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2024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
2024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导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日益重视。
尤其是在职业领域,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女性职工权益的保护,我们提出了2024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的方案。
此制度旨在通过合同约定和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女性职工在工作中获得公平待遇、平等机会和适当的保护。
一、背景分析1.1性别差距问题的存在目前,我国劳动市场普遍存在着男女职工的权益不平等问题。
女性职工在职业晋升、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往往不如男性。
这种性别差异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女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1.2制度保障亟待完善尽管我国已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性别平等教育法》等,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条款存在解释模糊、执法困难等问题,无法有效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的内容2.1合同主体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由劳动者代表组织、企业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签订,形成三方合作机制。
其中,劳动者代表组织由工会或劳动合同中的代表组成,负责维护女性职工的权益;企业代表由公司管理层成员组成,负责保障和执行合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2.2合同内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晋升机会公平性:确保女性职工在晋升评定上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机会,并加强对晋升过程的监督,杜绝性别歧视现象的发生。
(2)薪酬待遇公正性:明确规定女性职工的薪酬待遇应与男性同岗位同职责的职工保持一致,杜绝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3)工作环境的改善:要求企业提供适合女性职工工作的环境条件,包括良好的卫生设施、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等。
(4)婚育保障政策:明确规定女性职工在婚育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和特殊保护,并提供相应的福利措施,如婚育假、育儿津贴等。
(5)性骚扰和性别歧视的防范与打击: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女性职工免受性骚扰和性别歧视的侵害,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
中国中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篇
中国中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篇篇1中国中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了进一步维护和促进中国中车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品质,中国中车特制定了《中国中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具体规定女职工的权益保障措施和实施细则,为女职工提供更加完善的保护和支持。
一、权益保护范围1、《中国中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中国中车全部女职工,包括在职、离退休、以及特殊情况的女职工。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中国中车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权益均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3、女职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段、工资福利、职业晋升、职业培训、劳动保护、性别平等、家庭关怀等。
二、权益保护措施1、工作时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限,对于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女职工,公司可以提供相应休假和弹性工作安排。
2、工资福利:公司将根据女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确定薪资水平,并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
3、职业晋升:公司将公平、公正地评定女职工的职业能力和工作表现,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参与职业晋升,提升个人职业发展。
4、职业培训:公司将提供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女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增强竞争力。
5、劳动保护:公司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严禁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和歧视行为。
6、性别平等:公司将倡导男女平等,建立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为女职工提供与男性同等的发展机会。
7、家庭关怀:公司将关心女职工的家庭状况,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和支持措施,帮助女职工兼顾工作和家庭责任。
三、责任及监督1、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合同的规定,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2、公司将定期对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保护措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并保护受到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通用3篇)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通用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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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 引言女职工在工作中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例如工资不平等、性别歧视、职业发展受限等。
为了保护女职工的权益,提升工作环境的公平性和女性职业发展的机会,制定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本文将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做详细介绍。
2. 专项集体合同的定义与目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为保护女职工权益而订立的集体合同,针对女职工的工作条件、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其目的是提供一个有力的法律工具,确保女职工在职场上享有平等的权益,并促进性别平等的实现。
3. 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3.1 工资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女职工的工资标准、薪酬结构和福利待遇。
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防止性别歧视和工资不平等的现象。
3.2 工作条件确保女职工在工作环境上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待遇,例如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3.3 职业发展制定公正的晋升评审制度,确保女职工在职业发展上有平等的机会和空间。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女职工积极参与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
3.4 性别平等教育通过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性别平等意识,消除性别歧视现象,促进企业内部的性别平等文化建设。
4. 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署与执行专项集体合同需要由企业和工会代表共同签署,并在全体女职工中进行宣传和解释。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合同的执行和监督,及时处理女职工提出的问题和投诉。
5. 专项集体合同的效力专项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企业和女职工具有约束力。
违反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结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女职工的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企业和工会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的机制,确保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执行,让女职工在职场上闪耀光芒。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员工特别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实保护女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色造成的特别困难,发挥广大女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员工劳动保护实行方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同样磋商、同谋发展”的原则,联合企(事)业实质状况,拟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两方集体磋商后签署。
第三条本合同合用于 ** (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本合同所称女员工包含:单位内全部任职的女性员工。
本合同有关照料孕妇、产妇的条款,不合用于违犯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例的女员工。
第二章女员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第四条依据女员工的生理特色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色,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踊跃改良劳动条件,增强对女员工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成立健全女员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女员工劳动保护及特别利益方面的政策法例,对女员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女员工与男员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同样。
第七条因为正常工作调换,女员工到新的合适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第八条不得以怀胎、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员工排除、停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同样的原则,不得鄙视女员工。
第十条严禁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余女员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章女员工的特别利益保护第十一条女员工在怀胎和哺乳时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伸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晚班劳动。
怀胎的女员工,依据《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 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第十二条女员工在月经时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维护新形势下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女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与xx公司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女性职工。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女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用。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性别为由柜绝录用或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用人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八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及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婚否、怀孕、哺乳等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条件。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的,对能胜任本职生产和工作的原企业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十二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三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按照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并按规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12.01•【文号】总工办发[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1日总工办发[2006]38号)为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
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女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实现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完善女职工工作维权机制,不断扩大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国家颁布的计划生育最新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经公司工会和公司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为公司《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不因公司法人和工会主席的更换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与执行。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以本合同为准则,协商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最低标准和要求。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四条公司在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或者岗位竞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和排斥女职工,不得提高女职工的录用标准或作出“以男性为主”等歧视女职工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单方与其解除、终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自愿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公司应重视对女职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女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并落实相应待遇,充分发挥女职工的自身优势和聪明才智。
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应占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的10%以上;其他各类代表大会和先进评选中女职工应占相应比例。
第三章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女职工委员会要向女职工普及卫生保健及妇科病防治知识。
第八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工作:(-)矿山井下、深基坑作业,脚手架组装和拆除作业;(二)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四)其他对女性生理机能有特殊危害的作业。
医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
医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篇1甲方:[医院名称]乙方:[女职工组织名称或代表]鉴于双方共同关注女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为提高女职工福利待遇,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1. 本合同旨在保护医院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性别平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及要求(一)工资待遇与福利1. 女职工享有与其他职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2. 医院在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时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合理安排女职工工作时间,确保不违反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2. 保障女职工的休息权利,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3. 合理安排夜班工作,确保女职工身心健康。
(三)职业发展1. 提供女职工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鼓励女职工参与医院管理决策。
2. 建立女职工专业技能提升机制,支持女职工技能发展。
(四)健康安全保护1. 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女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2. 定期开展女职工健康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和关怀。
3.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五)性别歧视禁止与性骚扰防治1. 严禁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利。
2. 建立防治性骚扰机制,保障女职工免受性骚扰。
3. 对性骚扰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协商机制与纠纷解决途径1. 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就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效力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旨在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环境中消除性
别歧视,并确保她们能够获得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待遇。
该制度是一种劳动保障机制,
适用于雇佣女职工的企事业单位。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等。
2. 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障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禁止违法加班和强制加班,
同时提供合理的休假制度。
3. 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促进女职工的职业发展,并确保她们有平等的晋升机会。
禁
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对女职工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4. 保护女职工的婚育权益:禁止对女职工进行婚育歧视,法定产假、哺乳假、陪产假
等相关权益要得到充分保障。
5. 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和安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应由雇主和职工代表共同商讨和签订,合同内容应
符合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相关部门应对该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和落实。
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篇
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篇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切实保护行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与宗旨为保障女职工在行业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加强人文关怀,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及其正式在岗的女性职工。
所有企业须遵守本合同约定,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合同内容一、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益保护1. 企业应保障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权利,不得因性别而歧视或限制女职工的招聘、录用、升职和调岗。
2. 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安排不适宜女职工从事的劳动。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保障1. 女职工享有与男性职工平等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企业应确保女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本企业同岗位男性职工的工资标准。
2.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女职工工资,并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权益保护1. 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
2. 女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哺乳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确保女职工休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四、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1. 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保障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2. 对从事可能危害健康的工作岗位的女职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教育与培训权利保障企业应提供平等的教育与培训机会,提升女职工的职业技能与素质。
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应向女职工开放,鼓励女职工参加学习进修。
第四条合同执行与监督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企业违反本合同约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设立专项监督机构或指定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本合同的实施情况。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5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专项集体合同书,约定女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第一条性别平等原则本合同书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崇尚男女在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性别歧视对待女职工,不得限制女职工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保护措施1. 保障女职工的职业晋升权利,不得因为性别因素影响女职工的职业发展。
2. 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和性别歧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保障女职工的婚育假期,不得因为生育或怀孕影响女职工的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
4. 提供女职工专门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女职工参与管理决策。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薪酬1. 对于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根据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时间,提供相应的生育保障。
2. 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因为性别差异降低女职工的薪资水平。
3. 对于加班和夜班工作的女职工给予补贴和加班费。
第四条职业健康和安全1.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备,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为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和辅助设施。
3. 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措施。
第五条福利待遇1. 为女职工提供带薪产假和哺乳假,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
2. 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子女教育补贴,为女职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待遇。
3. 鼓励女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和社会活动,提高女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对于女职工因性别歧视或其他问题产生的劳动纠纷,双方应当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书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专项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2. 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的内容,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3. 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5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5篇篇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权力,公司特制定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确保女性职工在工作中不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害。
第一章总则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公司所有女性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类职工。
二、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为女性职工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保护内容一、在招聘和选拔过程中,公司将依法实行平等就业原则,不得因性别差异对女性职工进行歧视。
二、公司将为女性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其身心健康,避免过重的工作负担和加班。
三、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性别平等机制,对女性职工进行培训和职业提升,帮助其实现个人发展和职业成就。
四、公司将严格执行婚育保护措施,不得因怀孕、生育或哺乳等原因对女性职工进行歧视或辞退。
五、公司将建立性骚扰投诉处理机制,对公司内发生的性骚扰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女性职工的人身权益。
第三章签订和执行一、公司将邀请公司工会、女性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与制定本合同书,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公司将对全体女性职工进行解读和培训,使其了解并认同本合同书的内容。
三、公司将建立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合同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法律责任一、对于违反本合同书规定的公司内部人员,公司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罚。
二、对于公司因违反本合同书而导致的损失和赔偿,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于因违反本合同书规定对女性职工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妥善处理。
结束语公司将本合同书作为公司制度的一部分,将其贯穿于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中,确保女性职工在公司内部得到平等和尊重。
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将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包容性的工作场所,为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河北省女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集团工会与集团公司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对集团公司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双方依据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协助集团党委和公司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女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女职工委员会参与企业涉及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每年对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女职工权益的保护第五条女工享有与男工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应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集团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经济性裁员,执行国家退休政策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女职工。
第六条集团应支持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公司女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第七条集团在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期中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九条集团按规定每年对女职工(含退休、内退、待岗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做好防治妇科病、艾滋病等工作。
第十条集团按规定交纳生育保险费。
医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篇
医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篇篇1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医院方”)与本院全体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方”)共同签订,旨在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1. 合同目的: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场所的合法权益,提升女职工福利待遇,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2. 合同签订原则:平等、公正、合作、共赢。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条款1. 平等就业:医院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因性别而歧视女职工,保障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权利。
2. 工资待遇:女职工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不得因性别差异而受到不合理的薪酬限制。
3.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女职工享有与其他职工相同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
4. 职业发展:医院为女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进修、晋升等,确保女职工在职业道路上的平等发展。
5. 健康保障:医院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心理咨询等服务,建立健全女职工健康档案。
6. 禁止性骚扰:医院严禁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保护女职工免受不适当的言语、行为等侵犯。
三、特殊保护措施1. 孕期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享有特殊保护,如适当调整工作岗位、增加休息时间等,确保母婴健康。
2. 产假与哺乳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和哺乳假,假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计划生育:医院支持并鼓励女职工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合法权益。
四、沟通与协商1. 医院方与女职工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就涉及女职工权益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与协商。
2. 双方可设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五、合同执行与监督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2. 医院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六、争议解决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24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二篇)
2024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更好地保障和实现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女职工在创建和谐企业、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和程序,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双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而签订。
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工会。
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和工会主席更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二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按规定配备女职工干部,并加强对女职工干部的培训。
第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公司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应参加公司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公司改革和劳动用工等政策的制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公司进行改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原单位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和聘用。
第九条公司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入党、提干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果占用工作时间,公司行政应予以支持,创造必要条件。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单位应当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和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四条单位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岗位技能,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单位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五条本合同适用于应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第二章女职工劳动权益第六条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规定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或拒绝录用女职工。
企业改改制时,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女职工,不得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七条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必须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九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具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十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先评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一条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制定女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的奖励政策,对女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女职工在各个领域中的就业人数越来越多,但是在职场中仍会面临各种挑战和不公平待遇,需要寻求更加全面的保障措施。
为了强化对女职工的保护,国家引入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什么是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与女职工代表协商签订的一种集体合同,通过规定女职工的权益保护事项、保护措施、保护责任等,旨在加强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平衡职场中的男女权利。
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意义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通过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到达一种双重效果,即防范和纠正不合理性别歧视和满足女职工的特殊要求,不断提高女员工的待遇和职业地位。
通过此举,能够强化女性在职场中的稳定和安全感,从而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热情,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工作技能。
维护企业员工稳定性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不仅可以加强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维护企业员工的稳定性。
因为在保障女职工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另一种构建良好雇佣关系的选择,增加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中,应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保障企业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警报器、加强安保措施、增加工作人员等,同时为女职工提供体面的换衣室和卫生间等基础设施,在安全、卫生方面详细描述企业的相关工作措施。
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应对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按工作量计算的薪酬、福利、奖金等方面做出设置,为女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薪酬和福利待遇。
女性健康保护考虑到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还应包括女性的健康保护、生育保护等方面内容,如提供女性特殊假期、如何保障怀孕员工的生产权利、授乳权利等。
歧视禁止及反性别歧视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禁止职场中的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并提供相应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女职工能够在平等、公正的环境中工作,防止女员工因性别而在职场中遭受歧视和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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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管理、和履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贯彻党的十
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
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
制度,增强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形式。
我公司采用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订、
履约、检查等,都要纳入集体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必须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合同签订
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四、以《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治参与、经济利益、素质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特殊保
护等方面着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五、专项集体合同应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均等。
六、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
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期”保护,妇科病普
查普治等。
七、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八、依法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九、要发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十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到期后,应在集体
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并签订下一轮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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