇(街道)。

(三)有一定风险区为:沿溪镇、黄水镇、冷水镇、三益乡4个乡镇。

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二、管理网格为实现各级暴雨灾害风险管理无缝衔接,切实推进灾害预防责任下沉,确保履职到位,全县建立四级暴雨灾害风险监管网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9.12.01【实施日期】2009.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和新闻频道相继播放了《三峡库区污染调查》和《三峡水污染》专题片,就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部分区县(自治县)存在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处理能力闲置、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沿江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长江及次级河流等问题进行了报道。

为确保我县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三峡库区是全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和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区。

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南水北调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

近年来,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生活污染、工业污染、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当前,我县主要干流水质稳定,但部分乡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能力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石柱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为按期完成我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搬迁任务,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2007〕7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石柱府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一、二三期搬迁避让项目概况我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共11个,其中二期项目共7个,分别是石梯子滑坡、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青杠林滑坡、周家院子滑坡。

二期治理改搬迁项目1个,为崔家岩滑坡。

三期项目共3个,分别是赵家危岩、王湾滑坡、堰塘湾滑坡。

搬迁总投资2726.64万元。

(一)已实施完毕项目:沿溪镇石梯子滑坡(348人)、崔家岩滑坡(176人)已完成搬迁,按本方案标准追加补助资金。

(二)未完工项目:黎场乡的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纳入此次继续实施搬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2•【字号】石柱府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日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为切实提升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聚力“风情土家、康养石柱”形象定位,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四个扎实”要求,按照“三大攻坚战”“九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抗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防治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二、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两个下降、两个提升、一个杜绝”目标,即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基层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能力持续提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建立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水旱灾害损失同比下降5%,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目标任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9.05.04【实施日期】2009.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64号)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抓紧做好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础数据收集工作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项目着眼于整合库区基础地理信息及经济社会专题信息,整合构建库区标准统一的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

项目的建成,将为库区发展提供全面的地理空间信息支撑,对统筹城乡改革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此次数据组织和报送工作是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为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提供可靠、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

二、落实责任,及时做好数据报送工作此次数据组织和报送工作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分布散,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县规划局。

同时,要按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明确的内容在6月20日前将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电子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报至县规划局编制科(数据报送及咨询联系人:郭孟召、王东,联系电话:73376515,传真:73338500)。

对上报出现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的,以及由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石柱县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二○○九年五月四日附件:石柱县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7〕6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7〕6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7〕6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5日石柱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石柱县地处川东褶皱带的东缘部分,地势东高西低,七曜山背斜、石柱向斜、方斗山背斜、西沱向斜呈北东—南西向近似平行排列纵贯全境,地表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地形起伏大、沟谷切割强烈,岩土体结构及地质构造复杂,是重庆市地质灾害高发区县之一。

我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既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控制,同时又与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密切相关。

综合分析近年规律,预计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水库蓄水、边坡及地下工程开挖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略与常年持平。

从空间上看,马武片区、临溪片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将略高于常年,其余地区与常年接近;从时间上看,汛期区域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将可能继续诱发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从规模类型上看,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规模类型以中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以不合理切坡、加载诱发的不稳定斜坡失稳为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
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程序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10]200号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28
【实施日期】2010.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程序的通

(石柱府办发〔2010〕2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前,全县已进入汛期,各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有发生。

因部分乡镇仍存在灾情险情信息沟通不够、统计口径不一致、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更好地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81号)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石柱县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9〕29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重庆市三峡地
防办关于制定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程序的通知》(渝三峡地防办发〔2010〕10号)要求,确保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畅通,决策及时,预警和应急工作到位,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3日石柱县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67号),切实加强我县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和管理,维护三峡水库运行安全和生态安全,有力推进库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主题年活动方案》(渝移函〔2013〕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开展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主题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一)活动时间: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

(二)活动范围:西沱镇、沿溪镇、黎场乡。

二、活动主体及主题(一)活动主体:主题年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库区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库区群众广泛参与。

(二)活动主题:“强宣传、治八乱、保库容、促生态”。

三、活动主要内容(一)开展宣传教育。

开展《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67号)宣传、教育和普及,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消落区保护和管理责任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落区保护与管理,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关心消落区保护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4.08•【字号】•【施行日期】200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2008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4起,其中新发生9起(3起排危治理,1起搬迁避让,5起全测群防),原灾害加剧5起,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由于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灾害性天气增多,爆冷暴热、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增大,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因此,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减轻灾害损失,有效维护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预测(一)降雨及地震预测据县气象局预测,我县2009年全年平均气温16.5℃,年降水量为1150毫米左右,同比略有增长。

主汛期(6月-8月)降水量430-540毫米,略偏多,6月上、中旬有绵雨,7月以干旱为主,局部有暴雨过程,8月-9月以后降雨略偏少,盛夏期间有2~3次左右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从1959年至今,我县曾发生10次4级以下小地震,三峡水库和藤子沟电站、龙池坝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期预测汛期(4月-9月)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防范期,各类对地质环境扰动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防范期为整个施工期。

由于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其中以危岩崩塌及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

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地质灾害无汛期”的观念,绝不能放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石柱县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冉茂忠(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汤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成群(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曹邦兴(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谭新生(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郭先文(县政府副县长)杨学春(县政府副县长)黄淑英(县政府副县长)林翔(县政府副县长)张乾方(县政府副县长)张永红(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成员:陈以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彭德金(县委研究室副主任)刘长胜(县发改委主任)简阳(县经贸委主任)汪万德(县农办主任)周华榕(县财政局局长)秦伦仕(县民政局局长)江再红(县劳动保障局局长)冉启智(县国土房管局局长)李光奎(县科委主任、县地震局局长)刘剑(县规划局局长)李春玲(县招商局局长)谭春晓(县建委主任)谭中长(县教委主任)皮昭德(县文广新局局长)何西华(县卫生局局长)冉春东(县环保局局长)谭斌(县交通局局长)周义(县移民局局长)马培华(县旅游局局长)向东(县水务局局长)向炳成(县农业局局长)陈林(县林业局局长)雷云华(县畜牧局局长)周洪(县辣椒办主任)罗先贵(县商委主任)江健(县统计局局长)杜旭明(县残联理事长)荣瑞(县气象局局长)张晓康(县公安局副局长)谭燕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云胜(县发改委副主任)周强(县对口办副主任)谭德清(王场镇党委书记)陈光辉(沿溪镇党委书记)周成宏(黎场乡党委书记)冉海清(万朝乡党委书记)阮斌文(西沱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移民局,负责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由周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云胜、周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30日石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县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对受灾群众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石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风雹、雪、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响应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3.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救助、灾民自救,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7.29•【字号】石柱府发[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石柱府发〔2012〕10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精神,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县地处四川盆地东部盆周山地,境内山岭连绵、沟壑纵横、坡陡谷深,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是重庆市地质灾害多发区县之一。

截至目前,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526处,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威胁群众8000多户35000多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决定》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决定》内容,准确把握《决定》要求,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把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保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科学规划,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

二、把握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指导思想。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资料管理
【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09]272号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11.16
【实施日期】2009.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石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能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审议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分析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研究和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召集和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依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妥善做好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石柱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9.09.24【实施日期】2009.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石柱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重庆库区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6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65号)和市政府召开的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据市气象局预测,9月19日至10月30日,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范围内有7次降雨天气过程,局部地区可达暴雨,降雨量为160~180mm,较常年同期略偏多,这一时段正是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期,两项因素叠加,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因此,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责任重大。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绝对避免人员伤亡,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全力维护库区社会稳定,确保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圆满成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九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已纳入全市非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搬迁避让项目。

为按期完成该项目的搬迁任务,确保涉灾农户的安全,特制定本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王家乡崩土坎和石家乡石院子滑坡搬迁避让项目搬迁避让方案由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编制,经市国土房管局地环处及专家组审查并下达投资计划,搬迁整治共128户,总人口506人。

其中搬迁103户、402人(王家乡崩土坎83户、316人,石家乡石院子20户、86人);整治25户、104人(石家乡石院子)。

二、项目补助标准及资金安排项目搬迁人口根据上报时户口、土地承包人员、实际居住人口等情况确定,人口以市国土房管局批准核定为准。

执行标准为:户平补助1800元,并在此基础上人平再补助500元。

王家乡崩土坎滑坡搬迁项目:该项目涉及83户、316人,其中,已安置62户、242人,未安置21户、74人,户数补助费小计14.94万元(县财政已拨款9万元,县民政拨救济款4.5万元,其中5.45万元用于其它灾害点搬迁补贴,8.05万元用于搬迁户补贴,应扣减8.05万元),人口补助费小计22.69万元,王家乡搬迁费为37.06万元,扣减原财政、民政已拨资金,实为23.56万元;王家乡龙角坝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8.75万元;乡政府管理费2.5万元;王家乡崩土坎滑坡搬迁总费用为33.94万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建峰化工“3·2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松藻同华煤矿“5·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武隆“6·5”山体滑坡灾害、“8·3”暴雨洪灾等多起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给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及时总结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级分类开展分析评估工作按照《石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等要求,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开展分析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对牵头组织或参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分析评估工作要在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并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同步进行。

二、分析评估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

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类型、性质、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影响范围以及处置措施与结果等。

(二)应急处置评估。

围绕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总结主要做法、特点和规律,查找突出问题,反思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分析评估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依托评估机构和专家,确保分析评估及时、全面、准确和深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2.06.26
•【字号】石柱府办发[2012]159号
•【施行日期】2012.06.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抗震防灾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2〕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黎伟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光奎县科委主任、县地震局局长
成员:刘邦武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兴德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马晓梅县科委副主任
崔发银县规划局副局长
马志勇县城乡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震局,由马晓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3
【实施日期】2010.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
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三日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为确保三峡工程石柱库区(以下简称库区)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移民工作
重心由“搬得出”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转移,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市政府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20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最好的效果”,如期完成库区移民“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并达到三峡工程初步设计进度要求。

二、工作时限
201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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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18
【实施日期】2009.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石柱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为按期完成我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搬迁任务,现根据《地质灾害防
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2007〕7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石柱府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二三期搬迁避让项目概况
我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共11个,其中二期项目共7个,分别是石梯子滑坡、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青杠林滑坡、周家院子滑坡。

二期治理改搬迁项目1个,为崔家岩滑坡。

三期项目共3个,分别是赵家危岩、王湾滑坡、堰塘湾滑坡。

搬迁总投资2726.64万元。

(一)已实施完毕项目:沿溪镇石梯子滑坡(348人)、崔家岩滑坡(176人)已完成搬迁,按本方案标准追加补助资金。

(二)未完工项目:黎场乡的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纳入此次继续实施搬迁。

(三)二次移民搬迁项目沿溪镇赵家危岩(83人)已完成搬迁,沿溪镇配合县移民局将资料移交县国土房管局,县国土房管局将资金划转县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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