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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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作者:张金恒

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10期

一、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一)农村经济发展依赖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推动

农村区域经济是按照特定自然地域、经济情况、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特定区域农村经济整体,经济区域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产业化等作为发展目标的。农村区域经济的产业化依赖于农村产业企业的支持和充分的资金供给。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为企业融资、吸纳农村剩余资金和促进资金的循环创造了条件,否则就会出现企业融资贷款困难,优势产业发展不起来,难以引导和促进当地农户有计划有规律的生产。区域内的农业产业多、小、杂、全,农户自给自足的多品种,多样化生产,不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金融市场不完善导致农村企业发展受到阻碍,农业的产业优势发展不起来,区域经济没有支柱产业的支撑,农村的现状更加难以改变。因此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支持和被支持的关系,更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快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拓宽农民投资渠道,有效吸收农村剩余资金,促进区域经济的活跃

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市场发展不平衡,金融结构不合理,直接融资比例过低;金融产品种类与层次还不够丰富,风险定价等市场功能有待增强,大部分农户的投资渠道单一,储蓄仍是理财首选,股票、证券投资占比不足5%,导致资金外流严重,企业融资困难,难以解决劳动力等问题,农民只有到外地寻求就业,农村的经济发展缺乏推动力,农村农户缺乏收入来源,农村吸收剩余资金的能力有限。劳动力和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帮助农村广大中小企业融资,推动农村企业的发展,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农村资金沉淀、逆流,才能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满足多层次农村经济主体资金的需求

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不平衡性和层次性,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形式都不尽相同,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下,金融工具与金融组织种类越丰富,金融活动对需求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动态调整就越迅速,对经济的渗透力和促进作用就越强。因此,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结构比单一形式的金融

结构更能够满足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以某县级市为例,目前存在三种层次的经济主体:一是已经部分形成规模化经营的产业化农业组织,基本实现“基地+农户”的增长模式;二是部分仍处于贫困边缘,有待政策扶植的农户;三是以上两者之间大量存在的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农户,该层次的农户处于从小农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动态演进过程之中。对于这三种不同层次的农村资金需求主体,应该以不同的金融结构来满足。

(四)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有效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

据对某市10家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构成调查显示,当前农村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企业成立之初的25%上升至29%,而金融机构贷款逐渐萎缩,由20%下降至17%。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但银行提供的贷款却没有按比例增长,中小企业融资难局面一直难以改善。而与此同时,民间借贷存在明显的上升趋势,已由12.9%迅速增长到22.4%,利率由6%增长到20%,如果得不到很好控制,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情况还会以此方向变化。据部分企业主介绍,银行贷款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不得不采取民间借贷等措施,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民间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服务不足,对农村金融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但是民间信贷风险性大,无法律保障,有可能干扰农村的正常金融秩序,引发民事纠纷,产生金融诈骗等危害整个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因此,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势在必行。

二、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层次因素

(一)制度瓶颈

1.金融体制不完善,尚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明显存在着组织机构单调,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了信贷管理体制,上收了贷款审批权,减少了基层支行的授信额度;并普遍实行经营战略转移,信贷投放向中心城市、优质客户集中。在这种经营战略主导下,银行贷款投放集中于少数重点企业,而对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业深加工等企业发放的贷款却寥寥无几,支农作用日益削弱。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诸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方面政策性效能受到制约。三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自身包袱沉重,经营困难,结算功能不全,信用工具欠缺等。四是农村经济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缺位,不能有效为农村经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业和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缺位。一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二是抵押物难选择,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贷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很大。三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目前,部分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尚未建立,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担保。

3.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民间金融在满足农村市场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间信贷组织尚未被“正名”,新兴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监管办法久未出台,民间借贷活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其拾遗补缺的作用难以发挥。

4.农业保险缺少政策扶植。农业生产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于农业保险风险高,赔付率大,保险公司开办此类业务积极性不高,造成农业保险供给不足,需要农业保险的农户无处投保。

(二)资金供需瓶颈

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资金短缺。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影响了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阻滞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只吸收农村存款,大力压缩农业贷款,甚至只存不贷,使农业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邮政储蓄利用政策和网点优势,吸收了大量农村资金,这部分资金在成为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后,有一部分通过支农再贷款形式返还到农业领域,但绝大部分游离于农业之外,

(三)效率瓶颈

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机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导致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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