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论文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第一篇: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摘要]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如何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立足司法实践,从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来的特点入手,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据以提出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对策,目的是动员全社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对策综合治理研究[目录]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这一严峻现实已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
仅据保定市两级法院统计,1990—1994年五年间共判处青少年罪犯1651名,1995年至2000年五年间,判处青年罪犯2330名,2000年至2004年间判处青少年犯罪4352名,后五年的增长的幅度竟达41%。
以上情况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青少年犯罪集中表现为几个类型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中,侵犯财产型犯罪,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和流氓犯罪占有较大比重。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1990年至2000年,全省法院判处的青少年罪犯中,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罪犯,占到了总数的70%多。
此外,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流氓犯罪的人数也分别占到了总数的9.3%、7.5%、1.4%。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且罪犯年龄趋于低龄化近些年来,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势头,如秦皇岛市海港区1993至1998年11月份,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涉及罪犯134人。
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范文模板
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范文模板引言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机制和犯罪预防的学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的范例,帮助学生理解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和论文写作结构。
研究背景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城市地区的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犯罪原因和机制,以期提供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对于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揭示犯罪的根源和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探讨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为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了解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前沿动态。
通过案例分析,深入剖析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大量的数据,对犯罪问题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研究结果与讨论经过对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城市化进程对犯罪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地区的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2.社会经济因素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与犯罪率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3.社会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管理犯罪。
警察力量的增加、社区治安的加强等举措可以显著降低犯罪率。
在讨论部分,本文进一步分析了研究结果的意义和现实应用。
同时,对于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增加警力投入,加强社区巡逻和治安巡查,提高犯罪的侦查和打击效果。
2.提高城市居民的经济福利和生活质量,减少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现象,以降低犯罪率。
3.加强社会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现象和风险的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结论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本文揭示了犯罪的根源和背后的原因。
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分享与讨论
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分享与讨论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学领域,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分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动机和影响因素,旨在深入了解犯罪现象并为犯罪预防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分享一个犯罪心理学范文,并对该范文进行讨论和分析。
范文如下:标题:犯罪心理学研究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探讨了其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深入的了解罪犯心理的机会,同时也为有效预防和治理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借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我们可以制定出更加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提高社会安全水平。
1. 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框架犯罪心理学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框架主要包括罪犯心理特征、犯罪动机和犯罪环境等方面。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形成机制。
2. 犯罪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犯罪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通过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和动机,从而识别潜在的犯罪者。
例如,一些心理特征如冷漠无情、行为冲动等可能与犯罪行为有关,这些特征可以作为预防措施的参考因素。
其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预防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比如,一些研究表明,家庭教育环境和人际关系问题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关联。
因此,通过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和加强人际关系建设,可以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另外,犯罪心理学也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犯罪事件的心理动机,从而更好地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
通过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干预和治疗工作,防止类似犯罪事件的再次发生。
3. 犯罪心理学应用的案例分享为了更好地展示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我们分享一个成功案例:某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项目。
该项目利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对当地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犯罪学论文性别与犯罪
犯罪学考核论文:性别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班级:电气091姓名:***学号:************2010.4.18摘要:自古以来,犯罪一词几乎只是作为相对男性而言,解释男性行为的。
即便有极少数女性犯罪,也被定性为其具有男性特征。
法律界一直缺乏对女性犯罪的关注。
犯罪的性别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呗忽略。
二战以来,随着女性参与和从事社会事务的机会不断增大,女性犯罪也在逐渐增多。
但男女犯罪比率的差距依然差异很大。
因此,我认为,男女的性别因素,对犯罪发生的频率、性质、心理和后果由着很大的关联。
关键词:犯罪,性别,差异,特征正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现象呈现了许多新的规律的特点,而女性主义犯罪学也从上世纪末开始逐渐被提及和关注。
社会的复杂性,导致了矛盾的多样性,进而滋生为犯罪。
现代社会犯罪学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化、专业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由于性别差异而造成的犯罪差异的研究话题,越来越被社会学界重视。
除了本身的高学术价值原因外,其还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早在1899年龙勃罗梭对女性犯罪人做人类学分析开始,就引起了有关学者们的注意。
此后各国的犯罪学家、社会学家从各自学科的角度出发,对女性犯罪及男女两性犯罪的异同进行研究和探讨,其中德国犯罪学家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在《犯罪学》一书中,就犯罪的性别问题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和深入的研究。
我国法律界和犯罪学很多专家也对这方面有着不同的探讨。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不仅可以为按照社会群体的性别组织社会预防,而且也是贯彻刑罚个别化原则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用科学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性别因素对犯罪的影响的研究当中。
一、男女性别特征的对比1,女性思考问题总是比较细腻,总是把能够想象的各种备选取方案加于比较,总是把影响自己决择的因素全部纳入自己理性的视野加于考量与权衡。
因此她们的思考富有极强的慎密性。
与此同时女性具有丰富的感情性,自然把家庭看得比较重。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摘要犯罪对策有其理论渊源,根据社会现状可将犯罪对策分为犯罪预防和犯罪惩治两大部分,本文通过对犯罪对策作宏观上的论述,对几中学说作简要分析,并以此构建犯罪学宏观对策理论体系。
关键词犯罪对策犯罪预防犯罪惩罚一、理论源流犯罪对策一般可分为预防犯罪和惩罚犯罪两部分,前者是防患于未然,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后者是整治于已然,但凡有“报应论”和“救治论”两种论调。
早期学者受同态复仇理念之影响颇深,多持“报应论”;而晚近学者则多持“救治论”。
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惩罚犯罪持“报应论”的观点;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则进一步将其发展为“道义报应主义”,他指出:“法院的惩罚绝对不能仅仅作为促进另一种善的手段,不论这是对犯罪者本人或是公民社会都是如此。
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只是由于一个人已经犯了一种罪行,才加刑于他。
”古希腊伟大的先哲普罗泰戈拉已经十分前瞻地指出“一般预防”的重要性,他说:“谁要是以理智来处罚一个人,那并不是为了他所犯的不法,因为并不能由于处罚而使已发生的事情不发生。
刑法应该为着未来而处罚,因此再不会有其他的人,或被处罚者本人犯同样的不法行为。
”在古代,即使主张犯罪预防,也多以特殊预防为主。
贝卡利亚对此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与论证,并简洁明了地提出了“双面预防刑法目的观”。
他明确地说道:“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的人再使社会遭受到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至此,普氏的一般预防论已得到了较好的修正,并已显得相当完善。
近现代功利主义学派代表边沁认为:“刑罚的目的仅是预防犯罪而已。
”其实这是一种偏狭的功利性的目的论,从犯罪对策之角度而言,笔者认为仅有刑罚是远远不够的,而刑罚之目的也不仅仅是纯粹地为了预防犯罪。
费尔巴哈从犯罪原因论入手,①阐述了他个人的犯罪对策。
费氏的刑事政策思想其实是一种禁欲主义思想,根据其理论,即应广泛适用自由刑,限制犯罪人的活动空间并对其心理(精神)施压,②消除其可能犯罪之一切条件(包括其犯罪欲念),必要时还应禁锢犯罪人之思想自由。
犯罪学论文(基于弗洛伊德理论对累犯问题以及族群犯罪问题的建模分析)
二、累犯
1.关于累犯的数学模型
1.1定义与符号说明
好人:犯罪概率为p,其中p<0.5;
坏人:犯罪概率为q,其中q>0.5;
事实上,如果评判罪人的非罪人使用上面的模型,那么他们会得出罪人必然会继续犯罪的概率极高的结论。那么,长此以往,社会对罪人的排斥将会加深,罪人与社会的隔间也会拉大,罪人将会进一步沦落到社会的边缘。罪人所受到的惩罚,事实上远远大于法庭的刑罚。
我们再从罪人的角度来看。如果罪人对自身使用上述模型,那么必然会否定自己。加之社会对其的“惩罚”过大,将会使得其形成更强的“超我”。一旦这种超我形成,加上人的追求超越的本性,罪人必然会认定其他人正常的行为是“犯罪”,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当他再次把上面的模型套用到其他人身上时,就会认定他人是邪恶的。再进一步,当其将模型套用于全社会时,就会认定社会上,大部分人(占比1- )是邪恶的。如此,他的报复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这种逻辑下,似乎应该是犯错的人注定是不可自拔的“坏人”,其将会陷入无穷的高犯罪可能性而无法自拔。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 变大,但不会为1,即,不可能是百分之百会再次犯罪。
同时,本模型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在讨论两次犯罪时,假定了p、q是不改变的,即作为好人,其犯罪的可能是不变的。然而,p,q究竟是社会的平均现象,还是某个人的个人现象?这一点并没有指出。同时,若是搞清了是社会平均现象,还是个人现象,那么也会产生问题:1.如果是社会平均现象,那么显然可以解决p,q随时间变化这个问题。但是,在公式(1)与(2)中将社会平均现象加诸一人之身,是否会犯因为社会公共交通平均停车间隔(两次停车之间所间隔的时间,即开车时间)是多少,就把某辆车的停车间隔在出厂时就设定为多少,而不论它是否面前有一个行人这样的错误呢?2.如果是个人现象,那么,上述1.中的错误是可以避免。但在两次犯罪时间内p,q不变是否又过于理想化?
犯罪心理学方面的论文(2)
犯罪心理学方面的论文(2)推荐文章军校学员心理学论文热度:课堂教学中的心理学应用论文热度:有关心理学的论文例文热度:教育心理学问题探讨论文热度:教育心理学问题探究论文热度:犯罪心理学方面的论文篇二《职务犯罪心理分析》摘要:目前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从心理形成进行分析,主要是医务个人和集体犯罪心理结构以需要为基础不断发生蜕变,从正常心理因素逐渐蜕变成畸形心理要素。
针对各种犯罪诱因,应该从内外两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心理之生成,增加医务人员超我的监控职能,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廉洁自律能力;重视医务人员合理需要的解决,并加强其应对挫折感的教育等。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医疗系统;经济犯罪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人多发生在30岁至60岁之间,按照心理学之原理,“这一时期多已成家立业,自我意识成熟,身心已趋稳定,是获得亲密感避免孤独感,获得创造力,避免‘自我专注’的重要时期,所以一般较难形成犯罪心理,其犯罪行为也大大减少。
”然而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却有增无减,本文拟探讨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个体以及群体的心理生成机制。
寻求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人的深层次的犯罪心理,从而为职务犯罪防控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医疗系统心理分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属于白领犯罪,犯罪行为人多是知识分子,从事社会体面行业,行为人实施犯罪,一经发现则会使其生存依据遭受严重之威胁,实属得不偿失,所以职务犯罪应该为有理智之人所不愿从事的行为。
然而,近年来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却呈现出增长态势,笔者认为有必要探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轨迹,真正找寻到此类犯罪的心理防控策略。
(一)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心理分析的必要性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作为社会现象之一种,其犯罪原因与犯罪之个人差异有关,所以,对医务人员个人心理差异之检讨,有助于犯罪原因之了解。
1 中国现状使得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心理分析成为必要。
当代中国,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防治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现象,刑法规定及刑罚惩罚越来越严厉,但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整体趋势也越来越严重。
浅论犯罪学方法论
浅论犯罪学方法论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及其原因的学科。
作为一门学科,犯罪学的方法论是关于如何研究和理解犯罪现象和其产生机制的理论和方法。
犯罪学的方法论主要包括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两种方法。
定量研究是以测量和统计数据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通过收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者可以得到关于犯罪现象的客观信息和普遍规律。
定量研究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实验研究和案例分析等。
问卷调查是常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之一、研究者通过发放问卷来获取受访者的观点、态度和行为,从而探索犯罪现象的原因和特征。
问卷调查可以收集到大量的数据,并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得到犯罪现象的普遍规律。
然而,问卷调查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问卷设计不当、样本偏倚等问题,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研究是另一种定量研究方法。
研究者可以通过实验控制和改变独立变量,并观察其对因变量的影响,从而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和机制。
实验研究可以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提高研究的内部效度,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对实验设置的限制、人为因素的影响等。
案例分析是一种以实际案例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研究者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深入的观察和分析,了解犯罪现象的具体特征和背后的原因。
案例分析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犯罪现象的个案情况,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个案的代表性、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等。
与定量研究相对应的是定性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深入访谈、观察和文献研究等方式,获取关于犯罪现象的主观信息和个案描述。
定性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了解犯罪现象的背后原因和相关因素,发现犯罪现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但定性研究方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样本不够大、研究结果的一致性等。
犯罪学的方法论需要综合运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两种方法。
定量研究可以提供客观的信息和普遍规律,定性研究可以提供深入的理解和个案描述。
通过综合使用这两种方法,研究者可以全面掌握犯罪现象及其原因,为犯罪预防和治理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参考。
犯罪学的论文范文
犯罪学的论文范文标题: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摘要:心理罪犯清醒度是犯罪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
本论文旨在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首先,我们将介绍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并分析心理罪犯清醒度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最后,我们将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
通过本论文,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对心理罪犯清醒度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犯罪行为的理解。
关键词:心理罪犯清醒度,犯罪行为,评估方法,犯罪防范,犯罪惩罚引言:心理罪犯清醒度是指个体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的精神状态的一个度量。
它是犯罪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理解犯罪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罪犯清醒度的高低可能会对犯罪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对于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入手,深入探讨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此外,本文还将讨论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以期为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1.1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1.2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分类1.3心理罪犯清醒度的评估方法二、心理罪犯清醒度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2.1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频率之间的关系2.2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之间的关系2.3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模式之间的关系三、心理罪犯清醒度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3.1选择性注意和感知3.2决策和冲动控制3.3行动执行和后顾之忧四、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4.1犯罪防范策略的制定4.2犯罪惩罚的科学与人性之间的平衡结论: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
它不仅与犯罪行为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相关,还影响着犯罪行为的模式。
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心理罪犯清醒度通过选择性注意和感知、决策和冲动控制,以及行动执行和后顾之忧等方式发挥作用。
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
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一:大学生盗窃心理的成因、影响及措施摘要:大学是大学生树立人格、培养能力、获得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在大学中我们会发现身边有很多学生有一些不好的行为那就是偷盗。
为了让大学生不犯这些错误,进一步提他们的素养,本文将从对大学生盗窃心理因、影响及措施进行浅析,希望对我们女大学生有更大的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盗窃;成因;影响;措施一、探究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一般以非暴力为主,尤其是盗窃行为比较严重。
对偷盗者而言,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东西更多,同时也给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留下了很多污点。
那造成学生进行偷盗的原因、影响有哪些呢?家庭、学校、社会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给予帮助和指导呢?二、大学生课偷窃的成因一社会原因1,大学生正处转型期,不良人际关系的交往。
大学生才从紧张的高中时期升入相对比较宽松的大学环境,人际关系还难以处理的很好,有时会不小心结交不良人群。
其价值观和思想就会有相应的改变扭曲,遇到适当的时机就会进行一些非暴力的犯罪,比如偷盗等。
2,不良的文化影响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使在校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热衷高消费。
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难以满足高消费需求。
于是,一些大学生们便滋生了通过非法手段盗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想法。
3,,不良的家庭教育。
家庭环境是对人的个性的形成进行启蒙教育的最佳场所,也是塑造性格的最佳环境。
如果家庭没有正确教育孩子,家长本身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很容易去偷盗他人的东西。
4,一些大学的校园安全系数赶不上扩招的步伐。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管理层面漏洞百出。
学校的物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助学制度,使得一大批学生有可能的经济问题得不到解决。
加之学校不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主观心理原因1,从众、贪慕虚荣的性格缺陷当今社会攀比之风盛行,很多学生会为了追求时尚不惜大手大脚的花家里面给的钱。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摘要犯罪对策有其理论渊源,根据社会现状可将犯罪对策分为犯罪预防和犯罪惩治两大部分,本文通过对犯罪对策作宏观上的论述,对几中学说作简要分析,并以此构建犯罪学宏观对策理论体系。
关键词犯罪对策犯罪预防犯罪惩罚一、理论源流犯罪对策一般可分为预防犯罪和惩罚犯罪两部分,前者是防患于未然,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后者是整治于已然,但凡有“报应论”和“救治论”两种论调。
早期学者受同态复仇理念之影响颇深,多持“报应论”;而晚近学者则多持“救治论”。
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惩罚犯罪持“报应论”的观点;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则进一步将其发展为“道义报应主义”,他指出:“法院的惩罚绝对不能仅仅作为促进另一种善的手段,不论这是对犯罪者本人或是公民社会都是如此。
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只是由于一个人已经犯了一种罪行,才加刑于他。
”古希腊伟大的先哲普罗泰戈拉已经十分前瞻地指出“一般预防”的重要性,他说:“谁要是以理智来处罚一个人,那并不是为了他所犯的不法,因为并不能由于处罚而使已发生的事情不发生。
刑法应该为着未来而处罚,因此再不会有其他的人,或被处罚者本人犯同样的不法行为。
”在古代,即使主张犯罪预防,也多以特殊预防为主。
贝卡利亚对此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与论证,并简洁明了地提出了“双面预防刑法目的观”。
他明确地说道:“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的人再使社会遭受到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至此,普氏的一般预防论已得到了较好的修正,并已显得相当完善。
近现代功利主义学派代表边沁认为:“刑罚的目的仅是预防犯罪而已。
”其实这是一种偏狭的功利性的目的论,从犯罪对策之角度而言,笔者认为仅有刑罚是远远不够的,而刑罚之目的也不仅仅是纯粹地为了预防犯罪。
费尔巴哈从犯罪原因论入手,①阐述了他个人的犯罪对策。
费氏的刑事政策思想其实是一种禁欲主义思想,根据其理论,即应广泛适用自由刑,限制犯罪人的活动空间并对其心理(精神)施压,②消除其可能犯罪之一切条件(包括其犯罪欲念),必要时还应禁锢犯罪人之思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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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专业论文摘要模板摘要:本文旨在提供一种犯罪学专业论文摘要的模板,以帮助研究者在撰写论文摘要时能够准确、简洁地表达研究内容和结论。
犯罪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对于犯罪现象的研究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摘要模板将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以期为犯罪学专业论文的撰写提供参考。
关键词:犯罪学、论文摘要、模板1. 研究背景犯罪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致力于研究犯罪现象的成因、特征和预防控制等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对于犯罪学的研究也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犯罪学领域的某一具体问题,以期为犯罪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支持。
2.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犯罪学领域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和机制,为犯罪学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应用提供有益的参考。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和实证研究的分析,本研究旨在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犯罪行为的成因是什么?(2)犯罪行为的特征有哪些?(3)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3.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文献综述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梳理和总结了犯罪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理论观点。
其次,通过实证研究,采集了一定数量的犯罪案例数据,并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比较研究。
最后,通过对文献综述和实证研究结果的综合分析,得出了本研究的结论和建议。
4. 研究结果通过对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分析,本研究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1)犯罪行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体因素、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等。
(2)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特征,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和犯罪后果等。
(3)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策略,包括教育、法律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措施。
5. 结论本研究通过对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分析,揭示了犯罪行为的成因和特征,并提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的建议。
犯罪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对于犯罪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对犯罪现象的认识(小论文)
对犯罪现象的认识人们经常说犯罪是一种社会病态现象,是社会顽症。
要治理犯罪,就像治病一样,要“对症下药”。
“对症”就是找准犯罪原因,“下药”就是找出预防措施,而这里的“症状”就是犯罪现象。
犯罪现象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素材和出发点。
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称。
笔者就犯罪现象所具有的特性在此进行浅析。
犯罪现象具有社会性、法律性、历史性和时空性。
1.社会性(1)从犯罪原因的角度,犯罪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病态现象”,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所决定的。
这些社会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思想道德、文化法制等因素。
(2)从犯罪对象的角度,犯罪破坏的是社会关系。
马克思:“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
统治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关系,犯罪从根本上讲是侵害了某一社会关系。
(3)从危害后果的角度,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社会危害性”。
2.法律性恩格斯:“法律是对一定社会秩序的确定和维护”,而“蔑视社会秩序的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
具体讲,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现象。
它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律的消亡而消亡。
非法律意义上的,即道德层面上的侵害行为,在人类社会中自古就有,也会始终存在下去,但它同犯罪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
3.历史性犯罪现象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在一定社会历史进程中产生和发展,又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消失(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4.时空性(1)时间性犯罪现象是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称。
即犯罪现象在一定时间内表现出一定规律性。
①不同历史时期特征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由于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社会阶级结构不同,罪名的定义和罪种的产生发生变化,法律规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所不同,因而犯罪的质和量也不经相同。
②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性由于犯罪现象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的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犯罪现象的质和量也有很大的不同。
犯罪学
透过影视、新闻等文学艺术作品谈现代犯罪问题
——《犯罪学》论文
201111384 11国贸3班朱子心在这一学期,因为个人的兴趣而选择了《犯罪学》这一门课,在这三十多节课里,老师主要以电影和时事新闻两种比较生动形象的形式辅助教学,也让我记忆比较深刻。
而今天,我就想用我在这十几周里接触到的一些内容谈谈现阶段我对犯罪的看法。
对于我们来说,犯罪这一个概念或许并不生疏。
从小时起,或是父母或是老师就教育我们,不能拿别人东西,否则就是犯罪,就会有警察前来处置我们。
这大概就是我们童年对于犯罪最深刻的印象了。
到后来长大以后,逐渐在一些警匪片中认识到了有“私闯民宅”这样一种违法行为,于是便整天将其挂在嘴边。
和朋友闹别扭时便又多了一个“理由”将其赶走。
现在想想,倒也真是可笑。
直到上了初中以后,开始正式接触相关的内容,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犯罪。
在我国刑法里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此,这里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概念——违法。
在过去的很多时间里,我们对于违法和犯罪都没有明显区分,甚至有时会等同。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违法有多种,而其中的刑事违法才属于犯罪。
在这十几周的课程中,老师大多数时间所讲述的犯罪都会涉及到贩毒吸毒,尤其是所放映的几部电影。
青少年犯罪心理论文2000字
青少年犯罪心理论文2000字青少年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青少年犯罪心理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犯罪心理论文2000字篇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探究》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从最本源的解决方法和研究途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校园环境作者简介:吴珊,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指14—25岁这一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这个定义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我国刑法对不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做了相应较轻的刑事处罚的规定。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一)家庭教育不当青少年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不当是造成其犯罪的一个重要成因。
家庭环境不利用于青少年的情况:父母忙于工作忽略孩子,很少与孩子沟通,或父母感情不和,经常吵闹,甚至离婚等,这些都是孩子成长路上的障碍;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溺爱孩子,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偏激;奉行棍棒政策,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放任孩子,易使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监护,造成性格孤僻冷漠,经不起诱惑,沾染不良习气,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校园环境青少年时期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老师、同学、朋友,都对青少年的成长、成熟起到重要作用,老师在从教过程中体罚学生、不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很多老师不喜欢、排斥、甚至责骂成绩不好、调皮的学生,久而久之,会给一些学生心目中蒙上一层影阴,随着不断积聚这种不被重视,被忽视和被排挤的情绪后,引发犯罪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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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整体犯罪呈现增长的状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14.8%,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经济危机、贫富差异过大等等,但这其中,家庭教育也同样是不容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作为人们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对人们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然对犯罪预防也启到关键作用。
关键词:犯罪家庭教育犯罪预防论家庭教育与犯罪预防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14.8%,其中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都有上升,其中纵火案件上升26.4%,强奸案上升 11.4%,盗窃和抢劫案件上升了16%,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整体犯罪率的处于上升状态,与此同时我们中国现在青少年犯罪更是呈现令人担忧的增长趋势,并且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也逐渐增多。
有关专家分析,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
介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来,因为对于涉世还不深的青少年以及未成年来说,他们主要接触的就是自己的家庭,于是这些犯罪行为当然主要也是受到了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总结其毕生教育经验后指出:“人生最重要的习惯、倾向、态度等多半在六岁以前养成。
幼儿期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
”而对这一时期的儿童来说,家庭是主要的生活空间,家庭教育是他们所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育形式。
因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是其智育、德育培养的奠基石,对其未来的成长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同样对犯罪预防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对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家庭教育会通过“行为暗示”影响一个人对社会公德、好与坏的评价方面的认知,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影响巨大。
父母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生活方式甚至动作姿势,对于孩子的思想作风、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模仿。
如果父母在这方面做得好,孩子看得见,学得着,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会受到良好的影响,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反之,对孩子则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使孩子也逐渐把不良行为当做正常的行为,并且学会这些而渐渐使孩子产生错误的道德标准,以后做事都会以这个错误的标准度量自己的行为。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
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
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这样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却还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恋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
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别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是一个受父母非法行为影响而产生错误价值观的例子,因为从小就在这样的家庭里面长大,他不会觉得偷东西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而是一种可以得到父母夸奖的令他感到光荣的行为,于是一次又一次胆子变得越来越大,最终刚走上了无法回头的犯罪道路。
张某是一个可怜的人,可怜的是因为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他自己却无法选择在什么环境中长大,如果在张某小的时候父母能予以正确的行为影响和激励,在他第一次偷拿别人东西的时候家长说的不是“干得好”,而是正确的教育甚至或是训斥,如果在他偷东西得手后父母没有夸奖他护家,而是告诉他这种行为是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家庭教育使一个人的道德观的扭曲,使得本来会是一个前途光明的人最终变成阶下囚,由此可见父母行为对孩子终生的影响有多么巨大。
良好的家庭教育确实会使社会避免很多这样的不幸,总体的犯罪数量也就自然会减少。
二、家庭教育在对人们心理教育、人格塑造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在现代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在浮躁与欲望的社会背景下越来越偏重于孩子的智力发展,这是家庭教育认识中一种严重的偏差。
纵观人类历史,绝大多数的成功者、被人们敬佩与记住的人一定是有人类最基本的情感,他们有责任感,有同情心,有博爱,他们能自制,能付出,能够与人合作,而反观那些犯罪分子,这些品格是他们极其缺失的。
而责任、自制、合作、付出等均为人的性格,不属于智力的范畴,而这些性格就是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培养的。
二次大战时,一位集中营幸存的中学校长曾写给所有老师们一个请求,这也是所有家长们应该听到的话:“请帮助我们的学生成为具有人性的人,你们的努力绝不可以制造出学识渊博的怪物,多才多艺的心理变态狂,成绩优良却杀人不眨眼。
读、写、算只有在能使我们的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具有重要性。
”这句语重心长的话又再次强调了家庭教育对塑造品格的重要性。
如果一个人的性格有缺陷,那这个人对社会的危害可能就是巨大的。
2008年,在灵台县发生一起杀人案,一个40多岁的妇女被人杀死在家中,现场翻动比较乱,谁都不会把一起杀人案件和一个13岁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
这个小男孩平常就不好好学习,经常在村子里小偷小摸,而且报复心极强,受害人和他家是邻居,两家经常闹纠纷,他便怀恨在心。
有一天晚上,这个小男孩趁受害人一人在家就翻墙过去,用自带的菜刀在受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砍死,并将房内衣柜打开翻乱,制造了一起盗窃杀人的假象。
虽然按法律规定小男孩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由于此案后果严重,最终小男孩被收容教养,送进了工读学校。
这里面的介绍的孩子就是一个心里不健全的人,脾气暴躁、自制力不强、报复心强等等的不良人格,父母没有好好对待孩子人格发展的问题,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家长能稍微注意这方面的培养,这场悲剧也不会发生。
有关教育人士分析,人的教育,尤其是在心理、性格、品德、求知欲、上进心等内在素质形成上,75%来自家庭教育,如果在家庭教育的阶段没有收到良好的指导与熏陶,就会走入歧途,最终可能引起各种犯罪行为。
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西方颓废思想也随之渗入进来,在这种情况之下,家庭教育为孩子巩固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综上所述,家庭教育在犯罪预防方面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是社会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坚固的防线。
三、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及时发现子女存在的心理问题,并及时疏导有助于孩子发展,并减少犯罪数量。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会遇见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的话,结果可能会很严重,以至于使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
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性,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滞后反应。
任何生命都是过程,任何过程都有开始,生命发展是轨迹式,人的命运取决于早期。
人的成长大致有三个时期,即1-6岁,6-12岁,12-18岁。
12-18岁时人已经进入青春期,其独立意识与逆反心态就决定了这一时期已经不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时期,所以,家教的最佳时期是12岁之前,即依恋期。
在依恋期中,1-6岁又最为关键。
由于人的心理发展具有逻辑的进程,所以,人在成年时出现的许多心理问题往往源于未成年。
发生在2007年美国大学校园的一起枪击案,枪手赵承熙的犯罪心理就属于在未成年时期(8岁)因幼年的生理问题给他造成的心理问题,以及移民等一系列问题而造成了心理创伤,而且因为父母后来的“随他去吧”的消极心理导致这种创伤无法得到解决,进而又导致他心理脆弱而在23岁无故杀人。
如果在他小的时候,他的父母能够及时了解他的心理变化,知道他你内心的想法,并及时解决那些小问题,就可以避免这一切的悲剧了,由此可见,在人们一生中,家庭教育在解决人们心理问题方面的巨大作用。
正是因为以上家庭教育对人们的三方面影响,确定了一个人的心理健康程度,进而决定了一个人面对事物的态度,也就决定了一个人在犯罪面前的自制能力,控制得当的话,当然就会避免可能发生的悲剧。
大量事实证明,家庭教育中,凡是家长对孩子的人格和品德教育抓得好、抓得及时的孩子就能健康成长;反之,孩子就可能出现问题,有的会违法违纪,有的甚至会犯罪。
曾经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大多数家庭教育出了问题,比如,15其持械斗殴事件犯故意伤害罪的青少年其中有12位家长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孩子,动辄拳脚相加;7位犯罪诈骗的青少年有6位家长不诚实;还有14名犯盗窃罪的青少年,其中有13位家长崇拜金钱,爱占小便宜。
由此可见,孩子性格和行为的扭曲,是直接受到家庭的影响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青少年步入人生社会的起点。
可以说,每个人的习惯兴趣、理想性格、礼仪道德、意志品质等等,都是首先在“家庭”获得熏陶和启迪的。
而搞好家庭教育,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国家兴盛发展的大事,因此,提高全民素质,预防犯罪就必须在指导和探究家庭教育上下功夫。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作为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一言一动,要观察孩子每一阶段爱好什么,与哪些朋友交往,进出哪些场所,穿着吃喝有何变化,还可以经常去学校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配合学校老师共同教育孩子,特别是节假日和课余时间,是未成年人出问题的敏感时期,家长一定要尽心管教好孩子,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方法引导孩子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样就能够把犯罪苗头消灭在摇篮里。
参考文献:《家长的位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王小春著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2010-02-25中国日报 2007-04-23《北京晨报》2007-01-11甘肃公安网甘肃省公安厅2005-09-19《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