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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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教学秩序,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学分与课程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以16课内学时计1学分。

公共课的课内学时与学分比,可视具体情况提高到30:1。

专业核心课应控制在每门课48学时左右,3个学分;专业方向课应控制在每门课32学时左右,2个学分。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内容应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

研究生课程开设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三条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学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包括制订课表、教师的聘任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专业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包括排课、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入等,并汇总考核成绩、试卷。

第五条为保证研究生的授课质量,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课程管理的主要依据,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每门课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由教研室或学位点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培养单位批准。

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①课程编号、课程的中英文名称、学时/学分、考核形式;②开课时间;③教学方式;④任课教师;⑤教学目的与要求;⑥主要教学内容;⑦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学大纲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名称应力求简化,在培养方案、课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培养计划及选课成绩单中必须完全一致,并有固定的课程编号。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职称,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讲师应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能够胜任高层次教学的教师。

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

南昌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模板】

南昌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模板】

**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为保证和进一步提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特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作如下规定:一、任课教师的聘任1.任课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爱岗敬业,且具有高级职称。

2.对异地授课的教学点,原则上不聘任校外教师上课,若有特殊需要,应严格参照第1条规定,提供有关拟聘教师的详细资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培养单位聘任。

二、教学管理1.培养方案是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制定时既要考虑到硕士层次的基本知识结构,又要重视相关行业、职业领域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素质、知识与能力的结构要求。

培养方案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根据学校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并结合企业或社会实际应用部门的需求制定。

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且经培养单位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培养计划因故需要变更时,经培养单位审查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及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每门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学时数、学分、预备知识及主要参考书目。

4.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院下达公共课教学任务给相关教学单位,各公共课教学承接单位负责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研究生教学经验的教师上课,研究生院负责对公共课进行教学检查、督导和评估。

5.专业课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应有专人管理。

各培养单位应重视对专业课教学的指导和监督,以保证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6.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由各培养单位管理,成绩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办理,报研究生院备案。

南昌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南昌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南昌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实际调查,进行初步的研究工作后,选择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拟定《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的内容开题报告的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包含如下内容: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7、主要参考文献。

(二)开题程序开题报告会由学位点组织。

具体程序如下:1、研究生将开题报告交给本人导师审阅(理工类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前需到校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由导师提交给学位点审查,学位点确定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和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一般为本校的研究生导师,提倡邀请外单位研究生导师参加;2、开题报告会需提前3天通知学校教学督导员、本专业研究生和教师参加;3、开题报告会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其他导师主持,设一名秘书记录、整理材料;4、评审专家提问、质询;5、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

获70分及以上者为通过。

不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取消做论文的资格,作肄业处理。

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实行延期答辩、肄业或劝退处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从申请注册到毕业
审核,对学生要求都是特别苛刻的。

在学术方面,南昌大学研究生教
务管理部门规定学生在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应达到65分以上;在实习方面,他们规定研究生在毕业期间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实习课程,并审
核合格;在国际交流方面,他们不仅希望学生能接受一定的规定课程,而且还希望他们能够积极参与海外交流。

在申报研究生成绩方面,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部门让学生按之前
所学的课程体系填写申报表,得到审核后,再正式报到校园。

在申请
录取研究生方面,他们要求学生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提交相关材料,经要求审批后确认录取;在学术授课情况下,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部
门要求全面掌握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内容,有一定的科研活动,完成课程考试等。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部门为研究生学习提供了一整套完善的课程
服务,使研究生能够循序渐进地学习,以期实现个人学术要求。

加之
南昌大学研究生教务部门对学生的要求严格,确保研究生能够掌握学
科知识,拥有全面的海外交流经历,有助于学生今后的发展。

研究生 课程考核形式

研究生 课程考核形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形式
研究生课程的考核形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期末考试:研究生课程可能会安排期末考试,以检验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

这种考核形式可以涵盖整个学期或学年的知识点,并要求学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2. 学术论文:研究生课程中,尤其是研究型的课程,可能会要求学生撰写学术论文。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题目,并进行相关的文献综述、实证研究或理论分析等工作。

该论文将被评审和评分,以衡量学生对研究领域的理解和能力。

3. 实验报告或项目报告:某些研究生课程可能会包含实验室或实践项目的组成部分。

学生需要完成相应的实验或项目,并撰写实验报告或项目报告。

这些报告将被评审和评分,以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4. 平时表现:除了期末考试和报告外,一些研究生课程还会考虑学生在平时的表现。

这可能包括参与课堂讨论、小组项目、课堂演示或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等。

教师会根据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将其考虑在总体成绩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考核形式可能因不同的研究生课程而有所不同。

每门课程的教师都会明确告知学生关于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的相关信息。

1。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课程培养协议概述1.1 协议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协议主体及定义1.3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2. 课程培养内容2.1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2.2 研究方向与课题选择2.3 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训3. 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3.1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3.2 科研项目与课题申请3.3 创新成果奖励与资助4. 导师与指导方式4.1 导师的职责与权益4.2 指导方式与时间安排4.3 导师团队的组成与调整5. 学业考核与评价5.1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5.2 学术成果评价标准5.3 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6. 奖学金与助学金6.1 奖学金的设立与评选6.2 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6.3 其他资助与优惠措施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1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7.2 南昌大学的权利与义务7.3 第三方合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8.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处理8.1 协议的履行与监督8.2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处理8.3 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9.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9.1 签署程序与要求9.2 协议的生效与备案9.3 合同的续签与更新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界定10.2 保密义务与期限10.3 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11.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11.1 不可抗力的认定11.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1.3 意外事件的应对措施12. 附则12.1 名词解释12.2 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12.3 合同的修订与替换13. 争议解决方式13.1 协商解决13.2 调解解决13.3 仲裁或诉讼解决14. 完整合同文本14.1 合同14.2 签署页与盖章页14.3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课程培养协议概述1.1 协议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协议主体及定义1.3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南昌大学作为一所著名的省属高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研究生培养工作也发展稳步。

研究生管理是贯穿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部分。

它不仅关系到学校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绩效,而且影响着本科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也间接地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和发展。

研究生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研究生的入学、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其中入学管理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南昌大学在研究生入学管理中总是把学生的学业素质放在首位。

学校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素质、特长、经历等因素,制定科学的录取方案,由学校和省级招生文件共同组成,以保证招生公平公正。

此外,学校还采取“在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制度”,对在校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进展、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以此激励学生在学习上艰苦努力,追求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合格的高素质研究生。

南昌大学为研究生提供了完善的生活照顾,学校管理部门重视研究生的生活质量,建立了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学生活动室等多项服务设施,满足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学校还针对研究生开展定期的职业技能培训、文化活动等,使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文化,提升校园的整体素质。

南昌大学还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学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就业管理制度,针对研究生开展就业领域的技能培训,让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发展需求,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快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去。

同时,学校还定期组织研究生与企业的接触活动,从而更好地协调研究生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学校做出更多的贡献。

以上就是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的一篇概述,南昌大学以其良好的学术素质、良好的就业情况和优质的服务条件,已经成功吸引了众多优秀人才加入,其研究生管理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加强管理,努力提升研究生的素质,为时代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南昌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等学府,在招收研究生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研究生教育除了能够加深学生们的学术知识,也可以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作出决定性的贡献。

因此,一套完善、有效的研究生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分为两大部分:教育管理和学生管理。

其中,教育管理着重于强化研究生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学术能力。

学生管理则致力于完善学生生活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首先,南昌大学强调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从教育方面获得更多的收获。

学校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重视教育内容的实用性和可视性,尤其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同时,研究生厅建立一支专业的考评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从而监督和促进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另外,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学校还设立了博士后专业服务中心,制定了各项政策,为博士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帮助其在研究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

此外,在学生管理方面,南昌大学也有着严格的管理机制。

首先,研究生院实行“先教育后处分”的机制,实施校纪校规,制定学生纪律检查机制,严格管理学生的行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取向,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其次,研究生院会开设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课程,支持研究生进行各类实践活动,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为了提升研究生的表现,学校制定了鼓励机制,为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奖励和资助,以鼓励其不断努力、实现更大的目标。

总而言之,南昌大学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善的研究生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管理,为学生提供全面深入的教育,并在管理上给予学生实质性帮助,以便研究生们能够在今后的学习活动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徐敏
张忠会
7
电机电磁场与CAD
本研究方向是研究适用于分析电机物理场的各种计算方法及其在工程技术中的应用。研究特色在于紧紧围绕电机物理场分析与计算这一研究主题,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数值分析的能力,针对电机物理场的耦合性、媒质的复杂性展开研究,重视该研究成果应用于工程实践并向其他领域拓展。力争在理论和方法方面取得理论与应用上的突破。
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一篇与其相关的外文学术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给予相应学分。
五、学位论文
发表论文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必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论文一篇。发表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作者排名可以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也可以是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或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视同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
基本学制:2.5年。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培养方式:
推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有责任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既教书又育人。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给每位学生制订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充分挖掘学生的各种潜能。
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要使学生既牢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的方法和技能。
应修学分: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论文33学分。
二、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2024版)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主体及定义1.1 南昌大学1.2 研究生1.3 课程培养1.4 协议版本说明2. 培养目标与要求2.1 培养目标2.2 培养要求3. 课程设置与安排3.1 课程体系3.2 必修课程3.3 选修课程3.4 课程安排4. 学习时间与期限4.1 学习时间4.2 学习期限5. 教学质量与考核5.1 教学质量5.2 考核方式5.3 考核标准6. 学术诚信与纪律6.1 学术诚信6.2 纪律要求7. 奖学金与资助7.1 奖学金设置7.2 奖学金申请条件7.3 奖学金评定与发放8.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1 南昌大学的权利与义务8.2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9.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9.1 变更条件9.2 终止条件10. 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11. 违约责任与赔偿11.1 违约责任11.2 赔偿标准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3.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3.1 生效条件13.2 修改条件13.3 解除条件14. 其他约定14.1 附加条款14.2 补充协议14.3 法律法规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主体及定义1.3 课程培养系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相关培养活动。

1.4 本协议版本为2024年版B版,适用于甲乙双方在2024年9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研究生课程培养协议。

2. 培养目标与要求2.1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乙方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坚实专业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 课程设置与安排3.1 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跨学科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等。

3.2 必修课程为乙方必须按期完成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规定的公共课程和专业知识课程。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各学科专业要以此为依据,针对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一)总体培养目标按照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医学专门人才。

总体要求是: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献身医学科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以及独立从事医学科研、教学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和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4、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培养目标(见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目标是规定和明确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技能以及科研能力等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一)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3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二)时间安排三、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鼓励有条件的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

导师应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和指导,充分挖掘研究生的学术潜力。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内一所具有较高学术声誉的综合性大学,也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拥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生教育优势。

随着发展,南昌大学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积极打造了一流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生管理体系。

首先,该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管理体系,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指导,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开展严格的留学审查,将研究生管理体系从传统的以课程教学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研究能力提高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其次,学校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研究生提供多元化的国际资源,深入参与国际校际合作,通过开展学术交流和课程的交叉学习,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此外,学校还大力提倡老师与研究生紧密合作,让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受益于老师的优秀科研指导,从而更好地理解学术理论,促进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此外,学校还以电子信息化和网络化为工具,开设研究生的网上课程。

学校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学习管理系统,结合封闭网络和免费网络,运用多种网络技术,给予研究生更有效的在线学习支持,保障学生质量的学习过程。

最后,学校对研究生的管理也是相当认真的,让研究生能够按规定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严格控制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组建规范的学籍异动处理机制,以保证研究生学习的质量和稳定性。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南昌大学的研究生管理体系以提高学生的科
研能力为最终目的,努力为学生创造优质的研究生学习环境,提升学生的学术水平,使其成为未来高等教育和科研领域中最具潜力和最具创新精神的领军人才。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年月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号文《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教委下发的《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的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办班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大学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专科毕业生三年)以上人员均可报名。

第三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关学院、硕士点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文件和本细则,规范管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办班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四条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应为有权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专业,而且一般要求已有五届以上(含五届)硕士毕业生。

第五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应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申请办班的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一般应有一个博士点或三个硕士点,应制定较完备的教学计划,应有较好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

第六条从严控制异地办班。

异地办班的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

为保证必要的教学力量,一个单位的同一专业同期只能在异地办一个班。

第七条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程序.申请在本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申请在本地举办课程进修班,需由办班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填写《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连同本专业人才社会需求调查报告、招生简章各一式两份,由研究生院审核报省学位办审批。

.申请在异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请在异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除需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学位办审批外,还应抄报办班所在地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省内合作的除外)。

.与外省高校联合在我校和省内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外省高校申请在我校和省内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我校合作单位应向校研究生院提供对方的详细材料,以及合作协议书、教学计划、招生简章和人才需求调查报告等,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报省学位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班,并主动接受检查和监督。

昌大教发[2013]79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昌大教发[2013]79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大学教务处昌大教发[2013]79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5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教学管理文件通知主送:校内各单位抄报:校领导南昌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为规范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师应当科学、公正、客观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

第二条考试评分应实事求是,衡量学生对于本课程内容理解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主要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和学生的答卷。

学生基本掌握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可给及格成绩;较好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一般要求可给中等成绩;熟练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较高要求可给良好成绩;在学习中和考试答卷中表现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可取得优秀成绩。

成绩记载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式。

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可按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进行换算。

第三条班级考试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成绩一般不得超过20%,如超过40% 时,任课教师应提交报告作出说明和解释。

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等大范围的考试,须先进行试评,不及格率大于40%时,应先向学院和教务处报告试评情况后,再进行阅卷。

第四条课程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所开课的性质确定,期末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60%。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包括出勤情况、期中考试、作业、读书报告、随堂测验、课堂提问、讨论等。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昌大校发[]130号( 1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昌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南昌大学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还应有工资关系迁移证,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需迁移户口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在校正常学习的,能够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迁回原籍,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在下一届研究生入学时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07年7月2日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研究生授予的学位分硕士、博士二级。

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在校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发给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

并将学位授予名单等有关材料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第二章硕士学位第四条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按学期定期进行。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考试如有一门不合格的,在学期间可申请重修补考二次。

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补考后成绩及格但不合格的,只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补考后成绩合格的,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六条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要求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外国语为工具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XX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一、研究生公共课程修课原则(一)必修公共课的修课原则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内地研究生必修课;境外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按有关规定执行。

2. 第一外国语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第一外国语一般按入学考试的语种确定。

(二)选修公共课的修课原则第二外国语:为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必修课或选修课(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二年级硕士生(第一外国语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选修课。

选修报名时间为开学后1周内,可在网上登记选修第二外国语科目。

(三)退选研究生选修公共课程后,应按课程的教学计划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时参加考试。

无故缺课或中途停课超过1/3的,或无故缺考的,该门课成绩按零分记。

研究生因选课不当或其他特殊原因需退选某门课程时,应在开课后2周内提出申请,并经主讲教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批准。

若研究生选修课程未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二、课程免修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研究生入学前经过学习,已牢固掌握了相关内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 大学研究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导师、任课教师、学科组负责人同意,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可准予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免修申请应在开学后2周内办理。

三、公共课的授课单位(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由社会科学部负责。

(二)外语课:博士生、硕士生的英语课、第二外语(日语、德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四、研究生跨院、系选修课程为促进各学科知识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开拓研究生的知识视野,各院、系(所、中心)对研究生跨系选修课程应予大力支持。

具体办法如下:(一)跨系选修的课程如果是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或个人培养计划中已安排的,参加课程考试或考核后可计学分。

(二)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各系可供外系研究生选修的课程目录及课程编号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以方便研究生选课。

各学院应将课程简介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部汇编成选修课程目录供学生参考。

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7月第7次修订)为了贯彻实施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根据MBA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特点,结合我校管理学科与经济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致力于培养立足本土,具有国际视野、全球战略意识;掌握现代工商管理理论、方法与技能;富有人文底蕴及求实创新精神;善于沟通、协作,富有人格魅力和领导艺术;具有良好的商业伦理观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1、战略与领导力2、市场营销管理3、人力资源管理4、创新与创业管理5、生产与供应链管理6、金融与财务管理MBA研究方向可体现在方向选修课或论文选题上,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自身职业发展需要选择相应的课程组合,不设特定方向选修课学分的限制。

三、学制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要求课程学分达到46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为基础课程8学分、核心课程进行企业调查和在第三学年参加企业实习。

中心将不定期地举办学生与企业之间的联谊活动,并邀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学生举办讲座。

五、课程设置(非全日制)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总学时数学分授课学期考核方式一学期二学期三学期四学期考试考查基础课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542690032232√管理学542690132232√商务英语542690232232√商法542690332232√职业素养课管理沟通542690432232√领导力542690516116√身心修养542690616116√团队建设管理542690716116√企业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542690816116√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5426909116核心课程数据、模型与决策542691032232√管理经济学542691132232√营销管理542691232232√战略管理542691332232√会计学542691432232√财务管理542691532232√人力资源管理542691632232√组织行为学542691732232√运营管理542691832232√管理信息系统542691932232√方向选修课战略与领导力公司组织与治理542699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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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教学秩序,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学分与课程
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以16课内学时计1学分。

公共课的课内学时与学分比,可视具体情况提高到30:1。

专业核心课应控制在每门课48学时左右,3个学分;专业方向课应控制在每门课32学时左右,2个学分。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内容应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

研究生课程开设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

第二章课程管理
第三条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学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包括制订课表、教师的聘任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专业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包括排课、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入等,并汇总考核成绩、试卷。

第五条为保证研究生的授课质量,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课程管理的主要依据,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每门课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由教研室或学位点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培养单位批准。

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①课程编号、课程的中英文名称、学时/学分、考核形式;②开课时间;③教学方式;④任课教师;⑤教学目的与要求;⑥主要教学内容;⑦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学大纲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名称应力求简化,在培养方案、课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培养计划及选课成绩单中必须完全一致,并有固定的课程编号。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职称,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讲师应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能够胜任高层次教学的教师。

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

第九条任课教师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和考核,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

第十条为了保证课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任课教师因出差、生病或其他原因而不能上课时,应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调课、停课表》,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教师病假要出示医院证明,并提前通知学生。

第十一条每位任课教师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不得超过3门。

第十二条为构建专业大类共同的知识和技能平台,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所有研究生课程必须对全校研究生开放,如有特殊困难,限额接受时,应事先报研究生院批准,
公布限额人数。

第十三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需到外单位听课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

学习结束后根据开课学校研究生教学主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给予登记成绩及学分,校外学习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统计下学期各门课程的选课人数。

对于选课人数少于3人的课程,不予排课,合并与下一届学生一起开设。

对于跨单位选修的课程,教学秘书必须事先与开课单位取得联系,落实授课任务,并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将下学期听课名单送达开课单位。

第十五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专业课的安排,并于每学期结束前二周将课程表报研究生院,课程表上注明任课教师、上课地点和上课人数。

第三章选课原则和程序
第十六条研究生选课应依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选择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十七条研究生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熟悉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时数和学分数。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确定所选课程,并填写《南昌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计划表。

硕士生必须至少选修一门创新创业课。

第四章课程考核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或课程组负责期末考试试卷命题。

命题教师对试题质量、试题保密负全责,保证试题内容正确、格式规范、答案及评分标准准确、文字无误。

如出现问题,视程度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公共课考试试卷由命题教师于考试前1周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派专人印刷、保管试题至考试日,专业课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1周内印刷、保管至考试日。

命题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如有泄密事件发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当参加本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评分,以学期末考核成绩为主,并参考平时成绩。

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公共课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专业课程考核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

第二十一条必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选修课的考核方式根据教学大纲确定,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考试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写读书报告或论文等形式进行,可以开卷,也可以闭卷,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第二十二条成绩评定: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相当于百分制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等五级)。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课程学习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成绩以零分计,该课程必须补考或重修。

第二十四条任课教师阅卷与评分必须严肃认真,力求做到给分准确、宽严适度、统一标准、贯彻始终。

统一命题的试卷,应采取集体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评卷。

评卷结束后,
按照研究生院或各培养单位下发的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中所列名单登录课程考试成绩。

第二十五条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一式两份)和试卷报课程管理单位,同时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大型作业或小论文、读书报告等需延期上报成绩的课程,须事先经研究生院或所在单位批准,并且最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成绩单和试卷,同时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不交卷、考试迟到三十分钟或中途弃考者视为旷考。

研究生因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考前持校医院证明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缓考,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成绩不合格的、旷考的和被批准缓考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随下届研究生重修或重考、缓考。

重考的成绩将会在成绩单上标示。

第二十七条研究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零分,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重修、重考和免修、免听
第二十八条研究生必修课考核成绩在60-69分之间、选修课考核成绩在50-59分的课程必须重考。

若研究生必修课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在60分以上,允许该生重考该课程,以取得更好成绩,成绩记载取最高分,成绩单上会标示为重考。

第二十九条研究生必修课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选修课考核成绩在50分以下(不含50分)的课程必须重修。

第三十条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重考或重修,也可改选其它选修课程。

第三十一条重修或重考由本人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完成。

重修、重考一般随下一届进行。

第三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英语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可申请免听公共基础英语,但不免考。

免听公共基础英语者提交本科英语专业毕业证书原件,经任课教师及研究生英语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三十三条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经任课教师及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

免听课程不得超过学期所修课程学时总数的30%。

免听课程不免考。

第三十四条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英语考试成绩或推免生英语笔试成绩,换算后(英语课成绩=考分*95/当年本校录取考生最高分)达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或免听英语课。

获批免修者,英语课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记录;获批免听者,需参加期末考试,英语课成绩按考试分数记录。

第三十五条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和政治理论课不得申请免修和免听。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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