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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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2017年11月28日,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丽水市青田县主持召开了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环评、环境监理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监测单位浙江华东测绘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4名专业技术专家(名单附后)。会议同时邀请了相关管理部门参加。与会代表对工程区以及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认真查验,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单位关于环境监理情况和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后,经过认真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滩坑水电站位于浙江省青田县境内的瓯江支流小溪中游河段,距大溪和小溪汇合口约26公里,距青田县城西门32公里,

距温州市公路里程92公里,距离丽水市公路里程107公里。滩坑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并兼有其它综合利用效益。电站装机容量600兆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23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160米,死水位120米,水库总库容41.9亿立方米,调节库容21.26亿立方米,水库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回水长度80.0公里。滩坑电站水力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系统、厂房、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171.0米,最大坝高162米,溢洪道堰顶高程148.00米,引水系统包括3条引水隧洞,进水渠高程为95.0米,分别向厂房内三台机组供水,总装机容量600兆瓦。滩坑水电站梅汛期(4~6 月)按正常蓄水位160.0米控制运行,台汛期(7~10月)需降至汛期限制水位156.5米控制运行,为满足下游防洪要求,滩坑水库预留了3.5亿立方米的防洪库容。

滩坑水电站施工布置主要包括5个施工工区、料场、弃渣场、施工交通运输等。5个施工区为大坝施工区、郎回源施工区、溢洪道出口施工区、范村沟口施工区、郎回坑施工区。建设所需土、石、砂砾料向青田砂石料有限公司和兰溪凯瑞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未设置土、石、砂砾料场。弃渣场分2处布置,库内1处为郎回源弃渣场,坝下1处为范村弃渣场。交通道路区包括对外公路和场内交通道路,对外公路起终点为湖边~坝下游交通桥,场内道路主要包括左岸上坝公路、右岸上坝公路、环库公路、溢洪道至大坝公路、进厂公路等。本工程共有

搬迁移民52481人(超出规划人数2180人),分别安置在丽水、宁波、绍兴、金华、台州五个市的33个县(市、区),共有756个安置点。其中丽水市7个县(市、区)33个乡镇143个村157个安置点,宁波、绍兴、金华、台州4个市26个县(市、区)215个乡(镇、街道)578村599个安置点。

2002年9月,华东院编制完成《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002年1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以国环评估纲[2002]291号文下发了《关于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估意见》。2003年11月,华东院编制完成《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04年2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4]62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滩坑水电站主体工程于2004年10月31日正式开工,2005年10月13日截流,2008年4月29日水库下闸蓄水,2008年8月、2009年2月、2009年7月3台机组投入商业试运行,2011年8月生态供水工程完工并投入运行。目前水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电站已具备满负荷运行条件,移民安置已基本完成。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调查报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对部分工程建设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1.枢纽区设计变更

为落实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滩坑水电站建设实施阶段发生

的主要设计变更有两个,分别为引水进水口形式变更及增设生态供水工程。

(1) 引水进水口形式变更(采用分层取水进水口)

可行性研究阶段,进水口结合右岸冲沟地形地质条件采用岸坡竖井式。为落实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提高水库下泄水温的目的,对滩坑水库水温分层和下泄水温进行了初步计算,提出了进水口叠梁门控制和三孔闸门控制两个分层取水方案。分层取水水温计算分析成果表明,叠梁门控制方案对发电下泄水温的改善优于三孔闸门控制方案。分层取水叠梁门控制方案的水工模型试验成果表明进水口水流流态较好,流速适中,满足取水发电的要求。

2006年12月华东院完成《滩坑水电站引水发电进水口分层取水设计专题报告》,2007年3月通过水规总院审查,会后水规总院以水电规水工[2007]0017号文下发了审查意见。

(2) 增设生态供水工程

为落实环评批复中需下泄最小4立方米每秒流量的相关要求,增设了生态供水工程。选择利用4#施工支洞,从滩坑水电站1#引水压力钢管中部接出一条生态供水钢管。考虑合理利用水资源,钢管末端安装一台4000KW机组,除可作为电厂备用电源外,其余电能将送入青田县电网。当滩坑机组发电时,生态供水钢管关闭;当滩坑机组不发电时,则开启生态供水管,确保下游生态流量。

2006年9月华东院完成《小溪生态水电站工程》专题报告编制,2007年3月通过水规总院审查,会后水规总院以水电规水工[2007]0017号文下发了审查意见。

2.施工场地优化

(1) 料场变化

根据可研设计,坝址下游的可供选择的砂砾料场有角湾、范村、巨浦、湖云、钓滩和澎湖等6个料场。为落实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保护好坝址下游水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所需土、石、砂砾料向建材公司购买,未设置砂砾料场。

(2) 渣场变化

根据可研设计,工程共设有5个弃渣场及周转料场,分别为底寮周转料场、郎回源弃渣场及周转料场、滩坑沟周转料场、角湾周转料场、范村弃渣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取消底寮周转料场,其余弃渣场及周转料场不变。

根据可研设计,对外公路共设有5个弃渣场。对外公路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填方基本平衡,取消原设置的5处弃渣场。

(3) 施工场地变化

业主营地由右岸下游约800米处调整至左岸下游范村埠;增加郎回坑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后期受蓄水淹没影响再搬至范村沟,增加范村砂石料加工系统;取消溢洪道出口、右岸下游约1.5公里处的2套混凝土生产系统,调整为大坝混凝土拌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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