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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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STCW公约?

什么是STCW公约?

国际公约、国内法规讲座•STCW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什么是STCW78公约?•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S tandards of T raining, C ertification and W 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公约于1978年7月7日通过,1984年4月28日生效。

什么是78/95 STCW公约?•STCW78/95公约全称是“经1995年缔约国大会通过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什么是78/95 STCW公约?•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as amended in 199578/95 STCW公约的生效日期•78/95公约于1995年7月7日通过,1997年2月1日生效,同时要求各缔约国最迟于1998年8月1日实施,对于1998年8月1日之前已经进入海员队伍的人员以及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最迟应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公约的规定。

STCW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1年修正案: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和驾驶台单人值班实验,1992年12月1日生效;•1994年修正案: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1996年1月1日生效;•1995年修正案,1997年2月1日生效;STCW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7年修正案:关于客船船员培训的要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五章(第A—V/2.5节)于1999年11月1日生效。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中英文对照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中英文对照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是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全球范围内海员培训和认证的标准,对于保障船舶安全和海员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中英文对照说明,旨在提供对该公约的全面了解。

一、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内容1. 定义和范围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涉及的范围涵盖了海员的职责、资格、培训以及持证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海员包括船员、船员领导和船舶技术人员。

The Definitions and ScopeThe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s) covers the responsibilities, qualifications, tr本人ning,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seafarers. Seafarers include ratings, officers, and marine engineering personnel.2. 培训标准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了海员培训的最低标准,包括基本培训、高级培训和持证要求。

这些标准确保海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应对船舶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Tr本人ning StandardsThe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s) sets out the minimum tr本人ning standards for seafarers, including basic tr 本人ning, advanced tr本人ning,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These standards ensure that seafarers have the necessary skills and knowledge to deal with various situations that may arise dur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3. 持证要求根据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海员需要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在船舶上工作。

STCW公约

STCW公约
– 2010年中期IMO将在DMU开履约促进work shop。
• 船舶检验人员关照需要纳入体系的修订内 容
2010-12-13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8
STCW公约和STCW规则修改进程简要
• 2006年1月STW37次会议启动STCW公约和规则的全面回顾工作。 • 2007年1月STW38次会议确定了全面回顾的原则及各章节。 • 2008年2月STW39次会议: – 提案集中,审议了一部分提案,完成了第四、七章的修正草案。 • 2008年9月STW分委会工作组特别会间会(ISWG)对第一、二、三、 五、六和八章进行审议。 • 2009年2月STW40 次会议完成了第五、八章的修正草案。 • 申请于2009年【9】 月召开的特别会间会将审议了“第一章及关联 内容”。 • 2010年1月召开的STW41次会议:终稿(散发给缔约国审议)。 • 2010年中拟于马尼拉召开的外交大会上将通过修正案(终稿)。 • 计划2012年经2010年修正的STCW公约和规则生效。
2010-12-13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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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委员会与分委会
2010-12-13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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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和附则的修订
• 两种渠道
– 海上安全委员会(2/3)通过 – 外交大会通过
• 78/95:外交大会通过 • 78/10:马尼拉外交大会通过
• 时间流程
– STW准备【修订案(草案)初稿】;MSC初审通过【修订案(草案)】; 6个月分送缔约国审议;下次MSC正式通过【修订案】;
2010-12-13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0
STCW 78/95 公约结构
正文条款(1-17条)
附则 第I章 总则

STCW公约简介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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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05年修正案:2005年召开的MSC80次
会议批准了对STCW规则第VIII章B部分-关于 机舱资源管理的指南(STCW.6/Circ.7)。
8、2006年修正案
--在VI/4后新增“VI/5-船舶保安员适任证书颁发要求” ( MSC.209(81))。 2008年1月1日生效。
--在B-I/14(关于公司责任和船长及船员职责指南)中增 加:
17b
AⅠ/ 1

总Ⅰ 则 /2
证书和 签证
20b
AⅠ/ 2
STCW规则(STCW code)
STCW规则A部分
STCW规则B部分
名称
页 码
表 页码

名称
页 码
定义和说 57

b
BⅠ/1
关于定义 和说明的 指导
299 b
证书和签 58

b
BⅠ/2
关于证书 和签证的 指导
299 b
第Ⅰ章 总则 第Ⅱ章 船长和甲板部 第Ⅲ章 轮机部
Ⅰ/15 过度规定
第I章 总则
• 第I章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新增概念(10个),规范证书名称,设定证书的层次; 2.提高了证书的签发、登记及签注、认可的审查要求; 3.强调缔约国加强打击虚假证书责任; 4.增加了白名单审核及提高了资料交流的透明度; 5.增加了质量体系的要求; 6.设定了近岸航行原则中缔约国间协商一致和相互认可的条款; 7.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8.增加了公司的责任; 9.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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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STCW公约与航海模拟器的发展

STCW公约与航海模拟器的发展

STCW公约和航海模拟器发展的 对比分析
随着时间的推移,STCW公约和航海模拟器都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 STCW公约方面,从1978年的初版到2010年的马尼拉修正案,其逐渐明确了海员培 训、发证和值班的标准和要求,加强了公约的执行力度和全球协调性。在航海模 拟器方面,从早期的简易模型到现代的高仿真度设备,其技术不断升级,功能日 益丰富,成为海事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工具。
3、市场规模: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的报告,未来五年内航海模拟器市场规模 将保持稳定增长,全球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数亿美元。
技术优势
1、航海模拟器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仿真度高、交互性强、训练场景丰富 等方面。这些技术优势可以提高训练质量,使海员在模拟的海洋环境中获得更真 实的操作体验。
2、航海模拟器的技术需要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相符合,例如模 拟器应具备多种船型的模拟能力,能模拟复杂的海洋环境等。
总结
STCW公约和航海模拟器的发展紧密相连,共同推动了全球海事教育和培训的 进步。STCW公约作为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共同制定的法规,为航海模拟器的 应用和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而航海模拟器作为一种创新的教育和培训工具, 为STCW公约的实施和优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展望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教育需求的不断发展,STCW公约和航海模 拟器都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在STCW公约方面,未来将更加注重海员个人素质和 技能的培养,以及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在航海模拟器方面,将继续升级技 术,提高设备的仿真度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培训和教育需求。
感谢观看
2、提高品牌知名度:在提高品牌知名度方面,航海模拟器制造行。同时,可以与国内外航海院校、培训 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提高品牌影响力。
3、与实际应用相结合:航海模拟器的营销策略应注重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向潜在客户展示其在实际海员培训中的效果和作用。例如,可以与海事机构合作 开展海员培训项目,让潜在客户了解航海模拟器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

stcw公约值班规则

stcw公约值班规则

stcw公约值班规则摘要:1.STCW 公约概述2.值班规则的目的和意义3.值班规则的具体内容4.值班规则的实施与监督5.违反值班规则的后果正文:1.STCW 公约概述STCW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员训练、认证及值班规则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为保障全球海上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

该公约主要目的是确保海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以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和防止海洋污染。

我国已于1998 年加入STCW 公约,并对国内海员培训和认证体系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2.值班规则的目的和意义值班规则是STCW 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船舶海员的值班行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等各个环节有足够的海员在岗,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实施值班规则,有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防止海洋污染,保障我国海上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3.值班规则的具体内容值班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值班安排:船舶应根据IMO 规定的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合理安排海员的值班表。

一般情况下,船舶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个岗位有海员在岗。

(2)值班资格:海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通过STCW 公约规定的培训和认证,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担任值班岗位。

(3)值班交接:值班海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班,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船舶的安全运行。

(4)值班记录:船舶应建立健全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以备日后查证。

4.值班规则的实施与监督(1)国内实施:我国海事管理部门负责STCW 公约在国内的实施,对船舶和海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值班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2)国际合作:IMO 及其成员国应相互协作,共同监督STCW 公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全球海上安全。

5.违反值班规则的后果船舶和海员违反值班规则,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1)船舶安全风险增加:值班不足、值班海员素质不高等可能导致船舶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应对,增加船舶的安全风险。

STCW公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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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附件1
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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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ion)

附 则
名称
页码

第Ⅰ Ⅰ /1 章
定义和 说明

月1日生效, 2002年2月1日过度结束,全

面符合公约要求。
4、1997年修正案——在第五章中增加了规则
Ⅴ/3,对在客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以及各 级人员的最低训练和资格要求。包括:拥挤人 群的管理、熟悉训练、在客舱直接为旅客服务 的人员的安全训练、旅客安全、以及危机管理 和人为行为训练等。1999年1月1日生效。
MLC,2006: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
“four pillar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regime for quality shipping.
1、其他公约主要针对船舶、设备,STCW 主 要对船员; 2、中国是船员大国; 3、公约前面部分是资格问题,后面是值班; 4、事故原因少数假证船员,多数是持证船员 值班问题。真正不出事,重点在值班
3
公约的作用和意义
STCW公约第一次突出了人的因素,为各 国提供了一个能普遍接受的船员培训、发 证和值班标准方面的最低的国际标准。该 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 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
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STCW: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STCW公约

STCW公约

• STCW规则B部分 • 它是关于公约及其附则的建议指导。也与公约附 则的各章相对应,补充说明公约条款、内容指导, 虽然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但它的指导符合海上交 通安全与防污染的总原则以及与其他国际公约相 呼应。 • 由于1995年修正案对STCW 1978公约进行了大幅 度的修改,它的全面修改(技术性条款部分)对海 员培训、发证与值班管理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无 疑,STCW 78/95的通过、生效、实施对海上安全 与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将会把 全世界的海员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起点。
• 国际海事组织于1978年6月14日至7月7日在伦敦召 开了外交大会,制定并通过了《1978年海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83年4月 27日达到了生效条件,按公约规定:该公约于 1984年4月28日生效。我国于1981年6月8日加入该 公约,根据公约规定,该公约于1984年4月28日起 开始对我国生效。
• 公约的修正(公约第XII条) • 对公约修正程序分经国际海事组织内审议后的修 正和会议修正两种。 • 公约的生效(公约第XIV条) • 规定该公约在至少25个国家,其商船总和不少于 全世界100总登记吨及以上的商船总吨位的50%, 按公约规定办理了已交存所需批准、接复、核准 或加入的文件之后,经过12个月生效。
• a.适应值班的要求 这是一项大原则,1995年修正 案强调了制定并实施参与值班的人员的作息时间, 规定在24 h(小时)内至少有10 h休息时间,而且 在7天时间内总休息时间不少于70 h,还要求将值 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之处,这些要求都是为 了防止疲劳和适应值班以保证安全; • b.值班人员的岗位 1995年修正案规定了负责航行 值班、轮机值班、值班无线电人员在值守时间内 的具体场所; • c.海上航行值班的职责 1995年修正案详细规定了 航行值班、在港值班的原则以及关于了望、值班 安排、交接班、在不同海况、装载危险货物等情 况下应当注意或执行的事项;

28---STCW公约

28---STCW公约

本次课题
STCW公约
STCW修正案
• STCW(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缩 写。于1984年4月28日起生效。 • 根据调查,全世界的海损事故的原因有80%以上 是人为的因素,因而对人员素质要求而言, 《STCW78公约》显然已不适应,亟待修改。 IMO于1995年7月7日召开了缔约国大会,通过了 1995年STCW修正案和STCW规则,简称 《STCW78/95公约》。并定于1997年2月1日 起生效,1998年8月1日起强制实施· ,现有船员 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规定。 • STCW规则适用于(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 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
• P266:七个内容。
船上人员分级
• 分成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三个责任级别。 • 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管理级; • 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和500总吨以下或 未满750kW船舶的高级船员------操作级; • 组成航行值班的普通船员------支持级。 •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都必须适任“船 上操作和人员管理”职能。支持级仅涉及“航行” /“轮机工程”职能。
“值班”含义
• 《STCW78/95公约》对“值班”含义作了明确的规定,既指“组成 值班的小组”,也指轮机员的“责任期间”,在此期间,可以要求, 也可以不要求他亲临机舱。 (1)在任何时候,轮机值班的组成应确保影响船舶安全操作的所有机器的 安全运转,不论是自动还是手动操作,都应适合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2)在决定轮机值班人员组成时,可包括合适的普通船员在内,并对下列 因素特别予以考虑: • ①船舶类型、机器类型和状况; • ②对影响船舶安全运行的机器置于充分的监管之下; • ③由于情况的变化,如天气、冰区、污染水域、浅水水域、各种紧急 情况、船舶控制或消除污染而采用的特殊操作方式; • ④值班人员的资格和经验; • ⑤人命、船舶、货物和港口的安全及环境保护; • ⑥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国家法规和当地规章,保持船舶正常运行。 (3)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轮机长应与船长协商安排适合于保持安全值班。 在开敞锚地锚泊时,轮机长应与船W公约》规定: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 估者,在( 5 )年内,应持港务监督颁发的《船 上培训记录簿》,完成不少于(12 )个月(在校 直接参加考试和评估的学员应不少于(18 )个月) 的《船上培训记录簿》中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 和内容。其中有(6 )个月是在船长或合格的高 级船员的监督下履行了相应的值班职责。 • 凡持有海船三管轮适任证书者,实际担任其职务 满24月,经体检合格可向港务监督申请办理二管 轮职务签证。

STCW公约简介资料讲解

STCW公约简介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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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Ⅰ Ⅰ /1
定义和 说明
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航行更安
全,海洋更清洁”
Safe, 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航运”
STCW公约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1978的英文缩写。中文翻译成1978年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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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的作用和意义
STCW公约第一次突出了人的因素,为各 国提供了一个能普遍接受的船员培训、发 证和值班标准方面的最低的国际标准。该 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 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
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STCW: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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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名称的由来
大会最终文件附件3
决议3
对主办国政府表示感谢
1、注意到菲律宾政府的邀请表示感谢; 2、承认菲政府给予的财政支持、实物捐助、周到的安
排,以及对与会者热情、礼貌的招待及其他礼遇;
3、认可菲律宾政府为大会所作出的贡献!
2
公约制定的背景
海事多数由人的过失造成,由船舶自身原因 并非多数。
A-Ⅱ/2部分“货物操作和积载”的内容中,加 入对散装货船的货物装卸和积载,以确保散装 货船的结构安全。2003年1月1日生效。
6、2004年修正案(MSC.156(78) ——。
2004年召开的MSC79批准了STCW规则表AVI/2-1(救生艇筏和除快速救助艇以外的救助 2006年7月1日生效。
SOLAS、LL1966、TONNAGE1969从船舶
设计、设备、管理做出规定 发证和值班各行其是。 海上航行安全与海员素质密切相关。
国际间海员管理没有统一的准则,海员培训、
IMO 研究制定提高海员的素质来保障航海安全的
国际公约。
IMO于1960年在海安会下设立一个培训 和值班标
准分委会(STW)。
原则、程序,而且还有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指导等
全面、完整的公约。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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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ion) 附 章 则 名称 页码 节 名称 定义和说 明 证书和签 证
它是国际海事组织(IMO)60多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 约之一,目前约有157个缔约国,按批约国家数位居 第五,按吨位位居第一(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STCW公约

STCW公约
4
三、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监督时,如果考虑到船舶的大小和类型以及航程的 长短和性质,附则第I/4条第三款中所述的缺陷未能纠正,并经判定这将对人 员、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时,执行监督的缔约国应采取措施,务使符合这些要求, 从而危险得以消除后,才准其开航。关于所采取的行动的实情,应立即报告秘书 长。 四、在根据本条执行监督时,应尽量避免使船舶受到不适当的扣留或延误。如果 船舶受到这种扣留或延误,则该船对于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有权要求 赔偿。 五、本条规定应根据必要予以施行,以保证不给予有权悬挂非缔约国国旗的船舶 以比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船舶以较为优惠的待遇。 第十一条 促进技术合作 一、本公约缔约国应与本组织协商并在本组织的协助下,促进并支持对下述有技 术援助要求的缔约国: 1. 培训行政管理的技术人员; 2. 建立海员培训学校; 3. 供应培训学校的设备与设施; 4. 制订适当的培训计划,包括在海船上的实际训练; 5. 促进提高海员资历的其它措施与安排。 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特殊需要,这些援助宜以国家、分区或地区为基础, 以推进本公约的目的和宗旨。 二、本组织方面,应根据情况与其他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劳工组织进行协商或联 合,对以上所述作出努力。 第十二条 修 正 案 一、本公约可按下述的任一程序进行修正: 1. 经本组织内审议后的修正: (1)一缔约国提议的任何修正案,应提交给秘书长,然后由秘书长至少在审议 此修正案之前六个月分发给本组织所有会员、所有缔约国及国际劳工组织总干 事; (2)按上述规定提议和周知的任何修正案,应提交给本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审
1
一、军舰、海军辅助舰船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于政府的非商业性服务 的其他船舶;但是各缔约国应采取无损于其拥有或营运的此类船舶的作业或作业 能力的适当措施以保证在此类船上工作的人员,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符合本公约 的要求; 二、渔船; 三、非营业的游艇;或 四、构造简单的木船。 第四条 资料交流 一、各缔约国应尽速将下述资料送交秘书长: 1. 就本公约范围内各项事宜所颁布的法律、法令、规则及文件的文本; 2. 为根据本公约规定所颁发的每一种证书而设置的学习课程内容和期限的详 细情况(如适当时)及其国家的考试和其他要求; 3. 根据本公约规定所颁发的证书足够数量的样本。 二、秘书长应将本条第一款第1项所规定的任何资料的收到情况通知所有缔约 国,同时为了第九条和第十条的目的,在承索时,特别应将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 和第3项所送交的资料提供给这些国家。 第五条 其它条约与解释 一、缔约国之间现行有效的一切以前的关于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条约、 公约及协定,在其有效期间,对以下所述应继续完全和充分有效: 1. 不适用于本公约的海员; 2. 适用于本公约的海员但本公约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 二、但是,在这些条约、公约或协定与本公约规定相抵触的方面,各缔约国应对 其按这些条约、公约及协定所承担的义务重新予以审查,以保证这些义务与其根 据本公约所承担的责任不相抵触。 三、凡本公约中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仍受缔约国法律的约束。 四、本公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损害根据联合国大会C(XXV)第2750号 决议召开的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对海洋法的编纂和发展,也不得损害任何国家目前 和今后就海洋法以及沿海国和船旗国的管辖权的性质和范围所提出的要求和法 律上的意见。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简介

随着海运业的发展,船舶科技水平的提高,船舶配员的多国化,各国对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严重关注,以及一段时期内全球范围内发生几次比较重大的海难事故,和通过对事故的统计分析,得出事故的发生有80%左右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所以I。1993年IMO着手对STCW公约进行全面的修改,在STCW公约签字日十七周年的1995年7月7日,通过了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和STCW规则,即目前的《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为《STCW78/95公约》,其生效日期为1997年2月1日,过渡期为5年;对于我国的生效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过渡期至2002年2月1日。该公约除正文条款外,其它内容都作了全面的修改,并新增设了与公约和附则相对应的更为具体的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Seafares’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Code, 即STCW Code, STCW规则)。
STCW公约(马尼拉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通过至生效历经近六年的时间。

stcw公约主要内容

stcw公约主要内容

stcw公约主要内容STCW公约主要内容,咱来摆一摆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摆一摆那个STCW公约,看看到底是个啥子东西,对我们这些经常跟船打交道的人来说,到底有啥子影响。

说起STCW公约,可能有些人觉得陌生,但其实它跟我们的关系紧得很。

STCW,就是“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英文缩写。

这个公约啊,主要是用来管船员的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的。

你想嘛,船上那些大事小事,哪个不是靠船员来操持的?所以,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还有海洋环境的保护。

这个公约就是为了提高船员的素质,减少人为因素对海难事故的影响,才制定出来的。

公约里头规定得清清楚楚,哪个要当船员,就必须接受培训,拿到相应的证书,才能上船工作。

而且,值班的时候也不能马虎,得按照规矩来。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就有个底了,晓得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比如说,疲劳驾驶在陆地上都是个大问题,在海上更是如此。

公约里头就明确规定了船员的休息时间和值班时间,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因为疲劳而出事。

而且啊,这个公约还不是一成不变的。

随着海运业的发展,船舶科技水平的提高,公约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就像我们平时用的手机一样,隔三差五就要更新一下系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这个公约也是一样,得不断地适应新的情况,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以啊,朋友们,咱们以后在船上工作的时候,可得时刻记得这个STCW公约。

它不仅是我们工作的准则,更是我们安全的保障。

只有大家都遵守规矩,才能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才能让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回家。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全称为《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是国际航运法规“四大支柱公约”之一,旨在为国际航运提供一套国际认可、高水平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

该公约的通过建立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最低的国际标准,加强了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

STCW公约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培训和评估要
求。

包括基本安全培训、高级消防培训、急救培训等,要求船员在任职前必须完成这些培训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2.发证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这些
证书包括船员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等。

3.值班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在船上的值班要求,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
船员的值班职责和要求。

4.知识更新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需要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以保持其技能
和知识的最新状态。

在STCW公约的框架下,各国政府需按照公约要求建立和完善其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体系,以确保其海员具备符合公约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国际海事组织(IMO)也对STCW公约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国际航运业的发展需求。

总的来说,STCW公约对于提高全球海员素质和促进国际航运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全球统一的培训和发证标准,STCW公约有助于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和保护海洋环境,同时也为各国海事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合作平台。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约建议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约建议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
约建议
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在1978年制定的国际公约,旨在改善船员的安全、卫生和就业条件,促进船员职业能力的提高。

STCW公约对我国的履行情况有一定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制定和实施合适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保证船员的安全和职业能力。

我国在2011年5月份正式加入了STCW公约,随后便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条例》,实施了STCW公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但是,由于国内相关部门实施管制不力,导致船员培训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船员职业能力也没有得到有效提升。

因此,为了保证STCW公约的履行,我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船员培训质量的监管,以确保培训质量的合格性。

另外,国家还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及时完善和调整STCW公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措施,以更好地确保船员的安全和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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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O由162个会员国和3个联系会员组成,有144 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加入了STCW78/95公约, 约占世界船队吨位98%。至1998年8月1日,已有 80多个国家向IMO提交履约报告,到目前为止, 已有110多个国家提交履约报告。108个帝约国 和1个联系会员进入白名单( White List )。 白名单五年更新一次
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 了哪些修改?
3、对海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 规定必须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并受到 连续的质量控制; 4、允许重组传统的船上岗位分工体 系,引入“功能发证”体系,即三个 级别,七个功能适任标准;(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 了哪些修改?
5、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 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多种强制 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
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 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 公约附则中的规则 I/8质量标准:“所有 由其授权的非政府机构或组织所执行的培 训、适任评估、发证、签证和在有效工作, 要通过一个质量标准体系受到连续的监控, 以确保达到既定目标。”
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 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
• 1994年修正案: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 1996年1月1日生效;
i. 将“液货船人员的特殊培训要求”替代 STCW78公约附则第五章“对槽管轮的特别 要求,详述了对液货船船长,高级船员和一 般船员的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
ii. 1994年和1995年分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 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和发证办法》 和《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纲要》。
国际公约、国内法规
• STCW公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
和发证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
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
审核实施细则》
什么是STCW78公约?
•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 际公约》;
• 在结构上:
1995年修正案保留了公约正文内容,全 面修改了公约附则,新增了与公约和附则 对应的更为具体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 班规则》(即STCW规则),其中A部分 为强制性标准,B部分为建议和指导。
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 了哪些修改?
• 在内容上: 1、全面、严格、多方位的遵章和核 实机制; 2、加强对海员的实际技能培养和评 估,并规定海员必须接受系统的专业 教育和培训
• 我国于1981年6月8日加入该公约;
• 公约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普遍能接受的海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方面最低标准;
STCW78公约的内容
• 公约由正文及一个附则组成 • 正文共17条; • 公约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船长和甲板部分 第三章 轮机部分 第四章 无线电部分 第五章 对槽管轮的特别要求 第六章 精通救生艇业务
2、交通部1997年14号令颁布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 发证规则》第五十九条:“从事海员教育 和培训的航海院校或其他机构,应建立质 量标准体系,并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质量 体系证书。”
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 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 国家港监局(海事局)的要求: 港监字(1997)348号文:“开展船员 教育和培训的院校、培训中心等有关机构,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 量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质量体系,并 于1998年8月1日前通过由被授权的港务 监督组织的审核,取得港务监督颁发的质 量体系证书
• 1991年修正案: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 系统(GMDSS)和驾驶台单人值班实验, 1992年12月1日生效;
i. 将STCW公约附则第四章改为无线电人员 ii. 将STCW公约附则第一章总则中增添规则I/5
的“试验的实施”,使夜间单人了望试验合 法化; iii. 我国为履行修正案,于1993年6月颁布《全 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舶无线电人员考试 发证办法》
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 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送审稿)的要 求: 第三十四条 从事船员教育培训的机构应 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标准体系, 并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船员教育、 培训大纲实施船员教育、培训,保证船员 培训质量。
目前全球履约现状
6、严格并扩大对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 用范围;
7、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 下保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要求。
注:三个级别,七个功能适任标准
• 三个级别即:管理级、操作级、支持级 • 七个功能即:
航行、 货物装卸和积载、 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 轮机工程、 电气、电子和自动控制、 维护和修理、 海上无线电通信
• STCW规则 B-I/8 关于质量标准的指导 (非强制性):“关于质量的明文方针及 实施这种方针的办法;质量体系,包括质 量控制的操作性技术和活动;包括内部质 量保证评估在内的系统的监控安排,以确 保达到所有既定目标。”
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 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
• 78/95公约于1995年7月7日通过,1997年2 月1日生效,同时要求各缔约国最迟于1998年 8月1日实施,对于1998年8月1日之前已经进 入海员队伍的人员以及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 的人员,最迟应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 公约的规定。
STCW78公约95修正案的内容
• 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什么是STCW78公约?
• STCW78公约于1978年7月7日通过,1984 年4月28日生效;
• STCW规则 A-I/8质量标准(强制性):“质量 标准的适用范围应覆盖发证体系的管理、所有 的培训课程和计划、缔约国直接或授权进行的 考试和评估、以及教员和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的 资格和经历,并注意到为确保达到既定目标而 制订的方针、制度、监督和内部质量保证审验 等”
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 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
共修正五次: • 1991年修正案,1992年12月1日生效 • 1994年修正案,1996年1月1日生效 • 1995年修正案,1997年2月1日生效 • 1997年修正案,1999年11月1日生效 • 1998年修正案,2003年1月1日生效
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
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
• 1997年修正案:关于客船船员培训的要 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五章(第A— V/2.5节)于1999年11月1日生效。
• 1998年修正案:关于散装货船船员培训 的要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II章(货物 装卸和积载),于2003年1月1日生效。
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
• 交通部要求: 1、交通部1997年第13号令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 三十六条:“培训机构应按照主管机关的 规定,建立质量标准体系,保证其开展的 各项培训在该体系中受到连续的监控,以 达到既定的目标。”
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 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 由正文、附则和STCW规则A部分和B部分组 成;
• 附则修正案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船长和甲板部 第三章 轮机部 第四章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 第五章 对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的特殊培训要求 第六章 应急、职业安全、医疗及救生功能 第七章 可供选择的发证 第八章 值班
STCW78公约95修正案作了哪些 修改?
• STCW78/95公约全称是“经1995年缔约国 大会通过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 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
• 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as amended in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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