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传染病是一种严重的健康威胁,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威胁程度和控制要求,因此,根据传染病的危害性、传播性、防治控制情况等因素,将传染病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具有非常高的危害性,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具有高度传播性和较弱的防治控制情况的传染病。
它们通常比较难以控制,并且可以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量人群感染,因而,需要根据疫情变化,采取紧急措施,有效地控制传播,减少社会影响。
常见的甲类传染病有:鼠疫、伤寒、瘟疫、白喉、流行性感冒、登革热、细小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艾滋病等。
乙类传染病是指具有一定的传播性和危害性,但其传播和控制能力较强,通常不会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量人群感染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的控制通常不需要采取太多的紧急措施,只需要合理的预防措施,如健康教育、健康检查、疫苗接种和合理的医疗管理等。
常见的乙类传染病有:流行性腮腺炎、肺炎、腺病毒性痢疾、急性出血性腹泻、日本脑炎、风疹、新生儿肝炎、伤寒菌的血清型肝炎、梅毒等。
因此,可以看出,甲类传染病具有高度危害性,传播性强,控制难度大,而乙类传染病具有一定的传播性和危害性,控制能力较强。
对于甲类传染病,应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传播;对于乙类传染病,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有效地降低传播的可能性。
2009版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套
2009版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作: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2009年10月出版16开精装全一卷光盘:0定价:298元优惠:180元..详细:.......................................... ...................................................... ............为了使读者查阅方便,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按国家法定传染病分类进行了汇编,分别为: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三部分组成。
可作为卫生防疫人员的培训资料,也可作为社会工作者防治活动中使用。
本书收录了2009年5月中旬以来发布传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0余项。
(一)甲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WS279-2008鼠疫诊断标准2.WS289-2008霍乱诊断标准(二)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WS286-2008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2.WS293-2008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3.GB17010-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4.GB15990-1995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5.WS213-2008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6.GB15999-1995丁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7.GB17011-1997戊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8.GB16394-1996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9.WS284-2008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准10.GB15983-1995麻疹诊断标准11.WS278-2008流行性出血热诊断标准12.WS281-2008狂犬病诊断标准13.WS216-2008登革热诊断标准14.WS283-2008炭疽诊断标准15.WS287-200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诊断标准16.WS288-2008肺结核诊断标准17.WS280-2008伤寒和副伤寒诊断标准18.GB16884-1997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标准19.WS214-2008流行性乙型脑炎诊断标准20.GB15998-1995百日咳诊断标准(三)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WS285-2008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2.WS270-2007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3.WS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4.GB17009-1997风疹诊断标准5.WS217-2008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2009版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为了使读者查阅方便,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按国家法定传染病分类进行了汇编,分别为: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三部分组成。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类疾病,其特点是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传染病,医学界对传染病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大类别。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三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
首先,甲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传播速度较快,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较高的致病性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通常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能够在人群中快速传播,并且会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甲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传染病的传播速度、传染病的传染性、传染病的致病性等方面。
在我国,卫生部门会根据这些标准对甲类传染病进行监测、报告和控制。
其次,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传播速度较快,但传染性和致病性较甲类传染病略低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传染病的传播速度、传染病的传染性、传染病的致病性等方面。
乙类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控制同样也受到卫生部门的重视,但相对于甲类传染病来说,其控制难度和风险略低一些。
最后,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传播速度较慢,传染性和致病性较低的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传染病的传播速度、传染病的传染性、传染病的致病性等方面。
尽管丙类传染病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小,但卫生部门同样会对其进行监测和控制,以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流行。
总的来说,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传染病的传播速度、传染性和致病性等方面进行分类的。
这种分类有利于卫生部门对不同类别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有助于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对于个人来说,也应该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接触传染病,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意识,避免接触传染源,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传染病,共同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增强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规定管理的37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结核、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登革热、(25)丙类传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10)甲类传染病1、鼠疫一、疑似病例:起病前10日内,曾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有接触鼠疫疫源动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养物的历史。
突然发病,病情迅速恶化的高热病人,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应考虑为疑似病例。
1.急性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出现被迫性体位;2.呼吸困难,咳血性痰;3.具有毒血症候、迅速虚脱;4.伴有重度中毒症候的其他症候群;5.在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动血凝试验1∶20以上滴度的抗鼠疫杆菌EI抗体,或用其他经国家级单位认可(确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达到诊断标准的,亦应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诊断。
二、确诊病例:1.在疑似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具有毒力的鼠疫杆菌,是确诊首例鼠疫病人的唯一依据。
2.当一起人间鼠疫已经确诊后,在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鼠疫杆菌的FI抗原或血清FI抗体升高4倍以上,亦可对续发病例做出确诊。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2、霍乱一、疑似病例:具有下列项目之一者:1.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泄,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首发病例,在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前;2.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如同餐、同住或护理者等),并发生泻吐症状,而无其他原因可查者;二、确诊病例: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阳性;2.霍乱流行期间的疫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见疑似病例项目之一)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3.在流行期间的疫区内有腹泻症状,作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测定,如血清凝集试验呈4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测定呈8倍以上增长者;4.在疫源检查中,首次粪便培养阳性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可诊断为轻型患者。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传染病在人类历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人们对传染病进行了分类,在中国文化中,常常使用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本文将就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的基本概念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是指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种类别的标准。
这种分类标准最早出现在我国防疫法律体系中,通过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预防和控制难度以及公众健康威胁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将传染病分为不同的类别,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各自代表了一定程度的传染性和危害性,对应着不同的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
这种分类标准在卫生和防疫领域的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二、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的具体内容1.甲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强、病情危重、易扩散传播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甲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往往会迅速蔓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卫生造成极大影响。
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炭疽、副伤寒等。
对于甲类传染病,各级卫生部门和政府机构要采取严格的措施进行防控,包括隔离患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检测、强化公共卫生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疫工作等。
同时,还需要对疫情进行紧急救治和紧急调运物资,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一般、病情较重、传播性较强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在传播过程中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然会对某些特定人群和地区造成一定的危害。
乙类传染病包括痢疾、伤寒、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
对于乙类传染病,卫生部门需要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包括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测、对疫情发生地区进行消毒和防疫宣传等。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传染病是指通过接触感染者、食物或寄生虫传播的细菌、病毒、
螺旋体等微生物引起的疾病。
根据医学上传染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可以通过接触感染者、食物或寄生虫传播,或者
直接受到传染源排放物或直接气体污染,具有特别高的传染性和极其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疾病。
此类传染病包括:炭疽、疟疾、流行性斑疹、破伤风、囊虫病、鼠疫等。
乙类传染病是指一般病例,可以通过接触感染者、食物或寄生虫
传播,对社会的影响较甲类传染病要小,具有较强的传染性的疾病。
此类传染病包括:霍乱、登革热、乙型肝炎、淋病、结核病、狂犬病、腮腺炎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可能通过接触感染者、食物或寄生虫传播,但传
染性小,对社会的危害较甲乙二类传染病较小的传染病。
这一类传染
病包括:风疹、伤寒、手足口病、布病毒性腹泻、肺孢子虫病等。
以上就是传染病分类标准,总的来说,甲类传染病具有特别高的传染性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乙类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而丙类传染病传染性小,仅具有轻微的传染性。
传染病的发病率高,可能会给人们带来重大的社会威胁,预防传染病是政府、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的重要工作。
应该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提高整个社会的防病意识,进行科学的传染病防治,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保护社会的健康幸福。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类乙传染病和类甲传染病是在传染病诊断类别归类中的两类,这两类传染病的划分标
准具有明显的差异。
类乙传染病(包括类乙细菌和类乙病毒),主要是对造成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肺炎、细菌性贫血、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等传染性疾病的有效治疗和预防。
主要包括细菌性疾病、病毒性疾病、衣原体病等。
这些性质相似的微生物被称为类乙传染病,主要指病原菌
和病毒,如肺炎支原体、肺炎球菌、禽流感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等。
类甲传染病,主要是对肉食性食物中的胆囊炎、狂犬病、鼠疫、结核病、性病等多变
传染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它由螺旋体、变形菌、裂殖菌和病毒构成,如狂犬病病毒、鼠
疫病毒、结核分枝杆菌、登革热/登革伊波拉病毒、梅毒滤过杆菌等。
类乙传染病治疗重点在于整体防护,坚持包括体检、抗生素使用、抗病毒治疗、抗菌
药物和抗原毒素使用等,以及正确操作和合理的抗感染性治疗,以减少传播感染、抑制病
原学、改善病毒克服能力和抗虫能力。
类甲传染病治疗重点在于要采取卫生段和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病原体在人群中传播。
因此,重要的是加强卫生管理,坚持消毒,制定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严禁动物乱放流等,以预防疾病传播。
要实施全封闭立卫生管理,加强病毒检测,开展药物筛查和用药,尽可
能将病毒和病原细胞的传播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从而避免病原体在人群中进行不必要的
传播。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感染引起的疾病,其传播范围广泛,传染速度快,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国际上通常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本文将介绍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及其特点。
甲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和社会造成严重威胁,并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致病性的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快,致病性强,易引起大规模的疫情流行。
常见的甲类传染病包括霍乱、鼠疫、炭疽、狂犬病等。
对于甲类传染病,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和药物治疗,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暴发。
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和社会造成一定威胁,传染性和致病性较甲类传染病弱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较慢,致病性较弱,容易引起局部暴发。
常见的乙类传染病包括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
对于乙类传染病,应采取及时的隔离和治疗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暴发。
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和社会造成较小威胁,传染性和致病性较弱的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慢,致病性弱,容易控制和预防。
常见的丙类传染病包括水痘、麻疹、风疹等。
对于丙类传染病,应采取及时的隔离和治疗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暴发。
总的来说,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传染病的传染性、致病性和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的威胁程度来确定的。
针对不同类别的传染病,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和药物治疗,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暴发,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接触传染源,及时就医,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了解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共同为建设健康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甲乙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甲乙类传染病分类标准
第一类传染病是甲乙类传染病,也叫严重传染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甲乙类传染病是指具有重大危害的传染病,它们可能会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严重后果,而且可能耗费相当重的社会财力。
它们可以有效地以人传人的方式传播,并可能在局
部或全国范围内造成病毒性流行病。
经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甲乙类传染病的诊断、预防和控
制都必须在中央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进行,全国开展全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
病因病原体鉴定、报告和社会报警、传染性疾病警戒网络、传染源标记等。
此外,甲乙类传染病要求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和监督机制,强制执行患者隔离、治疗和观察,严格落实就诊限制规定、治疗安排,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群体传染病卫生监督,加强疫区轮换的人员和物资的调派,以及针对患者家庭的指导和社会福利等工作。
为了限制甲乙类传染病的发展,我们必须加强主管部门的联防联控,完善疫病预报预
警机制,强化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技术支持,确保预防性药物和救治疫苗的充足供应,
建立新型防疫系统,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体系,落实全民防疫措施,实施综合性和有效
的卫生行政管理,并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传染病是指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其传播途径多样,包括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等。
为了更好地对传染病进行管理和控制,国际上通常将传染病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更好地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是常见的分类标准之一,本文将介绍这三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
首先,甲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群健康构成特别危害,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通常具有较高的致病率和死亡率,能够引起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典型的甲类传染病包括霍乱、鼠疫、埃博拉出血热等。
这些疾病在传播过程中能够快速扩散,对人群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需要采取紧急的防控措施,包括隔离患者、追踪密切接触者、加强卫生监测等。
其次,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群健康构成一定危害,传播速度适中,传染性一般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在传播过程中能够引起一定规模的疫情,但通常不会造成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典型的乙类传染病包括流感、登革热、肝炎等。
这些疾病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传播,对人群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加强病例监测、宣传预防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等。
最后,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群健康构成较小危害,传播速度相对缓慢,传染性较弱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在传播过程中通常不会引起大规模的疫情,对人群健康影响较小。
典型的丙类传染病包括疥疮、寄生虫病等。
这些疾病在传播过程中能够引起局部的疫情,对人群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加强个人卫生、控制传播源头等。
总的来说,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传染病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传播速度和传染性来进行分类的。
这种分类有助于对不同类别的传染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护人群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因此,对于不同类别的传染病,我们应该根据其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以减少传染病对人群健康的危害。
传染病乙类乙管标准
传染病乙类乙管标准传染病乙类乙管标准是指,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对乙类传染病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性措施。
乙类传染病指的是人类具有传染性,可能对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疾病。
以下是传染病乙类乙管标准的主要内容:一、病原学特点1. 病因:乙类传染病的病原体主要有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
2. 传播途径:传染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呼吸道飞沫、粪口传播、水传播、食物传播等途径传播。
二、病情监测和报告1. 病例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在报告前对疑似病例进行排除诊断并进行实验室检测。
2. 疫情报告:病例发现后,应在24小时内对本地卫生部门进行报告,并建立流行病学调查档案。
三、病例处理和隔离1. 疑似病例应随即隔离并纳入监测。
2. 确诊病例应在医疗机构集中隔离治疗,并采取相应的消毒和防护措施。
四、病例治疗1. 乙类传染病的治疗应根据病情和病原体选择相应的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进行治疗。
2. 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病例的生命体征、心理及营养状况等,并及时进行支持疗法。
五、病原体检测1. 确诊乙类传染病病例应当采取相应的实验室检测,并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2. 实验室在对患者样本进行处理时,应做到规范、安全,防止中毒和交叉感染。
六、病例追踪及流行病学调查1. 积极开展病例追踪及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病情动态与传播情况。
2. 对重点人群进行检测、隔离等管控措施,有效控制传播风险。
七、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1. 加强卫生宣教,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2. 针对不同对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特别是饮食、卫生、通风、集体活动等方面。
八、环境卫生管理1. 明确传染病病原体的传播途径,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尤其是对公共场所的管理。
2. 对有积水的地方及时清理,防止蚊蝇孳生。
以上即是传染病乙类乙管标准的主要内容,各省市应依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卫生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乙类传染病的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一)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一)引言概述: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诊断和报告标准进行规定,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防控传染病的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的一些基本概念、分类以及相关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一、法定传染病的定义和分类1. 法定传染病的定义- 将具有明确的传播性质和危害性,需要进行诊断和报告的疾病称为法定传染病。
- 法定传染病通常由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引起。
2. 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根据传染病的严重程度和传播途径,法定传染病可分为甲类和乙类。
- 甲类法定传染病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引起的严重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等。
- 乙类法定传染病包括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手足口病等。
二、法定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与要求1. 临床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的临床诊断标准主要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病史等因素进行判断。
- 临床症状和体征的表现需要符合相应的传染病特征,如发热、呼吸道症状等。
2. 实验室诊断标准- 实验室诊断标准主要基于对病原体的检测和鉴定。
- 常用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病原体分离培养、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
3. 报告要求与流程- 对于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法定传染病病例,医疗机构有义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传染病诊断结果和病例流行情况等。
4. 隔离与治疗措施- 对于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需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以避免病原体的传播。
- 患者需接受规范的治疗,同时密切接触者也需要尽快进行筛查和治疗。
5. 舆论监管与信息公开- 法定传染病疫情的公开和传播需要受到相应的舆论监管,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的疫情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总结: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是对传染病进行诊断和报告的准则,对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在诊断标准与要求方面,临床和实验室的诊断方法起着关键作用,报告要求和流程需要严格遵守。
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
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病毒性肝炎一、疑似病例:1.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2.血清ALT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一)甲型肝炎(HA):1.病人发病前1个月左右(2-6)周,曾接触过甲型肝炎病人,或到过甲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直接来自流行点。
2.血清ALT升高。
3.血清抗-HAVIgM阳性。
4.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高。
5.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27nm甲肝病毒颗粒。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4)、(5)中任何1项。
(二)乙型肝炎(HB):1.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如:不洁的注射、针灸、穿刺、手术等,或与乙型肝炎病人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有密切接触。
2.血清ALT升高3.血清HBsAg阳性伴抗-HBcIgM阳性(≥1∶1000)或HBV-DNA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
(三)其他型肝炎:1.丙型肝炎(非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之一)(HC):①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
②血清ALT升高。
③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CMV,EBV感染。
④血清抗—HCVIgM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③参考①。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④2.戊型肝炎(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HE):①发病前2个月,曾接触过戊型肝炎病人,或到过戊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聚餐。
②血清ALT升高。
③血清抗-HEVIgM阳性④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30-32nm病毒颗粒。
⑤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型肝炎,CMV,EBV感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⑤两项,参考①。
实验确诊:符合临床诊断加③、④中任1项。
3.丁型肝炎(HD):①病人必须是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②血清ALT异常,或呈二次肝功能损伤加重。
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乙类传染病是指患者的病原体可以通过接触、飞沫传播、水源传播和食源传播等途径直接或间接传播的传染病。
中国目前对乙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如下:
1. 人畜共患类:包括鼠疫、感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布鲁氏菌病、饮水性疾病以及血吸虫病等。
2. 血液传播类:包括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梅毒等。
3. 肠道传播类: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肝炎等。
4. 避免接触类:包括狂犬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莱姆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5. 其他:包括手足口病、流行性传染性耳炎、流行性出血热等。
此外,每个乙类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防护等也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为了控制和预防乙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社会公众应该高度重视其危害性,注意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按规定去医院检查治疗,遵守相关措施和要求。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传染病是一种由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的疾病,是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为了便于管理和控制传染病,根据传染病的性质,自1949年起,我国实行甲类乙类传染病划分标准。
甲类传染病又称重症传染病,包括:鼠疫、炭疽、瘟疫、狂犬病、白喉、细菌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急性脊髓灰质炎、流行性感冒、伤寒、淋病、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急性心肌炎等。
此类传染病的病原体严重传播性强,极易引起流行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应十分重视。
乙类传染病又称轻症传染病,包括:疟疾、梅毒、肺结核、淋球菌性尿道炎、破伤风、白喉、手足口病、水痘、猩红热、麻疹、腺病毒性咽炎、腺病毒性肠炎、副伤寒、肝炎病毒性肝炎、腮腺炎等。
乙类传染病病原体传播性相对较弱,只在一定的环境下发生传播,病人少时可自愈,但控制其传播仍是重要的任务。
可见,甲类乙类传染病有着显著的不同,不仅病原体传播性不同,发病率也有很大差异。
因此,除了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和预防方面要提高警惕外,政府也应加强社会管理,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展。
传染病乙管标准
传染病乙管标准
乙类传染病标准具体如下:
1.传染病类型: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
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等。
2.病原体:乙类传染病的病原体主要有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
等。
3.传播途径:传染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呼吸道飞沫、粪口传播、
水传播、食物传播等途径传播。
4.报告时限: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
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乙类乙管”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隔离措施: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
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对于“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6.区域管理: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
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7.交通卫生检疫: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
施交通卫生检疫;对于“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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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传染病诊断标准1、病毒性肝炎一、疑似病例:1.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2.血清ALT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一)甲型肝炎(HA):1.病人发病前1个月左右(2-6)周,曾接触过甲型肝炎病人,或到过甲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直接来自流行点。
2.血清ALT升高。
3.血清抗-HAVIgM阳性。
4.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高。
5.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27nm甲肝病毒颗粒。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4)、(5)中任何1项。
(二)乙型肝炎(HB):1.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如:不洁的注射、针灸、穿刺、手术等,或与乙型肝炎病人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有密切接触。
2.血清ALT升高3.血清HBsAg阳性伴抗-HBcIgM阳性(≥1∶1000)或HBV-DNA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
(三)其他型肝炎:1.丙型肝炎(非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之一)(HC):①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
②血清ALT升高。
③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CMV,EBV感染。
④血清抗—HCVIgM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③参考①。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④2.戊型肝炎(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HE):①发病前2个月,曾接触过戊型肝炎病人,或到过戊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聚餐。
②血清ALT升高。
③血清抗-HEVIgM阳性④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30-32nm病毒颗粒。
⑤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型肝炎,CMV,EBV感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⑤两项,参考①。
实验确诊:符合临床诊断加③、④中任1项。
3.丁型肝炎(HD):①病人必须是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②血清ALT异常,或呈二次肝功能损伤加重。
③血清抗-HDVIgM阳性或HDAg或HDVCDNA杂交阳性。
④肝组织中HDAg阳性或HDVCDNA杂交阳性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①、②加③或④。
注:凡先后感染两种肝炎者只报后者凡同时感染两种肝炎者按型分别上报2、细菌性痢疾一、疑似病例:腹泻,有脓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或伴有里急后重症状,难以除外其他原因腹泻者。
二、确诊病例:(一)急性菌痢:1.急性发作之腹泻(除外其他原因腹泻),伴发热、腹痛、里急后重、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有压痛;2.粪便镜检白血球(脓细胞)每高倍(400倍)视野15个以上,可以看到少量红血球;3.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具备1、2项。
实验确诊:具备1、3项。
(二)急性中毒性菌痢:1.发病急、高热、呈全身中毒为主的症状;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惊厥、烦燥不安、嗜睡或昏迷;或有周围循环衰竭症状,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或有呼吸衰竭症状;3.起病时胃肠道症状不明显,但用灌肠或肛门拭子采便检查可发现白血球(脓细胞);4.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具备1、2、3项。
实验确诊:具备1、2、4项。
(三)慢性菌痢:1.过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泻2个月以上者;2.粪便有粘液脓性或间歇发生;3.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或2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加3项3、阿米巴痢疾一、急性阿米巴痢疾:疑似病例:起病稍缓,腹痛,腹泻,大便暗红色,带血、脓或粘液,或为稀糊状,有腥臭。
二、确诊病例:1.粪便检查发现有包囊或小滋养体。
2.粪便检查发现阿米巴大滋养体。
3.乙状结肠镜检查,肠组织内查到阿米巴滋养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2或3项4、伤寒和副伤寒一、疑似病例:在伤寒流行地区有持续性发热1周以上者。
二、确诊病例:1.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高热(热型为稽留热或驰张热)、畏寒、精神萎靡、无欲、头痛、食欲不振,腹胀、皮肤可出现玫瑰疹、脾大、相对缓脉。
2.末稍血白细胞和嗜酸细胞减少。
3.血、骨髓、尿、粪便培养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4.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
“O”抗体凝集效价在1∶80以上,“H”、“A”、“B”、“C”抗体凝集效价在1∶160以上。
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4倍升高。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或4项5、艾滋病一、HIV感染者:受检血清经初筛试验,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酶法或间接免疫萤光试验(I.F)等方法检查阳性,再经确诊试验如蛋白印迹法(WesternBlot)等方法复核确诊者。
二、确诊病例:1.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1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1个月以上;(2)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5次)1个月以上;(3)卡氏肺囊虫肺炎(P+C+P+);(4)卡波济氏肉瘤(K+S+);(5)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
2.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1项标准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CD4/CD8(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2)全身淋巴结肿大;(3)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6、淋病一、疑似病例:具备以下1、2项者:1.有婚外性行为或同性恋史或配偶感染或与已知淋病患者有性行为史;2.男性:有尿灼痛、尿急、尿频,尿道口红肿、溢脓(可并发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睾炎);女性:脓性白带增多,有腰痛、下腹痛、子宫颈红肿、宫颈外口糜烂、有脓性分泌物。
可有前庭大腺部位红肿,有脓液自前庭大腺口溢出。
可有尿急、尿频、尿痛及尿血,尿道口红肿,有脓性分泌物(或并发输卵管炎、盆腔炎);二、确诊病例:1.男性尿道口、女性宫颈口涂片:多形核白细胞内找到革兰氏阴性双球菌;2.培养淋球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男性或女性具备1或2项7、梅毒一、疑似病例:有婚外性交、或同性恋史,或与已知梅毒患者发生性行为史。
1.潜伏期2-4周,出现疑似硬下疳,可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2.病期在2年内,感染后7-10周,或硬下疳出现后6-8周,出现疑似二期梅毒疹(包括扁平湿疣),浅表淋巴结肿大等症状;3.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阴性;具备以上1项为疑似一期梅毒;2、3项为疑似二期梅毒。
二、确诊病例:1.一期病毒:(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苍白)螺旋体;(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3)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一期梅毒加(1)或(2)或(3)2.二期梅毒:(1)有扁平湿疣、阴部湿丘疹或粘膜斑时,使用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苍白)螺旋体;(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3)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二期梅毒加(1)或(2)或(3)3.三期梅毒:(1)有婚外性交或同性恋史或与已知梅毒患者发生性行为史,有或无一、二期梅毒史;(2)临床表现结节性梅毒疹或皮肤、粘膜、骨骼树胶肿;(3)有晚期梅毒的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体征;(4)实验室检查: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大多阳性。
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神经梅毒白细胞数增多,蛋白量增加,非梅毒螺旋体试验或梅毒螺旋体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具备(1)、(2)、(3)项或(1)、(3)、(4)项4.潜伏梅毒(隐性梅毒):(1)有婚外性交或嫖娼或配偶有感染或同性恋史,有或无梅毒病史;(2)无临床症状或体征,包括心血管或脑神经系统;(3)非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2次阳性(间隔1-2个月),需排除生物学假阳性;(4)脑脊液检查无异常。
实验确诊:具备(1)、(2)、(3)、(4)项5.胎传梅毒:(1)生母为梅毒患者;(2)有典型早期或晚期胎传梅毒损害,或梅毒损害遗留之典型体征,如郝秦森氏齿,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等;(3)实验室检查: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或非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具备(1)、(2)、(3)项8、脊髓灰质炎一、疑似病例:不能立即确定为其他病因的任何急性迟缓性麻痹的病例。
二、确诊病例:1.与确诊脊髓灰质炎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临床上出现:(1)发热、烦躁不安、多汗、颈背强直及腓肠肌触痛等;(2)热退后,出现躯体或四肢肌张力减弱、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并出现不对称(或双侧)性驰缓性麻痹,无感觉障碍,后期有肌萎缩;2.发病60天后仍残留有驰缓性麻痹;3.从粪便、脑脊液、咽部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4.从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5.1个月内未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特异性IgM抗体;6.恢复期病人血清中的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或2,或1和2。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加5或加3加6。
9、麻疹一、疑似病例:患者(多数为儿童)有发热、咽红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畏光、流泪、结合膜红肿等急性结膜炎症状,发热4天左右,全身皮肤出现红斑丘疹,与淋疹患者在14天前有接触史。
二、确诊病例:1.在口腔颊粘膜处见到科氏斑。
2.咽部或结合膜分泌物中分离到麻疹病毒。
3.一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IgM抗体。
4.恢复期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2或3或4项10、百日咳一、疑似病例:流行季节有持续性阵发性痉挛性咳嗽者。
二、确诊病例:1.有与百日咳患者密切接触史;2.末稍血白血球显著增高、淋巴细胞常占50%以上;3.从病人的痰或咽喉部,分离到百日咳嗜血杆菌;4.恢复期血清抗体比急性期抗体呈4倍以上升高。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或411、白喉一、疑似病例:发热,咽痛、声嘶,鼻、咽、喉部有不易剥落的灰白色假膜,剥时易出血。
二、确诊病例:1.白喉流行地区,与病人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史;2.咽拭子直接涂片镜检见革兰氏阳性棒状杆菌,并有异染颗粒;3.棒状菌属白喉菌分离培养阳性,并证明能产生毒素。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2参考1。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一、疑似病例:冬春季节突发高热、头痛、呕吐、颈强、烦躁、惊叫、抽风;血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增多或脑脊液呈化脓性改变。
二、确诊病例:1.与流脑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2.皮肤粘膜有出血点或瘀斑,或脑膜刺激征阳性,婴儿前囟隆起,但无其它呼吸道感染病史和化脓病史。
3.脑脊液、血或皮肤出血点细菌培养脑膜炎奈瑟氏菌阳性或涂片检到革兰氏阴性双球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