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运记录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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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发运记录管理规程
范围
发运记录管理
责任
质量管理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监控员、仓库保管员
内容
l、发运记录管理的目的:保证可以追溯产品销售的去向,确保必要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召回有关的产品。
2、发运记录的内容
2.1产品名称
2.2批号、规格
2.3数量(件数)
2.4收货地点、收货单位
2.5发货人、发货时间
2.6检验单号
2.7收货人联系电话、备注。
3、发运记录填写要求
3.1记录及单据的填写要求
3.1.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滞后。
3.1.2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在旁边重写,并在划处签名、注明日期。
3.1.3签名要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3.1.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项。
4、发运记录的收集
4.1每个月由销售部负责收集,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必要时要与实物、帐、卡核对,确保没有损失。
4.2收集后要逐页复核,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有关文件或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注于备注栏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5、发运记录的保存
5.1记录要有专人、专柜保管。
5.2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5.3记录要保存三年。
6、记录的销毁:每年由销售部将超过贮存期限的记录列出明细表,经质管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销毁,并及时填写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