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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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STCW公约?

什么是STCW公约?

国际公约、国内法规讲座•STCW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什么是STCW78公约?•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S tandards of T raining, C ertification and W 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公约于1978年7月7日通过,1984年4月28日生效。

什么是78/95 STCW公约?•STCW78/95公约全称是“经1995年缔约国大会通过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什么是78/95 STCW公约?•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as amended in 199578/95 STCW公约的生效日期•78/95公约于1995年7月7日通过,1997年2月1日生效,同时要求各缔约国最迟于1998年8月1日实施,对于1998年8月1日之前已经进入海员队伍的人员以及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最迟应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公约的规定。

STCW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1年修正案: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和驾驶台单人值班实验,1992年12月1日生效;•1994年修正案: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1996年1月1日生效;•1995年修正案,1997年2月1日生效;STCW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7年修正案:关于客船船员培训的要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五章(第A—V/2.5节)于1999年11月1日生效。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机关公司的影响概要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机关公司的影响概要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机关公司的影响概要STCW公约(Seafarers'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Convention)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公约,旨在确保船员的培训、证书和巡视工作满足国际标准,同时提高航海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

修订的STCW公约和规则对机关公司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首先,修订的STCW公约对船员的培训和证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根据修订版公约的要求,每个船员必须接受严格的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海上工作。

机关公司需要确保雇佣的船员拥有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相应证书,并定期对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这将增加机关公司的管理成本,并增加船员的培训时间和费用,但也能提高航海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次,修订的STCW公约对机关公司的巡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修订版公约,机关公司必须确保船员严格遵守巡航工作的要求,包括航海巡航、航向和航速的计算和确定、导航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等。

机关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程序和文件,确保船员能够准确地执行巡航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

这将增加机关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难度,需要提高船员的巡航技能和设备操作水平,并加强船员和机关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此外,修订的STCW公约还对机关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机关公司需要确保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按照公约规定进行安排,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制度。

公约还要求机关公司建立健全的培训和维护计划,确保船员的培训和证书符合国际标准。

机关公司需要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行为和工作符合公约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惩罚措施。

这将增加机关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负担,需要提高机关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并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指导。

总之,修订的STCW公约和规则对机关公司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机关公司需要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证书的管理,提高船员的培训和巡航工作水平,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和监督,并确保他们的行为和工作符合公约的要求。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中英文对照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中英文对照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是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全球范围内海员培训和认证的标准,对于保障船舶安全和海员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中英文对照说明,旨在提供对该公约的全面了解。

一、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内容1. 定义和范围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涉及的范围涵盖了海员的职责、资格、培训以及持证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海员包括船员、船员领导和船舶技术人员。

The Definitions and ScopeThe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s) covers the responsibilities, qualifications, tr本人ning,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seafarers. Seafarers include ratings, officers, and marine engineering personnel.2. 培训标准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了海员培训的最低标准,包括基本培训、高级培训和持证要求。

这些标准确保海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应对船舶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Tr本人ning StandardsThe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s) sets out the minimum tr本人ning standards for seafarers, including basic tr 本人ning, advanced tr本人ning,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These standards ensure that seafarers have the necessary skills and knowledge to deal with various situations that may arise dur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3. 持证要求根据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海员需要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在船舶上工作。

STCW公约简介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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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05年修正案:2005年召开的MSC80次
会议批准了对STCW规则第VIII章B部分-关于 机舱资源管理的指南(STCW.6/Circ.7)。
8、2006年修正案
--在VI/4后新增“VI/5-船舶保安员适任证书颁发要求” ( MSC.209(81))。 2008年1月1日生效。
--在B-I/14(关于公司责任和船长及船员职责指南)中增 加:
17b
AⅠ/ 1

总Ⅰ 则 /2
证书和 签证
20b
AⅠ/ 2
STCW规则(STCW code)
STCW规则A部分
STCW规则B部分
名称
页 码
表 页码

名称
页 码
定义和说 57

b
BⅠ/1
关于定义 和说明的 指导
299 b
证书和签 58

b
BⅠ/2
关于证书 和签证的 指导
299 b
第Ⅰ章 总则 第Ⅱ章 船长和甲板部 第Ⅲ章 轮机部
Ⅰ/15 过度规定
第I章 总则
• 第I章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新增概念(10个),规范证书名称,设定证书的层次; 2.提高了证书的签发、登记及签注、认可的审查要求; 3.强调缔约国加强打击虚假证书责任; 4.增加了白名单审核及提高了资料交流的透明度; 5.增加了质量体系的要求; 6.设定了近岸航行原则中缔约国间协商一致和相互认可的条款; 7.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8.增加了公司的责任; 9.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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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stcw公约值班规则

stcw公约值班规则

stcw公约值班规则摘要:1.STCW 公约概述2.值班规则的目的和意义3.值班规则的具体内容4.值班规则的实施与监督5.违反值班规则的后果正文:1.STCW 公约概述STCW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员训练、认证及值班规则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为保障全球海上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

该公约主要目的是确保海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以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和防止海洋污染。

我国已于1998 年加入STCW 公约,并对国内海员培训和认证体系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2.值班规则的目的和意义值班规则是STCW 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船舶海员的值班行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等各个环节有足够的海员在岗,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实施值班规则,有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防止海洋污染,保障我国海上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3.值班规则的具体内容值班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值班安排:船舶应根据IMO 规定的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合理安排海员的值班表。

一般情况下,船舶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个岗位有海员在岗。

(2)值班资格:海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通过STCW 公约规定的培训和认证,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担任值班岗位。

(3)值班交接:值班海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班,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船舶的安全运行。

(4)值班记录:船舶应建立健全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以备日后查证。

4.值班规则的实施与监督(1)国内实施:我国海事管理部门负责STCW 公约在国内的实施,对船舶和海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值班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2)国际合作:IMO 及其成员国应相互协作,共同监督STCW 公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全球海上安全。

5.违反值班规则的后果船舶和海员违反值班规则,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1)船舶安全风险增加:值班不足、值班海员素质不高等可能导致船舶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应对,增加船舶的安全风险。

STCW公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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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ion)

附 则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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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 Ⅰ /1 章
定义和 说明

月1日生效, 2002年2月1日过度结束,全

面符合公约要求。
4、1997年修正案——在第五章中增加了规则
Ⅴ/3,对在客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以及各 级人员的最低训练和资格要求。包括:拥挤人 群的管理、熟悉训练、在客舱直接为旅客服务 的人员的安全训练、旅客安全、以及危机管理 和人为行为训练等。1999年1月1日生效。
MLC,2006: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
“four pillar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regime for quality shipping.
1、其他公约主要针对船舶、设备,STCW 主 要对船员; 2、中国是船员大国; 3、公约前面部分是资格问题,后面是值班; 4、事故原因少数假证船员,多数是持证船员 值班问题。真正不出事,重点在值班
3
公约的作用和意义
STCW公约第一次突出了人的因素,为各 国提供了一个能普遍接受的船员培训、发 证和值班标准方面的最低的国际标准。该 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 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
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STCW: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STCW公约

STCW公约

• STCW规则B部分 • 它是关于公约及其附则的建议指导。也与公约附 则的各章相对应,补充说明公约条款、内容指导, 虽然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但它的指导符合海上交 通安全与防污染的总原则以及与其他国际公约相 呼应。 • 由于1995年修正案对STCW 1978公约进行了大幅 度的修改,它的全面修改(技术性条款部分)对海 员培训、发证与值班管理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无 疑,STCW 78/95的通过、生效、实施对海上安全 与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将会把 全世界的海员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起点。
• 国际海事组织于1978年6月14日至7月7日在伦敦召 开了外交大会,制定并通过了《1978年海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83年4月 27日达到了生效条件,按公约规定:该公约于 1984年4月28日生效。我国于1981年6月8日加入该 公约,根据公约规定,该公约于1984年4月28日起 开始对我国生效。
• 公约的修正(公约第XII条) • 对公约修正程序分经国际海事组织内审议后的修 正和会议修正两种。 • 公约的生效(公约第XIV条) • 规定该公约在至少25个国家,其商船总和不少于 全世界100总登记吨及以上的商船总吨位的50%, 按公约规定办理了已交存所需批准、接复、核准 或加入的文件之后,经过12个月生效。
• a.适应值班的要求 这是一项大原则,1995年修正 案强调了制定并实施参与值班的人员的作息时间, 规定在24 h(小时)内至少有10 h休息时间,而且 在7天时间内总休息时间不少于70 h,还要求将值 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之处,这些要求都是为 了防止疲劳和适应值班以保证安全; • b.值班人员的岗位 1995年修正案规定了负责航行 值班、轮机值班、值班无线电人员在值守时间内 的具体场所; • c.海上航行值班的职责 1995年修正案详细规定了 航行值班、在港值班的原则以及关于了望、值班 安排、交接班、在不同海况、装载危险货物等情 况下应当注意或执行的事项;

28---STCW公约

28---STCW公约

本次课题
STCW公约
STCW修正案
• STCW(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缩 写。于1984年4月28日起生效。 • 根据调查,全世界的海损事故的原因有80%以上 是人为的因素,因而对人员素质要求而言, 《STCW78公约》显然已不适应,亟待修改。 IMO于1995年7月7日召开了缔约国大会,通过了 1995年STCW修正案和STCW规则,简称 《STCW78/95公约》。并定于1997年2月1日 起生效,1998年8月1日起强制实施· ,现有船员 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规定。 • STCW规则适用于(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 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
• P266:七个内容。
船上人员分级
• 分成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三个责任级别。 • 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管理级; • 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和500总吨以下或 未满750kW船舶的高级船员------操作级; • 组成航行值班的普通船员------支持级。 •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都必须适任“船 上操作和人员管理”职能。支持级仅涉及“航行” /“轮机工程”职能。
“值班”含义
• 《STCW78/95公约》对“值班”含义作了明确的规定,既指“组成 值班的小组”,也指轮机员的“责任期间”,在此期间,可以要求, 也可以不要求他亲临机舱。 (1)在任何时候,轮机值班的组成应确保影响船舶安全操作的所有机器的 安全运转,不论是自动还是手动操作,都应适合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2)在决定轮机值班人员组成时,可包括合适的普通船员在内,并对下列 因素特别予以考虑: • ①船舶类型、机器类型和状况; • ②对影响船舶安全运行的机器置于充分的监管之下; • ③由于情况的变化,如天气、冰区、污染水域、浅水水域、各种紧急 情况、船舶控制或消除污染而采用的特殊操作方式; • ④值班人员的资格和经验; • ⑤人命、船舶、货物和港口的安全及环境保护; • ⑥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国家法规和当地规章,保持船舶正常运行。 (3)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轮机长应与船长协商安排适合于保持安全值班。 在开敞锚地锚泊时,轮机长应与船W公约》规定: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 估者,在( 5 )年内,应持港务监督颁发的《船 上培训记录簿》,完成不少于(12 )个月(在校 直接参加考试和评估的学员应不少于(18 )个月) 的《船上培训记录簿》中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 和内容。其中有(6 )个月是在船长或合格的高 级船员的监督下履行了相应的值班职责。 • 凡持有海船三管轮适任证书者,实际担任其职务 满24月,经体检合格可向港务监督申请办理二管 轮职务签证。

STCW公约简介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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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Ⅰ Ⅰ /1
定义和 说明
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航行更安
全,海洋更清洁”
Safe, 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航运”
STCW公约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1978的英文缩写。中文翻译成1978年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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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的作用和意义
STCW公约第一次突出了人的因素,为各 国提供了一个能普遍接受的船员培训、发 证和值班标准方面的最低的国际标准。该 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 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
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STCW: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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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

STCW公约

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主要用于控制船员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公约的实施对促进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地控制人为因素对海难事故的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际海事组织签发)适航适货适员《1989国际救助公约》:只要不致于对其船舶及船上人员造成严重危险,每个船长都有义务援救在海上有丧生危险的任何人员,从事此种救助作业的救助人,有权享有本公约所规定的有关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

救援的过程中尽可能避免环境的污染《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上必须配备一定的救生消防设备《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净吨位第一条总则1.船舶的吨位应包括总吨位和净吨位。

2.总吨位和净吨位应根据本规则各项规定予以测定。

3.新奇型式船艇的总吨位和净吨位,由于其构造的特点,以致不能合理应用或难以实用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由主管机关决定其总吨位和净吨位。

如果吨位是这样决定的,主管机关应将为此所采用的方法细节通知海协组织,以便分送各缔约政府,供其参考。

第二条本附则中所用名词的定义1.上甲板上甲板是指最高一层露天全通甲板,在露天部分上的一切开口,设有永久性水密关闭装置而且在该甲板下面船旁两侧的一切开口,也有永久性的水密关闭装置。

如船舶具有阶形上甲板,则取最低的露天甲板线和其平行于甲板较高部分的延伸线作为上甲板。

2.型深(1)型深是指从龙骨上面量到船舷处上甲板下面的垂直距离。

对木质船舶和铁木混合结构船舶,垂直距离是从龙骨镶口的下缘量起。

倘船舶中央横剖面的底部具有凹形,或装有加厚的龙骨翼板时,垂直距离是从船底平坦部分向内引伸与龙骨侧面相交的一点量起。

(2)具有圆弧形舷边的船舶,型深是量到甲板型线和船舷外板型线相交之点,这些线的引伸是把该舷边看作是设计为角形的。

(3)当上甲板为阶形甲板,并且其升高部分延伸超过决定型深的一点时,型深应量到此甲板较低部分的引伸虚线,此虚线平行于甲板升高部分。

stcw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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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公约特点
• 78公约的发证是按“等级 职务” 78公约的发证是按 等级—职务 公约的发证是按“ 职务” 分类 • 新公约是按“功能—等级 责任级 新公约是按“功能 等级—责任级 等级 别分类 • 新公约将海员适任标准归结为七个 新公约将海员适任标准归结为七个 功能和 功能和三个责任级别
适任标准应具有的7 适任标准应具有的7项职能
附则、STCW规则 规则A 附则、STCW规则A、B部分
• 在载运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的 船上负责货物作业的高级船员和普 通船员培训(第B-V/4节)。 • 在载运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的船上 负责货物作业的高级船员和普通船 员培训(第B-V/5节)。
附则、STCW规则 规则A 附则、STCW规则A、B部分
第一章 总 则 • 规则I/1 定义和说明 公约的名词解释 • 规则I/2 证书和签证 主管机关签发符合STCW78/95公约的适 任证书及证书格式和内容等。 • 规则I/3 有关近岸航行的原则 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可对从事近岸航行 的海员降低适任标准。
• 航行 • 货物装卸和积载 • 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 • 船舶轮机 • 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电气、 • 维护和修理 • 无线电通信
三个责任级别
• 管理级—船长、大副;轮机长、 管理级 船长、大副;轮机长、 船长 大管轮 • 操作级 二副、三副;二管轮、 操作级—二副 三副;二管轮、 二副、 三管轮 • 支持级 水手、机工 支持级—水手 水手、
四、STCW78/95公约主要内容 四、STCW78/95公约主要内容
STCW78公约主要内容 公约主要内容: 1、STCW78公约主要内容:
公约由正文及一个附则组成。 公约由正文及一个附则组成。 正文及一个附则组成 正文共有17条 制订公约的宗旨、 共有17 正文共有17条:制订公约的宗旨、缔约 国的义务、公约所用名词解释、适用范围、 国的义务、公约所用名词解释、适用范围、 资料交流,与其他条约关系、证书、 资料交流,与其他条约关系、证书、特免 证明、过渡办法、等效办法、监督、 证明、过渡办法、等效办法、监督、技术 合作、修正程序、加入公约形式、 合作、修正程序、加入公约形式、生效条 退出方式、保管以及文本文字。 件、退出方式、保管以及文本文字。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名称的由来
大会最终文件附件3
决议3
对主办国政府表示感谢
1、注意到菲律宾政府的邀请表示感谢; 2、承认菲政府给予的财政支持、实物捐助、周到的安
排,以及对与会者热情、礼貌的招待及其他礼遇;
3、认可菲律宾政府为大会所作出的贡献!
2
公约制定的背景
海事多数由人的过失造成,由船舶自身原因 并非多数。
A-Ⅱ/2部分“货物操作和积载”的内容中,加 入对散装货船的货物装卸和积载,以确保散装 货船的结构安全。2003年1月1日生效。
6、2004年修正案(MSC.156(78) ——。
2004年召开的MSC79批准了STCW规则表AVI/2-1(救生艇筏和除快速救助艇以外的救助 2006年7月1日生效。
SOLAS、LL1966、TONNAGE1969从船舶
设计、设备、管理做出规定 发证和值班各行其是。 海上航行安全与海员素质密切相关。
国际间海员管理没有统一的准则,海员培训、
IMO 研究制定提高海员的素质来保障航海安全的
国际公约。
IMO于1960年在海安会下设立一个培训 和值班标
准分委会(STW)。
原则、程序,而且还有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指导等
全面、完整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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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ion) 附 章 则 名称 页码 节 名称 定义和说 明 证书和签 证
它是国际海事组织(IMO)60多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 约之一,目前约有157个缔约国,按批约国家数位居 第五,按吨位位居第一(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公约。

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规定全球海员的培训标准,确保海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提高海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素质,保障航海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

本文将对STCW公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约的历史背景1978年STCW公约是在IMO的倡导下由众多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和国际航运业共同签署的。

当时,由于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差异,给海员的安全和劳动保障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因此,IMO就发起了制定此公约的工作,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STCW公约自1984年起逐步生效,成为了规范海员培训和值班标准的国际公约。

二、公约的主要内容1.海员基本培训标准STCW公约规定了海员的基本培训标准,包括海员的教育训练、培训资格和证书的发放标准等。

具体要求海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基本培训,包括海上生存、防范海难、基本消防、急救等方面的培训,并且必须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获得培训证书。

这些培训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海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和海上紧急情况。

同时,还要求海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和技术,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

2.值班标准STCW公约明确规定海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值班制度及轮班安排等,保障海员的劳动条件和权益。

根据公约的规定,海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定的标准,必须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保障身体健康。

同时,还规定了海员的值班制度,包括船上值班的轮班安排、手续和程序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海员的休息和工作时间,防止因疲劳而导致的船舶事故。

3.发证标准STCW公约规定了海员的发证标准,包括初次发放和再次发放培训证书的程序和要求。

公约规定了各种海员证书的种类和等级,以及其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标准。

此外,还规定了海员培训机构的认证制度,确保培训机构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保障海员培训质量和水平。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约建议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约建议

我国stcw公约履约状况分析及履
约建议
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在1978年制定的国际公约,旨在改善船员的安全、卫生和就业条件,促进船员职业能力的提高。

STCW公约对我国的履行情况有一定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制定和实施合适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保证船员的安全和职业能力。

我国在2011年5月份正式加入了STCW公约,随后便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条例》,实施了STCW公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但是,由于国内相关部门实施管制不力,导致船员培训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船员职业能力也没有得到有效提升。

因此,为了保证STCW公约的履行,我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船员培训质量的监管,以确保培训质量的合格性。

另外,国家还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及时完善和调整STCW公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措施,以更好地确保船员的安全和就业条件。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简介

随着海运业的发展,船舶科技水平的提高,船舶配员的多国化,各国对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严重关注,以及一段时期内全球范围内发生几次比较重大的海难事故,和通过对事故的统计分析,得出事故的发生有80%左右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所以I。1993年IMO着手对STCW公约进行全面的修改,在STCW公约签字日十七周年的1995年7月7日,通过了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和STCW规则,即目前的《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为《STCW78/95公约》,其生效日期为1997年2月1日,过渡期为5年;对于我国的生效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过渡期至2002年2月1日。该公约除正文条款外,其它内容都作了全面的修改,并新增设了与公约和附则相对应的更为具体的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Seafares’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Code, 即STCW Code, STCW规则)。
STCW公约(马尼拉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通过至生效历经近六年的时间。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关课件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关课件
• 待外交大会确定是否保留在A中。
– 对B-I/9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
• 履约:
– 德国做法-委托认可的医师代MSA签发健康证书,以应对PSC。 – 我国:
• 国内船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 国际船舶-卫检授权的医师签发。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 关
规则I/11 证书的更新
• Section A-I/11(证书更新的条件):
• 第107款-对制定和实施货物操作计划负有责任的高 级船员应控制特定风险,包括有非船上人员参与的 货物操作所致的风险,以确保货物操作安全地进行,
• [第A-I/11节
– 3 液货船船长和高级船员应通过下列方式证明保持了专业适任能 力:
• .1前5年有3个月的认可的与所持有的证书相关的海上服务资历 • .2 通过了认可的相关培训课程]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 关
规则I/14 公司责任
• 新增:
– 第1.3款,要求公司保证被指派上船的船员接受足够的 知识更新培训。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 关
规则I/8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要覆盖健康证书的签发过程(规则I/8-1.1(修订)) • 定期评估还应包含为履行公约和规则修正案而对国内规则
和程序进行的任何修改( 规则I/8-2(修订) )。
STCW公约和规则修正案对主管机 关
规则I/9:健康标准
• 对规则I/9、A-I/9、B-I/9的修改:
– 规则I/2-7.1和7.2规定:按照规则I/10认可证书的主管机 关,在认可适任证书和按照规则V/1-1和V/1-2签发给船长 和高级船员的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时,应确保(Ensuring) 这些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规则I/2-8.2规定:证书的认可签证只能由主管机关签发。

stcw公约主要内容

stcw公约主要内容

stcw公约主要内容STCW公约主要内容,咱来摆一摆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摆一摆那个STCW公约,看看到底是个啥子东西,对我们这些经常跟船打交道的人来说,到底有啥子影响。

说起STCW公约,可能有些人觉得陌生,但其实它跟我们的关系紧得很。

STCW,就是“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英文缩写。

这个公约啊,主要是用来管船员的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的。

你想嘛,船上那些大事小事,哪个不是靠船员来操持的?所以,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还有海洋环境的保护。

这个公约就是为了提高船员的素质,减少人为因素对海难事故的影响,才制定出来的。

公约里头规定得清清楚楚,哪个要当船员,就必须接受培训,拿到相应的证书,才能上船工作。

而且,值班的时候也不能马虎,得按照规矩来。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就有个底了,晓得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比如说,疲劳驾驶在陆地上都是个大问题,在海上更是如此。

公约里头就明确规定了船员的休息时间和值班时间,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因为疲劳而出事。

而且啊,这个公约还不是一成不变的。

随着海运业的发展,船舶科技水平的提高,公约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就像我们平时用的手机一样,隔三差五就要更新一下系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这个公约也是一样,得不断地适应新的情况,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以啊,朋友们,咱们以后在船上工作的时候,可得时刻记得这个STCW公约。

它不仅是我们工作的准则,更是我们安全的保障。

只有大家都遵守规矩,才能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才能让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回家。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有关内容
STCW公约,全称为《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是国际航运法规“四大支柱公约”之一,旨在为国际航运提供一套国际认可、高水平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

该公约的通过建立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最低的国际标准,加强了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

STCW公约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培训和评估要
求。

包括基本安全培训、高级消防培训、急救培训等,要求船员在任职前必须完成这些培训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2.发证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这些
证书包括船员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等。

3.值班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在船上的值班要求,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
船员的值班职责和要求。

4.知识更新要求:公约规定了船员需要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以保持其技能
和知识的最新状态。

在STCW公约的框架下,各国政府需按照公约要求建立和完善其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体系,以确保其海员具备符合公约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国际海事组织(IMO)也对STCW公约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国际航运业的发展需求。

总的来说,STCW公约对于提高全球海员素质和促进国际航运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全球统一的培训和发证标准,STCW公约有助于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和保护海洋环境,同时也为各国海事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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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期IMO将在DMU开履约促进work shop。
• 船舶检验人员关照需要纳入体系的修订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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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和STCW规则修改进程简要
• 2006年1月STW37次会议启动STCW公约和规则的全面回顾工作。 • 2007年1月STW38次会议确定了全面回顾的原则及各章节。 • 2008年2月STW39次会议: – 提案集中,审议了一部分提案,完成了第四、七章的修正草案。 • 2008年9月STW分委会工作组特别会间会(ISWG)对第一、二、三、 五、六和八章进行审议。 • 2009年2月STW40 次会议完成了第五、八章的修正草案。 • 申请于2009年【9】 月召开的特别会间会将审议了“第一章及关联 内容”。 • 2010年1月召开的STW41次会议:终稿(散发给缔约国审议)。 • 2010年中拟于马尼拉召开的外交大会上将通过修正案(终稿)。 • 计划2012年经2010年修正的STCW公约和规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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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委员会与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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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和附则的修订
• 两种渠道
– 海上安全委员会(2/3)通过 – 外交大会通过
• 78/95:外交大会通过 • 78/10:马尼拉外交大会通过
• 时间流程
– STW准备【修订案(草案)初稿】;MSC初审通过【修订案(草案)】; 6个月分送缔约国审议;下次MSC正式通过【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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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 78/95 公约结构
正文条款(1-17条)
附则 第I章 总则
附则 第II章 船长和甲板部
附则 第III章 轮机部
附则 第IV章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 员
…………….……
规则 A 第I章 关于总则的标准
规则 A 第II章 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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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 78/95 公约和规则 内容构成与编排
附则 1 总则 2 船长和甲板部 3 轮机部 4 无线电通讯和无线电人员 5 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 6 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救生 应急、职业安全、保安、 职能 7 可供选择的发证 8 值班 PART A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关于……标准 关于 标准 PART B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关于……指导 关于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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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 78
• STCW 78
– 1984年4月28日生效 – 目前缔约国151; – 占全球总吨位的 98.77 %。
(Source:Lioyd’s Register 30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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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和规则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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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用表格陈述。 STCW CODE 船员知识和技能要求用表格陈述
有7项职能 项职能
1. 航行 2. 货 物 装 载 和 3. 船 上 操 作 和 人员管理 积载
4. 轮 机 工 5. 电 气 电 子 和 6. 维护和修理 程 控制工程 7. 无 线 电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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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原则 (STW38确定)
• 保留STCW 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 • 不降低现有标准; • 不修改公约正文条款; • 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反映技术的发展; • 强调船上有效的沟通问题(人的因素); • 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 • 考虑短程航线船舶、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 • 考虑海上保安。
STCW78/95公约有关术语
• 公约的相关规定:针对缔约国、主管机关、公司、 船长、船员等。
– 缔约国(Party):公约已对其生效的国家。 – 主管机关(Administration):船舶有权悬挂其国旗的缔 约国政府。 – 公司(Company):公司(的责任对规定)对履约越来 越重要。
• 职能:STCW规则指明的船舶操作、海上人命安 全或保护海洋环境所需的一组任务、职责和责任。
• 1997年修正案(1999年1月生效):
– 在STCW公约的第V章中增加了新条款V/3:工作在除客滚船以外 的客船船上的船长、高级船员、水手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和适任的 最低要求。 – 在Code包括拥挤人群管理培训、熟悉培训、在客舱中直接从事为 旅客提供服务的人员的安全培训、旅客安全、危机管理和人的行 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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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章 总则 章

– – – – – – – – –
STW39(粗略)讨论了需要涉及修正的方面:
新增概念; 加强证书认可及签证审查要求; 加强打击虚假证书要求; 资料交流要求; 远程教育和e-learning要求; 质量体系新要求; 设定近岸航行区域应考虑的因素; 海员健康标准; 公司责任等。
• • • •
MLC 2006与STCW的适用的船舶、海员基本一致。 MLC 2006多个条款提及了STCW公约。 ILO和IMO秘书处间会议关于共同议题的磋商结果 STCW规则第VIII章(值班)规则VIII/1(适于值班)
– “最低休息时间”的规定借用了MLC 2006的规定; – 其他条文与MLC 2006 规则2.3—— 标准A2.3 ——工作或休息时间基本相 似。
STCW公约和 公约和STCW规则的全面回顾 公约和 规则的全面回顾 进展情况介绍
鲍君忠 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大连海事大学
2010-12-13 SO的关系
– STCW与MLC 2006的关系
• STCW公约的基本知识 • STCW公约的修订情况 • LNG船舶船员公司培训现状
规则 A 第III章 关于轮机部的标准
规则 A 第IV章 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 电人员的标准
………………….
规则 B第I章 关于总则的指导
规则 B 第II章 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指 导
规则 B第IIII章 关于轮机部的指导
规则 B第IV章 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 电人员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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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I/1: 规则 :概念和澄清
• 本规则新增概念主要包括电子船员/电子电气技术船员 (Electronic Officer/Electronic-Technical Officer)、适任 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保安责任(Security Duties)、一等水手(Able Seafarer Deck)、一等机工(Able Seafarer Engine)等。 • 目前对上述名词没有细致讨论,待其他章节的内容确定后 再行审议。
• MLC 2006 规则2.3 ——标准A2.3 :
– 5. 工作或休息时间应作如下限制:
• (a) 最长工作时间:
– (i)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超过14小时;且 – (ii) 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小时; – 或
• (b) 最短休息时间:
2010-12-13 – (i)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少于10小时;且 – (ii) 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少于77小时。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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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管支 操操支 支支支
管理级: 管理级
船长
大副
轮机长
大管轮
操作级: 操作级
二副 三副 二管轮 500GT 以下船舶的高级船员
三管轮
支持级: 支持级 对组成航行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 一等水手、 (STCW78/10:一等水手、一等机工) 一等水手 一等机工)
MLC 2006 规则1.3 – 培训和资格
• 目的:确保海员经过培训并具备履行其船上职责 的资格
– 1. 除非海员经过培训或经证明适任或者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否则不得在船上 工作。 – 2. 除非海员成功地完成了船上个人安全培训,否则不得允许其在船上工作。
– 3. 按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强制性文件进行的培训和发 证应被视为满足本规则第1和2款的要求。 – 4. 任何在批准本公约时受《1946年一等水手公约》(第 74号)约束的成员国,应继续履行该公约的义务,除非 并且直到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覆盖该公约事项的强制 性规定并已生效,或者直到本公约根据第八条第3款生 效后已经过去了5年,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 接受方式
– 明示接受:对公约正文的修订,2/3缔约国接受之日,视为接受。 – 默认接受:对附则和规则A的修订,(附条件)MSC通过后的两年,或缔 约国特殊批准的不少于1年,视为接受。
• 生效
– 视为接受后的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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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78/95
• 授权IMO对缔约国的履约情况进行审查(规 则I/7 :White List)
– 其他机制:VMSAS
• 两个质量体系(规则I/8 :考评发体系;教 培体系) • (加入了)公司的责任(规则I/14):
– 船员培训等(并入SMS之中); – 第A、B-I/14节:公司的责任、船长、船员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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