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分户验收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

杭建监总[2007]23号

关于公布《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检验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我站编制了《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经市建委杭建法发[2007]214号审查批复同意,现予公布,并于6月10日起实施。我站下载网址:.

为了配合《暂行规定》和《指引》的宣贯,应各相关单位的要求,我站将联合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在近日举办有关培训班,联系电话:88399236。

附:《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指引通知

抄报:市建委,委工程处、房开处、法规处,杨军、刘卫、李包相、袁建进、朱党其诸领导

抄送:委直属各单位

发:各区、县(市)质监站,各科室

签发:朱春雷校对:宋解森

附件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

(2007年6月颁布)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引:

第一条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条分户检验应以检验批验收内容为主,重点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项目见《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附件一)。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之前,确定分户检验方案及相关检验人员,检验方案应符合《管理规定》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日常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分户检验前,施工单位应在室内将预埋在建筑物内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做出标识(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当住宅的某检验项具备检验条件时,可以组织检验,相关检验和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并最终记录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内(附件二)。

分户检验应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逐户、逐间、逐段进行检查检验,并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附件二)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项目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激光测距仪和钢尺等专业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工具应符合计量检定标准要求。

第五条分户检验综合结论合格的,应填写《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附件三),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向住宅买受人出具。

分户检验小组发现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建设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整改、复查及处理情况应在《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记录》中载明。

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单位工程汇总住宅工程每一户的分户检验情况,填写《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附件四)。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检验结论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小组名单、检验方案、《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请核查。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未组织分户检验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整改。经现场抽查,发现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复核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不一致,经检查有明显差异的,可判定分户检验记录不真实,责成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重新组织分户检验。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地点;

2、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注明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第九条本指引作为《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施行范围和时间与其一致。

附件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检验标准室内

附件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

总页第页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

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附件3

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

注:此标识须建设单位盖章。

附件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

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送交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另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表的附件。

4、检验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检验过程质量情况也可做必要的描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